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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20 03:37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因100年賭博罪被判三個月。已繳了易科罰金,繳完了還是有緩刑嗎?

103年因酒駕 酒測值0.27公共危險罪酒駕跟前賭博罪這樣算累犯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08:29

徒刑易科罰金就算是執行完畢了。

五年內故意再犯罪構成累犯

不過酒測值很低,是否可以構成公共危險,還有再爭執的空間。

 

法律小學生 103-08-20 16:32

大大你好 你這次酒駕確實構成累犯 會有刑責加重的問題

             但若妥善處理  則尚有減輕刑責的可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小林 103-09-23 10:40
請問你是怎麼賭博被抓呢?賭徒不是只有3000塊罰金而已?

DAISY 103-08-07 17:48

律師您好

      親人今年年初於台中因騎機車酒駕(已是第三次累犯)而自撞路邊停車的兩台小客車,本人也因此受傷住院約一週(傷及內臟)。出院後即與兩台小客車車主完成賠償事宜。

       今年五月有開庭,當時並無告知如何判決,而後收到傳票載明"有期徒刑四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併科罰金新台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於8/4再次到法院,卻直接被告知要收押,服刑四個月。想請問現在家屬能做什麼,讓親人可以減刑或是易科罰金嗎?因為該親人為家中經濟支柱,原本家境即非富裕了,突如其來的狀況,更是無所適從。他人在看守所,能再提出異議聲明嗎?還是家屬必須請律師打官司?保他出來呢?

      家屬也能理解酒駕的危險,但因家境所逼,故懇請各位律師能夠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0

 法官看起來沒有意思要關你親戚,不過檢察官認為你親戚很惡劣要關,

建議盡速提出相關文件給律師看,因為這種案件都有時效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20:47
回覆 DAISY 的發言內容:
我想應該是收到執行科的執行的傳票,當然如果沒有聲請社會勞動,就要繳錢,要不然就要入監服刑。可以服刑一半,剩下看多少錢再聲請易科

 

Rebecca 103-08-07 12:02
您好,各位律師! 上個月收到台中衛生局寄來一封信函。裡頭寫道我在某網站刊登產品的廣告內容,疑涉違反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需到本局說明。也寫道可給我們到本局陳述意見之機會,在近日至本局陳述完後,相關人員說可能會罰四萬,請問我並不是累犯也陳述過了,為什麼還有可能會罰錢?判決的重點是什麼?若真的被罰錢了,能有什麼上訴的機會嗎?若要上訴,要如何做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收到罰鍰之行政處分,則可以依法提起訴願,該行政處分會敘明裁罰之事由,屆時您再針對其理由提出訴願,以為救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鋒 103-07-30 05:3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九月十二日要入監服刑

關於假釋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這次算是於緩刑期間再次涉及兒少行交易案而被法院撤銷緩刑,必須服刑一年兩個月,我這是兩罪合併執行一年兩個月,請問我必須關多久才有可能假釋

我問過律師跟書記官他們好像都說沒有假釋

但我又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法條說有期徒刑刑期滿二分之一,累犯滿三分之二得以申請假釋

請問各位律師這是怎麼回事呢?

感謝賴律師的回答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假釋出獄呢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算是累犯

 http://www.typ.moj.gov.tw/ct.asp?xItem=244755&CtNode=31168&mp=045

受刑人入監執行後,而有悛悔向上實據者,在監期間達刑期二分之一,累犯在監期間達刑期三分之二,得報請假釋(如依新修刑法規定撤銷假釋執行殘刑者不得假釋需執行期滿),惟尚需在監執行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暨累進處遇達二級以上(需二級且作業、教化、操行每項成績分數連續三個月保持三分以上)經教誨師提管教小組會議通過,再提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再陳報請法務部審核通過後,由法務部行文地檢署,向法院申請該員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裁定,經法院裁定後送地檢署,收到裁定書才由地檢署核發釋放命令,監所始得辦理釋放手續

 

阿鋒 103-07-30 18: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賴律師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報假釋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

這樣算是累犯

要刑期的三分之二嗎?

謝謝

阿和 103-08-06 16:38

通常判一年二個月要報假釋至少要8個月直到假釋通過出獄要10個月時間,,,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N 103-07-25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有個朋友犯了七件盜竊案

他總共有三份判決書

第一份在103/03/28發出主文為:

共伍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二份在103/04/29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三份在103/06/30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照字面上看來第一份判一年,第二分判九個月,第三份判40天
想請問一下第一份是五個按件一起判,但第二個按件明明在第一
個判決書中就有出現,為什麼又要再一個判決書呢?
第三個按件是別的,他到底總共被判多久呢?

其實在7/6有私底下問過監獄人員,監獄人員是說再三個月就
差不多可以出來了!可是最近收到他寄給妹妹的信,上面都
是寫需要再三年,因為是朋友不是三等親內無法見面
想請律師幫忙分析,到底這樣是被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均可易科罰金,原則上只要繳交罰金即無庸再執行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 103-08-04 17:09

想再請問,其中一個案件,是關於他家人告他偷錢,
他說他沒做過,但當時覺得跟他家人打官司打不過 所以他選擇自白認罪,判決書也早已出來, 可是,最近他家人有去監獄看過他,說要撤銷這個案件 他總共有七個案件,現在已在監獄服刑,還有可能撤銷嗎? 已經判決下來的案件,還可以撤銷嗎??

