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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嫻 103-07-25 12:54

我想詢問我在網路發表一篇未指名道姓的

 

文章卻有一位男生留言:

幹,要不要出來講

別在這說,敢不敢,一句話

這樣我可以使用調解委員與他調解嗎?或者對他提告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3:21

  您所發表之文章內容是否已可看出是某某人,若是的話您文章內容有無涉及侮辱誹謗等,對方提告始有理由,現階段您應先與對方協調看看,以上答覆,請酌參。

若有需要法律協助,請洽本所,謝謝!

小嫻 103-07-25 13:28

謝謝您,不過我的文章是寫抱怨個人處理方式的文章

還是非常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對方之相關言論,截圖蒐證,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等告訴,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5 13:40

1.要調解,對方姓名住址知道嗎?

2.要告什麼?

小嫻 103-07-26 00:22

我不知道恐嚇能不能?

加上精神賠償,之類的

 

我知道名字,以及住址

小玩子 103-07-24 21:03

請問將存摺及印章交給某乙保管

但並未授權其可提領存款,但乙卻逕行私自提領存款

檢察官以乙在提領之前,未持有錢款,與侵占罪構成要件不合,做成不起訴處分

請問乙雖尚未其有錢款但他持有存摺及印章,乙等於可隨時提領錢款,為何不能這樣不算構成要件

我在網路上查詢到一篇新聞

 男子梁趁著照顧重病崔姓友人之便,拿著崔某先前交付的提款卡,分四次將崔的5萬5000餘元存款提領一空,崔某過世後,負責管理遺產的退輔會台北市榮民服務處人員發現報警,士林地檢署將梁依侵占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這件案件中被告也是只持有提款卡並未直接持有錢款,但檢察官仍是以侵占罪起訴

如果以這點來聲請再議請問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見解容有疑義,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聲請再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出再議,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en 103-07-23 20:37

各位律師晚上好,有問題想請教:

近日想從事買賣,約在兩個月前向一家公司批發了商品,為網路交易付款

並未去過實體公司,當初匯款時候有疑慮,但負責人說帳戶為公司帳戶,

不是私人帳號,有問題可以告詐欺,於是便匯款了,但貨遲遲未到,原因是說卡在海關出不去,但是沒辦法提供貨物單號給我(有簽訂買賣契約,有寫到發貨日期為幾號前,但無寫說延遲發貨的罰則),後來有先退4萬,但等了一個月後還是沒收到貨,於是要求全額退款,期間也有提出會報案,對方時而接電話,時而回訊說會在某某時間退款,實際上並無退餘款,想告詐欺,知道為刑事訴訟,若要拿回錢須另外申請民事求償,網路上看到有些人出庭詐欺罪時,法官會問私下要不要和解,有拿回錢,請問單純只提刑事訴訟,這樣拿的回錢嗎?

 考慮到民事訴訟的成本,與刑事訴訟不定時出庭的時間,

是否有無其他方法可拿回錢...?若提出刑事的話一般處理時間為多久..?

感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和解條件您不滿意,可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5

 您若想要迅速取得具有執行名義之債權,您可嘗試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惟對方若於20日內聲明異議,則仍需透過起訴之方式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3 18:45

想請問,如果立法委員在質詢時,播放網路上下載的,非官方授權中文版的影片片段來作為質詢時的舉例影片,是否觸犯侵犯智慧財產權,然後算不算撥放盜版影片?

亭華 103-07-23 01:07

我外公(建在)有地號A、B兩塊(連在一起)的375減租地

主要問題: 想問如何收回自耕,以及最少需要的費用?

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查詢 元/平方公尺

年月 

段名小段名

地號

公告現值

公告地價

面積

102年01月

A

5,000

710

1,883.00

102年01月

B

5,000

710

1,884.00


能夠直接回答我上述主要的疑問自然是感激不盡,如果問題很複雜,也可以從以下我自己研究過後不明瞭的地方給予解答:


問題1. 約期怎麼查? 能夠在約期期間收回土地?

資料上寫約期以6年一期,而即使我們每次都不出席簽約,公所也會自動幫我們續約,那我該如何查詢約期到了沒? 因為看法條(第17條--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即如果佃農那邊沒有出現問題,似乎一定得要約期到了才可以再看是否能收回自耕的資格?

------------------------------------------------------------------------

 依據第19條
耕地租約期滿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不得收回自耕:

一、出租人不能自任耕作者。

二、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

三、出租人因收回耕地,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得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

耕地自耕,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收回耕地時,準用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補償承租人。

再配合上內政部79 年8 月31日台內地字第828311 號函:
l  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申請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自耕者,其自耕地之認定,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l  而所稱「鄰近地段」,係指出租人要求收回之出租耕地與其自耕地之距離未超過 15 公里
-------------------------------------------------------------------------

問題2.所以出租(我外公)一定要在15公里內買下其他自耕地嗎?承租的方式可不可以? 此自耕地的土地使用一定要是農地(自宅庭園可以嗎)? 有沒有面積規定(我買塊小菜園來種也可以算嗎)?

問題3.請問是否一定需要賠償1/3?有不用賠償土地取回方式嗎?

網路上有些新聞說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方式收回之土地不需要賠償佃農1/3(公告現值-土地增值稅),新聞網址: http://www.3gstar.com.tw/%E4%B8%8D%E5%8B%95%E7%94%A2%E6%B3%95%E4%BB%A4%E8%A8%8A%E6%81%AF/%E9%A0%AD206.htm
可是19條又說「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方式收回之土地准以17條第二項賠償,其中包含1/3(公告現值-土地增值稅)

問題4. 如何證明不符合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詳細條件為何?我們家的條件能適用嗎?

我外公好像有津貼可領,但是我母親屬於離婚單親、沒有收入,那如果我外公將土地贈與(過戶?)給我母親(是否有高額稅金問題?) ,那以我母親沒有收入,(投資收入亦不多)僅有一間公寓的情況,能否視為不足以維持一家生活?
因為他是說出租人的所有收益, 並沒有算出租人其子女的收益吧?

如果這樣的話,是否以這條名義收回自耕會比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收回來的省事呢?

