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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崴 103-07-22 21:11

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我是跟爸爸,我跟媽媽很久沒聯絡,但是我媽媽她有卡債,假設我媽媽死了,我要背她的債務嗎?但是我沒辦法找到我媽,那要怎麼做才不會去背她的債務

蘇子良 (馬克) 103-07-24 17:40
黃俊崴 103-07-22 21:11

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我是跟爸爸,我跟媽媽很久沒聯絡,但是我媽媽她有卡債,假設我媽媽死了,我要背她的債務嗎?但是我沒辦法找到我媽,那要怎麼做才不會去背她的債務

蘇子良 (馬克) 103-07-24 17:44
黃俊崴 103-07-22 17:46

我父母在我讀國小就離婚了,我跟爸爸,我父母兩人都有卡債,我爸爸過世我有辦拋棄繼承,但我有個問題: 問題(1)假設媽媽過世了,我要辦拋棄繼承嗎?          問題(2)我媽媽自從跟我爸離婚後,我就跟我媽沒聯絡,跟媽媽那邊的親人也沒聯絡,我媽在外是生,是死,我也不知道,假設銀行來討錢,我必須還嗎?   問題(3)假設我媽媽死了,但我不知道以死亡,她的下一位繼承人是我,但因為我不知道她死了,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還是限定繼承也需要辦。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46

不用擔心,我國民法有關於繼承原則法定繼承,是一種限定繼承,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已經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制,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2、只需要注意不要隨意承擔債務即可。

ㄚ良 103-07-22 16:34

因為朋友與妻子目前在打離婚官司,因故我當朋友證人,因為牽涉到債權問題,目前尚在偵查庭,事務官想調我的銀行帳戶資料,請問我可以拒絕嗎?在調銀行資料時,是否會通知我做確認是否同意的動作?

沈恆 (沈律師) 103-07-22 23:56

您好!若有調查犯罪需要,檢察署可以直接向銀行調取資料,不會通知您更不需要您同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u 103-07-22 14:52

我和美國公民在台灣結婚快10年,也都一直居住在台灣,越來越無法跟他一起生活,原因是

1、我們結婚的這近10年,常常動手、動粗口、吐口水
2、我娘家離我們住的地方才15分鐘的距離,但我不能回娘家
3、最近2年只要我說要和我家人聚餐,他就會發瘋開始摔東西、罵髒話
最近1個月他甚至說我們台灣人吃的中式料理是豬食!
我實在忍不下去了,在台灣都這個樣子,如果我跟他移民回美國,我大該一輩子都見不到我的家人。
所以,我非常想離婚,但不知道該怎麼和美國公民離婚!
我曾經跟他開口說離婚,下場就是被打。
所以,我也不敢在家裡跟他講離婚這2個字。
有誰可以給我點建議要怎麼辦這個離婚??

PS: 我有驗傷證明(但已有1年之久了)。我知道可以錄音存證,但是要錄到什麼程度? 錄幾則才有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針對對方的肢體、言語暴力,您可以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訴請裁判離婚,至於相關事證應如何蒐集,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情況為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再動手,可立即到醫院驗傷,對其聲請家暴令及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再動粗口,可加以錄音聲請家暴令。您可彙整以上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其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以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並先聲請家暴令以保護自己的安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先生為外國人而具有涉外因素,惟仍得依我國之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蒐集證據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又從您所述之內容,您亦可就先生長期為精神上及身體上之暴力行為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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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 103-07-22 10:21

您好.想請問一下.本人和太太已經結婚20多年了.但關係一直不是很好.想要離婚.
目前有個問題.家母去年過世.現正在辦理遺產過戶.本人可以分到一間房子
問題一.如果現在繼承了.等將來離婚.此筆房產.太太可以分到一半嗎
問題二.還是等到辦完離婚.再來登記繼承比較好呢(但這個方法.好像會被國稅局罰款.因為超過時間辦理遺產繼承)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因為繼承財產無需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詳細約定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等,或是提起離婚訴訟處理,以保障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0:53

您好:

1.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離婚),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因此您不用擔心配偶會分到您的繼承遺產

2.為了避免離婚導致您權益受損,建議您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如財產分配的問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贈與繼承財產不會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而且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分一半那麼簡單

必須計算婚後債務財產

建議可由律師協調

協助你們處理所有婚姻財產問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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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取得之財產,不計入婚後財產範圍,自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若您欲辦理離婚,建議您應先處理您相關財產,降低您婚後財產之數額,避免遭請求過高之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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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貞 103-07-21 17:54

分居幾年可以訴請離婚???

103-07-21 17:00

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分居了有3個月多了

甚至因為我家有一個小朋友5歲了  因9月份才能讀書

所以這段時間我都獨自一個顧孩子  而我先生分居卻再也沒給我甚麼生活費

卻只有我開口要生活費才會給 可是給的根本我沒辦法養孩子

因為家裡沒有人幫我顧小孩 所以我都沒辦法上班

我想知道 一定需要分居兩年才可才用申請訴訟離婚判離嗎?

