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koala 102-07-28 03:41

您好

請問個人資料之收集利用,如果無法及時取得書面的同意書,可以用電話告知蒐集目的與用途,並取得對方口頭同意之錄音代書面同意書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3

 可以,不過錄音檔要保存好

102-07-28 00:53

請問我未戴安全帽紅燈有警察臨檢

當我騎過去未看到警察臨檢因警察臨檢車行裡的門口攔查
因修車行旁邊有箱行車擋到.那又是轉角點
當我過去看到員警時他已走外車道當我閃過他時
他卻一直往內車道到路中央(警察臨檢時可這麼做嗎?.當時紅燈)
因對面車道有來車所以我外車道騎過去""員警的左側""
但當我越那位員警後約3~5公尺我摔倒
我起身有員警過來說撞到那位員警,但當時我未感覺有撞到
之後我騎走(因頭次遇到這樣的事又緊張加上對警察的不信任 )
之後有員警到我家說我肇事逃逸要到警局做說明
到警局時有員警說那位員警右手中指骨折,可我當時從那名員警左邊過去
而他當也並未有轉身的動作這樣算肇事逃逸?
再請問要和那位員警知道歉跟和解但對方目前不願意,已向他道歉在電話
因對方說要等9月覆職才願意和我面對面談,但在那之前就開庭的話
會不會被法官們認為我沒有要和對方道歉跟和解,是否會被當成我並無悔意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4

 只要訴訟中有達成和解,就算有誠意,不過也不會因此無罪,頂多判輕一點

Alan 102-07-27 18:08

您好:請教一下,一年前幫某家旅行社製作網站,但該旅行社一年了還是不付清款項,上個月我已提出支付命令申請了,但我現在想要把已上線的網站下線,並在該網頁打上:很抱歉,因xx旅行社因網站上之債務尚未清償達一年之久,故網站已被本公司先行下線,如您有任何需要服務的事項,請直接和xx旅行社以電話聯絡,謝謝。讓上他們公司網站的人看到這段話,我這樣的用意是想要逼該公司出面處理債務的事項,請問在他們公司網站上留這段話是否會觸犯法律?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9

 建議寫"該公司與本公司有若干貨款糾紛"比較穩妥

小張 102-07-27 03:54

本人小孩被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安置在苗栗聖方濟少年之家 被同院生霸凌致死 可聲請國賠ㄇ  我只是一ㄍ小市民 事過1年多ㄌ都沒有一方要賠償電話0989138940詳談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8

 國賠或打侵權官司都有一定期限,不能超過兩年,建議要快

憲? 102-07-26 20:53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憲?您好: 你的問題似乎不太清楚,我嘗試回答給你參考 這些費用不繳的話,對方是會告上法院的 但跟家裡人沒有關係,如果家人沒有出名為這個失蹤的人辦理信用卡手機
憲? 102-07-26 19:18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看不懂你的意思 如果是家中有人欠債未繳 原則上都不會影響其他家人
憲? 102-07-26 19:17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如是應繳而未繳,對方當然是有權請求應繳人繳納,至於會不會告上法院,就要看業者了。另外您家人是否要負擔費用,要看家人是否為該債務之保證人,如果不是,就不用擔心。
憲? 102-07-26 19:16
我想請問一下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1.電話部分:看申辦人是誰,由申辦人負責繳納。 2.信用卡部分:看主卡、附卡人各是誰。如果主卡人未清償,有使用信用卡之附卡人須連帶清償
102-07-26 14:06

 

2013/JUL/26 當日於辦公室ON DUTY,由於同仁們都處於忙碌狀態, 而電話上較難接應
其中有位學長連續兩次口頭威脅並脅迫學弟接聽電話,他說:(要不接貢給你死)!! 你現在馬上給我換座位糙~, 當下自身有DUTY 在身無法抽離也無法協助!!  個人被嚇到手在發抖....且個人有癲癇

另外學長私下跟我建議趕快換 趕快換!!  他有後台...是他公司內部總裁的親戚

之後換了...兩個小時後!! 也協助接電話了~   事後這位資深學長跑來我旁邊再補一句:

以後你們這一梯如果跟我一起ON DUTY 就給我小心點!!  電給你們死 !!!  幹

提問1.這樣是否可以造成提告案件??

提問2.是否要有確切 人和物證? 例如:錄音筆!!  錄影!!?

提問3.這樣是否可以提出賠償,內容是否也構成毀謗和詆毀個人名譽??

提問4.若構成提告因素 , 要如何準備 和 要準備什麼東西??  

提問5.若已造成身心受創 不敢上班  有想離職的狀況??  那又該如何??