一心 103-07-02 10:51

律師,你好。請教你,我案件是犯賣3級k,屬5年以上徒刑,不服地院判決,(一)高院的上訴,會被駁回?我是7個人咬,共21條,其中還有一個是轉讓,請人抽一支菸,判5個月,其他大概都判3年9,我屬朋友間一起玩,賺吃的而以,數量都500,1000,院方維一的證據,譯文,和那7個人的警察局筆錄,我於偵查中部分自白,審理全數自白,在開審理庭前,有交全部自白書,有交上手,還在偵查,我是累犯,97年以後,98年有詐欺案,判5月徒刑緩刑5年,我繳5個月罰金,執行完畢, 想請大律師幫忙評鑑我的刑度問題?因為我3級的被判6年5個月。到底是怎麼合併的,怎麼這麼重,在麻煩您了。 ps 我上訴文以送,五年以上的案,上訴機率是如何,以判太重來說,沒有感覺有自白減輕的感覺。希望有心律師幫忙,有機會減,不排除委任,但是我要專打毒品律師,家人都很擔憂,希望有新機出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2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販賣三級毒品可處3~10年,累犯加重1/2,21個行為數,執行刑6年5個月,刑度上應無太大問題。

2、除非您有個別的減輕刑法事由或情況顯有憫恕,否則單純的認罪恐難以上訴要求減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您於偵查及審判中若均自白承認犯罪,可先減輕一次,若又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可再減輕一次,若又有刑法第59條之適用,可再減輕一次。關於購毒者之指述,若從監聽譯文及偵查、審判筆錄中有前後矛盾之處,亦可作為上訴理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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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A 103-06-26 20:31

之前於102年9月在賣場行竊,因颱風來菜價漲,所以臨時拿了些民生用品約900元於包包內被逮,那時對方跟我寫和解也不要求我買回,獲判不起訴處分。
而今年5月又不知怎的想法又臨時起歹念,於賣場內拿了價值約2500元的一些吃的用的民生品被發現,這次對方有主動要跟我和解及詢問我買回意願。後來也補寄了悔過書及補充說明書表達我犯後真的很後悔及痛苦與感謝對方的原諒。其間檢方寄來聲請簡易判決書(表示有查到去年不起訴案件,另引用參考法條320條第1項)今日法官的簡易判決下來,內容說我"每次"行切被查獲即以價購方式和解,"如未被查獲即為已不法所有",說我取巧犯案不應再姑息,所以判我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1日1000元。

1.我想請問律師這部份法官怎能主觀認定我一直在行竊失風才被逮,還說我每次失風就買回。基本上這是第二次的心生歹念啊,很緊張行為有異才被抓,怎被講好像一直都如此...所以才判我比較重的刑責嗎?

2.我現在沒有工作、教育程度是高中,且家庭經濟勉持,因這筆4萬元的費用對我來講真的拿不出來,我若上訴能爭取到比較輕的嗎?有無機會緩起訴還是緩刑?

3.我這樣算是累犯所以加重刑責嗎?若上訴不成功會不會被判的更重呢?以後警察局會不會有記錄?

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23:37

您好!這不算累犯,但已不可能緩起訴;可以上訴爭取緩刑,若只有您上訴而檢察官未上訴,則只會判更輕或維持原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mor 103-06-26 13:05

朋友因為協助犯毒被抓(初犯),檢察官將他轉為證人,若他人已剛進去服刑(6/23),8/18需再開庭,那他是證人的身份,還會有罪嗎?若有事也算累犯嗎?  感謝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躺若該案還是有將您的友人起訴,則還是可能遭判刑。(證人程序有可能只是整個程序的一部分)

2、就您所述的狀況不會構成累犯

豬寶寶 103-06-26 01:41

我犯了頂替罪,檢察官判我50天!易科罰金一天1000,我想請問我能聲請易服勞動還是易服勞役…我是初犯!

我男友犯了偽證罪,檢察官判他服刑3個月還是4個月,我想請問他能聲請易服勞役還是易服社會勞動…可是他是累犯

如果可以聲請,我們該怎麼做…

後續您可於接到執行傳票後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罰金或提出易服社會勞動之聲請。另外您的男友涉犯偽證罪,因其法定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上,故而依法無法聲請易科罰金,但依刑法刑第41條第3項仍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以代有期徒刑之執行。

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如判決主文中有載明「得易科罰金」,受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具狀時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

檢察署對於易科罰金聲請,只須提出前述執行顯有困難之任何文件之一,經核屬實,即得准許。(因「家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可以提出扶養親屬之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原本等文件加以證明。)

又依刑法第41條第2項,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64條
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刑法第168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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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茵 103-06-03 12:23

   先生於一個禮拜前無故失蹤,他的父母一直無法聯繫到他,且這不是第一次了,因為是累犯我也對他的做為感到心灰意冷,若他遲遲不出面,我可否訴請離婚,且要多久時間才可以訴請呢?

小茵 103-06-03 10:18

      先生於一個禮拜前無故失蹤,他的父母一直無法聯繫到他,且這不是第一次了,因為是累犯我也對他的做為感到心灰意冷,若他遲遲不出面,我可否訴請離婚,且要多久時間才可以訴請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3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協議離婚的話,就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2、離婚事由的部份,倘若您的配偶經常無故離家不知去向,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應可爭取.

3、本文建議您尋求正式諮詢,以利釐清是否還有其他離婚事由,並且判斷您可以提出什麼證據作為佐證.