因為先生分居 而我跟孩子兩人卻住在自己租的房子

所以現在的狀況我沒辦法訴訟判決離婚嗎?  因為我提議離了他也不離

這樣一直分居狀態  簡直是浪費我的人生!!!!!!!!請幫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3-07-21 20:07

您好!應注意造成分居的原因為何,最好能留下有利的證據,因為造成分居而可歸責的一方將來恐無法以此理由請求離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返家履行同居義務,以利蒐集裁判離婚證據,若僅有分居,似難單獨成為裁判離婚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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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分居兩年以上固然是要件

但如果是對方離家

你可以先提履行同義務後

在提離婚訴訟就沒有兩年限制了

因為所謂兩年主要是證明對方並沒有意願同居

上述的方式可以提前確認證明此點

所以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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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103-07-21 14:59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

現在新婚不到10天發現老公婚前婚後判諾二人.無法與他生活下去.現在二人協議離婚.他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女方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

當初婚前協議有說婚後財產共有.男方有房有車但均有貸款.女方可請求男方財產分配嘛?該不該只拿八萬元贍養費就走人?還是可要求更高的費用?二人年紀相差10多歲.女方從未有婚姻.第一次結婚就碰到這種人.女方該如何保障自己權利呢?認識很快就結婚.婚紗聘金都沒拿.說要補拍和蜜月也還未實現承諾.只有拿婚戒而已.女方很後悔結這次婚.也感覺男方不是真心愛女方的.女方可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之訴求嗎?是否會成功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你們結婚已完成法律程序了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1 17:19
回覆 S 的發言內容: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 ... (恕刪)

因為新婚不到10日,因而仍請確認是否已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若尚未登記,您與「老公」似尚無法律上之婚姻關係,協議離婚恐有效力問題。另,因離婚所生之請求權,亦恐失其依據。

若確有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婚姻有效,經協議離婚,宜注意仍應再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另,贍養費之請求似未明確,所稱「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究係離婚後僅一次給付贍養費8萬元,抑或離婚後按月給付贍養費8萬元?似有疑義。若屬前者,實屬過低,若屬後者,似較有利,惟恐與對方之真意未符。需再協調。

在有效婚姻之前提下,夫妻離婚,夫妻雙方均得向對方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係以扣除法定事項後之金額,雙方財產有剩餘,其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是僅有剩餘財產少之一方向多者請求。但汽車有車貸者,實務上有附條件買賣之約定,則汽車所有權恐尚非對方所有。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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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7-20 16:33

我現在懷孕五個月在家顧老大,生活費都是靠老公,為了錢最近爭吵不斷,我們協議好生完第二個後就離婚,也協議好老大跟我,並且在我懷孕這期間到坐完月子每個月給我15000,離婚是要生完時才離,但是我現在要一份協議書先簽好,內容是老大跟我第二個跟他並且支付我每個月15000到月子結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內容並無違法,只須記載清楚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

2、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確保雙方權益。

阿傑 103-07-20 14:40

我最近和一個結婚的女生在一起  因為她最近要跟她先生 離婚

但目前被她先生知道了  不肯簽字離婚  現在還要告我們

請問如果 她們沒證據 會告的贏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配偶有您與女方發生性行為之相關證據,亦有證據得證明您明知女方有婚姻關係,您即有涉犯通姦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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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前提在於您知悉女方有配偶,又與她發生通姦之行為(性器對性器)並且又有證據證明,純純的愛不會構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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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3-07-20 08:37

我7/30有離婚訴訟我有家暴令他把我錢偷光金飾都變賣拿去買房子棄我於台北娘家不願意接我回家會關我去精神病院~因為之前車禍告對方他要我去裝瘋賣傻~導致有黑底但我只是憂鬱和小躁鬱症而已~他很自私~我因為想離婚他有合解書傻傻的以為跟別人了,就可以離婚成功?還自己跟他說~後來非常後悔莫及~但也因這樣我才可以分居快2年了,我想告他傷害罪但是之前有起訴鍋一次但公公求情我側銷了,非常後悔十月份蠻一年我想請問還可以提告嗎?我不想在繼續笨下去了,我非常後悔嫁給他~我想問離婚訴訟不是有我們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已無法共同經營婚姻~他強迫我維持婚姻現狀可以離婚嗎?我們有兩個小孩子因為他自私我拿了4個小孩子他很自私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和晚上出門就關我在精神病院~我想對他求償可以嗎?我割過脘實在快不想活了,我有要求女兒我們兩個小孩子四處和五歲妹妹4哥哥五

