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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遺產該如何辦理繼承?

  • 飲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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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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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站長您好!昨天已發表過一篇相同之文章,並設為隱藏,但因迫切需要回覆要改為公開,不知從何設定,故重新又發一篇設為公開之文章,請刪除同標題之舊文章,或告知如何刪除,謝謝!!)

    家中有一筆山坡地和一間兩層樓的房子,父親多年前過世後,改登記在繼母的名下,今繼母已過世對於財產繼承有幾個問題請教:

    問題:所有的孩子都是跟父親的姓,但在法律上我們(大房)並非繼母的子女,請問二房的小孩,辦理繼承時,可以將他媽媽名下的財產都只過繼到他們二房這邊嗎? (註:大房跟二房有段時間是共同存在的,二房原為同居人,大房過世後二房才順理成章的扶正成配偶) 父親過世時我們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但如今我們是否還能有財產繼承權?

     

    如果可以繼承  以下問題再麻煩解答

    1.土地方面是否能申請分割繼承?或是需先過戶才能辦理?需到哪裏申請?由誰申請?
    2.至於房子目前是二房的小孩居住,本來是三合院他們全拆掉後二房那邊出資蓋的,只蓋靠近大馬路旁的一棟,旁邊尚有一些建地,請問房子該如何繼承較為恰當呢? 

    3.如已過世的兄弟姐妹是否就沒繼承權?
    4.倘若繼承都需繳遺產稅嗎?
    5.是要找代書還是律師辦理比較合適?

    感謝您的幫忙!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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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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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繼母沒有對您們認養的話,那您們跟繼母間的關係只是直系姻親,對繼母並無繼承權存在,當然如果本案有訴訟的必要,還是委託律處理較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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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7 01:13 最後編輯日期:101-05-17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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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靜歆 (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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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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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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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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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首先要先確認的是,所有的孩子應該都沒有辦理讓繼母收養的程序吧。

    如果沒有的話,你們所有的孩子跟繼母之間只是"姻親"的關係,並沒有親子的關係,所以日後繼母去世,繼母的遺產也是由繼母的孩子繼承,與你們無關,你們也沒有繼承權。

    就父親的遺產登記在繼母名下的問題,當時是否有任何協議,協議先登記在繼母名下?如果沒有的話,依據民法第1146條可以向繼母的繼承人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但本條有時效的限制,必須在知道以後兩年內主張,但如您父親去世已經超過10年則無法再行主張。

    如果民法第1146條已經因為時效問題無法主張,則要另行主張土地房屋都是借名登記在繼母名下,實際上應該是父親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是借名登記的要件依據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號判決,必須是1.你們與繼母有借名登記的合意;2.土地房子實際上還是全體繼承人在使用。

    小結如下:
    1.土地房子:如果是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死後登記到繼母名下,可請求回復繼承權(注意時效),或是主張借名登記

    2.繼母的其他遺產,如果你們與繼母未辦理收養,則繼母的遺產你們沒有繼承權。

     

    以下部分是在就父親遺產部分可以主張繼承的前提下回答:

    1.如果你們是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則必須先由全體繼承人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再同意分割。這部分要到地政機關申請,可由繼承人之一申請,但要其他全體繼承人同意。
    2.房子部分,就算是二房出資蓋,只要登記在您父親名下,就算是您父親的遺產,除非他們訴訟主張那間房子實際上是他們的。
    3.已過世的兄弟姊妹,如果他們還有子女的話,會變成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由兄弟姊妹的子女繼承兄弟姊妹的應繼承部分。
    4.當初您父親過世的時候,房地應該都已經繳納完遺產稅(若未在父親去事後半年內申報會遭行政裁罰)。
    5.這要看您要辦理的部分是哪部分。如果單純只有土地房屋登記的話,律師代書都可以辦理。
      如果是其他有關稅捐等相關法律問題的話,建議找律師,會比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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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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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首先要先確認的是,所有的孩子應該都沒有辦理讓繼母收養的程序 ... (恕刪)

    謝謝您的回應

    目前大房、二房子女基本傾向共同持有土地房屋..等
    請問如果要辦過戶
    是以何種名義辦理? 
    繼承、買賣、贈與還是其他?

    再次謝謝您!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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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4-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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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大房、二房子女基本傾向共同持有土地房屋..等
    請問如果要辦過戶
    是以何種名義辦理? 
    繼承、買賣、贈與還是其他?

     

    您好!

    如果繼承發生前就要辦理移轉,且在未支付金錢對價的情況下,只能以贈與方式辦理移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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