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因2年前被抓起訴重利妨礙自由現在還在審理中,因為被抓人數10個人,可是我只認識跟我一起被抓的一個人然後他說我們10個人是集團。被抓後有6個人指認我重利我都認了因為真的有,但第7個被害人指認我重利跟防礙自由(總共7個)可是他我跟本不認識所以要求對質,但法管傳他兩次他都沒來後來法官說有必要時要拘提他,在後面開庭很多證人也沒來,公術檢察官賭爛把,現在又要把我們10個用共同犯意聯絡來辦,但我跟他們沒聯絡這樣會成立嗎?
後來我被抓後一年多內湖分局傳我在去做筆錄,說又有被害人來指認,我也去做筆錄了也承認確實有放款給他,過一陣子台北地檢署又寄傳票來要我開偵查庭,但他是(水股)因為我原本開庭都是(光股)這樣是同一案件嗎?還是別案?(傳票一樣是重利案件)如是同一案件他會分開來審嗎?如分開來我算累犯嗎?還是偵查完送我原本的法院一起審?
我的前科有 毒品5 6年前勒戒小過了 賭博緩起訴2年已超過5年了。 沒重利前科 , 這樣我會被關嗎? 假如亦可罰金會罰多少(大蓋)? 我現在還需要請律師嗎? (已在審理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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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您應先確認您所卻主張答辯之方向,方向確認後,辯護人才能朝您有利的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在前公司是負責某個網路平台的上架事宜。
由於前公司不時會平行輸入商品,並提供上架資料要員工進行上架,而商品圖要員工自己想辦法,當時公司未提供任何相關攝影器材,且不時會詢問上架進度,甚至要求商品圖要好看,我為了因應進度的詢問及本身對工作效率的要求,就上網找國外的網站商品圖進行上架。
結果大約在今年2月公司收到律師函指出,我負責的平台有一張圖(將A商品圖與B商品圖合成小修成一張圖)侵犯到對方的權利,當時公司要我進行撤換,我當時就下架並將原始圖做了修改,然後我今年4月底就離職了。
前公司在最近打電話來說對方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要我提出當時引用的原始圖來證明沒有侵犯,但是在撤換過程中我已將舊圖刪除,並且在網站上也找不到我當時使用的圖,而現在那個網路平台也沒有在經營了,我無法做任何證明,但前公司說對方有截圖當初網路平台的負責人寫我,所以將我的個資提供給檢察官,到時收到傳票要我出庭。
現在這樣子?完全我的問題嗎?
當時我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才做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因應?
對方若是求償,我也無力因應,應該要怎麼辦?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竊佔主觀上需要有據為己有之意思
而只是堆放土
這個很難構成據為己有之意思
說明清楚應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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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我上星期四於拍賣購物當天線上匯款.賣家也承諾於星期六下午送達.
但過沒多久他的帳號就被檢舉停權了.
我於星期五一整天都有跟賣家詢問是否寄出以及要求查貨編號.但都未獲賣家回復.一直等到星期日都過了約定的收件日都沒收到商品...(星期六當天也是一直詢問賣家.也都未讀未回....
目前已到警局報案 經警方調閱電腦資料發現的金融帳號曾被警示凍結過....
也以詐欺備案了 .
想請問:
1.如果日後需要開庭無法出庭要如何處理?
2.因為金額不大.原本想在警局就取消報案.但是警察說做筆錄不能撤銷了..
我 可以於收到傳票後跟檢察官進行什麼動作.可以不用跑法院....?
