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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2-06-10 17:54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日前簽定借據因當時朋友說要保障所以金額簽10倍說是假如以後我跑掉的話要跟我要的...並且於借據上註明茲收到現金450萬並已點交完成...但事實上並沒有借那麼多只有借45萬而且最後完全沒收到半毛.....現在很害怕...想請問假如到時候借據債權人至法院向我討,我可否說無資金流向抗辯簽契約但沒收到麼錢,還是只要借據上寫了茲收到及點交完成就可以就足以證明金錢所有權移轉事實的存在...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拜託律師解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們已經有簽借據,則對方提告只要提出該借據即可,變成您要舉反證去證明您未借得450萬元,而民事訴訟為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要推翻並不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陳先生 102-06-08 08:23

我爸約四年前,被在X先生慫恿下,將名下土地銀行貸款後,直接轉入給X先生的貨運行生意周轉,後來X先生並未如期還錢,當初未寫借據,最近要求X先生寫借據,他也不願意,目前手上僅有他寫的本票約1600萬(分每月10萬,開了160張),

而他目前依然不願意依本票日期還,一直以來皆表示其生意狀況差,無錢可還,即使去告他也沒錢還。

請問債務人與妻子名下無財產,在目前的證據之下,該如何處理,才能有效要回。希望有台中市律師可以協助,謝謝!我的mail:gamin1987@hotmail.com;電話:09526782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對對方聲請本票裁定,且雙方是屬於借貸款關係,也可以直接起訴請求,但要給法院之裁判費金額不小,且可先對對方為假扣押,以查明其現在之名下財產,並避免其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牡羊 102-05-26 00:33

債務借據上有寫欠錢沒還, 將其租賃使用的汽車債權人. 如今債務人超過期限沒還錢,

租賃汽車債務人尚有餘款未清,

債權人如何依據執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2:33
回覆 牡羊 的發言內容:

債務借據上有寫欠錢沒還, 將其租賃使用的汽車債權人. 如今債務人超過期限沒還錢,

... (恕刪)

您必須拿到債權確定證明,而這必須向法院提起。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律師要如何抗辯及主張,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所以要付費給律師

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借據律師幫忙追討債務
至於汽車租賃,毋庸理會

ed_harby 102-05-25 15:37

請問債權人手上有倩務人開的支票,做為當初借錢的借據支票上無日期,有”受款人姓名(債權人)”、金額、發票人蓋章.字跡亦全來自債務人親筆所寫.一般支票借據為不利之證據係因票據上無受款人,如今由債務人親筆填上債權人的名字為受款人.請問這樣能算有利的借據證明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52
回覆 ed_harby 的發言內容:

請問債權人手上有倩務人開的支票,做為當初借錢的借據支票上無日期,有”受款人姓名(債權人)”、 ... (恕刪)

支票就是支票,不是借據

您可以找律師幫您處理後續,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支票的發票日是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你這票上面沒寫,
票就無效了。
至於將這張票據作為借貸關係的證明
也不失為一個辦法

Cindy 102-05-24 00:44
繼承了父親的一筆債權
本票借據、也有房屋設定抵押,

本票是96年開立,上方並註明於97年起無條件擔付,不過卻沒有債權人姓名;
借據借款人資料及簽名蓋章,也有連帶保證人簽名(但聽說已經死亡,且無個人資料),可是完全沒寫日期;
房屋設定抵押日期根本票開立日期相同;

數月前有發過支付命令,但對方聲請異議,並找人跟我和解,所以我當時就撤銷支付命令,不過現在對方卻完全沒有還款的意願,
所以我想直接聲請房屋強制執行,但對方一定會再聲請支付命令的異議,
依以上條件強制執行的成功機會高嗎?
因為本票借據都不完整..... 在訴訟中他是否可主張時效消滅? 且我也無法舉證父親的給付證明, 借據上沒也寫「借款已收訖」...... 可以以房屋抵押設定作為確實有借款的依據嗎? 或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提告讓對方還錢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59

是否清償,是對方舉證。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似乎是有點棘手
建議你還是交給律師幫你追討債務,才會有保障

阿歹 102-05-16 01:48

您好,小弟最近遭遇到合夥糾紛

前述

甲乙丙丁四人合夥開立有限公司,從事買賣行業,工作性質主要為買低賣高的實質物流,從差價中獲利;

因正常時段對於貨物的出納皆統一由出納小姐(會計)處理,會有相關憑據,包含貨物的買進和賣出,皆會詳細紀錄數量、時價等相關資訊,以利日後查帳。

在某日老闆(甲)有在夜間自行拖運貨物出去變賣(錄影存證),

沒有紀錄和實際的告知數量(但一般進出貨物皆須要),

變成是其他老闆(乙丙丁)懷疑老闆(甲)中飽私囊。

問題

1.請問單只有錄影畫面是否可以佐證合夥人盜賣之實

2.就算老闆(甲)如在被質詢後推拖表明只是忘記程序,且願意返回盜賣之所得,是否還成立侵占

3.因為甲乙丙丁每人持25%公司比重,但老闆(甲)用自己的名義借給朋友屬於公司財產,而沒有立任何依據及借據,也沒有和其他老闆商討就自行挪用公款,而借方也消失了,這構成甚麼樣的罪狀

