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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 102-08-31 12:43

若某學生在臉書上發表一篇罵老師之文章,那位老師是學法律的,他認為文章內容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雖文章裡未指名道姓,但同班者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某位老師,若非同班者則可能不知(非同班者佔多數)。事後發文者雖將文章刪除,但受害者已事先將文章拍下,受害者(老師)仍打算對發文者(學生)及按讚的人提出告訴,請問對按讚的人的告訴成立嗎?發文者又該怎麼辦?

回覆 熙熙 的發言內容:

若某學生在臉書上發表一篇罵老師之文章,那位老師是學法律的,他認為文章內容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 ... (恕刪)

您好,

如發言的內容,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意圖散布於眾,?損人之名譽時,且是一般人可以了解所指為誰,或許可以成罪。但如是一般人並不知是指誰,就不會成罪。對方如提告檢察官有可能抽樣班上同學來問,如問的結果是沒看到PO文,或不知內容是說誰,就對您有利;反之,就不利。按讚的人就有可能成為共犯。但仍需具體狀況而定。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小嫻 104-07-03 09:00
回覆 陳麗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熙熙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最近有類似同樣的事情困擾著我,男朋友跟我原有婚姻,但雙方都離婚近2年,她的前妻目前還一直利用已成年(滿20歲)的女兒在網路FB發文影射我破壞名譽(指稱我為陳姓賤女...辱罵我,朋友看到後截取畫面給我看)本人親自跟她溝通後,她有重新編輯文章內容但是知悉實情的人大家都知道她是說我,104/07/01她又PO文影射我們八點檔的戲劇劇情,並說報應之類詛咒話語,她母親之前有登報對我道歉(因為她一直散發不實流言、及簡訊內容破壞名譽並保證不會再犯)可是她現在利用女兒來PO文~我該怎麼辦,感覺沒完沒了!告她對我男朋友不好交代,不告我要一直忍受這樣的指控及傷害

小羊 102-08-31 10:15
妳好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很急迫 我有一位朋友在網路上發文 文的內容如下 許文x 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 然後許文x覺得是在罵他所以去留言 但我的朋友覺得別人來留言 她就該回覆別人 請問這樣算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您好:據您所陳述的內容,應該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因為發表的內容是提及XXX說她怎麼樣,並未出現侮辱他人或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1 11:37

您的提問中有「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前面說的「怎麼樣」的內容我相信是您語帶保留的說法,建議您將完整事實及蒐證資料提供給律師討論,對您較有幫助,也說不定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以上,如有提告或商談之需要,歡迎與律師連絡約時間,謝謝。

vivi 102-08-31 02:34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訴,之後公司委託律師律師函,內容主旨說我未依法規定前十日預告離職(我是前八天提離職,對方也同意,因公司無書面資料所以都是口頭提離職)

然後也調閱我和同事之間的skype群組(5人)的歷史紀錄說我構成刑法誹謗罪責與公然侮辱罪責(skype帳號是公司每人都設類似的但密碼是自己設的,對方沒有我們的密碼似乎是從網路紀錄調閱並下載我們對話內容)

也說我疑似利用公司資源私下接案涉及刑法背信罪與民事侵權行為(我曾在skype跟同事說過我接了某某case,但是朋友介紹沒有利用公司資源也沒有用公司網路接洽客人甚至case的工作時間並不是在上班日)

最後要求我在五日內交還員工網路帳號密碼(不知是否為skype的密碼)與賠償新台幣五萬元整

 

 

請問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有人證)離職一定得十日前提嗎?

雖然是公司網路但他未經過我們允許可以擅自調閱我們的歷史紀錄看嗎?

skype不像fb或公開的社群網站可以構成誹謗公然侮辱嗎?

目前收到這封信函那我該如何做處理?

