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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eth 105-07-10 01:04
律師您好: 今日家門外的十字巷口發生事故,甲乙兩方互撞,波及到我方停在自家門口的汽車造成車損,甲方逆向行駛、乙方無照駕駛,有請交通員警到現場處理,甲乙雙方被各開一張逆向及無照罰單,在自行舉證的部分(照片)很明顯甲方的撞擊距離我方車子最近,本以為有誠意要處理,但甲方在事後發現四周無攝影機畫面及我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後開始反悔,甚至被交警誤導說我有可能違規停車,可提過失傷害的告訴,而開始反悔,但事實上我停的自家點並無紅線及任何違規,也並非是此次肇事的原因,這方面在交警的記錄下都非常清楚,我想詢問若無有利的影像畫面之下,是否可對甲方提出求償?舉證方面及法律上的相關程序,謝謝。 備註:有拿到事故三聯單及請原車行進行車損評估及後續保單申請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0 09:03

 1.甲方逆向行駛、乙方無照駕駛,顯然有過失,因而損害到你的車輛,你可以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要求甲乙二人連帶賠償維修費用甚至賠償車輛因此交易價值降低之價額。起訴之前,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或是委任律師發函也是可行方式之一。證據而言,不知當天是否有拍照存照,另外也請向警察申請初步判定表以及現場照片

2.如果你車輛停的位置有違反交通法規,確實對方可以主張與有過失,跟你主張損害賠償之抵銷甚至可以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如果確定你沒有過失,則不需擔心此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0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出民刑事告訴時,再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目前對於對方之請求與主張均可置之不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對對方求償,至於對方之主張,頂多是過失相抵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yeth 105-07-10 01:03
律師您好: 今日家門外的十字巷口發生事故,甲乙兩方互撞,波及到我方停在自家門口的汽車造成車損,甲方逆向行駛、乙方無照駕駛,有請交通員警到現場處理,甲乙雙方被各開一張逆向及無照罰單,在自行舉證的部分(照片)很明顯甲方的撞擊距離我方車子最近,本以為有誠意要處理,但甲方在事後發現四周無攝影機畫面及我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後開始反悔,甚至被交警誤導說我有可能違規停車,可提過失傷害的告訴,而開始反悔,但事實上我停的自家點並無紅線及任何違規,也並非是此次肇事的原因,這方面在交警的記錄下都非常清楚,我想詢問若無有利的影像畫面之下,是否可對甲方提出求償?舉證方面及法律上的相關程序,謝謝。 備註:有拿到事故三聯單及請原車行進行車損評估及後續保單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0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出民刑事告訴時,再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對對方求償,至於對方之主張,頂多是過失相抵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hang yan 105-06-26 20:03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你們一個問題. 我在105/04/07下午的時候 我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是一個82歲的阿公,我是未成年無照駕駛 車子的名字是我媽媽的 但是我是幹道 那個阿公是從支道衝出來 然後我看到的時候 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 我的車頭撞到他的左後側車身 我沒有逆向 那個十字路口沒有交通號誌跟監視器 那條路線速40 我超速5公里 事後那個阿公送醫院 他兒子的口氣也都很好 說等阿公出院了再來講和解 那幾個禮拜我也都有去醫院看那個阿公 誰知道突然併發症 轉加護病房 還插管 然後那個阿公的兒子就都不接我電話了 甚至還直接掛我電話 那個阿公的兒子是在國泰世華裡面當保險的主任 我去醫院 我也沒辦法進去看他 之後他轉醫院 我也是打電話去那個阿公家 從那個阿公他老婆口中聽到說他轉醫院 之後強制險公司就寄信來說對方已經請保險了 我的保險公司陪他們6萬多元 之後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因為那個阿公沒有做筆錄 所以肇事原因無法分析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提供相關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如徵求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證人等。

2、倘若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9

您好,

 

1、因對方有受傷,其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2、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能協商出合理之賠償金額,可免後續訴訟之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ea3 105-06-14 23:06
事情是這樣,汽車綠燈右轉!卻遇上機車汽車要行駛方向逆向騎至斑馬線後騎斑馬線前往十字路口的另一端(正常來說要過去對面是要停在汽車停止線前方有個機車格)!讓汽車於轉彎時,來不及撞上!機車腳有小擦傷,而汽車部份胸口及頸部皆有搓傷!那想請問這樣肇責大概是怎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向警方聲請初判表,用以初步釐清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及肇事責認為何。

 

若雙方皆有肇事責任(即雙方皆有過失),對方又都有受傷,則可戶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又若僅有一方有受傷且他方有肇事責任,則該一方可向他方提告過失傷害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Pan 105-06-03 22:22

不管是誰您好,我想詢問關於車禍沒報警的問題....