4.若要拆夥,是公司淨值(含工具估價)的總額/4嗎?亦或是公司可以和老闆(甲)提出求償?或強制將老闆(甲)屏除於合夥人關係呢

還勞請了解的先生/小姐不吝告知,非常感謝。

浪漫金魚 102-05-11 10:20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本票只有在員工薪資卡上每月有他的簽名,結果他丟下工作跑路避不見面了,這樣該如何追討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0:43
回覆 浪漫金魚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或 ... (恕刪)

您可以委任本所代撰支付命令

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米酒 102-05-10 16:26

麻煩大律師們幫我解答

問題如下:

前陣子我朋友向我借錢,但我借他錢也沒有跟他要求寫借據,之後不久我離職了而他也離職了,但離職之後繼續跟我借錢,而我不知道該怎樣向他要回那筆錢,我想去申請債權確認之訴,但我法律知識不足,而且我也沒有他的地址只有他本人的電話跟匯款記錄,煩請律師們幫我解答,該如何去要回這筆錢,感激不盡。

回覆 米酒 的發言內容:

麻煩大律師們幫我解答

問題如下:

前陣子我朋友向我借錢,但我借 ... (恕刪)

1.發支付命令給他。

2.地址寫你之前知道的任何地址(EX:公司),之後法院會要你補他的最新戶籍謄本再陳報。

米酒 102-05-12 20:55
回覆 劉家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酒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請問律師...

譬如我之前是在雲林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那我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的話,是寄去上銀公司嗎?

再來法院要我補正的話,我沒地址怎麼補正?

不是很懂.請見諒...

東禾 102-05-05 20:15

律師們,您們好:

本人有應繼分之歸扣的問題,勞請繁忙且熱心的大律師們幫忙。家兄受託處理先母財務之時,盜領先母之財產,且家兄已承認盜領之事,唯恐口無憑,想請教大律師們,我該以 切結書? 借據? 或其他有力之文書,讓家兄白紙黑字立書,免日後反悔卸責,並納入遺產清冊來申報遺產稅,(ps.先母之財產歸戶遺產免稅額1200萬內) 謝謝。 敬頌 崇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擬具切結書請您兄長簽署,並寫明其願將盜遺產部分列入分配,以避免事後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切結書借據可併用,不衝突,重點在於您的切結書的措辭要妥適,讓他看了之後同意簽名,不然自己寫得高興,對方不簽也沒用。

東禾 102-05-08 23: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擬具切結書請您兄長簽署, ... (恕刪)

感謝 謝大律師 熱心的幫我解答。敬祝順心如意!!

東禾 102-05-08 23:50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切結書借據可併用,不衝突,重點在於您的切結書的措辭要妥適,讓他看了之後同意簽名,不然自 ... (恕刪)

感謝 黃大律師 熱心的幫我解答,再請教 黃大律師 有關切結書格式,

1.甲方:我家兄;乙方:具名我先母嗎?;我代表見證人嗎?

2.甲方:我家兄;乙方:治喪委員會代表?;我還是代表見證人?

格式撰寫不是很清楚,再有勞解答~謝謝!!

敬祝順心如意!!

蝸牛 102-05-05 15:06

小弟以前與女友借40萬買了間房子,女友有開立借據存證信函房子設定了四十萬,權利人是她,其中約定每月償還五千,一開始都有按時償還,有時用現金有時用轉帳,後來分手時我直接去跟別間銀行信貸了剩餘的28萬一次還給了她,但她卻反悔,沒有取消借據也沒有將設定塗消,本來我有問過說是設定只要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影響,但是最近看到新聞說是權利人可以查封拍賣取得設定金額。

現在我想請教這種情形下,若是前女友提出借據及權利人的話,那是不是等於會被討兩次的40萬?  以及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情形?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先謝謝各位了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擔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清償之事實的話,則難認其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之主張為有理由。
2.循上所述,本件重點在於您進行還款部分包括每月清償5千及最後的28萬元是否有匯款紀錄或者其他資料可以證明,若有的話,得以抵押債權已消滅為由,請求塗銷抵押權。若沒有清償紀錄的話,相對來講就比較棘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塗銷抵押權民事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蝸牛 102-05-05 16: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我剛查看了一下謄本後看到在權利人下方有一個清償日期,此清償日期是什麼意思?  煩請再解惑,感激不盡!

清償日期是指抵押債權所約定的債務清償日期,普通抵押權可約定亦可不約定,或概括記載為「依照契約約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大姐 102-05-03 06:42

各位律師

我是在網路上跟幫助我匯錢給我的人認識的  當時正好我工作上  老闆把我薪水減少好多  我就跟這位朋友抱怨  結果他突然說  我有用郵局嗎  我說幹嘛  不要叫我賣帳號喔  她說沒有  要匯錢給我  我說你又不是有錢人匯給我幹嘛  她說她不缺錢 問我郵局帳號 當時我覺得她很好新這樣幫我

我跟她說  那等我有錢我會還  她一直說不需要我還 (這些對話都再即時對話紀錄裡)

然後第二次  市我主動跟他開口借錢  我問她可以藉我一千嗎  他說網路上認識的 她幫我2500了  不要跟她借  然後因為跟別人吵架 跟她鬧番  她就在網路聊天室  開始散佈我欠錢不還 問我幾時還他那2500  我回她  又不是我跟你借的  你自己要幫我的  不然你拿借據或是本票去法院告我啊

