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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任 105-07-03 20:57

律師您好

我找了間貓砂工廠購買貓砂,經營自己的寵物用品品牌,

販售方式為網購及面交,請問產品本身需有任何的認證嗎?

如果我就自印品牌名,在網路上直接販售,會違反什麼條款呢?

 

感謝您的解答

您好:因為貓砂僅是寵物用品,不算是動物用藥也不是寵物食品,不需要特別申請核可證照,也未受動物保護法約束,對於販售寵物用品,僅受消費者保護法及商品標示法可以進行約束,所以在網路上販售貓砂是沒有違法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2:39

您好,

 

您所販售之貓砂產品會有標示之問題需要遵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hianyu 105-06-15 01:54
我不久前在fb的代購社團訂了一個包包 後來想取消訂單 賣家揚言請我匯款否則將提告 請問我這樣觸犯了什麼法條? 不是網購會有七天鑑賞期嗎 況且我也不是惡意取貨不付款 賣家尚未出貨前我已告知 另外他在自己的社團內公佈了與我的訊息內容(社團為不公開) 但社團內卻有接近兩萬的人數 請問賣家這樣有觸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15 07:45

單純未付款又已事先告知,並不會成立犯罪。對方公布的訊息如果包含您的個資,就可能違反個資法。

jauny 105-06-14 14:03

我是經營網拍, 商品都是從原產地代理商購買,也有對方開出購買證明

昨天收到自稱台灣總代理留言:

您好!我們是XXX品牌之台灣總代理:XX科技有限公司。經原廠正式授權官網圖片具有台灣地區各大網購及實體通路平台獨家使用權檢舉權。經查貴司未經同意使用,請您提供相關圖片之使用證明,如無者,請您於24小時內下架或更換圖片,以避免侵犯我司之權益與違反法規,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本公司洽詢。

收到後充滿一堆疑問???

 

在台灣政府商標權官網查詢,原產地總公司已在台灣註冊商標,沒有查詢到這家 XX 科技有限公司有註冊. 商品100%原廠正品,為何不能使用官網圖片? 我的賣場官網圖片也有加入自己文字註解和賣場logo,內文有說明是平行輸入貨有有交買家如何查詢原廠正貨,所以不懂為何不能使用官方網站圖片? “原廠正式授權官網圖片具有台灣地區各大網購及實體通路平台獨家使用權檢舉權”,以這個為前提,有什麼台灣法律是合法不能讓賣原廠正品平行輸入貨賣家不能使用官方圖片?

您好:

     您的問題須先釐清圖片內容及來源,建議您攜帶列印圖片尋直接面談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4:30

您好,

 

您可平行輸入商品自行販賣,只要表明非代理商不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即可,但官網圖片本身就有著作權,通常在授權代理契約中會一併約定將商品相關權利授權代理商行使,則台灣代理商自有該官網圖片之使用權。縱使台灣代理商沒有權利,該官網圖片之真正著作權人屬於該商品之總公司,您未經允許使用仍屬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應盡快更換,以免後續訴訟之麻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3:20

您好,可能還是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問題,建議將圖片下架。

你所遭遇到的問題包含了商標侵權著作權方面的問題,商標方面如果屬於平行輸入,且商標未經註冊或係由原廠自己註冊者,商標並沒有侵權的疑慮。但是,如果有其他人已經先使用了該商標在台註冊,不論是你或原廠均不得在台使用該商標或販售使用該商標的商品。

著作權方面,著作由原廠創作者,該原廠擁有著作權。台灣的代理商如果只是一般授權,並不會有著作權,也不能直接向你提起訴訟,必須由著作財產權人才有權利提起告訴。但是,如果台灣的代理商有著作財產權的專屬授權,則可直接提起著作權告訴。

其次,著作權的發生,必須創作本身具有原創性,如果只是簡單的產品照片,依照法院的實務見解不見得會有原創性。

如果該創作經過檢視發現確實有原創性,建議你向原廠表示在台銷售該產品有使用該圖片的需要,請原廠同意您使用即可。如果原廠不同意你使用,您可以自己使用相機拍下產品的外觀,自己創作著作即不會構成著作之侵權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阿龍 105-05-11 08:42

