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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 103-12-08 17:05

我朋友跟我借了9萬9

說每個月為一期 還我3千

但是他已經三個月沒還我

不是說他家裡有事情就是說他沒錢

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聲請支付命令

他還是沒錢還我 我這筆錢拿的回來嗎

他還欠我9萬6 有借據加蓋手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仍不還,則最後會取得債權憑證,日後若對方有財產,仍可繼續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38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小彤 103-12-06 01:00
朋友要向我借ㄧ筆錢 並表示願意提供土地讓我設定抵押 且另外在寫ㄧ份借據表示如2年後未歸還我錢便無條件把設定抵押的那塊土地過戶給我。借據上會有雙方的簽名蓋章並附加雙方見證人 請問這樣的借據是否有法律效力? 萬一2年後他無法還我那筆錢 我是否可憑此借據要求把土地登記給我? 如寫了借據 我可中途反悔要他還錢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4

您好:

1.此份借據之約定構成流抵契約,約定有效,但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2.但日後對方未還款而您要過戶時,依法還是要辦理清算,不然若土地價值高於借款債權仍會構

   成不當得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抵押權物權,須經登記才有效力。若對方未履行,僅可請求其履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借據及交付款項之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借據可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既然已經約定清償期為二年

則除非對方同意,否則您不能要求期前清償

 

momo 103-12-03 15:26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似有心欺騙,建議還是應該提告

2、對方倘若帳戶有錢現在就可以還您,倘若沒有,縱使被列為警示帳戶也無彷。

PAGGY 103-12-02 23:43

朋友簽了一張50萬的借據與分別20.20.10萬的本票都已到期.他已經還了26.5萬,所以我把一張20萬的本票還給他.但他還有23.5萬未還,現在他不回應我,.請問我該如何申請本票裁定

 您好:

您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並附上另兩張本票正本以為證據

執行時可僅就對方所欠之金錢數額請求執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PAGGY 103-12-02 23:5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並附上另兩 ... (恕刪)

請問具狀該如何寫???需要另外提供他還款的證明嗎???

lisa 103-12-03 12:28

我建議你不用花時間在法院網站上找(其實是有空白本票裁定範例可下載),但如果您有時間的話反正都要遞狀申請,直接去離您最近得法院裏面的服務中心,有空白的本票裁定狀紙可供填寫,記得先把您手上的東西先影印一份再去喔。大約還要準備1000塊規費喔。(這筆錢之後可以要對方負擔,但您要先付)

 

胖胖 103-12-02 09:45

我跟一名網友認識一年多了

今年3月底 他經濟有困難開口跟我借了兩萬元

是在語音聊天是開口的 我並沒有錄音到 也沒有借據

他只請我直接用無摺存款 存入他戶頭 並不是轉帳跟匯款

現在身邊只有無摺存款的單子 有他的戶名跟帳號

我也沒他的電話跟住址 現在人卻不見了

我該怎麼辦呢?這筆錢還能追討回來嗎?報案能不能成立?

還是我該摸摸鼻子 吞下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25

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胖胖 103-12-07 12: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法院非訟中心

恩恩 謝謝律師的解答

再多問一下

支付命令這個是強制執行的嗎??

我沒有對方的電話跟住址,有辦法把命令寄到對方的手裡嗎??

如果寄出了,對方卻不理會 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到警局備案嗎?這樣算詐欺嗎?? 

 

tracy 103-12-02 09:28

這是之前的問題: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房子當初是共同賺錢打拼出來的情侶(未婚)如今分手了,當初名字是以女生名字登記﹑,今年11月初女生說要把房子賣掉,當時兩人也協議好女生要還給男生當初所付出的錢了,女生也表示會在這個月底用支票給錢,但今天是最後一天目前都未收到支票,並連絡女生也都不接不回了!

所有兩人協議的內容(line)和女生11月中有傳簡訊給男生說11/30會給錢等等的證據都有留著,那時間一到男方可以立即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己呢?????

男生僅有的就是女生的手機簡訊和line的傳訊內容了!!!可以有足夠使她最快速度還錢嗎??????男方很急!!!!拜託了!!

各位!!剛剛女方是說她還在湊錢給我們,目前還在湊會在盡快給我們,但男方這邊不想要傻傻在那等,當初協議好11/30女方簡訊也有說了,但今天卻這樣回覆,男方這可以做甚麼樣的舉動自保呢??????

因為男方怕女方最後反悔不想給了就脫產讓我們拿她辦法都沒有,僅有的簡訊和line內容怎辦????我們可以聲請假扣押嗎?????因為房子是女生的,我們沒有借據= = ,怕到時女生不想給了,或者根本是拖延戰術以便請教專業人士該怎麼做了

男方要怎麼樣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並保障自己??????????到最後可以拿回當初協議好的錢

 拜託律師們跟大大專業人士,幫幫

 

接下來是新的問題,因為系統會一直往下跑,恕用這方式再問問題: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請問如果男方先申請支付命令,那女方會不會知道後立刻辦理脫產呢?????

還是建議男方直接假扣押呢?????那只申請假扣押的話律師費用要怎麼算呢????????

因為這兩天男方限三天內全額還清,但女方回覆內容都顯得避重就輕回,還有時愛回不回的,都要男方等。這兩天女方都只回說會盡早湊齊錢還,但女方當初開的11/30期限已過,男方有資格可以開條件巴或者自保巴??????

男方也未知道那間登記在女方下的房子是否已賣出!!!!!!

 

各位專業人士拜託了!!!男方很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同時聲請假扣押支付命令

2、費用的部分,分為撰狀跟委任,歡迎來信或來電詳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了聲請假扣押支付命令

針對房子部分也可以聲請假處分禁止對方移轉設定負擔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毛 103-11-26 18:58

1.兩年前信用卡沒有遺失卻遭到盜刷,後來發現是前男友刷的,當時卡費是我繳,請問現在還能告他嗎?

