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102-09-28 19:03

各位律師好  在9/23時北上找友人,於下午請人載我一程到車站要南下回家,在出發沒多久時被警方攔查!當時身上搜查到二級毒品,連同開車載我的人一起被帶至保安隊驗尿並做筆錄!呈現陽性,有坦承總共吸食兩次而已,第一次是四月份時、最後一次因為過於害怕所以將時間說成當天的早上(筆錄製作完後也沒有再看過就直接簽名了)!而直到等待送夜間庭的拘留時間時才回想到時間有誤,從刑大轉送地檢時見到檢查官有提出最後吸食的時間是事發的3、4天之前了(明確時間真的不記得)也說明因為緊張而將時間說錯並!(我是初犯,之前沒有任何記錄!)有向檢查官說以後真的不會再碰這種東西了。是否能不要送勒戒,我也不能被送勒戒,但當時檢查官只說“初犯就是勒戒!”我真的嚇傻了也哭了,我在當下只能重覆說著我不能送勒戒,因為我有家人和工作上的壓力!她回說“會給我時間交代並說短期內不要換地方”之後就叫我簽名離開並沒繳納任何費用!離開時間已快凌晨12點了!   想請問的1.除勒戒外是否有其他的不會影響家裡和工作的方式做戒毒?若有,我該如何提出?機率能有多少? 2.當晚是算地檢庭了還是簡易庭的偵查庭?(真的搞不清楚)。3.下次開庭是直接就執行勒戒了還是會再有下一次的開庭?要如何分別? 4.如何與地檢處要求之後的通知書之類的直接寄到“居住地”而不要記送戶籍地?(因為本身並未在“戶籍處”生活,也不想讓年事已高的長輩們跟著一起擔心害怕)! 5.沒繳任何費用是因為所謂的“自保”還是因為別的關係? 6.案子要多久才會知道“案號.股別和書記與檢查官的名字”!以上諸多問題麻煩各位律師能不嫌麻煩儘快幫忙解答,真心的謝謝你們!這些問題從事發哪時開始到現在每天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吃不下、睡不好,已經快要撐不下去了!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在那裡被警方查獲?)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或許會有機會不用觀察勒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9-28 20:4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在那裡被警方查獲?)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

在桃園楊梅被查獲,當晚是從桃檢出來的,但事後至今電聯到地檢3次要查詢案號之類的,但卻都是說“案子還沒送到”! 請問這是否代表當天的那位檢查官已直接做了判決,下次出庭日就是直接執行了不會再有下一次的開庭?因為對法律不懂,所以該如何提出※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在什麼時候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您的請求具狀提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炯廷 102-09-28 15:56

事情的一開始是由於我父母居住的公寓已三十多年,有漏水的情況頂樓需要維修,但是同樓層的鄰居把他家的東西堆置在頂樓,無法進防漏水工程,有多次私下溝通無效,便直接找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在調解委員會中對方在大陸工作由他太太代表出席,最後調解成功讓鄰居把東西搬走。但是到了今天突然接到家人的電話,說鄰居的先生工作回來了對我爸爸說"要給你死",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除了購買錄音筆錄證據和跟警察報案外,還有如何做才能保障家人安全。

billlu 102-09-27 13:56

律師你好 我日前於七月中旬犯下一起告訴乃論的案件 想請問下列問題: Q1 : 我於八月一日開了第一次偵查庭 但後續到目前為止均未收到檢察官的再通知 我有問過該承辦此案書記官,書記官叫我繼續等法院通知,那請問律師 此案我大概還要再等多久 後續程序大概是如何進行

(備註 :因我在第一次偵查庭中向檢察官表示很想與對方和解,但無對方確切聯絡資料而請檢察官試行和解  ,但目前也沒下文.)    

Q2: 因公司有意把我長期派駐大陸工作(local hire) (我目前未被限制出境) 那想請問律師 那我可以向檢察官報備去大陸工作 而若要和解或開庭再回台灣 ? 及此有何風險? 或是律師有更好的建議?

小懶豬 102-09-27 06:26

您好:

      我曾在建築師事務所擔任行政工作,因為建築師違反「政府採購法」被檢舉,我已被法院傳喚作證2次,檢察官說如果我的供訴與其他證人不符,隨時可能改列被告,並會再傳喚我出庭。

      這使我很擔心,所以我想請教有關證人的權利:

證人能不能請律師陪同訊問?(否則我若說出對我不利的證詞怎麼辦?) 證人檢察官尖銳的問話,可以說「拒絕回答」嗎? (檢察官已因搜索公司,取得實際資料。答案在檢察官手上,我很怕答錯被當場抓包) 哪些原因,證人才可拒絕回答? 檢察官問及3年前的事,我一時不確定事實,在他的催促下回答。若事後(偵查庭結束後)查證回答錯誤,這樣算虛偽陳述嗎? 承前問題,證人若一時記憶不好,但已當庭具結,有何補救方法? 證人若因事請假,需要檢附證明嗎?請假程序為何? 證人有無被監聽的可能性?

感謝您為我解答!

 

 

證人被告地位不同,並不能協同律師以辯護人身分在場陪同偵訊,一般而言,也因此才會有檢警特意以證人身分傳訊,再以具結方式逼出不利陳述後,隨而告知將證人轉為被告之爭議。其次,偽證罪乃係針對故意虛偽陳述之行為來處罰,故本件建議您作證時,確實是因為時間久遠不復記憶之狀況,應就這個部分有不能記憶的狀況加以說明及強調,如此比較不會有偽證的問題,另外依您所述情形,若確有可能遭為被告的情形,建議您趕緊與律師約詢時間,進一步就先前訊問的問題及所涉及之刑事責任構成要件等事項加以釐清後,再行前往應訊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雯 102-09-26 15:52

您好,我現在是大三進修部學生,目前在一家餐廳工作滿四個月了(今年6/8開始上班),

現在因為某些因素要轉換跑道,我10/1就必須到新公司去報到,

我上網查了勞基法說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要於離職前十日告知,

但如果我沒有滿十天就離職了,我會不會被扣薪?會的話,扣多少呢?

(1000元我還能接受,但2000元我就有點心痛....)

ps 我已經在23號的時候向公司提出離職

 

另外,我有跟公司簽了一份契約,上面說明做滿半年才能離職,我是否會因為這樣吃上官司?

