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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9 02:26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是B女,A女半夜傳遊戲邀請給我朋友A但是她是在做網拍的,所以兩人並不認識,

A:麻煩您不要傳遊戲邀請唷 謝謝

B:×××我玩遊戲乾你屁事諸如此類罵一大堆

 

請問如果我朋友在社群網站po出跟A女的對話並且把她個人照片馬賽克且沒公布她個人資訊,然後A女自己跑來我朋友這留言罵她,私訊罵我朋友瘋狗什麼的,

大家都我朋友的社群貼文也並沒有對於她本人做人身攻擊跟語言攻擊,單純說 怎麼這麼沒有禮貌之類

請問會如果她提出告訴,會成功嗎? 謝謝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9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欲提出告訴,須提出言論有否定其人格或貶損其社會上評價之相關證據,方有機會構成妨害名譽等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進 103-07-06 23:54

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違法個資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尚無違反個資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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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進 103-07-14 15:05
回覆 阿進 的發言內容:

只公佈

請問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提告洩漏個資法會成立嗎

阿進 103-07-06 18:52

請問只公佈網拍帳號有違反個資法嗎?

阿進 103-07-06 18:46

你好請問只公佈網拍帳號有違反個資法嗎?

阿進 103-07-06 10:56

請問~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違法個資法嗎?

小雲 103-07-04 01:56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25

您好!若對方購買的貨源是泰國原廠,屬真品平行輸入,基本上不會違反商標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確實與商標法無違。但是倘若對方於銷售過程,有使用原廠公司的相關著作的話,此部份未經授權,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2、本文建議您,  貴公司可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詳細規劃公司相關交易權益保障,並且節省處理法律事務之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雲 103-07-04 01:45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LILY 103-07-02 16:31

之前從事網拍工作,被當成人頭產生約130萬營業

因為實在沒有能力償還,請問如果沒有繳營業

除了加倍罰鍰之外,移送執行處會產生甚麼樣處分?

因為我爬文看到很多積欠健保費的人移送執行處通常是不理他就好了

積欠營業稅也一樣嗎??

如果真的無能力償還(沒有收入、薪資動產動產)請問追溯期是多久??

爬文有看到15年,請問是15年不繳後就沒事了嗎?

a903502003 103-06-27 23:04

今年初,在FACEBOOK詢問一位露天賣家是否能跟她批發假髮

她也同意,完成首批,也幫我製作好代理LOGO

問我會不會抓圖片 並提供SHOP2000網站讓我抓取圖片。

可是我不會把LOGO用成透明檔放在圖片上

所以我是直接把圖片馬賽克處理。幾個月間,我都有陸續在賣場訂貨。

到了四五月,因為假髮賣的不是很好,也下架處理,甚至給客人露天網址,叫客人自行到對方的露天拍賣下標購買。

以上都有對話證明!!

到了六月底,也就是近日,此位賣家依盜用圖片說要跟我談和解金額。

再者,FACEBOOK社團非交易平台。所以這樣拿他圖片,還有算是有交易販售嗎?

對了,我的FACEBOOK社團社團名稱有打上[代購]  那這樣對此案件有幫助嗎?

我告知對方很早之前就已經把商品下架了。

但,我自認沒有把LOGO用上去是我不對,我也認了。

也跟對方試著談分期和解。看他要讓我每個月繳納2000還是多少

我告知對方我每次叫貨後的餘存就是剩餘1-2千。

但是對方一直以要看病為由,不讓我分期。

一次就開口兩萬才要和解

我沒有正式工作,就是靠網拍維持自己吃喝用。

每次訂完商品餘額頂多剩下1~2千(可以提供存摺證明)。

今年七月開始我也要繳納二專兩年的就學貸款,金額為5000。

對方一直以身體差或者住院急用,不讓我分期。

難道他的網拍生意慘到是靠告這些在賺錢嗎?那現在我真的也拿不出來金額2萬給她。。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已經想到最壞情形給她告了。。我是真的拿不出多的錢了。。

請問我可以試著怎麼跟他溝通和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協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M888 103-06-27 16:13

您好,

       請問一下,我如果經營網拍,從中國大陸自行批貨回來台灣網路拍賣,

       然後有位代理商說此XX品牌幾個字,他在台灣已經註冊,且申請為他的商標等,你不能從其他地方批貨回來跟我競爭,否則已經犯法,將會發送存證信函及控告,商品為公司真品非仿冒品,請問一下,請問一下我們台灣的法律真的只能允許代理商販售商品嗎?商品非書籍也非CD.DVD等? 類似樂高積木之類,可否幫我解決疑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商品若均屬真品,則可以朝真品平行輸入來主張無侵權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08