如果可以告他,請問罪名是什麼?需要哪些證據

2.目前跟他仍有債務糾紛,當初借他錢沒寫借據本票,目前只有依些簡訊及還款明細,如果走法律途徑這些能當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信用卡盜刷,可對其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另關於借款部分,若有證據可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且交付金錢,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證據形式不拘,簡訊亦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可以告對方偽造文書罪,並於提告聲請檢察官銀行調取簽單以證明遭冒簽。

2.簡訊及還款明細都可以當證據,不過重點在內容是否明確可證明有借貸關係及金錢交付。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fhd 103-11-26 16:16
請教各位專家,如果跟錢有關的票據就是支票本票借據保人簽名 如果只是擔心以前到現在有沒有不小心被騙簽名 有辦法去查詢自己有無簽過這些東西嗎? 還是都要收到法院或者討債的執行才知道 以前常常簽名等沒看清楚就簽名了,所以很擔心未來某天無緣故就強制執行了 麻煩大家解答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47

你所說的情形一般很難查的到,通常是如你所述收到支付命令存證信函之類的文書,才發現有可能自己以前可能不小心簽了什麼,日後再是個案看如何應對,建議要簽任何文件前請謹慎。

wolf 103-11-25 14:30

於102年4月時網上認識的女網友交往,她提出要我貸款借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102年8月用汽車貸款50萬元給她,由於她住新竹我住台南,說不放心帶那麼多錢在身上,要求把我的提款卡給她在回新竹領,當初說好每個月會自己繳貸款,可是到現在才繳2萬元整,如果全部繳完要環70萬,其餘還是我在繳,沒簽任何借據,只知道姓名生日,香港人有台灣身份證,不知道住址,已經半年沒見面,但有通電話錄音,提款卡也不還我,請問律師怎麼辦?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您所述,您所遇之網友極可能係自始即無還您錢之意願,而以幫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等理由為詐術,向您詐取50萬元,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依法向地檢署具狀提起詐欺告訴。另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請求返還50萬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士誠 103-11-25 13:36

因為是好朋友,當初沒簽借據,沒有匯款證明,也沒有簡訊證明 我該怎麼辦 金額40萬

先發存證信函,詳述借款細節及法律主張,從對方的回應中取得可起訴的證據,再對對方起訴,勝訴機會就比較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依您所述,您係向朋友要求返還債務,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予對方,請求他返還債務,如渠未於20天內異議,則可依該支付命令向其為強制執行,然如其於20天內異議,您就須依訴訟程序主張您的債權

然因您並無證據,故您可發函先行向您朋友請求,在對方之回函中或回電中收集對您有利之證據後再為上開之行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02

您好,可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08:27

上面三位大律師所言皆為最適當之處理方式,此外,若是日後需訴訟,也可考慮看就雙方借款一事是否有其他人知悉(如:對方可能會跟他人透露有跟您借過錢),再商請其屆時訴訟中到庭作證,亦為可行之證明方法,供參。

fhd 103-11-25 08:49
如果在外填問卷問卷寫一些資料要簽名, 如果有不肖業者夾帶本票借據貸款東西等, 又因為自己沒看清楚就簽名,簽到保證人的位置 簽名資料一切完整,是否就變保證人完蛋了,如果被設計的呢! 我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又怕剛好又那麼該死,是否一輩子的努力就沒了 如果這樣要如何解決自保,還是法官自會有判斷? (本人可能根本連借貸人都不認識,連拿給你簽名的人也不認識) (只是自己沒看清楚亂簽名被設計) 擔心快爆炸了,拜託專家解決了

民法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您所述,您應被詐欺為作保證人之意思表示,依上開法律,您能在發現被詐欺後1年內撤銷您的意思表示。即您在有人提出相關之資料或以您所簽署的文件向您主張或其他原因,而得知您被詐欺而表示自已願意為保證人時,您即應在一年內為撤銷之意思表示。但在意思表示10後,則不得撤戚銷。

建議您可以自行向您之前簽署文件之對向請求提出您所簽署之文件以確認是否有為被詐欺之意思表示。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58

同上述大律師所言,另外,如果是對方以詐欺手法或其他刻以讓你無法或是難以辨識使你以為只是一般問卷而已,當然可以主張撤銷詐欺之意思表示。但如果是自己沒有看清楚就簽了名,恐怕責任就須自負,供參。

張卡爾 103-11-21 02:55

您好
我們家的債務狀況是
1.父母都有各自擔任過他們朋友的保人,最後朋友們失蹤和跑路,父母親要代為償還。
2.父母親有向銀行貸款
3.父母親有向各自的朋友(鄰居或友人)借錢,有的有用紙筆印章立借據,有的無借據只有口頭信用承諾。

請問,倘諾父母親年邁離開後,家中哥哥和身為弟弟的我,決定拋棄繼承,上述的第一點、第二點和第三點的債務都可以拋棄繼承嗎?
還有,我最擔心第三點,因為年幼時家中常有人暴力討債,擔憂父母離世後,會有暴力討債者拿著借據或空口無憑的來家裡討債。 

民法第1174條第1項:「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所謂拋棄繼承,即將所有對於遺?上之權利義務為拋棄。

依您所述,您若為拋棄繼承,則您所述之三個債務都將拋棄,而與您無關。然如您有子女,而子女未為拋棄時,將由渠等為繼承,但您亦不需過於擔心,因現今民法已將繼承改為限定責任制,即繼承人只需以被繼承人之財?返還繼承債務,而不需以自已之財?返還之。

又關於暴力討債部分,您可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起告訴。


您好:

1.  您所述之3項債務皆可拋棄繼承,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必須以書狀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拋棄繼承係指您必須全部拋棄,包括全部財產債務

2.  若黑道仍到家中討債,建議將全程狀況錄音存證並向警方報案,若對方以侵害您家人生命做威脅要求繳清債務,即觸犯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dward 103-11-19 12:57

媽媽的房子當年購入時將另一半所有權登記給父親,但不成材的父親近年來債務不斷,他將他自己的持分抵押給民間私人放款組織,後來無力還款現在已經被過戶,因媽媽還擁有另一半所有權調解失敗我們推測對方即將跟法院提出變賣分割之訴。

問題是父親當時怕被責罵多所隱瞞,現在房子過戶了才吐實當時只有簽下兩百萬借據,為什麼後來房子抵押被設定成四百萬他也不知道。請問律師

1. 因無力還款房子已經被過戶,請問這中間好像被詐騙的過程有機會跟法院主張我們的權利把房子拿回來嘛?

2. 這個現在還可以去刑事警察局報警處理嘛?

現在父親正在找當初簽下的借據,希望能當證據,父親說當時代書處理時他雖有簽字相關文件,但是他不曉得是被設定抵押四百萬。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9 13:29

您好!