勞煩請各位解惑一下!!!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4:29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由您所敘述的情形,對方可能觸犯的法條,如果想提告,最好還是有對方汙辱恐嚇證據

如果覺得人格權受到侵害,可以民法第18條第一項請求法院除去侵害。

如果可證明精神有受到損害,可以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阿德 102-07-26 09:20

有一件事情請教各位,因本人一時疏忽造成自己最大問題,因為家裡缺錢用,於是上網找借錢網,找到一支電話我就打電話詢問,我就把我的問題告訴他之後,他說可以辦,叫我準備二本金融簿子及金融卡及密碼準備好打電話給他,於是過了兩天準備好打電話給他,他叫我寄給他在桃園,我就說好,於是過了兩天他打電話給我說審核ok,他說星期一會下來高雄對保,結果等到星期一早上10點沒有消息,我再打電話給他已關機,我慌然一下我被騙了,我就趕快打電話到二家銀行遺失停止,結果我要到銀行辦理補發時,再等過程中就二位警方人員走向我說我的金融簿被盜用了,因為他那去做拍賣東西,人頭帳戶騙走對方金錢未寄東西給人家,怪我一時疏忽造成自己最大問題,現在人家已告,我該怎麼辦我也沒有錢打關司,請各位大大告訴我,請幫幫忙謝謝,我有到警察局作筆錄要等法院傳喚

依您所述情形,在法院實務上很可能會被認為是構成幫助詐欺罪,建議您可以向警方或者您原先所開戶的金融機構了解一下該帳戶內遭詐騙而匯入之款項有多少,若金額尚屬不大的話,或可朝向賠償和解處理,以尋求刑事責任檢察官偵查階段獲得緩起訴處分之?免,否則,一旦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恐怕還是會有遭判有罪卻未一併諭知緩刑之風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102-07-26 06:07

委託他幫我訂了13隻手機也付了一半的訂金 他在手機發售日有拿一隻手機來給我看後過了3個月後我都沒看到貨 我跟他要求退款??他說台北公司退款要5個工作天也有跟我說退款日期(今年2月16號)可是我一直沒收到錢 到今年6月底他才環我5千 我想跟他要台北公司的電話時 過幾天他就說台北公司委託他全權除理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環我剩下的3萬5千元 我懷疑他先用去了 又遲遲不環錢 我可以告他侵占背信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8

 這是一般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102-07-25 13:57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侵佔問提 在100年姑姑帶著爸去辦勞 退 領了84萬都由姑姑保管 今年才知到這事情所以去查 看 到存簿 姑先提領40萬出來 在拿20萬做為定存 其它陸續領 光 問她她說因爸住她那裡要扣除水電伙食等等 我們拿到 19萬多 剩下7萬要慢慢還清 這幾天打給她 還錢日期 不高 興掛電話也不接 那我可以告她 預謀侵佔它人財產嗎 可以 構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侵占之情事,所以應以您父親之名義,對對方提出侵占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7-25 13:51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侵佔問提 在100年姑姑帶著爸去辦勞退 領了84萬都由姑姑保管 今年才知到這事情所以去查 看到存簿 姑先提領40萬出來 在拿20萬做為定存 其它陸續領光 問她她說因爸住她那裡要扣除水電伙食等等 我們拿到19萬多 剩下7萬要慢慢還清 這幾天打給她 還錢日期 不高興掛電話也不接 那我可以告她 預謀侵佔它人財產嗎 可以構成嗎
1.侵占罪 沒有處罰預備犯 你所預謀 不太知道甚麼意思 2.如果確實已經保管這些財產 而侵欲於己 不願歸還 確實可能有侵占問題
愛咪 102-07-24 22:04

您好!由於在網路接翻譯案子,與對方合作許久,未曾見過面也不確定對方姓名,僅以電話及email聯繫,款項皆由帳戶轉帳;合作已近三年,完成案子無數,但很多款項皆無收齊,目前已累積近60萬,想請問這情形可以告對方嗎?是要以哪些罪名提告民事刑事?需要哪些證據

愛咪您好,

您的問題可以分為三個面向解決:

一、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

 

二、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視為判決確定。倘若對方異議,視同提起訴訟

 

三、刑事詐欺罪:但您的狀況,要構成詐欺罪可能不容易,比較像是單純的借款不還。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策略上比較像是以刑逼民。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Evelyne 102-07-24 11:49

請問律師, 在網路公開平台上, 與人意見不合, 對方公開發表下列文字, 直指我造惡業導致我的孩子有過動症, 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之嫌? 另最後一段是否有威脅恐嚇之嫌? 可以提告嗎? 謝謝您!

"還有,我猜你家裡氣氛一定不好,你是不是小孩很難帶,有過動傾向,
或是你在家裡受了老公的氣,常跟老公吵架?
所謂"兩舌惡口者,眷屬鬥爭報",等著看吧!"

