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知道孩子是他的,但不願意負責任 ,只會再就寢前以簡單的訊息敷眼問我們今天好不好 , 他對外一律不公開有小孩跟我的存在.從交往就開始隱藏. 我認為小孩是個體 有活在陽光下的權利 為何不公開? 他母親知道他不會娶我,要我生下孩子是因為孩子有信託養 . 他早就預謀甩掉我這個人 但有孩子就會有錢. 蓄意毀我名譽 損我家風.我該怎麼做才能要回公道. 男方說監護權要給他,他才願意養這孩子. 是這樣嗎???? 我養了一年了 , 當初我懷孕時 他不要我 我要打掉孩子 他跟他媽說孩子他有份.還要我將孩子先生下來再說, 等我生下孩子後 他說 他這輩子都不可能跟我在一起 甩了我們, 現在說監護權要給他,他才要養孩子, 這算不算蓄意傷害嗎?

對方知道孩子是他的,但不願意負責任 ,只會再就寢前以簡單的訊息敷眼問我們今天好不好 , 他對外一律不公開有小孩跟我的存在.從交往就開始隱藏. 我認為小孩是個體 有活在陽光下的權利 為何不公開? 他母親知道他不會娶我,要我生下孩子是因為孩子有信託養 . 他早就預謀甩掉我這個人 但有孩子就會有錢. 蓄意毀我名譽 損我家風.我該怎麼做才能要回公道. 男方說監護權要給他,他才願意養這孩子. 是這樣嗎???? 我養了一年了 , 當初我懷孕時 他不要我 我要打掉孩子 他跟他媽說孩子他有份.還要我將孩子先生下來再說, 等我生下孩子後 他說 他這輩子都不可能跟我在一起 甩了我們, 現在說監護權要給他,他才要養孩子, 這算不算蓄意傷害嗎?


你好 敝姓林 於二年前認識一位消防員 當初交往二人協定好生小孩 結果在我懷孕後 對方用盡方法及事件趨離我 讓他家族人厭惡我 達到他換伴侶的目的 在懷孕期間 對方母親示意要我們結婚結果男方說我就是要納二張紙 他放假要我跟他回埔里他蓋給我啦 事後再無完全不理會我也不過問是否安好 更在臨盆前說我是瘋子神經病 不要我就是不要我了 孩子出生至今 沒有盡扶養之責 僅用簡訊敷衍 久久一封 探'我的口風是否會告他 因為他至今未公開他有一子 甚至在去年的10月15日說他這輩子不可能跟我在一起 他的母親皆知 當初也孩子我要墮胎他說他有份 懷孕期間他母親知道他另結新歡卻要我將孩子生下來在說 最後我落的下場 是名譽全毀 他們在埔里及盡所能的羞辱汙衊我 讓認識我們雙方的人認定是我不好 所以他不要我 還說戶口裡沒有他 所以他不需要付任何責任 他說過領年終會多少給我一點錢 結果銷聲匿跡完全不再連絡 他母親也示意他不要再跟我聯絡 他們曾揚言只有我林家的人才能去他家理論 可是我無雙親 我該怎麼做 我想請問 第一 我該如何公開這孩子的生父是他? 第二 我能告他們蓄意傷害毀損名譽嗎? 因為他們明知不會負責卻要我生下小孩 然後拋棄我們 讓我的名譽全毀 第三 他說我報戶口沒有他的存在 他就不需負責任 是真的嗎?孩子出生滿三個月 我拿著孩子照片去埔里找他二次 結果是他父親對我說抱歉 他跟他媽媽冷眼看我讓我覺得自取其辱 非常心寒 還大言不慚的說他們是替我林家傳宗接代 沒跟我要錢就不錯了 事後開口跟我要一百萬 第四 他從未盡扶養之責 孩子長大需要扶養他嗎? 他們是原住民 完全不怕訴訟 也無廉恥 我曾問他母親 若他妹妹也跟我一樣未婚懷孕會怎麼處理 他母親說馬上要男方娶回家 結果縱容他的兒子這樣傷害我 從發生至今我日日淚眼 愧疚沒有一秒不想死 看看孩子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請求各位律師 幫幫我 告訴我 我到底該怎麼做 才能給孩子生存的人權及為我林家出口氣 求求您們




99年5月底跟一名24歲男在一起
那時我才15歲 不懂分辨善惡 拒絕 類似半拐半騙
7月多滿16