設定抵押權本來就是要擔保債務清償債務人借錢無法返還而喪失抵押物所有權過程是否合法?則要看所簽債權物權契約如何約定,建議應先將所簽相關契約找齊,找律師當面諮詢才能擬定對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當時過戶是約定過戶是因積欠4百萬,以過戶來抵償4百萬? 如果是這樣約定,那就有機會撤銷過戶物權行為的表示,但要證明實際借款數額、並還在撤銷表示的時間限制內

2. 如果能證明實際借款數額,對方涉有詐欺取財問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本件應先釐清原先設定的是普通抵押權或者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則其設定額度本來就會比債權人所借貸的金額為多,以便日後再為借貸另一筆款項可以免去重行設定之煩,這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制度設計上的出發點。最常見的是銀行房貸如果你借一百萬元,通常都會設定一點二倍也就一百二十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提供動產擔保企業或公司之授佔,更有可能根本都還沒有放款,就先設定了數億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
2.另外您應進一步說明令尊所有之二分之一房屋(含座落之土地所有權持分,究竟是如何移轉登記債權人所有,是因為設有流押條款?還是所有權人提供印鑑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dward 103-11-19 20: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應先釐清原先設定的是普通抵押權或者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則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回答,我剛剛去內政部地政電傳系統,查到該房屋當時設定抵押權為「普通抵押權」,且對方有兩位權利人,兩人上面都寫擔保債權總金額為4百萬,債權額比例為:連帶債權1分之1。

權利標的:所有權

流抵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本抵押物所有權移屬抵押權人所有。

整間房屋原本所有權為:我媽媽 1/2,父親 1/2

現在變成:我媽媽 1/2,對方兩人各佔 1/4 

過戶我們都沒有任何被告之的訊息,不曉得還能去哪裡調資料?(應該請父親找當時借款時的相關人士要資料嘛?)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若令尊所簽借據及所收受之款項均僅有二百萬,則該設定債權金額四百萬元之抵押權恐怕會有違反抵押權從屬性之問題,其抵押權將因違反抵押權之從屬性而無效。

另外,流押條款於「擔保之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之條件成就並不會導致所有權移轉之結果,僅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抵押人移轉所有權人而已,所以本件所有權移轉應為您的父親提供印鑑及所有權狀協同辦理之結果

民法第873條之1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艾琳 103-11-19 10:18

請問在澳門無賭證(牌照)的台灣人,如果借款給他人賭博,開立的借據是否有效?

民法第474條:「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依您所述,您與對方有一債貸契約,如您已移轉金錢於他方,則該消費借貸契約即成立,與他方是否有賭證(牌照)無關。

艾琳 103-11-19 11:35
回覆 方勝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474條:「

 

但是我們是直接給賭場的籌碼,這樣也算是現金借貸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賭債,則在台灣可能會被認定違反公序良俗而在法律上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在澳門不是合法的賭場而直接以提供賭資籌碼方式以為賭博之用,應該也是非法的,因此就您所述關於此部分賭債之借貸行為仍然是違背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民法第72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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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 103-11-19 10:13

請問:
朋友於101年借10萬,
於103年簽本票,但面額簽3千與1萬至104年底,且未寫借據
前兩個月準時還款,接下來避而不談,
持有本票身分證影本且知道公司位置
但公司薪資付現,名下無財產
除了寄存證信函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

麻煩各大律師回覆,謝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依您所述,您係向朋友要求返還10萬元之債務,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予學長,請求他返還債務,如渠未於20天內異議,則可依該支付命令向朋友為強制執行,然如渠於20天內異議,您就須依訴訟程序主張您的債權

另您亦以該二紙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強行。

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如未異議,可對其強制執行,如有異議,轉為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11-19 13:20

您好!

既然有本票,最簡便的方式是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只要有工作薪資,即使付現金,一樣可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hitney 103-11-19 07:41

律師您好,

     目前因爺爺剛往生,從來莫不關心的姑姑突然為了遺產的事一直插手喪禮的相關事宜,爺爺生前姑姑偶爾會來探視不過每次都是回來借錢(沒借據),另因爺爺生前一直與孫子同住,所以相關存摺及印鑑交由孫子保管,爺爺過世後姑姑說錢要從爺爺戶頭領(沒錄音),於是孫子拿著爺爺的存摺到銀行轉了部份的錢至孫子戶頭,但後來姑姑又說喪葬費他要出部份(15萬只出10萬,之後還是要從爺爺的戶頭扣回給他),其他的錢姑姑叫孫子想辦法,Q1:這樣我們能否拿爺爺的錢支付??? 後來是上網查才知道一開始姑姑叫我們去領爺爺的錢就是不對的,Q2:現在我們有什麼方式自保???因為姑姑一心想分財產所以現在都出爾反爾說爺爺戶頭的錢不要動,不然要告我們,Q3:另外爺爺生前我們有請外勞照護,那外勞的費用要如何從遺產中扣除,有辦法在分配遺產前要求先結算嗎???因為姑姑跟我的公公都是很缺錢的人,如果一旦繼承過後要請他們吐錢出來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即使我們先代付的外勞費及喪禮的其他支出都沒辦拿回來,因為一心想保住爺爺的辛苦錢,還是有何方式讓他們無法繼承,因為他們根本都沒盡孝道,姑姑更扯爺爺過世的當晚就回來要找存摺,一直動歪腦筋真的很看不下去,我的先生(孫子)一心想處理好爺爺的後事,可是還要跟姑姑鬥法,請律師為我們解惑,  感激不盡!! 

