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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彩 104-03-12 01:03

本人之前為職業軍人,曾因酒駕肇事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4之1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被以不適服現役退伍,緩刑兩年也已執行完畢,這兩年想報考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因於軍中任職時消防就是本業,但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報考,就算能報考,也不知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裡,是否有因前述事實而不能任用的相關細則,酒駕已是不對,只能怪自己,現在有心想報考相關專長的公職,但真的找不到相關的解釋或答案,希望有專業的律師能為我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目前僅查得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就您所欲報考的職務,而您的情形並無不得任用之規定。

2、建議可以購買報考簡章,報考簡章裡會有不得任用之相關規定,您亦可直接致電考選部。

104-03-10 00:54

想請問律師們,擄人勒贖,兩個共同正犯,一個未成年,兩人都是初犯,成年人因為有很多獎狀,品性經調查後真的也很好,而且已和被害家屬無條件合解,被害一方也到庭幫成年人說話,交保後判緩刑了,可是未成年還在少所裡,他有公設律師,但一直沒聯絡我們,感覺沒很積極,想請問未成年能因為共同正犯判緩刑而有機會交保或也判緩刑嗎?有需要在請律師幫我們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未成年涉犯擄人勒贖罪,依法必須由檢察官進行偵辦之後,由刑事庭審理,因此就您所述的情形,應該會與該成年人一起受審才對。倘若自始至終均分開審理,則可能案情不是您想像的那樣。

2、兩人一起涉案,但是處罰還是會依據個人案行及情結而有所不同,所以不一定因為同案被告緩刑了,我方也獲得緩刑

3、建議應該盡速與公設辯護人取得聯繫,探知案情,並且請求解除收容,或是直接委請選任辯護人,由選任辯護人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刑事案件,在緩刑的層次上只有努力爭取了。

二、雖然少年事件一般會比成年事件判得輕,但是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

三、寫封信給你的公設辯護人請他跟你談一下吧…他不主動,你可以主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觸犯刑法347、348條皆屬公訴重罪,建議閣下應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3-06 15:34

想請問律師們,如果被判5年緩刑還需要當兵嗎?

如果要可以用這5年內去嗎?

楊律師 104-03-06 15:51

您好

緩刑內還是要當兵喔

當然可以緩刑其內當兵

 

緩刑跟當兵沒有關係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6 22:20

緩刑的意思是暫緩執行,所以還是要當兵唷!

一、緩刑期間要注意的事:

(一)如果發生車禍的話宜留在現場處理,如果雙方同意離開現場至少寫一個簡單的書面帶走,不然有人會告肇事逃逸緩刑就會被撤銷

(二)緩刑期間不要喝酒開車,喝了酒之後二天內不要開車會比較安全。雖然有說代謝率大概是一天就會代謝完,但還是有人體質特異然後就被處罰了…

二、應該要當兵就要去當兵,當兵其實對人生是有幫助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佳怡 104-03-03 22:41

昨天因故被帶回警察局驗尿,我知道結果會是一級毒品陽性反應,我在97年有因施用二級毒品勒戒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前科,所以我想請問,到時候我可不可以跟檢察官請求緩刑在外戒癮治療呢?我聽說可以寫答辯狀,可是我不會寫,所以如果叫律師幫我寫的話效果是不是比較好呢?該如何進行呢?因為我有2個小孩要養,一個14歲,一個才8個多月,如果我進去勒戒的話孩子沒人幫我養,所以我真的不能進去,拜託各位律師能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

 

那請教各位律師,我該在什麼時間點開始寫訴狀呢?因為我是在3月2日被帶回警察局驗尿的,驗完尿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家了,只交待我之後要隨傳隨到,不然會被通緝,那我現在是不是該等驗尿報告出來,收到起訴書時再寫訴狀呢?不然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找那個檢察官……

一、建議你主動到醫院的成癮戒治科治療,並將該事情向檢察官陳報。

二、答辯狀最好找尋信任的律師撰擬,藉以擬訂答辯策略,對你會比較有幫助。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97年勒戒距離現在已超過5年,可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如經檢察官准許,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治,不須進入勒戒所,工作不會受影響,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來不及,本所幫當事人聲請戒癮治療成功率是高的,可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04 00: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確實如上面律師說的 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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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田 104-03-02 12:51

請問我是一個課級主管,因為公司目前要資遣我,但是上周因為下屬遲到的關係,??我幫他填了一張公司內部文件,我有幫他簽名,但是公司現在用這個當藉口,要資遣我然後不付我資遣費,不然要告我偽造文書.....我應該怎麼辦? 我在這家公司九年半了,  這樣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是否會緩刑?

 

急需知道....謝謝各位律師大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09: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的公司內部文件為何?為何您可以幫其填寫?請詳述,否則無法協助。

lawlaw 104-02-28 17:28

甲因被以恐嚇起訴, 而甲無任何前科, 法官已給予緩刑緩刑已過, 請問:

甲會收到何文件嗎? 甲需要進行何手續或程序嗎? 法院或檢察官會進行何手續或程序或文件嗎? 還是緩刑時間到即自動失效結案?

一、法條是規定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二、所以應該是不用做什麼事…

三、只是還是建議甲要乖乖的…

四、以下這則判決供你參考:

「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被告前因偽造文書案
    件,經本院以91年度訴字第23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
    刑3 年確定,因緩刑期滿而未經撤銷,該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其僅因一時失慮而罹刑章,惡性不深,且犯罪後能於本
    院審理中坦承犯行並交出竊得之贓物,尚有悔意,堪認被告
    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日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
    之虞,是本院於徵詢公訴檢察官之意見後,認對被告所宣告
    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啟自新。」。
也就是說,緩刑期滿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法官會當做他沒有犯罪過…所以這個案件
後來再偷東西法官還是給他緩刑…但是緩刑這種東西是法官給的,法官也可以不給
從這個判決看起來,雖然刑的宣告失其效力,但是法官還是查得到呀…如果他後來再
犯事的話,法官也可以找別的理由不給他緩刑的…
這就是為什麼律師建議這個甲還是要乖乖的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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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魚 104-02-28 09:11

xxx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並應至本判決確定之日一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一萬元整

請問這意思是是什麼 ?  可以白話一點嗎?

