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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一樓管線在房間裡面

  • 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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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7 17:40 
  • 文章人氣:165
  • 個人積分:2
  • 前陣子購買預售屋是大樓的一樓.前幾天交屋時發現 有8根管線貫穿主臥室及客廳還有一間房間 其中一間房間 還是管線中繼站 多達20幾根明管重疊 詢問工地主任 確認多數為糞管 但在合約中只有說明 會有兩根明管 一根通風管與瓦斯管線 剩餘其他管線都說會在地下室或廚房跟廁所上方 直到前幾天第一次看屋才發現 明管超級多 這是可以解約的嗎?!

    還有其他問題

    問題1. 當初DM上 一樓有標示 店1店2 是店面 門口都是對馬路 不用經過管理室 即可進門 而我的房子一樓 標示 A3 進門要經過管理室 因為面像中庭 但是要貸款時 卻被告知只能使用店面貸款? 合約裡也沒有寫我是店面 其他能看到的介紹也都只有店1店2 其他一樓都是 A1 A2 A3  這也是合理的嗎?

    問題2. 合約書上標明有浴缸 但是平面圖上 沒有劃浴缸
    實際驗屋 也是沒有浴缸 代銷說平面圖上沒有就是沒有  所以是只看平面圖嗎?

     

    以上幾點加起來 我能跟代銷公司提解約嗎 

    目前有跟代銷公司提解約 但回覆是 房子沒有瑕疵 只能幫你問問看能不能換到對面房或樓上的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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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7 18:0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868
  • 律師評價:207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預售屋的買賣糾紛問題,經驗豐富

     

    1、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2、另外,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建商」,主張應該負擔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責任。沒有顯失公平下,可以解約並要求退還價金

     

    3、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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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7 23:01 
  • 文章人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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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第345條: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買賣契約內容為何?有無瑕疵擔保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抑或向消保官申訴,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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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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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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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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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可同時委請律師函表示立場及主動啟動消費糾紛申訴及調解,另外可提供廣告及已簽署之所有契約附圖與律師討論建商有無公平交易法第21條相關規定。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 律師親自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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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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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你好,就你所述若要解約應有正當理由,有無解約理由應先檢視當初預售屋契約,以免徒耗時間,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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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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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線的部分,建商已經涉嫌違約,我方可以拆除並求償損失,如果無法拆除,且影響重大,我方可以要求解約賠償。

    2、貸款部分,除非有約定,否則難以救濟。

    3、DM也是契約的一部分,如果建商無法提供,我方可以要求減價,並依約求償損失。

    4、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循正式諮詢以利訴訟,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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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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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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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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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2 16:0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214
  •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契約履行;若對置之不理,則可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要求解除契約和損害賠償。亦可向消保會提起申訴。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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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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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1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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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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