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房子要賣給我.....因她急需要週轉...我賣了房子加上貸款給她....結果她的房子竟被查封了....後來我有拿到一部份的分配....
本來她有按月支付貼補一些我的銀行貸款,6年來偶而也有幾次沒給.....但從上個月開始短少....她不理不睬甚至搬遷居住處....我請派出所員警幫忙約談...她竟然說是我拿他們的錢!!之前更說就算我找大哥來她們也沒在怕...可惡啊~
我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現在只知對方的兒子和女婿是在三峽的某某仲介公司,女兒則在臉書上大言住的房子很大...整理很辛苦....並且大秀他們如何因打高爾夫打到腰酸背痛.....在網路喧稱他們有13棟房子......
我手上有買屋的借據及貸款的款項保管條....是另外的朋友說別寫收據要寫成保管條比較有用....到底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去派出所 派出所叫我去法院 法院又要我先繳千分之八.....我哪有多餘的錢呢?
她說我有參與分配所以她沒詐欺我, 她說我沒幫她 她會跳樓,後來換我求她 若讓我無法繳息我也會跳樓, 她說那是你家的事,就讓它查封不就不用繳了,
她還說歡迎我去告,她每個月都有匯錢....不怕我告,將近千萬....每個月給1萬至1萬五打發我,有時不給 PS:我的保管條有她兒子及女兒簽署連帶保管,又確定他們早就脫產了,房子應該全在女婿名下,現在,我很想告,怎麼告?臉書內容她女兒已刪除....我也沒有對話的錄音....告侵占還是詐欺....事發都已經快6年了....他們囂張的態度真令人精神崩潰!!!
當時高三(未滿18歲),跟我差22歲的前男友在一起
因為家人說我上大學之後不會在幫我支付任何一毛錢
這位前男友就說要自願幫我負擔
當時他也把他的錢存到我的戶頭,說這樣比較方便讓我提領
但是到了大三,發現跟他越來越有代溝,所以就跟他提分手
結果分手的隔天,他就把帳戶所有的錢領光
我也將他所有的東西都寄還給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去年跟他分手的事)
今年六月我畢業了,他七月中就傳簡訊
第一封『不要不處理,好嗎?』 第二封『不處理只好找你家人!』
結果就在這幾天,我家人說前男友打電話去家裡討"債"
說如果我不還錢就要去告我,去家裡鬧,去我工作的地方鬧
說要拿我之前的郵局存簿去告我!
請問:
(3)他如果去告我,告的成嗎?
(4)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拜託律師了!!! ><
1.想請問一下,當年87年的時候父母已離婚,但到現在都同居住在一起,目前子女都已成年,但當時離婚時子女未成年扶養權是在我爸那邊,而且房子及土地都是外公的名下,現在爸爸跑路了,但爸爸有欠人很多錢,並且有簽本票及借據都有寫上目前居住地址,但我們都沒有做擔保人,這樣子本票期效過了之後,以法律的規則上會把責任叫子女負責嗎?或是找到子女的目前住所(或個人資料)來叫子女負責嗎?很怕個人資料被黑道找到...
2.現在子女已成年,但爸爸跑路,能把子女扶養權過到媽媽名下嗎?
3.房子及土地有貸款,但是是在外公名下,如果我們做子孫的不付這個款項,是不是土地及房子都會被強制法拍,以及外公名下其他財產都會被強制法拍?如果償還金額不夠其他責任誰要繼承?
5.那目前我爸爸跑路了,可以把它戶籍丟到區公所嗎?那子女怎麼半?如果是在同戶籍下,要怎麼處理?法律上怎麼找到我們這些子女?有辦法避免嗎?
6.如果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是不是保險不會理賠?因為我媽媽一直想結束生命,雖然可能跟我媽媽沒有連帶責任,但外公是他爸爸,他覺得很對不起他,連累到他,不知道該怎麼勸我媽媽....
7.如果我爸爸死掉時,我們都不知道,這樣拋棄繼承時效怎麼開始算??