"心靈脆弱的你,發這些文能改善你的脆弱嗎?能改善你小孩的過動症嗎?
答案是不行
除非你有心淨化自己的身口意業,否則你改善不了
請好自為之吧"

"但是,就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苦在哪裡,知道他的癥結在哪裡
所以才會好心勸告他,別再鬧了,
因為所造的一切毀謗惡業都會影響自己小孩的狀況和家庭狀況"

"若你再出言人身攻擊,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我有好幾個朋友是法官,檢察官律師,
一通電話就能請你居住當地的檢察官對你開傳票"

wei 102-07-24 10:45

各位律師您好

這件事情開頭是因為我先生八年前跟一位女孩交往,交往一個禮拜覺得這位女孩怪怪的,我先生就提出分手,這位女孩直到現在已經八年了,在這段期間不定時寫信來罵我先生,連我公公,與婆婆也罵,而且是罵的非常的難聽,還會到我們家潑油漆,潑鹽酸,撕春聯,毀損機車等等的,不段的來毀損我家的東西,我們都快被這位女孩搞瘋了,後來有打電話跟對方的父母告知,但他父母也對他沒辦法,管不住她,這女孩有躁鬱症,我想請問律師要告她告的成嗎?

 

還是先提告 如果對方確實有精神疾病無法辨識自己在做甚麼 也無法控制 雖然法院可能判無罪 但有可能令其入精神療養處所治療

小吳 102-07-23 20:29

本人是大學畢業生,大學4年跟同學合租4房1廳,在台中租屋

房東是台北人,我也是台北人,同學桃園人

契約當初是我跟房東的先生打的

契約在7/4到期

6月多就說要我們搬空6/30要看到我們搬光要點交房子

但是因為有同學認為既然約是簽到7/4,當然可以住到7/4

7/4因還有同學東西沒搬乾淨,房東拒絕點交,說要改時間

7/5同學確定搬空

7/12恰巧遇颱風

7/23房東約說點交,並說因為我們之前沒關門窗,以致颱風吹得裡面木板地板被雨淋壞掉,還有天花板甘蔗板也被風吹壞,要求我們修繕,並不返還押金

 

請問颱風不是算天災嗎?如果是天災修繕責任應該是房東負責吧?

7/4契約到期後但是到7/23點交程序完成前,我是否還需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但是7/4搬出後房東太太就打電話說要把"鑰匙給警衛並禁止我們進入那屋子",而且我也搬回台北(事實上不能)

那沒關窗戶後面導致被(颱風)(誰知道1個禮拜後有颱風?欠缺期待可能性??)損毀可以歸責給我們嗎??

 

房東如果不還押金,會構成侵占罪嗎??易持有為所有??可以去按鈴提告嗎??

如果之後房東說要提告法律途徑求償,但是我要當兵,那會有影響嗎??

小吳 102-07-23 20:14

本人是學生,大學4年跟同學合租4房1廳,在台中租屋

房東是台北人,我也是台北人,同學桃園人

契約當初是我跟房東的先生打的

契約在7/4到期

6月多就說要我們搬空6/30要看到我們搬光要點交房子

但是因為有同學認為既然約是簽到7/4,當然可以住到7/4

7/4因還有同學東西沒搬乾淨,房東拒絕點交,說要改時間

7/5同學確定搬空

7/12恰巧遇颱風

7/23房東約說點交,並說因為我們之前沒關門窗,以致颱風吹得裡面木板地板壞掉,還有天花板甘蔗板也被風吹壞,要求我們修繕,並不返還押金

 

請問颱風不是算天災嗎?如果是天災修繕責任應該是房東負責吧?

7/4契約到期後但是到7/23點交程序完成前,我是否還需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但是7/4搬出後房東太太就打電話說要把鑰匙給警衛並禁止我們進入那屋子(事實上不能)

那沒關窗戶後面導致被(颱風)(誰知道1個禮拜後有颱風?欠缺期待可能性??)損毀可以歸責給我們嗎??

 

房東如果不還押金,會構成侵占罪嗎??易持有為所有??

如果之後房東說要提告法律途徑求償,但是我要當兵,那會有影響嗎??

 

阿宗 102-07-23 12:10

大約6~7年前(2005~2006)在南部畢業,畢業之後搬到台北來
就學貸款也是在南部辦的

之後大概3年前(2010)有去銀行詢問如何繳就學貸款的問題
結果對方請我撥電話去南部申請貸款的分行問

我撥過去後,對方請我回南部處理,我問她不能直接在台北處理嗎 ?
畢竟一趟路程也不方便,對方堅持要我回南部
我因為工作關係就沒去處理了

今年(2013)7月初我收到催繳通知,我直接撥電話過去該銀行分行的催款中心詢問
結果對方告知我,只要帶身分證去我所在地(台北)的分行繳就好
不需要去南部處理

當下覺得有點奇怪
7月8日到了銀行也繳完費之後,以為沒事了

結果7月中,我上班的地方收到法院強制扣款通知
我覺得很奇怪,為何我繳款了,還會被強制執行呢 ??