小玉 103-07-20 08:13

ㄊ趁我車禍神智不清ㄉ時候偷我存摺和金融卡~還把我保險箱ㄉ金飾都拿ㄑ變賣ㄌ~我非常恨ㄊ~我也提出離婚ㄌ~因為ㄊ很自私~希望懂法律ㄉ好心人士~可以教教我要怎ㄇ跟法官說對我比較有利~我是希望ㄊ被關~ㄊ都不理我們已分居快2年~完全不管我死活有沒有錢~我媽媽請ㄊ來台北在我ㄊㄝ不要~ㄊ有打我~我有家暴令8月30日也有離婚訴訟我堤ㄉ~希望好心人士~貨懂法律ㄉ好心人~可以救救我教教我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您只需要如實陳述,並且提供帳戶資料、驗傷單等即可。

2、離婚訴訟的部份,可以詳述相處過程,雙方已經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協助您陳述。

 

Miranda 103-07-19 16:30

本人已結婚將近10年,先生於2013年8月離家就沒有回家了,我與先生是在同公司上班,於今年6月底向男方提及離婚一事,有同意離婚,且同意放棄孩子扶養權及監護權,卻不肯出面上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意放棄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文件一起到代書那辦理移轉,只問了要付他多少錢?今年7月初於同事口中得知他有小三了,還是同公司同工作單位的女同事,一直以來我就有離婚的計劃,只是不知如何著手.依現況看來,什麼是對我有利的,我又該如何搜證呢?

目前有2子皆與我同住,各別為升小二及升小四的階段.本人也預計8月初調任敞司廈門廠工作,想請問我直接把小孩也帶去大陸讀書,會觸犯到法律呢?

手上有的資訊是金流證明(小孩教育費,生活支出費都採用匯款方式給付),也有學校老師的證明(都是媽媽在照顧小孩),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呢?

最後,夫妻之間是沒有互動的,一週說話不會超過3句話,這種情況可以列為[如有難以維持?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勝算會有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對方有小三,建議您可先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讓先生感受壓力,備位再以先生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若情況允許,建議您可蒐集先生與他人通姦之直接或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比如說以套話的方式誘導先生說出有與他人為通姦之行為等),如此還可另外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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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就您所述的,似乎還沒構成情節重大,恐有必要詳細陳述。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您沒有單獨監護的話,任意將子女帶出台灣,可能會構成和誘罪,本文建議先取得監護權,或是就出國的這件事情取得您的配偶書面同意之後再做。

 

您好
我建議此類案件
你要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
律師幫你規劃完整策略
因為這案子除了離婚還包含監護權
以及財產規劃及稅務問題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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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彤 103-07-19 11:38

6月底被我發現老婆外遇,內容是在SKYPE,對象是一個外籍勞工,重點內容是他們寫我想你  我愛你  我喜歡你親我的感覺  甚至發現7/12找理由預定到台北出遊,房間都訂好了.一開始我選擇原諒,二星期後的現在換成她要求離婚,理由是我給他精神壓力太大,而且要搬出去住(我還沒答應離婚前),我想知道的是沒有抓姦在床(因為被我提早發現了),但所有事情她都承認並有寫類似切結書的東西(她承諾以後她的薪資都由我負責運用,原因是她給他錢幫她買手機..),我就只能無助的讓他搬出去逼我簽字嗎?

即便無法舉證通姦,但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堅持不離婚,並可向您太太及該外勞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頻配偶與對方有發生性行為,如配偶給您之自白書,則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配偶及對方均提出刑事通姦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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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毓霖 (蘇律師) 103-07-19 22:38

若無就事實適當答辯 恐受離婚之不利判決 建議請專業律師就事實部分做一詳細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切結書作為通姦罪之間接證據,提起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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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0 13:44

我住彰化,應該找哪個律師比較近?費用會很貴嗎?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

 

您好
其實他要搬出去是不用經過你同意的
但因為你有證據證明他外遇
這在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腳的
建議你不要同意分居
他要搬出去的話就會變成無正當理由
他無法藉此提告離婚
你更無義務簽字離婚
但理論上雖是如此
我還是建議您要思考是否要繼續婚姻
抑或好好把事情處理結束方為妥當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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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紛飛 103-07-19 09:45
我跟我太太因未婚生子結婚快一年了小孩也9個月大。最近因為她要離婚向我起訴離婚。我們因親事談不好而到至成這樣。那我跟她公証結婚後也沒跟我同居再一起,小孩從滿月就我跟我媽媽再帶。但她現在要跟我離婚撫養權,這樣我太太她會爭取到撫養權嗎?我一開始也不願意跟她離婚,她只跟我說要離婚後面也無聲無息的就向我起訴。她也很少到我家來顧小孩從滿月到9個月大概有10次左右而已。請問她這樣可以爭到撫養權嗎?我很愛我兒子我也不希望我兒子離開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而訴訟中當然法官會審酌各個條件來裁定,所以應就您有利之部分去舉證,才能避免敗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撰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構成惡意遺棄,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您可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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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也有離婚之意願,則可於訴訟中合意離婚或反訴以對方惡意遺棄為由向其主張離婚暨損害賠償,再爭取小朋友之監護權,而法院在判斷小朋友監護權之歸屬時,會以孩子之最佳利益綜合各因素衡量之,又因孩子目前與您同住,故法院通常會以不變動孩子之現況為原則,因此就此條件而言對您較為有利。