我是否會被關 ?  他有多給我兩個單子  一個是緩起訴注意事項 

另外一個是我本身權益 10天內可以上訴 

我是要等到結案才可以辦帳戶嗎?還是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1

xxx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並應至本判決確定之日一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一萬元整

請問這意思是是什麼 ?  可以白話一點嗎?意思就是暫緩執行,只要兩年內都不要犯錯,就不用被關也不用罰錢。

我是否會被關 ?如上。  他有多給我兩個單子  一個是緩起訴注意事項 

另外一個是我本身權益 10天內可以上訴 =>你看錯了,應該是緩刑注意事項。

我是要等到結案才可以辦帳戶嗎?還是 ?

       判決確定後去檢察署訴訟輔導科提出解除聲請就可以。

冠軍 104-02-26 13:16

104年2月因詐欺被判緩刑

103年6月我撿到手機未還,但我當天又把手機弄不見了

104年3月收到地檢署傳票侵占

假如我侵占被判第337條

那我詐欺緩刑會不會被撤銷?

謝謝律師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緩刑尚未期滿,又被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緩刑即有可能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O 104-02-26 00:22

您好:

於104/02/12聚餐有飲酒,警方因懷疑酒駕尾隨經路口都有打方向燈減慢速度尾隨到家門口我停好車熄火下車卻要求酒測。卻沒在路上攔檢...

在自家門口測酒測值達0.65 開了張公共危險罪移送,在警局待一晚隔天到地檢署。初犯,認罪。但是法官沒講罰多少金額 只說 緩刑 2~6個月 易科罰金。也沒提出緩起訴等等的字眼....

如果被起訴的話... 現在申訴緩起訴處分來得急嗎!?

酒駕問題,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輝 104-02-25 11:11

竊盜罪判刑期半年,緩刑兩年!

請問一下,緩刑期間算有前科嗎?如應徵工作要求無前科能應徵嗎?

緩刑期滿後要自己去申請撤銷還是會自動撤銷呢?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刑同時會宣告暫時不執行,只要您在緩刑的期間內,沒有因為再犯罪遭法院撤銷暫緩執行,那麼您因竊盜罪被法院刑之宣告就會失其效力,不再執行。

2.您所謂之前科紀錄,若是要找工作的話,根據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與第三項規定,您是不會再該證明被記載該犯罪紀錄的,因此依然可以申請良民證。但是相關有罪判決且受刑之宣告的紀錄有留在法院裡面,可能查詢判決還是找到該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輝 104-02-25 13:2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 ... (恕刪)

我重點在於緩刑期間是否有無前科?謝謝!

所以說緩刑期間是屬於無前科,警察那邊查不到屬於無前科,但查的到有判決書嗎?

緩刑期滿後,警察查無前科記錄,可申請良民證,但只查判決書是查的到,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仍會前科紀錄,但之後申請良民證並不會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鮪魚 104-02-13 09:22

主文

xxx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並應至本判決確定之日一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一萬元整

請問這意思是是什麼 ?  可以白話一點嗎?

我是否會被關 ?  他有多給我兩個單子  一個是緩起訴注意事項 

另外一個是我本身權益 10天內可以上訴 

我不想被關,但是我想分期繳納 , 要怎麼做 ?

沈恆 (沈律師) 104-02-13 09:35

您好!

暫時不用關,但應在一年內繳交一萬元,且二年不要再因犯罪被判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鮪魚 104-02-13 09:5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 ?

我要辦分期繳納 要上訴還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3 23:40

對判決不服才要上訴,一年內繳一萬,應該不用分期了吧...

張小姐 104-02-07 09:28

朋友因上網求職外務人員被詐騙集團利用當詐騙車手

先前他在奇集集那種小廣告網站求職外務人員

發了mail詢問是否還有職缺 對方回覆說可否留電話給他聯繫 (這段mail內容若是提供給法官是否有用呢?)

朋友不疑有他就直接回覆了自己的電話 後來對方打來是用了國際電話號碼並解釋自己在出差所以請朋友留line方便聯絡

後來朋友也留給了他 他就告知朋友工作內容是幫他們公司領錢匯款類似會計的工作只是說因公司人員目前不在台北所以找個暫時幫忙的人員

朋友也不疑有他的開始做了這份工作 日薪一天是1000塊 大概做了一個月左右 一個月這中間他也有過疑問但是因為詐騙人員實在太會解釋所以他才都選擇相信直到被警察找上他才知道自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後來他也陸續跑了三家警察局作了筆錄 偵察庭也開三次已經開完有收到起訴書了 目前等開法庭

因他也是被利用被騙的 在做此工作前跟現在他都是有正當工作的人 家裡也有妻小在 所以很無助想請求各位律師 目前他該如何做能讓自己減輕刑責或是可緩刑

這情況請律師對自己是絕對有幫助的嗎?還有開庭時寫悔過書有幫助嗎?若是有的話悔過書是怎麼寫呢?