 

謝謝解惑

回覆 vivi 的發言內容: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 ... (恕刪)

您好,

離職已經雙方都同意,就不一定要十日前提。

雖是公司網路,除帳號是公司設的或業務專用,如是您私人設的,且密碼是您設的,不知為何公司可以看到?是否有妨礙祕密的問題,可以探討。

誹謗不一定要公然,要有”意圖散布於眾”的事實存在,視個案而定。

收到信函,理應回信,以免被視為默認。回信方式,可以存證信函律師函之方式為之。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102-08-30 17:32

本人在BBS版上發言時,有以下這段話 :

-----------------------------------------------------------------------------------

" 對方ID "你直接舉例國外哪個民營售電便宜、維修效率高、線路損失低的,不要跳針了

他媽的舉不出來在那東扯西扯,就這水準還113

------------------------------------------------------------------------------------

因為使用筆記本複製貼上,在發言時沒注意到有"他媽的" 這三個字

發文完後立即編輯修掉,底下其他人的回應也沒看到;

但對方有看到並表示要寄存證信函

 

個人在尋找法條時找到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誹謗罪)

第 311 條 (免責條件)

我想請教律師,我的文字在立即編輯修飾後,有構成公然的程度嗎?

這樣的言語是否有涉及以上甚至其他法條?

Sekai 102-08-30 01:41

想請問一下
b先生在網路上,知道我(謝xx)和a先生是朋友
(fb上我和a先生為朋友關係)

b先生意圖罵我

結果對方,跑去a先生的賣場留言
(擺明要a先生轉給我看)內容大致為:

我認識一個朋友

姓謝,名oo(和我名字xx不同),然後說謝oo怎樣怎樣

罵的很難聽,希望a先生不要成為像謝oo一樣的人,要他努力上進...



描述上只有姓氏一樣,還有和我一樣同樣住在嘉義,

一般人看絕對不知道在罵誰,

只會認為b先生只是在講他朋友多爛多糟的亂留言

而且對方還故意聲稱,謝oo是他某朋友

但我一看就知道是在罵我..

 

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罵我誹謗或是侮辱等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21
回覆 Sekai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
b先生在網路上,知道我(謝xx)和a先生是朋友
(fb上我和a ... (恕刪)

提告就得小心被對方控告誣告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由馬 102-08-28 17:29

您好:
我自己這邊發生一件事情,我在網路上的某討論區看到,某篇文章,因為跟該作者持相反意見,便與他進行討論(辯論),不料他對我在討論區的發生的事情暸若指掌,在與我爭論的時後,更拿我在別的版塊(同討論板)發生的事情來說嘴~

我回他時,順道說了~『你為什麼要一直注意我的動向~有點不太舒服喔~變態變態~』

他卻覺得我在汙辱他~請問我這樣有構成侮辱罪嗎?

小V 102-08-28 12:22

發現自己租的套房廁所窗戶的建材是使用外面也看得進來的玻璃,房東沒加裝窗簾給房客。要求加裝窗簾得到的回應卻是:「你以為對面的人每天都沒事做守在窗前看你是不是?」讓我心裡很不舒服,現場除了我和房東之外,還有一個人可以證明。請問這構成侮辱罪嗎

本件其行為之場合並不是公然之狀態,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klineage0 102-08-26 22:45

您好:
 
        最近在8/25網路論壇上有人發文問說
 
"新購入一 SONY Z 手機,將它放入水中(面盆水深15CM)清洗約10秒,取出後發現喇叭出聲異常,像是悶住了,無法響亮出聲,用棉花棒、用甩水、皆無改善。隔日卻又正常了,再試一次泡水,喇叭出聲再次異常,放置約5-6h,就恢復正常,不知各位是否有遇到相同問題??"
 
 
然後有非常多的人在下面留言,之後我看了別人的回應,我就回覆了別人的文章,
 
 
"沒辦法~

總是有一些自以為只有他買這款手機,自己發現了新問題一樣

腦包~

真是笑死人的無知"

 
8/26晚上的時候他就說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還貼了一張警察局的備案單,這樣我該怎麼辦??
 
我也不是引用他的文章,我是回應別人,另外他也知道這些問題網路到處都是解答,
 
然後我自己本身也是SONY的防水手機
 
所以我這樣就被他告定了嗎???
 
