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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3-12-15 22:28

請問我之前在網拍賣一個lv皮夾,被網路警察釣魚釣到了,已經去開庭當場檢察官告知我不起訴,但是前兩天收到聲請簡易判決書,今天又接到書記官來電問我要不要去和解,我想請問為什麼檢察官說不起訴卻又給我簡易判決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即已無法再回頭爭取不起訴,所以仍應積極和解,以爭取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怎怎 103-12-14 18:16

律師您好,前三日我在網路遊戲上 ,被人在世界頻道(所有玩家都看的到的頻道)指名的說【XXX幫會的OOO,徵炮友&徵公 意者密OOO】 XXX是遊戲工會名稱,OOO是我的遊戲ID

還被連續開三個不認識的腳色,同樣的話語公然侮辱了三次,我都有截圖的證據

導致我覺得非常的不舒服,覺得名譽,精神方面都受損

請問如果我要提告的話,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嗎(包含誹謗),然後她的話語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這樣構成性騷擾嗎,可以告嗎?

除了牽涉到民事之外,請問這類的話語構成刑事嗎?

還有事件發生後需幾日內提告才有用嗎?因為最近比較忙碌還要出國,想等事情忙完後再來提告跑流程不知道會不會太晚

再麻煩幫忙解惑了 謝謝

有關您所提毀謗公然侮辱刑事告訴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37

您好,對方所為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SYU 103-12-14 13:23

本身21歲已成年,目前大學在學,有打工

在12/12收到地檢署傳票告知下週四開庭。

在10月底的時候,因為薪資不足以支付當月生活費,至網路聊天室尋找援交

暱稱有缺錢字眼,當下就有人(員警)向我私密對話,聯絡方式交換後,進一步的

金錢,安全性行為不使用特殊藥物,赴約地點時間

本身有赴約,想當然的馬上被警方帶去派出所筆錄,警方本身在筆錄前向我說明在網路上暱稱有[援],[缺錢]字眼,就足以構成犯罪,我回答警方我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警方告知我才知情

筆錄過程中,我皆已坦承也說明因為本月薪水不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學校學分費支出,所以導致以此方式賺取金錢,當下我也已經知錯,之後不敢再這樣,警方有跟我說這一定會開庭,警方也向我說,開庭你只要有悔過,坦承不對,下次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95%以上。

筆錄過程警方有說需不需要律師,我說不用。那麼我本身這樣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我自己就好?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當下被警方帶去派出所也罪證確著,也不能夠隱瞞欺騙什麼,本身也不會也不懂怎麼欺騙,騙人很快就被拆穿。

1.我若直接向檢察官說明實情,認罪,初犯,有悔過心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大嗎?

2.需要請律師嗎?

本身真的怕被判有期徒刑,這樣我的學業,我的家人,因為這樣對我失望。

想請求各位律師,有什麼方法方式可以幫忙,協助?

這真的很重要,既然事發了,庭上我也會坦承過錯,直接面對。

麻煩各位律師可以幫忙協助了。 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法律小學生 103-12-14 14:41

大大你好 因為你這已經涉犯法律了 而還是網路上公開表示要援交

            之後是一定會被移送法庭的  建議你一定要趕緊處理 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為您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唷!

一、有判五個月易科罰金十五萬的前例。

二、這就是為何那麼多律師建議你認罪爭取緩起訴的原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god50 103-12-13 18:46

父親常常身負卡債,以前更積欠大量卡債後,經由我母親償還。

最近父親又開負債,母親一直擔心在她名下的房子會因為父親再度負債而被拍賣,所以想辦夫妻分開財產制,但父親並不同意。

所以我幫母親詢問,我看到網路上寫民法1010條規定單方申請夫妻分別財產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第4條中共同財產指的是什麼?

第5條又是怎樣的情況下才算成立?

 

有關您所提示的夫妻分別財產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shyan 103-12-13 17:28

您好 想請問目前醫美整型的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嗎?因為術後完全沒有達到當初診所表示的效果。我認為花了大筆錢和時間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效果。反而留了一堆疤。診所應當退回他既得利益並補償我的損失。 假設雙方協調不成,我該從哪方面尋求協助?另外,這是關於男性私處的醫療行為。第三方諮詢是否會有隱私上的問題?是否有辦法指定男性來協助?另外,我如果在網路相關平台散佈我的消費經驗 是否可指出診所或醫師姓名?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麻煩協助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醫療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案情細節,俾能以法律專業為您解困。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您好:

1.醫療行為是否適用消保法目前於實務及學說見解上尚有很大之爭議,並無定論。

2.建議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應注意兩年之時效

3.不建議將對方個人資料於公開網站刊登,以免違反個資法。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屬醫療行為,所以要適用消保法之規定恐有爭議,而本件若在訴訟,仍以送請鑑定看有無違反醫療常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醫師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海歐 103-12-13 15:11

各位好

我是剛加入的新會員

我剛剛發文好像失敗

不好意思 

我再重發一次

關於Line群組被翻(也就是將群組解散)

如果該名成員是經由其他成員邀請的方式進入群組,那有犯法嗎 如果我們將該名成員的個人資料跟翻群記錄公開在網路上有犯法嗎

謝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蒐集對方違法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海歐 103-12-14 18: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蒐集對方

律師您好

我想先請問的是   該名成員經由合法途徑進入Line群才翻群的 那是否有構成犯罪

 

 

海歐 103-12-13 14:57

想請教一下各位

關於Line翻群的問題

如果有人他是經由他人邀請而進到一個群組後,再將這個群翻掉(也就是將群裡的人踢除並解散這個群)那有犯法嗎

那如果群組裡的成員將這個人的翻群記錄以及個人資料張貼在網路上有犯法嗎

Kosa 103-12-11 17:22

請問,如果網路賣家販售的商品是公司正品,無仿冒,但多位賣家由於競爭持續惡意削價,導致販售價格只有公司公告建議售價的六成,這樣危害到公司及多數賣家利益,更嚴重傷害到公司品牌形象,這樣的賣家有無違反商標法?還是有沒有別的法律途徑可以遏止賣家這種行為?