她說她被我騙了  我是詐騙集團的  請問  是她自己要當好人要匯給我的  又不是我開口借的  他說有匯款單  我就是欠她錢  她就可以跟我討  那我門即時通對話  他說好幾次不用我還  這樣法律上都沒用嗎  那幫人家的哪一天不高興 去對受著者說  我幫你的前幾時還我  她可以跟我討這2500嗎  請幫幫忙解答謝謝

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 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 據尚有疵累, 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稱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 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
依照上述說明,本件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當時確實是基於贈與之意思而將金錢匯給你的,則對於此項贈與之金額,依法自不得要求返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葉大熊 102-05-01 06:40

您好~~~

目前尚在申請法院之執行命令,債務人名下無財產與固定薪資,欲拿到執行命令後將委託政府合法立案的徵信社進行對債務人追討債務,委託徵信社則需要支付一大筆費用~債務人在當時所簽的借據的內容為:

借款人xxx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5萬元整,並已於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xxx親自收訖無誤

借款人xxx願意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屆至,借款人xxx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力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強制執行費等) 恐說無憑 特立此據

照上述內容 欲請問我委託徵信社費用與損失是否可由債務人一併支付  感謝律師回應.... 

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金額,係以本案判決(例如本票裁定, 確定判決等)所載金額為限。

小張 102-04-30 21:34
律師你好,我是小張,目前住台北土城,大約在2013年1月初, 我借了18000元給住台中/南投的網友,當時有請她先寫借據傳真來,之後我再轉帳; 3月初我寄了存証信函到她的戶籍地,結果還是沒有理會我, 欠錢依然沒還,最後她就電話設定拒接,fb封鎖,我現在考慮要提支付命令, 請問傳真來的借據是否無效?請問事務所有沒有代理求償服務,費用大概範圍? 後來我漸漸覺得她根本是一開始就沒打算還錢,使用詐術(她電話中說他媽媽會給她錢),騙取我相信她只是一時急用。
傳真之借據仍可為有借貸關係之證據之一,費用部分請來信詢問,惟金額不大,是否委任律師,請斟酌。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max 102-04-29 13:21

版上律師朋友好 請教關於

於民國101年1月間,借貸與前女友20萬元,未寫借據,當時說有說分手後,在討論怎麼還

於101年9月時,兩人已MSN約定每個月還5000元(無對話紀錄)9/4當天有見面交還5000元

約定之後按月匯款,但女方卻沒有照約定走,有傳簡訊催討都無音訊,

目前手上只有他傳的簡訊大概是說當初20萬是很急才跟我開口 

 

請問這樣子可以當成證據法律的手段催討嗎?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  流程大概是怎樣呢?  官司贏了也有可能拿不到錢嗎?? 

有辦法從她薪資戶按月扣錢給我這樣嗎?

 

 

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 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 據尚有疵累, 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稱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 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
從而本件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之後依該簡訊內容交付20萬元之事實的話,是有機會可以獲得勝訴判決的,至於之後若對方不願清償之情形下,則必須透過強制執行其財產、所得(薪資等)來獲得受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18:48

一、大致流程:

建議先以簡訊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異議則進入訴訟程序,對方未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即可為執行名義。

二、官司贏了也有可能拿不到錢嗎?

這點要看對方現在有無財產而定。 

三、有辦法從她薪資戶按月扣錢給我這樣嗎?

如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對方有薪轉帳戶,即可按月扣款償還。 

以上供參 祝一切順利

carol 102-04-21 19:01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屋地),地上有不值錢的老舊房子,目前是乙方弟弟(丙)在使用,請教甲方要如何確保日後(也許數年),土地要使用時能順利收回,並顧及情理之方案: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收回丙之使用權,才完成交易,有點不顧情理!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丙方開立借據切結書,效力如何?是否會衍生其他問題?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甲方和丙方簽訂委託保管協議書,甲方委託丙方保管,在保管期間內丙方有使用權,丙方應負責維護、安全、保管之全責,雙方互相不得要求任何費用(含保管費、租金),雙方皆可主張終止委託,但應於三十天前通知對方,對方不得異議,否則依法辦理。

敬請多多賜教:其可行性或有其他方案?並請擬定委託保管協議書  謝謝!並祝

大安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8

如果該房屋既無地上權登記也無租賃契約,購買後想使用時直接請求拆屋還地即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40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想得太簡單,您怎知道將來房屋一定能討回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薔安 102-04-18 22:54

我男友的爸爸 之前簽本票借據給他大嫂(大伯母)

因為被拐去賭博的關係輸很多錢 把自己分到的財產都賠給他大嫂 

確定債有還 但是本票借據沒拿回來.......... 他們家是說有還 把分道的土地都賠去了

可是他大伯他們家的小孩說 根本沒還....

(因為他大伯母覺得它們家沒分到很多錢 有意思要騙他爸的財產)


他爸那時候簽的時候 他記得他才六歲

現在他已經21歲 我想請問 本票借據本身會有期限嗎?

最怕是他大伯母 又拿那些東西來恐嚇他們 要我男朋友還錢之類的.....

他爸這幾天過世了........什麼都沒交代 他媽是說都還了~


請問我們後代可以做些什麼事?

