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因為去年5月中接近年底在奇集集上找工作
當時對方刊登項目是:徵求網拍助理
因為我個人對網拍很有興趣,且當時再幫朋友製圖美工圖片
想說或許能經由自己的專長賺取生活費。
網站上對方有提供app可供聯繫用,所以我也不疑有他,直接加入他好友進行詢問工作事宜。一開始,對方很有耐心的告知我工作該做什麼,且一步一步很有耐心的指導,所以這個時候我也完全相信這個"未來有可能是我主管的人"。
直到後來,對方告知我需"認證奇摩安心賣家",且需要些資料,告知我說我只需要提供彰銀的提款卡,存摺封面印本,還有身份影本。那時一心只想趕快找到工作賺錢,我真的也沒有想太多,只是開玩笑且無意的隨口說出:不會盜帳號巴?
於是在隔天我就前往超商把他昨日所說的寄資料給他,寄到跟他確認的收件地址,當時他給的資料我也沒有去求證,因為我壓根也沒想到說會遇到詐騙集團,又急於只想趕快穩定工作有穩定薪資,所以當時是完全信任的!
直到禮拜六她收到文件後,跟我詢問密碼,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中間不斷的教我如何刊登商品,甚至至pchome上面抓取圖片刊登在奇摩上,當時我只認為其他助理平常也都是這樣拿取圖片刊登,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也沒有多問什麼,因為一開始有給我其他助理的範本參考,當時看到的也都是從網站抓取下來的,更由於穩定的聯繫,不會說找不到人產生懷疑。
之後到了6/03他問我他寄的合約書收到了嗎?我跟他說沒有,他只回覆我會計部份出了問題,我也反問他說不是包裝好直接寄出就可以嗎?怎麼沒寄出!他只表示那天事情比較多,所以他那兩天會再安排。我又再傻傻的相信一次。
當天下午他要我幫忙其他助理刊登該助理負責的商品,也有耐心的叫我怎麼刊登,直到最後奇摩顯示:此會員帳號經審查有影響交易安全之虞,目前停權中。我問了他,他回答是:沒關係。以前經驗告訴我 這是正常的^^,因為我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我是頭一次遇到。他最後回答:七天後他就複權的!我問他不會影響工作嗎?他回答:不會,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就停下手邊的工作,繼續做自己的事情。話題結束前,他附上他的身分證影本,又讓我更相信他了。
直到家人通知我,告知我銀行通知他們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我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用了。報過案後,到第一偵查隊作完筆錄,已被傳喚過一次至偵查庭,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合約書.....等等資料已完整交出。
想請問
1。法院寄傳票是否代表為當天開庭立即判決呢?
2。簡易判決書內容告知,因至其它網站複製他人商品圖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請問會怎麼判決呢?
3。這件事情最後的判決有可能會被關嗎?
懇請律師們解答
衷心感謝


回覆 葉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跟我一模一樣 我想問一下 那個人在奇集集的稱號是甚麼?? ... (恕刪)
網站上是說陳先生,line裡面是講全名。
請問妳收到判決書前,是不是去過一次偵查庭,然後一次法院呢?