-----------------------------------------------------------------

就在剛剛我也收到法院強制扣款的通知
每個月要扣薪水三分之一

催繳通知是請我7月20日前去正常繳款
單據也是7月1日才寄出

結果我打去南部銀行分行問,卻跟我說她們6月份就寄出法院強制扣薪處分
這到底是甚麼情況呢 ?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問題 ?

如果真的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是不是我就不需要到銀行另外繳款了?

如果有還款意願 應該還是可以跟銀行協商看看 看是否撤銷執行程序 擬定還款計畫

102-07-23 10:55

一個月前我申請一家運動中心會員,業務小姐不收入會費六千多 收了訂金2000

日後幾天我搬家到比較遠的地方,因為工作時間更長,我一次都沒有去,在申請七天內 我就跑去健身中心 取消 , 做了取消的動作 後來業務說留電話 再通知訂金退費的問題,結果幾天後打來說要付毀約金六千多元 ,訂金也不能退 說是那時我有簽處會員單上有寫 ,我卻忽略,之後我表示不會付 因為那時業務小姐說 如果事後因為個人真的無法參加可以轉讓給其他人 這方面那小姐說會副折  姐果健身中心 不同意這說法 事後也不願意幫我取消 我的款單預期一個月 當初是兩萬塊分期  分期人員打給我說 健身中心沒有取消 也是說 我沒有付毀約金關西 ,我一次都沒有去 野在七天內 親自去取消 通常契約七天可以退 他們卻一拖再拖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辦

dada 102-07-23 08:52

我姐夫幫我哥當擔保人 應該有6~7年

可是我哥去年開始因為老婆跑了 整個生活擺爛

一年下來我接濟他5x萬左右~他欠兩張卡債 一個房貸 一個保單借款

我家人都心有餘力不足 他房貸欠繳三個月 我先幫他繳了一個月 所以剩兩個月

而且這還是房貸專員打電話給我姐夫(擔保人)

我不想因為這樣影響到我姐姐的家庭關係 畢竟他都嫁人好幾年了

我想問有無辦法可以 解除我姐夫擔保人的資格

律師你好,

那如果我幫他繳清積欠的兩個月的房貸 可否跟債權人協商取消我姐夫擔保人的資格?

1.已經發生的債務 除非債權人同意 或另提出擔保 否則應該不可能免除保證責任 2.還沒有發生的 可以跟債權人表示 不再保證

是否得以免除保證人責任,原則上必須由銀行同意才可以,基本上或許另外有人替代您的姐夫來擔任保證人的話,銀行或許同意的可能性會高一點。

zi 102-07-23 01:16

我從出生就給親戚帶
據我媽媽說 都是她給的保母錢
一直到我小學才跟我爸媽住
到小學二三年級父母離婚 我留在爸爸身邊
期間我爸對我常常有過分的體罰
我在國中一年級左右逃家
後來又在小時候帶我的親戚家住下
雖然我爸知道 也沒有給該親戚任何費用
一直住到高中左右 我被親戚要求搬回和我爸同住

和我爸住了兩年左右 在我十七歲起 我就自己開始住
沒和爸爸拿過錢

和我爸爸住的期間 因為我爸爸從來沒有工作
生活也不穩定

 

 

 

在七月一號
我收到我舅舅寄給我的電子郵件
說我爸爸血管爆裂
一開始以為我父親過世了

後來了解到是中風 需要我去辦理出院

之後 透過我舅舅了解到
我爸爸已經出院

原本打算明天要去看我爸爸
我舅舅也要陪同我去

但稍早我接到社工的電話
她表示我爸爸現在暫住在他的朋友家裡
朋友也只願意讓他待一兩天

社工不斷強調要我出面處理
指的似乎是要我照顧我爸
包括要替我爸爸找一個住所
還提到現在連警察都在找我

雖然我試著向社工解釋之前我的家庭狀況
但社工似乎聽不太下去
比較站在我爸的立場
不太接受我的說法和我能力的不及


我一直以來都是自己生活
學業還因此受到耽誤
能做都工作也都很基本 只能勉強和自己的基本開銷打平
自己也有債務
所以並不是想不想負擔
而且無法負擔的問題


只是我現在不知道如何是好

想請問
要是我不去探望我爸 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因為我原先因為親戚的壓力
有要去看我爸
但是跟社工談過後 讓我覺得我要是去看我爸
似乎就等於出面表示要承擔一切責任
所以讓我覺得去看我爸
好像目前對我來說 不是一個好主意
所以明天要去探望我爸的動作 就先打住了

