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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買車,很急

  • 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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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3:45 
  • 文章人氣:212
  • 個人積分:34
  • 朋友用我的名字買車結果稅金罰單沒繳,當初還有去當舖借款,現在害我薪水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聯絡對方對方卻都不回應,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能報失竊嗎?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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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4:2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876
  • 律師評價:186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如果知道車子確實是在朋友那裡,報案失竊會構成誣告罪

    2、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構成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您代墊的費用

    3、同時,可以向法院提出終止借名登記訴訟,要求對方把車過戶還給您

    4、本律師處理過不少人頭車主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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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4:3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2792
  • 律師評價:24843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告失竊可能會有刑事誣告犯罪之問題,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您可考慮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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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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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4:55 最後編輯日期:111-07-05 14:5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7616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本件應釐清是否確有借名登記約定或是事實,否則客觀上車主仍是您沒錯,報警失竊也沒問題,惟若有借名登記事實,應透過民事訴訟請求對方配合移轉車輛登記並且返還相關罰單等等費用之不當得利,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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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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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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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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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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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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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662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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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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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70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借名登記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以訴請法院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並請求給付之款項,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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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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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我是謝政恩律師(歡迎加Line(Id:@036nxkvu)諮詢!

    建議趕快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並提出終止借名登記及返還代墊款及支付車貸等訴訟,否則你可能就會一直被扣錢!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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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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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9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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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6 11:37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2138
  • 律師評價:110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閣下所陳述的法律問題,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2. 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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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6 17:4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7144
  • 律師評價:42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不建議提告竊盜,否則會有誣告罪之問題。

    本案是民事糾紛,建議您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終止借名登記關係,同時要求返還您代墊的費用,以保障您的權利。

     

    詳情如方便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討論,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協會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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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11-17 15:4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6992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所述情形別報失竊,否則反而自己可能構成誣告罪。應請朋友處理,若仍不處理,可透過民事訴訟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請友人登記回自己名字,為朋友繳的稅金、罰單也可向朋友追討。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