3.因為預計7月會搬離目前住處 ..那那些傳票等信件可以做更改地址的動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日後地址有變更,應向法院陳報新的地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將對方之犯罪行為及證據加以詳述,以利檢察官偵查追訴對方之犯罪行為,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犯罪行為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所謂精神慰撫金之非財產上損害,因難以證明所受損害之額度,故賠償金額亦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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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公的朋友(主嫌)因違反森林法第52條 被抓
之間電話有被監聽 有錄到他給主嫌怪手司機的電話 但 沒參與,而一些相關的人也在事發後一兩個月都被拘提收押禁見 (都關出來也都被起訴),可是我們從沒收過法院寄的傳票 警察也沒來拘提過 但最近我們收到我老公被通緝的消息 然後自己去自首 可是筆錄卻是寫臨檢抓到然後我們不知被通緝(警察說這樣寫對我們沒影響 可是他們有績效)之後移送地檢署 好像有被別的分局借提出去 ,晚上卻收到他被收押禁見的通知 我想請問1、警察的筆錄是否影響到他被裁定收押禁見?2、他被收押這個不符合“拘提的前置原則”吧 (我們從沒收到通知沒傳票 也沒拘提) 3、提收押抗告的五日內 有包括六日嗎?他星期四被收押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中收押之期限為二個月,可延押一次,偵查中最長為四個月,可嘗試聲請具保停押,但機會不高,目前應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您先生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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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但是至於有無被通緝及原因
恐怕要閱卷才能確認
因為或許是你們沒收到
但他們有回執
至於抗告時間除非最後一日為假日
否則均照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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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具狀向檢察官請假,而本件若您不知情也未配合,則可以朝無罪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向致電向地檢署請假,再撰寫請假狀,開庭時,在說明您不知道家人為您遷戶籍之情況,您也未參與投票,主張無犯罪故意亦無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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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對方之年紀,再探討有無違反意願之問題,若對方未滿十六歲,即使無違反意願,均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故亦應蒐集您認知對方年紀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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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警察來我家 給我一份毒品防制條例--證人的通知書 接下來並把我帶回警察局 途中警察告訴我 現在去警察局指認那些人以及驗尿做筆錄(我心裡想說拿K他命而已,了不起就吸食)
到警局後我先被驗尿.驗尿結果為陰性,接著叫我我看照片中的人認不認識,照片是拿毒品的過程(上車跟下車而已)問我上車的那個人我認不認識,我就說我認識,叫XXX
接著開始做筆錄
筆錄內容大概就是問我甚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多久使用一次毒品,怎麼連繫藥頭以及電話內都怎麼說,之後問我當天是我撥打電話叫毒品嗎?(警察有我通聯紀錄確實是我的09XX號碼撥出),我都回時間太久我真的忘記了..之後一直反覆問我到底是誰打電話叫我不要裝死
筆錄做完後警察說 電話不是你打的就是妳朋友打的,你現在不說我還不是叫你朋友來問,推來推去有意義嗎? 還說檢察官到時候應該會給我傳票,叫我開庭的時候不要亂講話
接著載我回家並載我朋友去警局..
我不知道警察有沒有監聽譯文,也不知道那個販毒集團到底有沒有被抓..
我擔心的是電話是我打的,但是去拿的不是我,這樣我會有甚麼刑責嗎?或是有機會被起訴甚麼罪名嗎? 真的很怕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為證人,需具詰證述,若您沒有把握,不要說太多,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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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是否已開完偵查庭,本件仍應朝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去抗辯,且要看您實際之事實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以下稱對方為B)
B說要以轉帳的方式交易並不想使用8591(原因為之前被騙過)
在以電話聯絡之後B方寄給我 轉帳證明
之後不停催促要我把遊戲帳密給B
我在知曉對方電話的情況下不疑有他將帳密交出去(我沒有任何轉帳存款經驗,所以傻傻的...)等我發現不對勁時已經來不及 趕緊跑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要有遊戲歷程和電磁紀錄才有辦法受理申請完也報案完之後
過了幾個月 收到對方的不起訴處分書
原因大致上是
1.調查之後檢方認為B使用具有跳板之IP 無法確定該手機使用者就是嫌犯。2.被告與詐騙使用電腦的IP無地緣關係。
3.如被告要詐騙,怎會傻傻地使用自己的手機來行騙。令我訝異的是文章內有另外
4個告訴人(都是遊戲中熟悉的ID,他們也被同樣的手法詐騙...)
