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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芙琳 102-10-26 13:35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10-26 17:08

其實捏造的事實騙不了人的,只要準備好證據,將您所述的事實清楚地告訴法官就可以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芙琳 102-10-26 18:18

 非常謝謝沈律師的熱心回覆!
不知關於夫妻財產共有的負債問題,她真的可以只憑婚姻關係存在中,
她不顧反對所買的房子,就要我弟共同負擔一半負債嗎?
我們要如何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3:04

您好!只有「共同財產制」才需要以共同財產清償所負債務,否則債務要各自負責;但「共同財產制」必須夫妻以書面約定才有效。因此,您應先確定是否確實有書面約定「共同財產制」?如果沒有,就不用擔心。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瑜 102-10-17 10:52

我和前妻離婚後~本來有共同付貸款繳房貸 說好房子賣出會一起分錢
最近房子賣出了  但過程中有點不愉快 我信任前妻 所以委任他簽約但是他少報房子賣出金額1百多萬''(想自己獨吞)
我很生氣~~就不再跟他聯絡  但也因位房子也還沒交屋 錢也還沒進來
前妻一直要來要錢~~要簽合約對他才有保障><
~我沒有理他 
結果 最近他假扣押我ㄉ房子(離交屋剩不到20天)
怎麼辦呢
1~跟他和解
2~反擔保~
3離婚協議書上證人都是他自己簽名的  我可以訴請無效對ㄇ(後來才發現證人是他簽名的 這樣我會有涉及刑責ㄇ)

4~還想告他請求撫養費之訴     及房子部分可以告他背信


我應該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直接與對方簽立合解書。

2、您可以提供擔保之後,免為假扣押

3、倘若離婚協議書的證人簽名是偽造的,則等同沒有證人,此部份將構成協議離婚無效,可以訴請法院判決婚姻仍存在。倘若您沒有參與偽造簽名,且事先也不知道,則您不會有刑事責任

4、扶養費的部份,請求小朋友扶養費的部分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而定;請求您的扶養費部份則必須限您沒有謀生能力才可以請求。

5、背信的部份,依我國法院的見解可能無法成立背信罪。

peggy 102-10-15 22:53

各位律師好:

10/13收到衛生局來函,說明我於露天網站刊登販售"芙立康疤痕凝膠"涉違反藥事法一案,要我前往聯合稽查隊說明。

此凝膠產品是因為前年剖腹產在醫院購買的(根本不知道醫院賣我一組有三條這麼多),因為太多了實在用不完所以才想出清剩餘的兩條全新品來貼補一下家用。販售的時間點是今年的五月中旬,然而販賣完了露天才強迫下架此商品,我也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東西不能在網路上販售,但我以為露天下架後就沒事了(因為我之後也連結不上原販售網址),誰知道前日衛生局來函說明中提到的販售網址下載日期是102/04/29,查獲我違法販賣要我前往說明。

1. 我就只有出清那兩條,之後都沒有再販售該違反的商品(因為我根本沒有其他的貨),重點是我不是意圖謀利,單純只是想出清用不到的東西來貼補家用(因為我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還要撫養小孩),這件是造成我現在要去說明還要承擔一筆不小的罰款,我該怎麼辦才好? 罰款才能從輕?

2. 該網址早就都已經被撤除了,但是他們於4/29舉證資料,為什麼現在才發函給我? 舉發有個有效期限嗎? 這樣的程序是否合理!

以上的問題,還請大律師們抽空幫幫我了! 實在很無助又害怕的媽媽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應該犯了非藥商卻刊登藥物廣告,這個部分可處新台幣20萬~500萬元的罰鍰。

2、這個部分建議您到案如實說明,請主管機關考量,您所刊登的內容、時間違反法令輕微,且當初的動機非惡意,僅因不熟悉法律規定,希望可以開罰輕一點,倘若您完全沒有收入的話,也可以提出資力證明,請主管機關一併審酌。

小春 102-10-14 11:24
大伯在日本工作十餘年,持永住身分,未入日本籍,在台無收入。 大姑去年嫁日本人,已入日本籍,剛開始在日本工作,在台無收入。 過去幾年婆婆都是由我和先生申報扶養(綜所稅), 近日,大伯表示要接婆婆到日本居住,要求先生填寫【放棄扶養同意書】, 理由是: 1.申報所得要用(告訴我們明年不能再申報婆婆扶養) 2.要辦理【依親】所需文件(說是:證明婆婆在台子女都沒有人要扶養她???) 請問:1.有【放棄扶養同意書】這種東西嗎? 法律效力? 何時會用到? 2.先生所得在台申報,大伯或大姑所得在日本申報,扶養同一親屬有重複嗎?國際間會互通勾結嗎? 3.子女扶養父母在台不是義務嗎?可以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就免責? 4.日本【依親】的規定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嗎? 5.若先生填寫了,未來若有糾紛,會不會反過來構成我們"棄養"的証明? 6.婆婆適用日本【依親】的規定嗎?若真的依親,是不是代表入日本籍,放棄台灣國籍? 健保及國民年金就沒有保障了嗎?應該只有大姑可以辦法依親吧? 大伯只有永住權並無日本籍可幫婆婆辦理依親嗎? 感謝各位專業熱心的律師們看完我的問題,希望可以幫我和先生解惑,因為我們覺得很奇怪,大伯都去日本這麼多年了,從來都沒有跟我們要過這種東西,現在突然命令我們一定要簽,我們擔心會有什麼問題, 有沒有可以其實不是大伯申報所得要用,而是大姑的日本先生要申報扶養婆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並沒有所謂的放棄扶養同意書,但是就扶養義務的部份,不會因為這樣受到影響,且日後確實可能遭認定拒不履行扶養義務。