依你所述,對方常離家消失,可以婚姻有重大不能繼續的理由起訴離婚,目前就能提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似有惡意遺棄之事實狀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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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 103-05-30 03:12

小弟本人我的簡易處刑書

於99年七月中酒駕0.55 經簡易判決罰金50000(不構成累犯)

不知悔悟 又於103年5月13日晚間1100至1200於某處食用含酒類之薑母鴨 明之飲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人於103年五月14日凌成3時許駕駛重型機車上路 遭警攔查達0.44 無肇事無違規

我很後悔也很慌張

也爬了許多文說判刑的機會很大

我誠心的想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大概會派多久(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要看承審法官的心證

也誠心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的情況易科罰金的機率大概有多少或是易服勞役(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這也要看執行檢察官自己的判斷     

可以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惑嗎?

我已經準備好

1悔過書2就醫證明(戒酒門診.精神科)3主管背書4戶籍謄本5母親有輕度聽力障礙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在務須我跟哥哥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活

我知道酒駕不對  我悔不當初 希望有實務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萬分感安

法律小學生 103-05-30 09:23

大大你好 這已經連續兩次酒駕了 而且酒測值也很高

             被判刑的機會確實極高  

              但也不是沒有妥適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相關經驗

茹茹 103-05-28 19:12

我爸爸騎車酒駕累犯很多次,

這次傳票上是寫說

備註"以五年內三犯酒醉駕車,依規定不准易科罰金,應予發監執行,請做好發監執行準備。"

應執行刑罰"有期徒刑六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他除了這次之外後面還有兩次的酒駕

我想請問這樣要關是連後面兩次的刑責一起算嗎?

然後請問有沒有什麼減刑的方法?

他身體不好(肝硬化)可不可以減刑?

真的只能關到六個月後才能出來嗎?

因為小女爸爸第一次遇到刑責問題

除了酒駕外並無前科

謝謝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必須入監執行,且未滿一年之有期徒刑亦無假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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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應是收到檢察署的刑罰執行傳票,依刑法第77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不得假釋(至少要關六個月才能提報假釋),因本件令尊之刑度僅為六個月,故應該是沒有假釋規定之適用。

另按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故只要數罪均為裁判確定前所犯者,原則上是可以併合處罰的,從而本件若合乎數罪併罰之要件,但先後經數判決予以科刑者,可於判決分別確定後,具狀請求更定應執行刑。

刑法第77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刑法第50條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之。
 
刑法第53條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刑事訴訟法第477條
刑法第四十八條應更定其刑者,或依刑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應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至第七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
前項定其應執行之刑者,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亦得請求前項檢察官聲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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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103-05-15 22:05
阿杰:我因為去年騎機車酒駕0.45被移送高雄地方法院判決三個月已繳款可是監理站要吊銷(酒駕累犯)我的職業聯結車駕照使我不能繼續工作我要怎申訴我需要幫忙?我騎機車卻要被吊銷職業聯結車有誰可以幫幫我。

 1.如果不服相關處分  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以及其他行政救濟  如果程序上需要協助  可以找律師幫忙處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吊銷駕照之行政處分,可提出異議或相關行政救濟之程序。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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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香 103-05-14 18:38

請問酒駕累犯會被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酒駕超過三次,有可能即使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仍不得易科罰金,而須入監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香 103-05-14 12:57

請問累犯會被關嗎?不是在5年內才算嗎?開庭時有認錯且有悔意是否能判輕ㄧ點

Ch 103-05-03 23:45

友人之前因案入獄。出獄後一年內於去年十一月及今年四月初因酒駕被抓。去年十一月被判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被罰了九萬元已繳清。今年酒駕酒測值為0、40因有前科加上是酒駕累犯。雖說判決無標準答案需看法官判定。但還是想請教律師。這次被關的機率高嗎?大約要多久會收到判決書呢?期待您的回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被判超過六個月之有期徒刑,即不得易科罰金之。且您朋友為累犯,須加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5-04 01:24

大大你好 你朋友是酒駕累犯 而且之前還被關過

             這次被關的機會 八九不離十了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判決後,對判決不服,可於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illiam 103-04-29 16:19

各位律師您好:

我29歲,失業中,半個月前在台中市西區一間知名電腦專櫃看見一台定價三萬六千元的筆電展示機沒有上鎖,衝動起了賊心趁店員不注意時把他偷走自用。當天店家就拿錄像報案,15天後,也就是昨天,派出所來電請我到案說明,我立刻帶著筆電到派出所投案認錯,警察先生也沒有刁難我,開始做筆錄,確認一些基本資料,警察發現我99年有一起竊盜案紀錄(緩起訴結案),警察問我是不是前科,我說:「當時順手牽羊衣物,檢察官覺得犯行輕微給予緩起訴一年,至今我也沒有任何觸法紀錄,應該不算是前科。」。由於警察也無法判斷﹝紀錄上只能看見偷竊案、時間、事發轄區、緩起訴﹞,只答應我筆錄幫我寫「是否有前科:無」,但說:「這緩起訴紀錄一樣得附上給檢方。」,又說:「而且就算我們沒有附上,檢察官那也一樣看的到紀錄。」。