後來 懷孕 他出錢墮胎 說會負責 幫我坐月子
把我帶到他家住 結果也沒有 我有一餐沒一餐
不給我鑰匙
之後態度越來越差 12月底分手
之後也對我不聞不問
我真的很後悔 身體也被搞壞了
100年7月左右 提告
做很多次筆錄 我講的話都一摩一樣 就都事實
但他卻跟檢察官說 我們100年之後才認識
但跟事實也差太多了吧 然後他筆錄全在說謊
還找他朋友當證人 也是都說謊
之後都不起訴 我又上訴 又不起訴
現在我又上訴 目前送到高等法院
我該怎麼辦 證物我能給的都盡量給了
98年我跟他認識的歷史訊息
他名子辦的手機
99年的親密照片
婦產科就醫資料(他是寫9月 但我是7月滿16 這樣就不成立..無言)
婦產科病歷:9月初
7月中 滿16
懷孕6週
醫生是憑以前月經週期來推算6週
但是實際上也不一定是6週
他那家小診所並無超音波設備
但法院傳喚開庭時他卻說有
當時只用驗孕棒驗完之後
就直接上手術台
我現在該怎做
難道一個人打死不認罪就沒罪嗎
那我說的算狗屁嗎





我101.12.19我先生才跟我坦承他瞞著所有人在大陸有養一個小三,現在懷孕,預產期是102年4月底,而且他也在大陸置房產及開店(登記為大陸女子名字),因為我結婚七年遲遲無法懷孕,所以公婆傾向領養那個小孩,102.01.12他再次坦承他在99.06.20大陸已經與該女子請酒宴客辦理完公開結婚儀式,想請問以下問題:
1.離婚後仍需要6個月才可以再結婚嗎?或者是可以馬上結婚馬上離婚?一般而言,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2.大陸女子有辦法在沒有婚姻關係的狀態下,到台灣生產嗎?生下來的小孩的戶籍是屬於大陸還是台灣?
3.一般而言,懷孕多久就不可以搭乘飛機?
4.如果我在離婚前證實懷孕,但未告知他就辦理完離婚手續,該名小孩他之後可以爭取監護權嗎?小孩可以直接跟我姓不經過他同意嗎?
5.陸籍配偶需要多久時間才可以取得身份證?需要取得身份證才可以在台灣工作嗎?
6.若要告訴通姦罪,需要哪些東西才有可能有勝算?因為,沒有辦法抓姦在床,更不用說要有他們的相關照片,他都留在大陸女人的電腦裡面,連同習慣用的東西,都是維持以往的習慣,沒有大陸製或其他不是家裡習慣使用之品牌或用物,所以,台灣一點資料都沒有辦法得到,我僅有的部分,只有偷偷錄製他自白的錄音檔以及從電腦擷取下來QQ的一小部分對話記錄而已。




我有相關法律問題想要發問 小弟今年21歲 問題一:與17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有罪嗎? 而且是女方自己要提告 且是自願性行為 兩情相悅 問題二:一開始女方坦承懷孕兩個月 而後自己去私人診所拿取墮胎藥 男方堅持不要墮胎 可是女方堅持要拿掉 男方也很願意要負起責任 但是女方拿掉了 卻沒告訴男方 這樣男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嘛? 問題三:女方和男方分手3個月 女方直接和男方訴說懷孕4個月 且是死胎 女方向男方ˇ再短時間要求一萬五千元新台幣 要動手術 男方再想 不是女方自己已經說過 已經拿掉了 怎麼說是四個月且是死胎 男方就想說 死胎人怎麼可以自由自在到處玩樂 於是男方想確定女方肚子裡是否有小孩子 所以約女方出來但是女方就是不出來 男方要求墮胎證明 女方就是不拿出 女方也表明了 只要不付錢 就準備提告 這樣女方提告會提告成立嘛? 問題四:男方是否要在女方提告之前先去警察局備案 坦承有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把法律責任降到最低呢? 問題五:男方想用金錢和女方和解 是否要簽寫切結書 切結書要怎麼寫呢 請律師寫還是自己寫 哪一個比較有效?