 

林妹妹 102-09-25 21:33

律師您好 

阿公若要贈與房子給孫子,房子本身有貸款房子贈與給孫子之後,若要一併將債務移轉給孫子,程序上會很繁雜嗎? 

補充說明:

1..房子是老五(女)買的(買了十年) ,房子本身有房貸但都很正常在繳款,房貸也一直都是老五繳款的,他們一家六口(大人小孩)一直都居住在那,因為老五本身有債務問題信用不良(夫妻皆是) ,故買屋之初是掛在親戚名下,後來某些因素三年前辦過戶給老七(男),但老七今年因意外身故(未婚無子女),法定繼承人是父親,我在這二天已辦理繼承完成手續,下星期要辦理贈與給老五的小朋友,小朋友年紀只有8歲未成年,沒有償還能力也沒工作能力,小朋友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皆信用破產。

 2..關於贈與課?,國?局給了我友善的建議(他們人真好!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待辦贈與一直是我在處理),他們希望我可以在今年辦理土地贈與,明年再辦理建物的贈與分批進行,因為前後只差3個月了,這樣就不會課到贈與?,但因這件事我想〝速戰速決〞,不想讓父親去接這個爛攤子,房子明明是老五的,卻硬要掛父親的名字(雖說這是繼承必然的程序),債務人也變成是父親,(三年前貸款合約雖是老七打的,有可能是替老五辦理增貸並過戶,但貸出來的錢沒有一分錢是入老七的口袋) ,所以現在即使要繳約5萬元的贈與?,我也無所謂了。

我只想給父親一個沒有負擔沒有煩惱的寧靜年老生活

 請問

1..贈與貸款債務是否會跟著銀行設定房子土地?或是債務會自然落在繼承人的頭上(父親並沒有與貸款銀行簽任何契約)

2..贈與銀行會接受債務移轉嗎?

3..債務移轉要如何辦理?

4..若是父親不願意做掛名的債務人,有何方式可以尋求處理?

     謝謝您~

1.產權的移轉並不會影響貸款繼承人承受的事實,設若繼承人承受後沒有由其他人來向銀行辦理借新還舊來把先前貸款還掉,貸款還是在您的父親身上,另提醒您,依您所擬辦理贈與方式來看,10歲以下的小孩沒有收入後續是沒辦法申請房貸的(沒辦理辦理貸款轉移)。
2.依目前現況來看,國稅局人員的建議應屬可採,反正設若小孩子的父母不按期繳房貸,依一般情形銀行還是會先由抵押物拍賣來取償。

 

國書 102-09-25 15:45

10年前,父親往生之後!家人對於父親生前的債務情況,不甚瞭解。所以經人介紹了一位代書,幫母親,我和弟弟,辦理拋棄繼承代書說:這樣就夠了。

 

而我和弟弟,家庭工作都在國外,等到房屋稅金寄到家裡時,才知道父親之前被銀行法拍房子,一直未能拍賣出去。所以房屋的稅金,必須由我們的下一代繳納。而我們三人,都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現在是追剿,我們的下一代,未成年共五人。

 

這時!詢問之前得帶書,不是我們三人辦理拋棄濟成就夠了嗎?為何現在國稅局,會追剿我們的下一代。代書支支嗚嗚的,說再給他費用,他可以處理的。

 

後來自行打電話去國稅局,才知道,代書也只是寫了一些文件,要求國稅局,房屋稅金,可向法拍房屋之後的金額,直接扣取。問題是,房屋10幾年了,都拍賣不出去。

 

而父親的長孫,今年已是16歲,國稅局竟然來函,直接將我大女兒,郵局賬號餘額,全部扣除。

 

透過朋友瞭解,我們現在是請律師,幫我們寫狀紙,跟法院再次申請幾個孫子的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是否比較有結果呢?

 

還是再等幾年,15年就不用繼承負債?

 

我長期在國外工作,母親又不識字,兩個媳婦,都是外國人。對於政府,雖然現有保護未成年繼承負債的法令,但是我們是發生在法令之前。所以代書,一下說:現在的法令,無法對我們未成年的小孩執行任何動作。一下又說:我們是因為發生在法令之前?

 

我們真的不知道,現在是找錯人?還是真的無解?

 

每年無緣無故地,就要繳納,那間我們從來都沒看過的房子稅金。銀行房子又拍賣不出去,我們有沒能力買下房子?真是困擾到極點!求助無門?希望能夠幫助我們具體的解決方案,非常感恩!

首應確認這個代書當初辦理的拋棄繼承是否確定合法,有無以書面通知因你們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對於未成年五人不妨主張其知悉在後,由你們委任律師為其辦理拋棄繼承

至於這個代書,顯然對於受委任處理拋棄繼承事務有重大疏失,若嗣後法院以該五名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不合法為理由駁回聲請,得向其訴請賠償因其過失所造成之損害(民544條)。

國書 102-09-25 17:05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首應確認這個代書當初辦理的拋棄繼承是否確定合法,有無以書面通知因你們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對 ... (恕刪)

非常感恩!吳律師  您的回覆。求助無門時,有人幫忙,總感到非常窩心。

 

國稅局,也很質疑的問過我們這個問題?為何我們只有辦理三個人的拋棄繼承而已?知道是代書,不負責的告知缺陷,我們也知道,是這個代書,太過疏忽是主因。但是希望大事能夠化小,小事化無。您能夠幫我們全權處理這樣的案子嗎?謝謝。

回覆 國書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國稅局... (恕刪)

您好,可來信yiishiou@gmail.com,或來電0983310470聯繫討論。用e-mail聯繫對於應準備資料會比較清楚。

IOU 102-09-25 14:44

網路上求職,要我把薪資帳戶給他,要做安心賣家..  因為也擔心被他受騙,但他也說這是公司所用不會有任何的詐騙行為,之後7天後會把金融卡還給我然後就可以了! 有在跟她確認說我的帳戶不會拿去跟顧客做交易使用..中秋節那天去領錢就發現其他的金融卡不能只用  打去銀行銀行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  要我去警察局報案查詢.

到了警察局跟她說情況他說我是嫌疑人不能報案  但是有認識的警察說我也算是被害者可以報案的 可是警察局的警察都不受理..  後來就叫我去戶籍地址的警察局先跟她說摽資料出來然後做筆錄..