這件事發生在今天,我有一個朋友在中午時段,從公司下班,而在快騎到家的一條類似轉彎的路上,他看到一台摩托車突然從一戶住家,逆向以及駕駛沒目視正方的衝出來,朋友看到對方的第一眼就已經趕緊煞車了,可還是還是來不及了...
之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跑出來看,然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先說是對方自己本身的錯,之後對方的家人就先去牽他的人跟車,而朋友剛爬起來後,也有個老爺爺把他的車牽起來停放旁邊....
之後朋友先打電話給他的家人述說情況,而之後因為覺得都是同社區的,而對方的爺爺跟奶奶也覺得他不對,因為對方無駕照,外加又是自己親眼看到事件的發生...所以之後雙方達成共識,不報警,他們要私下和解賠我朋友車錢,可過了幾個小時後,對方的爸爸突然打電話給我朋友,說他覺得他兒子傷得很嚴重,車子也壞得跟我朋友一樣嚴重,因此他們堅持不賠.....
想請問,如果遇到像這樣的事情,我朋友還有什麼辦法叫對方賠車錢嗎>_<?

你好:

可以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無法調解可以檢附估價單或維修單據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並聲請傳喚鄰居出庭作證,證明車禍係因對方行為所造成。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0

您好,若您朋友有過失且對方因此有受傷,對方有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58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先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最為日後和解或請求損害賠償之基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23:21

若要透過法院求償,可能需考慮蒐證問題,若自己也有過失就更要小心,對方只要有受傷就可能提告追究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Pan 105-06-04 00:21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_<。

對方有受傷,我朋友也有受傷,只是相較之下對方比較嚴重。

而實際狀況我本人不是目擊者也並不是清楚||||,只是聽說在場的目擊者都說是對方的過失

倪先生 105-06-03 02:42

小弟於5/20號出了車禍
車禍路況是屬於上坡路段,因汽車於上坡路段在雙黃線違規迴轉,小弟我看到時已經離大概半台車的距離(他的車輛已經橫擺在我的車道上),導致我為了閃避逆向與一台機車相撞(因為不逆向會導致我往另外一側的護欄撞下)。我車滑行了2.5公尺,機車右半邊幾乎全毀。對方機車大概就是前面面板破裂,而違規汽車完全無損傷。我大致上指有點小擦傷,另一台機車騎士男方與女方皆有受傷。那邊皆無監視器,而汽車的行車行車紀錄器只有照到他迴轉後的畫面,並無照到我與機車相撞)

 而對方也只請保險公司打給第三方機車,問他說機車毀損部分

我這邊的話完全沒收到任何的電話或通知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那台汽車)就目前看起來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有違規迴轉、我方則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還是要依據證據而定,建議可以先報警處理,取得初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會比較明確。

2、並且應該就醫驗傷,屆時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告過失傷害民事求償

BETA 105-05-25 16:07

我在103年10月15日發生車禍

當下以為和解 結果現在對方保險公司提告
提告上面是寫 我逆向行駛擦撞而肇事 使對方車輛受損 要求賠償

想請問 如果本身機車也有受損 人也有受傷 民事調解的時候也可以出示證明嗎

不過已經隔了一年多這樣提出證明還有用嗎?

然後他說我們機車擦撞到他的汽車

當時我是以為那是雙向道所以停在那裡代轉(等於我逆向了)

不過我並沒有在騎(時速是0)

如果情況跟他寫的是不一樣的 我要怎麼辦?
那我也需要負擔他車輛全部的修理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5 17:22

您好,

 

1、針對對方之提告可提出答辯狀回應。

 

2、關於車禍肇事責任可向法院聲請交通事故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Vicky 105-05-24 13:37

去年年底,我男友騎摩托車備一個開車女士撞相撞的位子是在一個十字路口,男友並沒有逆向而是開車女士迎面撞上但最後判定結果我男友100%全責,理油是我男友逆向(但實際上那條路權確實沒有標示單行道)且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四萬五千元.在這之中也曾申請仲裁定裁,況且監視器也有錄到對方開車時在看手機.但仍備裁定100%全責
原本想以傷害提告對方,因男友後來有輕微腦震盪進醫院.但想想希望能以和解方式解決但目前沒有任何有利的方式與對方保險公司要求理賠金額少一點, 請問能以什麼方式去和對方保險公司談呢?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4 13:48

您好,

 

1、若已有交通鑑定之結果,要翻案可能較為困難,沒有甚麼可跟保險公司談的籌碼。

 