8.我爸爸的債務,會連累到他媽媽及兄弟姊妹來承擔嗎?如果名下有房子,但是是兄弟姊妹共有權,這部分要怎麼強制法拍?
9.不好意思問得有點多...因為我爸爸剛跑路,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這些情況,也很害怕黑道來家裡
基本上找尋法律是要不回來的ㄚ 但是我有辦法可以另外方式 這樣子一定可以把錢要回來的
你的其目的不是錢吧 只是不甘願吧 或許吧
找我就可以了ㄚ
collin0520@gmail.com 寫信給我吧 我相信我一定可以的
我父親在19年前向因經商向遠房親戚(長輩)借了300萬,當時有借據,借據上並未具名還款日期。
在這段時間中,我們家每個月會按時還款5000(當中也有經濟狀況吃緊的時候沒按時匯款)。
在去年,那位長輩往生,之後我們家就沒有在做還款動作,近日,親戚的兒子與媳婦開始像我們家追討債務的尾款,我想請問一下幾個問題???
1.債權人死亡,其繼承人是否有可追討此債務的權利。
2.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問題目前已超出15年是否已超過法律追溯期??
3.債務追溯期限是否有金額大小的區別??
4.債務人之前都有還款,於債務人死後開始沒做還款動作,債務人是否有構成詐欺罪。
5.債權人家屬沒有提出遺產分配方法.債務人可否等到遺矚提出後再償還??
6.債務人還生存.債權人可否向其家屬追索?若可追討,那債務人的兒女可否申請拋棄繼承以免除背債務的危機??
不好意思,經過一晚與父親的討論,問題有點多,煩請協助一下~!!萬分感謝~!!
A彰化男 B苗栗女C苗栗女D苗栗男
Q:B和C是好朋友住在C朋友家租房子,但D摸胸部B,C是人證
C罵D 你為什麼要摸女生的胸部B 如何保護自己呢?
Q:AB是原本是朋友,但是BD都在C朋友家租房子裡,A不在場如何看到BD 或協助C看D 所有人證在場
Q:B有借D5萬元的借據,但是D摸胸部B,B很不耐煩D他真沒禮貌,他怎麼可以這樣摸女生的大胸部
Q:AB是男女友,C就放棄了,D想要找B,每月還錢給D,如果沒有還錢給D的話,D就會去B的家人,所以B的家人不歡迎D,A如何保護B防止D主動摸A的B女友,
Q:B借D五萬,但D有摸胸部A的B女友,我不爽如何提告D精神賠償B呢?有辦法扯平嗎???就是說D摸胸部A的B女友很爽快,但是要讓他教訓罰錢,B才能保護自己不會受到傷害自己
Q:A不在場,B女如何保護自己,用什麼方式可以防止性擾騷
唯未訂立償還之期限;而甲方另欠乙方一筆未開立借據之10萬元債務,
自開立借據後,甲方每個月以5千之金額匯款至乙方本人之帳戶裡,
至今日已快還清未開立借據之10萬元債務,而乙方現在之年齡70多歲,
無任何身心和精神障礙之問題,且為公務員退休,但乙方之子,
也就是丙方近日得知乙方有此債權後,以乙方之名義寄存證信函給甲方,
以民法第478條摧告甲方返還此債務,且多次至甲方之住所要求甲方開立本票,
以還清乙方債務,為得就是乙方之債權所得可以直接由丙方收取,
若甲方不開立本票予丙方,就準備控告甲方,而丙方號稱乙方年老,
精神狀況不佳,無法處理自我財產,故授權由丙方來代理乙方此債權之催討,
但甲方自始至終皆未接獲乙方授權丙方來代理此債權催討之任何資訊與通知,
亦無開立授權代理之相關字據予甲方,且丙方是個生意小開,
乙方亦已將名下財產過戶予丙方了,想請教各位大大,
甲方應如何處理此事件較為妥當??是否可以不簽本票? 若最後得上法院訴訟,甲方該如何處理呢??