我想請問這樣到開庭要多久的時間,因為後來找的工作要派我去大陸工作可以出去嗎?

現在的情況有辦法請警察跟被害者聯絡私下和解嗎 ?

因為是求職受騙,有網路的應徵的資料..  我還要準備什麼資料?

這些資料什麼時候要拿出來? (什麼樣的資料可以證明我是受害者)

這情況距離判決會多少時間?  想盡快處理 因為要到大陸工作

這樣的情況會被判怎樣?  我會沒事嗎?

最嚴重又是怎樣?

很著急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麻煩幫幫我  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或是有什麼可以提醒我的 請幫幫我謝謝

小黃 102-09-25 13:49
請問一下 我之前因為有去做養生館的櫃檯 因為老闆說櫃檯都要當負責人 老闆說店裡面是做純的 所以不會有被抓的問題 所以我就去掛負責人 後來出事情被抓了2次 才知道原來是被騙 所以我辭去了工作 已經離開那邊 負責人已經確定變更(有看到新負責人的營業登記) 結果現在又收到一張判決書 負責人不是我了 怎麼還是跟我有關係??? 那像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之前有被人家告侵占 也被判刑3個月 被交保的時候 有付1萬塊的交保金
今天書記官打去給我媽說 因為我沒有到到他那報到 所以保釋金一萬塊錢被沒收? 我都沒有收到要去找他報到的單子 結果現在跟我說因為沒到 所以錢充公 怎會這麼離譜...
我有被人家綁票 現在地檢署的偵查庭結束了 案子轉到法院去了 我想要請律師幫我打官司 大概要花費多少?? 有錢可以求償嗎?
問題1
養生館換負責人 也沒在那邊做 被抓我也不在場 現在又被判該怎處理????
問題2
侵占的案子 交保金一萬 沒辦法拿來抵刑期嗎? 沒收到通知就這樣被沒收? 有辦法申請勞動服務嗎?案子是被判3個月 易科罰金1天1千元(之前沒有侵占前科 侵占釋初犯) 如果可以申請勞動服務 該怎申請 桃園的案子 我人在別縣市 沒辦法在當地的法院申請 一定要回桃園地方法院嗎?
問題3
我要找桃園的律師 告人家綁票 還要求償 拜託幫忙介紹桃園比較好的律師 費用順便說一下 讓我心裡有個底...
問題跟內容有點多 還請幫忙解答
小馬 102-09-25 12:14
原告之前對人提告傷害, 開過2次偵察庭, 有提出錄音為證, 檢察官也起訴被告. 9月初, 開庭的前一二天才接到開庭通知信, 且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向公司請假, 也不知道要先向法庭請假. 開庭當天接到書記官來電詢問未到的原因, 及通知 9/23 開庭.
9/23就有先向法院請假, 但法院告知 9/30開庭一定要到.

請問:
1. 如果又請假未到, 會如何? 是被告會無罪嗎? 原告是否可能之後反被告 "誣告"? 或是法院還會再安排開庭時間或強制要求到庭? 2. 如果委任律師出庭, 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3. 9月初, 是法官開庭. 9/23 和9/30 好像都是檢察官開庭, 誰開庭有不同嗎? 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您自己的法律地位為何?原告或被告或告訴人?以及目前案件是繫屬於地檢署或法院?要先釐清才能給您正確的回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黃 102-09-25 10:53
請問一下 我之前因為有去做養生館的櫃檯 因為老闆說櫃檯都要當負責人 老闆說店裡面是做純的 所以不會有被抓的問題 所以我就去掛負責人 後來出事情被抓了2次 才知道原來是被騙 所以我辭去了工作 已經離開那邊 負責人已經確定變更(有看到新負責人的營業登記) 結果現在又收到一張判決書 負責人不是我了 怎麼還是跟我有關係??? 那像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之前有被人家告侵占 也被判刑3個月 被交保的時候 有付1萬塊的交保金
今天書記官打去給我媽說 因為我沒有到到他那報到 所以保釋金一萬塊錢被沒收? 我都沒有收到要去找他報到的單子 結果現在跟我說因為沒到 所以錢充公 怎會這麼離譜...
我有被人家綁票 現在地檢署的偵查庭結束了 案子轉到法院去了 我想要請律師幫我打官司 大概要花費多少?? 有錢可以求償嗎?
問題1
養生館換負責人 也沒在那邊做 被抓我也不在場 現在又被判該怎處理????
問題2
侵占的案子 交保金一萬 沒辦法拿來抵刑期嗎? 沒收到通知就這樣被沒收? 有辦法申請勞動服務嗎?案子是被判3個月 易科罰金1天1千元(之前沒有侵占前科 侵占釋初犯) 如果可以申請勞動服務 該怎申請 桃園的案子 我人在別縣市 沒辦法在當地的法院申請 一定要回桃園地方法院嗎?
問題3
我要找桃園的律師 告人家綁票 還要求償 拜託幫忙介紹桃園比較好的律師 費用順便說一下 讓我心裡有個底...
問題跟內容有點多 還請幫忙解答
小黃 102-09-25 10:47
請問一下 我之前因為有去做養生館的櫃檯 因為老闆說櫃檯都要當負責人 老闆說店裡面是做純的 所以不會有被抓的問題 所以我就去掛負責人 後來出事情被抓了2次 才知道原來是被騙 所以我辭去了工作 已經離開那邊 負責人已經確定變更(有看到新負責人的營業登記) 結果現在又收到一張判決書 負責人不是我了 怎麼還是跟我有關係??? 那像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之前有被人家告侵占 也被判刑3個月 被交保的時候 有付1萬塊的交保金
今天書記官打去給我媽說 因為我沒有到到他那報到 所以保釋金一萬塊錢被沒收? 我都沒有收到要去找他報到的單子 結果現在跟我說因為沒到 所以錢充公 怎會這麼離譜...
我有被人家綁票 現在地檢署的偵查庭結束了 案子轉到法院去了 我想要請律師幫我打官司 大概要花費多少?? 有錢可以求償嗎?
問題1
養生館換負責人 也沒在那邊做 被抓我也不在場 現在又被判該怎處理????
問題2
侵占的案子 交保金一萬 沒辦法拿來抵刑期嗎? 沒收到通知就這樣被沒收? 有辦法申請勞動服務嗎?案子是被判3個月 易科罰金1天1千元(之前沒有侵占前科 侵占釋初犯) 如果可以申請勞動服務 該怎申請 桃園的案子 我人在別縣市 沒辦法在當地的法院申請 一定要回桃園地方法院嗎?
問題3
我要找桃園的律師 告人家綁票 還要求償 拜託幫忙介紹桃園比較好的律師 費用順便說一下 讓我心裡有個底...
問題跟內容有點多 還請幫忙解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檢視您所收受之判決書內容,方能進一步分析您應如何提出答辯,提醒您務必應留意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可以提出書面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提起刑事告訴的部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進一步規劃及提供建議,待檢察官起訴時,尚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本所有登錄桃園,得於桃園執行律師業務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25 17:07