能為我解答嗎??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

娃娃 102-08-24 14:45

前幾天我男朋友的妹妹跟她的男朋友吵架
於是她的男朋友就在FB發洩不高興,
男朋友的1號姑姑就在文章裡回應說我男朋友的妹妹很隨便
我跟我男朋友看了很不高興
於是在我男朋友的妹妹塗鴉牆PO文表示不高興
我們講的沒有很好聽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之後妹妹男朋友的2號姑姑就私下密我男朋友的妹妹
說要我公開PO文道歉 不然就用寄存信函"告死我"
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以及刑法第309條妨礙名譽罪會"讓我吃不完兜著走"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況且要說也是說1號姑姑不是2號姑姑
2號姑姑能告我嗎?

被害人才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沒有指名道姓  但如果可以特定出所指對象

還是可能成立公然污辱

LeeGee 102-08-17 19:57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在一個網路論壇上

看不過對方的行為而說了死小孩三個字

我完整的回覆為下

我要代替你爸媽罵你 死小孩

可是在我的認知中

死小孩 意指  很皮 很搗蛋 的小孩

但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這條刑責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14

這個有成立公然侮辱的空間,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而定

tenarjoodie 102-08-17 17:56

各位律師你們好,日前我在網站上遭一名網友PO文辱罵

http://i.imgur.com/yi6tCw8.jpg

該篇文章是任何人都可以觀看的到的,

雖然我有整個網頁截圖備份,但目前該文已被網站管理員移除。

請問各位律師該名網友引用我的文並說我是王八、渣一個、說話沒大腦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另外想請教如到警局報案後,要於甚麼時間甚麼方式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申請呢?

謝謝各位協助。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22

這已經成立公然侮辱,不過要等到起訴後才可提附帶民事

羅致欣 102-08-16 07:37
律師 你好! 本人因幫朋友出氣 且當時喝了不少酒 當時朋友被 被害人2女兒以及男友 欺騙上車並帶她到偏遠地區毆打 事後朋友回來告知我們一些朋友.並約一些朋友包跨我在內 去到被害者家門外理論 因當時喝了酒隨口罵了三字經 而對方對我提出 公然侮辱以及毀損罪 對方有錄影錄音 但是我沒指名指姓或用手指著對方罵這案件會有事嗎..?? 請幫幫我該怎麼做~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時的情形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若有聚眾茲事,則仍可能會有其他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a20316 102-08-14 22:35

在A地 對方看到我因長相說我很醜 醜女 因為戶不相識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知道是說我 看了我之後就跟旁邊的朋友說醜女  問題來了 證據只要有錄音就是很有利的証明 但不知對方姓名地址 如果拍照 存證對方的長相 要如何告呢?

假如是在A店 知道發生的地點   如果只是在路上 要如何記下發生的地點呢?

以一罪一罰來論  他們有五個人 不停的講著同樣話 我身旁有男友 他們連男友也一起講 說長那麼醜幹麻還要喜歡我  或是可能我有錢 或是說我們愛情不長久  這樣我男友可以告他們嗎?請問要告哪種罪呢?屬於公然侮辱嗎?而且說我有錢財在一起事實是沒有的 那這樣算是侮辱我男友吧?也侮辱了我吧?

 

FunkyMo 102-08-14 10:13
律師您好 日前在網路上因個人在網路上發言和人起了公然侮辱訴訟 在偵查庭開的時候,由我方(被告)臨時提出了對我方有利的的證據,法警指示我方必須補上文件(書狀?)寄到台北地檢署,請問這樣的書狀正式名稱為何?撰寫要點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 謝謝。
1.狀名可以用陳述意見 或是答辯狀就好 2.注意法院股別跟案號 才會送的到承辦人員手上
柚子 102-08-12 00:05

律師大人您好!!