以上還請撥伔回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1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正品,則無違反商標法之問題。

Kaso你好:

從你所述之內容似乎是將部分網路賣家將公司產品以低價販售予消費

但如果產品品質無虞,並無損及消費者權益的話,難認為對公司商譽有所減損

只是該賣家是否能長久經營,以及是否有誤導消費者之情形,仍需具體就個案判斷建議

以上供參

Pera 103-12-10 16:12

我因使用「新秘小貝」這個名稱執業已10多年,並已於102/04/01將「新秘小貝」申請了商標註冊,註冊/審定號為01574480。

因此無論是網路、網站、名片,對外一律都是使用這個名字。利用搜尋功能,搜尋「新秘小貝」一直以來都沒有什麼問題。後來發現有另一位新秘的在網路上的網站上寫「蔡小貝新秘」因已使我的新人造成混淆,請問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更名?

(注,另外他已公開我的個資,並且讓他人在臉書上批評與謾罵我,他是否觸及公然侮辱毀謗?) 

對方也是從事新秘工作,使用的名稱也足以使人混淆,已構成侵權,可要求賠償並禁止其使用該名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很明顯對方已觸及侮辱商標法,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違反商標法,可以提起民刑事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30

您好,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停止使用您所註冊之商標,若對方不理,再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林文凱 (林律師) 103-12-12 11:37

您好:

  您所提的情況,對方因使用近似於您所登記商標於相同的新娘秘書服務,恐已違反商標法.公平交易法的規定,可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至於另外您所述的毀謗之情節,須視整體的情形評估。

歡迎隨時與本人聯繫,討論案情後,將提供更詳細的分析。

Kelly 103-12-10 15:51

心有戚戚焉,負責勞保的經辦人,是人不是機器,難免有疏忽,有沒有什麼法律是保護經辦人?以下文章這有解決之道嗎?若公司發文給勞保局追溯加保,勞保局拒絕追溯加保合法嗎?(以下為網路文章,如當事人覺有不妥,請再告知,將立馬刪除此文)

=====================================

引述《febjoy (櫻桃味菸草)》之銘言: : 各位同僚…(可能你們內心OS:誰要跟你同僚) : 是這樣的...睡到半夜突然心神不寧 : 突然想到...在6/17 我們家on board了一位新進的contractor : 但因為昨天我的事情一下太繁雜 幫他完成了報到手續 : 但一下又被其他事情打斷之下 : ---------以上的原因 都是實情 但也會被勞保局的人當成藉口------------- : 我竟然忘了幫他加勞、健、勞退的保險了 : 健保、勞退的部份 還好 因為都是可以追溯的 : 但勞保是當日申辦 當日生效的保險 : 請問的問題是~勞保我除了在6/18趕快網路加保之外 還有啥其他的方法 : 可以幫他追溯到6/17嗎? : 雖然我知道只有像是假日報到可在次一工作日憑郵戳 : 連同假日在職證明和加保書面文件一併寄到勞保局追溯到假日 : 但像我這樣的人為疏失…有方法可以補救嗎?或有任何說法可以跟勞保局追溯呢? : 若不行在保險上追溯回去,那在勞保法規上一定會被查到我遲加保一天嗎?? : 當然若無法追溯 我一定會誠實告知員工 我造成的問題orz : 謝謝大家了…突然想到這件事 睡不著了...

Cindy 103-12-10 15:50

您好:

我在今年九月曾接獲法務部調查局來函要求到案說明。去的時候對方告知我因違反‘’藥事法‘’。我五月份曾在雅虎拍賣網路上刊登日本蚊子藥水販售。它是未經許可之禁藥。可是我也告訴他們我並不知道蚊子藥是違法的。我也沒有賣出。而且商品在五月就下架了。現在十二月十五又接到地方法院檢查署要求出庭我是被告。我想請問我需要請律師陪同?每個案例的處罰都不輕耶!目前不知該如何是好

小草兒 103-12-10 11:41

您好 我是一個住在高雄的高三生

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好 想說在網路上做拍賣補貼家用

今年3月份有賣三立電視台的偶像劇回到愛以前同款手鍊

因為商品是我自己從網路上找廠商賣家的

我是用他給的圖片 但是我已經下架商品許久

昨天我突然接到台北大同分局偵查小隊長的電話

說我違反著作權法 要我下週三到台北說明

因為我什麼都不了解 我突然聽到這個我也很訝異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想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因為我住高雄 分局在台北 所以我該到台北警察局嗎?