 www.wewon.com.tw

zxc08168 102-09-24 23:24

配偶在外行為有什麼有關的事情需丈夫負責...

2.我有漁保..財產..如有死亡保險金.第一順位是配偶.有法令不要

給配偶第一順位?

 

3.我是自由工作者.如果離婚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我該如何準備對我有利…


如果配偶常常外出幾個月不知行蹤(只有偶而電話連絡)...我們只有向警方報案..要幾次才可向法院提
離婚.或有有關法律保障另一方的權力...謝謝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是等立案時間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這樣還要請律師擬好離婚協議書?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如果他回來了....多久要撒案.....如果他只是回來拿東西一兩天又失蹤了.....如果沒有撒案...那這張報失蹤人口的案單還有效?...還是需重新報案..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謝謝...

小志 102-09-24 16:55

請問一下律師 前陣子因為朋友要分期買機車但因為沒工作所以用我的身分去貸款但是目前他有經濟壓力 不知能不能繳納,想請問一下律師如果他無法繳納,那我有何措施可以保護我得權益,倘若他真的無法還款,我可以私自取回車子,然後由我自己轉賣還款嗎? 另外當初車子行照是我名子,如果我沒同意下,他能私自轉名或轉賣嗎?

102-09-24 05:43

你好,想請問一下

我在6年前有簽了一份模特兒合約合約到期是5年,但是後來因為出國、工作,沒有再接模特工作合約就這樣放著了,而且其實公司也沒有給很多試鏡機會,訓練課程也才2堂。最近想說有機會的話去賺外快也好,只是這才發現合約上另附註了一條:

合約到期日前須寄存證信函予以通知,否則以自動續約2年論,以下亦同。

可是我覺得有點不合哩,就算要續約也應由雙方再次簽訂契約,而不是他們說了算吧。所以我現在寄存證信函去可以不算續約嗎?還是一定要跑完這兩年呢?存證信函要如何寫呢?可以直接寫:在下某某某不同意續約,這種白話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以雙掛號寄送存證信函,內容敘明您要自本函送達時終止該合約即可,掛號回執應該要回好,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9-24 05:34

你好,想請問一下

我在6年前有簽了一份模特兒合約合約到期是5年,但是後來因為出國、工作,沒有再接模特工作合約就這樣放著了,而且其實公司也沒有給很多試鏡機會,訓練課程也才2堂。最近想說有機會的話去賺外快也好,只是這才發現合約上另附註了一條:

合約到期日前須寄存證信函予以通知,否則以自動續約2年論,以下亦同。

可是我覺得有點不合哩,就算要續約也應由雙方再次簽訂契約,而不是他們說了算吧。所以我現在寄存證信函去可以不算續約嗎?還是一定要跑完這兩年呢?存證信函要如何寫呢?可以直接寫:在下某某某不同意續約,這種白話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以雙掛號寄送存證信函,內容敘明您要自本函送達時終止該合約即可,掛號回執應該要回好,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Thomas 102-09-24 00:08

請問借條或簽約寫需分3年以工作抵償還清借的錢約90萬

已經幫忙工作還了1年了但想在最後一年內全部還掉最後所剩的錢

可否不需依條約內容一定要做滿3年工作抵償還清

謝謝!

Thomas 102-09-24 00:04

請問借條或簽約寫需分3年以工作抵償還清借的錢約90萬

已經幫忙工作還了1年了但想在最後一年內全部還掉最後所剩的錢

可否不需依條約內容一定要做滿3年工作抵償還清

謝謝!

該借條之真意在於返還借款,而雇主亦不能依契約強制他人從事勞動,故若已清償自不須做滿3年。

Thomas 102-09-23 23:51

請問借條或簽約寫需分3年以工作抵償還清借的錢約90萬

已經幫忙工作還了1年了但想在最後一年內全部還掉最後所剩的錢

可否不需依條約內容一定要做滿3年工作抵償還清

謝謝!

Ching ? 102-09-23 19:25

你好 !  本人有些債務問題遭債權人申請強制扣薪3/1 ..
但因之前家庭因素半年沒有工作所以對方扣不到  ! 近日我名下所有因此遭到凍結
現在我已經回復正常收入,且下個月也要繼續執行強制扣薪的部分 !!
請問執行強制扣薪後 帳戶凍結會解除嗎 ?   
工作是薪轉的  我還有房租要繳  如果帳戶持續凍結  那我生活真的沒辦法過了 ...

正常來說,開始扣薪1/3之執行程序後,該帳戶即可使用,但若仍未解除,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之規定,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請求解除帳戶之限制。

針對債務銀行或金融機構帳戶內之存款強制執行,其扣押命令之效力僅及於扣押命令到達當時帳戶內之存款,換言之,並沒有所謂凍結帳戶之效力,同時,在銀行依法陳報法院扣押情形後,嗣後存入的金額也不是依原來的扣押命令所能追加扣押的。所以帳戶凍結狀況應該是您誤會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ngeline 102-09-23 15:12

友人欠錢不還(12萬),欠錢時有簽本票,已訴請法律管道強制執行,但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已發債權憑證.

我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每年查一次國稅局?!如果她工作地方領現金沒報稅,不就永遠都扣不到了?!國稅局只能查去年度所得稅,就算知道他去年有所得,待強制執行扣押時他若無工作,或公司沒報,錢是不是都拿不回來?!

