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契約審議擬定 > 直銷退款

直銷退款

  • 小傑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05:37 
  • 文章人氣:182
  • 個人積分:2
  • 律師們好,我的兒子最近加入經銷商簽合約,但他未滿18歲拿我的印章去給領導人簽名蓋章,但我完全不知道此事,這個合約算有成立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06:0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79條定有明文。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民法第83條定有明文。

    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他給付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款項。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傳銷商之款項,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因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定有明文。

    傳銷商於前條第一項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退貨。但其所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並以傳銷商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時,得扣除因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其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者,亦得扣除減損之金額。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定有明文。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在承認前效力未定。但所述情形可能涉及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此時未成年人不值得保護,所以法律行為會認定為有效,以保護交易相對人。但仍可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第21條規定解除或終止契約,並請求退貨、退費。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09:46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963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您的兒子未成年,但是因為拿了您的章去蓋,所以無法主張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2、直銷契約可以任意終止,應該盡快發存證信函給業者要求終止契約,如果業者無故拒絕,可以項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09:5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362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時間需配合律師安排,本所有權視案件複雜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洪維廷 (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10:3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757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雖然兒子未滿18歲,然合約上仍有您的印章,對方可主張契約有效。

    2.建議您盡快寄發存證信函向對方終止契約,讓損害降至最小。

    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58707464

    line:1129tonycheng

    mail:mybirthdayis1129@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15:17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462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您小孩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再者,您小孩雖係限制行為能力人,其簽訂契約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方有效力,惟對方可能會以表見代理主張,您業已知悉;最後就合約部分,需釐清內容為何?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荔枝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11-03 23:4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19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發函終止,若有爭議,再準備提告;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longe: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