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及家庭糾紛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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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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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姑姑否認,就要以訴訟方式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首先要證明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證明有借名登記之合意、土地由你父親及父親繼承人管理、使用、處分,例如繳納地價稅、保管所有權狀等,亦可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如果有辦法證明,刑事上還可以違反借名登記契約,提告背信罪。 若有家庭暴力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有傷害之情形可提起刑事傷害罪之告訴。 可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75471978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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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返還不動產訴訟,此類訴訟法院認定比較嚴格,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有關於辱罵、打人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提告公然侮辱罪及傷害罪或是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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