問題5.以買賣土地的方式收回會較划算嗎?是否會多被課稅?

問題6.我可以找誰幫我? 可推薦或自薦收費合理的律師

土地位於中部沙鹿、梧棲一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三七五租約耕地地主可否主張終止租約收回耕地,分析如下: 一、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六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定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二、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 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一)承租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三)地租積欠達兩年之總額時。 (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時。 (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依前項第五款規定,終止租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 1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 2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 3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 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九條:  
耕地租約期滿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不得收回自耕: (一)出租人不能自任耕作者。 (二)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 (三)出租人因收回耕地,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得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耕,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出租人不能維持其一家生活而有第一項第三款情事時,得申請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予以調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雯~ 103-07-22 17:31

因為網路拍賣交易糾紛,我再賣家評價內容打的留言,賣家已截取並且報警提告妨礙名譽

我目前18,但已婚,先生22,對方是否可對我提出民事求償?

假如對方提起民事求償,我名下無任何財產,對方是不是可以向我先生、父母求償?對方會知道我先生的個資嗎?若是求償金額付不出來,對方是否可以請求強制執行,凍結我先生戶頭?

是否可以請律師全程代為出面開庭處理?到時候可能不太方便出遠門!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2 18:43

從事網路交易者是您,不是您的配偶或是父母,除非有連帶債務關係,否則對方無法向您的配偶或是父母求償,甚至扣押財產

雯~ 103-07-22 19:01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從事網路交易者是您,不是您的配偶或是父母,除非有連帶債務關係,否則對方無法向您的配偶或是父母求 ... (恕刪)

那麼對方可以對我提出民事求償嗎?因我未滿20,民法上是未成年,但是已經結婚了,是否結了婚就代表我需承擔所有民事責任?

因為我未滿20,是否結了婚,先生就成了我的法定代理人或是監護人?

另外可以委託律師全權替我開庭處理嗎??還是我只能由律師陪同下出面開庭?就是我不想與原告見到面,且生理因素上我也不方便出遠門~!

沈恆 (沈律師) 103-07-22 23:43

您好!未成年結婚後就有完全行為能力,必須自己承擔民事責任,先生並不是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刑事被告要自己出庭,只能請律師陪同辯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智 103-07-22 14:19

您好

目前已經出社會了

由於在高中時因為年少無知而犯錯在網路上發佈色情圖片 當時未滿18

也去了少年法庭 那未滿18初犯是否有銷案底?

現在想問我現在是否能報考公職? 若考上了是否會讓公家機關的人知道這件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是屬於少年犯,所以不會有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nie 103-07-21 12:43

 

因上個月有在網路上回答幾個媽媽對於幼稚園相關的問題
因自己的小孩之前就讀那間幼稚園 所以回答

但這段時間 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或訊息

結果這個月收到 '' 調查妨礙名譽罪'' 的通知單

並且通知我-- 月 -- 日要去警察局去報到

刑事訴訟法第62條

民事訴訟法第138 139 條 

請問各位大大 收到這通知單 我該如何應對?????

po文內:

沒有直接性的指明xx幼稚園...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曉竹 103-07-21 13:1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 ... (恕刪)

 前往警局接受訊問時 我該準備什麼東西或者是應對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即可。

本文建議您應該提供之前您在網路PO文的內容,以茲判斷是否侵害名譽

吳小姐 103-07-21 13:49

 因為po文為不公開社團

而社團也已經刪除文章 那我該如何找回文章

或者 針對他們提出的文章如何應答

內容中 沒有指名道姓說 是哪家幼稚園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22

您好,若您在回答問題時,以具體的事實去毀壞貶損幼稚園在社會上的聲譽,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即使您未指名道姓,但若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該幼稚園亦可構成,因此您必須先確認您回答的內容是否有批評的問題,如果於您說明的是事實,則不構成毀謗,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Wayne 103-07-21 11:18

律師你好

      小弟任職於一家工業電腦公司,於2014年7月初將公司產品上架到網路拍賣上進行販售,在網拍頁面上誤用了其他賣家的一張圖(此圖為GOOGLE搜尋引擎上所搜尋到的,並非刻意到原告賣家之賣場下載,而且此圖上之產品並無任何商標),此原告賣家便寄了一封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為以民法提告本公司侵權並且違反智慧財產權,要求登報道歉並且以100萬和解,小弟想知道,該以如何的方式解決,才能把損害降至最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圖確實就是對方所創作,則您公司的行為確實就是違反著作權法。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依法有民刑事責任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節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吃吃 103-07-19 22:34

如果 有人常常針對 遊戲理面 完家自創立的 公會

常常被  罵   被亂說話破壞網路名聲 有法律可以制裁他嗎?

 

 

吃吃您好,

倘若是在很多人都可以看見的狀態,或不特定人可以看見,有得提起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吃吃 103-07-19 23:05

 謝謝 律師大大 幫忙 說明 3QQ

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InterRex 103-07-19 00:19

您好!

在下有經營網路拍賣,Yahxx 和 露X 都有,販售的商品為二手或全新的電腦零件、套裝電腦 以及電腦周邊,規模屬個人性質拍賣,商品照片皆是實際拍攝,商品來源皆由客戶將故障電腦變賣得來的。

 

一個月前接到一通電話,是一位陳先生,他詢問一台套裝電腦,同時也希望能殺點價賣給他,在下同意,這筆交易就在通話中完成。

後來數日,原本說好會再回撥都沒有,自己選擇回撥,回撥有接通,但馬上掛掉,再次打後都是關機,我連續打了約一星期,每日打一二次,都是如此,後來放棄了。

 

日前,在其他賣家的關於我發現,其他賣家都有發生類似這種事,他們在關於我上寫道"若已經在電話中交易完成卻不履行將放入黑名單"。

 

所以,想知道:

1.在電話中完成交易也算成立嗎?若有,建議該要如何保留?