 台灣是允許真品平行輸入的,只要你賣的是真品就沒有違法問題

NewEgg 103-06-26 18:58

你好,

我有個房子, 今年3月租給三個女孩 (說是朋友要合租)來看房子的時候, 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打扮就像是一般的鄰居女孩. 所以我們也就租給她們了. 簽約時收了第一個月的房租跟兩個月的押金

接下來的兩個月租金都差不多晚10天才繳清. 我們想上班族都有壓力所以比較無所謂 (兩個做網拍, 另一個給的名片是某知名企業的業務員). 沒想到, 昨天管理員打來說上下樓層的住戶反應常常聞到怪味道. (管理員篤定是在拉K). 他說管委會已經注意她們很久了. 每天進出都很複雜, 而且晚上都有男人接送, 應該是做特種行業的. 

我們目前當然是想趕她們走, 但上網找了些資料都說租約到期前是對她們無可奈何的. 請問我們是否可依租稅裡的條文"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及 "乙方應遵守本件租屋之住戶大樓管理規約及管理委員會之一切決議" 趕她們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發函終止租約,並限期對方搬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娟 103-06-26 08:40

您好~~我在露天賣場經營網拍~

有開立一個賣場~幫買家在掏寶 做 [代付] 跟支付寶的 [代充]

請問幫買家在支付寶做 [代充] 跟 [ 代付 ] 算是違反銀行法29條嗎??

如果是違反銀行法~那理由是什麼??

如果不是違反銀行法~ 那理由又是什麼??

感謝回答~因為在露天賣場經營網拍銀行帳戶被詐騙集團被冒用~

我知道~這樣會有詐欺幫助犯的問題~這部分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不是~但是現在怕是有銀行法地29條的問題要擔心!

懇請相關律師可以給於解答~

Mike 103-06-26 15:23

恕刪文

IREire 103-06-19 20:06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我本身在經營網拍, 由於考量方便各位消費者 所以有提供"超商取貨"系統 也就是全家,由我們賣家先出貨付運費,再由買家去繳錢取貨 !!可是缺德的買家越來越多,常常下標購買了,貨也已經幫他寄出,出現下面情形: (1) 傳通簡訊或留言說他不買了 (2) 不然就是下標後人就消失,時間到了也不領取, 在超商的貨也不去拿,電話也打不接,甚至有更惡劣的買家,直接嗆你說"他就是不拿,不買,你能怎麼樣?" (3)還有惡意不領取,留假電話假名字. 請問我是否可以,用"民法違反買賣交易契約"來提醒他, 至少必須支付物流費?(用簡訊或留言的形式) ;如果仍不理會,我是否可提起訴訟?那要怎麼做,如果不在乎成本了話! 麻煩請告知,謝謝! (4)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現是同行得朋友惡意棄標不然就是給負評毀損辛苦經營得形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仍拒絕履約,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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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3-06-16 21:52

事情:我在PTT徵求硬碟,有位人士回信說五百要嗎?過程中,我有整理在文件,不知道可以用mail寄件方式?總之,現在收到硬碟,無法正常存取,僅能過電,上面還有受潮和碟頭撞擊凹處,現在要求賣方退款,皆以我自己要跟他買的、以及當初沒有保證是好的等為由,絲毫不怕我去以詐欺公訴以及主動告訴他,因為我有壓時間在期限內退款,賣方回覆"拜託,時間一到,趕快採取行動,檢察官幫你告,你還不用請律師,不花一毛錢",想請教,這樣是否構成足夠詐欺罪?或是應該蒐集哪些證據?(目前ptt、網拍、硬碟照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未構成詐欺,僅為民事買賣糾紛,除對方有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之相關行為,方有機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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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3-06-17 02:08

請教過程中有要求賣家確認是否正常運作?雜音?皆以模糊答案帶過;如何以"對方有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之相關行為"來定讞呢?

是否詐欺皆為公訴罪呢?本人需到庭?

感謝回覆

阿維 103-06-16 17:12

本人從事網拍工作於,用郵局代收貨款服務寄出iphone 64g手機,103年01月24寄出,收件人103年01月25收到,本人103年01月28收到退貨,打開一看變成山寨的,東西被掉包了,錢也沒收到,只收到下面的一張紙,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14999551845565&set=o.758908210808863&type=1&theater

1.目前警方口中已證實,收件人名字冒用假身分,有調查到原本手機時間點上在北部。

2.想請教如果提告郵局,走民事訴訟勝算高嗎?很像小蝦米在抗大鯨魚!?

3.1月24日到現在,在法律上有效的法律追溯期多久?