甲欠我媽20萬, 民國100年11月欠的, 當時他有簽白紙黑字留下日期, 追討多日他皆不認帳, 並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要我們找他亡妻的女兒要, 說因為她女兒有繼承她的財產(亡妻跟前夫所生), 還說這不干他的事, 這筆錢是他亡妻跟我媽借的沒錯, 但借據是甲親筆簽的, 且在簽的時候還信誓旦旦的跟我媽說他有幾筆土地可以還我媽沒問題的, 現在他的妻子死了, 馬上翻臉不認帳, 還在電話裡跟我媽大聲咆哮" 你可以告我啊!!!" 隨即掛我媽電話...
請問這20萬可以什麼方式追討回來??
1.他的家我媽知道怎麼走, 但不知道地址.
2.他的親筆簽名我只認得第一個字, 之後的像鬼畫符般根本看不懂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謝謝好心的大家!!!
ps. 那張借據是拿郵局的存款單背面簽寫的, 簡短的寫欠我媽多少錢, 日期, 甲的簽名, 但沒蓋 章, 這樣在法律上有效嗎?
如題,我阿呆借錢給網友,沒有簽借據,只有ATM匯款記錄、手機及事後錄音,對方還了一部分錢後,剩下的都逾期找理由沒還錢,發來發現一些疑點,請專業律師們幫我看能不能符合[詐欺]成立要件
(1)第一次借錢:對方說要繳1萬元罰單
--->我目前事後無法舉證對方說法
(2)第二次借錢:對方說撞壞朋友車子,要賠一萬元,在網路對談間告知他在某醫院某科病房工作 --->我打電話到醫院詢問,並無該名員工
(3)第三次借錢:對方說姐姐急繳房貸1萬元,並告知姐姐手機號碼及還款日期
--->日期已到並無還款,事後致電姐姐手機確認,一直都無人接聽
基於(2)和(3)的理由,我能去警局報案[詐欺]嗎?
我的查證應該不會有事後反遭對方誣告的問題存在吧?
如題,和一個朋友有債務糾紛,對方有簽借據分期,並說不準把此事告知他的好友,這個月分期截止日是明日,因為對方一直沒有動靜,所以我剛在他的臉書好友選了一個女生申請加入好友,主要心裡是想[藉這個動作來暗示他記得還錢)
結果他打電話兇我說為何加她好友,說我是不是想要爆料,我回說不是,只是單純想認識對方,他說,我說過你在找死,看我明天要不要還你錢,明天晚上8點在亞東醫院來單挑,去告我恐嚇啊...
以上句字讓我心生畏懼,但我來不及作錄音搜證,剛去警局想要報案但警察建議不受理,
警察聽了後認為你因為在做[暗示性的挑釁],令對方口出惡言,法官可能不會採信 (例如,加別人的好友,男網友以為我想要爆料...)
警察叫我作餌,如果對方打電話約單挑,叫我到時請鄰近派出所尋求保護,然後現場拿手機說要錄音錄影,再看對方態度...
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您好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有一位友人A欠下 本人與另一位朋友B兩人一些無借據之債務~欠我5000另外欠B朋友15餘萬(皆無借據~現金交易無匯款紀錄)
由於本人金額較少所以原想說算了不追究
不過朋友A最近行徑相當誇張
由於朋友A曾經承辦過某學校之訓練計畫並且為負責人
該活動邀請我與朋友B一同前往授課擔任助教~
該活動學校有編列預算講師費用~且我們前往授課時也被要求簽領據
在活動後一個月左右~學校有撥款講師費下來給社團老師
並由社團老師轉交活動計畫人(A朋友)代為轉交給其他講師(由於老師也信任他亦為現金交易無任何書面收據)
事後A朋友多次以各種不存在之理由拖延交付講師費給助教群
僅以ATM匯款方式延遲付給另外一位較資深的教官(代號C朋友)
在東窗事發後~該員(A朋友)傳簡訊至三位(包含我與朋友B)遭侵占講師費用的友人
承認因某件刑事案件連帶之行政訴訟尚未結案所以急需經費~進而未告知挪用講師費未告知
請我們三位講師見諒並有一一記錄債務未來一定會還(案外案:朋友A因刑案曾遭判刑一年多緩刑三年執行中...,因該員當初在海巡單位服務涉案~故向我們說海巡署行政訴訟尚未結束需要官司費用,但經與朋友A母親連絡,該員並無行政訴訟纏身,說詞有異...>"<又再找理由開脫...)