 

我目前是比較傾向於想以我爸之前並沒有善盡父親責任為由
希望我能免於扶養她的責任

只是我不曉得該怎麼做 也在擔心要證明這樣的事實有一定難度
目前只有人證 周遭的親戚對於之前事情的了解 也願意作證
不確定這樣的效力大不大 以及要怎麼進行

 

請問你有什麼建議 或曉得我可以尋求什麼幫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不去探望您父親,在法律上尚無責任,您父親先前未善盡父職,則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龍貓 102-07-23 00:33

請問律師大大們,想請問一下,如果在FB裡PO上這樣的文章,可以對對方起訴什麼樣的罪名?
那這項罪名追朔期又是多久呢??麻煩您們了~~謝謝大家~!

★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總是有人很厚臉皮的說自己是哪個公司哪個會的會長,然後喝酒簽單又不回帳??打電話去要錢還被罵髒話…還叫自己的女人接電話來罵人三字經,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男人跟女人??這對就住在龜山鄉千禧新城裡。只是一直摸不著頭緒,拿公司的名義來喝霸王酒就對了??然後再威脅人說再打電話去你在桃園就不用混了@@?這間公司真倒楣。。。 

還是涉及刑事誹謗罪跟公然污辱

原則上屬告訴乃論

有六個月告訴期間限制

龍貓 102-07-24 23:10
所以是po文當天算起六個月內未提告就屬放棄嗎?
那如果事後想提告會有什麼問題呢??
可以用什麼法律提告?
麻煩您了,謝謝,真的感謝!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還是涉及刑事誹謗罪跟公然污辱
原則上屬告訴乃論
有六個月告 ... (恕刪)
安仔 102-07-22 22:38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

我祖父於民國5X幾年過世,不知何故我父親當初卻未去繼承相關土地,之後我父親也於民國9X年過世,前幾個月地政局寄了一封關於土地繼承的信件,是要我們去辦理相關繼承的事宜,之後我打了電話到地政局詢問得來是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無法找到相關繼承人,只知道我母親有繼承權,所以要我們找齊相關繼承人然後去繼承,因為目前我祖母也很早之前就過世了,現在只有一位姑姑,而我家這邊則是有我母親跟我還有一位弟弟總共四位有繼承權這樣對嗎?

前陣子我們委託土地代書,代書去查了一下發現我祖父另有一位哥哥,代書是說祖父哥哥那邊也有一份繼承權,如果無法找到他們就無法辦理繼承,但根據繼承人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不是優先於祖父的兄弟姊妹嗎??

我想詢問的是土地代書所說的是對的嗎??祖父的哥哥是同時跟我們平均共同繼承的嗎?

如果有的話請問他們那邊又該佔幾分之幾呢

你還事先把被繼承人是誰

子女配偶有誰  寫清楚再來詢問

安仔 102-07-23 01: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抱歉,可能打得太多有點複雜了...

繼承人(甲) .....................繼承人 長男(丙) ------> 長男(丙)妻子以及兩個兒子

<於民國5X年過世> ..........<於民國90年過世>.................<均健在>

.............................---->

繼承人的配偶(乙) .............繼承人 長女 (丁)

.....<過世> ............................<健在>

目前狀況大概如上圖,

1.被繼承人(甲)過世,而長男(丙)跟長女(丁)當初卻沒有辦理繼承

2.日前地政局寄信通知長男(丙)家屬找長女(丁)前去辦理繼承

3.土地代書說 被繼承人(甲)"哥哥"也擁有一份繼承

想詢問的地方是被繼承人(甲)的"哥哥"是否也擁有跟長男(丙)家屬以及長女(丁)擁有平均共同繼承的權利嗎?

 

 

 

一籌莫展 102-07-22 09:45

前妻因為第三者的關係,與我辦理離婚了。因為離婚之前並不知道第三者的存在,所以協議離婚,考量前妻對女兒的照顧較周到,且因為她要到大陸工作(後來才知道,第三者是在大陸認識的),所以監護權歸她,我的探視權則得以書信、電子郵件及視訊與女兒保持聯繫,另外在女兒回台灣的時候約定見面時間地點的方式行使探視權

結果,離婚直到目前為止,一年多的時間,女兒只見過兩次,一次是前妻母親去世回台奔喪時,要求更改女兒姓氏為母姓時,見過一次面;再一次是因為奔喪的緣故,所以女兒留台就讀小學一個學期的期間,我因為受不了對女兒的思念,加上前妻又一直藉口不讓我見女兒,所以便在女兒參加戶外活動的時候前往探視(當然前妻也在場,絕對不是私下見女兒)。兩次見面之外,只有兩次電話。這些,便是我離婚以來能見到女兒或聽到女兒聲音的次數。視訊我知道是有的,因為前妻在台灣期間還讓女兒和那第三者視訊聯絡感情哩!反倒是我這個作父親的,在女兒住大陸期間竟然沒有女兒的視訊方式。何其悲哀……