又若您不願意與其離婚,而對方又無法依民法1052條向您主張離婚之事由,可拒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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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拒絕與對方離婚,並且提出離婚答辯。

至於子女監護的部分,法院會請社工做訪視報告,您須妥善面對,以利爭取監護權

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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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饅頭媽 103-07-19 02:36

我與前夫是以家暴申請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前夫每個月第二跟第四個禮拜六下午可帶走孩子,到禮拜日八點要帶回來。但最近常無故要求(非探視時間)要探視小孩,不接電話就報警,找我居住的里長,說我不給他探視小孩,上周六帶走後,到現在都沒有將小孩歸來,打電話不接,留語音給他,他才傳訊息給我,說小孩要在那約一週,有是簡訊聯絡,傳訊息給他,表示若不歸還,要到他父母家尋問小孩下落,回應我們幼稚,不成熟是沒是做了嗎?另外每次小孩帶走,回來一定需要看醫生,感冒或發燒等。離婚至今四年多,無給予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那都算了。但我想問,我可以怎麼到法院申請探視權調整為一個月看一次不要過夜的呢?真的很困擾。我住基隆。謝謝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小孩不適合在前夫住處過夜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更改探視權時間時一併提出,由法院進行更改之酌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將您所述的事情,提出證據聲請改定探視就可以。

2、另外本文建議您應該一併提起給付扶養訴訟,以保障子女之權益。

CJ 103-07-18 15:39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時效民法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人離婚官司確定書登載日期為2012年6月6日,法院判決書日期為2012年6月18日,對方於今年6月12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請問是否已超出二年的時效?(PS. 對方為法律系畢業,於官司訴訟期間即"知"法律有規範此一權利)

您好,只要您可提出對方"已知悉"的相關證明,即可主張自該時點起算兩年,若已超過兩年時效,對方即不得再主張財產分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時效的部份,是知悉有差額時起2年,且必須由您提出證據證明。

2、            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沒有釐於時效的問題,因為有辦法知悉雙方婚後財產有差額的時間點,至少是在離婚判決確定時起訴算。

 

CJ 103-07-18 16:38

 是否可採用答辯狀方式,書寫與舉證請求權時效已過即可? 下周將開調解庭,是否可同時提出給法院? 應遞交給何處的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然可以以書狀進行答辯,書狀上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g 103-07-18 11:25

我跟前夫已離婚快三年了 因為當初離婚沒協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 所以剛離婚時半年 他多多少少有讓我看小孩 但時間不長只有幾分鐘而己 久而久之 半年之後也不讓我看 我傳訊跟打電話都不回 變成小孩上幼稚園我是要去學校看(坐娃娃車上下學時只有短短的幾分鐘可以看) 小孩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媽在顧 因我上班是作二天休二天 所以我休假就我自己顧 所以小孩從小感情就跟我跟我很好 離婚之後 我媽因為想念孫女去到前夫家看 還要在門外叫小孩名  他阿公示意(你阿媽來了) 她才可以出來 還有一次我媽都已經去到門外了 孩子的阿公遠處看到我媽走去 竟然把家門鎖上 我媽按好幾次門鈴都沒開沒回應就走人了 之後我去學校看小孩小孩 她才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就沒有開門了 我說家的電話不是可以拿起來問誰嗎 她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不能接 前幾天前夫的姐姐傳通訊軟體(line)給我 劈頭就罵: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直接去到他家看小孩 叫我媽遠離他們村 已經好聚好散了 為什麼還巴著不放 到底想得到什麼 ((我去年再婚了))他姐也說我都結婚了 他們也沒來打擾我的生活 叫我媽不要像瘋子 找小孩 我說我媽只是去看個小孩有犯到什麼嗎 他姐回我說 我都不找了我媽找什麼(離婚後我一直都有去學校看小孩 也跟男方說過我要看小孩 但男方不是沒回應就是拒絕) 我說我從未停止關心小孩  他姐也說 我只要照顧好我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小孩長大自然就會找了 我媽因目前租房子 剛好在男方家附近 他姐就回我說你媽現在搬來我們村都已經被全村說笑話了 所以不要打擾 我說大人的事歸大人 為什麼要牽扯小孩 這樣不公平 我媽究竟還對你們作什麼 畢竟小孩從小就是我媽顧到大的 這是親情 為什麼這種權利還要剝奪 他姐:對就是不公平 所以叫你媽不要打擾我們 小孩我們會自己教育 誰叫你簽字 所以你沒權 我說沒監護權的一方有探視權 小孩從小跟我的感情就很好 是你們一直去限制他 從頭到尾我都沒去說過你家人的壞話 為什麼你爸去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愛你了 所以才沒有跟你住一起 他姐說 他們會慢慢教育小孩正確觀念 結果他姐回我說我有講你討客兄的事給小孩聽嗎(他們家一直認為我就是討客兄才要離婚 事實不是這樣 也因為這樣前夫的爸爸還跟縱我回我家) 我也說為什麼不能協議讓我家人也可以陪小孩 他姐說 現在唯一的協議就是叫我們家不要去打擾他們 之後我打簡訊給前夫說為什麼你姐不分事理 劈頭就罵我媽罵我不要臉  他說 給他一個安靜的生活 叫我不要打擾小孩 都離這麼久了 該放就放 叫我不要虛情假意的對小孩 叫我顧好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也叫我媽不要有任何搬到他們村的想法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覺得小孩留在他們家是個錯 當初會把監護權無條件給男方 是因為我覺得男方的經濟比較好可以給小孩好的生活 結果事實不是如此 像這種偏激的觀念 只會根生蒂固的影響小孩 像今年我生日 小孩還有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 還有寫母親節卡片給我 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怎麼作 才能讓小孩監護權屬於我的 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呢(我的情形現任丈夫知情)像他姐這樣罵我不要臉 可以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這部分不見得要委託律師開庭處理(可節省您的開銷),但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引用法律,則可以請律師協助撰狀,這樣費用也比較實惠。