可否告她詐欺?!因為一直有跟他接洽請他還錢,但對方只會一味哭窮,一塊錢也沒還,他家有開店,父母也知道他女兒欠錢,一點也沒有想還的意思,這樣該怎麼辦?! 如果找不到人,錢就石沉大海?!

打去地方法院.國稅局.勞保局都沒用,難道這年頭欠錢不還可以這麼霸道?!公理何在?!

還是我應循其他公家機關核可的管道討債?! 怎麼做才能有效把錢要回來?!

強制執行部分,可於聲請狀內請求法院向勞保局函詢其勞保投保單位,並逕向該投保單位聲請強制執行其薪資,或許會有藉此取償之機會。
以上謹提供您參考。

加菲菲 102-09-23 14:50

4月23日我方車為左轉車,被後方來車撞到(二車都為機車).

我方車沒事,小朋友嘴色有受傷

對方車壞,人有受傷.

初判表為我方起步轉向疏忽.對方為駕駛疏忽.

我只有保強制險,對方修機車修了九千多,我方於當天就賠給對方七千,因路權我方佔的因素比較大.

當初說好他拿了七千修車,他受傷部份由強制限給付.兩人就私下合解了.

可是我們沒寫合解書.

九月時收到調解單,說因為車禍他8月開始就不能工作(因為當初的腰傷)

4月23日的診斷証明書寫背部左手右膝挫傷,他當天去X照光腰也沒怎樣

8月拿到診斷書寫第4.5腰椎滑脫,需休養3個月.

4月23日到8月份這中間都有工作,也有參加公司社團瑜伽社.

跟我要求20萬精神補償金.

我方無法接受

對方去提告過失傷害,當初製作筆錄的員警說我們小朋友嘴巴有受傷(筆錄有記載,可是小朋友沒有去醫看無証明,但幼稚園老師可以証明確實有受傷).

也可以對他提告過失傷害.

現在雙方互提告.

想請問一下,到時法院如果和解不成立對方的過失傷害也成立嗎?

很怕和解時他又獅子大開口.

那當初二人都說好私下和解,可是事後又來這招.

我能告他些什麼嗎???

Peggy 102-09-23 11:24

您好,我弟弟與同學合資開了xx企業社,是做餐飲方面的,但是因為從一開店就因理念不合且合夥人過於強勢,所以我弟弟就沒有到店裡工作也從沒有過問店內的事,自己出去公司上班了。原本的股份因為找不到人接手,合夥人只願意出非常不合理的價錢買,所以就沒有處理,現在約二年多了,原本的合夥人也改過店名及型態,現在他要求我弟要簽一份同意書,說要解散公司,請問我們可以就這麼簡單的簽同意書給他嗎?萬一他在外面欠了錢或公司有負債,我弟弟是不是也要負擔這些責任?麻煩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當時未明確有退夥之情形,所以您弟應仍屬合夥人之一,對於合夥事業仍需負責,所以在簽署該同意前,應確認該合夥是否有負債的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原 102-09-23 01:21
你好施律師我是啊原我太太是越南人剛來台灣工作2個月半就離家出走但居留證和護照都在我這??,价照人是我太太的親表姐也是我同事打給我岳母也是推的一乾二?如果要離婚可以嗎?
啊原 102-09-23 01:17
律師你好我是啊原我太太是越南人來台彎工作2個月多就離家出走到現在音訊全無如果要離婚可以嗎? 价紹人也是我太太的親表姐和我同事打給我岳母也是推的一乾二淨,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9-23 15:53
啊原先生,您好!如果僅是單純離家出走,尚難由法院裁判離婚喔。如有進一步諮詢的需求,請撥打預約專線02-8201-2828,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謝謝您!
Richie 102-09-22 21:42

律師們您好:

發生這起讓人慚愧的事情是初犯被抓,
在七月底左右時候我在聊天室遇到一名男子聊上

因為彼此對彼此外型還滿意,因此約定下午想要使用安非他命進行性愛

但到了約定時間和地點卻出現兩名便衣刑警要求檢查我的背包

因為他們說他們追蹤與我相約的那名男子是個藥頭

在剛剛那名男子下樓去便利超商時已經將他逮捕

他們懷疑我是與他約好來取藥的小藥頭因此將我帶回警局偵訊

(因為我也根本沒見到這名藥頭本人 說真的不知道警察是否說真的 或者我只是單純被釣魚)

他們要求我配合就保證我沒事,當然也因為原本的目的,我身上持有不到0.5公克的安非他命和吸食器就被扣押作為證物,也因為工作告個段落 在前一晚也有吸食,所以警察要求我驗尿的結果我相信是一定有反應的,隨後他們檢查了我的手機認為我應該真的在之前都不認識這名藥頭而只是在聊天室單純約到了.

再配合他們的偵訊我的手機也被扣押檢查通訊紀錄,其中警察在過程中也問我毒品的來源,我也明白告知平時是偶爾與友人購買,而此次使用的是他人贈與,後來一路被送往台北地檢署一直到半夜十一點多開了簡易庭又重述了一次原本的事件原委,在當庭我也表達了自己的後悔和願意付出更多勞力來作為改過,並有請問法官是否有勒戒以外的方法才能不影響工作,他告訴了我到醫院的戒癮治療,不過這要看檢察官裁定,隨後我就交保回家一直到今天還沒收到結果,所以實在坐立難安才特來請教幾個問題:

1.我發生的案件情形,警察是否真會因為我的配合而能用不影響我工作的狀況做為這次案件的處理?

2.我還大概多久才能知道那次簡易庭的結果?

3.我還需要再次出庭接受偵訊審判嗎?

4.判處勒戒以外的刑罰責任還有什麼?機會對我來說很大嗎?如果沒辦法,那我該做好哪些準備爭取勒戒以外的罰則?