 

 

 

沈恆 (沈律師) 102-04-19 08:46

借款已償還不能只靠嘴巴說,應該盡力找出還錢的證明。另外,債權的請求時效15年,本票追償時效3年,逾時效部分可以抗辯時效消滅。以上謹供您參考。

yvan 102-04-16 14:15

律師您好…

我是繼承人,最近被銀行要一筆債務。但銀行提出的借據上,其借款人簽名非被繼承人本人所簽。

銀行已起訴了,我想請法院幫我調出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來證明借據非被繼承人所簽。請問聲請狀是要提出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

2、還是「聲請調查證據狀」。

若是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狀,那是不是根據民事訴訟法346條?

2、若是「聲請調查證據狀」的話,那是依據那一條啊?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繼承遺產大於該繼承債務?因本件對造為銀行,其必定有法務人員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不過依舉證責任分配而言,簽名之真正,基本上應由銀行方面加以舉證證明,此項證據聲請好像有點奇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van 102-04-17 14: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 ... (恕刪)

對…應該是對方舉證才對…是我錯了…謝謝律師的回覆。

不過因為我很確定簽名是偽造的,我很想要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這樣我才能在另一個訴訟上取得先機,先確認另一份私文書的簽名。不知這樣做

法官准不准?不知有無其他辦法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

以上謝謝賴昱任律師的回覆,感恩

DOLL 102-04-09 13:50

如題 朋友在FB社團 販售YSL/愛迪達 等仿貨 包包和衣服

因為他欠錢不還 當初又沒寫任何借據

看到他在那邊大肆賣仿品謀利令我很不爽

請問要告他 要怎嚜告呢? 直接跟他買送到警局嗎?

 直接把網頁資料影印交給你所居住地的保智大隊,並把你知道的人事時地物進行說明即可。

阿偉 102-04-03 21:44

請問 民國43 祖先借人25000國幣 並且 對方押權狀以及借據借據上註明四年後若未贖回即可變更土地所有人 土地價值500國幣
因為一些古字看不太懂但大約上都還清楚瞭解內容
可是對方已經辦理權狀遺失並於民國96年申辦繼承並且已申請新權狀且劃分土地
當初是怕他家境怕他不是很好過 祖先說如果人家不好過不要逼人家還錢
現在他家境還算不錯 想要跟他討這筆債 還要的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3:18
回覆 阿偉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民國43 祖先借人25000國幣 並且 對方押權狀以及借據借據上註明四年後若未贖回即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依您所述,本件相關之請求權應該已超逾15年之消滅時效期間,而罹於消滅時效完成,若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或者移轉動產所有權登記,對方依法得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提起訴訟恐難具有實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薔安 102-04-01 21:39

我男友的爸爸 之前簽本票借據給他大嫂(大伯母)

因為被拐去賭博的關係輸很多錢 把自己分到的財產都賠給他大嫂 

確定債有還 但是本票借據沒拿回來.......... 他們家是說有還 把分道的土地都賠去了

可是他大伯他們家的小孩說 根本沒還....

(因為他大伯母覺得它們家沒分到很多錢 有意思要騙他爸的財產)


他爸那時候簽的時候 他記得他才六歲

現在他已經21歲 我想請問 本票借據本身會有期限嗎?

最怕是他大伯母 又拿那些東西來恐嚇他們 要我男朋友還錢之類的.....

他爸這幾天過世了........什麼都沒交代 他媽是說都還了~


請問我們後代可以做些什麼事?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ne 102-03-26 12:19

您好!

這案子已問過消保官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想了解是否還有別的方法,

友人在圖書公司上班,為了幫他達成業績,請我購買了一大套童書,訂金2100,分36期共NTD 7萬多元 用我名義下單,但貨款由他支付,他一開始說明是拿單去便利商店繳款,繳滿半年後再去電他公司要求提前解約並減免利息,事後收到劃撥單才知是由融資公司發出,我已將全部單據交給友人去付款,前提是他未告知是辦理分期付款消費貸款,由於他每期都遲繳造成我被融資公司催繳,當中我也曾詢問圖書公司是否知客人未繳款,融資公司回答錢都付清給圖書公司,所以債權不在圖書公司那,前天友人又告知公司通知他我這客人一直未繳款,因為他是連帶保證人,我沒按時付款會扣他薪資,讓我覺得說法很怪,我想請問可以將債權轉至友人那嗎?這已不算消費糾紛吧!變成我與友人間的債權關係,他也沒簽借據本票給我,僅有通訊軟體上的對話記錄及簡訊,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自救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2

 既然是你的名義去買的,人家當然找你,至於你可否向你朋友求償是另外一回事

joanne 102-03-28 09:45

 果然只有這個答案,謝謝回覆!

Katniss 102-03-25 11:04
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借錢

起初是救急, 慢慢的演變成救窮...
累積金額約6萬多...

發生幾次爭議後, 我害怕它不還錢, 便要求他補寫借款給我, 並親筆簽名、押私印、蓋指紋章..
他接受了, 且承諾每月會"定期但不定額"的還款的方式慢慢還清
(共給他1年多的時間還錢)

可...事實上...每當月初要還款時, 他總是有百般的理由推辭..
看他收入不穩定, 又有車貸要繳..我心軟就沒逼迫他,
只請他一定要在借據期限內還完就好..

現在友人的生活狀況改善了, 生活水平也拉高, 買了舊機車又買新的..
幾次跟他提醒還錢, 他都當作沒這檔事一般不于理會..
偏偏又剛好幾次吵架, 使我們關係徹底疏遠,
兩三次打電話告知還被冷言冷語, 好似變成是我欠人錢一樣...