因為我還是學生 又未滿18

但我的家長沒有時間可以陪我到台北處理

我現在不知道我該怎麼辦...?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小草兒您好:

您可已先打電話台北偵查隊,問案件可否移到高雄,再找高雄律師協助處理。若無法,建議赴警局前,與律師諮詢,並由律師陪同到警局。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小草兒 103-12-10 12:02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小草兒您好:

您可已先打電話給台北偵查隊,問案件可否移到高雄,再找高雄律師協助 ... (恕刪)

可是我身上並沒有錢可以請律師...

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警察只說我被三立電視台告而已...

建議先和家人討論此事及處理,此外,因家境不好,亦建議試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陪同偵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天使媽咪 104-05-08 21:58

 小草兒你好~

我和你一樣都是被三立告的賣家,發生的時間點也跟你一樣

不知你目前狀況如何?

我有在露天討論區裡留言(就我所知針對此部~有近20位賣家被告)~你可以很快的找到我

希望可以和你聯繫上.....

天使媽咪 104-05-20 23:01

請教律師

目前另一位網友說~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內容是提到犯了91條/92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期或併科黼金75萬以下.....

請問~~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跟「起訴書」有什麼差異?哪種比較嚴重?

又~~「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是指不會經過開庭而直接等著法官判決書(=直接判刑)下來嗎?

沒有經過開庭~~是不是就沒有緩刑的機會了??

那該怎麼做呢?

小捷 103-12-09 17:42

我是在網路遊戲上和賣家說要私下交易(以先匯款後給物品的方式),但我匯款後對方則消失了(對方只給我他的匯款帳號),現在法院寄張刑事傳票需要我出庭。

請問一定要到嗎?(因一南一北,我有打電話詢問,他說我在報案時,沒有說明清楚怎麼交易以及証明之類的,希望我到場說明)

對方會知道我個資嗎?(他說會口頭上告知雙方姓名然後住哪是真的嗎?)

證據是否不足?(因我們是私下交易,我只能提供遊戲畫面的談話紀錄)

如該求償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謝謝!

一、建議要到場,否則何必提起告訴?

二、筆錄上會記載姓名與年籍資料。若不想洩漏,可先打電話給書記官溝通。

三、談話記錄有說明,購買物品之細目,應該就可以。

四、求償金額就是你的損害。

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佳佳 103-12-08 14:44

您好:本人被他人在臉書妨礙名譽,地檢署開庭巳經3回,大概要判決下來了,但對方至今沒有私下道歉或書面合解動作,雖然對方巳經不在網路毀謗,但卻用口頭方式傳話他人,譭謗本人.....聽友人說:對方私下寫悔過書遞交給檢察官告知他巳經知錯,但對方卻沒有任何動作向本人道歉..完全只是為了讓檢察官判決輕一點,我能否自己寫個大概內容書交給檢察官,對方並無任何道歉或動作..??我應該如何寫比較好??^^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寫信給檢察官,其上著名案號股別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omao 103-12-06 23:15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因朋友介紹,透過某間公司經理人在2012/4/23購買了幾張IPO股票,日前在網路上2014/5/18的新聞指出,該公司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證券法起訴,且卻發現當初的公司在我取得股票後的當年,2012/5/1就已解散,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我有什麼方式能夠拿回我的資金?我該做哪些資料收集,以及法律動作?

2. 除了原有的資金,我有可能得到更多賠償嗎?

3. 因為是朋友介紹的經理人,朋友有沒有可能有共犯的問題?

感謝各位的協助,謝謝!

小P 103-12-06 21:11

今年七月新婚,新婚懷有身孕,因為工作及孕吐嚴重有告知夫家長輩會先住娘家!

十月初,先生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向父母借了錢購買新車,因此我們發生金錢的溝通問題,他不知如何解決便將夫妻間聯絡的訊息全部給家人看!

經過先生的訴說,夫家對我產生不少誤會還罵我,連我弟的好心勸誡也被我先生翻譯成是看不起他,經過溝通後我選擇原諒。

十一月一日,我和先生兩人獨自在房間談話並錄音且白紙黑字寫明要求他日後的付出該有哪些,如孩子的日常生活費用、奶粉、教育基金.....,並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未簽日期,有告知今日簽寫的任何項目僅有夫妻倆知道,若今日所簽寫及談的事情有第二人知道便是由他引起,倘若日後他又傷害到我名譽就直接辦理離婚!

沒想到第二天,他帶著家人到我娘家房間私自翻出當時寫的紙張並撕毀,隔兩天又帶家裡長輩到娘家罵我一番,等我下班要回去對質時他們就閃了!

那天後我還有打電話給先生,但他未接也未回應,之後幾天依然如此!

至今我都未回夫家,且先生也都不聞不問

我想問......(1)我目前懷孕六個月,他不聞不問算遺棄嗎?

(2)他有機會反咬我是未盡夫妻義務嗎?

(我有告知工作關係住娘家裡,且假日時他們全家都出遊)

(3)他家人(弟弟妹妹)對我的辱罵傷害還PO到網路上,我都有拍照下來,主要是說我是個愛錢的人,為了錢才跟他結婚,因為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算是毀謗我嗎?

(4)我有他書寫的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辦法辦理?

(5)如果他等到我生子了才來看我,我可以拒絕嗎?