若方便,可mail詢問相關訊息嗎?謝謝你
我的mail是tooth0611@gmail.com




本人經營線上遊戲點數網拍工作 102年遇到類似詐欺的情形 但報案時 警方說明情形較符合為背信 經過大概一年時間 抓到未成年嫌犯 對方家長致電和解 (當時被騙8000多元 看在對方家長道歉分上 和解金一萬元整) 這件事已落幕
今年一月份 這個未成年又來交易了(2~3次後我才發現是她)
心想對方應該有所警惕了 且交易過程都很正常沒異狀 所以沒有拒絕交易
二月份 這未成年又與我聯繫 (交易過程皆有照相)
2/19 她在即時通敲我 有請朋友匯款4000元到我郵局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2/20 她再FB告知 她有匯款1000元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當時扣掉點數卡金額 還有剩100多台幣 他說要遊戲物品
於是我登入遊戲和她交易 我當時問她ID 她故意只用遊戲回答
因我對這人有防備 於是要求 她在FB提供ID 所以她在FB有留下ID紀錄)
2/21 她再FB告知 她匯款3500元 名字XXX (非他本人)
我當時問她 怎麼不是妳本人? 她說她不能出門 是她哥哥匯的
並且圖檔給我收據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她點數卡了
以上3筆交易有部分是點數卡 部分是遊戲物品 交易的遊戲ID都是同一人
在2/21(星期五)下午4點多 有其他客人告知我郵局帳戶出現異常
我當下以為系統故障 (類似情形之前發生過)
所以不以為意 想說周一在去郵局問問看
但是晚上越想越可疑 我密那個未成年的fb :你哥哥呢
她回我 :我沒有哥哥阿 我帳號前天賣了!
聽到這回答我心都涼了 我馬上打165反詐騙電話
去查詢我郵局帳號是否有人報案 結果是真的被人提告詐欺了
事情過程大概這樣 標準的 第3方詐騙
A=匯款人
B=騙子
B叫A 匯錢給我
然後B給我後5碼 跟我拿點數
現在 B落跑了 A對我帳號提出告訴
我跟A都是受害人 ..
當晚我去警局說明這情形 它們說確實是有人提告
但因為個資法 無法告知我詳情
目前我是被告 只能被動式等待傳喚
我照之前和解書上電話 打給她爸爸 說明這過程
第一天 她父親在電話道歉 並允諾會賠償損失
我問他 為何如此疏於管教 他爸說 因為是獨生女
目前這名未成年也沒有住在家中 因為管不動他
只好在淡水租房子讓她自行生活
但我們要求他爸 必須盡速找到這名未成年 看要怎麼處理
過了三天 她爸打電話來 說有帶女兒去自首了
她父母為基督教徒 爸爸在從事代書工作
電話中他們是很誠懇 說會盡力配合
希望讓我所有被凍結的銀行帳戶恢復正常使用
目前已知有2人報案 (因我有在FB貼文協尋 這3筆匯款人)
找到3500和4000這2筆的受害人 它們都已報案
所以我也沒法馬上退還他們的款項 只能等開庭時退還
這工作大約經營4年多 本人沒有前科或案底
對外收款帳戶 郵局存摺都有留存 剛去翻了一下 102年就刷了 16本
平均每個月收款25萬~45萬 現階段 給客人備用帳號(家人的)
但有幾個買家常交易 所以都直接匯款
提及去郵局匯款時 有警員到場跟她說這是凍結帳號
大部分客人在聽我說明時 都還蠻相信我的
但是 這件事 讓我很困擾 必須一一去解釋 目前連被通知去做筆錄都還沒
但有查詢過 需等待我被告的部分 獲判不起訴才能告這未成年
1.我能告對方什麼罪狀?
2.合理的求償範圍大概多少?