沒過多久失竊筆電的店家來了兩位店員,我誠心地向他們道歉,懇求他們原諒,雖然其中一位﹝副店長﹞有點不願諒解,但確認筆電是完好如初後,又跟警察先生說了些話,簽了文件後就走了。店家走後,警察說我很幸運,對方願意和解,沒有跟我追究索賠。繼續筆錄,我照實說明我是衝動犯罪,補充的部分則寫上我非常懊悔,希望能夠重新做人,等內容。

今天午後,我前往受害店家再次道歉,同樣昨天兩位店員,他們願意接受我的道歉,其一說:「筆電完好如初回來就算了,我們也不用賠錢了。」,副店長也似乎氣消了,說:「我們願意接受你的道歉,也沒有要追究索賠,只你的公訴罪到時還是要面對司法。」

以上是來龍去脈

先感激你們看這些文字,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法律上,緩起訴紀錄到底算不算前科?會因為有一次偷竊 緩起訴紀錄被當累犯處理嗎?或者檢察官到時只要看到有偷竊紀錄,就直接把我歸類成累犯起訴?

請問已經有了99年偷竊緩起訴的紀錄,這次還有可能爭取的到緩起訴嗎?

偷竊物品價值36,000元,雖然完好如初的歸還,但檢方會考量物品價值而加重刑責嗎?

聽說只要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會上升。請問我這樣法律上已經算與對方和解了嗎?﹝筆錄時警察說對方不追究索賠 + 隔天我去道歉,對方也原諒不追究﹞

請問檢察官如何知道我與被害人和解了?該不會到時認為我口說無憑,不相信對方有跟我和解?或者我必須再去找店家簽和解書,並提供給檢察官?﹝有點不想這樣,一是不想打擾他們,二來已經無臉在出現在店家面前。﹞

我能夠自己先寫悔過書,偵查庭當天呈上給檢察官嗎?可以的話,這樣對爭取緩起訴會有幫助嗎?

請問大約多久會收到台中地檢署的檢方傳喚?

========================================

我知道我是偷竊累犯,是人人喊打的竊賊,但我不是偷竊成性的慣竊,精神方面很正常,我也十分後悔自己的無知愚蠢,但我真的知道自己犯了嚴重的錯誤,很懊悔,也有反省,已下定決心槍斃昨天之前的自己。第一次的衣物偷竊已經得到嚴重教訓了,事隔數年後居然又再次淪陷,真的不可取。

但我真的很想爭取緩起訴,讓我有自新的機會,不要留下人生汙點,更重要的是我我想出國打工,當時犯案時的動機也只是想擁有筆電,讓學習英文更順利﹝但這絕對不是犯法的藉口﹞。如果被起訴了,我怕無法申請簽證,我的夢想也毀了。唉,真是悔不當初,希望其他有在違法犯紀的人,能夠看到我的現世報,進而警惕。

懇求律師們幫幫我,致上最深的感激,也對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寫悔過書,說明您已與店家和解,店家也願意原諒您,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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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30 12:32

大大你好 你是累犯而且偷的東西

             價值也是很高 原則上你這次要負的刑責一定會比較重

             且就算和解 也是要判刑的

             但也不是一定就完全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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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刑事案件會將您的前案紀錄印出來附在卷內,從而本件是否仍有機會再獲得緩起訴處分,就必須看承辦之檢察官如何看待您的前案紀錄了,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應該都不無可能。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柏彥 103-04-22 13:51

我是因毒品案被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算是累犯

我想請問如果超過應到執行日沒去執行的話,還能夠聲請勞動服務嗎?

因為找到了工作,而且剛做不久,這樣的話聲請勞動服務會過嗎?

第二個問題是,應到執行日沒去報到,是會再通知一次呢?還是就直接通緝了?那發布通緝的時間大概多久?

第三個問題是,當初被抓的時候,有扣押我一隻手機,現在我有收到具領單,那去領的話有期限嗎?超過具領單上所說的10天去領是否還領得到?

因為我有點急,還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不好意思,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3 14: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易服社會勞動的問題,必須向執行的檢察官聲請,倘若您於報到時間未到,可能會影響檢察官准否的認定,不過本文建議您可以跟承辦檢察官聯繫,表示之前錯過時間了,何時可以在報到.

有關通緝的部份,與承辦檢察官的辦案態度有關,不過依法,就可以發布通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執行檢察官聲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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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3-04-08 02:56

請問102年12月25日因施用安非他命被抓(100年12月初出獄)

因之前已經勒戒與徒刑後的累犯

在被移送新北地方法院時曾請求檢察官給予參加戒癮治療的機會(未接受過戒癮治療)
,出地檢署後經數日友人也幫寫訴訟狀請求給予接受戒癮治療的機會。

於今日103年4月8日已收到起訴書 不知該怎麼處理,不知道檢察官是否願意,
也不知是否再書狀向檢察官請求,或是由律師代筆書狀的機會比較高?
或是等待判決書下來再做處理?

我移送時有填寫居所地址(三重)與戶籍地址(高雄),目前居所有收到起訴書,那是否戶籍地也會收到呢?

要怎樣才能不寄送到戶籍地址呢

希望各大大給予意見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1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累犯的情形無法申請戒癮治療.

寄送居所地之後,不會再寄戶籍地.

steven 103-03-19 00:10

您好:

延續上一個問題我想問看看各位律師有遇過這樣的狀況嗎?

大概如果法官判累犯會是多嚴重呢?

有具體的舉例嗎?

我和朋友還沒和當事人和解,因為他當時沒到

這樣的話有什麼辦法可以聯絡到當事人嗎?