別人的閒言閒語不重要,重點是您是孩子的母親。

以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百般阻撓,讓您無法探視小孩,您應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時間及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或請求法院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行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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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103-07-18 03:39

律師您好:從婚後我便辭職幫老公管理帳目、也是說包括家裡的帳款都是我在管理;只不過所有的進出帳全是我老公名下的存摺 銀行帳戶裡。之前感情好時;我若需要用錢;我就自已去提款,只要知會一聲即可。現在他堅持要離婚、我不肯;但他卻反咬我說:我拿他東西、說我提他的錢、說我開他的支票…。現在我該怎麼辦?如果他去對我提告的話;那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同居共財,因此要任意提起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等,應不容易構成。

2、不過還是要注意,倘若您經手的款項有較大額或不符合常理的交易,則您恐需要做一點準備,將來恐會被拿出來檢驗。

您好:

對方堅持離婚,您不願意,則對方需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之法定事由,才能對您起訴請求離婚

另外,有關財產之處置,這部分要看您是開了什麼樣的支票出去?以對方名義開支票之理由?及是否為家庭生活開銷所必須?這部分暫時不用擔心太多,待對方提出進一步的說法或真的提出訴訟再與律師討論也不急。

以上,還是建議您與先生好好談,詢問先生婚姻關係中需要什麼調整,方為夫婦長久之道。

Queen 103-07-18 03:30
我想請問我的房子是媽媽買的之前是姐姐的名字!姐姐過世爸爸繼承!後來 後來因為爸爸都不繳房貸而且怕他拿房子借貸!所以過戶到我名下!是用 贈與的方式過戶!結果我收到傳票!因為爸爸在十幾年前有債務!所以房子人 家銀行就要求我們不能贈與!還要去開庭! 我成為了被告!請問這樣會成立嗎!?爸爸的負債我需要承擔嗎? 而且爸媽從小離婚 房子是媽媽買的!房貸ㄝ都是我們在繳的! 這樣我們還要幫他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8 08:55

您好!您不需要承擔父親的負債,但依您所述房子是由父親贈與取得,很可能被撤銷贈與,除非您能清楚證明房子經過好幾次轉手後仍是母親所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正正得正 103-07-17 17:46

看了一些文章之後,目前自己的結論是"無論父母怎麼對你,子女仍需負擔撫養費,但可經由法院判決來決定付多少金額"。

那父母離婚,,母親跟女兒沒連絡,母親自己本身有動產股票之類的動產至少百萬,兒子也有給母親生活費,沒給父親。

 女兒目前結婚,每月固定給母親生活費,但現在想停止支付,改為給父親(畢竟父親都沒人給生活費),那女兒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無撫養您,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對您母親之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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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ey 103-07-17 15:48

律師們好,就我一年多前和前夫離婚了,但那時並無於離婚協議書簽定探視小孩的時間和次數,使得我後來要看小孩都不行......爭論了很久,終於肯讓我每個月帶小孩回來一天...就在我第一次要去帶小孩時,要我簽定探視協議書,內容就寫一個月帶回一天,從早上到晚上幾點要帶回這樣的內容,然後要我簽名,若我不簽就不讓我帶小孩回去,當時我為了看小孩就簽了...只是我後來每個月要帶小孩都會在月初就傳簡訊給他,但他並不會回覆我,打電話他也不接,真的很難和他溝通,有時又會在我說好何時接小孩的前兩天才傳訊給我說這個星期不行,叫我下次再來...我真的覺得很受傷,所以想要去法院改定探視協議,所以想請問律師們,之前和他私下簽定的那張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面就只有我和他兩個人的簽名,並無第三人證,再麻煩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約定的探視協議倘若經過雙方協議後簽立,應屬有效成立,不過倘若您認為此部分的探視方法不利子女,您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或改定。