3.已知該名未成年 有多次被提告的不良紀錄 能使其所受最重的刑責為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和解金額,您仍可以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可能有涉嫌觸犯刑法詐欺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我是一家賣貼紙的廠商,我也有在奇摩網拍刊登產品。
有客戶於2/14來電詢問貼紙和碳帶,我有跟她說2/17我們會傳正式的報價單給她。
現在貼紙也沒有現貨,都要再請工廠作。
她也於2/17回簽報價單,確認訂單後我當天就跟紙廠叫紙,
也於3天後2/20完工寄到她們公司,但因為之前有跟她說明要確認款項後才會將全部商品寄出,所以我的碳帶並還沒寄出給她。
在確認訂單隔兩天2/19有撥電話詢問什麼時候才會匯款?因為她說她們老闆出國2/21才回台灣需要等2/22才會幫我匯款。
2/24撥電話給她詢問款項,她卻說因為內部系統更動,所以不需要貼紙了,會把貼紙退還給我們。
但是因為她已經將報價單確認簽名回傳給我了,
現在她說:她們老闆後來覺得內部系統要再改,所以不用條碼貼紙了,貼紙的部分要先退回來。
而且我們應該等他匯款後才將貼紙寄出,而不是先寄去給他們,像拍賣都是確認匯款才會將貨寄出。
而且當初有先問有沒有現貨,我跟她說沒有現貨要請工廠作,他們是要現貨,不是要工廠直接作。
有跟她說報價單他們已經回簽就算是成立,那我們就會請工廠作貼紙,不是說先匯款才作。
那現在如果對方堅持要退貨不匯款,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您好,以下是我最近網拍遇到的糾紛,因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所以勞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了。(我是買方)
<1/23>
我在賣方的拍賣場上提問,想要訂做一雙鞋子,他的賣場上寫著+200元可排急單,於是我問他2/9之前能否收到商品,他回答我"應該能吧,如需要的話幫您另開賣場哦"。
<1/25>
保險起見,我"再次"跟他確認,確定2/9以前可以收到商品的話我才願意+200元做急單,若是我在2/9之後才收到商品,就要將加做急單所支付的200元退還給我,賣方也答應了。
<1/28>
因為他原本使用的帳號被停權了(詳細狀況不清楚),所以他使用另外一個新的帳號開新的賣場讓我下標。
在這期間我們仍有使用網拍上的訊息聯絡,並且我也再次重申,如果2/9之前沒有收到商品,能夠退還我200元,他也允諾了。
於是我放心的完成了匯款的動作。
<1/30>
對方說收到款項,且幫我預訂。
<2/10>
因超過約定的期限我仍未收到商品,於是我發了訊息給賣家,
詢問商品在哪裡,另外因為已經超過約定時間,應將200元退還給我。
賣方回覆,因為送貨員的疏失,所以商品無法準時送達,但仍可將200元退費給我。
<2/11>
賣方說約2/17,2/18可收到商品,並詢問我的退款帳戶。
<2/12>
我將帳戶資料給賣方。
<2/18>
我收到了商品,發了訊息給賣方,希望他將之前約定好的200元退還,好讓我能給他評價,完成此筆交易。
賣方回覆:明天(2/19)錢會入帳。
<2/20>
到2/20我查帳卻仍未收到款項,覺得對方是不是不想退款?
發了訊息給賣家,告訴他若是我在(2/21)還是沒有收到款項的話,
就不再等待,並只能給他普通評價。
<2/21>
他隨即回覆我,會親自跑一趟銀行,確定星期五會入帳。
當晚(11點接近12點),我使用網路查帳,卻仍未收到款項。
我詢問他戶名和帳號,但他遲遲未回覆。
(以上和賣方所有的訊息,都有截圖留底存證)
-------------------------------------------------------------
因為拍賣網站只是提供一個平台供我們買賣,
我想他們並不會處理買賣之間的糾紛,因此讓我很困擾。
想詢問各位律師,若他遲遲未退款給我,我該如何處理?
雖然200元是小金額,但是覺得很不甘心
不僅沒有在時間內收到商品,還多花了錢...
請問這樣算是詐騙嗎? 我能報案或是提告嗎? 或是該向什麼單位處理?
最後,感謝您看完問題。








您好:
幾年前因為友人欠我錢無法償還,
所以將他經營的網拍轉讓給我經營,
本人於上月收到法院要求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
說我朋友欠他錢要我從他薪資扣款,
但轉讓給我後朋友就不知所蹤了,
只是因為他經營了很久,
所以為了確保留住老客戶,
當初跟他說明網路上一切不變,
只是在國稅局有變更負責人名字,
我上月回覆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告知此人已經離職,
但最近收到簡易庭的開庭通知,我變成被告了,
上面說我申報不實,
因為原告有打電話到我網拍的電話找我朋友,
接電話的是我男朋友,他跟對方說我朋友不在,
所以原告認定我朋友還在這裡上班,
但事實上該網拍每個月的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
我也只是以兼職方式經營,哪有錢可以請員工?