2.若買家已在電話中完成交易卻不履行此交易能有任何的法律途徑,說白了,有辦法告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並且拘束雙方。對方拒絕履行,則可以依法起訴。

2、但是還是必須要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已經合致,您可以以錄音方式,或是先行要求對方以寄發簡訊方式下單,確保權益。

changther 103-07-18 22:50

2014年6月25日向seednet〈遠傳〉汐止忠孝店門市申請網路安裝,

紙本申請書有許多個資方面的訊息。因申請多日無任何回應,之後

向客服反應後,僅以訊息告知申請書有某部分未簽名,還要我再去門市

辦理。門市人員的專業度和客服務態度消極,令人不悅,因此我7/10

再次反應我的不滿,且告知我不願意申請,請求seednet寄回我的申請

書〈有個資外洩的疑慮〉。7/18至今仍然未收到我的申請書。請問

seednet可以不寄回我的申請書嗎?如果我寄出存證信函,seednet仍

不寄回申請書,是否有涉及個資法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似與個資法無涉,不過倘若對方拒絕返還,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俊逸 103-07-18 20:39

我之前有玩網路簽賭  前前後後到現在輸了大概500萬

一開始玩的時候輸了大概2百多萬 有想辦法拿錢還給他們

後來他們說沒關係讓我繼續玩 結果我貪心又繼續玩多輸了快200萬

拿不出來的時候他們約我出去講 說要簽3張500萬的本票跟一些零零碎碎幾十萬的本票  沒簽就不放我走  我簽完之後他們說下星期一之前要我把錢拿出來不然就要把本票丟去法院 逼我還超過1500萬  他們說就算我沒錢拿出來他們也能用本票叫我家人拿出來

請問現在我只能努力湊錢還給他們嗎?

因為我能貸款的都貸款了  能借的都借了 還搞到自己信用不好

家裡的錢也幾乎被我敗光了  父母也被我氣得半死 也沒有能力幫我還這些錢了

我現在只求不要連累家裡  也想過要跑路

真的被逼到沒辦法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舉證主張賭債非債,於對方提起本票裁定時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

 

9527 103-07-18 15:33

您好,我最近被警察約談並且作筆錄,因為偵查隊在網路上查到某一論壇,一年前有篇與我慣用帳號發的猥褻照片貼文。標題為XX高中流出,因此判別為散布未成年猥褻照片。目前已經做完筆錄,我也像警察陳述PO文者並非我本人,但是警察告知案件將移送地檢署。請我等待地檢署通知到案說明。我想請問到時我應該如何因應?是否我有需要聘請律師陪同我到案說明?可能的後果會是?

您好,您目前遭調查涉犯之罪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散布未成年猥褻物品罪,建議蒐集您與該帳號可以切割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該散布行為並非您所為,以爭取無罪答辯,必要時可請律師協助到庭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果你對法條之論述不甚了解,可考慮委請律師較為保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涉及散布未滿18歲之人猥褻行為圖片之罪嫌,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警局製作筆錄後會將本案移送地檢署偵查,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開偵查庭前,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於開庭時應如何陳述,及請求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為無罪之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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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7-18 22:23

大大你好 照你說的情形 目前警方很明顯就是認為你就是犯人

             才會把你移送檢方 所以你一定要在去地檢署開庭前作好準備

             否則可能很難全身而退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偵查階段會決定您是被起訴或不起訴,所以偵查階段是很重要的階段,且刑事案件會影響您一輩,應好好思考如何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chen 103-07-18 13:48

你好

尤於車禍過程繁雜,因此不便於再次描述。

想請問我(加害者 涉嫌肇事逃逸)已與對方(被害者)達成和解並給予賠償金,但對方事後仍以公共危險罪提告,這樣子罪名成立嗎?

我有在網路上爬文,有人說如果和解3次不成才得以提出告訴,但我們和解已成立,賠償金也以現金拿給對方,這樣子提出告訴的程序是正確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4:39

您好,雖然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並且付出合理的賠償,然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達成和解,但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或是撤回告訴,警方還是要依法將肇事者移送法辦,肇事者還是會受到刑事追訴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檢察官或法官都會斟酌雙方已和解的事實,給予較輕的處置,使您免受牢獄之災。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uchen 103-07-18 15: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雖然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並且付出合理的賠償,然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達成和解,但肇事逃逸屬非告 ... (恕刪)

那如果已繳納肇事逃逸的發緩呢?仍有面臨刑責的可能性嘛

103-07-17 21:29

我在淘寶刊登代購台灣網路商品,月初有一個在阿里旺旺連絡我要帶寄2台平板到香港,結果他在生活市集用我的名義訂了8台,接到電話時我也嚇一跳,向詢問小姐說不是我訂的,我只是代寄小姐又說是信用卡刷卡我說如果沒問題幫她出貨我也怕是盜刷,他也回沒問題的,結果今天7/16生活市集說持卡人向銀行說有問題,要我負責追回平板,昨天那位在香港已經簽收了,今天要快遞去取回結果一定是不肯還了,我們又不能向香港警察局報案<,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未來會負什麼責任呢?我只是一個單親中低收入戶的母親為了多賺一點錢卻發生這種事,不知該如何處理

103-07-17 20:20

我在淘寶刊登代購台灣網路商品,月初有一個在阿里旺旺連絡我要帶寄2台平板到香港,結果他在生活市集用我的名義訂了8台,接到電話時我也嚇一跳,向詢問小姐說不是我訂的,我只是代寄小姐又說是信用卡刷卡我說如果沒問題幫她出貨我也怕是盜刷,他也回沒問題的,結果今天7/16生活市集說持卡人向銀行說有問題,要我負責追回平板,昨天那位在香港已經簽收了,今天要快遞去取回結果一定是不肯還了,我們又不能向香港警察局報案<,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未來會負什麼責任呢?我只是一個單親中低收入戶的母親為了多賺一點錢卻發生這種事,不知該如何處理,請大家幫幫忙!!

吳佩禎 103-07-17 19:42

想請問一下我在自營店鋪目前販售某知名品牌的鞋款,但日前接獲該品牌台灣區代理商的來電要求我將該品牌商品下架(備註:我只是商品擺放在架上,並沒有在招牌上使用該品牌的logo),請問是不是該品牌有代理商後其他人不管經由任何管道引進的商品都不能公開販賣呢?   但該品牌在知名網路商城上也有商家在販售,他們也都是宣稱由"國外"代購回台,這樣是否也會有侵權的疑慮呢?  

