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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洗錢防治法

  • 阿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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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03:55 
  • 文章人氣:142
  • 個人積分:2
  • 我因為聽朋友的話去領包裹,然後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我涉嫌詐欺要去做筆錄,我包裹總共領了7件,領包裹的錢都是先由我支付,我不知道包裹裡面是什麼東西,我也沒有打開包裹,警察局做筆錄時經警方告知得知包裹裡面是提款卡,我才發現自己被利用了,昨天已經去開偵查庭,因?沒有跟朋友的對話紀錄當證據(僅有一張是告訴我,門市,姓名,末三碼的截圖),檢方說我的說詞他都不採信,辯問我認罪嗎?因為監視器拍到我證據確鑿,我認罪了,請問我該怎麼幫忙自己?感覺認罪好像毀了自己一樣,檢方依詐欺、洗錢要起訴,朋友已經失聯,我的情況會被判多久?有機會沒事嗎?

  • 倪菁澤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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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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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1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依您所述可能將會被起訴,後續亦有可能有其他縣市案件會併案辦理,建議您在此之前先儘量整理出失聯朋友對話紀錄以供擬定辯護方向。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 律師親自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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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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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2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提的行為屬於詐騙集團的車手,可能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要進去關。

     

    2、將來如果被檢察官起訴,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3、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並列印下來,加Line ID:lightkkao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爭取無罪不起訴。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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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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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3808
  • 律師評價:115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行為人若合法領取郵件包裹但不知內容物違法(如郵寄禁運品、贓物),應強調「主觀上無犯罪故意」。辯解核心為證明自己對「違法事實無認知」且「符合日常生活經驗」,說明收件的正當理由,強調非明知或可預見該郵件違法
    2. 建議委請刑事專業律師爭取無罪判決(刑事無罪判決案例如附件),若需協助,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本所LINE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和真誠的法律服務。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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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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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是本件需先釐清處犯罪地為何?倘無法得知,會以被告住居所地法院為管轄;再按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9-4條: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
    二、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四、使用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
    第 3 條: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十九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及該二項之未遂犯、第三百十九條之三第四項而犯第一項及其未遂犯、第三百十九條之四第三項、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二條之罪。
    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條之罪。
    四、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五、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罪。
    六、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之罪。
    七、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八、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之罪。
    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七條之罪。
    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罪。
    十一、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三條之罪。
    十二、資恐防制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罪。
    十三、本法第二十一條之罪。
    十四、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之罪。
    十五、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六、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五項、第三十三條之罪。
    十七、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之罪。
    十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前段、第五項之罪。
    十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二條之罪。
    二十、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罪。
    二十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罪。
    是實務上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及洗錢防制法犯行之適用,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事實及內容,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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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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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7638
  •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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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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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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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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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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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3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行為最重可以認定是加重詐欺罪,可處1~7年有期徒刑;被害人還可以向您求償損失。

    2、建議您還是要盡量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是誤信友人才幫忙拿包裹。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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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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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就你所述可以聲請住處附近製作筆錄,而後續可能以詐欺幫助罪名被起訴,有無其他訴訟空間或是理想處理辦法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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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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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4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根據您的陳述:

    1.若無法提供對話內容做為證據,恐難以證明自己無主觀犯意。

    2.雖客觀上有領包裹的行為,但主觀上若沒有洗錢、詐欺之犯意,仍無法以該最相繩。

    3.建議與專業律師洽談是否仍有其他可證明自己並無主觀犯意的方法,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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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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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7638
  •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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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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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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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2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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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3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可能會被以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起訴,由於您已實際接觸到跟金錢有關之物品並協助接收、移轉,所以涉及到洗錢防制法,會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2、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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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30 17:2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440
  • 律師評價:52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的行為已涉及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罪,再加上您雖然抗辯您是被朋友欺騙,但朋友如何欺騙、您為何相信等具體細節及證據都無法提供的話,形同您只是幽靈抗辯,地檢署起訴法院高機率會判有罪。

    若要爭取無罪,除非找到人證佐證,否則幾乎難以成功;建議可以跟被害人和解爭取緩刑。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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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0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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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456
  • 律師評價:8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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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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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25 23:40 最後編輯日期:115-02-25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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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4348
  • 律師評價:316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建議你約時間諮詢。

    二、盡可能在偵查中爭取不起訴。

    三、如果是被起訴的話,有二條路可以選擇:

    (一)認罪和解爭取緩刑。

    (二)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

    四、不論你選擇那條路,都需要律師協助你處理。

    五、如你符合法律扶助的資格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六、代收包裏的案件,我摘要一則無罪判決供你參考:「惟在國內 幫友人代收大陸地區之包裹,乃普遍之事,且基於情誼,未 必會詢問詳情或加以質疑。被告非無可能僅係礙於情面,一 時思慮未周幫「黃國志」代收包裹,非必即可預見包裹內夾 藏毒品,且此事實之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而具有運輸毒品 及走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不確定故意。」。

    七、你可以約時間諮詢,我再多查一些判決供你參考。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