我在淘寶的天貓商城網購一件印有卡通圖案的包包,本來是想說天貓商城的東西比較貴較有保障,結果在台灣快遞入關的時候卻被海關查扣,說這是仿冒品,已違反商標法。我只是想在網站買一個包包自用,也沒有想販售圖利,還特意挑選比較貴的商城購買,誰知道這樣都會買到仿冒品。
請問我這樣子(網購到一件仿冒品)會被航警叫去做筆錄而被起訴嗎?如果真的被叫去做筆錄的話我該怎麼回答會比較好呢?請幫我解答疑惑,謝謝。
真沒想到網路買一個東西都會有這麼多問題,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告訴人,則應盡量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製作筆錄時,則應交待您訂貨之經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5-11 11:44

1.癥結點在於你是否知道是仿冒品,建議蒐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如能證明你不知情,則有無罪的空間

2.惟涉嫌違反商標法的案件,偵辦結果檢察官起訴的不少,故建議如能與告訴人和解,會較好處理

3.如欲爭取清白獲得無罪(或不起訴處分),委請律師審慎處理會較妥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12:24

您好,

 

輸入盜版貨之行為係觸犯商標法第97條,惟須有外觀足以證明您係意圖販賣而輸入該包包,通常是以數量來看,您僅購買一個包包,依一般客觀經驗判斷應係為自用而非販賣,是以您可以此為無罪答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以自己使用的意思購買使用他人商標之商品,並非行使商標或明知侵害商標而為販賣或陳列的行為,並不會構成商標權之侵害,更不會構成犯罪。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明 105-05-10 21:29

你好,我在淘寶網購買了一件後背包(有卡通圖案),淘寶是用快遞寄來台灣,結果被海關說是疑似仿冒品而被查扣。我在淘寶網買商品時還故意選擇價格比較貴的大店家購買,就是怕買到有問題品,結果還是出狀況。我只有買一個後背包,買來也是拿來自用,請問我這樣算是觸犯商標法了嗎?如果被要求去做筆錄的話應該如何答覆會比較好呢?

小汪 105-05-05 17:06
我18歲 目前在一家出租小朋友玩具的地方工作 最近我們老闆請我去淘寶網購買我們店內的出租器材,價格約5000-10000並給予我500元的酬勞,但我跟家人說家人擔心老闆是為了節稅才叫我購買,並且物品不是寄到店內而是寄到我家,家人覺得老闆是看我18歲所以被抓到問題比較少. ,因?在淘寶或阿里巴巴上購買我需要去辦指定帳戶,家人認為我被當人頭戶 可是我是覺得老闆沒這種意思,如果依上述狀況來說我是可以幫老闆忙的嗎? 因?酬勞不錯老闆又在創業初期我是有意願想幫忙,我們店是有開發票的店 想請問如果老闆真的想省錢而節稅 那我幫他購買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如果可以幫忙是不是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7 1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及逃漏稅、屆時會有行政罰鍰及刑事責任,在刑法上滿18歲就是成年人。

2、另外,倘若該商品另外涉及違反商標法,您也是共犯。

容騎大大 105-03-25 16:18
我在過年時在寶物交易網購買了虛擬寶物 而交易流程皆是按照該網所規範的流程進行 近期我收到遊戲公司之簡訊通知 內容大約為 我涉嫌詐欺 警方日後會傳喚我到案說明 而本人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此物品 即不知道此物品來源不正當 請問該網站的交易紀錄足夠構成『善意第三人』 之條件嗎? 我該準備那些證明 以保護我本身的權益?
容騎大大 105-03-16 01:44

各位律師

我在過年時在寶物交易網購買了虛擬寶物

也按照了該網站的交易流程進行交易

我卻收到了遊戲公司寄給我的簡訊

遊戲公司告知我涉嫌詐欺 警方會傳喚我

到案製作筆錄

後來得知是在寶物交易網上購買到了贓貨

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

請問該網站的交易紀錄足夠當成『善意第三人』之證明嗎?