我對此結果非常不服,感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是我擬了一份再議書主要有幾點不服的原因:
1.被告聲稱手機是向楊某借的,而楊某尚未出面說明就要草草結案,未免太誇張了。
2.調查之後得知當時使用IP位址為東海某網咖,距離被告住處(大雅)不過20、30分鐘車程,怎麼會無地緣關係?
3.B當時和我使用RC通過話,而RC暱稱為小A,而被告姓氏恰好為Axx,巧合?
4.不起訴處分書上被告正處於另案在押的狀態,代表他這個人的為人似乎好不到哪裡去,那麼成為嫌犯的機率是否比其他人來的高?
將這份再議書呈上之後又過過了幾個月,收到批准再議的通知。
而今天終於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後天開庭。
我雖然對於這件案子有所進展而感到高興,但我是第一次上法院,年紀輕輕還很菜!真的不知道後天檢察官會對我提出什麼問題,我想知道任何對我有幫助的資訊,例如:要準備回答什麼樣的問題,或是我贏面大不大之類的...或是在法院中我該注意回答什麼...
當初向員警報案時都是她用的 三聯單印出來就是妨害電腦使用罪了
這部分會有爭議嗎?

我想詢問律師們,今年初我接到高雄地檢署 他字案的詐欺案傳票,請我到庭說明,事件是三年前,一名網友來找我帶他到國外整形,總共去了兩趟,而在那期間,這網友說想要捐錢給當地慈善機構,所以我協助他捐錢。當時也確實協助他完成手術與捐錢,事隔三年之後,對方竟向他所在地的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他在提告內容裡,隱瞞到國外整形一事,直指當年我前往高雄招攬遊說他到國外捐錢是詐騙他。
但事實是:我帶他去國外整形,當他說想捐錢幫助當地慈善機構時,我幫他找了當地慈善機構捐款,而當時也是透過網路在對談,我在當時那段期間並沒有去過高雄。
經過今年初的他字案庭訊後,我寄了一封陳述書(裡面有對方主動找我們帶他去國外整形的對話與我自己的說明)(當時我們都在國外,對方以轉帳到我台灣帳戶的方式支付手術費用與捐錢的費用,而我和他人則在國外是使用國外錢幣的現金支付手術費用與捐錢)等等說明當時的情形,以及當年那時期我並未去過高雄,請求能轉至被告所在地的地檢署,但這幾天又收到了新的傳票,是由他字案轉偵字案,然後要求我再遠赴高雄一趟。
現在還在偵辦過程,而由他字案轉偵字案,因為有許多訴訟的相關注意事項不懂,會擔心本來是沒事的,卻因為講得不詳細或說錯話而反而變成有事,所以想問,我是否應該在這個階段請律師協助,還是要再等待看檢察官起訴與否再決定是否請律師協助。





以下案件今年二月我帶父親去地方法院申告,父親明確表示要追討其動產下案件成立開始偵查,我成為告訴代理人。
昨天剛收到地檢署刑事傳票下星期五要去法院偵查庭/詢問室報到。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 被告昨天還寫EMAIL叫囂說她照顧爸爸被關去死也不會交出一毛錢,這也可當證據? 未來若起訴出庭可由我代理出庭就好嗎? 怕我爸語言能力問題及場面過於刺激。先謝謝您。
=========================================
本人父親95年腦傷後逐漸失智,母親隔年胰臟癌往生,所有動產約1300萬與住屋皆放在父親名下,包含兩張每五年可領回20%生存保險金的壽險保單(一張以母親為受益人一張以兒子我的名義為受益人,母親往生後父親要保險公司皆改成我的名為受益人,生存保險金受益人仍為父親),我二姊同住父親台中住所為主要照顧者,一切生活開支由父親帳戶支應,所以所有存簿與印章皆由女兒保管(之前有討論是否住外面的小孩補貼照顧著,皆被拒絕,也曾兩度申請看護一位以不適任另一位不願去選工而中止)。
103年八月底我結束台北工作搬到南部後接父親來同住,而手上只有父親身分證與健保卡方便看診,九月十日女兒以探視父親為由偷偷將父親再帶回台中,十月底我再把父親接來南部,十一月初在與壽險公司查詢通訊地址更改發現兩張保單共80萬已於98年底遭解約開出畫線支票被兌領,遂同父親逐個銀行查詢,發現身分證被辦遺失重新申請,102年到十月初共被提領現金444萬,其中367萬集中在103年九月。