前陣子我認識一個男生,一直到懷孕論及婚嫁
可是他卻和我朋友搞在一起,之後分手了
可是我在今年突然接到好朋友和我說
之前我和前男友去亞太門市辦的門號
那個當事人來簽切結說他沒有辦理了
記得那天就一如往常和他去門市,只是他說那是他朋友證件,他朋友叫他辦,他要當代辦
可是查詢之下我前男友有欠費無法當代理人
叫我當代理人,手機有預繳快一萬塊,我也沒想那多就幫他辦了門號...
申請書所有資料和證件影本是我前男友拿出來,所有那資料也我男朋友填寫好的
我只有寫代理人部分,且當我去警局作筆錄時我看了所有文件
有幾個地方簽名也不是我簽,好像我前男友簽的
且我家人名下也有我前男友偷辦的門號,我也是受害者
可是我和門市小姐(我朋友)卻都變成被告人
開庭了我怎應對阿?到底會不會有事呀??

前陣子我認識一個男生,一直到懷孕論及婚嫁
可是他卻和我朋友搞在一起,之後分手了
可是我在今年突然接到好朋友和我說
之前我和前男友去亞太門市辦的門號
那個當事人來簽切結說他沒有辦理了
記得那天就一如往常和他去門市,只是他說那是他朋友證件,他朋友叫他辦,他要當代辦
可是查詢之下我前男友有欠費無法當代理人
叫我當代理人,手機有預繳快一萬塊,我也沒想那多就幫他辦了門號...
申請書所有資料和證件影本是我前男友拿出來,所有那資料也我男朋友填寫好的
我只有寫代理人部分,且當我去警局作筆錄時我看了所有文件
有幾個地方簽名也不是我簽,好像我前男友簽的
且我家人名下也有我前男友偷辦的門號,我也是受害者
可是我和門市小姐(我朋友)卻都變成被告人
開庭了我怎應對阿?到底會不會有事呀??







我在上個月初(11月4日)出了車禍
對方跟我都是騎摩托車
當時是對方來撞我,酒駕還肇逃,我懷孕7個月
被撞到後就暈了過去,一直到救護車來把我送醫
還好寶寶沒什麼事,只是摩托車受損(花了6000元修理),住院費用近5000元
還有我自己腦部可能有血塊壓到,視力有點複視情形(還在等待慢慢恢復中)
這中間對方有找某議員來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沒成功(都是我家人和對方談)
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傳票,我看上面是寫公共危險罪
傳我和對方過去
昨天又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要我在法院出庭前一天去調解委員會談和解
想請問,如果去調解委員會和解了,隔天還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如果沒有去法院是不是代表放棄權力或機會?
對方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真的只要和我們和解就沒事了嗎?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請問律師:
我在2010年登記結婚,當時已懷孕,且當時沒有簽立財產分開,婚後相處不睦,婚後我還是賺錢繳娘家代款,房子是我母親名下且也用母親的帳號轉帳的,但男方不想再繼續在小孩的所有費用,想問如果離婚,男方有權要求要分此房子嗎(算共同財產嗎)?吵架他趕我出門,我如果沒回家,他能申請離婚嗎?且他現在就是只要,不用付我瞻養費也不出小孩任何費用,他願意離婚,我能對他提出告訴嗎?他有擬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我不得用小孩的名義跟他拿任何的錢,如果以後他過世了,我的小孩能爭他名下的財產嗎?他現在就是不想對小孩付任何責任,但我不想讓他太快活,我能用什麼理由,向他拿瞻養費?他說如果我和他要錢,他不會給我監護權,如如打官司,我有勝算嗎?