他沒有前科看到起訴書上說自己是共同正犯很擔心 請各位律師解答幫忙 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07 09:45

你好。這樣的抗辯實務上要說服法官有相當的難度

可先賴詢問。司法官43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賴 id.

ncc101ds

張小姐 104-02-07 09:55

您好 謝謝紹律師的回覆 以有加line聯繫 謝謝您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法律問題:

一、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刑事責任,請閣下參照刑法第30條及刑法第339條規定:
1、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為保障您的權利,請閣下務必謹慎處理,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辦理此類刑事詐欺案件之實務經驗供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小陸 104-02-05 13:49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於前日2/3晚上喝了三瓶啤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查酒駕酒測值達0.27,警察有告知超過0.25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就被扣車以及帶回交通大隊的警局偵訊作筆錄
做完筆錄後半夜就被送到分局壓指紋以及照相,在分局待了一晚後,一早就被送到地檢署,做簡易的開庭。
簡易庭上,檢察官先詢問了一些基本資料以及犯罪事實後,便開了兩個處理方式給我,說酒測值達0.27觸犯公共危險罪現在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判緩起訴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完5萬元罰金;另一種就是交給法官判決,需要在法院開庭,讓法官裁定罰金的多少,以及我如果想要選擇勞動服務不想繳交罰金的話,也是要選擇第二種方式讓法官裁定。當下我問檢察官有沒有可能選第二種方式後,法官看了情形會判比較輕一點,檢察官則說:每個法官不一定,也有可能更重,看我要不要賭看看。

現在有幾個問題:
1. 在一開始被帶到交通大隊警局後,作筆錄前,他們有調資料查到我在101年1月有開車酒駕(當時是只有罰鍰扣車沒到觸法移送的標準),說我這算是五年內累犯,便開了一張35條第3項,說這張紅單是犯罪事實要我簽名,但又說這張紅單可以不用理他,因為"一罪不兩罰",以較重的公共危險罪罰則為主。這是真的嗎? 

2. 我去查了一下35條第3項,好像是針對累犯,罰的很重,除了罰九萬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不能再考,那如果真的不用理他,但紅單都已經開了,我之後是真的不用管他,還是要走什麼銷單的程序? 怎麼處理? 因為紅單上還有壓應到案日是3月5日,感覺是有時效性的,很急迫。

3. 在地檢署時我選擇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並叫我之後等通知會寄到家裡。想問的是我多久內會收到通知? 以及收到的通知內容會有哪些? (怕等收到通知已經超過上面紅單的應到案日期) 

4. 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是我必須要在半年內一次繳清? 還是我可以有分期付款的選擇? 或是能再提出以勞動服務的方式來折抵?

5. 目前整個過程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吊扣吊銷駕照。想問的是,我目前這樣的情形與判決,需要吊扣吊銷駕照嗎? 如果需要,那吊扣吊銷的時間為多久? 是只會吊扣吊銷我當時案發的機車駕照? 還是會連我的汽車駕照一起吊銷

6. 目前整個過程也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參加道安講習,我會有可能需要參加嗎?

PS.現在最擔心的是,我的處罰是只要罰檢察官的判決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還是連35條第3項的紅單也要罰?因為一個月也沒賺多少錢,真的繳不出那麼多...
另外就是駕照會不會被吊扣吊銷,因為平常工作都需要用到交通工具,如果只吊扣吊銷機車駕照汽車駕照還能使用那還好...會不會連所有的包括汽車駕照一起被吊扣吊銷

對於法律以及後續程序的問題我真的一竅不通,希望能有人幫忙回答我的問題,真的萬分感激!!!

小宇 104-02-01 12:20

小弟我之前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被判2年緩刑,這2年我都要去觀護人和管轄派出所報到,但是現在緩刑已經結束了,不用再去觀護人那裡報到了,可是警察局打給我說要去報到,請問我緩刑結束了,去管轄派出所報到要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刑期間屆滿,但是倘若還在保護管束期間,則還是要報到。

2、倘若您的期間均屆滿,可以向員警詢問,然後再做救濟

 

Eileen 104-02-01 07:19

我和先生結婚三年,小孩三歲,我們之前居住於台北,婚前先生隱瞞我許多事,像是他有竊盜偷竊前科,後來發現他說是幫人代罪,我也相信了,婚後發生了一些事,像經濟不穩。。。我和他常鬧離婚,孩子出生後,幾乎費用都由公婆出費。。。可後來他犯下偽造文書罪,被判緩刑四個月,罰款12萬,在這當中我抓到他與某女子有曖昧傳line邀約出去,甚至講到發生關係,(雖然我沒抓奸在床),卻也造就我對他的不信任出現,後來親戚工廠失竊,(當然也是有懷疑過他,因為剛好他在那段期間常常說出差去哪。。。),在這之前小孩已被他父母帶回南部,理由是希望我們打拼無壓力,可去年九月就說因為孩子漸漸大了要回男南部,可是在南部爭執越多,因為雙方要工作所以孩子一直由公婆帶。。。每當吵架我提離婚他就要脅我離了孩子我沒資格看她,以後怎樣都與我無關,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爭取探視權撫養權呢?我如果現在搬離開,是否造成遺棄罪,那孩子的撫養權或探視權我是否無法取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倘若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訴請酌定監護權)

2、倘若子女均由公婆帶,恐不利爭取監護權,扥的越久越不好,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3、其他的論述過於雜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Jammy 104-01-31 01:03

各位專業人士,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本人五、六年前曾因竊盜案被起訴判決緩刑兩年,期間無再犯且判決未撤銷,自覺羞愧並深深悔改,至今已重新檢討;但於去年,公司同事錢包遺失,後來尋獲後,調查監視器,發現我有經過該被丟棄之垃圾桶,且同樣地丟棄了類似錢包一物品,於是被以嫌疑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我曾經做了懊悔的事,非常珍惜這個機會,我堅決否認自己有做出違背良心的行為,之後出庭了幾次,從原本的簡易庭到現在一般法庭,中間當然有被告和解或認罪等等,但我堅持沒有就是沒有!我想請問的事:難道憑著模糊的翻拍畫面,我就成了百口莫辯的罪犯嗎?我以為我在每次出庭時都講的很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結果?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己嗎?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可以麻煩有經驗且專業的人士協助我嗎?!抱歉,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有該影片,似無法成罪,至於詳細的答辯,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之後進行答辯。