2、有關健保跟國民年金的部份,是根據是否在台灣還有戶籍而判斷是否會遭退保,不過離境超過兩年還是會被遷出境外,因此最晚2年後還是會遭到退保。

Peter 102-10-12 10:43

祖母九十幾歲 育三子二女, 大伯七十五歲, 教師退休領月退俸, 經濟能力佳, 且子女皆有成, 大伯母卻以大伯年老健康不佳為由, 要求我們家(經濟能力不佳)及小叔家(小康)承擔撫養祖母全部責任, 請問: 就民法撫養相關規定, 是否能要求大伯家也承擔撫養責任(金錢或人力上)? 如若不肯, 是否可提出告訴? 另外, 已嫁出的兩名姑姑, 可否以已嫁出這樣的理由, 豁免對其母親的照顧責任? 如果兩名已出嫁的姑姑及姑丈們不願承擔撫養責任, 有無法律救濟方法? 

謝謝 

Henry 102-09-29 19:42

我想請問一下喔,我弟弟跟她女朋友是在未結婚之下生下小孩,小孩的戶籍跟我們姓,但是戶籍上面還是有媽媽的名字,在這6年中媽媽不曾盡過扶養責任,也未曾提供金錢支援,一直都是我們家撫養,直到小孩要上幼稚園因要申請補助,需要媽媽的相關證件辦理,媽媽始終不肯配合,還要求補助金要分一半給她,所以我們打算要爭監戶權,並撤銷共同監護扶養,目前已拿到空白書狀,陳述的方面不太會寫,是否有類似的案件書狀能供我們參考,還有,我們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謝謝!

cindy 102-09-23 14:47

1.我小朋友目前1歲1個月,我跟先生常因為生活費用吵架,目前想請問若他不給家用生活費小孩教養費用,我可以申請離婚並保留監護權嗎?

2.若離婚我先生該負擔撫養費是多少?他月薪46000,沒有其他房產財產,婆家也另外租屋及負債,我目前月薪26000,現金收入約4000,小孩出生至今都是我及娘家媽媽在照顧,在大陸娘家有房產約400萬台幣,台灣目前我跟先生租屋共同負擔家計,我2009年已取得台灣身分證

3.先生情緒不穩常常情緒化發脾氣,這樣若是他要求要小孩法官會判給他嗎?

4.若沒有離婚的狀況下我小朋友暫時回外婆家在天津,這樣會影響到日後訴請離婚嗎?約住半年的時間。

yang 102-09-10 23:45
律師您好: 我想諮詢,在我出生的時候我生母把我報戶口在我阿姨名下,我現在身分證上的媽媽是我阿姨,也沒有撫養過我。 最近阿姨也叫我趕快辦一辦, 對這一塊完全不太了解, 不知道該如何去辦理脫離母子關係, 不知道需要帶什麼文件, 到哪邊申辦 在麻煩律師
更生母欄項,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登記,所須文件有原始身分證、戶籍謄本、出生證明書,照片等,但以戶政事務所要求為準,若戶政事務所要求繳驗法院之判決書時,再告知我。
yang 102-09-10 23:35

律師您好:我想諮詢.在我出生的時候我生母把我報戶口在我阿姨名下..我現在身分證上的媽媽是我阿姨..也沒有撫養過我 最近阿姨也叫我趕快辦一辦 對這一塊完全不太了解 不知道該如何去辦理脫離母子關係 不知道需要帶什麼文件 到哪邊申辦 在麻煩律師

更生母欄項,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登記,所須文件有原始身分證、戶籍謄本、出生證明書,照片等,但以戶政事務所要求為準,若戶政事務所要求繳驗法院之判決書時,再告知我。

小妹 102-09-09 21:59

你好,請教您一些問題:

往生者生前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有2個小孩都由前妻家人扶養,從此沒什麼來往,監

護權一人一個小孩。第二段婚姻有1個小孩且婚姻關係存在,至今這3名小孩均未成年,留

遺產一間房子及尚未領取的勞保相關給付(投保金額不高)。房子是由往生者的爸爸過世

媽媽繼承,再由媽媽贈與給往生者。至今媽媽還健在!!(往生者媽媽還有一名女兒也已

出嫁,但自從爸爸過世也已無和媽媽往來,媽媽現有領取職業軍人半俸的收入,但不列入

所得收入,戶頭也還有現金,但要養老用。)


Q1: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現在歸誰所有?生母?祖母?
Q2:祖母有義務要撫養這3名未成年子女嗎?
Q3:第二段婚姻的配偶還有無義務要扶養往生者的媽媽?若是要扶養,那日後若改嫁,改嫁後還要扶養嗎?
Q4:有規定房子的價值是要用公告地價還是市價來衡量其價值?
Q5:孫子女成年後,祖母可向法院請求扶養祖母嗎?
Q6:因要辦理遺產相關手續,前妻要求要一筆金額才肯協助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因往生者媽媽名下已無動產房子若被繼承,她擔心日後若被其繼承人賣掉,她老人家沒房子住,法院可判房子歸給往生者媽媽嗎?勞保給付再由其繼承人去繼承
Q7:可否請求法院以"防不孝條款",之前贈與給往生者的房子,追討回來?(因女兒也不再和媽媽往來,孫子女至今都均未成年,怕以後都沒人要扶養......)
Q8:第二段婚姻其配偶若名下有動產及其財產,法院是否會列入考量,往生者媽媽的住處以及其扶養者?
Q9:無白紙黑字寫借據,無實際證明往生者生前的借貸,親友間的借貸是否構成負債?
Q10:若往生者媽媽日後過逝,其遺產是否全部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繼承全部,孫子女繼承不到祖母的遺產?若祖母在世時,要贈與給某人,其他人是否就不該有異議?