本案相關人員:
本人(討論區匿稱:粉無言)
我想提告的人(討論區匿稱:Wind)

本案發生地點:
鼎文補習班線上討論區(非註冊會員亦可瀏覽所有文章,應該屬公開場合)

本案原委(概述)過程如下:
一開始Wind因對某基本電學題目釋疑結果感到不滿,
於是揚言要通知各大媒體...等等大動作的抗議行為,
本人卻認為題目釋疑結果合理可接受,並認為Wind所堅持的答案並非正解,
於是在擔心他最後可能大出洋相的情形下,善意提醒Wind要不要再驗算看看,
或許他所認為的答案並非正解,結果他卻口出惡言...(如下所示)

[去你媽的!  幹 老子是電子系畢業的 敢質疑老子 我基電95 你媽的勒!
去查查9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基本電學 第7題 幹你他媽 機械科的喔!]

[如果使用"腦殘"法 電阻一個個去代入 求解最大功率  你看看結果是什麼!]


以上就是他所有攻擊性的言論...很難聽吧!
(我心理實在覺得很受傷也很恐懼,最近還常失眠><)
若要詳細的經過,請前往以下網址:

http://www.ting-wen.com/DiscussCom/detail.aspx?key=17194

本案補充:

1.該討論區中的暱稱,可於每次發文或回應文章時進行任意更改!

(但是發文時有IP位置記錄,該記錄所有人皆能看到)

2.他並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但是他罵了所有質疑他的人,這樣我應該能提告吧!?


請問律師大人:
對於本案是否能以公然侮辱罪、恐嚇(針對"敢質疑老子"這句話)、
誹謗(針對"腦殘"一詞)...等罪起訴呢? 
是否能請求民事賠償?
假若敗訴,會不會有可能反而被控誣告呢?該如何避免?
假若他住台北而我住台中,屆時開庭的法院是在哪裡呢(台北?台中?)?
還有什麼應該要注意的地方嗎?

ps.我並非因小事就亂提告的人,我知道這樣可能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於是在原文當中我也給了他2次的公開道歉機會,
但之後我一直沒得到他善意的回應,
因此逼不得已只好尋求法律途徑為自己與家人以及該文中所有被罵的人討回公道!

最後謝謝律師大人的耐心觀看~感謝您!

柚子 102-08-12 09:17

另外再請教律師大人~
關於此案若要報案的話是找電信警察嗎?(如下)

第一中隊 02-23433980 台北縣三峽鎮中正路184巷11號

第二中隊 04-3954281 台中縣太平市振武路51-1號

第三中隊 07-2391161 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2樓


還是直接到戶籍地的一般警察局就可以呢?


最後謝謝律師大人的耐心觀看~感謝您!

小頡 102-08-09 15:32

有人在網路不斷用言語騷擾謾我及朋友,並講出一些不好聽的字眼
EX. 低能 廢物..你是狗嗎 等等 ,行徑非常囂張...甚至還報出他的手機號碼說
不爽打過去 之類的,然後我一怒之下打過了過去(沒顯示號碼),罵他三字經,問他
是在罵什意思的,之後對方 說他有錄音要對我提告.然後不斷的威脅..
及出言對我們說 (ex.等著收信吧! 等著被告吧! 不要到時嚇到皮皮挫
你在開心也沒幾天了 不要晚上擔心到睡不著..之類的)

然後我個人的方面就是打了那一的通電話,問他是在嘴賤什麼並罵了
他一句髒話......其餘全部大約兩天的時間吧...都是他在(網路公開的通訊平台大廳)

不停的謾罵..
甚至我和朋友打電話給他..也是他先不斷好幾次的出言挑興....
而這些過程我全部都有將他記錄下來 ...

個人認為他的行為,已經對我造成影響..及不悅..先是出言污辱挑興..
然後現在又杖著說他已經報警 要我們小心 不要半夜睡不著等等

現在我也不管他是否真的要對我和朋友提出告訴..實在是受不了他的
囂張行徑..打算直接針對他的行為尋法律上的解決...

