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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對方失聯

  • Nikk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9-30 23:17 
  • 文章人氣:1066
  • 個人積分:8
  • 當初透過別人介紹裝潢工程,施工完成後,一直收不到料錢及工程款,至今一年多,對方電話起初還打得通,都說還沒收到工程款沒辦法支付給我,直到最近電話直接打不通,當初也沒簽任何契約,該怎麼辦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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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30 23:35 最後編輯日期:110-09-30 23:3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7578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目前可先就對方欠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無異議可逕行強制執行,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 : 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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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00:4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586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建議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未異議,那麼至少能取得執行名義,聲請調查及執行對方名下財產。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初步諮詢。

    …………………………………………………………….

    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Line ID:lawyerc

    FB搜尋 @achieveyourgoal919 (五名律師隨時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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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08:40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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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對話紀錄應先留存,若對方失聯,則最後仍需以訴訟來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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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08:57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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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您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並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脫產,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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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09:37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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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盡快提告,因為時效只有2年。

    2、倘若有證據證明有契約關係、有施作交付,沒有書面契約也能證明契約關係。

    3、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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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10:2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792
  • 律師評價:185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要注意民法上規定請求工程款的時效只有兩年,

    建議盡快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支付,如果對方逾期不理,可以整理雙方對話紀錄截圖、報價單等資料作為證據,

    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如果不清楚如何處理,建議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張智凱 (張智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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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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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9597號
  • 工程款的時效只有兩年,建議您儘快把相關資料帶來與律師諮詢,就您所述內容,初步建議如下:

    若您知道對方的戶籍地,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不異議就可以拿確定的支付命令直接執行他的財產;若對方異議,也可在訴訟程序中處理,契約關係不一定要書面簽署,可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證明。

     

     

     

  • 律師專欄:https://yourlawyers.online 聯絡電話:0928093279 LINE:mars19850715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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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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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您所陳述的法律問題,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廖淑華 (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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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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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868
  • 律師評價:112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300號
  •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法條有: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如有需要,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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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22:2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224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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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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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1 22:2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9736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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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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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