感謝您耐心看完問題並回復,請律師團們幫幫一位老人家,要如何才會對一位老人家有利!!

 

 

 

Q1.第一、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基本上由可以對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母親取得。

Q2.要在小孩之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才會輪到祖父母負責照顧

Q3.要看往生者配偶有否有永久與之居住之目的

Q4.一般大多用市價

Q5.按民法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Q6.按理不行,每個繼承人都有他的應繼份及特留分,不容隨意剝奪

Q7.必須要證明子女有不孝情事才可以

Q8.這部分要看怎麼請求,看法院怎麼認定

Q9.還是有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只是差在能否提出證明

Q10.是

小安安 102-09-09 14:22

你好 我玩的遊戲是英雄聯盟

遊戲中我的ID  吃飯掛網

起爭議的ID是  陳雷

然而我用的代表"英雄"是"凱爾"

有指名"凱爾" 可是沒有指明"吃飯掛網"這個ID 

以下是他所說的 那我可以採取那些法律行動呢??

 陳 雷: 凱爾@@

陳 雷: 你開學了嗎?

陳 雷: 我記得國中生

陳 雷: 不是上禮拜就開學了~?

陳 雷: 你為啥要跟媽媽拿10圓去網咖

陳 雷: 這樣妳媽會很傷心難過

陳 雷: 雖然她生的兒子腦袋裝屎

陳 雷: 但是你媽還是很辛苦撫養

陳 雷: 你為啥 要這樣讓你媽傷心

如果你認為有公然污辱情節 你自然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及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安琪 102-09-09 13:59

 

我剛滿18歲

監護權在於媽媽可是實際上都是爸爸在照顧我

她沒有給我生活費,也沒有盡到撫養我的義務

爸爸在大陸工作~當初監護權給媽媽是因為要領取補助

沒想到鬧翻之後她便用監護權來控制我

在17歲時懷孕她也知道

後來爸爸幫我和老公辦了訂婚儀式她都知情可是沒參加

她也有說要幫我簽小孩的登記的同意書現在卻突然反悔

可是現在剛滿18歲 小孩也要出生了

我要如何讓監護權轉到爸爸手上?讓我和老公辦理登記結婚

因為登記也需要戶口名簿!這些資料都在媽媽那邊~

可能還是需要向家事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但聲請人必須是父親

安琪 102-09-09 15:22

 

請問直接向法院申請更換監護權

爸爸得到的機率高嗎~

想順便也把弟弟的監護權拿回來

可是爸爸人在大陸耶~弟弟尚未成年現在居住在阿公家

弟弟生活起居都是由叔叔和阿公阿嬤幫忙照料!

是需要打官司是嗎..?

謝謝您的回答!

熊仔 102-09-05 23:42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幾個問題

我目前是21歲的學生,家中還有19歲的妹妹和16歲的弟弟

父親是退役軍人,母親在醫院機關服務

父母親因父親的信用卡債法院寄存摺信函到母親工作單位被長官"督促"下而離異

而倉促的離異,父親自己擬定一份對他自己有利的離婚協議書而簽名

離婚協議書中談到

1.子女滿20歲不再有撫養基金

2.每個月2萬生活費提供給子女扶養,以半年俸半年給予

3.監護權為父親所有

而實質上,我們三姊弟全都是母親1萬8的薪水辛苦養育我們

父親對我們則是不聞不問也沒有履行承諾實際給予我們的每個月2萬的生活費

更令我生氣的是,父親有幫我們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獎學金沒有全額給予

經查證軍公教獎學金私立大學有36800的補助,公立有13600補助

父親每年跟我們說只有10000的補助費,給予我們10000的獎學金

這算是欺騙嗎?

(我和妹妹的學費是自己就學貸款打工還就學貸款,打工錢也是賺生活費和外地房租費)

我了解我在法律是成年人,但我必須捍衛我弟妹和媽媽的權力

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才能保護我們的權利呢?

另外,長大後我們能拋棄父親的債務問題和扶養權嗎?

謝謝

1.先申請戶籍謄本以確認弟妹為父親單獨監護。

2.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改由母親單獨監護。

3.可以一併,或是另訴向父親請求給付弟妹的扶養費。

4.未給付的的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用之訴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5-2772748或來信chenli130217@gmail.com聯繫,謝謝。

安安 102-08-31 10:51

離婚時沒有特別寫上撫養費&監護權、只有寫小孩全權由男方負責。

現在前夫要求每個月1萬元的撫養費,但我的工作是沒有底薪的不穩定收入,自己一人租房子省吃減用到了月底生活上就有極度困難。我是獨生女、現在又面臨爸爸年紀大身體一堆病痛又要撫養爸爸,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再支付小孩撫養費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知道撫養費付到小孩成年、是無法支開的。可是我真的無能為力了,如果與前夫調解不成上了法院、會如何判撫養費?判我去銀行貸款嗎?外加監護權是不是也一起同時白紙黑字清楚處理?免得前夫又為了當初沒寫到的監護權再找上我、生活每個月都要跑法院很困擾,監護權又該如何寫清楚?(前夫之前有對我刑事罪的恐嚇案例在、目前緩刑中、這案情對現況會影響法官如何判嗎?)