4.郵局的這條漏洞,攸關全台灣有使用代收貨價的賣家及使用者!(事關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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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萍 103-06-13 15:25

六月初 我在奇集集看到徵網拍小幫手的工作~對方留下LINE通訊軟體詢問

之後我加入LINE後和他詢問工作內容!! 之後我開始做 在雅虎拍賣開賣場上架公司商品~等有客人詢問時公司要求我回應客人加入公司LINE ID詢問,客人與公司談話內容我不知道,公司也不跟我說

後來客戶成交了~公司要求我提供帳戶給他們做發放薪資,我也給了,隔一小時公司的會計跟我說

公司匯錯款請我查看我是否有一筆13000金額,於是我查了真的有一筆金額 公司要求我匯款回去

我也還了公司,公司還強調說我還12000 另外1000是薪資這樣

就在今天收到玉山銀行的帳戶警示通知 我就去玉山銀行確認

之後到警察局先備案~警察跟我說 被害人因為購買商品匯款至你的帳戶之後沒收到商品

我看了簿子,終於知道

公司利用我的帳戶資料給客人匯款商品金額,然後公司立即騙我說公司好像匯措薪資要我還給公司要我查一夏

於是我還了,後來公司就連絡不上了

請問我這樣要怎麼處理比較對我有利

因為我這樣應該算共犯 但是我不知情

您好,刑事詐欺罪必須具備詐欺故意才會成立,建議保留您與公司往來的所有訊息,並蒐集您對帳戶款項進出無法知悉涉嫌詐欺之相關證據資料,以證明您無詐欺之故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類似案仍有無罪判決之案例,關健在於您應保全雙方往來的資料證據,以證明您無詐欺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6-14 14:57

大大你好 你這原則上會被判幫助詐欺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IAN 103-06-10 17:55

律師您好:

  有關網路銷售商標法的問題,本人利用空餘時間在網路網拍,本人非專業賣家,從事網拍的朋友也提醒我,商品要選擇,不要賣到仿品,或是一些非原廠授權物品,但是有原廠圖案,例如hello kitty、或是迪士尼圖的商品,他說這樣也是犯法的。

 說真的網路上到處可以看到這些非原廠授權商品,Hello Kitty手機殼、文具等,請問這些是屬於正常可販售,還是只是他們沒有被抓到而已呢?

 另請問,如果我的商品與通路商合作,萬一真的不小心觸法了,是否雙方都有責任,還是我需要付全部責任呢?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採購合約中約定之。
IAN 103-06-10 17:55

律師您好:

  有關網路銷售商標法的問題,本人利用空餘時間在網路網拍,本人非專業賣家,從事網拍的朋友也提醒我,商品要選擇,不要賣到仿品,或是一些非原廠授權物品,但是有原廠圖案,例如hello kitty、或是迪士尼圖的商品,他說這樣也是犯法的。

 說真的網路上到處可以看到這些非原廠授權商品,Hello Kitty手機殼、文具等,請問這些是屬於正常可販售,還是只是他們沒有被抓到而已呢?

 另請問,如果我的商品與通路商合作,萬一真的不小心觸法了,是否雙方都有責任,還是我需要付全部責任呢?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採購合約中約定,避免您亦有相關責任
家家 103-06-09 14:40

律師您好:

我有在網拍兼差,會將公司業績商品或是平常在商店上看到優惠價時購買,在以市面價販賣出去賺取差價,但是我聽說販賣商品是需要代理權的,我想請問是不是沒有代理權就不能夠販賣公司上品或是已經在市面上流通的商品?還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芭娜娜 103-06-08 21:47

我在2012年進了一家旅行社上班,那時候的工作內容大概是在處理旅行社網路拍賣的部分,在刊登資料的時候,有上傳一些獎狀證書,我看到一張2012年旅遊品質保障協會的證書,我當下以為過期了,所以就用PHOTOSHOP改成2013年的(其實那張證書沒有過期的問題,之後就上傳網路…後來我因為跳槽到別間旅行社,老闆就以為我是臥底來亂的,他那時候有跟我說網拍的事情,我知道以後也都把網拍關閉,但最後還是鬧得有點不太愉快,我之後也因為他這樣一鬧,也離開了新的旅行社,隔了一年,我收到法院的公文是他告我偽造文書,開了偵查庭後,檢察官是希望我們和解,之後法官判決的時候會重寬量刑,可是對方卻開出25萬的和解金…我覺得有點高,可是父母一直很擔心我會這樣就被抓去關,連現在的工作都失去,就希望我能快點和解快點沒事,錢的事情以後再說…,家裡的人都沒有遇過這樣的官司案件,所以其實都很害怕,媽媽很緊張還湊錢請了一個律師,結果那律師只跟我說:「我只能跟你講最壞的情況,法官怎麼判我沒辦法告訴你」,我覺得他給我的幫助好少,只好上網查資料,我應該是犯了