您好:

1. 遺棄罪必須要您是沒有自救能力才會成立,因此,您先生這邊是不構成遺棄罪,但是您仍然可以要求您先生盡扶養義務。

2. 若您與您先生有約定您可以住在娘家,則您先生就不能主張您未盡同居義務。

3. 他家人對您在網路上的言論已經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您可以對他家人提起刑事告訴,另外還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4. 協議離婚要雙方及兩位證人一起都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因此就算曾經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後來對方仍然可以反悔,該離婚協議書也是不能要求對方履行。因此,您這邊需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5. 您有決定是否與對方見面的自由,但是不能拒絕讓對方看小孩

最後補充離婚部分,您可以主張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且對方家人對您誹謗,也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1.如果您並非無自救力之人,則恐難構成刑法上之遺棄罪。

2.對方有可能主張您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

3.如果對方家人PO網使不特定第三人知道是貶損您名譽之言論,就可能會構成誹謗罪。

4.要有兩個證人見聞離婚真意,並由夫妻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協議離婚登記

   否則就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5.對方對未成年子女也有監護或探視之權利,無法阻止。

6.本所有辦理類似您案情之離婚監護權扶養費之事件成功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待小孩出生後,一併處理監護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ychang 103-12-06 08:13

許多網拍賣家會註明得標後如因自身原因不履行交易則必須負擔運費否則將會提告,意思就是要買家強制交易不得取消,是真的有法律責任還是只屬於道德責任呢?,像是露天拍賣有所謂的單方面棄標投訴方式供買方使用,但如買方因自身原因單方面棄標之後是否有法律責任,像是這種情況很多網拍賣方都會恐嚇買家要寄存證信函之類的話語,還有關於便利商店取貨付款與貨到付款,買方沒有取貨付款動作是否也存在法律問題?,偶然看到關於評價系統如給予極差評價也會被提告,但評價系統存在的意義不就是陳述事實,而為了單單評價就要挨告受威脅浪費時間跑法院這點實在是難予苟同...,現今網路上實在充斥著許多資訊不對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即使對您提出告訴,是否成立亦為另一問題,若欲避免麻煩,即少招惹對方為上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cky 103-12-05 16:17

本人於近日於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女子也加入line成為朋友聊天,聊天內容有提及他的姓名,工作等相關資料(當然事後也不知是真假),後來也有以她的姓名搜尋加入他的臉書, 甚至之後也有以電話聊天,而認識一個多禮拜後她佯稱她阿姨病危需要借5000元並於隔兩日會歸還,我最後還是被同情心矇蔽,有依她電話裡提供的帳號轉給她,我是半夜轉的,隔天我打給她問她她說有收到,但再隔天打給她,就都轉入語音信箱了,我想澄清她的意圖所以借別人手機撥,她有接,但聽到是我的聲音她就馬上掛電話,我始知被騙!!已經打給165專線並到附近派出所做完筆錄,警察有說我轉帳的帳號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想請問警方偵辦是否是以電話,帳戶去查人?如果有找到人會通知我嗎?如果要追回我被騙的錢是否還要另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犯詐欺罪,會從帳戶及電話申請人去查。

2、請對方來製作筆錄之後,會再請您過去,屆時可以談和解和解不成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JACKY 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與我連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潔西卡 103-12-05 11:32

律師大人們,

您好!

有一個關於露天網拍平台糾紛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是一個在露天網拍的業餘賣家, 最近遇到買家的惡意棄標, 本來那個買家棄標之後, 經過15天的棄標確定期後, 棄標確立, 我沒有寄東西給他 , 我也沒有甚麼損失, 但是露天拍賣平台卻要向賣家先收取所謂的「成交手續費」, 收取之後等到15天期滿棄標確立, 露天平台才會以「回饋金」的方式退回賣家的虛擬帳戶, 但是這個回饋金是被露天平台限制用途的, 也就是說這個回饋金只能用來和賣家萬一又刊登東西到網路賣, 而且必須有買家下標且依約付錢後, 又產生的成交手續費作扣抵之用

進一步更規定必須在我收到繳款通知15天內繳款, 否則就要將賣家的帳號停權(註: 這個帳號同時有累積本人身為買家與賣家的credit分數), 買家依約付錢的其他幾筆交易, 我當然願意付款, 但我實在沒道理要我付被棄標的那筆, 我不知道為甚麼露天平台為什麼可以訂這樣不合理的馬關條約, 我付的的是真金白銀, 他卻退給我限制用途的虛擬錢幣, 這裡頭有很多問題:

1/ 我寄放在他虛擬帳戶的錢, 要是沒有再刊登東西去賣, 又或者將來不幸露天倒閉, 難道我要被白白收這筆錢?

2/ 就算露天一直健在, 但我這個業餘賣家沒有再刊登東西上去賣, 那我還是莫名其妙送這筆成交手續費給露天花用

3/ 即便我真的再刊登, 最近景氣不好, 買家要是半年一年後才下標, 賣家要等多久才能進行扣抵? 如果又再遇到買家棄標呢? 一直累計的成交手續費, 露天平台是有甚麼理由要無辜的賣家一直承擔呢?