懇請熟知法律知識的朋友,是否可以教我 相關的流程...是要先到警察局做筆錄 還是?這種網路糾紛處理起來會很號時 或 麻煩嗎? 警察等...是 否只是協助幫忙對已經確人有要提告之案子才會進行調查 例如 查網路IP 及 出言侮辱謾罵 的那個人 資料..等等

熊咪 102-08-09 11:58

請問

1) 在Facebook私訊中,向對方的行為提出疑問,對話中提到對方可能「說謊」「隱瞞欺騙」,藉此「逼退」我,這樣能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2) 就上個問題的「說謊」「隱瞞欺騙」「逼退」等字眼,會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謝謝

本件若僅為私訊內容基本上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1.私訊並非公然狀態。

2.寄發私訊給相對人無法認定是有散布於眾人(其他人)的意圖。

既然是私訊 就不是公然情況 要符合公然污辱要件就有疑問

你好 102-08-01 15:00
我們公司全體員工集體離職,因為受不了每天副總對著大家大罵白癡笨但 不然就是有人一直被副總誣賴他使出招數趕大家走 然後總經理就把大家叫進去說,不要被他帶壞什麼的 後來大家集體離職後,我有PO我們離職單在上面,內容沒有任何攻擊公司 我只有描述當天副總又在罵大家以後出社會怎樣怎樣的 然後他就說他要告我洩漏公司機密,因為我把離職單PO上去 就算離職單算公司機密,但我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毀謗吧?!
兩件事是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是否有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跟你有沒有妨礙秘密沒直接相關 如果對方有違法行為侵害你權益 你自然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小小兵 102-07-26 12:42

想問以下在臉書社團上的對話 對方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
本人有截圖 想去警局提告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提告
假使去警局報案 是否需要準備甚麼東西?
我:各種自表哥 比國防布還自表
某:又扯到國防部 真的沒惹你也要嗆 這種中年絕症老年殘廢
我:挖勒 誰中年絕症 老年殘廢阿
某:誰回話就誰了 未指定 已知用火

附上結圖網址 http://www.fotopu.com/image/405911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5

 不建議為這樣的小口角提告

龜王 102-07-25 02:05

7/24晚上約8.30的時候.在臉書上發洩因為遊戲遊贏玩到書發表一篇文章.

卻遭到沒有任何關西的人各種嘲諷辱罵.說我以往被霸凌應該的.被父母唾棄等令我不舒服的字眼

我非常生氣封鎖+刪除他的帳號.他接下來跑道我的遊戲"私人"頻道上繼續對我做人生攻擊.讓我非常不舒服.

有去找警察.可是說是因為主要的謾罵都在私人頻道.不容易構成公然侮辱.請問我該怎樣做.

我遇到的狀況我都有圖片為證.請問這樣有辦法另循法律途徑告對方嗎?該用怎樣的方式或是罪名告?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10

 建議告民事侵權行為

龜王 102-07-29 16: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告民事侵權行為

感謝.那再請問.因為我已經去警察局告對方妨礙自由.那我現在是要去另外告.還是要藉由到時候附帶民事賠償?或是要怎樣處理??

Evelyne 102-07-24 11:49

請問律師, 在網路公開平台上, 與人意見不合, 對方公開發表下列文字, 直指我造惡業導致我的孩子有過動症, 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之嫌? 另最後一段是否有威脅恐嚇之嫌? 可以提告嗎? 謝謝您!

"還有,我猜你家裡氣氛一定不好,你是不是小孩很難帶,有過動傾向,
或是你在家裡受了老公的氣,常跟老公吵架?
所謂"兩舌惡口者,眷屬鬥爭報",等著看吧!"

"心靈脆弱的你,發這些文能改善你的脆弱嗎?能改善你小孩的過動症嗎?
答案是不行
除非你有心淨化自己的身口意業,否則你改善不了
請好自為之吧"

"但是,就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苦在哪裡,知道他的癥結在哪裡
所以才會好心勸告他,別再鬧了,
因為所造的一切毀謗惡業都會影響自己小孩的狀況和家庭狀況"

"若你再出言人身攻擊,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我有好幾個朋友是法官,檢察官律師,
一通電話就能請你居住當地的檢察官對你開傳票"