     

您好

調解不成,家事法院應不至命無扶養能力人支付扶養費(民法第1118條第1項前段參照),就無扶養能力之事實應向法官盡量陳明,但法官也有可能命你負擔少部分扶養費。

另外法官應不會要求你舉債扶養,此舉會讓義務人經濟更加惡化。

建議再向前夫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事項為更清楚的協議,同時一併約定該名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若協議不成可聲請法院酌定,以免日後經常性往返法院。

例如: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姓名○○○,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其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方單獨任之。

安安 102-08-31 15:52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探視權法律條規上是認可ㄉ嗎?

或又是什麼樣ㄉ方法是最佳處理法呢???

回覆 安安 的發言內容: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與探 ... (恕刪)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監護權解釋上可以放棄(即由他方單獨認之),但保護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除有法律上或現實上之因素,依法不能免除。

而會面交往權屬父母重大權利,除非有法定事由遭法官依法律禁止,否則父母仍得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權,沒有放棄不放棄的概念。

若前夫之"騷擾"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3款之不法性質,可選擇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禁止之。

以上供參考

阿陽 102-08-23 20:22

我的外曾祖父高齡9x歲重聽、行動不便,外曾祖母9x歲臥病在床 

外曾祖父母育有兩男三女,我阿嬤排行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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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爸媽、阿公阿嬤回去探望外曾祖父母 

得知,約一個多月前,我的大舅公居然把剩下的2分土地用???過戶到自己名下(不清楚過程)

然後變賣,錢當然都入他口袋,也沒善盡撫養外曾祖父母責任......

重點是:我外曾祖父母都還要吃住醫療

我阿嬤還有姨婆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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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外曾祖父重聽,且不識字,我外曾祖母臥病在床,是如何過戶?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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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協助我阿嬤呢?如何爭取我阿嬤應有的權利?

 


您好

你大舅公可能有竊取他人印鑑,及偽照文書之罪嫌,建議依法告訴。

奈奈 102-08-22 21:11

我老公姐姐與前夫已離婚十幾年,生了一兒一女,兒子監護是男方,女兒監護是女方,但前陣子前夫過世,那兒子監護權是該順位歸給誰?

兒子已經15歲,有自閉症,中度智障,因從小男方無法管教,能力不足無法撫養,家人也不管,所以從小在特殊學校生活教育至今,但因學校說年紀已經到了無法再繼續收容。

所以想請問這樣男孩監護權到底順位歸誰?

若是母親,那母親可否伸請棄權監護權

因為男方家屬不想要監護權,母親也不要這樣孩子該屬於誰的監護?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9

 第一順位一定是媽媽,媽媽沒有權力說不,

就算不願意,法院還是會裁定由媽媽負責監護並扶養

桑娜 102-08-14 08:09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細故(非常無聊的事情)
父親動手打了母親
當時我們孩子都看到了 也阻止父親了
當天因為也很晚了母親也沒去驗傷

如今談到要離婚了 父親簽離婚協議書時 沒有任何要求 
直到要去戶政了辦理時候 卻又開口要了好幾百萬


若是法院訴請離婚 可以由子女證人證明父親動手嗎?
那母親還需要負擔那好幾百萬給父親的『贍養費』嗎?

 

現在因為手邊沒有實質證據證明父親打人 口說無憑 所以離婚只能由父親漫天開價嗎?

還是要倒楣的在被揍一次 拿到證據 才有機會可以離婚

 

父親要母親拿名下房子貸款 好付他離婚生活費

可母親說明以她目前的薪水 貸款後根本無力繳納貸款 父親說了這不關他的事情

還有兒子後續念大學的費用 父親也說了他不想管 只要錢一給他 他才會同意離婚

兒子現在即將二十歲 女兒現在是有在工作

如若真拿房去貸款 那往後孩子幫忙母親分擔貸款 也無法負擔未來撫養父親的費用

父親現在不願搬離與母親同住的房子 但是現在像個不定時炸彈 不知道何時又會在出現動手的情況

1.只有裁判離婚才有贍養費問題 2.但如果雙方都有相當經濟能力 母親應該不需要支付贍養費 3.但可能雙方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如果母親婚後財產較多 確實可能被請求相當金錢

 可以先去聲請保護令,避免家暴繼續發生。然後再以對方經常性的家暴行為,請求判決離婚。裁判離婚過程中,你們當小孩的可以出庭擔任證人。關於財產部分,對方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其非無自救力之人,無法請求贍養費,且還是要負擔小孩扶養費用的。另外,你母親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家暴行為的慰撫金(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以抵銷需要支付的剩餘財產分配部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31
回覆 桑娜 的發言內容: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 ... (恕刪)

可以當證人,先提告傷害。之後,訴請離婚。是否有要分配房產,必須看婚前婚後購買,以及相關證據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elly 102-08-14 01:38

請問


如果學生已經滿20歲以上但還是就讀大學中的學生,並且該學生目前依然由父母撫養並一同生活,

在這樣的前提下,若該學生有任何違法行為致使其需負擔 刑事的罰款罰鍰 或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不論是對人或物) 等金錢上的損失時,

學生本人並無存款,請問法律是否有規定其父母必須為其負擔賠償責任甚至要被凍結財產呢?

謝謝!

如果已經成年 沒有監護的問題 法律上父母親應該是沒有連帶賠償責任

龍蝦 102-08-13 10:02

本人上個月因違反槍砲~尋有無輕判之可能????