謝謝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最長約四十至四十五天左右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聲請戒癮治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oyce 102-09-22 20:43
請問 有一個人之前叫我幫他代墊費用遲遲都不肯還我 我 而且以前我請他幫忙當時他不跟我所費現在反過來跟我要求要費用 我能在不給他的情況下討回我的錢嗎?   因為我口頭討它並無歸還 還跟我?所我並不該給他的金錢 我知道他家住址 但他人目前在澳門工作 每月回國四天 我想要回我的錢 他需歸還我5萬多台幣 他跟我?所12萬 如果只有對話承認當時有請我代墊費用可以嗎 幫忙事項 1: 我只是牽線讓他與我一位女性友人聯繫 她有事想求

2: 以前一位認識的友人 未歸還的物品請他幫我跟他要回

謝謝!!
AE 102-09-22 15:39

這是直接複製於在知識+的問題:

敘述如下:

如果甲方接了乙方一個案子,案子內容有十支檔案,甲方只和乙方簽約保密條約,並開始作業。

若乙方在後續增加作業給甲方(就是原有十支檔案以外的作業),導致甲方工作進度慢,並使得乙方與原案者違約,乙方有條件不給予甲方案件價錢嗎?

※補充:
 
1.甲方都在時限內完成作業。
 
2.乙方並未在一開始提及違約後的結果。
 
3.在任何通訊紀錄中,存有乙方向甲方說明的某些案件檔案的價格,例如:乙方說明A檔案有1000元、B檔案有500元...等,且甲方完成了該作業。

4.乙方曾經在網路報表中紀錄了接案者(甲方或第三方人等)的作業編號。 5.除了甲方以外,還有許多人同樣接了乙方的案子。 6.在後續增加的作業時,乙方有說明交付時間,以及該增加的作業價錢。甲方都有再交付時間內完成。

7.雙方並沒有對於在案件作業的期限、價格上作合約,只有在「通訊紀錄」(通訊軟體、手機等)中說明。

8.甲方並沒有在乙方與原案者的合約中。

9.該情況較符合王哥的回答:「應將個案內每一細項,與乙方明確劃分規格、數量、交付時效,甲方依約逐項於限期內,完成符合規格品質之數量」,只是細節項目都是在通訊中說明,沒有簽有關合約

10.乙方實際上有所有作業的價目表,也有所有作業的繳交時效。只是其他人無法按時完成的項目會轉交到甲方來處理。
 

●疑問:
 
乙方與原案者違約,需付違約金額,可因此給予甲方較少的酬勞甚至沒有酬勞嗎?甲方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案件金額不會被扣除呢?


 
請各位大大提供相關法律來解答,謝謝。

2013-09-22 13:30:48 補充

※問題:
1.不能依據通訊紀錄來裁定有劃分「規格、數量、交付時效」嗎?因為實際上乙方有說明清楚。

 

 

乙方將業主契約標地切割分拆,轉出委任給多數人承攬時,因其他同案承攬人之延誤,造成乙方與業主之間的違約,則與甲方無關,甲方當然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關於「業主契約標地切割分拆」指的是?乙方和原案者簽約,與轉包(甲方與其他人)的人無關吧?乙方是將與原案者接的案子,再轉包給第三者製作,然而原案者的契約應該仍舊是和乙方簽訂的,責任會到甲方或第三者嗎?

咪咪 102-09-21 16:25

您好。我妹妹多年來一直侮逆父母、侮逆公婆、糟蹋丈夫。她現在沒有工作,目前也沒有離婚,她的丈夫每個月只拿一萬元給她,因為她現在經濟方面不寬裕,遂想要投靠娘家,可是在娘家依舊氣燄囂張,多次和父母大吵大鬧,目前房子是我爸爸的,可是她一直賴在爸爸家中不走,還強調以後還會繼續回娘家。假如我爸爸強行把她轟出去,是否有觸犯法律? 她一直賴在我爸家不走,該如何解決? 因為為了避免造成日後遺憾的事情,我爸媽是否能和我妹脫離親子關係? 若不能,是否有另外的可行辦法能免受她的干擾? 謝謝。

回覆 咪咪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妹妹多年來一直侮逆父母、侮逆公婆、糟蹋丈夫。她現在沒有工作,目前也沒有離婚,她的丈夫每 ... (恕刪)

對於尊親屬有侮辱行為,亦構成離婚原因,請依民法第一○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霖 102-09-21 14:52

想請問一下,我本身住台北,那我工作在高雄

勒戒完之後是否還要持續的追蹤?

還是我申請戒癮治療對我工作比較不會影響?

 

觀察勒戒的執行實際上就是另一種型態的坐牢,只是時間較短,您可以去查證一下藝人胡瓜他們先前的新聞了解一下觀察勒戒的執行情形。

小霖 102-09-21 15:1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觀察勒戒的執行實際上就是另一種型態的坐牢,只是時間較短,您可以去查證一下藝人胡瓜他們先前的新聞 ... (恕刪)

 那戒癮治療對藝人們比較有利不是嗎...對他們工作也不會有影響


回覆 小霖 的發言內容:
依法規定,戒治後仍有三年期間要回去轄區的警察局檢驗有無毒品反應。
若不去接受檢驗,警察會持強制採驗書拘提您到警局檢驗。
戒治不過才會進行勒戒,這不是選擇,而是漸進的過程。

想請問一下,我本身住台北,那我工作在高雄

勒戒完之後是否還要持續的追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聲請戒癮治療,似較不影響您的工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tu 102-09-21 12:00

您好

     9/10去預售屋的銷售現場參觀後,簽訂購屋臨時證明書,並帶一本契約樣本回家,

但後來回家後,與家人討論

認為該地段太偏僻,而且建商也沒聽過,認為太過衝動,且契約內容也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家人希望能夠退訂。

但因為最近工作太忙的關係,故尚未退訂,而購屋臨時證明書上有註記,「已付訂金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違約之方,一願無條件放棄先註抗辯權」

請問若去現場要求退訂,真的就拿不回訂金了嗎?謝謝

臨時證明書簽訂後才發給契約,應屬規避強行規定的脫法行為,可主張臨時證明書契約條款全部無效。

就建商所給之定型化契約,若未給予最少5日之審閱期,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訂金。

若有合理審閱期,但契約內容有諸多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處,例如違反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亦可主張該部分契約條款無效,此時若其他有效條款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該契約全部無效,亦得請求返還訂金。

以上均可向消保官申訴。

 

tutu 102-09-29 20:55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臨時證明書簽訂後才發給

你好

    那再請問一下,是否要再簽約完成後,才需要付訂金、簽約金,

若是在簽約之前就被要求要繳訂金,才能看合約,本身就是有違法的狀況囉~

那因為我是用刷卡的方式繳訂金,建商是否要等我簽約完成後,才能請款呢?