琉璃 102-07-21 23:01

你好,在臉書有個人公然罵了一個公眾人物,原文照貼如下:"拎杯罵你這個沒懶覺的死GAY也只是剛好而已 幹你媽的oo(人名) 
要不要我送你幾罐KY抹屁眼 這樣被幹屁眼才不會流血喔~~~"真的罵得很難聽,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

 您是被害人?還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未經被害人或者其他告訴權人依法提出告訴,基於不告不理的原則,檢警是不得逕行展開調查的。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堆 102-07-19 23:34

日前因網路店家在網拍評價頁面上侮辱我,我因此告網路店家妨礙名譽,但結果出來承認的人不是負責人,她自稱是店家的工讀生,這可能是店家負責人疑似避重就輕的權宜作法,我可以另案再告店家負責人嗎?那原案又該如何處理呢?

xin 102-07-19 19:26

各位大大們~
請問一下~我前些日子~
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是寄到我公司去的
上面有我的本名然後還有我FB的名子
其他內容都沒有

後面電話聯絡法院..說我因為在FB的上留言
所以被告毀謗罪以及公然侮辱

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裡
留了這句話

就當他們全家都是殘障人士..別太記較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但留言中的其中一位有提及對方姓名
我並不認識對方,對方也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是誰

我並沒有想要罵對方的意思

我該怎麼做..這傳票也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了

Amy 102-07-18 21:31

我不太董標籤喔~有錯誤嗎?? 

請問一下這件事情雖然沒顯示被罵的人

但是他在公開場合罵髒話   而且又有批評別人

請問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嗎??

其實他罵的那個人我知道是誰   但只是沒寫名字

可是他就這樣一直罵人  一直罵髒話

我也在fb檢舉了   但還是繼續

這是網址: happyloveyo.blogspot.tw

拜託幫幫我!!!!!!

謝謝~~

煞祿 102-07-21 12:07

 毀謗公然污辱

這可以提告

你方便的話 加入我line或者寫e-mail給我

我把我之前告我舅媽的狀紙範例給你看

或者你line我 把詳細情況跟我說

我幫你寫狀紙 你到時後依照我教你的

拿去郵局雙掛號寄出 就可以提告

不用錢 免費幫你

 line :  vibo0986992407

信箱 cht0972@totalbb.net.tw

啊翰 102-07-17 21:21

因為我是做服務業的,今天在大約7~8人的狀況下,我只是為了抒發情緒就罵了一句幹x娘,然後就有一位客人說我是在罵他,請問這樣告的成公然侮辱罪嗎?如果真的告的成,追溯期是多久??

 如果你抒發情緒用的字眼是"幹"可能不會構成公然侮辱,不過你使用的是"幹X娘"那就不一樣了,這三個字在法院的多數判決中,法院認為該三個字是該當構成公然侮辱的。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是自知悉時起算六個月。

啊翰 102-07-18 11:13

那如果真的告的成,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

回覆 啊翰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真的告的成,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

刑事部分公然侮辱罪最重是判處拘役(天數由法官酌定),得易科罰金,另外對方可能會再請求損害賠償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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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甄 102-07-17 15:12

律師您好:

             因有一件妨自主性案件.己起訴.在民事賠害賠償部份己賠償xxxxxx.然而他不知悔改..

臉書說:我花xxxxxx當在花錢消災吧?真不值得!我一定會連本帶利討回來!操!---板橋地方法院地檢署.請問這樣有算侮辱.恐嚇嗎?

102-07-12 20:1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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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銘 102-07-12 23:3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你打得非常保守  你說用三句話罵同事  請問哪三句話? 

這樣才能斷定公然侮辱 公然毀謗 恐嚇威脅..等等

 

不需要寫道歉信  最好當面談  私下和解 請對方不要提告 

 

你不對在先  還求自保???  (真是好笑....

 

奉勸你 私下與對方和解 (最好包個紅包~

不放心的話 簽個和解書 (以免日後對方反悔 提告

gmax 102-07-10 10:59

我在網路上暱稱為 敦南,有位網友留言的其中一句寫 「敦南這個愚民」,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如果要提告我要準備什麼!? 把這個留言拍照就可以了嗎? 