(P.S爺爺有一子一女,兒子則是在服刑,爺爺膝下的子女皆未養育爺爺,孫子則是爺爺一子帶大,所以爺爺一直與孫子同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9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先生,是屬於次代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倘若上一代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沒有喪失繼承權,則您的先生無法繼承

2、您所述的不孝,必須經過繼承人表示不給予繼承,爺爺的子女才會喪失繼承權。

3、有關於代墊的外勞看護費用、喪葬費用,可以主張從遺產中扣除,而過去幾十年的扶養,倘若可以提出相關單據,則可以主張因為我方代為墊付扶養費用而向原本的扶養義務人請求不當得利

4、建議應該發函要求對方依法出面處理,避免遭對方提告侵占罪。

民法第1115條第1項第1款:「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民法第1150條:「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遺?及贈與稅法第17第1項第10款:「左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一○、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一百萬元計算。。」

 

依您所述,您先生並無爺爺遺?之繼承權。然依民法第1115條之規定,您先生應亦無扶養爺爺之義務,而應由姑姑或您公公負扶養之義務,故您先生可向渠等請求不當得利之返還。又關於喪葬費用,依民法1150條及遺?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應由遺?支付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爺爺生前未表示您姑姑喪失繼承權,則您姑姑仍有繼承之權利,而您爺爺死亡後所領取出的錢,若使用在其喪葬費用上,尚無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蔡 103-11-18 14:39

我之前是名職業軍人

93年下部隊服役時認識了一位學長

之後95年他要我幫他貸款借他

於是我貸了高雄三信跟台東企銀(今澳盛銀行)兩間

共90萬(他借50萬)

但因為他是老學長,不敢請他簽借據

當初是用現金親手拿給他及現金匯款至他土地銀行

我如何跟他追討???

因為他一直賴著不還

之前因為在軍中受他控制,一直不敢報上長官

如今我退伍想討回這筆

我本來要去追95年我用現金匯款給他的單據

土地銀行那邊說要確切日期時間才有辦法調

可我又忘記哪天

不知該如何追起

煩請律師們解惑! 感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依您所述,您係向學長要求返還50萬之債務,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予學長,請求他返還債務,如渠未於20天內異議,則可依該支付命令向學長為強制執行,然如學長於20天內異議,您就須依訴訟程序主張您的債權,至於在訴訟中的證物問題,建議您將所有您能準備之證據備齊後,提供予請律師為您分析。

小蔡 103-11-18 16:58

律師您好

現在就是想追之前匯款給他的單據

銀行方面說要確切日期才有辦法調

這方面我該如何查起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8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於20日內未聲明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已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定有明文,又金錢交付之原因甚多,當事人主張有錢借貸關係存在,除須證明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就雙方借貸意思表示互相一致,負舉證之責,若僅證明有金錢之交付而未證明借貸意思表示一致者,尚不能認有金錢借貸關係存在,再者民事訴訟法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已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訴,此觀諸最高法院十七年上字第九一七號判例及八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七二號判決意旨自明,從而原告本於消費借貸法律關係,訴請被告返還借款,則原告應就該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所須具備之特別要件即借貸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及交付借貸款項等兩事實負舉證責任

本件要求提起訴訟求償,可能要思考的是對方否認相關借貸事實,您有沒有辦法舉證來證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您好:

建議先與對方談話並錄音存證

再請對方簽借據及收據

蒐集證據齊全後再提告為宜

否則恐因證據不足而敗訴徒勞無功

oops0422 103-11-17 10:10

您好,

想請問有關借錢不還該如何處理?

約莫10幾年前有親戚向家人前後借了2次錢,有簽下借據.

但印象中沒有約定何時應該還清借款, 僅說明每年需有借貸利息.

因為是提領現金交付,沒有匯款證明.

也沒有於借據上註明收到借款請他簽名.

多次催付也遭對方以沒有錢推託至今尚未還任何錢,但對方有車有房產和土地.

請問我該如何以法律途徑要求對方立即還清款項?

謝謝!

請求返還借款訴訟借款合意以及借款交付是重點,依你所述情形,要以間接事證來證明借款交付,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無意義的話,就可強制執行,或直接起訴,勝訴後強制執行,另外要防止對方脫產,必須先做假扣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oops0422 103-11-17 10:31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請問您所提到的"間接事證"指的是神麼呢? 我手中的借據沒有任何的作用嘛?

還是我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可是我沒有他家的住址....

另外,請問支付命令要如何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

您好:

1.  因借據沒有還款日期,因此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

2.  若您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須先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相關證據,法院會審查您所提出之聲明及證據,認定對方確實欠您款項後,就會發出「支付命令」,督促對方清償債務。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

3.  因為他向您借款證據必須由您舉證,由您所述,證據力有些不足,建議可將您向對方催款及對方推延之電話簡訊內容錄音保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借據是證明有借款合意,不能證明借款交付,間接事證是看個案,以及對方答辯內容(自認或抗辯)而有不同,不知道對方地址的話,無法聲請支付命令(因支付命令不能做公示送達),只能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艾琳 103-11-14 16:37

如果債務人在澳門賭場向我們借款,有簽單,但我們是直接給債務人籌碼去玩,請問這樣的借據有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4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僅為一般借貸關係。

2、倘若債務人也是台灣人,可以在台灣提起清償借款訴訟,但是必須先催告對方清償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備妥相關證據起訴請求。

 

艾琳 103-11-14 17:4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僅為一般借貸關係。

 

 

請問無賭牌(牌照)之私人,借貸他人賭博這樣也可以嗎???

台北地方法院有判決認為,台灣人民以面額750萬港幣的本票,在澳門合法賭場內換取籌碼、投注賭博之行為,則依照澳門法律,遊樂性賭博是合法行為,債務人在澳門的娛樂場所賭博,就要尊重當地法律,從而在澳門地區的賭債,只要符合當地法律規定,就是合法且符合當地公序良俗,因此即沒有所謂「賭債非債」之情形可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4 23:15

這樣的借據還是有效力,可以起訴請求返還。 

艾琳 103-11-18 10: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台北地方法院有判決認為,台灣人民以面額750萬港幣的

 

先謝謝賴律師的回覆,想再釐清一下,債務人所簽的本票賭場開立,而是由我們公司開出,這樣也有效嗎?

艾琳 103-11-18 10: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樣的

 

先謝謝顏律師的回覆,想再釐清一下,債務人所簽的本票賭場開立,而是由我們公司開出,這樣也有效嗎?

Eileen 103-11-13 11:46

債務人在澳門簽立的借據,上面印有澳門等字樣,在台灣如要送民事法庭是否能用???如果不能使用,要如何將澳門借據轉換成台灣承認的借據???