法律小學生 104-01-31 09: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因為你有前科  再加上有那個影片來佐證

             情勢對你不利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 很明顯會被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有關觸犯竊盜罪的刑事問題:

一、依據刑法三百二十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閣下如無竊盜主觀之犯意即可做無罪答辯,請審慎處理,建議應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不解,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成功處理此類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考委任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並未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0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Ray 104-01-30 01:00
律師您好,我在103年10月份的時候,在國道交流道被臨檢,被發現有濃厚k他命的味道,經警詢問後,我主交附k他命1小包(0.4592公克)當天晚上被帶回警察局,驗尿,隔天移送地檢署。(沒有肇事)在103年12月24號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處刑書寫著一被告陳?於警訊問中坦承不諱,足認被告前揭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應堪認定。二:刑法185條之3第1項第3款之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三: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然而我在104年1月28號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案由是公共危險,被傳人特徵空白,待證之事由也是空白。我沒有毒品前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深感後悔。約在5年前年輕不懂事有竊盜前科,被判緩刑,之後也沒有在犯。請問我會有什麼樣的判決呢?上監理站網上查詢罰單從原本3萬元變成現在的6萬元。

一、刑法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該刑度立法院於100年11月8日已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由「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建議閣下應速委任辯護律師提供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細節,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09:56

您好,您若是前次竊盜犯行緩刑期已屆滿而未被撤銷,則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不再執行,與未曾受刑之宣告相同。以您所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若坦承犯行,應有機會獲得緩刑

法律小學生 104-01-30 11:3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原則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刑責會判多重則會考量你的前科跟法官看法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或補救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圓滿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宇生 104-01-27 23:44

是這樣的,上個月因被監聽,有監聽到轉讓安非他命1次轉讓楷她命3次給朋友
現在檢查官已經起訴我了,目前已經開完準備程序庭,接下來還需要再開庭,
我有提供上游資料給檢座,檢座說能依照證據來進行量刑,我想要請一位律師協助我.
希望能夠判緩刑或者勞動服務,請問這樣有沒有機會呢?

 

您好

如果單純是轉讓

而且有提供上游資料的話

可以進行認罪協商

請求判緩刑

讓你捐公益金或服勞役的方式去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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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建議您應委請辯護律師協助。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案情,本所當以多年經辦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1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起訴,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為何、監聽譯文內容,及您是否有於偵查中認罪及供出上手應而查獲等減刑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3:54

除供出上游並因而查獲外,若您有偵審自白,亦得以之請求減刑,又您若無前科而符合緩刑要件,是有機會獲緩刑

薇琪 104-01-26 15:0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唷,我有個朋友被告恐嚇(累犯),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等,有開過一次庭了,被告律師希望能與原告和解,那如果和解了,被告能被判比較輕嗎?還是可以緩刑之類的?原告有要與被告達成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15:24

您好!

有和被害人和解會判比較輕;但緩刑需符合所有緩刑要件,只有被害人同意還不一定足以判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薇琪 104-01-26 15: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緩刑需要怎樣的條件呢?

 

您好

緩刑最重要是有和解

其次五年以內沒有被判刑

所以累犯的話要緩刑很困難

但是輕判應該是沒問題

至少爭取到易科罰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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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0

您好,若可以和解較可認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求得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主張犯後態度良好,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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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奎 104-01-24 16:49

我在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對方都直行在同條路上

對方在我右前方

之後對方突然減速往後看要左轉

閃避不及撞上

那裡有雙黃線,有待轉區

我也沒有超速


當時我的酒測值0.56

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會被關了?

有人告訴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人又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加重結果是什麼意思呢?

真的完全沒有緩刑減刑的可能了嗎?

 

目前才20還是大學生

家裡單親只有媽媽,媽媽每月也才賺一萬多

平常生活支付常常都是勉強撐過

本來想說酒駕罰金、保險追討

和之後和解金的問題

我可以工作慢慢還

但是現在如果要被關,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辦

媽媽就算是分期,也無力支付任何一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屬於中低收入戶,則建議可以向法扶申請指派律師來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0:44

您既然有酒駕之行為,對於該事故之發生一定會有程度上之過失,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家屬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否則進去關的機率非常的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過失比例可能較高,應盡量與對方和解,避免成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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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1:08

刑法第185-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若是酒駕致死,可能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有自首並誠意與對方達成賠償和解進而給付賠償金,則有減刑並獲緩刑的機會,請斟酌。

阿雄 104-01-19 23:45

本人於101年底犯下竊盜案~當時判緩刑兩年到今年104/2/13到期~可是前兩天因為貪心又竊取一個娃娃想給小孩當禮物~而被抓到~做錯了就是錯了沒有任何理由~只是當時沒想那麼多~事後仔細想想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請問我會有什麼後果呢???謝謝您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1-20 00:05

您好!

104/2/13緩刑期滿前,如果第二個案件還沒判決確定,緩刑就不會被撤銷,應不用擔心撤銷緩刑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雄 104-01-20 01: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答~~~那如果在2/13號前判決下來~緩刑撤銷的話原來的六個月徒刑會連這次的加在一起是嗎???會不會就要去坐牢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依您所述不利之情形,則會二個刑會合併加在一起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與被害人和解已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阿雄 104-01-21 23:04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我會去面對的~~

小暐 104-01-19 19:07

律師您好

請教您   我因二級毒品裁定勒戒還有十天執行    我是初犯   能向檢察官申請緩刑  或院外治療嘛?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須於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前,具狀聲請之,方有機會,若目前已有觀察勒戒裁定,再聲請也是沒有用,於勒戒所內表現優良,累積積分,早點進去,早點出來,約35至45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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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1-19 21:0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再十天就要執行了