 

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我一個月薪水才25000,爸爸媽媽也都退休了在吃老本,25萬其實對我們家來說非常多,我不知道25萬這樣的的價錢我是該和解嗎?還是說就之後直接給法官判決呢?我其實是寧願繳罰金給政府也不願把錢給對方和解的,因為有點不甘心,只是爸爸媽媽很擔心我被抓去關就一直希望我談和解…我怎麼講也都沒用…

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案子通常法官會怎麼判?

 

PS.我剛出社會兩年,沒有前科

 

詳細研究你的案情,25萬元的和解金有待商榷,柯律師/柯會計師為你討公道,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金若屬過高,則您可以向法官陳報,基本上若您已認罪且無前科,法官基本上仍應會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表明您困難之處,請求將和解金額降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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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103-06-06 11:57

請問 我與入股與人合開網拍 成立公司
但因他們原本就已經有股東
我是後來入股  但網拍公司 是虛擬的 目前還沒有實體的公司出現

入股費用是20萬 但我怕我這些錢入股沒有保障

對方告訴我 他會簽訂契約 並會蓋上公司大小章

契約書上會著名 半年後公司 若無成立 會將入股金額全數退還

請問這樣這張契約書 是可以成立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契約有所疑慮,可請求負責人簽立本票給您,擔保您的出資額,若半年後,公司無成立亦無將股款退還給您,您可持本票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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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與人合夥做生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陳華明 (律杏) 103-06-06 18:23

 千萬小心, 公司還沒設立, 是不可以使用公司名稱的, 對方要蓋公司大小章, 已違反公司法, 且有刑責. 若您簽立此契約, 和該"公司"無關, 是你與那位"股東" 間私人的契約, 很沒保障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54

您好!公司既然還不存在,蓋不存在公司的大小章恐無保障;既然要入股,就應先與所有股東簽約約定彼此權利義務關係、資金保管與返還條件等才是,若能取得擔保品,則更有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6-02 22:05

目前和朋友從事網拍,有客人本來訂行動電源,一直不付款,最後貨都來了,才棄單,態度又超...,請問可以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2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買賣契約之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韋伶 103-06-02 11:57

之前我從事網拍,對方也是作網拍,跟我訂商品賣給他人,一開始她拿到商品會給我錢,後來幾次拿貨他說他還沒收到客人的錢,所以只給我少部分的錢,我也因為她是我妹妹的同學所以不那麼計較,後來她積欠的錢越來越多,欠我7000多元,從去年11月我就跟他說錢沒有還完就不會在幫他訂東西,他也說好,又拖了一兩週還是沒還錢,我就跟他警告說在不還我就要告他,他自己說12/15前會還清,我也就答應他,但還是沒還。

後面就一直催他,他說他有請朋友放我家信箱,我沒有收到,他又說朋友忘了放,他說他有拿來我家放,又說放錯信箱,然後又說放錯信箱的住戶是他認識的。後來我不相信他會放信箱了,我就跟他約當面拿,5/31原本約下午五點,他說他有事可不可以改時間,改到6/1下午六點,我到了地點問他,他說他們家要出去吃飯可不可以改時間,改到6/2上午11點,我親自到他家門口等,他說他有出來沒看到我,他說他媽媽叫他上去說等一下要出門了所以不讓他下來,然後我在太陽底下等快20分鐘都是白費的。

我覺得他拼命找理由找藉口在拖延時間,從去年11月拖到現在,我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我知道他家地址還有他的手機,也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他欠我錢。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18:09

您好!如果對方不願意給錢,可向法院提出調解訴訟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T 103-05-31 20:49

網拍詐騙了,已報警了,但如何拿回我的錢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6-01 01:19

您好!先試試能否達成和解拿到賠償金,否則,須另提或附帶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惠 103-05-29 14:02