請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湘兒 102-09-21 11:56

有點長跟複雜,希望可以耐心看完><

小孩打從娘胎出來,就是由男方的父母照顧(生活費也是男方父母自行打理),夫妻則在中部工作,固定假日回家陪小孩,還沒離婚時,因夫妻會起口角,女方也常常回娘家加油添醋的告狀,導致她的母親跟繼父更是囂張的來家裡把男方壓制在地上,口中說著要至男方於死地。事後兩人離婚,因男方當兵中,女方也要求要小孩監護權,事隔半年後兩人又在一起,等男方退伍後,兩人把小孩接回中部定居,小孩則安排上幼兒園,但沒多久,因小孩身體接連出狀況,夫妻要上班,只好請男方父母接回(南部)照顧。


離婚前,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的很好,無論是禮貌/生活品質/體型...等,都很OK!
但當夫妻又復合時,再次看到小朋友卻是變得很膽小,整個體型更瘦弱!

兩人復合到現在也兩年有了,原本已敲定補辦婚事跟再次登記,再提親前,男方的母親跟女方再次確認是否真的願意嫁給男方,女方也確定的答應了!
事後沒多久,女方在臉書時常透露一些不想結婚的文章,不料沒幾天就提出她不要結婚了!

緊接而來的就是小孩監護權問題,男方想把監護權拿回來,想給小孩最好的照顧,因為當初離婚後,小孩是給女方媽媽帶半年,三餐不正常餵導致小孩營養不良,女方媽媽也有憂鬱症,常常跟繼父吵架,連小孩的嬰兒床都踹壞了,甚至半夜女方媽媽鬧自殺被送至醫院時,兩個小孩被丟至在急診室門口等(另一個小孩是跟繼父生的),而且兩人還沒離婚時,在中部是跟室友一起住,女方卻跟室友搞曖昧,復合後也是一直沒有間斷的有外遇對象(偷吃這部分只有證人,女方也跟男方承認過)

女方有提出一份協議書,說只要她開的條件男方肯配合就讓出監護權,但事後又反悔,她自已提出的協議書也不要了,她只要接回小孩,更在臉書裝可憐,一直說對方在逼他,女方的媽媽更扯,在臉書上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有事就虎龍豹彪來一堆人,過往就算男女方吵架,男方跟他的父母也沒打過女方,甚至男方被繼父打時也沒還手,女方跟男方敲定結婚前有吵架過~女方還出手把男方脖子抓傷,試問是誰有暴力傾向?女方媽媽這樣算無中生有嗎?

監護權的這段時間,女方只要打給男方父母沒接到電話,就馬上打給男方數落他,好像他的父母就是要24小時待命她的電話,反過來男方父母打給女方,要接不接都由她高興,小孩不愛講電話,也牽拖也給他的父母說是他們教的,但小孩不愛講電話也不是現在才這樣!導致男方的母親被感壓力,吃不好睡不好...

女方在臉書PO的文章,因為她收到訴狀,說內容不是事實,但真的就是事實,而且她的媽媽還會去留言好多則,大多都是說男方家怎樣,恐嚇小孩很可惡之類的,但過沒幾個小時留言被刪掉只剩幾則~女方的朋友也有人問到男方有拿錢扶養小孩嗎?她卻不回答..

是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

問題1:監護權在女方那,但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時,女方也未付過任何生活費
(自已賺自已花)就連回假日回南部陪小孩,擦屁股/洗澡/餵飯,都是男方或父母
照料,自已則在一旁使喚或是玩手機看電視! 目前有申請假處分~請問拿到監護
權機率大嗎?

問題2:女方的媽媽無中生有,在警察面前(臉書也有)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
喜歡使用暴力,請問這樣算毀謗嗎?
女方的朋友更說:要幫她處理他(臉書留言)~這樣算威脅嗎?

問題3:女方說男方有暴力傾向,但被打都是男方,且女方跟她的媽媽都有憂鬱症,
這對監護權有幫助嗎?

問題4:雖然小孩黏媽媽更勝爸爸~但小孩更不能沒有平常照顧她的阿嬤(男方母親)
女方曾跟小孩說:你要把東西都搬來中部跟媽媽一起住~
小孩回答:我才不要,我要跟阿嬤住

問題5:女方的媽媽前幾天跟男方的父親通電話時說:你就給她帶回去養一兩年~
養不起她就帶回來了啊~(真的很沒有責任感,把小孩當什麼)

重點6:女方說可以為了小孩不在嫁,要跟她相依為命,但當她開口不嫁了,
就接二連三的讓他的外遇對象回家睡(男方已搬出去)
小孩曾問媽媽:你還要跟那個叔叔出去嗎?要在跟叔叔出去她就不要去!


夫妻合則聚,不和則散!
不是要指責女方,只是她一直說對方吃她夠夠(台),但男方的父母對她真的很好,但她的媽媽一直欺負男方的父母,監護權歸誰都沒關係,只是男方媽媽害怕小孩又回到那被帶回去的半年生活品質,會引響到她未來的性格。

對此類關於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即監護)之家事事件,如果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後反悔,可以具狀向法院請求酌定行使負擔之人(民1055條第1項),此時可將對方不適任之事實(例如你陳述對方所有反常行為),與自己充任監護人對小孩最有利益之事實,一併向法官主張,由法官酌定,以杜紛爭。

阿華 102-09-20 22:23

我上個月初被 警察抓到持有二級安非(不到1g),當天也解釋並無買賣行為,這是贈予的..但是當天有驗尿,,,的確也在筆錄中有承認吸食二級,但澄清並無買賣.....這是初犯且並無前科

今天收到下週三要應訊 ...不知道 當天會不會直接把我抓去勒戒??有可能不用勒戒嗎??

要怎麼讓法官不勒戒??

 

當天法官有可能會要求我當庭再次驗尿

 

我現在好擔心勒戒影響我的工作  好不容易有一份好工作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或許會有機會不用觀察勒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華 102-09-20 22:4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件之緩起訴處分,或許 ... (恕刪)

1.北檢

2.怎麼提出緩起訴??