目前已有收集當初講師簽立本據、朋友C之ATM講師費匯款紀錄、以及朋友A承認侵占之簡訊紀錄
故事還沒結束~該員承辦此次課程為專業證照課程
活動結束後向學員收取訓練書籍費用與證照製作費(朋友A是代表OO協進會名義承辦此活動)
活動後不但未如期將合格之學員證書登錄成績並製作證書~直接侵占書籍費用與證照費
直到半年後該校學生反映證照遲遲未發才東窗事發
進而使用XX協會名義自行偽造證照且交給學校老師(以透過關係向XX協會證實該協會完全不知道此事)
更扯的是在這之前還自行製作OO協進會之印鑑開立受訓證明書給學校學生(以上文件皆有正本留存證據)
問題二:請問自製印鑑開立訓練證明與製作其他單位之證照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此為非告訴乃論罪囉?"告訴權"為遭受偽造知單位還是每個人都有"告發權"?
綜合以上許多非告訴乃論罪行~是否有辦法以刑逼民
因為我方已蒐集許多文書證據~朋友B之15萬債務是否可以告知朋友A出來協商補簽借據與本票?
我們的立場是
1.不希望朋友A再到處騙人希望他可以自我克制收斂(念在朋友一場並不想逼人死路)ps該人有緩刑尚在執行中...
2.朋友A欠朋友B之15萬為借據貸款可以利用這次機會以刑逼民~讓他有誠意協商日後還款事宜(沒要他一次繳清只是希望他認帳"補簽借據與本票")未來大家債務也有個依據不會求償無門
問題三:請問如果手上掌握有以上非告訴乃論罪之證物~該如何與朋友A談判?
搜尋資料後找到幾種方法針對為借據之借貸之補救~寄存證信函、支付命令、以刑逼民、補簽本票借據...等~是否可以建議以何種方式與順序達到討債之目的?
另外有一個問題~如果可以找到他母親一同出來協商~在協商過程中如果以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作為談判籌碼是否會對朋友A造成恐嚇或威脅之行為?
如果與朋友A說~沒有誠意解決債務問題將不排除提起業務侵占與偽造文書之訴訟~這樣的狀態下補簽借據與本票是否有其效力?以上問題煩瑣~懇請指教!感謝!
各位回答的大大你好~小弟99年去看房子.剛好遇到房子屋主是以前媽媽同事.屋主跟我媽媽說.他因借錢給他好朋友.處理他好朋友被廠商假扣押在法院的財產.所以才要賣房子.就先跟我媽媽借錢.然後開支票給我媽媽(但那張支票也不是他本人.好像是他弟弟)但後來又說不夠.又帶他朋友來說他法院有錢.但要要和解後才能把錢還我媽.我媽笨笨的又相信他朋友跟他以前同事又借錢給他們.這次有要求祂們開本票給我媽媽.然後又過了好幾個月.又說本來成功了.又有別人告他.所以又要借錢.這次我媽聰明說要再借可以.但他同事房子要給我們家設定.沒想到他以前同事已經把房子偷偷賣掉了.說的理由是說又有其他人告他朋友.所以才把房子賣掉幫他朋友還債.然後在我們家哭的很慘.叫我媽原諒他.不是故意騙我們.(聽他說他也借他朋友好幾千萬.他怕拿不到錢.才一直幫他.他一直跟我們說他朋友被假扣押三千五百萬一定可以還我們.)他朋友還帶我媽去法院見書記官證明他有錢.然後我媽又心軟所以又跟其他人借錢來借她們.因為我媽也怕自己錢拿不回來.因她們說在不先還廠商.錢就都拿不回來.還來又過好幾個月.問她們都說還沒好(中間好幾次我媽跟他朋友都有跟她們去法院說要去送錢給書記官打點.(但很奇怪都是在法院旁邊咖啡廳見面說怕被人發現)所以還把家裡黃金跟珠寶都拿去當了.還跟我媽說等錢結凍一定會報答我媽).又再過了幾個月還是沒有.我媽一生氣就偷偷跑去法院找那個書記官.後來才發現原來那個書記官是假的.因為法院根本沒有這個書記官.所以我媽媽現在有他同事開的本票跟借據跟他弟弟的支票還有他朋友開的本票.我們說要去告她們.她們說不會成立(本來有人建議小弟去本票裁定但她們說她們名下沒財產也沒用).因她們說她們都有跟我媽電話聯絡.但是到她們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人.人也都不出現.每次我媽說要提告.就又說過2天就有錢.每次都這樣.已經快拖了3年.還我們家自己連房祖都快繳不起.小弟實在吞不下這口氣各位達人告訴小弟該如何提告比較好.謝謝大家幫忙.