我想請問!!  我在房仲業上班! 想說上網拍兼職!! 所以到了奇集集網頁上去尋找兼職!!  後來有可女生跟我說他是做奇摩拍賣的..說我要辦奇摩拍賣帳號才可以!!兼職  後來辦好帳號..她說要認證安心買家..別人才可以放心..他說要用讀卡機提款卡認證! 我說我不會用!!  她說我可以幫你認證!! 只是要把提款卡寄給她跟密碼!!  之後會還給我!!   她還說要給我12000員認證費!! 但是我沒有收到!!  後來我一直線上問她!! 她說這幾天比較忙!! 5/21卡片寄給她 5/26覺得怪怪的趕快把提款卡報遺失   5/28我去郵局要去轉帳時!! 才發現其他家銀行說我的帳戶是警示帳戶!!  我趕快去警察局備案!!  才發現已經有兩三個人受騙  把錢匯進我的戶頭  但也被領走了  !!  那我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有把我跟她的對話留著  我也有去銀行跟人員說我要補摺  請人員幫我調詳細的資料!  這樣 我會有罪嗎??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變這樣!!  好無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可能遭檢調以詐欺罪幫助犯處理,並且須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向原本的承辦員警詢問是否會以嫌疑人的身分送辦,倘若肯定的話,本文建議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相關資料進行正式諮詢,以利答辯。

小惠 103-05-29 17:03

我有打去問!!  他說他還沒有收到卷  他還沒辦法處理!!  

我心裡好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在承辦員警告知您是犯罪嫌疑人之前,您無須過於擔心,倘若您真的很擔心,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進行正式諮詢.

小惠 103-05-29 17:57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  吃不下  睡不好 !!     正式進行諮詢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08:39

您好

您可以備妥資料之後,與律師進行到所諮詢,就案情的部份詳細的討論跟說明.

妮妮 103-05-28 14:52

律師:您好~
很急~我是賣海鮮食材的美工,因近期收到公文說明為違反食品衛生第28條,有涉嫌po到療效問題,我是依照老闆娘說仿照某一家知名網拍賣海產的,她有寫到療效,我不懂法律,真照拷貝過來修改文案,那目前我去到案說明是要怎麼處理呢?一想到就好害怕,因此留下前科"如果開罰大概會罰多少呢?這罰款我是要一肩扛嗎?拜託給我解答好嗎?

5月30日就要到案說明了!麻煩撥空回覆~謝謝

ps(因文章已刪除找不到了!我該如何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相關內容您為遵照老闆娘之指示所寫,您僅為美術編輯人員。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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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衛生局陳述意見,並提出抗辯事由,否則會被處三萬元以上的罰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5-30 19:30

 這會被處6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罰鍰, 這是行政罰, 所以沒有前科問題. 之所以罰得這麼重, 主要是針對企業或負責人的違反行為. 您只為受僱人, 應不會被罰得這麼重. 若您被罰了, 只能事後請老闆娘可不可以幫妳分攤一些. 您可向衛生局說明您是無心之過, 為了工作才這麼做的, 動之以情(但不一定有效) (http://www.lawmed66.url.tw)

Ally 103-05-24 15:01

你好^^ 有網拍相關問題想要請教律師

我在網路販售美國品牌的保養品(正品,非仿冒品),該品牌台灣有代理

我收到賣場通知,說明如下:「近日我們收到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指稱您的拍賣商品為仿冒品、盜版品或有其他侵害商標專利權之情形。」所以我的商品被強迫下架,不得販售

想請教律師

1. 我賣的不是仿冒品,也沒有使用該代理公司的圖片,但我有使用產品中文品牌名稱,我哪一部分侵害商標專利權呢?因為我寫出該產品中文品牌名稱嗎?

2. 台灣有代理商的保養品,我們就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嗎?如果可以,要注意哪些部份呢?

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3-05-24 15:32

您好!可以販賣外國產品,但若中文名稱已被代理商註冊為商標,您使用該名稱有可能侵害商標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賣場出示相關保證書,已證明您所販賣非盜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購入的產品皆有留下購買的證明嗎?可以向購物平台申訴證明您的產品來源正當即可;至於其他可能侵權的部分,需視您所陳列的圖片文字,是否為自己所拍攝編輯製作等等,若為他人所有之圖片文字,未經著作權人允許不得使用喔!祝  幸福平安,謝謝。

 

shi 103-05-20 20:35

律師您好:

我在網拍賣出LV圍巾兩條觸犯了商標

已開完偵查庭,刑事責任已告一個段落了,獲判緩起訴一年,也繳了罰金一萬元


後來又接獲**律師事務所的民事和解書面通知

電話至**律師事務所詢問偵辦律師

他說如果要和解必須登報道歉

還叫我自己提出和解金金額!

對方律師說如果是一般皮件的話大部分都是賠償5-6萬,我賣的是圍巾應該可以不用賠償到那麼多, 我實在是沒辦法拿出那麼多錢,應該要開出多少和解金才能讓對方接受呢?另外提出那些證明是可以減低賠償金額的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該公司協商之,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即會提起民事訴訟,對您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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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 103-05-20 19:47

律師您好:

我在網拍賣出LV圍巾兩條觸犯了商標

已開完偵查庭,刑事責任已告一個段落了,獲判緩起訴一年,也繳了罰金一萬元


後來又接獲**律師事務所的民事和解書面通知

電話至**律師事務所詢問偵辦律師

他說如果要和解必須登報道歉

還叫我自己提出和解金金額!

