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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付工程尾款

  • 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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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8 17:02 
  • 文章人氣:77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好

    請問當初客戶委託我幫忙處理安裝冷氣事宜,客戶先前有寄一部分金額在我這要負擔冷氣款項,但是金額不夠,後續完工後,客戶不願意支付剩餘尾款,變成冷氣師傅一直找我追討,最後由我先行代墊尾款,先前我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如果客戶仍不理會,請問我還能怎麼討回我墊出去的款項?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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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8 17:1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1132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堅不付款,則最後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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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8 19:1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888
  • 律師評價:20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並且有擔任工程行的法律顧問,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付款

     

    2如果對方仍然逾期未付款,您可以再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3、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我好友,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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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8 22:3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5866
  • 律師評價:500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2條: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本件倘有證據可以證明兩造確實有債權債務存在,您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並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脫產,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朋友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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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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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224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陳瑀 (陳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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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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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94
  • 律師評價: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813
  • 您好,

    您可整理先前代墊費用的證據資料,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即得強制執行對方名下財產;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

    若您不知道如何撰擬支付命令聲請狀,或有需要進一步協助,請洽line:@lawyeryu(請記得加@),均由陳瑀律師親自回覆。

    陳瑀律師

    https://lawyeryu.tw/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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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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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806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依您所述已經發過存證信函要求返還代墊款,則可在近期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 律師親自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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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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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80
  • 律師評價:29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您可以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尾款,並可於勝訴後持判決強制執行。

    若對於請求權基礎、書狀類型有疑義,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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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13:20 最後編輯日期:114-11-1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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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3598
  • 律師評價:113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建議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付款,若對方逾期迄未付款,則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2. 為確保權益,若需律師協助,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加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支援服務。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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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1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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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7284
  • 律師評價:43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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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20 09:2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234
  •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可向法院聲請對客戶發支付命令,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代墊費用。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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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22 13:2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818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可以以報酬或是代墊款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2、不過還是要有相關證據支持,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或是協助撰擬書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