老王 103-07-17 11:19

     家中的晚輩才在幾週前從戒毒所戒毒回來, 但他卻在網路上po文販賣搖頭丸, 被警察以釣魚的方式逮捕! 他在製作筆錄時已承認自己的犯行, 且有供出藥頭! 現在他被檢察官求處七年以上的刑期, 要繳二十萬元, 才能交保! 因為這個晚輩不太聽父母的話, 上次戒毒回來也不回家, 到處跑, ㄧ直闖禍,  所以他的父母傾向不讓他交保回家, 要讓他在看守所中! 我的問題是:

(1) 這算不算販賣未遂? 刑期是否太重?

(2)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要在兩個月內提出上訴, 是這樣嗎?

(3) 他的父母說現在在開偵查庭中, 有需要請律師嗎?

(4)現在不讓他交保, 過幾個月後可以再交保嗎? 會超過可以交保的期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應先確認他是否已經被起訴,若仍在偵查中,則檢察官的偵查方向均會影響到後續的訴訟及結果.

二.所謂二個月內提出上訴,應有誤解,刑事上訴應只有十日的時間,您們仍應先確認.

三.由於他的說詞不一,且其陳述均會影響到他將來的刑度問題,而偵查中也不公開,只有律師才能陪同開庭辯護,所以偵查中實有委請律師辯護之必要,也可以掌握進度.

四.日後若要交保,則應另行聲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7 16:24

您好:

1. 搖頭丸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因此刑期不算過重。

2. 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從拿到判決書,依照判決書上的判決日起(判決日不算入),若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可於十天內遞出上訴狀至法院。

3. 警察向販毒者購買毒品的查緝方式具有爭議。若原無犯罪意思,因受警察之引誘始萌生犯意,進而著手實行犯罪行為,這種作法係不合理。若他本有犯罪之意思,警察僅利用機會運用設計引誘之技巧而加以逮捕偵辦,即為合法。因此如果警察「誘發行為」過度而且強烈,即可以主張誘捕抗辯,因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

4.若此事不願意保釋,日後必須再遞狀申請交保。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不籌措交保金,即會被羈押,偵查程序中,應委任律師律師方能與其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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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交保,應盡量籌措保釋金,避免日後欲聲請交保,反遭拒絕。而目前偵查庭建議應委任律師,使其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盡量爭取較低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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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不代表就會判那麼重,經過搜集分析判決前例可以大致了解可能刑度。處理完後宜多鼓勵小孩,給他在其他領域的成就感。戒毒需要家人支持。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麟其建 103-07-16 21:03

我在網路上購物,錢匯出後沒收到東西對方也完全聯絡不到

之後我就以詐欺報警處理 過了快1個月後對方終於連絡我

私下約出當面還錢給我!

我在猶豫要不要收 因為已經報警 私下能不能接受退款

那我還需去警局做怎樣的程序嗎? 日後他會不會告我污告

 

我想給他簽這份書文書妥當嗎

立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茲雙方就網路詐欺事件,達成和解,現雙方誤會釐清,於確認甲乙雙方並無誣告故意及詐欺故意之前提下,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共同遵守如後:

 

第一條:

乙方應給付甲方共計新台幣(下同)        元整,甲方同意乙方清償之。

 

第二條:清償方式:

前項債額自民國    年    月   日,匯入甲方於 700 郵局     分行活期儲蓄帳戶,帳號:                                 號;

 

第三條:

雙方於簽立本和解書後,甲方即不再追究乙方於台灣      地方法院    年度易字第         號詐欺案件之刑事責任

 

第四條:

和解契約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麟其建 103-07-1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 ... (恕刪)

請問把和解書交給我報案的警局就可以了嗎 ?

因為案子已經轉交到其他縣市的警局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詢問目前案件所在,再直接送至承辦機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tt 103-07-16 14:19

您好

離婚協議上,男方擁有監護權,並且協議書上明確寫了女方不得探視小孩.

這樣的寫法與民事法規的探視權規定有所衝突,不知道這樣女方是否還擁有探視權呢?

若沒有的話該如何解決呢?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的說法不知是否正確

探視權的規定: 無監護權的ㄧ方有絕對的探視權 ,這是無法剝奪的 ,民法上規定血親不得放棄 ,因違反公序良俗的所有規定都無效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4:40

您好!協議書上這種約定是無效的,若遭拒絕探視,女方可請法院裁定探視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女方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協議書該芳契探視權之約定無效,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或酌定行使探視權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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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樂意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JL 103-07-16 00:27

我在網路上和網友們聊神魔之塔遊戲  但我說錯一項   其中一位就辱罵我白癡和低能     我該如何做才能讓他得到教訓又不浪費司法資源呢?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對方辱罵您之截圖、對方之年籍資料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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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翼 103-07-15 02:36

板上的律師群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玩某個網頁遊戲時,

因為有心人士的搧動,導致遊戲中許多玩家對我產生誤會,

並且在公開頻道集體辱罵我"人渣" "狗" "婊子"等字眼,

原本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 真像會水落石出,他們會停止對我的騷擾

但是事情越演越烈,該有心人士夥同騷擾我的其他玩家開始人肉我的資料。

並且已經查到我FB工作地點&本名,甚至也有了我的照片,

他們直接在遊戲的公開頻道討論我的個資,並且揚言要來我的公司找我等等~

忍無可忍,目前已經報警對幾位玩家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並已完成筆錄

目前想請教的是,警方受理我的案子後,

會對我所提告的那幾位玩家有甚麼樣的舉動?

(我指的是 警方跟遊戲公司調到騷擾我的玩家的資料後,是會請他們去做筆錄?或是他們會收到傳票?)

以及關於我自身之後的法律程序,譬如要再跑警局做筆錄嗎?

或是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之後要去被告的所在縣市開庭或在我自身的縣市就好?