各位律師好
小弟今年24 退伍一陣子還在找工作
可以加它LINE與他們連絡
我與該公司的人連繫上之後 對方提供的工作資訊是
他說他們是博彩公司需要帳戶做資金周轉 需要借帳戶
一本是一萬二而我剛好有兩本我就借他了
要求提供提款卡存摺跟密碼 已全家店到店的方式寄給她
我寄出之後隔天就收到我那家銀行的專員打電話來告知我的帳戶出了問題 已經被列入警示帳戶 叫我趕快去報警
我則是馬上聯絡該名公司專員 卻一直聯絡不上 於是心理有了底 就趕快做出反應
去了警察局告知我有人報警說他遭到詐騙 而匯款帳戶是我的帳戶
我當下立即趕至我家附近的警察分局請求協助
員警當下協助我作筆錄 也證實在5/28晚間收到新竹間派出所的報案
現在我名下所有的帳戶都已遭到凍結 求職路已經遭砍一半了 ...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只有等..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提出證明我也算是被害者 ...
我手邊有的證據只有
1. 與該名職員的LINE對話紀錄
請求各位律師協助 我還應該準備甚麼去面對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
家裡的長輩已經知道 他們操心 因為都是小弟自己無知造成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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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中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可以先找律師討論討論 有需要的話也可請律師幫你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依法當然是要去
但實際上不去根本也不會怎樣
所以建議你可以等法院開庭時再去提出自己的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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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
昨天偵查佐來我家搜查了一批(365張)指甲貼,告訴我違反的商標法,
Kitty銼刀53件
Chanel 指甲貼 7件
瑪莉貓 指甲貼 18件
美樂地指甲貼5件
Kitty 指甲貼282件
我知道很多kitty的商品是假貨,
所以我和廠商確認,上游廠商跟我說這是授權商品,我才敢進貨
淘寶的賣家寫明是正品,請認明他們家出貨的正品,
阿里巴巴也說是正品只有他們這間有賣,所以我不疑有他就進了一批貨,
沒想到才剛進貨就被告知是假貨~
但我拿不出廠商說是正貨的證據,因為紀錄超過三個月會自己消掉
還有Chanel 七張,其中有兩款各一張我是自用的,
另一款5張是流淚小香款,我看新聞說流淚香奈兒勝訴可以賣,所我才進貨的,
今天警察跟我說,一種商品規一種商品,不是所以流淚香奈爾都可以賣,
真的是欲哭無淚~~
昨天已經作了筆錄,我實在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才能將傷害減低!!
警察叫我等法院的傳票,在這之前應該怎麼做呢??
我很憨直的作筆錄,也就是說實話,也超害怕自己講太多
雖然警察一直說初犯,而且是沒有很爆利
不會罰太重,但我還是很不放心,真的能相信警察嗎??
我是無心之過,要認罪嗎??大家的說法都不一樣,讓我很煩惱
之後的民事費用我擔心到寢食難安,需要請律師嗎?
我已經三十幾歲了,
但是還和姐弟四個人合租一萬塊十坪左右的頂樓加蓋,
真的付不了律師費用,拜託大家幫個忙!!