我們真的不是故意的,也希望不要被關!

我之前的案件是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有被撤銷緩刑,上一個案件我就差不多花了要10萬了!

希望律師們可以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累犯通常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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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103-03-17 21:02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之前我有詐欺前科(但是被朋友騙的),後來我也都罰完錢了

可是最近又不小心觸法(竊盜罪),那檢察官說要申請簡易判決,並在判決書上註明我算是累犯,通常這樣被判出來的結果會很嚴重嗎?

而且當下我們有說想和被害人和解,但檢察官起訴書上沒有註明耶!

這是一件不小心因安全帽而被判的罪

想請教律師,我這樣會很嚴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案情並不嚴重,但因為您是累犯,所以量刑上會比無前科者來得重,而既然您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應盡快向法院陳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3-18 09:49

大大你好 一般說來你的竊盜行為算一般 不會特別嚴重

              但你卡到累犯的問題 則是很麻煩 而且竊盜又是公訴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累犯會加重其刑,若您有與對方和解,應陳報和解書,請求緩起訴,或從輕量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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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6213 103-03-04 18:40

律師您好!!本人有一些關於吸食一級毒品的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是個一級毒品煙毒犯的累犯,最近一次是在九十八年四月剛從台南監獄,執行期滿出獄。但很不小心的又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士林區的重陽橋上遭北市保安大隊實施路檢時查獲,攜帶一級毒品海洛英 。於警訊筆錄時,我有承認在被查獲時的前不久,有在某地公共廁所內施用過毒品,至於毒品來源,是依照當時幫我製作筆錄的警員所編造的說法,編造一名查不到身分的假毒販所購買的。之後就移送士林分局偵辦及士林地檢署審理。想請問律師的是,像我這樣出獄已經快要過五年才再犯案,雖然亦如同為累犯,但刑度是否有機會斟酌比照初犯或再犯,免除加重二分之一的刑罰? 另外,施打一級毒品煙毒犯,現在不是有實施交付醫療院所,接受替代療法的治療嗎?據了解,是每一個一級毒品的施用者,在無任何另案,單純是施打毒品被告,都有一次機會得以在開庭時向檢察官提出要求,是嗎?(而我本身在未案發以前,就已有自費參加這項的治療了。) 也因此,我於地檢署開臨時庭時,便有向當庭的值日檢察官提出這項要求,而那位檢察官也叫我在下次開庭時,將得以證明我有自費參加治療的文件帶到法庭上去。由此可知我有可能可以如願由法院裁定:參與替代療法的治療,而不必被直接判刑!是吧?但奇怪的是:自從那天交保後,直到本月二十二日以前,也都沒有開庭或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於二月二十三日中午,突然接到法院寄來的起訴書,既然已決定起訴我,那是否也代表:駁回我欲申請接受替代療法治療的要求呢?接著二月二十五日就接到開庭的通知書,庭期是三月十九日下午準備程序庭。想請教律師:我在開準備程序庭時能否還可以向庭上重提這項要求?是否是就算提出來也已經沒機會了?(因為已經起訴我了!)還是,諸如此類的申請,都需再開庭以前,以書狀的方式提出申請呢? 我本身的毒癮並不是很重,且我現在也已經將毒品戒除了,有把握已驗不到毒品的陽性反應,我能否自行到市立醫院做檢驗,在將檢驗報告同自費參加治療證明一起呈上,此舉是否可增加獲判緩起訴及准許參與替代療法的機率? 再者,不知律師您近期是否有曾接觸到如同我這類的案例?想了解,近來法院對這類案件的處理方式,大都採哪種方式處置。因為,我有特地去詢問有代法院辦理這項治療的醫院護士,關於法院裁定分派過去治療的新案有多少人?就這陣子來說。專辦業務的護士告訴我:已經很久沒接到由法院送去的新案了。每天可說都會有被查獲的毒品案件,難道,現在法院大都採直接判刑的處置方式為多?很擔心我的要求不被採納!因為家中只有我與母親兩人,而母親年紀已大且身體不是很好,很擔心她一個人到時要如何生活?

以上是我想請教律師的問題,懇請您能為我解答!謝謝!!

                                                                     後悔莫及的人  

                     

曾經有勒戒或戒癮治療過,5年內再犯,就會直接起訴判刑

本件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之案件,則檢察官依法無法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或於聲請觀察勒戒並於觀察勒戒後以不起訴處分結案,而須依法逕行起訴,針對您的案件因施用毒品之犯行相當明確,故建議您能夠坦承犯行求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法定刑下限)為上。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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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於五年內又吸食毒品,應無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之適用,您似可具狀坦承犯罪,以利爭取最輕之判決,仍有機會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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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萁 103-09-29 22:45

想請問最後您的判決如何?因我的情形與您一樣,我現在也很害怕!

min 103-03-04 16:17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達成和解,則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於開庭時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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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3-05 18:37

大大你好 這會被判刑 而且一定是一罪一罰

若要妥善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min 103-03-04 15:53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開庭時就犯罪事實為認罪表示,並提出和解書正本,表明已和解,盼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前科紀錄會跟著您一輩子,不可不慎,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開庭時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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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 103-02-14 16:21