             你能爭取不被勒戒的時間 相當緊急了

             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05

您好,既然裁定已經下來了,還是乖乖去執行,請家人一禮拜去看您一次,可以早一點出來唷

小周 104-01-19 19:03

因為使用交友程式跟網友對話帶有性騷擾+恐嚇言語,對方有提出恐嚇罪告訴,昨天警方通知到警局已經做完筆錄,當時做筆錄想法是開庭判決一定是成立的,所以做筆錄時也全數承認經過,只是希望開庭向被害人道歉不打算請辯護人,昨天也跟被害人通話過對方態度依然強硬,我只是希望透過道歉或到派出所聊聊經過立和解書能夠輕判或是緩刑,所以後來打算想拿出自保的有利證據,因為當時對方給警方的對話紀錄並非全部..也經過警方得知對方筆錄時間是1/8..但是對話紀錄很清楚是1/11還依然赴約我出外見面,想說如果依恐嚇罪成立條件因為言語使被害人恐懼受到傷害,應該以常人受到心身恐慮下不會與被告碰面才是,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到...如果說對方提告目的只是為了那筆賠償金..本身會很不甘心..不然也只是希望當面開庭時提出道歉,看能不能輕判或緩刑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開庭時,得具狀陳報對您有利之證據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可列印出來具狀陳報之。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取得緩刑機率較低。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偵查不公開,偵查程序中不得閱卷,僅能於開庭中,由檢方詢問之問題推斷,若被起訴,方得委任律師閱全卷之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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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周 104-01-19 21:0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 (恕刪)

 具狀陳報是在開庭時?因為沒開庭過我不知道要何時陳報,陳報是陳報檢察官?

因為目前為止好還沒有檢察官與我聯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10

您好,將偵查案號跟股別寫在狀子上,就算沒開庭也可以去地檢署收狀處送狀唷。

小周 104-01-19 21:1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將偵查案號跟股別寫在狀子上,就算沒開庭也可以去地檢署收狀處送狀唷。

 偵查案號跟股別還不知道...是要跟派出所詢問嗎?

當然它們做完筆錄沒主動告知耶...

陳報狀格式那些要自己寫嗎?我網上有查到格式..還是說那個表格要去地檢署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待警方移送給檢方後,您再打電話去地檢署服務處詢問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周 104-01-20 21:53

那如果依恐嚇罪成立要件: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

如果說在她提告以後他卻主動要我赴約碰面,但如果依正常人心生畏懼不大會主動邀約被告碰面赴約。如果依這種答覆的話恐嚇罪還會成立嗎?

小周 104-01-19 18:00

因為使用交友程式跟網友對話帶有性騷擾+恐嚇言語,對方有提出恐嚇罪告訴,昨天警方通知到警局已經做完筆錄,當時做筆錄想法是開庭判決一定是成立的,所以做筆錄時也全數承認經過,只是希望開庭向被害人道歉不打算請辯護人,昨天也跟被害人通話過對方態度依然強硬,我只是希望透過道歉或到派出所聊聊經過立和解書能夠輕判或是緩刑,所以後來打算想拿出自保的有利證據,因為當時對方給警方的對話紀錄並非全部..也經過警方得知對方筆錄時間是1/8..但是對話紀錄很清楚是1/11還依然赴約我出外見面,想說如果依恐嚇罪成立條件因為言語使被害人恐懼受到傷害,應該以常人受到心身恐慮下不會與被告碰面才是,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到...如果說對方提告目的只是為了那筆賠償金..本身會很不甘心..不然也只是希望當面開庭時提出道歉,看能不能輕判或緩刑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蒜頭 104-01-19 10:12

第一,若過失致死,不能與對方和解,就無任何緩刑機會嗎?

第二,不能達成和解條件原因在於,沒辦法拿那麼多錢出來!有相關證明自己確實無法給予那麼多金錢

第三,強制險的認知,政府要汽車強制保險強制險的意義為何,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19 10:26

您好,

建議您具狀提出願意給付的和解金數額(如金額較大,可主張分期給付)及相關無法給付對方提出之和解條件的原因及證明予法院審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和解,確實不太可能會給予緩刑,但基本上家屬仍可以先獲得強制險的理賠金,但由於本件是致死案件,所以家屬仍可以再向您請求超過理賠金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蒜頭 104-01-19 12:27
回覆 朱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具狀提出願意給付的和解金數額(如金額較大,可主張分期給付)及相關 ... (恕刪)

詳情,是上班發生的車禍,死者,是同事,但是重點來了,是死者要求我載他上班,但是死無對證。

上班地點離家裡,共30公里,故須要有一人開車,因此剛好我有車,他無車能上班,我就答應他接送他上下班,很不幸發生車禍,我也受重傷,等級十六級。

對方其實要求,120萬,但是家境,有正常工作收入只有我一個人,要照顧雙親,祖母,弟弟(學生)…哥哥打零工,家庭支出,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申辦分期,我的生財工具,都沒了,目前工作也因車禍丟了,我沒有任何補助,我要自己承擔所有的損失,還要賠償,還要被判刑,這樣誰能活下去丫,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1-19 15:51

您好

如果肇事責任全部在你

例如你有違規造成此事故的發生

當然你要負責

只是因為他請你載他這部分可能民事法院會斟酌賠償的比例

刑事只要你有過失你就是會有判刑的可能

過失致死是2年以下的刑度

如果沒有和解

判6個月以上的機會很高

建議你還是要想辦法拿出誠意來和解

扣除強制責任險再另外賠120萬

這部分可否提出可以分期給付的辦法

或再去聲請調解

至少要讓法官知道你有誠意和解

這樣判6個月以下才有機會

 

蒜頭 104-01-19 17:19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目前警方尚未無法判定違規中。