請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DEAR律師您好....
事件發生於11/11 客人來店購買三顆枕頭,從店裡拿三顆給客人後,收了貨款,
單據只開立一顆枕頭,因為有兩顆枕頭是我自己本身原有的,所以只有報給公司銷售一顆枕頭,
11/14我休假接到公司的電話,告知我販售了三顆枕頭,只有報一顆枕頭的帳,於是請我回去公司收拾東西,要將我解雇,並且在當晚就把11/1~14的薪資都算給我...
11/15回公司拜託老闆幫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補助津貼,但老闆不願意蓋章
11/20至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會
11/26接獲調解通知,老闆來電說要去報案,說我竊盜.侵占(因為枕頭的事情).偽造文書(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毀謗(因為四五個月前有在FB上抱怨薪資及老板,但並沒有指名道姓,他說他有把FB上我PO的文翻拍下來)
老闆說客人願意幫他出門證明枕頭是從公司拿取
但是我們都有庫存表...庫存表記得很清楚...根本沒有少枕頭...但是庫存表是我製作的...這樣有辦法當證明嗎?
另外關於毀謗部分...我在網路上抱怨老闆的內容沒有指名道姓...這樣也算嗎?!
因為我現在已經懷孕快八個月了...
老闆說到時候我要挺著大肚子上法院...連坐月子也要跑法院...
我想詢問我有哪些可以爭取的權益---我知道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可以領取
還有如果他真得去警局備案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感謝您的閱讀...


DAER律師...
關於兩顆枕頭...是我自己買床既有的枕頭...並不屬於公司資產
而且公司也有庫存紀錄,我手上也有庫存紀錄的檔案
這樣可以當作證明嗎?
今天下午老闆打電話來說要求我撤銷11/28勞工局的勞資調解會
他已經去過警局要備案.還請警察打電話給我...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是我難道連失業補助都沒辦法請領嗎?
但是這一萬塊對於即將生產的我...很重要...沒有其他辦法可以保護自己了嗎?
2012.06.21
話說...一個勤勞的員工...工作一年多...從來沒有請過假~從來不遲到早退...
某一點老闆發現了這位勤勞員工的優良表現~
於是老闆對員工說...既然你都不請假的...那我們就把全勤拿掉吧!!!
就這樣...員工少了一千元的全勤獎金....
殺毀!!!怎麼可能會讓這種蠢事發生是吧!!((還好經過極力爭取保住了一千元的血汗錢))
這次...勤勞的員工被升職了!!!老闆說~要幫勤勞的員工加薪!!
但勤勞的員工因為身體不適...休息了四天...
結果加薪的情況就變成....全勤獎金+1000元.....
殺毀!!!有人加薪是加全勤獎金的嗎???
大家評評理阿~~~我再也不要當好員工了><哭....
2012.07.06
業務也會被扣薪水阿....底薪被扣了5311...全勤被扣2000...主管津貼被扣233...最後加上一個油資津貼也被扣233~總共被扣了7777....真得是GGGG!!!比我自己算得還要多....要找老闆理論去了!!
謝謝您撥空閱讀並回覆!!! 真得很感謝!!



以下簡稱我老婆為女方~律師好! 我跟我老婆剛結婚一年 認識大概3個月就因為小孩結婚了!
但是從交往至婚後 他根本沒再做工作 所有支出都有我支出
去年9月間發現懷孕 所以就去談親事..
但是結婚後 我爸因為腦部遭受重創導致我必須回去鄉下接手農業 婚前我也跟老婆提過我是獨子
早晚都要回去 !
但是婚後他不但不做任何家事 都推託懷孕辛苦 生完說照顧小孩辛苦 卻整天除了顧小孩就是上網!
我有口頭上罵他 你不要整天玩電腦好嗎 <<<這卻變成他說我長期對他精神虐待的理由之一
接下來 他就開始藉故要回娘家 然後回去說我們欺負他之類的話語
前後大概三四個月吧~ 之後就說 我家不好之類的 就搬回娘家 沒回來了..