律師你好,本人因103年2月13號(日)酒駕 酒測值0.59
因98-99年間有兩次酒駕紀錄,被收押送簡易庭
裁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那因累犯須等開庭判決有期徒刑
那會被判多久刑期?
需被關嗎?
若有被關可用易科罰金嗎?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17:17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依照您提供之事實來看,前案若已執行完畢(包含易科罰金),則本次為累犯,應加重其刑至1/2。倘承審法官認您毫無悔意,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有可能),則不得易科罰金,或縱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雖符合易科罰金之規定,執行檢察官若認易科罰金已難收執行之效,亦可不准易科罰金。喝酒後開車應謹慎考慮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36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依目前法院的態度

你這原則上會被關  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但也不是說一定就沒救了 還是有例外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將本人協助多位酒駕犯友人之經驗 與你分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累犯,會加重刑期二分之一,達可能無法易科罰金之刑期,且縱為六個月以下,亦有可能不准予易科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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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錡 103-02-07 16:12

我母親把機車借給朋友使用.而她朋友卻因酒駕值0.23而造成機車被拖調強制保管

現在問題來了她朋友之前也被開過酒駕這次在犯已算累犯這次再犯罰金是9萬.請問我母親如果要把機車保管場牽回來是否需要將她朋友的這張酒駕罰單繳請才能牽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取回車輛的部分,只能夠繳交罰單之後始能領車。倘若駕駛人拒絕繳交罰單,可以於取回車輛之後,向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清償代墊款項。

老林 103-02-06 11:45

我於99年有酒駕罰3萬在前幾天103.1.18又因前一天有喝2杯酒

早上6點多駕車載客違規變換車道酒測0.32請問這樣算累犯

會被叛加重刑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有累犯之適用,而加重相關刑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就您所述問題應先釐清99年間酒駕是以交通違規案件處以行政罰鍰結案或者是有移交到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刑事案件進行偵查,若99年間酒駕前案是僅以交通違規案件處以行政罰鍰結案,則基本上則不會有刑事前案紀錄,從而不會構成刑事法上之累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你第一次被抓  可能直接以緩起訴處罰  而繳交一定金額  當然也可能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如果是後者  因為屬於五年內再犯  確實會構成累犯  但這也是量刑加重的問題而已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06 13:34

大大你好 你這再犯當然是累犯 而且也一定會有加重刑罰的問題

但還是有爭取不被關的機會 自己及身邊友人都有二次被抓酒駕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的經驗

方綾 103-01-25 22:30

請問我在五天前 我跟我男朋友在家裡 他在食用二級毒品搖頭丸

我就因為好奇拿了半顆起來吃 又拿了一支K菸抽 我是禮拜六晚上吃

禮拜四早上被抓進去警察局驗尿 她檢驗報告還沒出來 所以不知道有沒有 我現在十七歲 請問一下驗到有二級毒品 我一定要去勒戒嗎? 驗到三級毒品又會怎樣嗎? 我是好奇初犯 可以申請院外勒戒嗎? 可以的話機率會有多高?

 

我男朋友三年前 有因為吃三級毒品 有被抓到 裁罰二萬加上反毒講習

現在又再次被抓到假如有驗出二級毒品 他一定要勒戒嗎? 有驗到三級毒品

累犯會怎樣嗎? 他又有糖尿病 高血壓 加上他最近又因為糖尿病沒控制好

免疫能力降低 他之前有感染上菜花 最近又復發 而且長了很多 又在很多地方

他定期都要回去醫院做治療 他半年內 都在觀察期 一定都要回去 他如果驗到了 要進去勒戒 他就沒辦法治療了 這樣有辦法申請院外勒戒嗎?

 

不好意思 問題很多 可以的話可以幫我解答嗎 ? 我好煩惱喔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0

 你男友是一定會被要求勒戒的,

你的部分要看檢察官是否同意讓你戒癮治療,

不過要盡快跟檢察官表示意見,如果檢察官聲請勒戒,那就來不及了

方綾 103-01-26 00:1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男友是一定會被要求勒戒的,

你的部分要看檢察官是否同意讓你戒癮治 ... (恕刪)

 請問一下那我現在檢驗報告未出爐 那是要等到哪時候向檢察官申請會比較好 要如何向他申請哩?

 

所以我男友是百分之一百 一定會被申請勒戒嗎 他是第一次 被抓到二級毒品

不管如呵一定都要勒戒嗎 他第一次被抓到食用三級毒品 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時間過怎麼久 也還是一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的部分,您應儘速於裁定下來前,委請律師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替代處分,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為抗告,就比較沒機會了。就您男友之部分,由於之前已有吸食紀錄,本次不但很有可能會觀察勒戒,亦有可能會被判刑。應盡量爭取6個月以下刑期,得易科罰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凱 103-01-14 18:31

律師  你們好
我想請問我在2010年時因 詐欺 被判刑有期徒刑3個月  這次因酒駕被抓  酒測值達0.34
我在五年內已經犯過了一次 但那時我以申請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這樣算累犯嗎? 判決書也收到了  判決書 上面也寫說 五年內在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最 加重其刑。

請問這樣判決會判多久 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會構成累犯問題,又有關於刑期部分,您所收受的判決書主文會明確記載您的刑期。

煞祿 103-01-25 01:39

還是別喝酒喔 現在喝酒開車 人神共憤。。。

加油 我只能為你禱告。。。

希望你真心悔改

郭小姐 103-01-10 15:57

你好,我先生吸食k他命臨檢被欄下來,後來驗尿驗到二級毒品但因為先生是家中的金濟支柱所以實在無法去勒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勒戒嗎? 請幫幫我,拜託