2、僅能拒絕給付待保險公司提告後,於訴訟中向法官陳明鑑定結果明顯違法或不可信之情形,若法官亦同意,可不受鑑定結果之拘束就過失比例為自由心證之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isha 105-05-13 12:06

您好:我的狀況是下班途中在路口右側路口逆向紅燈的人撞到,當時雙方都倒地,我請對方先把自己的車牽起來,結果他跟我說抱歉後牽到對街試著發動沒想到就跑了....我還在對向叫他請他別走!當下自己的機車能發就趕緊去追他,後來追不到只好回到原地報警。現場是菜市場所以有很多目擊證人但兩天後警察來電說街口監視器都故障..目前還找不到人!..
因為我跟對方都有受輕傷,警察說這樣可以互告?但我應該算是被害人吧....而且對方紅燈還肇逃...如果警察沒辦法找到,我自己網路肉搜這樣會違法嗎?(因為對方有明顯特徵、有看到車牌的號碼但沒看到英文字)
爬了一下文,這樣可能會是刑事案件,刑事聽起來很可怕....若找到人只是要他賠車子維修費用是私下和解就可以嗎?
謝謝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2:46

您好,

 

1、本件肇事主要責任在對方,且其肇事逃逸破壞現場也未送醫驗傷,故其應無法對您提告

 

2、本案還有肇事逃逸罪的問題,且此為公訴罪,無論您有無提告,警方都應依職權調查。

 

3、基於正當目的公布他人車牌並不會觸犯法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isha 105-05-13 13:24

謝謝律師回覆,想再請問一下~
對方看起來約60-70幾歲,若他也有受傷或是其他不適.....我需要賠償嗎?

你好:

若將來認定你對車禍具有過失導致對方受傷,你也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對方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調解後,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

小林 105-05-05 16:18

A.依交通事故初判表

1.我方:疑似超速行駛

2.對方:紅燈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B.依傷勢

A.我方:男方右手腕骨折,休養七個月至今還未好,持續復健中!

           女方右大腿有八公分長之二級燒燙傷,有留疤!

B.對方:小擦傷破皮!

基於以上A&B,若在法院堅持不和解狀態下..

我方男方會判拘役30天刑期嗎?

對方會被判徒刑3個月刑期嗎?(夫妻都有受傷告對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量刑是法官的職權,一般車禍案件法官多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 105-05-04 17:47

104.10月發生機車互撞車禍,依交通事故初判表,我方:“疑似〞超速行駛(路限速50公里,我筆錄自訴當時車速50~60公里);對方:紅燈及在劃有分向限制路段駛入來車道;經調委會2次調解,由於調解不成便走向法院互控過失傷害! 5/13日第一次開偵查庭我該如何是好?
1.雙方受傷狀況
1.1我方:手右腕舟狀骨完全骨折(住院開刀→打骨?),術後併發右腕關節攣縮及右上肢50肩! 我老婆右大腿有八公分大小二級傷燙傷!
1.2對方:小擦傷破皮!
3.醫生開診斷書狀況為是我方骨折宜休養3個月,宜復健3個月!
4.損失部分: 共76萬
4.1薪資損失:40萬(休養共6個月+20天病假+6個月失業給付40%差額)
4.2醫療費用約6萬
4.3精神賠償30萬

5.問題來了~~
5.1對方保險公司堅持肇責比3(我方):7(對方)
5.2對方堅持我“疑似”超速為肇事次因,緊咬這一點3成責任
5.3我方主張路權屬於直行車逆向車應優先禮讓直行車通過,我方:“疑似〞超速行駛,“疑似〞為形容詞,請對方舉證我方當時是否明顯超速(提出測速數據照片)
5.4基於以上我方堅持對方100%肇責,經二次調解不成立後互告過失傷害!
5.5關於我方:“疑似超速行駛”申請車禍鑑定乙事,由於我在當初車禍筆錄說我當初行車速度為50~60公里(路限50公里),怕會碰到恐龍車禍鑑定委員判成:“疑似超速行駛(自承行車速度為50~60公里),看過太多車禍鑑定報告都這樣寫,那我還要申請車禍鑑定嗎? (由於我當車禍筆錄說我當初行車速度為50~60 公里,僅為臆測之詞!誰會在車禍當時低頭看機車儀表! )
5.6我有問過承辦員警,員警說交通事故初判表沒有法律效力! 法官會依行車紀錄器影片、警方在事故當場所繪製之事故現場圖及車禍照片來判誰對誰錯!這樣是真的嗎?
5.7如果申請車禍鑑定釐清我是否超速行駛? 可以要求以煞車距離鑑定機車行駛速度嗎?(警方在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沒繪製煞車距離)

你好:

檢察官會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你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不願意和解調解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起訴,起訴後雙方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民事上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減輕責任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可以繼續談看看。 補充:1.要釐清是否有過失就會送鑑定,除非過失已經非常明顯,才會直接起訴;2.職權送不會要求你繳納,要求你自己送你就要繳費;3.初判表沒有拘束力,只是參考而已。
小林 105-05-04 18: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一下~~

1.檢察官會在偵查庭後主動將案件移送至車鑑會鑑定嗎?