期間 他多次深夜外出 被我發現 我問他去哪裡 他卻叫我自己去調紀錄來看阿
還有人送他兩萬多元的智慧型手機 也辨稱朋友送的 此人已出國之類的話語
我家人跟我說 他年紀小 (只有20歲) 他會想通的
但是 我結婚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卻只能去他家看小孩 不能從他家帶小孩回我家
我爺爺奶奶也80多歲了 我爸也因為腦部的關係 根本不方便兩邊跑
但是他卻沒有帶小孩回去給她們看過!
還有~)女方的母親 也因為我說 他女兒半夜出去的事實 說我再亂說 ~
這些事情我家裡面的人都可以作證人 可是~ 真的都沒有證物
我是家裡的獨子 所以我都呆在鄉下照顧爸爸爺爺奶奶 還有照顧水果收成
最近卻收到他寄來法院通知書說
我們家對他長期精神虐待之類的指控訴請離婚~
我真的好累...我肩膀上要扛的已經夠多了
而且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 如果說 只是罵他不要長期打電腦 這也叫精神虐待 那不是太沒人道了嗎..
他媽再醫院門口打我巴掌 我爸是證人
他爸也再跟我妹的談話中有說到要把我收起來之類的話語
我只是個鄉下的孩子..對於法律我真的是不懂..
那我能怎麼做嗎~
(該女方有精神疾病 恐慌症 憂鬱症! 女方母親有憂鬱症和躁鬱症)
對於現在 我說真的 累到真的想離婚了 可是我要這個小孩 他堅持不給我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可以請你們幫忙回答我嗎! 謝謝大家


小弟在七年前認識我老婆
那時候是在網路遊戲認識的 大約認識1個月就開始交往
當時的她告訴我有她有多巢性卵巢瘤 幾乎不會懷孕(但是沒看過任何醫生證明)
但是交往約10個月 她就懷孕了
其實當時我也沒想太多 想說小孩子能來是福氣於是我就選擇了結婚
但是信用卡債 她說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太太是個家暴的家庭 她的家庭不完整 住在一個算是佛堂的地下室(一貫道)
她父親沒同住 因為會喝酒亂打人 家中的人除了她母親 都沒固定收入
這些在結婚前 都沒聽她說 只有模糊的提過
結婚後 她開始露出她的嘴臉 先是性情大變 變的脾氣很暴躁
當時想說是生小孩的關係 也沒想太多
想說本著夫妻同心 我也努力賺錢的幫助她還錢
吃的方面大多都是速食品跟零食 小孩子也是不吃青菜只吃零食跟油炸品
還有就是婆媳問題 正確來說 是我父母跟她都不太合
一直到了前年幫他還完卡債(已知的就有六家.都積欠多年沒繳利息到信用破產)
又出現電信業者的催繳 一共兩筆 也大約兩萬多
我太太在前年也開始有在市場包水餃一個月賺5~8千元
因為她的開銷太大 所以常跟她的娘家伸手要錢 當時我並不知情
她的開銷大約都是網路購物 跟吃零食 飲料花掉的 一天4瓶飲料是基本的
她不喝開水
我的薪水約4萬 除了給家人 還有小孩教育費 跟平常的水電瓦斯 還有給她的錢
幾乎每個月都是花到乾 也就是月光族
為了這些 我跟我太太的爭吵越來越兇
到了兩個星期前 又跟她吵架 她帶著小孩跑出去 當時沒說去哪邊
我想說她可能回娘家 但是隔天我問她母親 她母親說沒回娘家
當下我就著急的很 因為她沒告訴我 就把她自己的行李跟小孩全都帶出去了
一直過了快五天 我四處問她的親友 才知道她回娘家住 她母親騙我說沒回去
連絡上以後 我跟他說我父母親想小孩 所以跟她說好後 先將小孩帶回去
接著她也避不出面交涉 也不回家 小孩就由我跟我父母親照顧
又過了一個星期 她告訴我想跟我談談接下來的問題
我們約見後 她直接了當的跟我說 她要離婚 我的房子她有權利分一半
房子是我母親 存了一輩子的錢 她買在我名下
在我跟我太太結婚時候 房貸還有一百多萬沒繳完 後來結婚的第五年左右繳清
我太太認為 她有權力拿走一半的房子 或者等額現金
現在小孩在我身邊 我不想給這樣的女人一毛錢 也不希望小孩子跟著她受苦
她要我等著 她一定會告我這些 她說她要拿走她應該拿的
我父母親因為這樣 每天都睡不著 吃不下 我父親還高血壓
我在結婚前 有六位數的存款
到了今天 我戶頭幾乎沒錢 我母親辛苦一輩子賺錢買的房子要被拿走