請問
對方跟我借錢並承諾說每個月給我一張電影票當作利息直到還錢為止
大該不到半年後他就說他沒錢可以給我電影票叫我累積之後一併給我
中間請他還錢他都說等他投資的錢拿到就還我拖了一兩年
後來請他簽借據他就說他家的人不給他出門所以不能來跟我簽
我說我寄去他家給他他也不給我他家地址
後來他去當兵他給了我他新訓營區的地址我將借據寄去他說他沒收到
又叫我寄電子檔給他
後來我寄了很多次都沒有回應
我就打電話給對方
結果對方接起來就掛掉然後我就再也打不進去
後來連絡對方當兵單位的人事官
對方人事官請他打電話給我他也跟我說等到他投資的錢拿到他就會還我
可是我問過他朋友他投資的錢根本就已經賠光根本沒有錢可以還給我
而且電話還是拒接,且人事官跟我說他跟人事官說他是跟我合資開服飾店賠錢
所以我覺得他根本沒有要還我錢
想請問我可以用甚麼方式告他?
車子的事都要從去年8月開始講起...很長喔...這都要怪我老公交友不慎...那爛人才剛認識不久...其實我對他跟本是陌生...完全不熟所以一開始我就是反對跟他買車還是輛破車...那台車在我眼裡根本不值得買(40000)..老公卻被他牽著走執意要買...一開始老公就是瞞著我付他定金4000...直到第2次又付6000給他後我才知道老公真的跟他買了...唉...錢都付了我也無法說什...也沒想到他是這麼不要臉的人...之後只要老公每月領2次錢...就會拿去付給他...以下又分別付了6000元5000元7000元到11月初車子引擎莫名突然縮缸壞掉在路上....由於我們並沒有認識的車廠打電話給他朋友...他朋友於是叫他認識的車廠拖回廠內...回家後我非常生氣開不到3個月就報銷...且除了這樣交車時還有左後窗戶不能動時速表不走副駕駛座前方置物櫃下方遇到下雨天還會漏水...他朋友每次都打哈哈不幫我們修好...於是我要求老公告訴他...才開多久車子就變這樣...後面尾款我不想給了有夠爛的...(車廠老闆報價換引擎連拖車費要36000)如果要換修引擎請他出一半的錢...否則尾款我不給...結果他也不同意還一直催尾款的事!!之後老公想修他還騙老公說: 要修的話要先付調引擎的定金喔!16000不然車廠沒東西不能修...老公就傻傻還給他...過一星期後都沒通知也修太久了吧...且還不讓我們知道車廠電話或跟老闆接觸談話...後來老公去問別人問很久才問出來在哪裡直接去車廠...結果那老闆居然不讓我們牽車說他朋友跟他有帳款糾紛也找不到他人....車子是他的名字所以扣車不准牽除非他出面處理清楚...只好又回來...快氣死了...之後打電話問他到底怎樣他才承認拿給他的16000並沒有給那位老闆修車...他拿去付交保金了...然後說要抵尾款...變成修車費36000要修我們就要再付....直到又拖到12月24號我們才付清牽車....當時我有要老公拿修車的收據...結果他又忘了拿...在這期間我們有一直要求他過戶他卻一直拖延說等等他還不夠錢付他的部份...而在11月~12月間他朋友又分別2次當著我面借款300跟1000元說他沒錢吃飯(電話中還不承認掛完又傳簡訊來承認他有借說要抵車款而不是沒錢吃飯借的)...12月24號牽車當天電池還壞掉換一顆新的3000元...