蘇子良 (馬克) 103-11-13 14:25

 無論係在何地簽立,只要是對方簽立之文書均可借貸證明文書,以上答覆,請酌參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1-13 14:26
回覆 Eileen 的發言內容:

債務人在澳門簽立的借據,上面印有澳門等字樣,在台灣如要送民事法庭是否能用???如果不能使用,要 ... (恕刪)

您好 :

若簽立借據的兩造都為台灣人,依關係最密切原則,若發生債務不履行之情況

本國民事法庭仍有管轄權,且適用之法律仍為我國民法

因此該借據自然可持至法庭上作為證據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在台灣告。 

KiKi 103-11-13 10:50

律師好,

我父親將錢借給他人,對方有簽下借據,但後來說無法還款,於是父親告對方詐欺背信,第一次開庭後法官徵得雙方同意轉介地方調解委員會協調。

我想請問:法院轉介的協調是否具有法律效用?若我們同意對方分期付款,是否一次沒付視為全部到期?但若對方真的後來不付款我們又能如何?據了解對方他沒有任何財產

在協調中我們需要注意那些細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感謝~~

調解是針對民事債務清償部分,詐欺背信罪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但民訴有和解的話,檢察官緩起訴(不過債務問題通常是單純民訴,很少涉及詐欺背信),調解成立經法院認可就有法律效力,一期未給付,全部到期要約定在調解筆錄內,要預防對方不還錢,可請對方提出擔保物或保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論有無成立和解,刑事均應朝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3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提出保證人擔保還款或提出財產擔保之,於確保清償之前提下再同意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3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之委員所做成之調解,經法院酌定後,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有執行力。

Eileen 103-11-11 15:23

試問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跑去大陸消失不見,我們找不到他,我們在台灣和大陸分別該怎麼處理?

債務人當時是在澳門賭博向我們借錢,上法院時除了在澳門所開立的借據本票外,如果我們提供相關人證是否有幫助?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債務人於台灣或大陸何處有財產,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款項,若均無財產,即使勝訴,亦無法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ileen 103-11-11 18: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債務人於台灣或大陸何處有財產,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款項,若均無財產 ... (恕刪)

債務人為台灣人,但在台無財產,在大陸有開立公司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第2條:「申請認可的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包括對商事、知識產權、海事等民事糾紛案件作出的判決。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台灣地區仲裁機構裁決的,適用《規定》和本補充規定」

 

依您所述,您的債務人為台灣人,似是有台灣有戶籍,因此您可向法院聲請督促程序,向其發支付命令,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再依上開規定,向中華人民共合國之法院申請認可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您債務人於中國的財?。

lisa 104-01-14 14:30
回覆 方勝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目前遇到類似問題,但是對方台灣人戶籍已被逕行遷出,請問只有本票裁定,能在對岸做相關動作嗎? 謝謝您。

「最高人

蔡蔡 103-11-09 00:08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用不當手法拿了一些錢

比如客人吃了A  100

                  B  320

                  C  280   總金額結帳是700,

我就從電腦刪單,刪了320  (所以我就拿了320)

我在這家公司103年5月~9月拿了大概10 萬以內

被老闆知道了,他沒讓我去關,他對的電腦的帳要我簽借據13萬

這13萬(也包含其他員工點錯單子一並算在我身上)

老闆這部分我沒意見,因為我有錯我也沒說什麼。

 

重點在這裡~ 

我是普通員工,我那個會計說我這樣的行為害她補了8萬塊!

她跟老闆說了,老闆說那是我跟她的事

等於我總共要給21萬。而且我已經跟會計簽本票

 

疑點 1. 為什麼事發之後才說她補8萬塊,之前不說有少錢。

疑點 2 她月薪3萬每個月他就己經借資花掉5000,所以每個月領25000

4個月內她補8萬,難道她每個月只用5000當零用錢嗎?

疑點 3 就我所知道她外面還有貸款

疑點 4 其實我跟他在公司不錯,她很多話都跟我說,她有從老闆那裡拿了10萬(老闆不知道),所以我懷疑她拿8萬去補她欠老闆的錢 !

 

問題 : 我要跟她要什麼證據? 來證明我拿的這8萬!

要怎麼跟她說才能站的腳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沒有提到8萬元的前因後果由來,無法協助,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9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請求公司查帳,已確定您應返還之金額,並請求返還您所簽發之本票

a0953298545 103-11-08 03:07

借一位不是很熟的朋友錢,未立借據,但有借錢的對話記錄、對方的帳戶、對方的手機,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處理?(想跳過和解那塊,因為對方態度很差)

摘錄你內文(想跳過和解那塊,因為對方態度很差),既然如此那就只有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異議,會轉入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建議應將相關約定借貸及交付金錢之事實詳載於民事支付命令聲請

並將相關證據附於其後,再向法院遞狀提出聲請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8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8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現象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chel. 103-11-07 08:1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前女有在分手後一直不斷的追討當初一起出去玩購買商品的費用,聲稱那是她借給我的,因念在過去之情,一開始我並未拒絕也說過段時間給他,且也為追討我買給他的東西費用! 但中間因為又發生許多爭執及不愉快,且我並未簽下任何借據也覺得那是當時是交往中她送我我送他的東西,何來借錢購買之行為? 近來又發現我交女友而更加憤怒追著要錢甚至以聊天程式的對話紀錄為證來寄存證信函, 我想請問難道我當出在對話中說過“我沒錢給你,過段時間在還“ 這樣一句話就可以當作證據? 因而要將交往中他所送我的東西變換現金還給她?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題, 原則上男女交往關係存續中之相關財物, 若無明顯事證,多會被認為是屬於贈與, 但實務上亦不乏提出相關事證成功主張為借貸或借名登記而得向他方請求返還之例子。 依您所述,對方之證據資料多為其單方面表示您曾向他借貸, 基本上對方欲向您主張借貸關係應負之舉證責任較高,不易成功; 但因您的回覆中曾表示『會還』,是否會被評價為債務之承認,雖可能需要更多相關事證才足以確切證明雙方確實存在借貸關係,但不能排除有一定之風險存在。
蔡蔡 103-11-06 04:40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用不當手法拿了一些錢

比如客人吃了A  100

                  B  320

                  C  280   總金額結帳是700,

我就從電腦刪單,刪了320  (所以我就拿了320)

我在這家公司103年5月~9月拿了大概10 萬以內

被老闆知道了,他沒讓我去關,他對的電腦的帳要我簽借據13萬

這13萬(也包含其他員工點錯單子一並算在我身上)

老闆這部分我沒意見,因為我有錯我也沒說什麼。

 

重點在這裡~ 

我是普通員工,我那個會計說我這樣的行為害她補了8萬塊!