借據寫明的還錢時間已過了一個多月了(102/1/31前需還清)...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Q我這種小案子, 可否請律師可代我上法院辦理嗎? 聘請金額約多少..?
(大約的數字即可)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本案訴訟標的金額較低,如您有費用之考量,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的方式進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tniss 102-03-25 11:26
回覆 Katniss 的發言內容:
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 ... (恕刪)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回覆 Katniss 的發言內容: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本件建議您把借據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後續追討可行之法律途徑,這樣應較能維護您的債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05
回覆 Katniss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atniss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拿借據律師幫您代撰,總比您一直在想好。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迷失方向的海豚 102-03-23 12:38

我前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個騙子,他假藉交往跟結婚的名義騙我的感情之後又藉故編了很多的理由讓我幫他借錢~含一台筆電,更藉由要幫我還朋友錢將我兩張提款卡的錢領走之外,還用了atm進行我的保單貸款,這些金額大大小小十多筆加起來差不多七十五萬左右,但是這些錢都是我跟朋友借出後拿現金給他,沒有任何交易記錄,唯一有的就是他拿我的卡去atm操作時的監視畫面,但我不知道地檢署當初在偵查時有沒有調閱這些證據,後來開偵查庭據我所知他都沒有出庭,書記官只告訴我說他已經被通緝,後來~地檢署那就沒有下文了,距離我到派出所報案一年了,本月初我收到地檢署的通知,說他被起訴,我看了內容(誇張的是在去年他躲起來的時候又去騙了另外一個女生)才知道有第二個受害者,可是人都躲起來了~起訴有用嗎?

昨天我下班回家,收到一張法院通知,裡面寫著刑事傳票,開庭日期是下個月初,附記欄位寫了"準備程序",備註寫了"當日有調解,請務必到庭",我不懂這個意思~是說那個騙子也會來嗎?如果他有來參加調解,我能對他提起附帶賠償嗎?如果可以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還有當時呈交給地檢署的證據還需要帶去嗎?

因為事隔一年了,當初手上的證據很片段又零碎~騙錢的證據只有當時他寫給我一張65萬的借據~盜領錢跟atm借款還要看地檢署有沒有調閱鏡頭~另外想請問:我手上有一張當時他要騙我朋友30萬的一張偽造本票,這個對我有利嗎?(上面資料都是他寫的:姓名/寫別人,地址/寫他家,指紋/他蓋自己的指紋)

如果他沒有來~我還能怎麼做才能維護我的權益呢?

我沒有多餘的錢能夠請律師,所以想借用這個平台詢問,希望能得到幫助,謝謝您們的專業

他害的我工作沒了,欺騙我跟我家人,當初還把我爸媽騙得團團轉,

這樣的人渣~我該如何向他討回公道??我本身已有之前的負債,現在加上他這筆

為了還錢,我重新找工作假日兼差,這些損失我有辦法向他追討嗎??

真的謝謝你們撥空能看完我的問題。

小雅 102-03-21 22:12

我向銀行借70萬,借男友周轉

但只有匯給他的帳號記錄,無單據,也未請他簽任何借據

他目前失聯,手機/住家皆無法聯絡上人了

我有他的住家地址及他的身分證

為防止錢拿不回來,我該怎麼處理?

建議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有異議 自然就轉入訴訟程序

本件有匯款紀錄應可針對積欠借款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待取得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後強制執行他的財產或所得來清償。另外為預防脫產之可能性,也有進行假扣押之必要,否則一旦他脫產後,拿到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錢可能還是很難收回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Kat 102-03-20 11:08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但是有對方開的兩張支票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當成借據?
另外還有兩張銀行跨行電匯的申請書也有寫匯款的資料

這四張是我們手上僅有的證據

或者需要更多的蒐證 像是打電話去要錢   然後把內容電話錄音下來

中間有去要過錢要了好多次   但是他們耍賴不還   只還過一次 大約兩萬左右
如果要告的話  是應該要怎麼做?  希望可以幫幫忙

支票和匯款紀錄(二者金額符合?),由此已可用以證明當初是以支票充作借據一樣的借貸證明文件,且金額已交付,消費借貸關係成立生效,則屆期未獲借款返還,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請求履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2:05
回覆 Kat 的發言內容: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Kuo 102-03-13 12:56

於97至101年間陸續借出二十幾萬,無借據,但有匯款單,電話錄音簡訊(不是每筆都有簡訊) 及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不知是否是真的)及地址(人已搬離)。

日前欲討回借款,對方一直用理由推託,後來電話不接,於是直接去她家找她,但人已搬離那

可請問一下律師

1.如果對方已搬離地址處,那支付命令沒人收,法院會如何處理?

2.因對方所在地(給我的地址)與我所在地南北相異,如果開庭一定要去對方的所在地嗎?

3.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要接收法院的公文,還有別的方式嗎?