2.若需要車鑑? 可否請檢察官移送呢? 要花3000元嗎?

3.交通事故初判表有法律效用嗎? 法官判決會參考此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4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初判表不服,您可聲請鑑定聲請人須支付聲請費用三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林 105-05-04 22: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因對方不願和解~我也不想和解! 這樣判下來~

我方刑期會較重嗎? 對方民事部分是否也逃不掉?
105-04-28 22:00

律師您好:

夜間騎乘騎車逆向行駛(雙向各僅一線道且非十字路口)之機車撞上而骨折送醫開刀, 經過警方初判表為對方未依規定行駛並跨越雙黃線駛入我方車道(我方則尚未發現肇因亦未有超速等行為). 交通事故分析則因為責任歸屬明確而尚未申請.

目前爭議點主要在醫療費用和精神賠償不願意且無力賠償, 因為手術醫生判斷傷勢應當使用自費固定材料避免術後鬆脫, 但對方知悉後表示應該使用健保即可, 表示未先通知對方且應當自行支出.

請問若不得已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 法院會主動申請交通事故分析, 是否有可能因為有1%肇事責任而被檢察官起訴? 另外醫療費用自費之主張法官將會如何見解呢?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與回答.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4-29 03:36
回覆 信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夜間騎乘騎車逆向行駛(雙向各僅一線道且非十字路口)之機車撞上而骨 ... (恕刪)

你好,回覆如下 :

 1、

依你所述,倘若對方堅持對你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縱使你的肇事責任輕微,確實仍有機率被檢察官依法起訴。

2、

以我處理車禍案件的經驗,通常來說,鮮少遇到對方很乾脆、主動說要賠償你一切醫療支出及慰撫金的,頂多要保險公司和被害人聯絡,即已稱得上所謂「有誠意」,所以關於這點,我認為你不用太過擔心,此為人之常情,若屬於你在法律上應得的權利,日後仍可藉由訴訟程序索償回來。

3、

所謂醫療費用自費部分,若屬於必要支出,依損害賠償法則,仍係對方應負之責任範圍,舉例來說,若你的傷勢需要持續復健,那日後復健費用,亦可要求對方賠償;又例如,若係因傷所造成勞動力減損,則勞動力減損部分,亦屬於損害賠償範圍。

105-04-29 22:15

感謝吳律師詳細解答說明, 我先試著跟對方談看看, 若對方誠意不足再考慮委任律師提告.

感謝~

陽光 105-04-21 11:41

我因為違停的休旅車遮住視線,違規逆向行駛被無照的阿嬤撞到(阿嬤也說被遮到,沒看到我),當時警察做筆錄時,刻意沒畫上那輛違停的休旅車,但是違停車輛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因為小腿脛骨骨折開刀,血管斷裂造成腿部血腫潰爛又開兩次刀,前後住院20天,預計要休養兩個月以上,這段時間,原本我想和阿嬤合解,只要申請強制險的部分,才發現,對方連強制險也沒有,一年後,醫師說我還要開刀一次拿鋼釘,這樣我可以要求賠償嗎?合解時,我需注意什麼事嗎?對方阿嬤還要求我去外面和解,不要去警察局,她怕被開6000元無照的罰單,外面和解這樣可以嗎?

阿嬤說她很可憐,兒子失明又洗腎,老公臥病在床,家裡沒錢(但有外勞),我不想阿嬤賠錢,但是我想要有強制險的賠償,可以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4-21 13:44

違停在路邊的休旅車若被認定是肇事的原因之一,可對車主求償,也可嘗試請求休旅車強制險的賠償。另應注意,不論對誰求償或請求強制理賠,都應在二年內請求。

陽光 105-04-21 14:24

那我和阿嬤在外面私下和解需要注意什麼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1 14:57

您好,

 

1、沒有保險就沒有保險理賠,是以阿嬤既無投保強制險,您即無法取得強制理賠

 

2、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期為六個月,民事部分求償時效為兩年,需特別注意。

 

3、除向阿嬤求償外亦可向違規臨停之車輛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既然阿嬤家庭困難,您也不想懹阿嬤賠償,此時只能向違停休旅車主張權利,或由其保險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