因為怕打電話來詢問的買家是我朋友的老客戶,
所以我們才會說他不在,沒在電話裡強調沒這個人,
想請問:
1.開庭當天我要上班無法前往,可以委託他人前往嗎?
2.我提供國稅局的報稅證明,證明該網拍每月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來證明這樣的收入物無法請員工,這樣可以嗎?
(因為原告一直以為欠他錢的人是我請的員工)
還是律師有建議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的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被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的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被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的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被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起訴之後都沒事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約一年前我在桃園刊登網拍販售一個lv包包18000元當時有一名基隆買家得標另一個包包他沒標到 卻說他想買 我就賣他另一個lv包包他得標的包包就沒完成交易收到後買家說是仿冒品要我退款後就還我包包我說你確定你沒買真退假? 他說他有綠影存證當我退款後 他卻說已經送去報案 無法和解 包包以被法院扣押證據
問題一 他報案提供的網拍照片 不是我賣他的同一個包包 檯面上我們並沒有完成交易 只是私下協議的交易 這樣就非公開成列販售 能構成商標法嗎?問題二 筆錄我有承認跟他完成包包交易 也說是lv正品才賣他 但是他要如何證明他送去鑑定的假包就是我當時寄出的?請他提出他當時說的錄影他無法提供 但是起訴書上面對方有一證人證明說就是我寄的光有證人 就能定罪? 難道不會做偽證? 難道不會買真退假?我能確定這包包在當時寄出的時候 上面沒有我的指紋 我能申請鑑定嗎? 此為有利證據嗎? 如果沒指紋 是不是就不能證明是我給他的 我就能無罪 如果有指紋 我還有別的方法辯論嗎問題三 當時我就有先退款了 就代表非施以詐術取財 還能用普通詐欺起訴我嗎?問題四 起訴書中完全沒提到 已退款的相關敘述 我該如何申訴權益
這案件我有罪跟無罪的比率各是多少?
日前剛收到普通詐欺罪起訴書 商標法因為較輕刑責所以合併無起訴 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進行相關行續 謝謝


1.如果對方可以提出雙方交易過程相關紀錄 以及扣案的包包 實務上確實就可以認定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 2.至於你的疑問 可能比較屬於你要提出的證明 除非真的證明當時要購買的確實屬於真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打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與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當然我尊重法律,愛護理性客戶。也用同理心販賣自己能接受的物品,網路拍賣就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虛擬平台,希望對19條有鑽研的律師跟願意發正義之聲的朋友,給在下一臂之力。感恩~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打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與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您好 請問一下
由於小弟我很常用網拍 但這一次是第一次 要自己到外縣市面交.....
(我為甲 對方為乙)
因為要跟乙方 以車換車 約定好 由甲方搭火車上去 然後甲方自費運車上去
擔心被乙方放鴿子 甲方又要自費所有東西 (把車運回來等等...) 乙方大不了收到負面評價 不太有嚇阻作用....
雙方已有下標 賣場描述也說明哪個縣市交易~
小弟想請問一下 如果甲乙雙方約好面交後
甲方如期赴約 到達雙方約定場所交易 可是乙方卻未到場 (乙方刻意不接電話也不做任何回覆) 這時該怎麼辦呢?
請問 LINE 通訊軟體 裡面的聊天內容 算不算是證據呢?
是否可求償 車資 油資 等等的呢?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自保呢?
事後發現對方資料 為謊報.假資料 那也有途徑可以尋求嗎?
感謝唷!!



我在雅虎奇摩拍賣上購買鞋子..賣家確實有標示出清商品無法退換貨.不過我本人沒注意到.收到後尺寸真的不合.我馬上跟賣家連絡請問可換取其他商品
想請教現在網拍有標示無法退換貨是合法的嗎??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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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做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各位律師您好~
小妹我在16號跟網拍賣家購物~使用7-11貨到付款方式
17號凌晨在賣家寄出確認信件前.在評價以聲明的方式告知他們因故不買!請他們幫我取消!