 在網路上公開辱罵他人的暱稱,仍然會構成公然侮辱

gmax 102-07-10 11:50

 謝謝回覆!

大胖 102-07-05 19:15

您好,我日前在某篇新聞留言,但有網友在我留言底下回三字經
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29

 應該可以算,不過也要看你的暱稱是否為眾所皆知的代號

大胖 102-07-07 11:51

臉書上算是眾所皆知嗎??

本件應視對方留言三字經之行為是否得以評價成是針對您個人所為的侮辱行為,如果其留言依一般客觀的標準來看,並無法看出是針對您所為者,恐怕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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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花 102-06-27 13:33

請問在臉書上發言 〝恐怖情人〞

但是沒有指名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 

小花您好

依您所講的話來看,如果看不出來您係指什麼人,就未必會成立公然侮?,因為沒有公開貶損別人的人格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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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瑋 102-06-26 16:05
最新貼文 陳仕峰 同學,不要太過份,考試不會寫,並不代表考卷就要整張借你抄,你有經過人家同意嗎?人家跟你很熟嗎?何況上禮拜老師有公佈考題,考完還好意思問別人考的怎樣,要不要臉阿(代表某人發言) 請問一下上面在臉書上OP文,雖然沒指名道姓 但是整件事情只有當事人跟我,陳某某在臉書上批判 公開場合怒罵 算不算公然侮辱罪 及 妨害名譽 ? 已經照成我在班上互動名譽不是很好了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40

 對方並沒有指名道姓,你要對號入座提告並見得會成立

NICO 102-06-25 11:02

想請問 我嫂嫂常常使用言語罵我哥 (垃圾人 卑鄙 沒路用的人) 這樣算侮辱嗎?

現在我哥跟我嫂嫂目前在打刑事傷害官司

我哥因為腰椎受傷開刀 他自己出來做生意賣蔥油餅

沒有辦法像之前一樣一個月能拿六七萬給我嫂嫂 我嫂嫂就開始會一直罵我哥一些難聽的話

我哥哥那上個月8號因為我嫂嫂又一直在罵他 他受不了跟他吵架 後來有動手打了我嫂嫂一巴掌

我嫂嫂有報警 警察當下看看就叫他們自己處理就離開了

後來我嫂嫂有跑去驗傷

驗傷單上打著臉頰紅腫 可是卻多了腹部紅腫 但我哥並無碰撞到她的身體

請問這場官司我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如果罰下來是會怎麼罰?

這樣會影響到我哥爭取扶養權的問題嗎?

這幾天我嫂嫂還故意跑來家裡 來找我哥麻煩一直來這吵 晚上我叔叔小孩再休息了

還跑來狂按門鈴 大吵大鬧 嚇到我叔叔的小孩

請問 現在我嫂嫂正在告我哥傷害 卻一直跑來我家鬧 或是打電話來大小聲 跟我哥要錢這樣可以?!
我們要怎麼做才可以制止我嫂嫂一直來家裡亂?
當初我嫂嫂他跟他媽媽一直跑來我家狂罵我哥垃圾人等言語 我哥有跟他們說 罵人是有罪的
他們卻說如果罵人(垃圾人)有罪 他們要把頭剁下來給我哥當椅子坐!!
請問這樣一直罵人 垃圾人 卑鄙 沒路用 是否真的沒有罪?

本件依您所述,令嫂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不過,前提是其罵人的地點必須是在公共場合或者不特定人、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的狀態下才可以,另外提告的部分,其關鍵則是在於舉證方面,有沒有人證或者物證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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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102-06-26 03:32
回覆 NICO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 我嫂嫂常常使用言語罵我哥 (垃圾人 卑鄙 沒路用的人) 這樣算侮辱嗎?