4/ 這個帳號所累計的好評紀錄, 同時包含我身為買家和賣家身分長期累積的信用紀錄, 今天卻因為一個買家的惡意棄標, 我卻要被威脅如果不付款, 就要將我多年累積的信用帳戶停權, 賣家何錯之有? 有錯的是買家, 但最後受懲罰的卻是無辜賣家? 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對於這樣不合理的規定, 我今天曾經致電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但他們說我由於不是最終消費者, 而是介於業者和終端消費者之間的, 所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所以就把我的電話轉接給市政府商業處, 商業處又說他們也是只管終端消費者的事務, 於是又把電話轉給市政服務-法律諮詢組, 結果法律諮詢組說必須自己跑一趟市政府面談, 就這樣皮球踢來踢去, 沒人可以回答到底適用哪個法律?! 可以向哪個單位申訴?! 居然變成三不管地帶? 針對這樣吃定賣家的賣場規定, 難道是投訴無門, 無法律可以適用嗎? 想請教 貴單位律師, 究竟以上狀況是適用甚麼法律? 以及主管機關應該是哪個單位或是說該向哪個政府機關申訴呢? 十分感謝您的回答和耐心!

生意興隆

小仁 103-12-05 03:47

你好,先前我在網路上在宗教文章中批評對方,而對方揚言說要對我提告,但是現在對方三番二次要我住家鬧事,要求我公開道歉,前幾天他們帶著新聞攝影師來我家中拍攝並在住家外咆哮,晚上他們又來咆哮,這時候我有出面只是我全程不語,他們離開時揚言說下次要帶牽亡魂團來要求我道歉,我該怎麼辦?

對方已經要對我提告,為何要來鬧事?他們來我報警有用嗎?法律要如何保護我?

錄影蒐證提告侵入住宅以及恐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證據整理,或可依妨害名譽,強制等相關犯罪提告

小葵 103-12-05 02:59

七月底收到我同事傳來的訊息,內容告訴我她的信用卡盜刷銀行方查出來的資料都是多在網路購買的商品,我同時也認為是否是我的資料被盜用了,之後過了四個月多也就是昨天我收到刑事偵查隊的通知要求到案說明做筆錄,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處理?是否該請辯護律師呢?因為我認為偵辦人員有嚴重偏袒原告者,一直很差的口氣詢問我及一直要我承認,重點我沒做要如何承認?

 

您手上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嗎?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避免被警察誤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中無法判斷您的同事信用卡盜刷與您有何關聯?

2、倘若您曾使用過同事的信用卡,則可依據所購買之相關物品作為判斷,此部分亦可傳喚賣家到庭。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建議你,製作筆錄委任律師,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依您所述警方已有掌握不利於您之證據資料在手上

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建議您應謹慎處理

律師有多項處理詐欺罪且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有關詐欺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實務經驗解析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無助 103-12-04 23:08

事情是這樣 我在某家二極體公司上班 二年半間我沒請過事假 病假 沒遲到 早退 就是一個標準上班族 我的職位是生產助理員 主要是要幫助公司達到產能及機台保持順暢等等 公司在某天是有一張紙 貼在公佈欄 上面內容大約是不可攜帶手機並且使用 否則開除 

事情是這樣再12月3號下午2點多 有一位設備技術員因為他手機內有公司機台故障畫面 但他不會使用手機藍芽系統 所以無法傳給同事 研究討論 所以問我是否會使用 因為他階級也比我高 且平常還需要請他們幫忙修機台 所以我就很熱心的進設備休息室教他 結果進去大約1分鐘 1分鐘內被總理班看到 他也沒當場制止 1分鐘後我就離開 繼續執行巡場維護 3點多接到人事通知 一進去就說我擅離職守+使用手機 所以立刻開除 馬上簽一簽 立刻不要來了 叫我自己自願離職 事後我不願意簽下 任何離職單 我一直強調 我會這樣做也是幫助公司 想盡快修好機台 讓產能達成 但他們堅持我有碰到手機 所以開除 事情就是這樣

我在公司兩年多 雖然有那張公文 但是第一我下面也沒簽名 第二 在這二年半中 我2-3天就會看到不管大大小小的人 拿手機拍攝故障原因 所以我認為他們是公司准的 結果上頭居然說 設備他們是不准拿的 根本沒有哪張紙說 誰准誰不准 而現在他說我拿到公司不准拿的手機 所以我必須開除 在這1年內 我還有被領班要求 拿自己手機進來開網路 讓公司連線 因為那時公司網路掛了

最後我當天快5點不歡而善 把我門禁收走請我離開 說我不用來了 我沒簽離職書 而另一個也就是要我用的人 居然是大過一支 試問這樣合法嗎

我12月4日 我剛好是休假 所以我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試問 我這樣勝算大嗎 我只想拿到我該拿的 例如資錢費 預告工資 等等 

幾天後 接受 面談 我該注意甚麼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10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表明您立場。 

無助 103-12-04 23:13

我已經申請了 我想知道 要注意甚麼 跟這樣勝算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您必須了解您可以主張的權益,可以主張僱傭關係仍存在,相關的薪資權益等都不可以受到影響,抑或是要求解雇之資遣費、短給薪資及預告工資。

2、談判過程必須謹言慎行,事後所簽署之文件必須看清楚。

3、勝算的部份,您雖然違反公司使用手機之規定,還是必須看情節是否重大判斷是否可以直接解雇,本文認為公司的處置並不合理妥適。

 

 

 

CYH 103-12-04 11:58

我是網路拍賣 賣家~最近在網路代購大陸電器用品!查詢台灣相關法令純自用不必商檢!我在拍賣業面有寫字用切決書.若訂購代表自用決不販售!我幫忙代購需要作商檢嗎?違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代購,似無需進行商檢。