一直有寫電子郵件給女兒,但是女兒的媽媽有沒有告訴她這一個電子郵件信箱還是個問題。聯絡前妻的方式,除了email之外,電話住址(大陸的地址)什麼的一個也不給我,到了後來寫給前妻要求和小孩聯繫的信件全部如石沉大海。

我和女兒所有的聯絡管道,都掐在前妻手上,導致我根本無法和女兒見面來往。第三者什麼的,我已經不在乎了,只是大人之間的愛恨,要這樣影響到親子之間羈絆嗎?

2013年年初學期上學期結束後,前妻便已帶著女兒回到大陸,並且根據側面消息,女兒已在大陸就學,除非寒暑假,否則她們人都不會回來台灣。前妻父母皆已亡故,目前就只有她的兄弟姊妹還住台灣而已。

知道這樣情形的人,都勸我要告前妻爭取我應有的探視權,問題是,我該如何採取行動?對方並不在台灣,而是在大陸,而且電話住址的資訊都沒有,詢問前妻的兄弟,也都推說去大陸後並無聯絡。

像這樣情形能夠提出怎樣的告訴呢?

 你可以整理對方拒絕你行使探視權證據,請求法院改定小孩的親權行使的方式。對方收到法院通知後,法院會請你與對方在法院調解調解不成的話,法院就會針對你的改定聲請調查證據並依據調查結果訂定小孩權利義務行使的方式。

龍貓 102-07-21 20:40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這是我在三月時PO在FB的文章,我想請問這樣會被對方提告妨礙名譽還是毀謗嗎?
那這樣的文章追朔期又是多久呢??謝謝,勞駕各位律師大大了。謝謝~!

★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總是有人很厚臉皮的說自己是哪個公司哪個會的會長,然後喝酒簽單又不回帳??打電話去要錢還被罵髒話…還叫自己的女人接電話來罵人三字經,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男人跟女人??這對就住在龜山鄉千禧新城裡。只是一直摸不著頭緒,拿公司的名義來喝霸王酒就對了??然後再威脅人說再打電話去你在桃園就不用混了@@?這間公司真倒楣。。。

夏木 102-07-21 12:49

我跟對方互告妨礙名譽

對方為了使承辦他告我案件的檢察官對我印象差增加我被起訴的機率竟然再補充理由狀中虛構事實抹黑我。

她在補充理由狀中寫承辦員警跟她做筆錄時曾跟她說我揚言就算這次告不成,也會一直監看她的網頁,一定要告到她為止。

我得知後打電話質問該員警,員警說他絕對沒說過這些話,也承認我沒說過這些話。我有跟員警的電話路應可證明。

而且,雙方筆錄都有錄音錄影可當證據

請問他身為告訴人卻利用告訴補充理由狀虛構事實抹黑我,是否有刑責?

警查明明沒說那些話,我也沒說那些話,她卻虛購並白紙黑字寫在告訴補充理由狀中是否已構成偽造文書

阿傑 102-07-20 06:51

律師您好:今年六月份至本週,我與一名女子認識,前後有拿了14萬,但我們聯絡都是靠微信,line,還有電話,對方是有婚姻的女生,現在他老公要我還錢。我想問的是,當初拿到這筆錢,對方口頭說不用還,而且也沒有借據,通訊軟體上的聊天紀錄因為她怕被發現所以完全刪除,請問我需要還這筆錢嗎?

本件應先釐清款項交付的法律關係為何?(是贈與還是借貸?)
另外,主張消費貸款係而請求返還借款之一方應舉證證明借貸之關係存在及款項交付之事實,是以,若對方無法證明者,將遭到法院判決駁回其請求。
又本件若對方提告則應以其妻為原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傑 102-07-20 10:53

我想問的是,他是借我錢,但沒有借據,通訊軟體的對話也刪除,也口頭跟我說不用還錢,現在他老公要我還錢,請問我需要還這比錢嗎?  另外我還有通姦罪的問題,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在詳細的解答

關於您提及通姦罪之問題,需釐清對方是否已提起刑事告訴?對方所握有之證據資料為何?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傑 102-07-22 04:41

對方還沒有對我提出刑事告訴,但是要我還款14萬元,我也不清楚對方的事證,能了解的就是沒有精液體液等直接證據,對方說還款14萬就不提告

風躍 102-07-20 02:0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在電話中對方罵我廢物的話!是否可以提告?