2、並且於取得裁定之後,聲請法院執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當初雙方協議的探視時間並未固定,以致於對方經常臨時更改時間,造成您無法定時探視子女,您可據以向法院請求酌定適當之探視時間及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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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馬 103-07-16 23:49

我和我老婆因有小孩結婚

而婚前她有躁鬱症脾氣相當差 需時時帶她去看診

而婚後我們試著過婚姻生活 且租屋共住屋簷下

孩子生下來10天後 孩子就都丟給南部媽媽那邊在扶養到現在已經快2年了

而我卻時時下南部一人回家看孩子

4月初租約到期 我打算要離婚

他沒有沒有照顧孩子孩子而孩子的生活開銷和支出都我們夫家在處理

租屋到期後 談離婚他要求100萬 但這金額對我來說太高且他沒沒有盡到夫妻同居義務  想私下跟他和解再談 往往都沒接或是說沒有共識就掛我電話

請問離婚的程序該怎走下去

 

您好,您妻子的狀況可能構成惡意遺棄或有重大不治精神病等法定離婚事由,可依法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訴請離婚,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後,即需提出相關事證,所以應先蒐集證據,並且在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便須循裁判離婚的方式解決爭議,提起離婚訴訟前應先進行相關事證之蒐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千里馬 103-07-17 11:45

第一: 那是婚前的時知道她精神狀況 現在狀況如何我不知道

第二:她言語上咒罵我的父母,我有錄音憑證這否對離婚影加分效果

第三:不接電話 和接了電話只說一句沒共識 律師可以協助是直接上法院打官司嗎?

這通常需要多的時間 我們堅決要小孩~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則構成惡意遺棄,再加上對方辱罵您父母之錄音,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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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 103-07-16 14:19

您好

離婚協議上,男方擁有監護權,並且協議書上明確寫了女方不得探視小孩.

這樣的寫法與民事法規的探視權規定有所衝突,不知道這樣女方是否還擁有探視權呢?

若沒有的話該如何解決呢?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的說法不知是否正確

探視權的規定: 無監護權的ㄧ方有絕對的探視權 ,這是無法剝奪的 ,民法上規定血親不得放棄 ,因違反公序良俗的所有規定都無效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4:40

您好!協議書上這種約定是無效的,若遭拒絕探視,女方可請法院裁定探視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女方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協議書該芳契探視權之約定無效,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或酌定行使探視權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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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樂意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笨蛋 103-07-16 00:25

小弟經由親友介紹娶了越南女子為妻這2年妻子的行為很反常常動不動就提離婚感覺上好像來騙身分證一樣是否有甚麼辦法讓申請中的身分證停駐讓她無法核發身分證而我的妻子也離家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通報移民署及專勤隊皆回覆答案她並不是失蹤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案件這樣算不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嘗試以配偶任意離家,並且拒絕維持婚姻為由,訴請離婚

2、至於訴訟涉略上則建議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然後再訴請離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笨蛋 103-07-18 22:03

 經過這幾天移民署專勤隊與外籍配偶交談對方依然我行我素還是完全不與夫家聯絡也找不到人收留她的朋友有犯法嗎?如果是男性收留她的話可以告對方妨礙家庭

小楨 103-07-14 21:05

律師您好: 我跟前夫離婚後,我現在懷孕了,但他卻一直躲我,不肯出面,最後我透過朋友才找到他的人,但他卻逼我拿小孩,我如果不願意的話,叫我自己生,他不負責任,我現在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3-07-14 22:50

 如果你是在婚姻期間受孕的,

法律上就推定是你前夫的小孩,他要負擔撫養義務,

如果對方不願意,提告是會成立的

 

小楨 103-07-14 23:34

原本離婚後確實有發現懷孕,但已經手術流產了...後來前夫不知怎麼回事,又回頭來找我,說了許多好聽話,最後我原諒了他,他也因而住進我娘家三個多月後,某天他又突然的開始對我冷言冷語,就又離開了,離開後我才發現我又懷孕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5 06:54

您好!若是離婚後才懷孕,只要小孩確實與男方有血緣關係,就可要求男方認領小孩,並要求支付小孩扶養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nica 103-07-14 11:27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今年12歲

離婚監護權歸前夫 而我有探視權

1,今年7/1前夫過世,兒子 監護權是會自動轉移到我這邊?

還是我需要再去法院辦理?

2,他奶奶能直接帶走他或是轉移他學籍戶籍嗎?

 

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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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3-07-14 23:06

 父親已經去世,母親的順位會比較前面,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一般情況下,除非小孩堅持要跟奶奶,不然母親的勝算比較大

Monica 103-07-13 22:25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 99年判決離婚監護權歸前夫 今年7/1前夫過逝,子12歲 房子登記前夫名下,戶籍內僅前夫和兒子 前夫過逝後其母帶人如住屋取走所有証件資料和物品 與葬儀社簽訂委任後,不付款讓前夫骨灰暫寄葬儀社 兒子12歲無能力處理.但是對前夫付債,保險及存款都不清處狀況下 1,如何協助前夫後事?讓他入土為安 2,如何保障兒子應有的權益? 3,他母親進入住屋取走物品是否合法? 煩請協助,謝謝!