收到到案通知書後該準備哪些證明已保護自己的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6 07:15

若是正常管道購買且付出去的金額相當的話,應可認為不知悉。

建議可於警局前先行將網頁列印出來,尋求律師諮詢,以利警局時妥善應對。

小金牛 105-03-12 19:19

您好:

請問我在網購平台買了2台導航機(公司貨),後來用不到要轉售。

該商品的名稱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後續在yahoo拍賣或露天拍賣上架出售時,如果商品的名稱一樣取名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商品的圖片介紹是自行用相機拍攝原廠商品外盒

及用文字作一些簡單規格的介紹

請問這樣會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嗎?

因為原廠有跟拍賣平台檢舉,拍賣平台就將我的商品下架刪除,檢舉內容大概如下:

「近日我們收到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
指稱您的拍賣商品為仿冒品、盜版品或有其他侵害商標專利權之情形。」

因為我確定商品是公司資,所以不可能是仿冒品、盜版品,但是侵害商標專利權這個部分,我不就確定是否真的已違法

以上問題還請專業的律師們能抽空給我建議及釋疑,謝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20

其實只要是經過商標權人同意而進入市場之商品,買受人買受後是可以自由轉售的,所以若確定是正版公司貨,轉售是不至於會有觸犯商標法等的問題。

ken 105-02-27 14:19

大家好:

我因長期患有重度憂鬱症和強迫症.看到東西就會忍不住想拿,我並不是像一般的竊盜犯一樣想不勞而獲.想靠偷取來的物品變賣現金花用.我也因為有患有此精神疾病而免役.而我也因患有此精神疾病而犯下多起的竊盜案,量販店主管和安管人員抓我抓到都認識我了,而每當看到我又走進賣場知道我又會再犯一樣錯想要阻止我進入,但因賣場是公共場所他們沒有權力阻止我進入,所以賣場的工作人員每次也只能很無奈在結帳櫃台後等我走出來確定我這些東西沒結帳是偷竊的,賣場的相關人員也都知道我是因為患有精神疾病而去偷竊商品的,不是想不勞而獲來賣場偷竊商品變賣現金花用.每次被查獲賣場的處理人員也都了解我的狀況知道我不是故意要來偷竊,每次也想放我離開但礙於公司的規定.他們也是領公司薪水的最後也只好報警處理而我也知道自己有這樣情況,所以我在周末或假日期間我自己也會盡量避免去量販店百貨公司這類購物的場所.若有需要買東西我也都利用網路購物,但有些東西目前還是無法網購.每次開庭時法官和檢察官都認為那麼多年了怎麼可能還醫不好,要我不要再拿這個當藉口.但像我們這種精神患者除了靠藥物的治療,更需要透過心理的詢來治療,現在各大醫院精神科每天都是額滿,當你看到醫生的時候對談的時間可能只有5分鐘而已,醫生也只能趕快會問你最近有什麼問題精神狀況如何.如果你回答不是好醫生就幫你把藥量加重.我患有精神疾病已經快20年了,20年前大家對精神疾病不是了解所以以為我們這種人就是台語說的”瘋子”.後來開始慢慢了解後又被現在的社會上一些殺人犯想脫罪的理由說他們精神狀況有問題.使的我們又無故的被汙名了,大家認為精神患者就像一顆炸彈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抓狂亂殺人.懇求呂律師幫幫我,我真的快崩潰了活得好累.剛過完年我今年已經38歲了,這輩子20幾年都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從不知道什麼是快樂.我也無所求只希望能早日把病醫好,快樂的平常人.

請問各位我該怎麼做?麻煩拜託大家告訴我不知道自己的精神狀況能撐多久,我覺得我快崩潰了.

甜點 105-02-25 14:49
我有報案銀行信用卡網路盜刷筆錄 這周有收到銀行寄來爭議款結案通知書陳述是網路商店的網購系統有問題 聲明不是銀行系統有問題 請問要如何辦理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行政作業瑕疵,則可以向原報案機關陳報,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