他是k他命累犯, 二級毒品第一次

如何申請法外戒治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訴具狀向檢察官表明您的情況,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之處分下來,再抗告,就比較難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甚麼時候被抓到的? 地檢署開過庭了嗎? 要盡快向檢察官請求同意戒癮治療,否則一旦錯過時間,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來不及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郭小姐 103-01-12 03:28

目前只收到通知書要我先生1/20去刑事組報到,因為是第一次所以不知道他後續程序如何,那請問後續程序我是要在什麼時候申請法外戒治呢,還有如何申請,是否請律師可以詳細的跟我說明與指導,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2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現在即可具狀聲請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郭小姐 103-01-10 04:34

你好,我先生吸食k他命因臨檢被欄下來,後來驗尿驗到二級毒品,但因為先生算是家中的金濟來源,所以實在是不能去勒戒,是否有辦法不勒戒的方法嗎? 他已是k他命累犯,但二級毒品是第一次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向檢察官具狀表明相關情況,聲請戒癮治療,若等到裁定觀察勒戒下來,再抗告,就比較來不及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51

 建議第一時間向檢察官表示希望用戒癮治療,如果檢察官不願意,只能提抗告

目前案件是由那個地檢署偵辦?

102-12-16 22:53

我任職加油站有著"油箱蓋沒鎖"(累犯)罰500的規定

這條罰款錢一定會跟你收 抱歉沒收據錢用在哪不知道

公司規章上只寫賠償客人油箱蓋及損失再記警告一次  

但就是沒寫會罰錢  這條只收現金

我做一年也沒遇過客人,因為我油箱蓋忘記鎖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但是他們錢照收不誤

想請問這違反哪條法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規定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7 20: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規定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 ... (恕刪)

收現金 沒倒扣薪資也算違反勞基法26條規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1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並非所有的工作規則罰款均為無效,而是必須審閱扣款與違反工作規則之間是否有相當性。

2、又有關工作規則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始能拘束員工,否則您無需繳交,公司亦不得以此為由扣薪或是為其他不利處分,否則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您可以依法檢舉或是請求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等。

linda 102-12-10 10:04

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10年.小孩目前9歲.先生從婚前到目前.工作都不穩定.收入也是時有時無.我有穩定工作收入.

這十年間先生有去大陸工作.收入也是不穩定.男方家沒有家產.先生沒有勞保健保國民年金.先生有些信用卡未繳款項.及私人借款債務.我有穩定工作.娘家也有些家產.

這十年間先生對我不是很照顧.因為期間我罹患乳癌.手術及治療期間常常不在身邊.(在大陸).

懷孕期間有發現他外遇與女人去開房間.(信用卡帳單).但他死不承認.這十年間也和婚前的一名女友常有聯繫(這是他唯一跟我承認的).96年去廈門工作時也被我發現手機有曖昧.最嚴重的是在今年.今年他給的家用僅有過年4萬台幣.清明3萬台幣.11月2萬台幣.暑假期間我跟他要小孩的教育費.都拿不到.後來才發現他在深圳有女人.4月短短10天給了她近3萬(我有拿到我先生記的帳.但他還是死不承認).

這十年小孩我照顧.我也工作貼補家用.但是他卻是外遇累犯.本來想說為了小孩小孩很擔心我們離婚)不離.但是一想到他這樣對待我.還是了斷吧.

1.所以我想要離婚.這樣我還可以再跟他拿小孩的教育費嗎?或是贍養費嗎?否則單靠我一個人的收入實在沒法供給小孩的生活教育.但是有婚約都已經沒法拿到錢了.離婚後不是會更糟糕嗎?

2.離或不離婚.他的債務我跟小孩會不會有麻煩?或是哪天他掛了.我跟小孩要如何自保不會繼承到他的債務

3.因為我有病在身.我很怕我會先死.萬一我死了.在沒有離婚狀態下.要怎樣杜絕男方分配到我的遺產.及娘家的家產(我想只留給小孩).在有離婚的狀態下.又要如何自保遺產及娘家的家產不會被男方拿到?

 

 離婚後,男方還是有扶養小孩的義務,所以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都要針對男方應該如何扶養小孩講清楚。如果沒離婚,他過世了,有繼承的狀況,如果沒有拋棄繼承,在法律上你跟小孩對他的債務責任,就以他的遺產數額為限,如果有離婚,他的債務就是他自己要負責,跟你無關,但小孩的話,仍然會有繼承的問題。最後,如果沒有離婚,要避免男方拿到你的遺產,是有辦法的,而如果離婚了,對方也就對你的遺產沒有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都可以提出證據的話,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應可說服法官兩人已經無法共同繼續經營婚姻

2、您的配偶的債務,以目前的法律規定,不會影響到您或是孩子,但本文仍應注意拋棄繼承的問題較佳。

3、您的財產,倘若有婚姻的情況之下,於您身故之後,配偶是有繼承權的,除非您的配偶有串改遺囑、對您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勢等,才可以拒絕其繼承

4、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確實無意與您維持婚姻,並且不願意照料子女,您應該依法提起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訴訟,以保權益。

