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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4個月,已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可否告竊占?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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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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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此類租賃房屋糾紛,性質上大多認為是民事糾紛,很難認定對方有詐欺或是侵佔的罪嫌,因為一開始有依約給付租金,後來沒有的情況之下,很難認定對方有犯罪的故意,但是目前實務還是有判有罪的,只是非常少。

    2、建議您對房客提出謙讓房屋民事訴訟,主張已經解約了,對方必須返還房屋無權占有的利益、給付違約金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