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於前陣子過世,留下名下一部老車、銀行存款少許,與一筆銀行信用貸款的債務,父親的銀行存款並不足夠清還貸款債務。
故目前家中想以限定繼承方式處理遺產與債務,想請問律師們以下細節:
1. 目前把握到的債務是,父親過世1年前有向一家銀行進行信用貸款(不確定有無其他債務)。若以限定繼承方式處理,應該要如何進行債務清還?可以私下與銀行進行結清嗎,還是應該透過法院進行處理?
2. 父親過世2年內中,有將他的退休金提領現金給母親,母親將部分存至她的帳戶定存,其餘拿來支付醫藥費。請問這部分的退休金是否屬於父親的遺產部分?又這部分是否需要拿出來清還銀行債務?
3. 而倘若改辦理拋棄繼承,上述那筆退休金又應如何處理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