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名登記麻煩多,是否採取,應先加以考慮,若必須以借名登記處理,建議同時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並撰擬借名登記契約,限制對方使用收益;若欲公證,可前往法院公證處公證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建商提出新的保固卡,但向建商提出請求前,建議可先電話錄音,錄到對方口頭承諾保固15年之錄音,避免屆時建商矢口否認,您又苦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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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於1月時在拍賣網站購買了三件保養品,在取貨日時發現有二件商品有效期限不符,請求退款,但是賣家言:退款要扣要百分之30的手續費+運費自付。
在2月申請小額訴訟,目前已開完庭了(賣家沒有來),判決內容為:賣家應退我二項商品全額+運費+訴訟費用+年息5%利息。最後有寫賣家可於20日內可提出再上訴。目前還在20日內,尚未收到判決確定書。
我有問書記官說要如何退貨、退款等,書記官說我可以先跟賣家聯絡,看他要不要上訴,如果沒有的話就可以協調退貨、退款等事。
多次詢問賣家,賣家有給我地址,賣家說:妳不用管我要不要還!退貨就是要在七日內完成!若沒有~就是完成交易妳把要退款的商品寄回,我退款!就這樣簡單!若妳七日內沒有動作!就換我有動作!
因為多次詢問賣家是否能退款如判決金額所述,但是賣家都不回,還說訴訟費用他不付等…上面是他最後留言的
請問我要先寄還商品嗎?若七日內沒有寄還的是否如同賣家說完成交易呢??若我先寄還商品後,賣家退款金額不對或沒有還的話,我要如何處理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