對方律師說如果是一般皮件的話大部分都是賠償5-6萬,我賣的是圍巾應該可以不用賠償到那麼多, 我實在是沒辦法拿出那麼多錢,應該要開出多少和解金才能讓對方接受呢?另外提出那些證明是可以減低賠償金額的呢?

Jessy 104-04-29 22:24

您好,不好意思我目前也遇到同樣的狀況,請問您當時的問題後來是怎麼解決的呢,能否說明一下提供意見參考,因為我賣的是鑰匙圈,最近也接收到通知,要去做筆錄,請問目前該如何是好

ann 103-05-20 14:05

您好~

因去年八月在網拍購買商品已匯款而未收到貨,

所以有去備案,但最近家裡收到法院通知,上面記載有數人和我一樣受騙~並有五人已提告(而我只是列於被害人欄中)

有判刑三個月並易科罰金,有說可再上訴,但沒有註明被害人賠償事宜?!

當初以為去警局報案就有機會拿回款項,

但上網查一下好像要再提出民訴之類?!(但我僅損失一千五,提告好像有點不切實際==)

因本人在外念書,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在上面,且法院通知都寄回老家,造成家人困擾><想請問損失部分還能要回嗎??假如我認賠還需要到警局銷案嗎??(因為當初警局有給我三聯單,不知道那邊還有紀錄嗎??而且我也不想再收到相關的法院通知了><)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感謝^^

 

1.刑事案件法官判決本來就不會處理賠償問題   除非附帶或是單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您亦需考量您的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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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 103-05-16 11:21

我於很早之前開始經營自己的網拍
近兩年才開始販售日雜贈品的包包 那些附贈的品牌包包(金石堂皆有附贈)--真的一模一樣 就是雜誌過期退回去 把贈品拆出來的以及專櫃滿額贈禮的品牌包包為主

我的上游廠商聲稱自己是從國外的雜誌社以及百貨專櫃取得商品 於是我放心地開始做了販售 主要是在露天拍賣至 在今年5月月中時 被網路警察以釣魚手法假性購買一款Cath Kidston的小手提包 

5月14號時突然4個人座廂型車來我家 說我違反商標法進行蒐證 並從我家帶回一些網路上販賣的商品(現在已經下架) 一樣也是日雜正品的coach 手帕 書衣 kitty束口袋 等共58件 告知我販賣的商品經查驗為仿品 我違反了商標法需到案說明當天下午就去警察那邊做完筆錄

我只是家庭主婦為了貼補生活 去年開始到現在一個包包或手帕進價50元 我賣70-80多塊 至今也只有獲利幾千元 而已並非以專業營利為目的 也完全不知情上游廠商提供商品為仿品 因為書局販賣雜誌時確實也提供過同款贈品(所以我也不能認定贈品是否就是仿冒品) 因此我不疑有他 

警察跟我說 這些包包鑑定後才會送法院 最快也會6月底7月我才會開庭,我真的很害怕,這樣等於它們拿去的有三家廠商kitty/coach /Cath Kidston 請問我會面臨到這樣的刑責?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有只有老公在上班 我不感讓我媽媽知道 每天晚上都睡不著 因為我上網看過幾乎沒有日雜包的案例 我真的好害怕 請各位律師們幫助我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真為仿冒品,建議您應與廠商和解之,取得和解書,以利請求緩起訴之處分,但您亦須付出一筆和解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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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美 103-05-12 14:28

DEAR:律師先生

我在YAHOO拍賣,網拍一些從上海帶回來的手機殼,最近被檢舉說賣得是仿冒品,投訴到警方,要我出面說明,並說明他們有買家的匯款紀錄,也將商品送交鑑定,確認是仿冒品。

我在YAHOO拍賣,目前只賣出6款,此商品的來源是弟弟從上海火車站附近買回,對這商品的品牌,不是非常清楚,是看圖案很漂亮,所以就拿來網拍,賺一點零用金,並不是惡意要賣仿賣品,因為不太了解此商品的品牌度,網頁上的標示也都是從淘寶上抄來的說明,再放上自己實拍的圖片。

警方目前要約我這星期內前往面談,在電話中說:我的中國信託帳戶為何只有一筆交易匯款紀錄,要我當面前往說明清楚。

我YAHOO賣了6款,有2位買家(共是匯到郵局帳戶,另外2位買家是直接全家付款到YAHOO輕鬆付的帳戶(尚未提領出來),只有警方下標的紀錄是匯到中國信託,所以並未查到其他帳戶的資料。

我是否自行向警方說明,YAHOO拍賣,賣了6個(5位買家),表明自己願意配合,並不是故意要賣仿品,希望對方可以不要提告,能否和解?

