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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爺爺的爸爸遺留未處理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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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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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律師們 想請問一些土地有關繼承或是分得問題 從小由於父親酗酒不務正業對家庭沒責任 也把房子拿去不停借款丟龐大債務給母親承擔 花掉許多財產.. 子女長期受到暴力對待母親也是受害者 最終父親外面有了小孩跟第三者,母親忍受不了上法院強制離婚 當年法院有派人士來詢問未成年的我們要跟誰 由於任何生活照顧跟讀書花費都是母親在承擔,我們選擇跟母親 不過姓氏沒改依然是跟著父親這裡。 成長過程父親依然沒有盡任何責任,酒後也會來到住處家暴 到我們成年後得知爺爺的爸爸留下許多未處理好的土地,爺爺也離世了 幾位沒嫁的姑姑也把原本該過戶給我們子女的房子 口頭承諾說會過戶但是也都霸佔去 總是說著以後會給你們 父親是長孫眾長輩裡父親有屬於他擁有的份,而我們作為子女也是該輩的長孫 不知道作為子女我們是否可以地政事務所查詢父親名下財產擁有土地? 由於父親當年外面還有跟別的女人生下孩子跟那位阿姨有辦理結婚 說什麼都要給她還有生的孩子 作為最大的子女只有姓氏還是跟著父親 有天父親離世我們還有資格跟那阿姨第一順位繼承嗎? 還是現在還在世的父親 我們子女有資格以民事相關法 以DNA方式證明是他孩子 來同樣分割繼承阿祖遺留下父親繼承的部分呢?謝謝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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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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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子女無法任意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父親名下不動產資訊。

     

    2、父親的遺產法定繼承人包含現任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若父親立遺囑指定遺產分配方式,則未分配到遺產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特留分保障。

     

    3、因繼承而生利害關係者,可以在繼承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否認子女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張智凱 (張智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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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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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9597號
    • 父親在世時,除非有利害關係,否則不能去調父親名下所有土地。
    • 您與您父親的血緣關係,不會因為您父母親婚而您選擇跟您母親而受影響,您仍為您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與您父親的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
  • 律師專欄:https://yourlawyers.online 聯絡電話:0928093279 LINE:mars19850715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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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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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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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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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子女也無法隨便查詢父親名下的不動產。

    2、父親過世後,除非子女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縱使有遺囑也有特留分。

    3、如果父親從來沒給過子女扶養費,母親可以要求返還墊付的扶養費。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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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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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9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1139條: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1176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是繼承須符合法律規定,並非您想要由何人繼承均可,您祖父的父親之繼承人並非您父親抑或您,應係以直系血親卑親屬近者為順位,即您祖父及其兄弟姊妹即您祖父母親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您並未說明本件相關內容,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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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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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061iaicw、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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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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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23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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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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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18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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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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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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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20 09:13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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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2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1.若父親還在世,子女無法調閱父親財產紀錄。

    2.無論有無扶養同住之事實,您仍是父親第一順位繼承人,縱使父親預立遺囑剝奪您的繼承權利,您仍可向法院主張特留分;然若您有法律所例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或您父親有預立遺囑表示您有重大虐待、侮辱他的事由,則您可能會喪失繼承權。

    3.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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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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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7-2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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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