錄音的狀況下!

刑事部分,在電話中通話雙方間的對話,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但就此部分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J 102-07-20 01:02

您好, 突然收到法院電話通知隔壁土地的所有者(簡稱乙方)向法院申請對我方土地假處份, 三天後要進行量測. 不知該如何應對.

背景:目前我方與乙方所持有土地是在很久之前, 經過與同一人買賣交易後購得, 所以土地緊緊相鄰(我在前, 乙在後, 且買賣前乙方已知曉乙方土地只有"水路地")但幾年前乙方所購土地後方被建商買下(包含後方的水路地)並建成社區, 且當初建商也有通知我方與乙方進行買賣與路地協調, 乙方是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拒絕與建商協調路地/買賣, 而我方因為只想自建不想買賣且前方有既有路地的情況下選擇後續自建, 但現在乙方卻要求我方土地要留一定的路地給予通行(袋地通行), 目前乙方土地與建商社區仍有路地可通行(只是社區目前用薄檔板擋住, 且路地所有權為社區共同所有, 約30戶), 乙方土地目前閒置未有住人以及地上物.

請問: 1.乙方向法院申請對我方土地假處份並進行量測是否會使我方權益受損?

2.請問土地非共同持有, 乙方為何能對我方土地進行假處份申請?

3.開始進行量測是否表示法院受理並進行訴訟?

4.因我方預計近年要自建蓋房子, 仍否繼續進行土地自建?

5.法院是否會強制要求我方留地給予乙方通行?

6. 能否建議我該如何應對?該找律師進行訴訟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於法院執行假處分之當日,法院會於現場交付假處分裁定正本給您,屆時便可以釐清對方聲請假處分之範圍及理由。如對方尚未提起本案訴訟,則法院會命對方限期起訴,如對方未限期起訴,則您得聲請撤銷假處分裁定。建議您應於收受假處分裁定後,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筑 102-07-20 00:29

我在售票網站上看到賣票的

他只留下了email跟line

但我跟她用line談了之後 他叫我用711的ibon繳費

有人是用匯款的 我們的收據都還在 但不知道他的本名 電話

請問如果他的帳戶不是人頭帳戶的話 能找到人嗎?

人頭帳戶的話 可以找到他領出的錢的分局嗎?那可以調錄影帶嗎?

我們有跟她的對話 ibon&全家的收據 匯款單 這些能夠當證據吧!

本件依您所述若嗣後均未收到約定之物件,則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詐欺罪嫌,建議您趕緊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請求展開調查。以利偵查時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f 102-07-19 22:49

曾在一家公司作4天,每天工作12小時,當時和主管談妥月薪是三萬二,後來,這家公司匯我薪資二萬一,原來是會計匯錯。他們馬上打電話過來,要我還錢。並質問我?何不連絡他們。我請他們給我薪資單,想確認自己4天的薪資是多少,結果薪資單是寫月薪二萬一。我每天工作12小時,月休4天,是按二萬一的月薪給我嗎?如果不是匯錯,就是這樣對待離職員工?我請他們給我正確的薪資單,他們匴來算去幾次也沒有算正確。後來,他們直接發存證信函,要我在5日內還錢,否則提告。沒有給我正確的薪資單,我是要還多少?他們匯錯薪資給我,也造成我很大的困擾,我可以請求賠償嗎?謝謝。

xin 102-07-19 19:26

各位大大們~
請問一下~我前些日子~
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是寄到我公司去的
上面有我的本名然後還有我FB的名子
其他內容都沒有

後面電話聯絡法院..說我因為在FB的上留言
所以被告毀謗罪以及公然侮辱

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裡
留了這句話

就當他們全家都是殘障人士..別太記較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但留言中的其中一位有提及對方姓名
我並不認識對方,對方也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是誰

我並沒有想要罵對方的意思

我該怎麼做..這傳票也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了

小云 102-07-19 17:05

因為當初做筆錄的時候當事人是在改藥階段所以有些問題他迷糊導致現在開庭卻要他認罪但是在警局有拿朋友的通話紀錄給他看當事人也知道電話號碼是誰但法院辨護律師要他認罪。加上他有毒品前科是不是對他很不利?