1款手機殼賣269元(含運),買來成本大約1個100元,加上掛號寄出運費30元,實際收139元。

目前尚未約談,警方於電話中表示,只要願意配合,會儘量爭取緩起訴,並表明我是初犯。

請問我該如何與警方說明,比較恰當,因為我並不是惡意要販賣仿品,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確為仿冒品,您應嘗試與被害人及廠商和解之,以利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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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3 23:15

 請問我需要主動提出所有賣出的資料? 警方電話中只有查到一筆匯款紀錄,後天下午警方約談,煩請律師大人給各建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須主動提出所有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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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5 15:59

律師您好:

警方原本說5月14日(三)要撥電話給我,約面談時間, 但是都沒有撥,今天都已經5月15日也未接到警方來電,我有需要主動聯繫警方,還是等候警方通知。謝謝

 

Amo 103-05-08 08:50

您好~想請問

買家於網拍上購物,賣家賣場表示請勿惡意直接下標,他會另開賣場供買家購買,因買家不太熟悉拍賣操不小心直接下標購買而金額是賣家設定的10000元,買家馬上有電話向賣家詢問了解並道歉,因買家結標了所以賣家必須另開賣場且要求買家支付廣告費用250元,買家當下有留言2次給賣家表示很抱歉,並有表示2天候會去賣家的店面取貨,但買家想想要支付廣告費250元所以不願購買,於是網拍上留言給賣家表示抱歉、無法完成交易,於是賣家表示要買家支付250元廣告費及拍賣手續費10000元X3%的300元費用,若不支付將進行法律途徑,並保留訂單紀錄要求賠償

請問賣家真的可循求法律途徑提出告訴嗎?

買家真的需要賠償嗎?

謝謝~

 1.如果已經下標  是可能會有契約已經成立生效的問題  買家自然就有付款義務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14

您好,關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僅需支付買賣價金,廣告費部分不用,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您願支付買賣價金,但不願支付廣告費,若對方堅持您需支付廣告費,否則不願出貨,對方即有延遲交貨之疑義,有違反買賣契約之情形,您得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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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姐 103-04-30 19:59

想請問一下 如果本身在做網拍,賣場衣服件數約800多件,但都是採買家下標後,再向國外工廠訂購訂製,空運回台,這樣算是企業經營者嗎?是否適用七天鑑賞期?因為最近有遇到買家購買衣服,尺碼表都有在商品頁面上備註,關於我中有提到非瑕疵品,不退不換,但買家收到衣服後 試穿過後卻說 衣服試穿後 覺得太小件 要退換貨,並說適用於七天鑑賞期,也不需負擔任何運費,請問真的事這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反覆販賣同種商品或銷售次數破萬的賣家,都應歸屬於企業經營者,依消保法第19條第2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業者若片面取消消費者受法律保障的7天鑑賞期,限制退貨辦法,依法並不生效力!至於如何判別賣家是否屬於網路企業經營者?消基會表示,最基本的判別方式,可以觀察賣家是不是常態性的銷售商品,而不僅僅是偶一為之者,例如:同一款商品的存貨量達3~4件、同一鞋款擁有22~28號尺寸任君挑選,那該網路拍賣賣家,很可能就是以營利為目的網路企業經營者,而非將個人的二手物品上網拍賣的個人賣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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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103-04-28 16:04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弟幾個月前 告人公然污辱 是由網路拍賣引起的糾紛

小弟是桃園人 今天打電話給警員詢問進度 說是已經移交給台南地檢署

1.「以原就被」這個原則我是知道的 但是查了一下網路 也有人說 刑事並不適用「以原就被」 而且我也有詢問過網友 以他的經驗 他網拍被騙 結果被告也是到他的居住所地的法院開庭 請問刑事適用嗎?

2.接上一問 因為此案件是網路上發生的 警員跟我說 犯罪地是在台南(被告的居住地) 但是我的疑問就是 因為是網路上發生的案件 在地域的判定上 不是本來就是模稜兩可的嗎? 那我也可以主張我這是犯罪發生地而轉回桃園嗎?

3.最後 是否能提出類似 將管轄權轉回桃園的方法呢?