人生中第一次在網路被捲入糾紛,考量自身安全才報了警,

對於報警後要面對的一切法律流程完全不清楚。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惑,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會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您,並且詢問是否要和解

2、本文建議您仍應該嘗試蒐證,就網頁的相關內容作網頁截圖,並提供給員警。

3、開庭地點分為被告住所地跟犯罪地,都有可能,要看承辦檢察官的態度,倘若您無法到庭,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luss 103-07-14 21:20

我因為更換租屋處,在轉房租房東時,不小心誤選到以前的房東帳號,

電話請求前房東返還,第一次有稍微問一下來由並說查帳後給回復,但之後再打去就是直接掛電話了,有依照網路文章請銀行端幫忙,得知匯入的帳號並非房東本人,而是其母親,而其母親年事已高完全無法與銀行人員溝通,看起來只能走民事不當得利了,想請問正確流程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xYang 103-07-14 14:46

因為一時好奇,在今年一月初在網路上找援交,由於對方看起來不像未成年,於是與她完成了性交易,最近收到警局雙掛號寄來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通知書要我到案說明,情急之下我第二天就趕緊到警局說明,警方告知對方未滿18歲,且拿出充分情資證明我有與該女子交易,於是我坦承有這件事情發生,並且已製作筆錄

本人對法律一竅不通,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會被判什麼罪?罰則又是什麼?有機會申請緩起訴嗎?需要找律師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網路上公開尋找性交易,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與滿16歲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至於是否請律師,則必須依據您想要無罪抗辯或是認罪、及案情而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循正式諮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局製作筆錄後會將案件送交地檢署進行後續偵查程序,建議您應於接受檢察官偵訊前,先與律師討論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承認有與對方為性交易之行為,目前您應針對年齡部分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4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針對是否有認知對方年齡之部分加以爭執之,如對方之照片、對方有無與您聊天之記錄告知您滿18歲或對方之相關年齡簡介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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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7-14 22: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

             至於刑責的部分 就像上面律師引的法條

             最重分別可判處五年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kimber 103-07-14 06:06

本人在八大行業上班,我是現場主管,有一晚會計與A先生結帳時有發生糾紛,當時A先生自行報警,之後經警察調節,A先生願意離開公司,警察在公司外面登記A先生的證件時,我向公司門口撒了一把鹽米,但是是向路上撒A先生在左側,我在右側撒,事後A先生很生氣覺得我是在向他撒鹽,於是堅持要提告 ,但是這行的行規,消費不順利就是撒把鹽米,希望改運,一直都是這樣,並不是針對A先生, 事後有向A先生倒歉,如果是因為我撒鹽,他覺得不舒服的話,但A先生希望我退他消費的金額他才不告我,我覺得不合理於是沒接受,請問這樣,我會被起訴嗎? 他告我妨害名譽,我在偵查庭時要怎麼說明比較好?

網路上也有人po文小心此人,說此人常在酒店樓下或附近搭訕公關,並宣稱認識該店幹部,企圖私下邀約公關並用現金引誘,(金額不定)並會找盡各種理由,至北市各派出所或分局提告該公關「詐欺」或「毀謗名譽」…等罪名,請各位切勿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我出偵查庭把這列印給檢察官看會有幫助嗎?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您的權益。

kimber 103-07-14 11:4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 ... (恕刪)

偵查庭可以請檢察官證人嗎?同行的人可以嗎?

於偵查庭中可以和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證明事發經過。

Melody 103-07-12 12:15

律師您好
在此請教您

若是個人有商品要透過部落客在網路上販售 (例如出貨後收不到款項)
要用什麼簡易的方法來確保彼此的權益呢?
 謝謝您
 :)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2:59

 您可以面交方式,以確保雙方權益。

程程 103-07-12 03:42

你好,我在網路上購買了睡衣五件,也收到商品,商品數量不對少一件,我告知補上給我

接著我便忙著婚姻大事,一直到過了約十天我想起。上網看了評價,他們問是否有多商品,我告知多一條小褲以為是證品如是寄錯我可寄回。

當時以看了其他消費者的評價,都是一樣的狀況,的問題。

我告知我東西請補寄,他回應已過7天權利已失。

但我不是7天後反應ㄚ,接著他的言詞非常不能溝通,我一氣下之下,說了黑店,買東西真的要看評價。

  他說要告我侮蔑他,他也知道我剛新婚幾天就說  我看娶到你的人也撐不久。 我看到後,每天擔心詛咒言詞。而且我目前懷孕一直不好睡難過擔心。 問我們如果真的上法院我有勝算嗎?謝謝回答 我能告他們什麼?   請好心律師回應我一下好嗎?謝謝 問,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喬喬 103-07-11 16:00

我有認識一位網友,見過一次面,不清楚對方真實姓名,只知道暱稱,以及有她的照片。我們都以LINE、臉書做聯絡,也有留下聯絡紀錄。

在去年六月到八月期間(一時想不起正確日子),她曾以LINE的訊息向我求助,說她被黑道暴力討債,若還不出60萬的費用就會有安全上疑慮。當時對她的話信以為真,但因能力所限,只前前後後匯了共五千塊錢給她(用中國信託網路ATM轉帳)。後來她斷斷續續說要還錢,多次在訊息中說已經匯款、但又匯錯地方,或者是慢點再匯,但帳戶遲遲沒有錢入帳。後來該女就自刪臉書等等,失去音訊。 (無她的手機號碼)

今年六月中,有在網路上再發現該女的行蹤,與其聯繫之下,該女表示害怕被告,所以說會在六月底還錢,後又拖延說七月五號才會發薪水,之後又藉口說老闆慢發等等...直至昨日(7/10),她傳訊息說:

"今天下午4:11分轉出 銀行作業 請明日早上9:30入帳 5000元 麻煩確認收到欠款後 麻煩留言給我 我銀行後四碼 3067 拖這麼久 非常抱歉 現在在上班 明早8點才下班 上班時間沒辦法一直使用手機 謝謝 一切再麻煩妳。"

並說今日返家會拍單據給我。

但今天看,帳戶還是沒錢,且她臉書自刪,無法與她連絡,她留下的電話也打不通。

請問:

1.這算詐欺,還是算借錢不還?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依據哪條法?

2.沒有留下存證信函借據等等,僅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這樣能否起訴?

3.我不知道她人在哪裡,只有她的照片、匯款帳號(也不知道是不是本人帳戶)、不確定是否是她的手機、她之前的臉書。請問這樣還能報案告她嗎?(我都不知道她在哪,法律有辦法抓到她?)