 

 

本件既然已有辯護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建議將上述相關答辯上疑慮與該名辯護律師進一步討論,俾以確定最有利而可行之答辯來進行訴訟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睿圻 102-07-19 14:04
請問各位律師,女方要求離婚,男方也答應了,去戶政事務所離婚,女方寫了離婚條件,雙方也簽名蓋章,正本在戶政事務所,雙方拿的是影印版本,小孩是由男方照顧,女方寫每個禮拜六可帶小孩回家,禮拜日晚上7點前帶回戶政事務所由男方帶回,但女方都不遵守約定,102年7月12日禮拜五來搬東西連小孩也一起帶回家,照約定禮拜日(14)就要把小孩帶回來,卻沒有,後來男方打電話給女方,女方告知禮拜一(15)要帶回,卻也沒有,像女方這樣不遵守約定,男方要如何做? 男方可以拿他們寫的條件去告女方嗎?男方可要求女方不能探望小孩嗎? 還有女方來帶小孩時,都言語恐嚇,要怎麼去處理呢? 到今天為止7月19日禮拜五,小孩還是沒有帶回來! 請各位大大們,幫忙解答!謝謝!

 關於不遵守探視規定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方法。關於恐嚇的言論部分,可於蒐證後提起恐嚇危害安全的告訴。

102-07-18 22:20

我在肯德基工做了兩個星期是一般工讀生而已,因為種種因素所以不想繼續待下去,想要直接離職,在今天已經用電話及口頭告知,但他們仍堅持要依照公司規定離職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才行,一直堅持一定要我再提出申請並且要到下個月才能離職,而且之前有同事要離職,店長一直說他這樣臨時提出申請他可以寄存證信函來,可是勞基法並沒有規定上班三個月內要多久前提出申請,這樣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如果無故曠班三次收到他寄來的存證信函,對我會有什麼影響

 最好有書面的告知對方要終止契約的意思,且將書面告知請對方簽收後留存一份當作將來保護自己的資料。你的工作屬於臨時性工作,基本上隨時可以意思表示終止勞動契約,對方公司規定不見得有明文寫在雙方簽訂的契約上,且是定型化契約,如果過於嚴苛可能會被認定無效。關於存證信函部分,如果說你是曠職(沒有預先告知要終止勞動契約),對方以存證信函終止契約,可以主張你因為不履行勞動契約,對你主張損害賠償

富美子 102-07-18 21:00

2011-12-某日:債務人(乙)簽訂本票本票無寫上日期,只在遺產協議書上註明房子過戶後付款與債權人(甲)。2012-04-某日:因甲半年內不是無法聯繫到乙,就是聯絡到乙,乙稱房子尚未過戶完成所以無法還錢,要甲再等。2012-06-某日:甲委託朋友(丙)提出房產的相關資料,證明房子已經在2012-02-某日完成過戶與乙,乙已經拿房子銀行抵押。於是甲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2012-07-某日:本票裁定結果出爐,乙突然連繫甲,並表明還錢意願,於是2012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乙都有還錢,但到2012年十一月時乙向甲表明還錢有困難,希望暫緩還錢,甲答應可每個月還更少錢,但請不要不還。但至今2013年七月,其間甲有傳簡訊或打電話給乙,乙完全置之不理,最後一次回覆簡訊在2013年2月。請問是否可告乙有詐欺房產的嫌疑?又因本票裁定已過一年效期,是否要再次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而後拿裁定書向國稅局申請調查債務人乙之名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louisa 102-07-18 19:06

請問律師:

我與先生已經分居快2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是條件談不攏, 先生一直發簡訊騷擾我,還打電話給我的上司,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我有一個問題是 我在10幾年前有買公司的股票掛在先生名下, (當時公司還未上市目前已變成上市公司) ,先生不願意歸還給我, 反而說那是他的, 我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股票? (公司同事可以證明當初是我出錢買的股票,因為是用公司分配給我的紅利轉去買公司的股票) 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先生把股票賣掉之後的錢轉存到兒子的戶頭當作學費?
兒子已滿18歲, 目前跟爺爺奶奶住, 監護權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先生說離婚後不准我去打擾他們父子的生活, 這該如何處理呢?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下才能進行,如果你願意退一步或許會比較快談成。

如果雙方都沒意願退一步,那你只好想想對方有無通姦外遇的情形,直接提起裁判離婚,並請法院酌定親權行使及以判決決定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yoyo 102-07-18 15:59

我住苗栗頭份,想要找附近律師協助處理弟弟欠債跑掉了,哥哥是他玩股票人頭戶,還用哥哥的名字簽本票,債主都來找哥哥要錢?還打電話威脅要用黑的方法來處理,很多相關的事情要諮詢,我需要準備多少錢做諮詢費用

煞祿 102-10-13 17:53

這社會沒有所謂的流氓

都是虎的過 就吃定你 虎不過去 就躲起來

建議你依據法律之權利 對你的權利申請

盡量給他告下去

不用擔心對方對你不利

我看過很多犯人 沒有真的很兇惡

畢竟我流氓看到不想看了 乾爹也認了一堆...

這種人 報警就對了 放心 黑道的部分 也是要講求道義的 今天你那債主要坳你 他理由沒站的住腳

他叫黑道黑道也不會挺他 懂嗎? 加油喔~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