她跟老闆說了,老闆說那是我跟她的事

等於我總共要給21萬。而且我已經跟會計簽本票

 

疑點 1. 為什麼事發之後才說她補8萬塊,之前不說有少錢。

疑點 2 她月薪3萬每個月他就己經借資花掉5000,所以每個月領25000

4個月內她補8萬,難道她每個月只用5000當零用錢嗎?

疑點 3 就我所知道她外面還有貸款

疑點 4 其實我跟他在公司不錯,她很多話都跟我說,她有從老闆那裡拿了10萬(老闆不知道),所以我懷疑她拿8萬去補她欠老闆的錢 !

 

問題 : 我要跟她要什麼證據? 來證明我拿的這8萬!

要怎麼跟她說才能站的腳 ?

青蛙 103-11-06 00:36

各位版大好

小弟目前遭遇房貸對保取消後,本票無法取回的問題,內容如后,再請指引明燈,感恩

@遭遇情境:
小弟於本月1號與某銀行房貸業務對保,因係投資型房貸,故對保簽約時亦簽2張本票做為借據,後因某些考量,小弟於對保完成當日即告知該業務要取消貸款,並告知將請朋友(亦為該業務之朋友)去找他把資料取回。本月3號,接到我朋友來電表示,該業務員已把上述2張本票用碎紙機銷毀(但是其他資料尚存),將在把已銷毀之本票拼貼完整後返還。

@目前處理選擇:
1、已向該業務員表示,毀損本票拼貼完成後可能難以辨識真偽,是否可請其本人簽一份本票以確認由他銷毀之切結書,但是其拒絕簽認任何切結書,僅願意歸還拼貼完成之本票。(如接受,是否有權益受損之疑慮?)

2、該業務為朋友介紹,基於情面尚在考慮是否直接向該銀行告知此狀況,由銀行出面處理。(ex: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但是銀行會否主動處理不得而知,是否要寄存証信函?)

@想詢問之問題:
我該以哪種或何種方式確保我的權益?畢竟本票不知去向是一件相當嚴重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無法阻止日後票據的執行(倘若票據實際上沒有銷毀),建議應該取回票據,才有辦法聲請公示催告根除權判決。

2、取回之後,還是可以向銀行或是金管會提出申訴。

青蛙 103-11-06 16: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無法阻止日後票據的執行(倘 ... (恕刪)

****想再瞭解****
1.現在業務員欲私下將毀損本票拼貼完成歸還,我該直接收下呢?還是將此狀況反映給該銀行銀行透過正常程序將本票歸還予我?

2.收到不完整的本票聲請(公示催告根除權判決),應由該銀行.本人或業務員發動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回本票,不論形式為何,自業務員或銀行,避免本票在外流通,並向銀行通知此情形或向金管會申訴,若本票並無遺失之情形,不要做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除非確定本票已從銀行遺失,方去做公示催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7:4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回之後,您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銀行或是金管會進行申訴。

2、票據的部分,毀損也是喪失的一種,雖有少部份法院駁回聲請,但是多有准予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的案例。

 

芳芳 103-11-05 22:21

你好

不知道自己身份證字號和名字同時被知道會有事嗎

我的身份證字號被我的乾妹妹知道

我的乾妹妹用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跟一個賣麵的老闆借錢

賣麵的老闆拿那張借據給我看

那張借據只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其他的身分證影印本都沒有

原本我不想理他

可是大家說借據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我就要負責

我越想越怕

借據被老闆收回去

我沒證據如何自救

 

 您好:

只要不是您借錢及簽名就不是由您負責

對方要向您主張權利就應由對方負舉證之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簽立借據,不存在借貸關係,並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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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款成立前提在於有金錢的交付,故若對方無法證明有給付金錢給您,且借據上又沒有您的簽名,對方向您主張返還借款,沒有理由唷!

小安 103-10-30 16:15

律師您好:

95年朋友缺錢 我借現金25萬給她  沒多久朋友希望我去銀行信用貸款"借錢給她   "口頭上約定" 房屋賣出後全部還給我(當時她有動產)  於是我去借貸54萬給她 在房子還沒賣出去前  每月有償還銀行信貸的錢  後來房子法拍了 當然也沒有一次還清  後來銀行信貸部分由她償還  但到後期還款變得斷斷續續 以至於我還要自己幫她墊付信貸費用 扣除她所繳的及欠我現金還有代墊的金額大約30萬元  從借錢給她後 就一直避不見面 電話也沒有回應 LINE也不回 簡訊我傳了上千通 她久久才回應一次  到現在都找不到人

當初借錢給她 有寫借據本票 也有打民事債權認定判決(簡易)勝訴(對方應該沒出面)但她名下就是沒有任何資產根本不能扣到一毛錢  前些日子看新聞有關於詐欺

想請問當初  ~95年"口頭上約定"房屋賣出後全部還給我~  結果並沒有 至樣算不算"使用詐術"讓我陷於錯誤資訊  現在103年我可以告她詐欺嗎??

依你所述,僅為單純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並未涉及刑事詐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30 22:47

您好,若您可蒐集對方向您借錢之理由為其所虛構甚至可能是他自己掰的根本無此事,卻執之向您借款,有機會成立詐欺。 

sky 103-10-30 14:14

有一個朋友跟我借錢,

有兩次我是以無摺存的方式存入她的郵局帳戶,

有一次是直接從喔的帳戶轉帳給她,

她之後有以她的郵局帳戶轉帳2萬還我,

但之後就沒再還剩下的8萬,

現在她避不見面,

也不接電話,

透過她父母找她,她打電話跟我說,我打擾到她父母,

若是我再找她父母,她就要跟我同歸於盡,

我們沒有寫借據,

我這裡只有無摺存款的單字和轉帳的資料,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或法律途徑以讓她還錢?