請問,鄭律師,今天如果本人也死亡是否就不用賠償,跟附帶任何責任

或者是被判刑後,也可不用賠償金額。

今日我很有良心,我筆錄是說我上班出車禍,因此死者家屬能多領,公司團保五百萬。

但如果今天既然責任在我,是否我能去向警方申請更改筆錄,不讓對方收到團保五百萬。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9 20:23

如果你重傷到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人照顧的程度,監所會拒收,

到時候也等於無法執行的意思。

以前當執行檢察官也常遇到這種情況。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34

您好,建議可向對方以分期之方式談論和解事宜。

jacky 104-01-18 20:42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我最近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正在打官司中,去年8月,某日早上10:30左右,我老婆的弟弟的女朋友正在房間睡覺,房門沒鎖,我本來打算進房叫他們起床一起去吃飯,結果看到女方沒穿內褲在那睡覺,我因一時衝動,我就上前用手撫摸了她的陰部但是並沒有插入,女方驚醒,我馬上停止,連忙跟她道歉,事後女方告知她男友事發經過,並於晚上至婦幼警察隊備案,然後去醫院驗傷,醫院告知女方隔日需再驗一次,但女方沒有去,事隔幾日後,我接到婦幼警察隊通知前往做筆錄,一五一十將當時情形都說出來,再隔些日子,我接到法院通知前往開庭,檢查官訊問後問我是否願意和對方和解,我馬上說好,隔了幾天,我與被害人前往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內容是我必須支付10萬元賠償金額,當時我沒帶錢,但我保證會籌到這筆錢給她,因為曾經都是一家人,所以對方也同意了,然而我們就簽了和解書,雙方和解成立,我也於和解後兩日將10萬元支付給被害人,直到前些日子,法院再傳開庭,在庭上,檢察官跟我說,被害人說我當時有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部並前後抽動,雖然已經和解但是因為雙方口供不一致,所以要求我測謊,但是我真的沒有插入,開完庭後,我有請老婆的弟弟幫我問女方,女方說她有要求檢察官從輕量刑,但是我很擔心會不會因為緊張導致測謊沒過而影響判刑,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沒有前科,現在女方也願意原諒我表示不會再追究,但是如果測謊沒過我是不是會變成乘機性交罪被起訴,是否還有緩刑的機會呢?不好意思,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說明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強制猥褻(公訴罪)規定於我國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制觸摸罪(告訴乃論),乃是規定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屬於特別刑法。 對「強制觸摸」罪及「強制猥褻」罪之構成要件有何不同(區別),院、檢對此各有其看法,因文章冗長,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可將檔案傳遞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樹 104-01-17 12:42

家裡收到一張鐵路警察的通知,通知書上載明因偽造文書案(涉嫌冒用虛擬身分證號訂火車票),要到某火車站報到。想到因是去年7~8月期間要帶老婆小孩回花蓮娘家過暑假,由於老婆的父母都在花蓮,為了讓老婆小孩能探望年長的父母時常往返兩地,常期為購票所苦。長女目前4歲8個月於未滿1歲時即有氣喘的毛病,次女目前1歲7個月於6個月即有異位性皮膚炎和過敏狀況,故常於公司、家裡、醫院奔波,也曾為了小孩生病將好不容易訂到的車票忘了取消導致被停止訂票;另外為了解決花東線經常訂不到票的情況,訂票時都會開好幾個視窗訂不同時段的票,又為了解決身份證字號不夠用及怕被停止訂票的問題,想到朋友曾經說可以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上網訂車票,想說訂票也是訂來自用,沒有營利或故意不取票,真的不知道這樣會違法,現在真的非常後悔和自責,請問是否有辦法請檢察官從輕量刑或是免除刑責。實在很擔心怕被判刑或緩刑,也擔心留下案底影響未來換工作,畢竟還有家庭要照顧,老父也才於去年12月去世,老母身體已經不好,我可以想辦法繳錢和上法律課勞動服務等等通通都做,不知有什麼方法讓我緩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涉犯偽造文書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爭取較輕的處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7 22:18

Dear 大樹,

 

關於所謂的偽造文畫之類型的犯罪,都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此一要件,雖然您的確不是該身分證字號之人,是無權以其私人名義訂票無誤,但除了此點外,您訂票的內容(即起迄站、時間點)都是真實的,是實務及學說上大都以「內容虛偽」來判斷此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是否成立,建議您以此點說服檢察官。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您好:

依您所述應該沒有前科

所以只要妥適處理應有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之機會

建議應尋求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O 104-01-16 01:12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夜市賣商品 被抓到警局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之後開庭被檢察官(這位檢察官在開庭時 既然說了一句 台語(: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盜版) 東西上面都是 日語 誰看的懂阿 又有貼一張 原裝正品的雷射商標 ) 最後我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現在 有間X公司的委任律師 一直打來要我賠錢 要跟我和解 說我沒有任何前科 和解後他會跟法官請求 讓我刑事上面緩刑機會很大的

又說 如果我不給先給他錢 跟他和解 或者法官如果判的太輕 他們會再上訴

我很好奇的事

請問 他們是不是怕我東西很少(共4件) 被判無罪 所以先拿一筆起來??

如果 我不跟他們和解 法官通常在民事上面會怎麼判刑?

