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頂讓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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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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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店面租約的部份您是跟誰簽立的?倘若是您跟房東,則雙方都受到契約之約定,倘若是您跟前房客,則必須依據店面使用約定來判斷。
2、有關於損害賠償的部份,也會依據前開法律關係來判斷哪些可以主張,請詳述,亦或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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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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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已與您簽立租賃契約,即不能以與他人之糾紛為由,解除契約,您可委任律師發函給房東與前手,請求處理相關爭議,並不得有違約造成您損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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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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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雙方將講好的部分,擬在文件上,並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有效力,當然也要押上日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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