1.臺北地檢署?
2.建議您儘速具狀提出聲請

阿華 102-09-20 23:2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臺北地檢署?
2.建議您儘速具狀提出聲請

我已寄信給你email

回覆 阿華 的發言內容:

持有會被吸食所吸收,因此只處以吸食,因為是初犯所以會送觀察勒戒

法條如下

第 21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            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            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第 22 條    (刪除)
第 23 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            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            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第 23-1 條  被告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檢察官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觀            察、勒戒,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為之,並將被告移送該管            法院訊問;被告因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經檢察官予以逮捕者,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一般若是初犯且有自行戒毒,檢察官有可能同意緩起訴,但緩起訴不一定對您是好的,因為若有其他犯罪,會一併被起訴。

我上個月初被 警察抓到持有二級安非(不到1g),當天也解釋並無買賣行為,這是贈予的..但是當天有驗尿,,,的確也在筆錄中有承認吸食二級,但澄清並無買賣.....這是初犯且並無前科

今天收到下週三要應訊 ...不知道 當天會不會直接把我抓去勒戒??有可能不用勒戒嗎??

要怎麼讓法官不勒戒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具狀向檢察官說明您的情形及請求從輕考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芭黛 102-09-20 21:37

請問:小左與小黃是好友,因酒駕造成雙方受傷,小左開小黃的車,導致車損無法修護

小黃的車是喜美中古車當初以5萬元購買,小黃右腿受傷開刀,而今小黃要求小左支付

車損25000,因無法工作要求每月15000的生活費至小黃完全復原,請問這樣合理嗎

很急..因為小黃要求明天回覆他們的要求

 

非常謝謝妳們的回答

大肚魚 102-09-20 13:29

各位熱心的律師你們好,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一、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因此對方有部份過失

二、但您也有過失,對方也受傷了,所以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國瑞律師事務所
KON-LEN ATTORNEYS-AT-LAW 
TEL (05)2782938
FAX 0951090404 嘉義所:嘉義市林森東路217號4樓1
高雄所: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04號
桃園所:桃園市大有路567號13樓1
台北所:台北市昆明街222號2樓
網頁: http://kolenlawyer.web.fc2.com/index.html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 □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阿明 102-09-20 09:00

您好,我朋友在便利商店上班,前年因為職務之便拿取匯款金額約26萬用於購賣遊戲點數,東窗事發後她母親立即將挪用金額全數交還給老闆,當下並無和解動作只是將金額補回,今年員工離職要求老闆補償其加班費以及店鋪盤損直接扣抵薪水的金額,老闆拿出前年的業務侵佔事項要求員工簽和解書並連帶同意全額負擔盤損金額18萬元,否則要提告,請問他如果真的被提告會被判多重?他沒有前科,而且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工作將近4年,常超時加班甚至一兩個月都沒有放假一直被老闆壓榨還要負擔店鋪盤損,如果他要跟老闆告的話結果會是如何?他家境並不富裕如果能夠將四年來的加班費追回來對於家境會有很大的改善,但是會不會因此而坐牢呢?告老闆或是跟老闆和解賠錢了事哪個比較划算

kora 102-09-19 03:59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2年育有ㄧ子,1歲半,我們是雙薪家庭,我薪水比夫高,當初婆婆無法照顧兒子,所以產後三個月,即由我娘家媽媽照顧,ㄧ個禮拜才會接回來夫家2天。從婚後即發現夫常喝酒幾乎天天,朋友也多,聚會也多,因平常都由娘家照顧,所以夫自由且無對家責任感,所以常為了這些事而吵。最近有離婚打算,但監護權很怕會判給夫家『因為他生活習慣不好,常喝酒,小聚,很怕離婚判給夫家,兒子成長過程必定會被影響,走偏』而遲遲不敢離,請問以我工作經濟穩定且比夫高,而小孩出生後也都在我娘家扶養,降條件足以爭到監護權嗎,那要先辦理離婚再爭監護權過程,小孩夫要帶回去,不帶回娘家,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配偶是否也有意願離婚?如雙方皆有意願離婚,只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有爭議,則可訴請法院裁判監護權之歸屬,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ora 102-09-19 16:58

那要先辦離婚嗎?監護權爭的到的機會高嗎

kora 102-09-19 03:35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2年育有ㄧ子,1歲半,我們是雙薪家庭,我薪水比夫高,當初婆婆無法照顧兒子,所以產後三個月,即由我娘家媽媽照顧,ㄧ個禮拜才會接回來夫家2天。從婚後即發現夫常喝酒幾乎天天,朋友也多,聚會也多,因平常都由娘家照顧,所以夫自由且無對家責任感,所以常為了這些事而吵。最近有離婚打算,但監護權很怕會判給夫家『因為他生活習慣不好,常喝酒,小聚,很怕離婚判給夫家,兒子成長過程必定會被影響,走偏』而遲遲不敢離,請問以我工作經濟穩定且比夫高,而小孩出生後也都在我娘家扶養,降條件足以爭到監護權嗎,那要先辦理離婚再爭監護權過程,小孩夫要帶回去,不帶回娘家,怎麼辦

102-09-19 00:01

我是任職於某派遣公司的派遣工兩年,

今年7月12日從原本的A工廠轉派到B工廠,

中間有7/12~7/18的空窗期等上工,7/18~7月底都待在B工廠工作

隔月收到薪資明細時,A、B工廠各扣了在職期間的勞保費(以天計算),

B工廠的薪資明細也扣了當月的健保費253元(保費額度19200元),都很正常,

因為5天沒有投保勞保,所以有收到國民年金的5天補繳單,也很平常,


但卻在9月初時收到來自健保局的未繳費通知,

說我7月未繳健保費,所以要補繳一個月的費用749元,

健保明細只標明我健保只投保到7/12號,後面公司沒有幫我投保,

因未健保沒有投保到月底,所以公司不用幫我付健保費。


我們契約載明我們工作擁有勞健保,而且錢也扣了,公司憑什麼不繳?


打去健保局跟承辦小姐說明情況後,承辦小姐打給了派遣公司,接著就是我的手機受到派遣公司的疲勞轟炸,公司的小姐不但態度很差,還在未通知我的情況下把253元匯進我的戶頭,直接叫我自己去繳那749元,請問這違法嗎?

Hung 102-09-18 20:49

公司在我離職前告我妨害營業密秘, 目前尚在偵察階段, 日前向公司申請離職證明, 公司表明要另外註記離職原因及事項, 請問是否違反我找工作權利呢~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