2、但是有關於商標的部份,仍然必須進行把關,否則仍然會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煩惱 103-12-04 10:4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掏寶網買進了一些香奈兒手機殼,想說可以在網路上販賣,因我還是學生,家中環境不好,想貼補點家用,但我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
昨天收到家裡通知保智大隊到家來抄走了家中所有手機殼,已經跟警察約好時間到案說明,這是到目前的狀況。
現在我有幾個疑問:
1.警察會來抓是因為香奈兒廠商提告嗎?
2.我有爬了一些文,很多人說要先跟廠商提和解才有緩起訴的機會,,那我們是否要先跟廠商連繫呢?那提和解要在什麼地點及要準備什麼嗎?如果和解了,我是否不會在被起訴?如果廠商開了天價的求償金額我們該怎麼辦?
3.我們是在奇摩拍賣平台販賣的,因為奇摩拍賣前陣子整個更新,資料都以消除,如檢察官問起,我們是只要提目前的資料嗎?
4.這樣的情況會有案底的問題嗎...?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告訴乃論,所以不管香奈兒廠商有無提出告訴均不影響。

2.您可與臺灣香奈兒代理商聯繫,亦可與廠商提和解,但因屬非告訴乃論,不論是否達成和解都有刑事問題。

3.因為您違反之商標法係屬微罪,只要您態度良好,亦沒有前科記錄,並表現誠意提供檢方所需資料,都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若爭取到緩起訴處分,只要經過一定期間未被撤銷緩起訴,則與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同一效力,您不會有前科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煩惱 103-12-04 15:0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 ... (恕刪)

你好 我還有個問題 那我現在是要先等去完警局後再去跟廠商談和解呢?還是先行跟廠商談和解?談和解時需要帶什麼文件或資料以便保障我方的權益嗎?

ivy 103-12-03 16:02

12/3收到一封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我想是我在網路上有販售香奈兒手機殼的關係,但在12/2下架無再販售了,不曉得請我到案說明是要說明什麼嗎?而所謂的說明是只做筆錄或錄口供..等等事項嗎??如果要說要請問要如何說明~

您好:

1. 因你販售的商品並非為仿冒品,不論您是否知情或是否已經下架,皆有觸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請您到案說明主要是看您是否承認在知情狀況下販售仿冒品,並詢問仿冒品上游來源及確認已販售數量,如您確實販售仿冒品,可考慮是否坦承,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陪同在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49

您好,建議您趕快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32

建議您跟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有前科紀錄。 

momo 103-12-03 15:26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似有心欺騙,建議還是應該提告

2、對方倘若帳戶有錢現在就可以還您,倘若沒有,縱使被列為警示帳戶也無彷。

李芽兒 103-12-02 22:5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在今年11 /26被送進勒戒!他說勒戒是兩個月,如果說他在裡面表現良好還是什麼的會提早釋放嗎?  還是說一定會到兩個月?如同題目 勒戒跟戒治是差在哪?  因為網路上查詢到只有直係親屬能探望,我是聽別人說,去里長那邊申請同居證明 就可以去看了是嗎?  可是他已經進去了會來得急嗎?那他後續被釋放出來,還需要繼續什麼法律程序嗎?我能寄信去戒治所給他嗎?

1.有時會提早一點出來

2.戒癮是在外面醫療機構戒毒,既然已經去勒戒,沒有再戒癮的可能

3.可以試試看

4.評估後沒有毒癮的話,會放出來給不起訴,有毒癮的話,就繼續強制治療

傻兒 103-12-02 17:42
粉絲專業 匿名 侮辱 毀謗 指名道姓 朱文x 公然網路罵人 如何提告民事 刑事? 16歲可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20

臉輸公司對於妨害名譽之犯罪,部會配合偵查機關提供ip,故除非您知悉行為人之真實年籍資料,否則縱使提告,也難以追訴。 

fefe 103-12-02 00:48

我在網路上被不當語言人身攻擊提告後,到偵查庭傳訊,因為對方在台中我住在台北必須到台中開庭,路途太遠所以選擇和解,但在調解室裡調解官不斷替被告對我殺價態度也很急著趕快結束,我一個女孩子去不知所措讓對方低價和解,而且還讓對方分成五個月來繳交和解金,對方的親人也在調解室對我嗆聲,和解書因為調解室太多人也是匆匆忙忙簽字,收到和解書才發現我要求對方向我道歉調解官並沒有註記要道歉這一部分,已經過了三周對方還沒向我道歉,目前已經收到第一期和解金,請問可以撤銷和解退他第一期和解金繼續提告嗎?

除非有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否則調解一經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皆無法反悔。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an 103-12-01 17:08

請問在網路論壇上言論中,公開網路賣家名稱與銀行帳戶(賣家網站沒有公開),是否有個資法問題或隱私權問題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可能有違反個資法之疑義,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vin 103-12-01 13:5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上周五接獲來自板橋海山分局的約談通知書,通知書上案由只標明"刑事案件(第一次通知),其他就沒寫了! 被通知人是我,我打電話去給承辦偵查佐詢問詳細案由,只跟我說是跟網路下載影片有關,電話裡跟我大概問了一些家裡電腦使用的狀況,一直跟我說這小事啦! 不會有什麼告訴或賠償的問題啦,只要來說明做個筆錄而已。

心裡一直很擔心,只是單純下載個影片自己看也會搞這麼大! 12/7要去分局約談,請問該如何對應呢? 會不會有事啊?