追訴期是多久?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0-30 14:3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只要口頭合意即為成立,但如果您要於訴訟上主張仍應負上舉證責任,此時須視您是否有其他之證據而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例如對話紀錄、錄音等等。

2、雖然您與他有在帳戶上之金流往來,雖無法直接證明有借貸關係之存在,因對方將來可能會以贈與方式來答辯,然因為對方也有還你8萬元之紀錄,因此您仍可以此金流之往來間接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

3、建議可先採取民事支付命令之方式請求對方還款。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謝謝!

sky 103-10-30 14:55
回覆 Jeffrey Ch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 ... (恕刪)

我有留簡訊,內容中她有寫到"不會欠妳的!"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0-30 19:58
回覆 sk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Jeffrey Ch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如果他回答對照您的留言可以對得起來,應該屬於有利之證據

         建議先行保留或列印,待進入訴訟求償程序時可使用。

         以上敬供參考,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至法院對其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後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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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比 103-10-28 22:28

事情是這樣當時父親過世我哥長子未滿20歲我位滿15歲 父親過世25年有了 也未繼承到父親的任何財產  因前天父親弟弟吵架 它說我父親當初蓋房有寫借據欠它300多萬 ,,,我說我不知道有這事當面問我媽我媽也不知道有此事  請問當時如有此事它是否早該向法院申請還債 什麼過了25年和我吵架才說有的沒的 而且當時也沒所謂拋棄繼承 限定繼承 以前小孩真可憐 沒向現在電腦資訊法達 無人可問又,, 請問我還能拋棄繼續嗎 父親多過世25年了 沒其他辦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8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理會叔叔之請求,若叔叔對您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您可請求叔叔提供證據證明並主張時效抗辯及限定繼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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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您應待叔叔拿出借據後再注意還款期限是否已過15年時效

再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

玉兒 103-10-26 21:56

律師你好

我老公不小心讓同事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

原本以為不會有事

直到有天

有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

來我們家說

我們去他家裡修車

欠他錢

他拿一個借據

借據上面寫我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證字號

那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一口咬定

是我老公欠他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要還錢嗎

對方說要和我們上法院

上法院我們會贏嗎

借據只要有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就有法律效力嗎

不用有身份證影印本嗎

我們這邊沒有借據

也沒有什麼可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對方只給我們看借據一眼就拿回去

要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對您們會比較有利,並可就該借據予以否認,若知何人所為,亦可以提告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民事起訴後,再就該借據非您先生所簽去做爭執;亦可將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

你的論述疑點重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53

您好!如果不是您老公去修車,也沒有簽借據,則您老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且既然借據是假的,您老公不需自己證明清白,反而是對方要能證明簽名真正才有權利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如主張借貸關係而請求返還借款,對方須先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包括借據之真正、有交付借款的情事,如您先生並未借款,您可以據以提出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athy 103-10-24 22:02

您好

當初前男友借我一筆錢,沒有寫借據,只有他帳戶有匯款給我的紀錄,後來他劈腿愛上別人,為了分手跟我說那筆錢不用還也沒關係,當初傳line的紀錄我都有備份到mail,一年後他需要錢又回來跟我要,又說要到我們家鬧,那我該怎麼辦嗎??

他有發訊息給我
最後一次通知:
若不按期清償40萬債務,本人將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法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確實已經免除債務,則我方無須清償。對方聲請支付命令時再提出異議即可。

2、倘若對方有騷擾或是其他違法行為,可以蒐證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收到對方所發的支付命令,您即應對該支付命令異議,若未異議,待確定後,對方即可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若對方對您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您可主張對方為贈與,而非借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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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向法院聲請督促程序核發支付命令,您只要在收到後二十日內提出異議即可。您針對支付命令異議後,該支付命令即無法確定,法院會要求您前男友補繳裁判費用後轉入一般訴訟程序,斯時,您只要答辯該債務已經經債權人免除即可(記得要提出證據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不過應注意對方如果有否認Line簡訊之真正

您就要將手機資料完整提供給法院

以免因Line之機房在國外而無法查證

另外如對方有危害您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言論

則您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樂 103-10-24 05:42

您好,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小弟我

去年初我認識一個女性朋友,但後來有借貸關係,並簽了金錢借貸書3萬

對方不還錢,去轄區警局申請暫時保護令故意在申請內容誣陷中傷於我

並自導自演去申請自己跌倒的驗傷單,導致保護令生效,

期間不見面之外,我被對方即不明人士以簡訊恐嚇威脅,女方甚至找人打我

用不當方式逼我在民事保護令簽下切結書,還到處詐騙網友

對方不分是非,當初筆錄拿一堆不是我做的資料(告訴她個人提出的假證)

我收到非常多告訴人,說要詐騙我於不利,內容提及,警察法官都不會理你

她只要說和我是男女朋友,保護令會過,等等三字經謾罵傳訊給我

並說錢不會還。

後來偵查庭,檢察官只問了

個人曾經為伸張正義和對方吵架的6封簡訊,這是目前起不起訴的點

但原因是我先被對方恐嚇,有許多簡訊、E-MAIL、以及借據、對方在網路詐騙別人的文章,甚至對我提出不實告訴。告訴人為了錢詐騙別人不擇手段

(恐嚇罪、妨礙名譽)

雖然是小案,而我事證明確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成為被告,希望有比較熟通恐嚇妨礙名譽律師能幫我聲張正義

把事情詳述,讓出庭的檢察官以及法官知道,並拆穿告訴人詐騙他人的事實

因目前有案子緩刑到103/6月

告訴人曾和我熟識,知道我生活狀況特殊欠佳,而故意要陷害我

希望有律師幫幫小弟我,越多越好

不要讓我成為司法的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台北,可以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內容均要配合證據才能了解清楚確實事件經過

故建議應將相關證據資料帶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Alice 103-10-14 14:29

我幫男友貸款,想擬一份借據,就當作是他向我借錢

請問這樣借據要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或是另外有可以保障自己把錢拿回來的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詳細記載金額、還款時間、用途、倘若沒有依約還款的效力。

2、可以簽立本票,並且由其他人當保人或是連帶保證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男友名下有動產,亦可要求其設定抵押與您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除了借據之外

也要請男友簽立一份有收到您給錢之收據

這樣將來才能夠證明您確實有給他金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teve 103-10-14 01:12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銀行追債的問題。

目前狀況是這樣的,外公過世,留有一筆土地給媽媽、小舅等共5人繼承,然而小舅有欠銀行債務,若他繼承土地則會遭到銀行追債強制執行其持份,理應辦理拋棄繼承由其他四人繼承,但小舅20年前有向媽媽借了1百多萬(沒借據),當時是透過轉帳轉入小舅帳戶中,銀行現在也查不到紀錄(資料只保存15年),目前討論結果是用協議分割方式將小舅持份轉入我媽那邊,變成我媽持有2/5這樣。