 

瑋婷 102-03-12 00:55

我的朋友要跟我借100.0000那我該如何讓他簽下對我有保障的借據?那要如何填寫才會有法律效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借據上應寫明雙方借款的金額,日期及還款日期,內容越詳盡越好,再經由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也可以經由公證程序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VY 102-02-27 13:17

我爸在14年前前後共借出上百萬金額給我叔叔
我叔叔總是一下說要還  一下又說不還
我爸總覺得是自家人  所以不忍心告


借據快過了15年的期限
拖到今年變成一定要提起訴訟  否則我叔叔真是不用還了


他曾經來我家鬧過幾次 都有承認這些借款(我這裡都有錄音存證)
而我爺爺因為知道我爸爸為了家裡的兄弟姐妹(共八個 其中七個都和我家借過錢)
散盡家財  錯失買房的機會  因此爺爺把他佔有的一個違章建築給我爸住
而且還把當初他和人買賣此違建的「房屋讓渡書」給了我爸


可是因為我爸和我爺爺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表示這房子就歸我爸
而我爺爺生前又把這違建當收容所一樣  跟任何人都說過  「只要有困難可以來住」
所以我叔叔就主張  我從18年前開始住的這個違章建築是他的
是他該繼承遺產
因此強調他的債早就用這違建房租抵完  甚至還要告我們不搬走  是侵占的行為

 

我想請問

1.這樣侵占能告成嗎?
因為他說他有人證(就是其他那幾個和他走的很近的姑姑和叔叔)
可是我家在我外公生前就已經設籍在此的戶政紀錄+那張沒路用的房屋讓渡書
這而且我家也有一個姑姑可以當人證

這樣對簿公堂有利嗎?

2.假如他不告侵占  他還可能告我們什麼呢?

3.我爸是否應該逕行追討債務好中止時效
因為怕他又另外提起訴訟  會影響我們這單官司進度

4.我爸年事已高  如果要授權給我  讓我請律師追討的話
是否需要寫個授權書給我  而我再拿著授權書委託律師呢?

5.這十幾年  我叔叔從未設籍在此  但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錢  都請債主到我家這違建討債
我家不勝其擾  這樣是否可以跟他求償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與叔叔間的借款,應儘速提起訴訟請求,以避免罹於時效;至於委任律師的部分,可以您父親直接簽署委任委任律師,或您父親先委任您,再由您委任律師處理皆可。

即便您叔叔對您住在那間房屋提起任何訴訟,都與前面所提請求返還借款訴訟是兩個獨立的訴訟,並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反而是請求返還借款訴訟不能再拖延請求,否則一旦罹於時效,真的是求償無門了。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康康 102-02-26 11:23
1. ) 請問夫妻在法院協議離婚前, 如果房屋所有人在被另一方提告上法院離婚前, 將房屋以低於市價100萬賣出, 是否會被另一方訴請無效, (例如 : 同屋齡隔壁棟數月前賣出680萬, 而房屋所有人將房屋賣出600萬或550萬轉手), 或至少需賣出多少價位才沒有爭議 ?
2.) 如房屋所有人離婚之前有向友人分別立下借據30萬及50萬,100萬 是否可當成負債, 將房屋賣出後扣除貸款借據負債, 再與對方平分剩餘財產 ?
3.)離婚後多久幾年內期限有效?, 雙方仍可要求處分對方的剩餘財產 ?
4.) 離婚後任何一方在半年~1年內, 如去購買動產, 是否會被對方要求平分剩餘財產 ?
5.) 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賣給友人後, 待離婚後, 又與友人一起登記為該房屋共同所有人, 一起負擔房貸, 請問此種作法是否會被夫妻另一方提告預謀詐欺 ? 有何規避辦法 ?
3.) 如存摺有少量現金, 可否領出暫存銀行保險箱 ? 另,檢察官是否查的出我銀行保險箱有多少錢嗎 ? 如何防範被察出 ?
陳小姐 102-02-25 11:04

本人向銀行申請房貸轉借妹妹,並約定每月由妹妹的帳戶裡扣款,還款期限十年,想請問,這種借貸萬一發生糾紛,應預先簽具何種證明文件或借據始具備追討效力

1.最好有書面借貸契約跟匯款證明 2.如果還是擔心 可以請律師或公證人見證

林智群 (klaw) 102-02-25 16:51

借據跟匯款證明即可

小叮噹 102-02-24 22:58
律師協助回答~謝謝~ 有位朋友用支票向我週轉現金,事後沒把支票交付給我,改開立本票並寫借據給我,當時不以為意勉為接受,沒想到後來才發現他早已信用不良,常用此手法向人借款詐騙~為了儘速要回這筆錢,我只好有空就去他家找人,希望他還錢,有次,去他家找他時,他剛好欲外出,被我遇到,他說要去接一個朋友過來,把他家鑰匙交給我,請我先上去他家等他,約莫半個小時,他帶了朋友回到家中,跟我說有朋友在不方便談債務的事,為了取得我的信任,就把他家鑰匙給我說,以後我可以隨時去他家找他,這樣就不用怕找不到他~~
後來他每次說何時會還錢,時間到都避不見面,三番兩次被他唬弄,於是我就告對方詐欺,沒想到對方惱羞成怒,反告我侵入民宅,還夥同他的朋友做偽證,設局讓我跳,結果沒想到我是被害人反成被告..
沒想到檢察官採信對方證人偽證,聲請法院簡易判決,我不服檢察官證據不足情形,就聲請簡易判決,於是我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時,陳報訴狀至地院申請要求開庭,結果這個案子拖了將近8個月都沒消息,直到最近收到法院判決確定,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法官沒傳我出庭,就直接判決了呢?難道遇到草率行結事,不明究理的檢察官,被告都沒申訴的權利了嗎? 我出庭時就極力否認犯行,為什麼檢察還可以用簡易判決呢?我猜可能我出庭時表現忿忿不平,檢察官認為我出庭態度不佳,就認定我有罪,故意在訴狀上寫我前後供詞不一..其實我對檢察官的詢問有些不解..問我有無進入對方房間?還是只是在客廳?我第一次偵查時說沒有去房間,只在客聽等,第二次被問時,忘了說好像有進入房間,檢察官就是因我前後供詞不一,就認定我有罪,,我實在不懂,對方既然願意把鑰匙交給我,就表示我可以自由進出,我在那個地方出現,有影響嗎?
對方偕同證人偽證,說我進入他房間沒經過他同意,他們二人回家時見我從房間衝出來,看見他們就往外衝,根本不是事實,只因我在場沒有證人幫我作證..就這樣被誣陷..實在感到很冤
1.現在我要如何主張?申請法律救濟?(剛收到判決書二天)
2.上訴理由狀要如何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上訴,否則會確定.