家庭困難  育3男1女 無工作 老婆低收 家有奶奶要撫養刑事前科

本人願捐款給弱勢團體跟服社會勞動服務 從輕量刑

 建議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否則單純表示願意捐款,恐無實益。

豪哥 102-08-12 15:36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負擔家中所有家用,及家中三名子女任何教育生活費,父親無正當職業,家中房子原為父親所有,但積欠許多賭債,向銀行借貸150萬元,後續也是母親還款,去年因外面又積欠賭債,母親協助還款但將過戶於母親名下,父親16年從未善盡撫養責任.並因賭債導致債主上門催討.家中所有費用皆母親一人負擔如母親要提出離婚,是否會成功.必須準備哪些資料及流程??感謝.

1.沒有扶養子女 跟給付生活費用 不是法定離婚事由 但是在離婚訴訟中還是可以當作攻擊事項主張 2.向夫妻住所地法院提出訴訟 準備起訴書附上證據 繳交裁判費 等候法院通知調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8
回覆 豪哥 的發言內容: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 ... (恕刪)

如果擔心財產分配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別財產

如果想離婚,必須婚姻達到無法挽回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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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千 102-08-06 16:21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關於監護權問題,情況如下   表哥跟表嫂離婚近十年!當時育有二個女兒。老大當時5~6歲,小的是 4歲左右。 離婚後女方小孩都不要,當然我們這邊也希望小孩由我們撫養 但是表哥一點都沒盡到義務,工作也不穩,更常常是沒工作待家裡喝酒抽煙 2個小孩最後是由孩子們的大伯 & 姑姑 & 奶奶一路拉拔長大。 該給的父愛母愛沒少過。我們身為表姑姑的也很疼她們   時間過了十年,老大都已經16歲了。小的也已經15歲 因為表哥依舊不負責任,離開家裡半年,電話不接也不拿養家費回家 他的前妻這二天忽然說要把小孩帶走 說監護權是她的,他有正當理由帶走。   結果我們去戶政所查,表哥在101年10月份就蓋章簽名讓出監護權 可是他一直都沒盡到義務,小孩都是由大伯 & 姑姑 & 奶奶養育的 生病什麼的也是都他們顧的!學費 & 補習費,更是奶奶 & 大伯支付!!!   現在老大願意跟母親離開 但小的不希望跟母親離開。 本來他們母親還是偷偷私下跟他們講要帶他們出去住 是因為小的不想,忍了幾個月才跟姑姑說這件事,我們才知道。 她們母親還跟他們說他現在債還清了,可以帶走他們!? 當初他就是一直在賭博,根本不CARE小孩,該上課該補習都沒送去 不然就是賭到忘了沒接回家! 誰知道他的債還清是真的假的?更擔心他把女兒賣掉還債 (電視播太多~播到我們都怕了)   我想請問,是不是能證明表哥根本沒負出責任,沒盡到義務 所以他讓出監護權是沒立場的?   如果可以, *我們必需準備什麼文件? *要怎麼申請? *文件備齊後該去那裡處理此事?   謝謝您撥?閱讀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提起聲請的同時,最好準備好小孩從小到大由你們扶養的資料,以資佐證小孩的雙親對於小孩十來年都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事實。

小千 102-08-07 13: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 ... (恕刪)

律師.

非常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給我們一點希望!!
只是我想再繼續請教,所謂的資料,是什麼?
需要準備什麼才能有效證明這些年來都我們撫養的?

 

 

單親媽咪 102-07-23 11:49

親愛的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跟前夫打離婚官司離婚,兩個小孩監護權都在我這邊,

是否可以更改小朋友姓氏從母姓呢?

另 當時法官判決時並沒有提及到撫養費用的問題~那應該怎麼樣去要求?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子扶養費用的部分,您可以起訴請求法院裁判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小孩姓氏部分,目前小孩未成年者,如果你能取得前夫同意(可能性恐怕不高),可以直接將小孩改為從母姓,民法第1059條之1第四項規定,父母合意改變小孩姓氏者以一次為限。如果你的前夫不同意,那你只能依照1059條之1第五項規定,以雙方離婚改為從母姓對小孩較為有利或生父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為理由,向法院提起改定子女姓氏的聲請,法院裁定准予改成從母姓後,再拿確定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姓氏。 關於小孩撫養費部分,你應以小孩的父親為被聲請人,向法院聲請酌定支付撫養費之裁定

單親媽咪 102-07-23 15:2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小孩姓氏部分,目前小孩仍未成年者,如果你能取得前夫同意(可能性恐怕不高),可以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指點!!!

另想請問一下律師,如果向法院申請改定子女姓氏的聲請需要聘請律師嗎?

有關父母一方向法院變更子女姓氏乙節,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1、4款分別規定:「父母離婚者」、「父母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得為小孩之利益申請變更姓氏。???故建議待前夫未給付小孩扶養費達一定時間再與扶養費一併提出,成功機率較高,如自己處理無把握,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包媽 102-07-23 10:38

女方結婚11~12年,育有2女(國一和國小),婚後買房子貸款償還中

女方多年前曾被家暴,有申請家暴令,

事後男方有簽一張保證書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單據,

最近因男方不當管教毆打小孩,申請家暴令核准,男方會摔東西,故意在家中吐檳榔汁及菸灰

結婚10幾年經常換工作也常失業工資都領現金,無所得稅單,所以女方不清楚男方薪水領多少

101年工作較穩定,有薪資轉匯款每月約4萬多,

但每月只拿1萬負擔家中所有開銷(2過小孩學費、水電、房貸等等),根本不夠每月開銷支出,

女方無法再忍受如此生活,提出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進行中,7月底要開調解庭,

男方不要小孩,2個小孩也不要跟爸爸,男方要錢,表示房子賣掉錢一人分一半,

女方要如何證明男方並無負起家中經濟責任

之前男方簽的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保證書有效嗎,

因為女方要求男方需負擔2個孩子撫養費,男方雖答應但事後並不會支付,

所以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分太多財產給男方,

若一定要分財產給男方,男方分得財產後,可以請法官先扣除男方需支付2個孩子到滿18歲的撫養費嗎,給女方和孩子未來有個保障。

回覆 包媽 的發言內容:

女方結婚11~12年,育有2女(國一和國小),婚後買房子貸款償還中

女方多年 ... (恕刪)

先前所簽屬的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單據當然有效,至於您提到的離婚房屋一人一半部分,是基於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另外您提到的小孩撫養費問題,法律上的規定是父母對於未成年撫養義務,不因離婚受影響,所以一但離婚成立,您還是可以向前夫要求一起負擔小孩撫養費,詳情可請您備齊資料後,來電或來所諮詢。

may9582 102-07-12 11:30

律師先生您好:請問我先生他因沉迷網路聊天室不想再與我共同生活,他的意思是要離婚,但我怕拿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因為他沒有薪資轉帳無法強制扣款)所以我跟他提議分居,但分居後他要我不能管他的私生活,也不能阻止他另尋對象,這樣的話我該怎麼辦?因看過很多案例,先生有另外一個對象後就對之前的家不聞不問,我並不是自願要分居,我先生說我不離開的話他要搬走,這樣我該怎麼跟他談呢?再麻煩律師先生您抽空回答,謝謝~(目前是有談好每月付一半孩子的費用)

 1.如果你在分居時同意對方可以與其他女人交往(包含發生關係),將來如果你發現對方通姦,可能會因為事前的同意而無法告對方通姦罪。

2.關於離婚後的撫養費用部分,你只能請求先生支付小孩撫養費用的半數,雙方有約定費用數額者(最好約定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各期均已到期),將來可以直接以該數額起訴請求強制執行。先生沒有薪水轉帳,除非先生名下有資產,否則將來強制執行可能會執行不到錢。建議你請求先生支付一筆錢(撫養費的一定比例)給你作為條件,如果無法支付請先生找然擔保或找人提出動產作抵押,會比較有保障。

無心人 102-07-07 11:25

我想請問我太太常常為了吵架就吵者跟我分手~我只有一個小孩子10歲了~我有正常工作~月入32000我沒有任何疾病也沒有愛喝酒~也不會動手打太太~請問我可以爭取到我小孩子的撫養權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7 17:05

 您目前的計畫是要離婚嗎?否則親權為父母所享有,無法單方剝奪。

DVD 102-07-05 15:23

大人您好

請問現在的法律, 未婚同居情況下, 如果生出小孩之後, 請問男方要付贍養費給女方嗎?現在是男方在撫養小孩

非常謝謝

最多只有小孩身分及扶養費問題.

102-07-01 23:05

我前夫是外籍人士
他的居留證住址是我家,導致他的信件全部都會寄到我家,

而且未來如果我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目前兩個小孩,監護權一人一個)

法院說這樣會有 信件無法送達的問題 導致案件無法成立
所以我必須讓他居留證上的住址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有請他去修改,但是他一直不肯去處理,
我有聽說只要登報三個月,就可以讓他的居留住址無效

請問:
一.登報期限確定是三個月嗎?頻率是每天還是幾天一次?
二.這樣登報費用大約是多少?或是有限哪間報紙或者是有哪間比較便宜呢?
三.當他的住址無效後,是否會被警方關注或是搜尋等等對他會有哪些影響?
四.登報內容要注意些什麼?可以麻煩列個範本讓我參考嗎?
五.他有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住址無效後是否會影響孩子的部分?
(孩子目前都是由我這邊安頓,他只有偶而來看一下孩子並幫忙支付開銷)
六.登報期限到了後,我後續該怎麼做才能讓他住址無效?

麻煩律師們為我解答  感恩!!

煞祿 102-07-21 12:44

 不用登報

你提出證明你是戶長或者屋主

戶政事務所聲明

你不給他掛戶頭

戶政事務所會幫你把你先生的戶籍遷移到戶政事務所

不會留在原來登記的地址

pipi 102-07-01 08:30

想請問,如果要將小孩改姓,如果男方不同意,一定要提出此姓氏對小孩有什麼不利的影響才可以請法院裁定嗎??還是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另外撫養義務指的是什麼??未給小孩撫養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同意改姓,則只能向法院聲請改定姓氏,而向法院聲請,即需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楓葉 102-06-26 23:09
我想請問 我現在已經32歲了!我爸媽在我7歲的時候就離婚了,各自都有撫養小孩,我是跟著爸爸,這麼多年都未與媽媽聯絡,最近接到通知說媽媽身體不好,舅舅要求我要幫忙撫養媽媽,請問我一定要撫養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7:59

 撫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

對方如果提告的話再主張你母親當年沒有撫養你,你現在沒有撫養義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7 09:30
回覆 楓葉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 我現在已經32歲了!我爸媽在我7歲的時候就離婚了,各自都有撫養小孩,我是跟著爸爸,這麼多 ... (恕刪)

如同前面林律師所言,我這邊再補充幾個建議,您的生母有幾個孩子?是否有再婚?因為這些孩子與再婚的夫都有扶養之義務,建議您提供生母的戶籍謄本,與律師約時間詳談相關細節。

小寶 102-06-23 22:27

想請教 遺產土地 強制分割 會被拍賣掉嗎?  如果爺爺的女兒,都沒有撫養爺爺,還有負擔爺爺的醫療費用,在這方面我可以在他們要求分割祖地的時候,要求他們平均分擔嗎?  因為21年的醫療費用,算起來很龐大,以至於現在我沒有錢可以買他們可以分產的建地價格,那麼我該如何 或 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要支付我??  還有喪葬費用,他們有分產權,那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與我共同分擔呢??  因為他們都沒有提到要出錢,只一直說我不買,就要法院拍掉爺爺的祖地,所以我現在到底該如何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土地強制分割,仍有可能以變價方式來分配,所以仍有可能會被拍賣.