因您尚未去做筆錄,故無法得知詳細案情,建議正式諮詢律師,再請律師陪同偵訊,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一般而言此屬告訴乃論之罪,可能會有賠償和解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對製作筆錄如有任何疑慮,

建議你委請律師一同陪你去警局作筆錄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08

您好,除?有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外,有很大可能觸犯兒少法,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

如果您是以BT下載,最近可能是涉及兒少法之問題

不過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陪同偵訊較為周全

本所位於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附近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丞 103-12-02 10:31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你好我叫阿丞,我也跟你一樣也收到警局來的通知單,想請問你是否已經去做筆錄了,及問什麼問題,有找律師陪同嗎?我的line:叫林韋丞不防可賴我謝謝
阿丞 103-12-02 22:40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想請問你一下你去警局做筆錄了嗎?有找律師去嗎?我的情形跟你一樣,也要去做筆錄,他會問你什麼嗎?是否有提懲處或賠償的問題。謝謝
bob 103-12-01 07:05

最近為了上班方便簽了一間老大廈小套房,天花板有漏水,購買時房仲(兩大之一)有告知,且房仲有找認識的水電師傅看過,說明本間該處是沒有加裝管線的,到樓上看(樓上租客讓他進去)說問題是樓上(漏水相對位置樓上剛好有加裝冷熱水管至陽台,原屋設計該位置是沒有的管線的)且加裝木地板釘到管路,樓上連接地板的牆面也一大片潮濕掉漆。

因為蠻喜歡這間地點所以最初是希望以特約方式與賣方協議處理完後才交屋業務告知賣方無處理意願但有折讓空間堅持不願簽特約,加上業務舌燦蓮花(一定協助處理、已找到問題修不用幾天 等等),也大概查了一下樓上樓下漏水這類的問題樓下勝訴高,後來便談價後簽了合約已知漏水依現況承受。

簽約後房仲先進行聯繫樓上屋主(以下稱A先生),A先生告知自己本身是做裝潢的會再請他認識的師傅來看,後來A先生帶了師傅來看,我本人因有事沒有到場,房仲一開始有到場但沒等到結果就有事先離開。後來A先生告知以加壓馬達的方式測試了冷熱水管,皆沒有問題,因為他連結地板的牆面也有掉漆,說懷疑是他隔壁滲漏過來,請我與他的隔壁確認,後來聯繫到他隔壁B小姐(租客)表示沒有漏水也沒有動過裝潢,該位置不會有管線。我再與B小姐正下方住戶拜訪,表示也沒有漏水問題。告知而A先生該情況而A先生說口說無憑要找師傅測過。而後再電B小姐,B小姐表示被打擾請找直接主委或律師出面。

後來找到大樓管委會主委,我也有給他相關照片和所有關係人聯絡電話,請到我的現場看過(當下和管理員在那扯東扯西),後來我說我有查過法院相關的情況,主委便表示會找他認識的師傅(學校的水電師傅)來檢測我和樓上。(樓上和水電師傅都由我自己約時間,目前還在約)

現況就是:房仲拖一天算一天、A先生有配合但堅持有做壓力測試他沒問題、B小姐覺得被打擾、主委有配合但感覺太不想管事。

有上網大概查過漏水爭議這類的情況,上法院勝訴機會大,但目前我是秉持大家都還會是鄰居,所以盡量配合。但因為也過了一個多月,這幾天即將交屋

想請問律師:
1. 因維修進度延宕,我是否有權向仲介要求什麼? 例如延後交屋等。

2. 若之後主委找的師傅也查不出問題,網路上查過的案件大多是樓上不理會,但這種各方都有配合的情況,上法院我能訴求什麼?

3. 通常這類案件法院處理需要多久時間?

4. 考量曠日廢時,我若放棄買賣合約,須賠償多少違約金。

修復漏水,屬損害賠償訴訟,原告起訴須舉證證明有瑕疵、損害、因果關係、數額等等因素,故漏水一方舉證上較不易,且須支出高額鑑定費用等;而能否延期交屋違約金等部分,主要是看房屋買賣契約當初如何約定。

又因動產交易所涉價額較高,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25

您好,建議您可向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蓋法院訴訟成本很高,若能藉由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可節省相關勞力時間費用精神。 

 您好:

原則上如陳律師所述

本所有多項辦理動產買賣糾紛房屋漏水糾紛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小星 103-11-30 23:07

受害者代表A  加害者代表B

因為一個行車糾紛  雙方沒有報警  之後不了了知都走人了

B在網路上 公布A的車牌 請大家找A

後來B找到了A    公布A的臉書照片名字

文章內容底下有些  疑似要把A怎麼樣的內容

(((處理起來我明天去斗六約出來 吼行&我人都準備好了 等你一句話&一切等你吩咐....)))