賣家回覆我說在下標後他們就馬上寄出了~所以來不及取消了!
我告知賣家"如果已寄出的話我願意負擔運費的60元..並請他們給我查貨號碼"
賣家回覆我說~不取貨被退回的話運費不是60元那麼簡單~要付200元!不付指定金額的話會寄存證信函給我.
在幾次催促之下賣家終於在21號給我查貨號碼
我打電話向7-11查證~他說賣家20號才將物品送至他們那邊~21號才會寄出給我!
請問律師~
我17號已在公共版面上聲明我要取消交易~但是賣家撒謊並硬是把物品寄出強迫消費~並欲索取超額款項..這樣子到底該怎麼辦?
謝謝解惑~








去年七八月因朋友到日本購買藥妝給我,
剛生完孩子又用不到,所以我就把它拿上網拍賣
於是在10月接到衛生局公文指稱我違反藥事法後到案說明(販售新表飛鳴)
在前天也接到衛生局公文需罰緩30000元,
但又在前天我也接到調查局消息,指稱我販售痘痘軟膏要請我到案說明,
我的問題在
1.我並未接到調查局公文.後來是因專員打電話給我才知道,而他們也說不出為何我沒接到公文信,那如果醬子以後若是法院公文也沒收到,而錯過時間,那我能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2.專員在電話中提到,通知個人違反藥事法,也大多處以罰款,兩樣東西是在同時間上架的,是否有可一罪一罰呢??這點我該如何去該調查局專員說明呢??因她說若是同商品被罰款則通知只會罰一次,那我問他若是同時間的兩個商品的情況是怎麼樣,他也說不清楚
3.另外他也說,無意外大多被處以罰金,不起訴or緩起訴,若被處以緩起訴,是否就不被處以罰金?
4.移交地檢署檢察官訊問時,需要請律師陪同嗎??律師的收費大約多少啊?
5.專員說請我到案說明後,案子會移交回地檢署,那所需流程時間大約多久,我工作不久,已因上一次衛生局約談請假到工作快不保,這次又降,實在是很怕連工作都沒了,該如何拿錢繳罰款.況且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102年10月因前公司沒給5.6.7月的薪水
讓我很煩惱生活的問題
於是我做起網拍生意
想說賺賺便當錢就好
一開始我沒進什麼現貨
只有進一些我有做特價的商品
其他的就如果有人跟我訂~我再跟廠商訂
而網拍的照片都是廠商提供的
我有問過對方我可以用嗎?!~
對方有的回說只要跟他們進貨就可以
有的回說照片是他們的~可以用
所以我也就用了…
但就在上禮拜接到保智警員的電話…
說有人提告我說我侵用他們的照片
!!!!!!!!!!!!!!!!!!!!!!!!!!!!!!!!!!!!!!!!!!!!!!!!!!!!!!!!!!!!!!!!
要我去作筆錄說明
我非常緊張,非常擔心,更怕家人知道會擔心
我當晚也馬上下架我賣場的所有商品
被提告的五款商品被至今也才賣出1件
近日我也準備一些我詢問廠商的那些資料
只是資料不知有沒有用,會不會被採信
我上禮拜也從台南到台北一趟去作筆錄
警員也跟我分析了一些狀況
說如果價錢合理,能和解是最好的
但如果覺得不合理,就讓法官去判
法官會依實際狀況及經濟狀況去衡量
只是會留下前科而已
也說很多人因為不想留前科
所以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還是會給
但我並沒那個能力可以負擔
因為我每個月薪也才2萬
要給家用要繳學貸、保險、吃飯………
可以說剛剛好
而被欠薪的那些錢也都還沒拿到
我侵權照片共17張
想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1.如果對方主動跟我聯絡說要給錢就和解,那大約多少錢才合理??!!