其夫之所有遺產,只有他兒子有權利繼承,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02

您好!前夫死後遺產已全歸兒子所有,任何人擅自入屋取走遺產都屬違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人為您,以便您日後得以代為處理相關事務。本件繼承人應為您的子女,如其他人有侵害繼承財產之情事,您的子女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而請求法院裁判。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大頭 103-07-13 20:1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24歲,還有兩個妹妹18,17歲,我們是同母異父,我繼父有多次家暴前科, 我母親在今年4月20日腦出血中風,從開刀,住院,復健,所有文件都是我處理的,費用全都是 我母親這邊的兄弟姐妹支出,繼父從未付過任何一些錢,也都不照顧,家中目前還有貸款房子 也快被拍賣了,像這樣我們有什麼途徑能處理或訴請離婚,我聽人說訴請離婚配偶有權分財產的ㄧ 一半是嗎?還是只有婚後財產呢?那我母親目前戶頭裡的金錢是否也要分他一半?還有兩個妹妹的監護 權是怎麼判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030之一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白話文之意思就是:夫妻間各自之婚後財產扣除不須計入之部分(贈與繼承或慰撫金等),多的扣除
少的之差額之一半,再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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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繼父家暴之相關證據,您母親亦有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可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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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19

您好!家暴可以是離婚事由;婚後增加的財產扣除負債的部分後才要列入分配監護權以尊重妹妹的意願為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芮 103-07-13 19:19

律師你們好,我目前跟我先生正處於離婚調解時期,如果又調解不成,必須訴訟時,期間可能需要半年之久,但我目前已搬出婆家,先生如果反說我不履行夫妻同住之義務怎辦?有其他方式避免此情況嗎?難道離婚訴訟期間我還要住在夫家嗎?請律師們為我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0:56

 您好,您可主張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比如說不堪同居之虐待或工作因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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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因正當事由而分居,並非分居即構成不履行同居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邦 103-07-13 18:16

各位律師您好 1‧當初因為我們是做生意的,租店面也住在店面,後來結婚後太太覺的生活品質不好,問我們為什麼不買房子,我們說手頭上頭期款不夠,後來我老婆說可以借我們200萬,幫我們買房子,將來在還他錢,後來房子也是老婆找的,結果買下去之後,媽媽覺的都結婚了應該對老婆一些保障,所以才會買夫妻共有,後來老婆對媽媽的生活習慣,教育子女的習慣無法接受,就常常吵吵鬧鬧,現在老婆要討回200萬,我們也準備好200萬要還她,但媽媽希望產權能還給我們,老婆現在是200萬要拿回去,卻說房子是媽媽說要給她保障的,不願意還我們,還說要把產權拿去變賣,但貸款都是媽媽在繳的,當初的好意給她保障,卻變成對我們的威脅。要如何保障媽媽的權益呢? 請您幫幫我們,因為媽媽也是離過婚,離婚後負債壘壘,離婚後媽媽背著1千多萬的負債,把我們小孩養大,我真的不希望因為我的婚姻,在造成媽媽的負擔。 2.現在小孩都被妻子帶走,我覺的2個人以經無法往婚姻好的方向走,現在只希望能處理房子的問題,與小孩子的問題,有律師能給一些建議或方向嗎? 小弟住在中壢。是否有可以幫我們的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配偶履行同居義務,若配偶屆期置之不理,構成惡意遺棄,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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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離婚,仍需蒐集更明確的事證,且與小孩之互動也是日後爭取監護權的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邦 103-07-13 04:47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和老婆鬧的不可開交,問題如下當初媽媽想說我們結婚房子買我和老婆的名下,最近一直吵鬧無法在生活在一起了,老婆就威脅說要把產權變賣,我們該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呢?之前有問過離婚的話可以主張房子是媽媽賑與,但如今她打算把產權變賣,我們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各位律師。另外就是要如何收回老婆的產權呢?

因為當初媽媽是想說給老婆一個保障才會登記共有的名下,但現在老婆處處針對媽媽,常常說媽媽那裡不好,當初的好意卻被她拿來當成威脅的工具,有辨法保障我們的權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3 08:18

您好!應先釐清媽媽登記給對方時的真意及保留的證據,若是無條件贈與,則不能任意收回,也不能干涉對方出賣產權;必須能證明是借名登記或附負擔贈與,才有機會收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12 21:00

想跟另一半離婚,可是不知道是要先把自己的東西搬出來,還是先離一離在搬,但又很怕他把我的東西丟出家門,現在人是回娘家住的。提離婚的人是不是拿不到監護權,那可以假日帶孩子回家顧嗎?繕養費是提離婚的人出嗎?我該怎麼為自己跟孩子爭取,我不想讓他以為媽媽不要他了,大人離婚問題不在孩子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必須具有裁判離婚事由,方得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一併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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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融 103-07-12 17:06

律師先生你好:

請教一下目前因為我們夫婦婚姻觸礁,尚未離婚

目前我老婆把小孩帶到岳父家,不願意讓我把小孩帶回照顧

雖說岳父願意讓我去看小孩,但又限制我去看的時間

假日又把小孩帶出,讓我無法看到小孩

我擔心未來走上法院程序,會依照目前小孩都是跟老婆以及岳父生活

導致喪失監護權

所以我的問題是,他們可以這樣不讓我帶小孩回來照顧嗎?