二.上訴理由主要係針對判決書內容來寫,由於上訴期間急迫,且本件只能上訴到二審,建議您應儘快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冤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芭樂航 102-02-24 11:58

2008年間,曾與一名女子交往,交往時出去玩的開銷費用大多是由女子支出,他自願要請客的,甚至於我的部份健保費用,他也有自己拿錢出來幫我出【我從來就沒有開口要她幫我出錢】,金額大約兩三萬吧,還有2008年10月上下曾有一同出國過,當時我們出國,他出大部分的錢(我也有出錢,但是詳細金額因為拿出來的是現金,已無從調查)而對方該女子是刷卡居多,仍有交易詳細紀錄。
還有曾經我哥向他借貸過現金"數千"元,但是於分手時,早已還給她了,交往當中或許有曾跟她借錢,也都還清【我門之間的借貸都沒借據】ps重點
我沒欠她任何的現金,也沒有任何借據在她那邊
有好幾次去吃"黃金海岸"的活蝦,金額大約也都在一兩千上下吧,交往當下她要擺闊氣,自願要出這些錢要請客,如今若干年後,她媽媽打電話來討這些錢,我該怎麼做??
她說她女兒交往時,花費金額達50多萬元,都是花在我身上,也都有消費記錄(因為她好像都是刷卡居多)但是這就能證明,錢都花在我這裡嗎??
她媽媽打電話給我,跟我說,要我拿15萬出來處理事情,說她詢問過律師,可以跟我討回金額數目約15萬上下,我跟他媽媽說,若干年後才來講這些,好像不太對吧,對話大約30分鐘過後,她媽媽說:不然健保費用你還出來(大約兩三萬),再加10萬元就好。
可以這樣討價還價任由她自己決定我就是要還她(該女子)多少錢?
還有就是,她媽媽不知道用何管道知道我快結婚了,又知悉我未婚妻老家的地址,她還揚言要去我未婚妻家說我欠她女兒錢的事情,我可以告他妨礙名譽嗎?

於情於理來說,或許當初她幫我出的健保費用我該還給她,畢竟那是我的事情,但是出去所花費的費用,他自願要出錢,沒有任何脅迫、強迫性,更何況我沒要她替我哥出錢....為什麼事隔那麼多年,她媽媽認為這些錢我該還給她??這是於法有據的嗎??
還有,雖然她有花....但是我也有花阿....又該怎麼算??
對方若要提告,要告什麼?...
他冤旺我還欠著她錢,不算毀壞名譽嗎?...

 

有關妨害名譽罪是否成立部分
如果對方所指陳或傳述之「具體事實」足以毀損特定人之名譽者,應已構成誹謗罪,又若僅僅是單純地抽象漫者,則是公然侮辱罪的問題。不過總結來講,重點還是所謂的「影射方式是否足以明確地讓其他閱聽之人得以因此獲悉足以貶損某特定人名譽的資訊,亦即這個資訊要由行為人將相關內容傳述給提告的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才能成立。
所以重點在於對方究竟有沒有對於你以外的人傳播不實且足以毀損名譽的相關資訊,如果只是和你對話中提及而沒有對其他人散布、傳播,即不會構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
有關民事責任部分
對方可能會提民事訴訟,請求原因可能是借款不當得利等,然不論其主張之事實為何,均應就其主張舉證證明為真實,此可參照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民事判例:「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所以如果對方拿不出證據來證明其主之原因事實和金額的話,法院也不會判決原告勝訴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欣 102-02-23 20:07
請問各位大律師:
A和B官司打了約5年.現在A更二審判決5年2個月.如沒新事證不得上訴.
A執行半年後意外找到5年前B寫的一張借據...
所有故事內容:當初A和B有債務糾紛.A把B的車子簽走.藉此壓車逼B還錢.
誰知B仍然不還.A就將車子結體變賣現金.
先不管判決內容為何.我只是想知道
1.現在找到5年前借據.如果A上訴.這樣對B會有啥影響?(因為當初完全沒有提到借據這種東西)
2.如過這種情況要上訴.是由A在監裡自行遞狀紙?還是由家人在外幫他申請好?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7

建議由本人聲請再審

 

苓兒 102-02-22 21:54
朋友跟我借錢 剩下5萬沒還 我跟他借了機車 車禍後還沒有賠她錢她就先把機車要回去 結果說機車殼要換新的之外 避震器壞掉 龍頭也歪掉 反過來說我欠她錢 意思是說 她修機車超過5萬吧 我沒有借據,當初是現金借她,只有3萬是請人家匯款給她的 只有LINE內容她承認她有欠我錢 請問律師 我是不是有什麼辦法呢?
1.如果有辦法證明 借貸契約存在 另外有交付金錢給對方 請求就沒問題 對方承認當然也是一種證據資料 2.維修費對方要提出收據 以及維修證明 不然5萬塊都跟新車價錢一樣了
布丁 102-02-19 10:19

我跟我男朋友分手

他以要去騷擾我家人為由

逼我寫下借據

借據並不是兩方當面有公證人的情況下簽的

只是我寫給他

內容如下: 甲方向乙方借款__萬元,立此借據

備註1.甲方畢業後有經濟能力在開始償還(無利息)

      2.乙方不能去騷擾甲方家人 否則此單無效

簽名 身分證跟手印都不是我的!

