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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三,四級毒品,羈押禁見

  •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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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05:23 
  • 文章人氣: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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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天早上,警方來家裡,被搜索到,三&四級毒品,封膜機,被懷疑有製造販賣問題,老公之前有勒戒一次,這次是老公朋友,被衝,一起拖下水,機器是老公吃很多時候淘寶亂買的,當天被衝,也很配合調查,態度都很好,做完筆錄,偵查庭開完,直接被禁見,想要詢問,老公是家中的經濟來源,家裡還有兩個很小的孩子,有機會,被交保嗎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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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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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當刑事被告被裁定羈押禁見後,除了律師以外,包括親人、朋友都會被禁止和被告見面;不過三等親內親屬可持相關證明文件至看守所寄送菜餚,或是書籍、金錢、衣物等物品。 此外,被告在被羈押禁見期間,依舊能夠和律師討論案情,被告親友也可以透過律師來了解被告被羈押禁見後的生活情況。
    2.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5條、第110條規定,若刑事被告被裁定羈押,被告本人、被告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以及被告的辯護律師,都能隨時向法院聲請具保來停止羈押,並於獲得法官允許其交保的停止羈押裁定後釋放被告。
    3. 就刑事被告被裁定羈押,建議家屬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相關事務,以維權益,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並請加入本所LINE ID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服務。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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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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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2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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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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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4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28條: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第34條: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
    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見或互通書信,不得限制之。但接見時間不得逾一小時,且以一次為限。接見經過之時間,同為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所定不予計入二十四小時計算之事由。
    前項接見,檢察官遇有急迫情形且具正當理由時,得暫緩之,並指定即時得為接見之時間及場所。該指定不得妨害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正當防禦及辯護人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前段規定之權利。
    第101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各項理由之具體內容及有關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但依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經法院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之卷證,不得作為羈押審查之依據。
    被告、辯護人得於第一項訊問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第 101-1 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六條之搶奪罪。
    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
    八、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
    前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是羈押須符合上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或第101-1條之規定,且倘被告有禁見,只能由律師律見,因您並未說明本件相關內容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建議委任律師瞭解相關案情後,爭取撤銷羈押或具保,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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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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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被羈押禁見,不太有機會交保,甚至於偵查中可能再被延長羈押一次(偵查中一次可押2個月,可延長一次4個月);最有機會交保的時間點為起訴移審時;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先生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先生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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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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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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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0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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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被羈押禁見,不太有機會交保,甚至於偵查中可能再被延長羈押一次(偵查中一次可押2個月,可延長一次4個月);最有機會交保的時間點為起訴移審時;目前可考慮為先生委任律師前往看守所律見,討論可能答辯方向;

    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ning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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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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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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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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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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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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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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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若被羈押禁見有可能是法院認為您先生一定的逃脫、滅證、串證風險。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爭取對先生有利的策略。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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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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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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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1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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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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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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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5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就上所述內容及其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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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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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多亂買這個答辯不會被採信,除非有短時間要求退貨的證據。

    2、被冤枉的部分要有證據。

    3、如果沒有證據反駁,還是建議認罪爭取減刑。

    4、罪行很重,建議您可以幫配偶委任律師辯護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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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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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016
  •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因為遭羈押禁見僅有律師可以見到被告,您可以委任律師協助被告提出辯護狀爭取較輕處分,惟仍須確認詳細案件事實才能提供進一步解答,建議您盡速攜帶相關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維護您的權益。

     

    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一審判決漏未斟酌二項減刑事由,律師協助爭取改判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78

    代收包裹被訴運毒 律師協助上訴爭取減刑及緩刑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75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律師協助不起訴處分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56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55

    吸食海洛因遭法院判關7個月,律師協助免去牢獄之災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45

    警察違法辦案,吸毒變販毒,律師助還清白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30

    吸毒被訴販毒,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3

    被訴吸食毒品,律師協助勒戒獲不起訴處分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8

    遭起訴涉犯轉讓毒品罪嫌,本所律師協助獲免訴判決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98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黃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 歷】

    政治大學法學士

    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 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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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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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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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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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 檢方應是認為您先生非單純持有毒品,而是有販賣之問題,方會聲請羈押禁見,建議盡快委任律師跟您先生討論案情,以求爭取以較輕之罪名起訴並聲請解除羈押。
    2.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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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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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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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0-27 22:14 最後編輯日期:113-10-2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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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402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歡迎加line討論。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關於你的問題:「某天早上,警方來家裡,被搜索到,三&四級毒品,封膜機,被懷疑有製造販賣問題,老公之前有勒戒一次,這次是老公朋友,被衝,一起拖下水,機器是老公吃很多時候淘寶亂買的,當天被衝,也很配合調查,態度都很好,做完筆錄,偵查庭開完,直接被禁見,想要詢問,老公是家中的經濟來源,家裡還有兩個很小的孩子,有機會,被交保嗎」

    二、律師回答如后:

    (一)建議委任律師去律見他。

    (二)他被羈押禁見的話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妻子也可以幫他簽委任書委任律師。

    (三)參考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四)我有寫以下文章,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不起訴可能及無罪判決之研究(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緩起訴及緩刑可能性之研究」(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五)關於封膜機的毒品案件無罪判決有六件,我摘要其中一件供你參考:

    綜上所述,仁愛路租屋處扣得附表編號8至11所示之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含吳○翰委託許○豪包裝之附表編號9其中300包之原料)來源、所有權人之認定,雖經吳○翰歷次自白供證,然此僅屬共犯一人之累積性證據,其自白尚乏其他補強證據以資特定所為指示包裝毒品者為吳○翰一人或尚有其他共犯,亦無補強證據可資認定該「共犯」即為被告,難以擔保吳○翰供證之真實性,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規定,尚難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而逕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第3項、第4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罪名相繩。

    (六)建議你先約時間諮詢,我們來討論勝訴的可能性。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402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歡迎加line討論。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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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1-1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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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均尚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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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均尚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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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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