祝 安康

1.已被扣走的是仿冒品是事實,無法改變,該認罪就是要認,硬去凹只會讓法官討厭,對自已不利。以往很多人自作聰明,硬凹自已沒有賣(沒有賣就是無罪)但那些都沒用,法官不是笨蛋,沒有悔意會判更重
2.著作權法商標法跟別的刑事案子不一樣,被扣走的就是證據,翻案成無罪的機率等於零。現在可以做的只有等地檢屬的檢察官寄傳票過來過去開庭。剩下的不用管了,趕快回復自已正常生活,好好工作賺錢
3.著作權法商標法案件單純,沒什麼好問的,幾乎開一次庭檢察官就會起訴送法院簡易庭做簡易判決。可以賠錢跟對方談和解就談,沒辦法就沒辦法,繼續好好過自已的生活,這種案件不是殺人放火,沒有前科,最後都是處罰你賠錢不用坐牢。法官會給你自新機會,所以我說趕快好好工作賺錢,之後要拿來繳罰金來換不坐牢
4.去開庭時態度好一點,提出自已生活困難的文件和證據,法官會盡量讓你少繳一點罰金,盡量讓你不去坐牢。法官和檢察官的立場就只是要犯案後態度和結案而已,罰你坐牢讓你痛苦一輩子,他們根本沒有好處(薪水也不會多領)。沒有和解對方廠商提出民事賠償,金額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法官會根據你的財產情況去判,對方要錢要得太過份可以不用理他們,最後頂多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也不是拿到現金
5.地方法院今年1月23日的判決 : 洪小姐被扣走了香奈兒美甲貼「5872」件和122件,KITTY扣走63件,美樂地16件,雙子星40件,法官判他拘役59天,罰5萬9就不用坐牢。洪小姐還有前科,民國100年曾被抓到一次賣仿冒品,那次罰了3萬不用坐牢。洪小姐有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家裡有中度肢障母親,7歲小孩,有提出戶籍謄本和殘障手冊給法官。你的情況跟他比起來,小巫見大巫,現在能做的只有 : 好好工作賺錢要拿來繳罰金

被害人稱本人詐欺他,事後報案。也開兩次庭,第一次我是以證人身分去。第二次也是以證人身分去,但在第二次開庭中事務官卻說要把我轉成被告。現在我收到第三次傳票,就變成被告身分了。
起因是被害人到門市,說他經朋友介紹到我這家店申辦門號,能將辦理好的專案手機轉賣給我。
但事後開庭上,我卻聽到被害人的證詞是說,他朋友跟他講名下不會有辦理門號的紀錄,也不需要繳任何月租費,但我不認識被害人的朋友也沒有這樣說過。
而我也只在與被害人到門市申辦門號時,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交談中,完全只有說明關於門號申辦的流程及手機折價的金額,也確實的告知被害人申辦門號都有合約也須按時繳納每月月租費,如無按時繳納每月月租費則會產生門號合約之違約金。
被害人在門市親口說他的證件、門號SIM卡、及申辦門號專案的手機折價現金,都會請朋友代領。
而被害人也在庭上承認請朋友代領證件一事。
且被害人在申辦門號後,從未向門市或與本人提出任何申辦門號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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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你的事實照時間順序先排成時序表,這個很重要,時序表排得越細越好。時序表的寫法是, 時間,事實,證據。
二、排時序表的好處是,時間一久你會忘了事情的細節,但檢察官和法官對同一個問題卻會重複問,然後看你會不會講錯,排個時序表可以避免你忘記。
三、排時序表的第二個好處是,你的時序表去對應其他人的時序表,加上證據所呈現的時序表疊在一起,有時候就知道誰說謊了。
四、排時序表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檢察官也會排,我曾與軍檢合作辦案,他們也會排時序表。
五、最後一個原因,你的律師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照著時序表去想像,就比較容易幫你找到有利於你的證據。
六、我本人也習慣幫當事人排時序表。
七、接下來就是想辦法證明你排的時序表的事實都是真的。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我和小女友吵架,她跑去亂告我,小女友未滿12歲,現已和好又不告了,可是案件送出了
我和她交往一年,最近她父親意外過世,她母親要我開始盯她功課
我就去盯了,誰知她一聽到補習,好像深仇大恨一樣,馬上分手,怪我管太多,我也和她冷戰.....