4.我是否可以打電話去她電話的電信業者,提出這是詐欺電話號碼,要他們處理?

5.有很多人說,不過五千塊,打官司的錢都不止五千了,算了吧。是這樣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可能涉犯詐欺行為,因為對方後來失去音訊,並且於您聯繫上後,繼續欺騙您,但是必須進一步釐清對話內容。

2、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公訴罪。

3、倘若您有他的匯款帳戶,及電話號碼,員警要找到人應該不難。

4、至於是否提告,則看您的經濟狀況、是否有時間自己跑法院、是否希望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等,您可自行斟酌。

喬喬 103-07-14 1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週有到警察局作詢問,警察是表示,此問題在詐欺借貸的模糊地帶,要看法官如何認定,若以詐欺提告,法院判是借貸,則對方可反告我誣告

針對這項訊息,想請問的是,該女當初借錢是用被黑道暴力討債、要逃跑之理由,且後續斷斷續續有提到因要籌錢而協助黑道進行毒品運送的黑吃黑行為、甚至表示有持有槍械等等言論。關於此部分,若她想反駁是詐欺,僅僅是借貸,那是否前提是在她要借錢原因屬實(被黑道暴力討債要跑路)?那她是否因此可能順道會吃上加入黑道持有槍械、運送毒品等罪嫌(若她承認該段時間確實經歷此事而需借錢)?

而若她否認被黑道暴力討債、加入黑道協助運送毒品持有槍械等事宜,是否也等於她使用不實之言論讓我借她錢,並因此構成"詐欺"之罪名?

以上這部分是想釐清要用民事訴訟(借貸)還是刑事(詐欺)之名義進行提告,懇請回復,感謝您。

 


可蕓 103-07-11 09:23

律師你們好:事情是發生於103.06.14晚上22時,我的國中同學約我去出門說要聊天,我答應他,隨即他來載我.一路就來到了海邊,一開始停在路邊我們開始閒聊,隔了30-1小時候,他說我們換個地方,然後他把車子開到了巷子內(巷子裡沒有監視器).一開始他很正常的聊天,過沒多久,他開始強吻我,我說了 不要 .但他沒有停止動作,開始託我的衣褲,在要脫下我褲子時,我又跟他說了 不要 也用我的手擋了他的手,他還是沒有停止動作.(因為當時天色昏暗周遭又沒有人,我害怕他將我丟棄在此處.所以我一直隱忍)之後他就拉起我的手要我我他口交,我也對他說 我不要,但他卻一直逼問我為什麼不要 為什麼不要,我感到有被強迫.之後他就用他的生殖器插入我的下體,我當下覺得很痛很不舒服(過程中他一直要求我變換姿勢).事後他穿起褲子並遞了濕紙巾給我,要我把下體擦一擦,之後還要我把濕紙巾交給他,後來他馬上開車送我回家.一下車後我感到非常難過,一直哭.但我當下沒有意識到我被性侵

直到103.7.7號我到婦產科去驗孕,醫生告知我已經懷孕.我跟國中同學說 我懷孕!他就跟我說不是結婚就是拿掉.但我跟他根本不適情侶關係,我根本不喜歡他.隔天我實在受不了心理的壓力,我到網路上跟網友分享我的事情,他們告訴我這是性侵.之後我打到了113專線,他們也跟我說這是性侵,到了昨天我到了警察局報案.

在我懷孕到報案這幾天,我有跟嫌疑人用LINE聯絡,之間我有問他 你那天沒有發現我沒有反應嗎?他回答說;恩...事後我覺得不對勁 還有 我跟他說這是性侵你知道嗎?他回答我 知道.但後來又改口跟我說這不是性侵,因為我沒有推開他沒有說不要,他還說我沒有限制你的自由.但我回他說:我當時有說不要,在你要脫下我褲子的時候我也用手去擋你的手,你要求我幫你口交時我跟你說不要,但你卻逼問我為什麼不要2次,他回答我說:事情發生了我想負責解決.想問以上這些對話對我有利嗎?(因為我6/14發生當下並沒有去驗傷及報案)我想知道我這樣對那國中同學的勝算多少?謝謝各位律師像這案子已經是公訴罪,我需要請律師嗎?要出庭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即便案件是公訴罪,如要將案情敘述清楚,並且針對被告的答辯,還要進一步提出說明,建議仍應委請律師提供專業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line聊天紀錄、驗傷單、濕紙巾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幫您整理犯罪事實,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1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供完整證據資料,為您整理並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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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1 10:55

不好意思...因為當下我並沒有把濕紙巾留下來...也沒有馬上去驗性侵

只有現在驗出的懷孕...但下星期1就要去手術,警方會去採證

但這樣子我的勝算是不是很少?因為警方跟說因為沒有第3者有看到

他怕事情會演變各說各話!但她真的是違反我的意願...

對不起...我好怕告不贏他

從事後到現在我已經每天都沒有睡好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與您之聊天紀錄或驗傷報告等,證明有違反您的意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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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 103-07-11 03:09

你好,我在網路上購買了睡衣五件,也收到商品,商品數量不對少一件,我告知補上給我,接著我便忙著婚姻大事,一直到過了約十天我想起,上網看了評價,他們問是否有多商品,我告知多一條小褲以為是證品如是寄錯我可寄回,當時以看了其他消費者的評價,都是一樣的狀況,的問題,我告知我東西請補寄,他回應已過7天權利已失,我不是7天後反應ㄚ,他的言詞非常不能溝通,我一下之下,說了,黑店。買東西真的要看評價。

 

他說要告我侮蔑他,他也知道我剛新婚幾天就說  我看娶到你的人也稱不久。

我看到後,每天擔心詛咒言詞。問我們如果真的上法院我有勝算嗎?謝謝回答

 

怎麼都沒好心律師回應我一下呢?

問,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14 16:07

1.七日鑑賞期僅適用於郵購買賣、訪問買賣、網路購物、電視購物等等,若您網路上購物,寄來之商品不如預期,可於七日內主張無條件退貨。所以,您主張之後,有任何動作嗎? 這些動作有記錄嗎?