想請問:銀行是否有辦法或有抗辯權向我媽爭取小舅那份債務呢?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那我們就採取拋棄繼承,這樣銀行就不能主張詐害債權,也不能對拋棄繼承行使撤銷權。

沈恆 (沈律師) 103-10-14 02:38

您好!如果小舅沒有拋棄繼承,又難以證明有100萬元債務,還直接將應分得的1/5登記給別人,銀行極有可能會主張詐害債權撤銷登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電風扇 103-10-04 18:52

請問前妻向母親的朋友借10萬,這是我跟母親都不知道而且對方想說是母親的媳婦所以沒寫任何借據本票,她跟對方說好每月還1萬但是還到剩下5萬她人就跑回娘家沒再繼續還款,現在母親的朋友找到家來要錢,我如果幫她償還是否可以請對方簽寫代償證明跟債權轉讓然後再向前妻追討,她若不償還我可以控告她詐欺嗎?假使可以詐欺追訴期是多久?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代償證明,並且向您的前妻求償,不過您的前妻倘若有可以向債權抗辯的事由,如已經超過時效、已經主張過抵銷等,都可以向您主張抗辯。

2、此部分除非有證據證明您的前妻本來就打算惡意拖欠,否則不構成詐欺罪。

3、倘若您的前妻仍然有資力,您的小孩可以拒絕扶養,倘若無資力,但是身體健全、且沒有扶養過您的小孩,您的小孩可以主張減免扶養

您好,債權轉讓給您是可行的。但要告詐欺的話,基本上比較大機會被檢察官認定為民事債務不履行,尤其您前妻之前有陸續還款,顯然不是一開始就有詐欺故意。供您參考。

電風扇 103-10-04 19:31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債權轉讓給您是可行的。但要告詐欺的話,基本上比較大機會被檢察官認定為民事債務不履行,尤其 ... (恕刪)

那請問我可以控告他甚麼ㄋ?

不然要是錢還了要不回來不好.

讓母親丟臉也不好.

您好,可以以民事訴訟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Yang 103-10-04 08:48
我借朋友A,以匯款方式無借據,第一次出庭A表示該款項是某年我與B向他借貸的還款,所以二次開庭傳喚B當證人,B於某年確實向A借貸,A也用匯款方式,但我不知情。因無借據,於是提出1.A當時向我借貸是因為投資需大筆資金(A承認投資需大筆資金)2.A在法律咨詢對話框上寫B向他借貸而我是代還款的記錄3.A向B討錢的對話框記錄4.我與B的電話錄音(內容:就像事實是A欠你錢嗎)5.我與B曾情侶關係後來分手,B欲復合我拒絕,B借此出庭報復等証據。B出庭表示當初是我與他向A借貸因合資生意,又是情侶關係所以金錢一向共用,並提出某年的借貸是我與A與B一起到銀行所以請法官調閱當初監視錄影記錄(但事隔多年早已不存在),我說根本不知情B向A借貸,且金錢並無共用,合資是各出一半當是也不需用這麼大筆錢。 判決結果,駁回!該怎麼辦?二十天內沒上訴是不是這件案子以後不能再提告了?

 您好:

收到民事判決書後如不服就一定要在二十日(另加在途期間)內提出上訴

否則確定後就沒辦法再就同一訴訟標的主張權利了

 

冠中 103-10-03 19:05

朋友跟我說他要開公司,要我投資,我就投資了一百萬,我最近一直問他公司經營狀況,他就吱吱嗚嗚,搞半天,他根本沒有開公司,他之前也跟我說他是留美的財經碩士,結果也不是,就只是把我的一百萬拿去花掉,我有錄音,也有要他簽本票借據,我該怎樣把我的錢拿回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已有成立刑事詐欺之可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舉例言之,對話紀錄,對方向您要投資款項之說詞,匯款紀錄等等,委任律師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您除可向對方提告刑事詐欺外,

亦可盡速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本票裁定送達對方後再盡速請將對方之財產查封強制執行

以避免對方脫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勇公) 103-10-03 22:51

除了林律師所述的以外,

如果告詐欺檢察官問你為何要借款給你朋友時,你的回答會影響到偵查結果。

是因為朋友才借=〉沒有施用詐術,不起訴處分。(剛分發時,收到檢察官生涯唯一一件

命令起訴的案件,因為告訴人回答是因為男女朋友因素而借款,命令起訴一樣被法院判無罪確定。

男朋友說借錢要買飲料店,二審檢察官上聲議開庭時,要帳簿及員工名冊及設備資料,被告都說拿不出來)

因為確實相信投資才借,所謂的投資就是詐術=〉起訴的可能性較高。

不過也有一件例外的情形,師父借徒弟,法院竟然判了。

若有興趣再來信討論ncc101ds@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告訴,民事部分可就其本票聲請裁定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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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 103-10-03 13:07

女朋友認識了一個人,說要賣她百貨公司的禮券九折賣,但是要先給錢,

女朋友就問她阿姨要不要買,於是阿姨就先給女朋友錢。

但是拖了很久都沒拿到禮券,阿姨不要了要退錢,

但是女朋友本身也沒啥錢就先跟我借拿去還阿姨,

不多不少28萬。

跟對方說要退錢也拖了一兩個月,總有各種理由搪塞拖延,

當初也沒寫借據,唯一能證明的就只有line上頭的對話紀錄,

想請問這是否能做為證據

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3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您的女友若一開始就是詐騙您,則構成詐欺罪,否則僅為民事糾紛,僅能請求清償借款

2、      證物的部分,line對話紀錄可以作為證據,但是還是必須依據對話內容而定。

3、      本文建議正式發函給對方請求清償,倘若對方拒不清償,則可以提起訴訟

 

阿豪 103-10-03 15: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nbs ... (恕刪)

謝謝曹律師回覆

PS.不是我女友騙我,是她認識的那個人騙她,一直拖不還她錢,女友也很苦惱

關於建議發函給對方是指"存證信函"嗎?

若對方仍無意歸還,是否再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您好:

建議應先將對方約出來談話並錄音蒐證

再發存證信函支付命令較妥

因為目前法院對line之簡訊無法向國外機房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