期間不知怎麼,有社工妖尼姑介入,開始洗腦她,之後不分青紅皂白跑來告我
一開始還瞎掰說我性侵他之類,還好審查之後有還我清白
我們未發生親密關係,更沒有性侵什麼的....可以放心
可是之後出了問題...瞎掰亂告一堆,其中還真的矇中,是關於A片部分
剛認識時,有次電腦被他看到A片,她好奇想看,我就放給她看,應該不到5分鐘,之後陸續又看了一兩次,是她要求的,之後好奇心過了就沒再放了,而且是她看她的,我忙我的....後來交往一年期間,也沒再播過,反正隔超久我印象都模糊了,直到這次吵架被亂告一堆,翻舊帳,外加被妖尼姑引導啥的,我才想起,還真有過這回事
可是法律只認證據,不講人情,當初也不知道嚴重,好在沒完全說死,本來遇到開明的檢查官應該講清楚就沒事
可惜遇到的檢察官直接把我當犯人一樣
只好趕快暫停,來找律師
我目前被告性騷擾,冤到快吐血.....我承認我並不是潔白無瑕,但絕對沒有這麼嚴重,我無任何前科,正當職業,小女友都是我在照顧的,照顧一年都沒事,比起正常男人算有自制力了.....
收到刑事傳票,廉股104年度偵字
我今天早上開庭喊暫停,剛才還和她還有她的家人一起吃飯,如果真是性騷擾,會這麼和諧?明明是最近補習的事吵架,結果來告我一年前的問題...
他家人和我都很熟,目前他家人也在想辦法幫我
我和小女友和好了,他不打算告了,可是都送出去了
當初吵架時候,她的說辭殺傷力太強,當時我也在和她冷戰,隨他告,不想管.....現在才知道嚴重性
有人願意幫我嗎?
我願意付出代價換取無罪....她和她媽媽也都願意幫我
這情況還有辦法嗎?
吵個架可以鬧到快被判刑,我死都不服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未滿14歲,若對您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不論性交或猥褻,均屬加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避免您做出對您不利之回答,影響日後之訴訟進行,造成不必要之麻煩與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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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在哪個地檢署開庭? 如果事實如你所說,確實是不會構成任何刑責,但這部分要看案件中的所有事證, ... (恕刪)
是在台灣士林地檢署,廉股104年度偵字第4901號
請問您的電話是?
1.事實確實如我所說,不知如何安排測謊....
2.明明只是簡單的吵架,從頭到尾都沒有人問過事情經過,就直接辦了,本來以為終於見到檢察官,可以好好解釋一下,結果氣氛好像我是犯人一樣,根本預設立場了,只好趕快暫停,這邊不知道怎麼辦?我可以帶我女友和她母親一起當面解釋,可是他們不是很想理,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受理?也算是證據吧
3.對我不利的證詞裡面,性侵什麼的還我清白了,但現在回想起來,裡面有很多淫穢不堪的指控,這部分我的小女友是不會知道的,我感覺很有問題,如果是吵架她自己掰的那就算了,如果是社工還是壞朋友洗腦的,跟未成年人講這些難道就不算性騷擾嗎?還瞎掰在我身上,感覺有SOP程序,差點被害死,我現在整天擔心,如果沒過還會有前科,那些人卻覺得很爽?操弄別人生死?想到就整個超級火大,這個有辦法拿他怎麼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