2.黑店,這個詞有可能算公然侮辱,有可能會造成店家生意受損,有案例。

3.我看娶到你的人也稱不久,請問這句造成您哪方面的損害?

4.基本上無法回答"能告什麼",不要再問"能告什麼",此為律師之道德規範。

以上,歡迎討論,謝謝。


kai 103-07-10 11:50

想請問我因為在網路遊戲中與他有買賣交易問題 所以我在遊戲看板中說他的遊戲ID是騙子 但我沒有舉證交易的過程

但他卻在某論壇PO我是來亂的 所以我不滿這幾天一直在遊戲看板說他是騙子跟奸商 對方也有罵我的遊戲ID是垃圾 我也有拍照下來 但是我無法舉證交易買賣的過程  所以他罵我垃圾我說他騙子 這樣請問他能告的了我嗎?

而且他以報案處理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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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03-07-09 23:15

大家好,有一急事要請教

我於網路上認識一位男性網友,兩人交談甚歡決定以交往(結婚)為前提繼續交談及認識

由於中間遇到他出差, 兩人遲遲未見到面, 1個月前對方希望我能借他帳戶讓他應急使用(他說私下有接案子其中有些是他公司的客戶,故不匯到自己和前同事(合夥人)的帳戶,不然被抓到就慘了),一度拒絕掙扎再三詢問後我還是將簿子和金融卡寄給他前同事了(因為他在國外),寄出後中間有一度覺得有點怪怪的,但問他又能夠說明,我也就沒想那麼多,只想說半個月或1個月後就會還我了。(網路上認識3~4個月,幾乎每天都有聊SKYPE, 上個月他才提出此需求)

但今天發現帳戶被凍結,打電話銀行詢問的結果,說有被害人報案提出申告,所以被凍結了..詢問後銀行請我跟戶籍地警局聯絡, 警局說到時須我到案說明作筆錄, 再晚點市警大的警員也撥電話給我說是在詐欺表中看到打來給我了解狀況

請問我這樣是否就成為詐欺幫助犯,是否會被判刑被抓去關!!???                                       做筆錄時我應該要如何對應, 出庭是自己去就好嗎? 還是應該要請律師陪同....

我現在整個人超擔心緊張的,還不敢讓家裡人知道, 真的是悔不當初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我也是被害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方可能會將您認定為詐欺罪之幫助犯,故您需要去爭執您不具有犯意,若收到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訊問或偵查,亦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7-09 23:58

 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應該有爭取無罪的空間,

關鍵還是你主觀上有沒有幫助詐欺的犯意

法律小學生 103-07-10 09:52

大大你好 你提供帳戶的行為  實務上大都會認為是幫助詐欺

             所以會認為你也是詐騙的共犯

             至於會不會被關 則要看法官判多重了

             但你遇到的問題 也不是沒有妥善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EE 103-07-11 23:2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應該有爭取無罪的空間,

關鍵還是你主觀上有沒有< ... (恕刪)

我並沒有幫助犯罪的心態

 

 

EE 103-07-09 22:58

大家好,有一急事要請教

我於網路上認識一位男性網友,兩人交談甚歡決定以交往(結婚)為前提繼續交談及認識

由於中間遇到他出差, 兩人遲遲未見到面, 1個月前對方希望我能借他帳戶讓他應急使用(他說私下有接案子其中有些是他公司的客戶,故不匯到自己和前同事(合夥人)的帳戶,不然被抓到就慘了),一度拒絕掙扎再三詢問後我還是將簿子和金融卡寄給他前同事了(因為他在國外),寄出後中間有一度覺得有點怪怪的,但問他又能夠說明,我也就沒想那麼多,只想說半個月或1個月後就會還我了。(網路上認識3~4個月,幾乎每天都有聊SKYPE, 上個月他才提出此需求)

但今天發現帳戶被凍結,打電話銀行詢問的結果,說有被害人報案提出申告,所以被凍結了..詢問後銀行請我跟戶籍地警局聯絡, 警局說到時須我到案說明作筆錄, 再晚點市警大的警員也撥電話給我說是在詐欺表中看到打來給我了解狀況

請問我這樣是否就成為詐欺幫助犯,是否會被判刑被抓去關!!???                                       做筆錄時我應該要如何對應, 出庭是自己去就好嗎? 還是應該要請律師陪同....

我現在整個人超擔心緊張的,還不敢讓家裡人知道, 真的是悔不當初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我也是被害人...><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31

 實務上借帳戶予他人,通常會被認為係詐欺罪幫助犯,妳要先調出有利於妳的證據,即是當初網路的對話紀錄,或其他可供查詢的紀錄,以證明妳受詐騙不知情,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若需法律協助,請洽本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確實提供對話紀錄,及郵寄憑證,就您所述的狀況,可爭取無罪抗辯。

2、屆時在聲請解除警示帳戶即可。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40

以下是我當檢察官的經驗,曾經發表在雅虎奇模知識家,現在手上也有一件幫助詐欺做無罪論告辯護的案件在屏東地院。

依本人的實務經驗,你有九成之機會遭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有九成之機會一審簡易判決處刑會判有罪,有七至八成之機會上訴至地院合議庭時,會被判有罪,但是,如果二審地院合議庭審理簡上案件認為你是無罪,自為第一審判決的話,就算檢察官上訴(這是一定會的拉),高等法院維持無罪的可能性高於五成以上。理由如下

:(一)動產脫離本人持有非屬常態事實(也就是說一般大家的存摺都是在自己的保管之下,會寄出去是例外)(二)一般而言,詐騙集團無須冒隨時被凍結的風險,使用騙得的帳戶。

你要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必須要在不起訴處分書中交代以上理由為何在你的案件中不成立,而且要有積極的證據,而非以推論之方式。否則無法讓被害人信服,縱然檢察官同情你,很想相信你,給你不起訴處分,書類送閱時,主任檢察官未必會同意不起訴處分,縱然說服主任檢察官,不過被害人再議後,高檢署檢察長一樣會以上開理由命令發回。

你知道上開原因為何嗎?