 

原則上您所提到的幾個地點於網路相關犯罪依法應都具有管轄權,故本案移轉管轄於法尚無不合,後續要再移轉管轄應該沒什麼機會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台南亦有本案管轄權,管轄無違法之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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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刑事案件原則上就是犯罪地或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如果法院有管轄權 應該很難主張要移送那個特定之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馬路 103-04-26 15:19

您好,我工作之餘經營網拍只是為了補貼家用

因用了網頁中的貼圖被控侵犯著作法 我根本不知道這是違法

對方要求和解金20萬元

出庭時檢察官希望我和解

我有拜託對方律師20萬我得好幾月不吃不喝

我知道錯了 精神上也受到處罰

律師說這也不是他能決定 主要是業主很硬

他會幫我說說看...

我現在該怎麼辦....要是對方真的很硬

我會被法官怎麼判呢?

 

楊淳淯律師 (千) 103-04-28 08:34
您好: 違反著作權法可能面臨到的是民事賠償或者刑事追訴的問題 (請參考著作權法第88條及91條規定) 不過這得視您侵害的圖片內容為何而定 若您侵害的圖片內容尚未達到足以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 即有不需負責的空間 詳細的內容可寄e-mail或與我約時間簡單會面評估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否則廠商仍會對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朝和解方向處理雖屬上辦,但金額上建議您仍須進一步斟酌為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業者協調,將和解金額降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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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103-04-23 17:31

律師您好,

緊急請教問題如下:

我兒子已經27歲,以他的名義在拍賣網開戶,上網“代購”國外保健品,裡面有幾個產品在文宣上有標註例如“睛亮有神”“免疫保護“等字樣, 今天收到台南市衛生局發函,表示刊登旨揭案品廣告內容整體表現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不符。要在下週到食品藥物科說明。(依據行政罰則第42條魚行政程序法第39條,102條,104條及105條規定,陳述意見)

請問:

1. 兒子從去年就到國外工作不在台灣。網站是兒子開的,但實際是我在做的,我不懂食品法的規定,是我的錯,我願意受罰,但不能累及兒子。該如何跟官員說呢?一定一定不能讓兒子有記錄啊。

2. 函上出列了7樣商品的廣告,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那是一樣一罰嗎?這樣的罰款會是多少呢?

3. 那些商品才剛上架,而且都是代購品(有人下標,才跟國外買)沒有現貨,一瓶也只有幾十元左右的代購費而已。如何出具案品呢?

4. 對了,比較嚴重的是,我有網拍褪黑激素,及MSM 因為這事我才知道這不能賣,會很嚴重嗎?快昏了。

5. 我該如何陳述呢?好難過哦,我是單身媽媽,獨立養大2個孩子,孩子在台灣賺不到錢,去國外打工,留我一人在台灣,為了養孩子,我變成卡奴,卡債500多萬,身體不好,也無法去外面工作,兒子才建議做網拍

以上非常非常感謝您的專業給一個無助的母親回覆。.

並敬福 順心 平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衛生局說明,並繳納相關罰鍰。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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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4 14:27

1. 能了解您的恐慌心情, 這確實罰得很重

2. 應是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會被處60萬以上, 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一次舉發了七種產品, 應該不是罰七次, 因為這是罰療效廣告的, 不是罰販賣食品的, 而且屬"集合犯". 衛生局有權在上述的金額範圍內依據體情節裁罰

3. 所以要主張除亮晶晶, 免疫保護等語外, 沒有其他療效字眼, 請衛生局從輕處理

4. 實質上是妳在拍賣, 所以是罰妳, 向衛生局如此說即可

5. 退黑激素(Melatonin)是腦下垂體賀爾蒙, 在台灣應屬藥品, 這會觸犯藥事法, 藥師法, 要趕快停止販售 (http://www.lawmed66.url.tw)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
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
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Nana 103-04-11 22:07

4/9 我在某網拍下標一筆商品 並用金融卡付款
但是因為他要追加太久 
我要趕快送人當禮物 不想等了
就在4/10號取消了訂單

以下是賣家回復

 4/11 9:46

北鼻您好,已按照您的需要為您取消訂單,訂單取消後不可復原,商品也不再為您做保留喔,若您有需要再請您重新到官網作訂購,感謝您C

4/11 14:43

北鼻您好,目前依舊持續為您追加商品,商品尚未到貨,取消訂單後都是為您儲值為購物金,下次購時直接作使用唷,感謝您

 

說幫我取消訂單了,後來問說可不可以退回現今不要轉成購物金

又改說幫我繼續追加商品,取消訂單會轉成購物金

這樣不就是強迫只能在他家消費嗎??

合理嗎?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解除契約返還價金,若對方不同意,可起訴對其請求之,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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