二.醫藥費用及喪葬費用的部分,首先要先確認是由誰支付,此部分也要提出相關單據,才能請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森林 102-06-23 18:24

我家有位女性長輩姑姑,一輩子沒結婚,但有收養一個養女,這去個養女自從30幾年前讀完書嫁出去後就很少再回家,只有逢年過節探望,從來沒給付過姑姑生活費,養母一直都與我爸同住(也就是姐弟同住),生活費幾乎都由爸爸種田收入來供應,甚至姑姑晚年病重三次開刀,也都是由爸爸照顧,爸爸可以說養了自己的姊ˊ姊一輩子。但是姑姑過世的第一天,這個養女就立刻回家吵著要繼承姑姑所有財產,有些姑姑名下的財產甚至是爸爸付錢買的,請問爸爸要如何向這個不肖養女追討生活撫養費或告棄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及各項開支,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森林 102-06-23 22:0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 ... (恕刪)

 謝謝趙律師~因為爸爸並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很吃虧,是否主張不當得利提告,對我們是唯一的途徑?還是還有其他可能?感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詳細的法律關係分析仍需檢視相關資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白媽咪 102-06-21 23:58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本身是因先生外遇判決離婚的,也獲取三個小孩監護權,4歲5歲及8歲,前夫對於撫養費只願每月出一萬,並聲稱自己薪水也才兩萬多並有薪資證明只拿的出每月一萬,但我對於這金額不滿意,他們家很富有,卻很小人的喊窮,想請問如果我去法院提撫養費的訴訟是否能獲取更高的金額呢?還是因為薪資證明的關係所以會差不多?如果沒提訴訟那對於每月教育撫養費是否要另外簽署什麼契約呢?問題二:現在小孩都是我在顧在養他也只願拿出每月一萬我是否能單方面的幫小孩改跟我姓呢?還是一定要他同意?謝謝各位的回答,感激不盡!

吳忠德 (律師) 102-06-24 10:48

對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扶養費用的請求:
 (1)當初判決離婚時如果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且已經過了上訴期間:
      就只能依判決金額執行
 (2)當初判決離婚時沒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
      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扶養費,因為屬於強制調解事件,在調解時,
      如果你滿意前夫條件:就可以依調解筆錄向前夫執行
      如果不滿意前夫的條件:就會進入法院裁定程序,可以請法院命令前夫按期給錢,如
                                       果未按期給錢,就需要給付強制金給你們。

2.關於扶養費用的金額:
  扶養費用金額的聲明,通常要提供前夫其他財產資料,或請法院調閱前夫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
  但是不拘束法院的酌定,也就是說法官可以審酌各方面的因素來定扶養費用的金額。

3.改姓問題
依新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又姓名條例第6 條業已修正,其原來第1 項第3 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之規定,已於96年12月26日修正將之刪除,故變更子女姓氏,均應依現行之民法之上開規定辦理。簡單來說,獲得您需要向法院聲請裁定,然後再拿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姓 

pipi 102-06-16 09:28

目前監護權二審官司還在進行中,所以對方也一直未給撫養費,想請問,現在可以去聲請對方給付先前我代墊的撫養費嗎???時間起始方面該如何寫???

如果是已經到期扶養費 即屬於已經發生且可以行使之債權 你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分擔之部分 至於時期 從對方未負擔扶養費開始計算請求

pipi 102-06-16 16:35

律師,在請問一下,那需要寫付到何時嗎????

elaine 102-06-13 20:37

最近爺爺剛過世,面臨到遺產處理的問題
我爺爺有三個小孩,就是大伯(老大),姑姑(老二),我爸,而奶奶已經過世


原先爺爺在奶奶剛過世時就有立了一份遺囑(A),
但後來因為一些撫養問題,姑姑不願意一起分擔照顧爺爺,
促使爺爺改立一份遺囑(B),是在他尚未生病且意識清楚下所親筆寫下,
上頭有載明上前一份遺囑(A)作廢,並載明年月日,以及親筆簽名。

遺囑大略:
遺囑(A):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歸我姑姑所有,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遺囑(B):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大伯佔53%、我爸44%、姑姑3%,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我們面臨到的問題是,銀行優存的部份需要所有被繼承人同時簽署,才能領回這筆錢,但姑姑不承認遺囑(B),所以想請教大家:
(1)這樣的遺囑是具有效力的嗎?
(2)這樣有違反姑姑的特留份嗎?姑姑的特留份是1/6? (假如有現金300萬,特留份為50萬?)
(3)土地也需要有特留份給姑姑?
(4)若有這份遺囑,去銀行領優存,還需要姑姑的同意嗎?