寫了那麼多 抱歉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請幫幫我 求各位幫我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立法意旨,固在使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之資產,於婚姻關係消滅而雙方無法協議財產之分配時,由雙方平均取得,以達男女平權、男女平等之原則,例如夫在外工作或經營企業,妻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備極辛勞,使夫得無內顧之憂,專心發展事業,其因此所累積之資產或增加之財產,不能不歸功於妻子之協力,則其剩餘財產,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妻自應有平均分配之權利;反之,夫妻易地而處亦然,俾免一方於婚姻關係消滅時立於不平等之財產地位,是夫妻就其剩餘財產係以平均分配為原則。惟夫妻之一方如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等情事,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欠缺參與分配剩餘財產之正當基礎時,自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於此情形,若就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始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期公允。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是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去年五月先生外遇被我發現,因為當時懷孕了,再加上先生與第三者都答應我不再聯絡,所以沒有追就也原諒了先生,但在上週日我接到那位第三者的來電,跟我坦誠其實她跟我先生還是有繼續在一起直到現在,對方告知我她們聯絡的電話是女方辦理的易付卡電話,手機有找到了,裡面有一些簡訊內容,有些想你之類的簡訊,還有約要去摩鐵的內容(都是女方傳來的),而平時他們也會用msn聊天,但msn帳號也是之前女方申請的,再給我先生使用,在我手機拿到了當天我就跟我先生說事情我都知到了,講到最後他也默認了,在我拿到他們聯絡手機的隔天,我先生還用對方給他的msn帳號跟女方告知,請她將手機門號遺失。
我想請教的是我目前手上有的只有他們聯絡用的手機(內有簡訊及通話記錄),第三者傳跟我她們msn聊天內容的照片,還有我跟第三者傳手機line的對話內容(文字檔案)這些東西,有辦法對那第三者提告妨礙家庭嗎?能請求民事賠償嗎?機率高嗎?
如果我手邊還留著一年多前那第三者與它人的對話內容(有提到她跟我先生有發生關係的類似對話)這還能當證具嗎?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請問針對此件答辯狀如何填寫?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各位好
我結婚三年多遲遲未懷孕,一直想生小孩,A女不是不知道,但因吵架卻對我說
不會下蛋的母雞。
而我有看過醫生也因輸卵管不通而開刀,但醫生給我的建議是做試管嬰兒
因為我輸卵管一邊壞死,一邊功能不好,就算懷孕了,子宮外孕有很大的機率。
以下是我跟A女吵架的內容,我想知道A女對我說不會下蛋的母雞這句話告不告的成。還有我所說的話有沒有構成其它的罪。例如:你祖母我
我自己簡稱B女
A女在FB打狀態
做人不要太白目,不關你的事卻要發表高見,我有犯到你嗎?攻擊沒犯到你的人…你憑什麼?
路人:沒辨法,旁人總是熱心過度!
B女:妳就是犯到我。裝什麼派頭。妳以為妳很大是不是?
H男:先在是怎樣,要我出來喬是不是!妳跳什麼!
A女:B女關你屁事,你以為你是出來主持正義的聖人嗎?假猴
A女:我們夫妻怎樣是我們家的事,你只是什麼個什麼都不是的外人,憑什麼說話?我裝派頭關你屁事???我大不大關你屁事,我尪都沒說話了,公婆都沒說話了,你憑什麼?自以為很行,很厲害?