她逼我現在環  不燃寄存證或走法院

我們曾經有過孩子 拿掉了 

於是我傳簡訊跟他說

實際上我並沒有跟他藉這筆錢 彼此付出都是心甘情願

為何要在分手後以要騷擾我家人為由傳逼我寫借據 還逼我快速環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他要求 賠償拿掉小孩 我身體與心理賠償嗎(當時我未滿20歲 一年前)

他回我說 拿掉小孩都是心甘情願的  要討那它也可以跟我討失去小孩的心理賠償

還說要去申請清楚的紀錄

(但是我們所花的錢 幾乎都是在 在一起的時候 我們同居過 花費大部份都花在那時)

如果要算 那他要算更清楚  心甘情願歸心甘情願 不給難堪點上法院

他說 如果不算借 他平白無故給我的 我跟他分手 那我算詐騙?!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1. 有借據在 對方原則上可以請求法院判決你應該給付借款 2.不過你則要證明確實沒有借貸關係

布丁 102-02-19 12:22

可是他自己說 如果不算借 他平白無故給我 跟他分手後  我算詐欺?!

我們並沒有所謂的公證人也算?

那我要如何證明無借貸關係?!

DOLL 102-02-18 01:45

我有個朋友 在去年陸陸續續要我幫他買東西要我先幫他墊錢  如今他都不還我錢也在FACEBOOK裡把我給封鎖 (擺明不還我錢的意思)

沒有寫任何借據 只有在FACEBOOK訊息裡 談及有關錢的事

我可以告她詐欺嗎?

她在這期間 還拿走我買的新相機 她也不還我 保卡還在我身上 這可以告侵占嗎?

 

 

1.借錢不還通常是單純民事糾紛 要構成詐欺機會不大 不過如果你想提出詐欺告訴當然還是可以 2.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應該是構成侵占

DOLL 102-02-18 11:55

是不是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呢? 內容大概要怎嚜寫呢?

告他欠錢不還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去警察局備案嗎? 還是?

可以回答我詳細一點嗎 ? 謝謝你

笨蛋 102-02-15 01:32

A男本身有詐騙前科,不知道為什麼原因和警察關係良好,A男就利用此點騙2個女生做小姐,而他當雞頭,再以各種藉口理由下和2女借錢,共計5萬5,而2女有一位朋友因為吸毒再次被抓,A男又趁機藉此說會幫忙處理到沒事而和那位朋友收取10萬元,請問,這樣沒有簽借據的欠款該如何討回?,還有,當初3個人是因為A男和警察之間的互動所以才相信他,現在警察只是一句會幫忙找找看就沒有回應,這樣的事情,應該要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2-15 08:24
回覆 笨蛋 的發言內容:

A男本身有詐騙前科,不知道為什麼原因和警察關係良好,A男就利用此點騙2個女生做小姐,而他當雞頭 ... (恕刪)

收十萬元部分疑似有黃牛行為,但事實證據如何,必須面談才能判斷。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來電諮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5 16:53

該男子的行為恐有詐欺之嫌,建議提告(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adonis 102-02-04 16:43

我有借錢給前女友,金額是交往期間(2006/02-2011/12)陸陸續續很多次加起來,總共32萬,而且都沒有立借據,當初借的時候也沒有講明哪時候還,只有分手後我跟她說,分手一年後於2013年1月開始每個月妳最少還我5千,但她現在避不見面連絡不到人,我打算要寄存證信函給她,現在因為
1.沒借據
2.借款是分多次借出
3.沒講明償還期限
4.請對方分期償還 
那這樣下列範例該怎麼修改才好,拜託幫幫我!感謝! 

================以下為法律諮詢家查到的範例=================

敬啟者: 
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        元整,並有簽立借據為憑。本依約定台端應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還款,台端卻仍遲遲未清償全部借款,絲毫不見還款之誠意,今本人特發此函,限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還款行為,若不獲回覆,本人將立即採取法律行動,訴諸法律,追討台端之欠款,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

蔡律師 (蔡) 102-02-04 17:39

寫這個,還不如發支付命令還比較有用。

但您沒證據,告了不一定會贏。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9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比較快

律師真知灼見
快去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過年前寄出!了一心事

kelly 102-02-02 12:17
律師您好: 去年8月有朋友跟我借一筆錢,有寫借據給我,借據上寫2012年12月30日前歸還借款,但是今年一月跟對方連絡,對方說在1月底前會歸還,但1/31那天,錢沒有匯進我的帳戶,打電話給對方,對方都不接聽電話, 請教我需至法院提出告訴或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 還請您告訴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支付命令是最快的方式 不過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將來還是要靠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