違法,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配偶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

2、倘若您的配偶是獨自將子女放於娘家,此部分侵害您的親權,此部分可能涉嫌和誘罪,您可以請警方協助帶回子女

阿融 103-07-12 21:42
多謝曹律師的回覆,但關於第二點的部分,侵害侵權該如何認定,以及若需警方協助帶回子女,該準備哪些資料,多謝
2、倘若您的配偶是獨自將子女放於娘家,此部分侵害您的親權,此部分可能涉嫌和誘罪,您可以請警方協助帶回子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寄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交付子女,讓您行使親權,若對方屆期拒不履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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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wei 103-07-12 10:35

請問~~我父親戶籍裡有我二伯的戶口,二伯和二伯母應該是還沒辦理離婚,

也有兩個兒子,據我所知,二伯也有把小孩養大才離家,現在卻因生病出院,再外的小三就把他接到我家裡來,經由里長和社會局的安置,先接到類似安養中心住,但是費用卻需要我們出??要如何才可以使他兒子出面處理呢?打電話也不接,二伯母只說了一句~等死了再說~哪現在是要如何處理,大家都置之不理,我們家也不是很好過,也沒必要撫養他,他也不是單身,還有兒子~請警察來處理也說要本人報遺棄,我們沒辦法報,就又推到社會局去了~唯有請他兒子出面才是解決的辦法,畢竟那才是他們的家事,只是現在我們應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伯父還有意識的話,可以訴請法院判命他的子女請求扶養費,倘若您的伯父已經無意識,則必須請求法院指派特別代理人,代替您的伯父然後請求扶養費。

2、至於遺棄罪的部分,倘若您的伯父因為他的子女扶養而有生命危險,則不論本人是否提告,本罪屬於公訴罪,員警都必須依法調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 wei 103-07-12 10:10

請問~~我父親戶籍裡有我二伯的戶口,二伯和二伯母應該是還沒辦理離婚,

也有兩個兒子,據我所知,二伯也有把小孩養大才離家,現在卻因生病出院,再外的小三就把他接到我家裡來,經由里長和社會局的安置,先接到類似安養中心住,但是費用卻需要我們出??要如何才可以使他兒子出面處理呢?打電話也不接,二伯母只說了一句~等死了再說~哪現在是要如何處理,大家都置之不理,我們家也不是很好過,也沒必要撫養他,他也不是單身,還有兒子~請警察來處理也說要本人報遺棄,我們沒辦法報,就又推到社會局去了~唯有請他兒子出面才是解決的辦法,畢竟那才是他們的家事,只是現在我們應該怎麼辦??

蝦米 103-07-12 09:24

以下是我朋友:

她想跟她老公離婚

但是她老公不肯

雙方並無外遇

 

只是女方不再愛男方

婚姻4年 當初是因為衝動而結婚

目前育有兩子

在無法協議離婚之下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離婚

聽說分居可以當成離婚的條件

那所謂分居的定義為何?

但是她放假時,會回男方家陪小孩子 偶爾在那邊過夜

純粹是陪小孩才在那邊過夜 一個月不超過4次

這樣可以達成分居離婚的條件嗎?

還是必須不見面,不過夜,才算是分居

 

那如果分居超過1年,可否請代書寫狀紙直接上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應有具體之事證,所以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後再向法院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法院就自行無故離家,會認定是其本身背棄婚姻,因此不論分居多久,都不會判決離婚

2、倘若真的想要離婚,則僅能尋求協議的方式,或是進一步釐清有沒有遭到虐待、遺棄或是其他具體事蹟作為裁判離婚的依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離婚,僅得蒐集裁判婚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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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28

 台灣並沒有分居制度,分居也不是法定離婚要件,

通常分居要達十幾年甚至二十年,請求離婚才會通過,

在台灣離婚有一定難度,這是法院的現狀

 

真真 103-07-12 08:11

您好請問:

離婚,無小孩監護權,要怎麼設立遺囑,才可以讓小孩沒有繼承權?

如何可以避開民法的特留份?

如何可以預立遺囑財產全數捐出?

感謝回覆^^

 

想要預立遺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生前處分財產,若繼承人有不孝之行為,並以書面表示不該其繼承,以便使其喪失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子女對您享有繼承權,您可於生前先處分財產,若您無財產,即無遺產,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使您子女對您喪失繼承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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