 

我所知語言暴力也算家暴

保護令

 

(偶路過,拍謝)

Olive 102-06-20 18:56
律師您好: 我家在傳統公寓2樓,近日與樓下1樓新來的店家因招牌問題發生爭執,向市政府1999申訴,市府人員來視察勸導後,對方按我家門鈴欲和我們談,當時只剩媽媽一個老人家在家,正在染頭髮,便回答對方說現在不方便,對方卻對著對講機罵她「臭俗仔!」母親掛掉對講機不予理會,對方直接在樓下一樓馬路旁對著我們家繼續大聲謾罵,還慢了三字經等等更髒的話。 媽媽因年紀大不會用手機錄音,當下便報警,但警察來時已經罵完了,請問若無錄音證據是否還有其它方式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名譽嗎?謝謝您的回覆!
沒有證據是將來可否證明犯罪的問題 並不妨礙提出相關的告訴

可以找看看有沒有證人

以上供參。

庭庭 102-06-20 12:04
律師您好: 班上幾個同學和某位女同學有糾紛 就有幾個人在FB發動態罵女那位同學 有一篇我回:我沒去學校到底錯過什麼精彩的事情:-o大家息怒阿~~。 :靠 之前還叫我跟她道歉誰鳥她阿。 另一篇 :我家有律師不怕 自己對號入座就口以去告對方?這樣大家都會。(這句確定他有印下來給警方) 我想請問我那些留言會構成什麼罪嗎?(誹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恐嚇..其他??)她告我告得成嗎? 若我做的筆錄和對方印下來的資料我的部分無法構成誹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恐嚇之問題.對方就無法對我提告無法往上報了嗎?等於我就沒事了?還是一定要上法庭才能解決? 若對方說能和解那就是要我賠對方錢嗎?可是我並沒犯了法 和解除了賠錢還有其他方法嗎? ps雖然家人有人是律師但我就是不想給家人知道所以沒問家人... 謝謝
庭庭您好,就您所述的部分,因尚缺書面資料可供審酌,因此尚無法予以研判。另外,如您家人有律師,建議詢問他,以確保自己權益。畢竟,刑事案件還是審慎處理較為妥適。
庭庭 102-06-19 12:37
律師您好: 畢業前班上幾個同學和某位女同學有糾紛 就有幾個人在FB發動態罵女那位同學 而我也有去回幾個動態…但我回的都沒罵到那位女生 有一篇我回:我沒去學校到底錯過什麼精彩的事情:-o大家息怒阿~~。 :靠 之前還叫我跟她道歉誰鳥她阿。 另一篇 :我家有律師不怕 自己對號入座就口以去告對方?這樣大家都會。 還有一個同學用FB創的活動說要公幹她之類的 但我沒按參加 可是我有回一個同學在那活動裡發的動態… 我回:火力全開。 沒幾天我就把我回的留言全都刪了..但她好像那時就有存原檔(火力全開那個不確定他看不看的到) 而且她也報警了要告我們大家 昨天已經有一位同學去警局作筆錄了 她說那位女同學把所有的內容都印下來給警察 還用紅筆畫 他說上面其中一張留言旁她註名說我和另一個同學她也要告 我跟那位同學(被註名)有共同在動態回覆的就是 :我家有律師不怕 自己對號入座就口以去告對方?這樣大家都會 :火力全開 這兩個 其他同學罵得比較誇張都有什麼破x x人畜x...等 但他們也都沒指名道姓 我想請問我那些留言會構成什麼罪嗎?(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她告我告得成嗎? 做筆錄我該怎麼講比較好??做完一定會要上法庭嗎? 雖然堂哥是律師但我就是不想給家人知道所以沒問堂哥...才來這裡發問的QQ 我跟原告都18歲而已 其他有些同學超過18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部分,應尚無法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至於至警局制作筆錄時,則據實回答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沉 102-06-18 14:18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您好: 如該住戶於社區網站中之言論,已得特定指涉之人為你時,則是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之可能。然因您所述之事實稍有不清,尚須審閱相關文件後,始得予以判斷。如有需要,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魏千峰律師敬上
小沉 102-06-18 14:11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您可以據此提起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陳 102-06-17 17:16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指之對象是可得特定的話,仍會構成公然侮辱之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