 

謝謝回答

羅羅亞 102-06-11 20:07

律師您好!請問:我的弟妹的公司最近幾天因經營及財務問題,董事長無預警出境留下公司銀行債務包括地下錢莊欠款.公司總共有3位董事及1位監察人分別持股為董事長(落跑的人)-178萬股,我弟妹31萬股,另一位董事1.1萬股,監察人30萬股.因為董事長為我弟妹的堂姐,且弟妹也在該公司任職財務方面職位,公司也有向銀行借款.更糟糕的是也向地下錢莊以公司名義借錢並且我弟妹也幫忙背書了近700萬.現在負責人跑了留下我弟妹及其他2位股東(其中一位持股1.1萬股的還是負責人親弟弟).現在我弟妹月底即將生產!現在不知所措!擔心害怕的要死.一直想尋短!因為我們都是受薪階級生活普通無力幫忙!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弟妹在公司部份需負擔什麼責任?另外地下錢莊部份是我們最擔心的!一個孕婦是經不起的!更何況我弟妹也是受害者.錢都給負責人給花掉了.她只是因為是自己堂姐且為同公司董事而幫忙在地下錢莊本票背書!請問在地下錢莊部份我弟妹背書要還錢嗎?如果要的話可以跟他們商量就我們可以負擔的部份我們有誠意解決!如果不行時當地下錢莊找上門時我們該如何自保!或該向誰或政府機關求救(居住地為高雄)!因為此事發生時我們考量到我弟妹除了快臨盆外還有1個2歲多小孩,所以她就跟我弟辦理離婚.想至少還有1人可以不用受到牽連來撫養小孩!請問這樣可以嗎?

跪求各位律師大人幫忙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權人仍得向其請求,當然最終應負責者,為公司之負責人,若地下錢莊借此討債,若有不理性之行為,則您們也只能報警處理,以求自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羅羅亞 102-06-12 20: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 ... (恕刪)

 謝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再請問您:因為禮拜一我的和弟妹以辦理離婚.將來地下錢莊如果找不到負責人及我弟妹時.轉向找我弟要債且手段讓人困擾時.如果報警處理的話我弟在法律上要負擔什麼責任嗎?因為他必須要扶養2個幼子!還有公司方面的債務我弟有責任嗎?畢竟他們已經離婚!再次打擾您寶貴時間!謝謝您!

單眼皮 102-06-07 21:29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如果有機會告贏的話 我需要怎麼做 費用怎麼算 需要委任律師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2

 你太太弟弟的對話都是在家裡所做,應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建議提告主張侵權行為,給對方一個教訓即可,對方就不敢在你小孩面前亂講話

roy 102-06-07 21:10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金魚 102-06-06 11:16

簡單來說,爸媽離婚多年,孩子由父親照顧,幾年後,父親過世了,現在母親告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撫養他!我們已經調解不成了,進入民事法庭,現在等開庭,我們不懂那些訴狀如何寫,也不之知道我們的勝算,是否該請律師!我覺得我們已經很不幸了!希望有個律師可以給我們最後好的資訊,我們會很感積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母親在您們年幼時未盡到照顧之責任,則您們依法可以減輕或免除您們的扶養義務,本件既然己經進入訴訟程序,則您們自然可以如此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金魚 的發言內容:

簡單來說,爸媽離婚多年,孩子由父親照顧,幾年後,父親過世了,現在母親告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撫養他 ... (恕刪)

兩個方向參考
1.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
2.民法第1118 條之l 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照你敘述可能存在酌減空間,至於免除則要看子女幾歲時父母離婚,以及是否有其他情節重大事由而定

金魚 102-06-06 14: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母親在您們年幼時未盡到照顧之責任 ... (恕刪)

訴訟的文件我們都不會,對方還有請律師!我們現在能做什?可以不回覆直接等開庭嗎?他離開時最小年紀5歲!這樣還要養嗎那公平何在!

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言詞辯論主義,未經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證據,甚或是法律上的主張,法院並不是都可以依照職權加以認定的,因此若您不提出主張或回應的話,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平白坐令對於自己不利結果產生。

本件建議您可以將相關事實與律師討論,針對上述扶養義務之問題,提出答辯書狀來向法院主張,俾使爭議能夠圓滿處理,如此應較能維護你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金魚 102-06-06 17:2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言詞辯論主義,未經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證據,甚或是法律上的主張,法院 ... (恕刪)

律師詳細細談的部份,大部份是不是都要收費,還是確定服務才收呢?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3

 子女扶養義務只能減輕不能免除,

不過如果可以證明母親從未撫養你們,或許可以獲准不必負撫養義務

金魚 102-06-07 15:20

我只是想請教如何做,想麻煩寫狀紙,該給的還是會給!但善心人還是。。。。。。

回覆 金魚 的發言內容:

律師詳細細談的部份,大部份是不是都要收費,還是確定服務才收呢?

原則上與律師諮詢討論案件是必須收費的,但是初步的討論洽議而且占用的時間比較少的話,目前也有不少律師針對這樣初步的討論,一般是可以酌情不收費的。(不過前提必須是占用的時間真的不太多的情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就您所提到關於訴訟的答辯事宜,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者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珊 102-06-04 14:17

您好~

先生一年前有外遇,所以我離家與孩子同住(從出生即是娘家媽媽及姊妹照顧),六年來幾乎不曾來探視孩子,因家人看不慣其所作所為,傳了不好聽的話給他,他以此為藉口~說一毛錢的生活費也不會給我和孩子~他的年薪大概70萬左右,名下沒有動產,我要求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每個月一萬五千元,它說沒辦法~問題是約半年前才換了一台新車怎能告訴我沒有多餘的錢養孩子.我目前沒有工作,但名下也沒有任何動產和負債,也是靠之前存的一點錢照顧孩子~我並非沒有工作能力,而是覺得孩子的童年不應該這麼孤單的長大~所以先選擇在家照顧他~請問這樣打監護權的官司我會有勝算嗎?它們家有錢有權有勢~我能爭取到我要的公道嗎?我真的很無助請幫幫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應該是要請求前夫給付小孩子的扶養費用,需先釐清的是雙方於離婚時有協議前夫應給付多少金額之扶養費用?如無,則需請求法院酌定扶養費用之金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