您好,請不用擔心,離婚之後撫養費是你應得的,法律有規定對方一定要給付,至於債務問題,你不用擔心,你已經非配偶,所以不需要負擔他的債務小孩部分知悉對方死亡起三個月內都可以拋棄繼承。建議你現在就要開始作規劃,包含遺囑等等,要先提前規劃才不會被對方拿走,但因為你這案子除了你問的問題之外,更大的問題在於你離婚訴訟到底如何打,你必須要有完整的策略規劃,建議你要找律師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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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題所示,您似已取得法定離婚事由,且您似為無責之配偶,則復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您似可請求離婚之相關損害賠償。又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為無過失之一方,您尚可向您丈夫請求贍養費之給付。再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就子女之親權(監護)行使,您似較有利爭取到,是此,又可向您丈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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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如 102-11-08 21:51

妳好

我是在一月份的時候在網拍上購買相機 但是我匯款了但遲遲我都收不到東西

對方ㄧ延再拖, 我就在臉書問說 我這樣是不是被詐騙了 剛好有人就回應我怎麼了

後來我才知道對方是個累犯詐騙的人 因此我隔天要求退款 但最後再3/22退款給我

可是後來我收到賣家告我恐嚇 原因就是我在網路上有獎到她 但是我今天我是被害人

我也很害怕我的錢退不回來 我這樣被告恐嚇到底成不成立 我下星期二就要去開庭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在臉書講的內容是甚麼? 是公開的狀態? 再請來電討論

佳如 102-11-08 22:16

我是說

我是不是被騙錢相機錢了 剛好我身邊也有人被詐騙相機

結果詢問才知道原來是同一個賣家 我是公開的 但是我公開不到5分鐘我就刪文了

後來我才要求退款 不然我還是會相信賣家的謊言

請問這樣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8: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恐嚇罪,必須是您有傳達加害於對方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等事項才會構成,倘若您只是詢問該筆交易不知如何是好,則似難構成本罪,此與您何時刪文無涉,又或是否可提供您所po之內容以供判斷?

chen 102-10-21 13:24

請問今年五月被告妨害名譽,
這幾天才剛開完偵查庭
連起訴不起訴都還沒下來
對方又告妨害電腦使用
可是這跟妨害名譽是同時發生的
但是對方拖到現在才告
如果到時候妨害名譽判決緩刑或其他
妨害電腦使用這件事情會不會有影響?
會因為太相近被覺得是累犯嗎?
因為並無前科妨害名譽官司也一直很有悔意
妨害電腦使用這項會不會因為覺得故意再犯判比較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確定兩件的行為是否屬同一行為,若屬同一行為,則您可以向檢察官表示請求併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校長 102-09-25 19:33

我無毒品前科.也非調閱人口更非現行犯請問員警能越區在晚間9點半持槍強行進入友人屋內.並強押我門至警局採尿嗎?事後就說我有陽性反應.檢察官判我緩起訴:刑事訴訟法253-2第6款第8款又說我違反第五款在依刑事訴訟法253-3條第1巷更犯有期徒刑之罪行撤銷後來法院說我累犯判我有期徒刑3月....可請國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上訴救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uly 102-09-20 21:42

您好

我爸爸因酒駕,經簡易庭判決

被告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累犯,處有期徒刑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但因為家中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且爸爸年紀已大,實在是因為收入不穩定,爸爸因心情不佳的情形下才會飲酒,現已申請上訴,但不知如何寫上訴理由狀,特來此求助,希望律師能幫忙,是否能懇請法官以勞役或緩刑,感謝。 

本件令尊既已構成累犯(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則顯已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得宣告緩刑之要件。

刑法第74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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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權限係由檢察署辦理,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聲請應於判決確定,等收到檢察署的執行傳票後,再行提出,另須注意,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依法必須經醫院檢查確認其身心狀況可以進行社會勞動始可。就此部分可以參照刑法第41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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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apple 102-09-18 13:08

請問一下律師們,我家人於五年內有四次酒駕被抓,前三次酒測值都是在於0.78以上,第一次及第二次都是罰鍰了事,到了第三次就是勞動服務囉,然後本次第4次離上次有二年半了,酒測值是0.51,因為新制法規於本年1月1日開始執行,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會有累犯之行為嗎?本次是無照駕駛也被開單了,也從地檢署那裁決先行回家等候地檢署判決,請問?這樣會被關嗎?因為不是酒駕肇事那會有可以緩刑的機會嗎?麻煩你們了~謝謝

第四次大概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依現今實務應該可能要入獄服刑

apple 102-09-18 15:5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四次大概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依現今實務應該可能要入獄服刑

嗨~張律師您好,那想請問一下,若現在有工作,會不會因為入獄服刑而沒工作呢?那請問一下,法院判下來後會有緩刑嗎?

大白熊 102-09-18 09:56

如題;今年8/16委託車行賣車,並換新車,之後車行無法牽新車也不願將以賣車款給我
而總是以明天在給的理由一天拖一天,之後去監理站查詢也確認車子有過戶
因為是自己的親戚所以當初託他賣車並無收據,而是事後以錄音的方式
有錄到他有幫我賣多少並要給我多少,而我在事後看到報紙他車行有上報
他也是跟別人收款項後都沒牽車給別人,對方有說要提告,那我該如何保護我的權益?
真的沒辦法的話我也想提告,這樣他算累犯,在刑事方面不知道能否提告?
以及民法我該告何項?題告後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並且可以拿回費用?

本件基本上應屬債務不履行之民事糾葛,但不能排除對方以此手法詐騙之可能,故應可對之提起詐欺罪之刑事告訴,雖然調查之結果可能會認定不成立詐欺罪,但提出刑事告訴應可促使對方出面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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