到元旦那天又壞...真是氣爆了我...他朋友又說拖去他家他叫人修...結果大老遠的拖回北投拖車費1500元又是我們出...拖回去3.4天依舊要我們找他問還不接電話...害我們又跑去找他...還裝不在家車子也沒修...那天我真的是忍到快爆炸了...直到他父親回家才肯出來還說他沒聽到在睡覺...於是就在他家附近修...他還硬要跟來湊熱鬧...吵死了都是他的話..老闆說是接電器的電線老舊斷了...他幫我們重新接好700元又是我付的...他還在旁笑嘻嘻真的超想打他的....事後還想ㄠ我們一頓飯錢...我很生氣的叫老公回家不用理他....所以車款連借款加起來就45300元已經超出40000了而修車的部份39700總共加起來85000元真的是太誇張了這台車...且因為我們本來經濟就不是很好為了這台車這半年來我們一家可以是說省吃檢用完全都是花在這車上....很辛苦才湊到的錢...他朋友卻把我們當錢坑一樣挖..再來他卻一直不停的說我們還欠他車款一直索錢...我們告訴他已經付超過了並沒有欠你任何車款了...他卻在2月中沒有通知我們的情況下偷牽回去...隔天老公氣不過又去他家開回來...結果他就來我們社區亂(警察有備案)...然後又過了半個月2.29那天又是偷牽回去...藉口依舊欠車款所以不過戶...後來我傳簡訊給他後跟打電話給他又變成什麼我老公跟他借錢....拜託..說詞變來變去耶...且我老公說他根本沒跟他借款...我問他好幾次是借多少?他也不說...我只好傳簡訊給他請拿借據來!而且也傳好幾次車子無心要賣請退款..完全不回應我...我們手上也有合約書...但只有我們這張是完整的...他的那張是沒有我老公的資料跟簽名...因為當初並沒有所有人坐下來一起正式寫合約...他只拿一張他寫好的部份交給我要我們回去自己寫...嘴巴邊說保固半年...結果出問題大大小小都是由我們付修車費..告訴他後又在那推東推西不負責..真的是王八蛋...而車款的部份因為當初念在朋友關係應該不會使詐所以才沒有要求他開收據結果卻是遇上這麼不要臉的人..幸好我有記帳的習慣所以連日期我都有記下來很清楚...而他朋友我猜測應該沒在記帳因為電話中他一直拿不出來對帳..只靠腦袋記的!...現在我們只要求他退還車款..車子我們不要了反正他也不想賣...免得以後又節外生枝一堆麻煩事..且從頭到尾都沒告知我們他有備份鑰匙...講到這部份他又一直推拖責任不是他的問題...要我們搞清楚交車時是好的車也是我們在開的...還說要我們去NISSAN公司鑑定故障原因釐清責任...拜託屍體又不在我們手上...且月初時我跑了逼趟車廠跟他們要當時修車的收據老闆娘卻拿在手上不給我...說什麼請付款的人來拿我也不是當事人ㄚ...真是氣死我了...那個爛人還一直說他是依照他們汽車公會買賣條例處理...我們問過台北縣市的汽車公會的人有沒有這個會員...他們說沒有這個會員且他不能私自將車牽回必需透過法院申請證明才行....但我問過警察能不能告偷竊...警察說不行因為沒過戶他還是車主!..電話我有錄音...之後他就完全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