有的人之前被抓 有的說 要和解 有的說 都給法院判就好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快要開庭了 怎樣對我最有利 如果 賠他35K和解 法官判刑法30K 那我就要賠60K

那如果沒有先和解 法官 會一起判刑 還是分開判刑 那如果分開 30K或是兩樣50K ?? 我到底該怎麼做

KO您好:有關【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有告訴人,則可以先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若調解有成立,則法官原則上會給予緩刑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ifu 104-01-12 22:5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75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若您受超過六個月之有期徒刑,即有可能撤銷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2 23:1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不知道對方有無受傷,有受傷最好能和解,因為肇事逃逸縱為己方無過失亦可構成。

當然實務上實務上會看雙方碰撞位置等情來研判你是否知情,如果確實不知道有碰撞之情,

就主觀上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的故意。不過這個就要在檢察官前面接受很細的詰問,檢察官也會詢問在場的其他目擊證人以及查看碰撞情況,車損程度等等作為判斷,總之,就要真槍實彈的辯論,避免被凹或被突破。

若有疑問可賴ncc101ds聯繫,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十年檢察官資歷的邵勇維律師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2 23:42

對方若有受傷,該部分建議和解看看可否處理。

關於肇逃部分,若不知肇事時有致人死傷,可嘗試爭執看看。

阿龍 104-01-12 21:17

軍官、士官志願入營甄選條件如下:
一、年齡:上尉四十歲以下,中尉、少尉三十五歲以下,士官四十歲以下
    。
二、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一或二。
三、考績考核:離營前最後一至三年均在甲等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
    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四、學歷:須符合原軍種、官科、專長、階級及職務之需要。
五、智力測驗:一百分以上。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或受強制戒治、
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裁判確定者,不得參加前項甄選。
同官階後備役軍官、士官申請志願入營,如逾越需求員額時,以離營前最
後三年考績考核等第較優者,優先錄取。如考績考核等第相同,以發布之
獎勵較優者為先。
------------------------------------------------------------------

我想請問如果被法院判處主刑罰金3000元,副刑緩刑2年並繳交國庫六萬元,並已繳交國庫3萬元,另3萬元限於104年10月1日前繳交。那還可以符合再入營的資格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判決主文,應不在該條款的除外規定,所以仍可以申請再入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4:38

您不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是只有罰金,且也有受緩刑宣告,當然符合上開條件,供參。

yang 104-01-12 12:06

律師您好:

          我前幾天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相關內容如下:
主文:酒濃度每公升達0.25毫克以上行駛動力交通工具,有期徒刑貳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肆萬元。

 

 

三.  (前述…),命被告應於判決後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0000元,以兼顧公允並勵自新。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罰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

問題1. 我收到簡易判決後,程序應該怎麼處理呢?

問題2.那我到底總共要繳多少錢出去呢?     (是..如易科罰金60天     *1000=60000 再+向公庫支付40000元  總共100000元嗎?)

問題3.他最後說得併科罰金20萬?那是指?

問題4.當初警察取締時,有先開一張紅單給我,但上面沒寫取締項目,詢問警察後回復說之後法院會告訴我要繳多少錢,可目前為止我只收到簡易判決書,沒收到其他的通知或是處理程序,所以想請問該如何處理?(因為我很害怕會過了處理期限)

問題5.因2年前有一張罰單還在分期未繳完,所以想請問這次的的罰款也可以分期嗎?那要如何申請呢?還是說可以申請易服服社勞動嗎?

(主要問題  1.處理程序2.總金額3.方法或方式)

非常感謝!!

一、緩刑條件是繳四萬,不繳可能被撤銷緩刑

二、緩刑期滿未被撤銷就不用去繳六萬。

三、是否分期或社會勞動於判決確定後要向檢察官聲請,未必會准。

四、以後喝酒後二天內別開車,緩刑期間若有車禍別離開現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yang 104-01-15 10:08

不好意思~

所以想請問~

問題1.

相關罰款我應該要向哪個單位辦理呢?

問題2.

但因為我5年內第2次酒駕,那還是依樣罰款4萬嗎?還是要繳滿9萬呢?

瑋瑋 104-01-12 00:52

由於曾經找工作自己太天真,

 

詐騙集團騙去帳戶(郵局跟土地銀行),

 

導致我變成人頭帳戶且被告

 

但案件卻好像被分成兩部分分開審,

 

目前其中一件的判決是緩刑兩年,

 

另一件則是目前沒有消息,

 

事情發生到現在一年多,

 

工作都是斷斷續續不順利,

 

目前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但需要到華南銀行開戶薪轉,

 

但我不知道是否還能開戶,

 

如果不能開那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接下來我該坐做哪些動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6 2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帳戶遭警示期間亦無法開戶。

秋蘋 104-01-09 18:25

先生跟一個十五歲的女孩發生關係被告性制主妨礙

現在雙方以達成協議要簽寫和解

但是檢察官以結案送出現在等法院審理

如果想要緩刑該怎麼爭取?

他沒任何案底第一次犯罪這個案件!

我們應該怎麼做,拜託幫忙求解 我有兩個小孩要養我沒工作能力要工作也沒人可以故小孩我又沒積蓄,希望我老公得到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02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機會非常高!

秋蘋 104-01-09 20: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已與對方和解,待起訴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附上和解書向法院 ... (恕刪)

這樣緩刑機率大嗎?

秋蘋 104-01-09 20:1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經得到對方父母之原諒,並且有賠償對方亦有和解書,且您配偶又無其他前科紀錄,得到緩刑之 ... (恕刪)

謝謝,但是不需要做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得到緩刑,一定要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一般刑事庭也會移送調解,該您們有調解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爭取緩刑

並建議應正式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本所有多項為當事人爭得緩刑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JESSIE 104-01-09 17:40

請問律師:財產辦理信託委託人過世,受託人不願解除其管理人身分,因當初96年辦理信託,受託人要代書辦理信託管理100年,所以還有93年時間,以致父親的遺產無法辦理繼承,若受託人有其它案在身,目前緩刑中,是否喪失資格?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9 18:49
Dear Jessie, 我不是信託法這一塊的專家,抱歉!但我有就教於其他律師並查閱相關法條,關於您說的情形,首先必須要看當初的信託契約有無約定何種情況下得以終止信託關係;其次,是繼承人有無終止信託關係之資格。就此部分,您如果方便可以寄信至我的信箱,我再做研究後再回復給您,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36

您好,若是動產信託,建議先去地政事務所將信託契約調閱出來,確認信託之目的為何,若信託目的已達,即可主張信託關係已經終止。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39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43
Dear 哈利, 您看到的台北警察局的酒測值及罰鍰部分屬於行政罰,至於簡易判決的部分得易科罰金則屬於刑罰,由於本案已宣告緩刑,故兩者可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併罰。罰金就是繳了不用服刑,罰鍰就是一般的違規罰單而已。
Alice 104-01-07 19:40

 

我的父親在2014年12月初因為酒駕被因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我想請問我爸爸是騎機車是初犯酒測值0.37態度也良好也坦承犯行

我並不清楚酒駕相關一切法律

我想請問"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這樣的處刑是有依照一個標準來才裁定還是看法官要判多久就判多久?