A與B相談後  其中B有打髒話在對談內容上 EX:ㄍㄢˋ...之類的

之後約好 在某地點 相談和解

A與B見面後  B帶了差不多十個人

之後 A被B帶的人  強行拖拉到旁邊 第一拳往後腦 之後A倒地 被圍歐 ((拳腳

B無動手  他帶的人  差不多4.5個人動手

請問律師大  綜合上面事件 可以提告哪些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1:5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有關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及強制罪,可以去驗傷之後並且將臉書相關文章用作提告。 2、 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03-11-30 22:43
您好,我想詢問網路買賣糾紛事宜, 我在網路上跟網友買了廉價航空的代金券(可以購買機票等同現金的券),我買來沒有使用因而再轉手他人,賣給我的人在買賣文上寫使用期限是11月底。 我在轉手他人時自作聰明在買賣文上的期限標誌成11/30,在11/11賣給了c方,然後c方到了11/29跟我反應票券不能使用於11/30的航班,要我退他錢,不然他要告我詐欺。 我告知c方:「早已將票券賣給您,您不及時使用並試用驗票,也過了所謂的鑑賞期,您現在向我追討不合理。」 請問我這樣的說法成立嗎? 還是我這種情況還是有構成詐欺? 謝謝

依您內容所述,您未必具備詐欺主觀故意,故刑事詐欺罪不一定會成立,但涉及是否「成立民事債務不履行」?建議再與對方協調。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r 103-11-30 18:33

小弟再次來詢問各位律師了!

 

每次出去一定多少會被開單,

為了生活單子也收了不少張

像這樣的罰單是不是(裁決5年+強制執行的5年)10年後會銷毀??

我聽網路說會銷毀的啊?

麻煩各位律師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會銷毀,若您不繳罰金會送行政執行,執行您相關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3-11-30 15:30

不好意思.我有關於民事訴訟的事情想請教一下 . 因為我在國道上發生車禍.我的肇事責任是零 . 因為是在無行駛狀況下被後方撞擊到 . 雙方沒有人受傷.所以無法用刑事請警察提出訴訟.聽說只能自己提出民事訴訟


想請教一下民事訴訟提出前必須先進行調解嗎?調解不成才能提出民事訴訟嗎?民事訴訟我這樣需要提出的究竟是何方面的?因為看網路上有好多種如民事參加訴訟狀 . 民事告知訴訟狀 . 民事起訴狀(一般) . 民事起訴狀 (損害賠償).請問我究竟是需要提出何種民事訴訟?而裡面的案號裡的年度 . 字第 . 號承辦股別請問又是什麼 ? 


如果提出訴訟請問我是向哪裡提出 . 因為事發地是台中 . 而我住蘆洲 . 肇事者住桃園 . 如果去聯合服務中心櫃台購買填寫起訴狀和繳納裁判費 . 是否會比從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填寫然後處理速度進行更快一點 ? 問題多了一點 , 也麻煩您們一下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可以直接提告。本件應該是台中跟桃園法院可以管轄。

2、應該備妥修繕單據再行提告

103-11-30 21: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可以直接提告。本件應 ... (恕刪)

不好意思.那我如果車子沒修理就不能提出民事告訴嗎?還是說修車廠有列出

修理的費用表給我就可以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填補損害,故您需先證明您有多少損失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戶籍於桃園,可於桃園地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您須先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損害額度及均為對方所造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DKS 103-11-30 02:29

1.我朋友跟別人有金錢糾紛.我朋友在FB上PO對方的公司及對方的名字.但是都有遮蓋一個字.請問這樣有算洩漏個資嗎?

2.有人在FB上用"私訊"問我朋友對方的資料.我朋友給了對方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及名字.還有對方FB名稱.請問這樣有算洩漏個資嗎?(對方公司名稱跟地址在網路上找的到)<=這個部分是私聊給的

3.問我朋友資料的人把那些資料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有在影片內說資料是我朋友提供.他只是個中間人.但我朋友並沒有要他這樣做.請問這樣我朋友有什麼刑責嗎?(影片內有提到純屬虛構)

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BDKS 103-11-30 02:19

1.我朋友跟別人有金錢糾紛.我朋友在FB上PO對方的公司及對方的名字.但是都有遮蓋一個字.請問這樣有算洩漏個資嗎?

2.有人在FB上用"私訊"問我朋友對方的資料.我朋友給了對方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及名字.還有對方FB名稱.請問這樣有算洩漏個資嗎?(對方公司名稱跟地址在網路上找的到)<=這個部分是私聊給的

3.問我朋友資料的人把那些資料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有在影片內說資料是我朋友提供.他只是個中間人.但我朋友並沒有要他這樣做.請問這樣我朋友有什麼刑責嗎?(影片內有提到純屬虛構)

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Dr 103-11-29 16:48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在此想請問各位大律師

請問:

根據法規如果被開單後會有5年的裁決時間,

再加上5年的追討期、總共是10年的時間

 

問題1:聽網路上說是名下無財產工作10年會消除罰單??

那像是路邊擺攤的罰單會消除嗎??

 

問題2:只要名下無財產跟無工作就沒有什麼關係了是嗎??

麻煩各大律師們幫忙解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罰單不會消除,會送行政執行,執行您名下財產工作薪資所得,除非完全無任何財產,待您有財產時,方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貴 103-11-29 10:43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在八月間因為被詐欺有去警局報案

現在我收到法院的傳票第一次開偵查庭

我是告訴人

我住台北 地點在台中

實在很不想大老遠跑這一次

因為可能還有很多次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對我有利些

可以不用下去台中就可以開庭嗎(視訊)

還是可以請假不去

還是可以移轉到台北來

我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實不知如何處理

忘記補充我是在網路上被騙的

沈恆 (沈律師) 103-11-29 16:11
您好!
1.如果有事不能出庭,可以委託告訴代理人出庭,或事先請假。
2.如果台中沒有管轄權,可聲請移轉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檢察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移轉管轄應有困難,由於您是告訴人,所以可以委請告訴代理人出庭,以解決路遙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準備告訴狀及開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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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21

您好,若不想自己開庭,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前往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