2.如果和解不成,後果呢?!
3.有沒有律師處理過相關案件可以分享的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有詢問廠商了還是出問題
想道歉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怎麼聯絡
也都還沒主動跟我聯絡
讓我每天只能提心吊膽+煩惱的等待提告公文下來
麻煩了,人生的第一次侵權問題>”<什麼都不懂,
各位律師們有什麼建議?!~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手機殼LifeProof 品牌 33個 當天鄰近派出所做完筆錄
也不懂手機殼也有品牌
香x兒香水瓶 與 CD香水瓶 第一次搜查8月沒被扣走 第二次派不同搜查隊又來搜查 本所有物品都於大陸掏寶網購入 幾十塊台幣
102年12月中已偵訊室開庭 只有手機殼案件 開庭以緩起訴1年 樂捐公益3萬
至1月初今已收到偵查終結書一份給我
但103年1月初 地方法院書記官又通知 你的香水瓶兩間是否意願對方和解
也回應願意和解 給我了廠商電話資料 廠商也都願意和解完成 但和解金高
但目前最怕刑法 會再罰更嚴重?
真的很懊惱 到目前網拍連一件也都不敢販賣 本喜歡在掏寶網買一些東西 娃娃 公仔 手機配件 香水 等等 上百樣物品 就被查扣了3樣商標
到現在也不敢再販售 全數物品能捐的捐出做公益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商標法與平行輸入依商標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附有商標之商品由商標專用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市場上交易流通者,商標專用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專用權。但為防止商品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此係商標耗盡理論之明文化,因此,對於平行輸入國外著名商品在國內市場銷售之行為,原則上應認為合法,在裁判實務上,亦多引用最高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44號判決,認為真正商品之平行輸入,其品質與我國商標使用權人行銷之同一商品相若,且無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欺矇之虞者,並可防止我國商標使用權人獨占國內市場,攏斷商品價格牟取暴利,因而促進價格之競爭,使消費者購買同一產品有選擇之餘地,享有自由競爭之利益,於商標法之目的並不違背,在此範圍內應認為不構成侵害商標使用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想自己設計一些簡單的拼接色塊跟圖畫~
然後印製在手機殼在網拍販售~
因為想設計一些跟別人不一樣的圖案~感覺比較有獨創性
但是想請問我所設計的圖案要如何避免侵權問題呢?
當然我所畫的圖案不會故意與一些已有註冊商標的一樣~
我設計的只是一些簡單的色塊拼接加上幾何圖形~還有一些簡單的英文字體
比方說HAPPY DAY..等等這種簡單的字體~
但是如果真的不小心有天有人說我所設計的圖與他相似,
請問這又該怎麼處理呢?
亦或者我是否可以在我的拍賣網上註明這圖片是我自己設計的,
如有不小心侵權請告知將下架此商品這類的說明嗎?
因為這世界上的圖案實在太多太多~
我也知道說可能某天我所畫的圖案或許也可能會有跟他人雷同,
但絕對不是故意抄襲別人的~
還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我真的很想創出自己設計的圖案的手機殼~
謝謝了~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在12月30日時,因為某人對小弟我在網拍上進行公然污辱一事已經報案,我是到派出所去報案,警方也已受理。
以下是小弟想到的幾個問題
一.請問在這段時間裡,我只要靜靜的等待開庭就好了嗎?還是要寫一些例如刑事訴訟狀或民事訴訟狀之類的呈交給法院?
二.小弟我第一次告人,沒理解錯誤的話,一審是不是由檢察官開庭,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則進入二審由法官開庭?
有看到2種格式的訴狀,一種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另一種是民事訴訟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狀
請問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嗎?請問我應該寫哪一種呢?
四.爬文的時候我還看到了這項---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八條(提起之期間)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有人說到「要於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審理時提出,如果你是在檢察官起訴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之申請,那就會恐因不合法令規定而無效。如是這樣,你可以在二審高等法院法官審理時,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