因為剛剛看了一些其他人的發問他們有些人都好像沒有被罰到新台幣九萬元那麼高酒測值也比我爸爸的高,所以想了解這方面

今日收到簡判書,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嗎像是可以申請緩刑還是就已經定案了?我知道申請上訴好像機率刑期減輕不太大

不好意思因為真的對法律完全不了解,謝謝律師耐心回應

一、上訴期間極短,最後一天以法院收文為準。若要上訴不要超過時間。

二、法官量刑的想法每個都不同,我曾任三名法官之助理,了解法官酒駕之參考因素,真的是每個法官都不同,也只能努力了。

三、上訴努力爭取輕判,就算沒成功,至少也緩一緩時間籌個錢,不然快過年了。

四、若判決確定則可試著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6

您好,法官的量刑只要在法定範圍內,都沒有違法之問題,若真的不服原判,趕快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說明上訴之理由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判決主文未宣告緩刑,即表示您父親仍應繳納罰金,但若經濟上有問題,可以在執行時聲請分期繳納或請求易服勞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羊小妞 104-01-07 15:11

本人2年前從事地下期貨接線生工作因違反期貨交易法被判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確定(未構成累犯),今年陪同姊姊到她曾經承租過的大樓倒垃圾而被管理員報警被告入侵民宅,目前已經收到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內容寫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這是甚麼意思?我因為還在緩刑中這樣要被關嗎?謝謝!!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本人想再詢問若此次入侵民宅確定被判刑,那之前的緩刑撤銷我如果易科罰金的錢15萬繳不出來,可以勞動服務嗎?謝謝~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敘述詳情,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入住宅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代表會判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不過之前的緩刑原則上會被撤銷

2、建議應該與社區達成和解或是尋無罪抗辯。

 

沈恆 (沈律師) 104-01-07 19:45

您好!

倘若侵入住宅被判有罪確定,前一個案件的緩刑可能被撤銷,但二個案件若都被判刑六個月以內,還是可以易科罰金,繳完罰金就不會被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被判六個月以下,緩刑原則上不會被撤銷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上訴才能機會尋求轉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應係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而不是判決書

所以建議應盡速向法院具狀陳述意見並開庭接受審理

如仍被判有罪,建議可上訴延長判決確定時間

以避免緩刑撤銷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haosen 104-01-03 03:48

請各位律師大大解惑也

我是原告,告對方(管委會財委)偽造文書,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確定是偽造文書!

和解之後,其內容是要公開書面道歉並取消管委會財委津貼3000元至任期(103年7月至105年6月)結束為止,大樓規約明確有寫任期時間,所以我並沒說要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結束.

結果12月31日公開書面道歉,內容竟然寫104月1月至104月12月任期結束,那剩下的6個月是要繼續領嗎?我有提醒對方請修改,目前尚未更改?

道歉書要貼在公布欄然後拍照寄給檢察官,證明有公開道歉,如果對方執意不修改,這樣和解能算正式成立嗎?如果我拿大樓規約給檢察官看,表示對方沒誠意,我對被告的行為感到不齒而要讓被告真的受到法律懲罰(不和解了,讓她直接受法律制裁),我的動作要如何處理?

備註:被告緩刑一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何和解?和解書還是法院和解?

2、可以用狀紙的方式陳述,讓檢察官知悉我方希望對方遭受的處罰。

 

 

 

蔥哥 104-01-03 01:48

各位律師

前幾天發生車禍

運氣不錯有找到監視器

我們是被告,綠燈直行下被紅燈的撞

當下有下去扶對方詢問傷勢

不過對方說沒事沒怎麼樣我們有事就先離開了

但現在卻收到警察那邊肇事逃逸的單

想詢問一下是否有可能爭取到不起訴

因為查了一下如果和解的話至少也是緩刑也有案底

而且對方目前開口是六位數,不知道是否合乎正常行情

Thanks

肇事逃逸係指「於發生車禍事故後,肇事者未下車察看情形或是處理現場,並且立即離開現場之行為」。刑法 185-4 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回覆您的問題,倘若仍有不解,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你所述情況經查類似判決,有無罪前例。惟仍需視證據情況而為決定。

二、無罪判決代表已被起訴。

三、倘欲爭取緩起訴即代表認罪,但緩起訴後比較不用跑程序。

四、有人爭清白,有人省時間,請自行選擇。

五、我的價值觀是沒犯罪的話不要認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肇事逃逸是沒有辦法和解。能夠和解也只是傷害罪的部分。

二、樓上楊律師說的很對,這個案子有無罪的空間;但是目前法院實務的看法,未停留在現場,未向警察機關報告,未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刑事一審判決很有可能獲致有罪。建議你先和解傷害的部分,再爭取緩刑,空間會較大。

三、建議你先與律師一起釐清當時車禍經過,以及現場處理的情形,證明自己是否已經盡了「協助處理車禍事故之義務」(刑法第185-4條)等問題。

張祐豪律師
02-27587681
0979048985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本件關鍵即再如何證明對方有說沒事而同意先離開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錄音錄影或證人就會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