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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癮期間驗尿被撤銷

  • Hsu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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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09:15 
  • 文章人氣:315
  • 個人積分:34
  • 因二級毒品在戒癮治療,每月到醫院回診採尿和定期地檢報到驗尿。

    9月份當天地檢報到完後,到醫院回診驗尿。

    10月份醫院回診,醫生問我9月回診前是否喝很多水,檢驗結果是陰性且稀釋

    (我當天先去地檢報到採尿,因為量太少,在那喝了10~15杯水,採到第三次才足量,接著就到醫院回診採尿)。

    我打去地檢問9月的檢驗結果,被告知是陽性,不用回地檢報到了;也聯絡檢察事務官說明,她要我跟醫院申請一份9月的檢驗報告,開庭時附上。

    11/2開庭,我說明沒使用毒品了,並附上醫院的檢驗報告,請求能不能不要撤銷緩起訴。檢察事務官說因為我否認,無法再爭取緩起訴戒癮治療,必須承認才有機會,要我等通知,說會再把9月份的尿液重新送驗。

    請問,我第一次有前科是在8年多前,這次會因為我的否認直接判刑或勒戒嗎?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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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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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因戒癮治療未完成,緩起訴處分遭撤銷,檢察官依法條文義尚有斟酌執行觀察勒戒,或再次附命戒癮治療之可能,尚不得直接起訴,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加入LINE ID 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以現階段就此類案件、法院之實際判決案例及律師多年執業訴訟的實務經驗,為您排難解疑,提供給您最優質、專業的法律扶助。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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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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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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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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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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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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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仍需委請律師辯護以爭取戒癮治療,您可以盡速攜帶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安排最佳解決方案。

     

    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吸食海洛因遭法院判關7個月,律師協助免去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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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訴吸食毒品,律師協助勒戒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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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被訴販毒,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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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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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 歷】

    政治大學法學士

    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 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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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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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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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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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7條: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被告因供自己施用而犯第四條之運輸毒品罪,且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
    20條第1項: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23條第2項: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24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依法追訴。
    第一項所適用之戒癮治療之種類、其實施對象、內容、方式與執行之醫療機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及完成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刑法第2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是就食用部分,倘您係初犯您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緩起訴附命自費戒癮治療,惟須注意此權限係地檢署裁量權,倘地檢署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您要抗告成功機會並不高,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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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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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
    我強烈建議您應該趕緊請我寫一份聲請書狀給檢察官,表示希望能有戒癮治療的機會,才能夠避免進行勒戒。而且,這必須要趕緊進行、切勿拖拖拉拉!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建議您讓我處理、研究案件,以及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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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加我的LINE!傳訊、溝通更方便!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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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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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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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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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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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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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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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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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8 15:55 最後編輯日期:112-11-0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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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楊俊鑫律師(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00件,至少189件不起訴)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可能改聲請觀察勒戒】

    我摘要一則裁定供你參考:「遑論本件被告前已有因犯施用毒品案件,經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而被告在前案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期間,又再犯本案各次施用甲基安非他命犯行,可見檢察官於本案前,並非未曾予被告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之機會,係被告於機構外之戒癮治療期間再犯本案各次施用甲基安非他命犯行,以致檢察官裁量認定被告前經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因履行未完成而犯本案犯行,足見其毒癮甚深,非入勒戒處所予以勒戒,顯難根除,因而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是檢察官裁量並無何違法或不當之處」。

    二、【檢察官也可以再為緩起訴】(但要承認才有機會緩起訴,不承認不可能緩起訴)

    經為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若遭撤銷,檢察官針對該次撤銷緩起訴之施用毒品犯行,或者戒癮治療履行完畢,檢察官針對之後施用毒品犯行,均仍應依前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或第23條之規定處理,亦可以再為緩起訴然不得逕行起訴。是被告前揭戒癮治療無論是否執行完畢,均無從認被告事實上已接受等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之處遇,檢察官針對本次施用毒品犯行,向原審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應屬有據,合先敘明。」

    三、如果你真的沒有施用,那就要討論為什麼驗出來是陽性,有一些情況是有可能沒施用卻是陽性。

    四、參考規定:「行政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第4項之授權訂定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11條規定:「被告於緩起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未完成戒癮治療,得撤銷緩起訴處分:一、於替代治療期間,無故未依指定時間接受藥物治療連續8日以上。二、於治療期間,無故未依指定時間接受指定之治療逾3次。三、對觀護人、治療機構人員或其他執行緩起訴處分之人員有強暴、脅迫、恐嚇等行為。四、於緩起訴期間,經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採尿送驗,呈毒品陽性反應。五、戒癮治療期程屆滿之日前15日內之毒品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 lawyer660129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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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1-0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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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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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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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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