路人:家家有本難唸經!外人還是不要插手太多啦!
B女:誰管妳們夫妻吵架。妳公公叫妳下車連理都不理。把妳當家人。妳把我們當什麼?
B女:路人。這是我們的家務事。乾妳屁事。
B女:笑話。妳就是內人還不是個外姓!?
B女:我從不是個聖人!我只是個機八人,這樣妳爽嗎
B女:林祖母我就是看不慣,妳不把我們當家人,容忍妳當做是應該的嗎?竟然妳不把我當家人,我也無需當妳是家人
路人:唉!看一個人說話內容就可以知道他的修養、家教到什麼層次!
B女:爽啦 妳就多清高?
B女:不知頭尾。只會亂“讚聲” 看妳也沒多明理
A女:少拿家人來壓我,你從沒把我們當家人,還說得如此大言不慚,再怎樣也是我跟公公的事,輪不到你的插嘴,關你屁事,路人是在我的留言底下留言,關你屁事,有人叫你容忍我嗎?從頭到尾都關你屁事?家人…笑話,從你進門就吵東吵西,只要對你有益就說是家人要互相,對你不利就說一堆理由,你又多清高?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A女:不會下蛋的母雞,又裝清高,愛在那邊嚷嚷不想生,別人只是不想吐槽你而已
A女:如果你有尊重過公公婆婆,就不會把狗養一養丟給他們老人家,有錢給他們又怎樣?你有盡過什麼養狗的義務?我有說過你怎樣嗎?我看你不爽有拿出來大聲講嗎?別人看在眼裡不想跟你計較,你以為大家都怕你啊?這就是你所謂的家人?你所謂的孝道?笑死人了~
B女:好笑,妳在說妳自己吧,對妳有損失妳就趕緊護妳的權益,別人損失妳當做沒看到。我是機八人。哪會清高?我做人態度就算沒比你好。也不會比妳差。
B女:妳最好把不會下蛋的母雞,這句收回去!
A女:怎樣?會痛?只有你可以說別人,不準別人說你啊?
A女:本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就有人愛程英雄,當自己多優秀啊?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文中我已提及: 你祖母我 、 我是機八人
若告下去不知是否會被回馬槍?
我須去要去申請醫生證明嗎?
謝謝


對方是職業軍人
寶寶是在2011年11月生的
我們是因為有寶寶所以10月才去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
但是結婚什麼都沒有
連請客 聘金這些都沒有
該給的也沒給
搬家後我沒上班
只有每個禮拜他會給我吃飯錢大約1000元
小孩子都是我在家裡照顧
然後他放假後
每次吵架
他都會說是我在上班養你還是你在養我
還說因為他有上班了
所以為什麼他就要放假了還要在家照顧小孩
他都只顧慮到他朋友
現在放假就是跟朋友出去
根本沒想到我跟孩子的感受
我每天都在家裡
為了小孩哪裡都不能去
最多就是去家裡附近買飯就回家了
還有之前剛懷孕時就有說要拿掉
但後來因為他家人說不要 所以才留著
而且在我懷孕時
我發現他都有在跟別的女生連絡
甚至搞曖昧
還跟別人說他沒有結婚
明明就已經辦登記了 他還能這樣說
我當時很後悔辦登記結婚 而且很痛心
小孩出生後 才沒幾天
他有放婚假 但卻都沒有在我身邊照顧我
每天都在FB上跟女生聊天
還跟別的女生出去
事後我上他的FB都有看到歷史訊息
真的讓我很難過
還有他還說過這小孩不是他的
他不想要這類話
我現在覺得我好像有憂鬱症
我想問各位這樣我可以跟他離婚嗎
還有我可以告他嗎
他是職業軍人 告他他會不會被判的很重?
我聽說軍人的刑期比一般人還多一倍是這樣嗎?
假如我回娘家後有穩定的生活 工作
我能爭取得到監護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