因為每一件出售人頭帳戶與詐騙集團到地檢署開庭的人(除了煙毒犯或前科累累的人,會直接坦承,因為他們知道再說什麼抗辯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的,坦承反而刑度較輕),每一個都說他的帳戶掉了,因為裡面沒有什麼錢,所以沒有掛失或報警,因為怕密碼忘記,所以抄在筆記本上或是寫在金融卡上,而現在都改成找工作貸款郵寄存摺的供詞,然後每一個都跟檢察官說,我是冤枉的。

你想檢察官要怎麼辦了,每一件都不起訴嗎?那大家都可以肆無忌憚的賣了,反正一定不起訴處分,這樣又對被害人如何交代。你能夠瞭解檢察官的想法吧。

不過還是有例外,有少數的情形會不起訴處分或判無罪,而且這些情形,你如果不說,可能檢察官或法官也不知道。

(一)證明你在第一個受害人受害前,確實已經報案或掛失。(這個最有力了,

通常有這個檢察官幾乎都會不起訴處分)或有客觀、公正,與你無任何關係之人

亦即沒有任何動機為了你作偽證之人,確實能證明你遺失,而且遺失之時間,係在第一個被害人受害之前。(這跟幾乎是不太可能,如果你找你家人作證,檢察官通常不會相信,法官是否會相信要看審理之情況判斷)

或(二)以品行證據等相關事證證明你不可能出售人頭。(這個要看證明的程度為何)例如你沒有前科(這是最基本的,但是只有這個還不夠,前科愈多,相信你的可能性就會更低),你沒有任何負債,你銀行中還有數十萬元之存款,亦即你的資力良好,沒有任何出售人頭帳戶之動機。(這個可能就有一半的檢察官會相信,隨著你的資歷或社會地位愈高,

相信的可能性愈高)例如總統的帳戶掉了,遭人盜用,我想沒有檢察官會相信他會賣帳戶吧,又例如某某金控老闆,帳戶掉了,遭人盜用,應該沒有檢察官會認為有數百億存款的人,為了三四千元賣帳戶吧。當然我舉的是最極端的例子。

(三)如果你都沒有上述情況,而且又是卡奴的話,這件案子大概很難不起訴,有罪的可能性也很高,除非你遇到一位很慈悲的檢察官,你懇求他、拜託他給你測謊,而且你能通過測謊,真的沒有收到錢,真的被騙了。為什麼要很仁慈的檢察官了,因為測謊送到調查局,一排就要三、四個月,而且每一個掉帳戶都送測謊,調查局就可以改為出售帳戶專用的測謊局,其他調查工作都不用做了。

本人經手的案件,沒有符合(一)的,其他只有一件判無罪確定,理由就是品行證據(沒做測謊),但是其實該證據還沒有高到讓本人在偵查中能做不起訴處分,該先生是地院合議庭簡上行交互詰問後,改判無罪,至高院二審維持確定的。(勉強符合二)(其實該先生的案件,我詢問院檢同仁之結果,都認為檢察官幾乎在偵查中是無法舉證證明被告確係遭竊的)。還有另外一件是測謊過了,他真的沒有收到錢。

草莓 103-07-09 18:47

你好:

日前在網路賣新表飛鳴細粉,已收到衛生局到案說明的通知單,今天有打去衛生局了解一下,衛生局稍作詢問我的商品來源及為什麼在網路上販售,當初因為家人的夫家請我從日本帶回,回來後朋友有送他,就跟我說不用了,我也用不到才在拍賣賣,不曉得這個不能在網路賣的,衛生局一直問我此商品有無進口販售,具我查詢是沒有的,請問會更嚴重嗎?衛生局要我先拍商品的照片及做書面資料給他們再談後續,我真的很擔心會觸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未有藥品販售許可證,所以販售藥品會違反藥事法之規定,所以衛生局會課處罰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7-13 15:26

 在網路上拍賣, 這已經觸法了(藥師法, 但衛生局多以觸犯藥事法處理), 只能請求衛生局從輕量處罰鍰, 必要時寫一份意見狀呈給衛生局(http://www.lawmed66.url.tw)

小欣 103-07-09 18:10

你好

我這幾天在網路上請人代買,但因為對方只提供超商匯款,我只建議說若能提供多樣讓消費者方便

對方回答如下:我何必為了你一個人去冒險,網路交易很危險,蠢女人

請問這樣可以告對方毀謗嗎?謝謝

 

 1.看起來應該屬於負面評價的用語  確實有侵害名譽可能  2.但你還是先確定你對話方式為何  如果屬於不公開形式  那就不是公然情狀  就沒有侵害名譽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viake 103-07-09 16:48

我有在網路上面寫文章

發現部份文章被抄襲,非旦沒有告知,也沒註明引用

所以只修改了幾個字,但很明顯就是參考我的文章

例如:

我寫的"事實上韓國幾乎都是棚拍, 很少外拍, 所以像我跟吳大爺這種不愛上山下海忍受日曬雨淋的人, 去韓國拍棚內婚紗是最適合的囉!"

對方寫的"

事實上韓國幾乎都是棚拍,很少外拍,

所以像我跟阿怪哥這種不愛上山下海忍受日曬雨淋的人,

最適合去韓國拍棚內婚紗了!"

 

本來覺得無所謂,但發現對方有用於商業活動,想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有抄襲的成份存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文章內容,仍蠻有可能會構成侵權,可以發函請對方撤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oLo 103-07-09 14:48

我在網路上向某購物網站刷卡買了一個二手精品包,收到後七天內以mail通知業者要退貨,可是網站不給退,找了消基會幫忙協調,仍舊不能退,後來業者說因為我沒將包包寄回以至於他們沒辦法確認包包相關問題,可是業者並沒有通知我要寄回商品更沒允諾會退費,所以我之前一直沒寄回,現在則有點困惑擔心,請問我該將包包寄回嗎?真的很想要盡快處理,感謝。

阿號 103-07-09 11:47

想請教律師

小弟的女性友人日前玩網路遊戲認識男性網友,也有出來見面過,女性友人對她也僅只在聊天而已。

近期女性友人繁忙但網友卻一天打了5-10通電話未接又常以LINE通訊軟體狂留數10通留言,女性友人深感煩躁,已告知網友別再做此類事情,不料男網友還是照常電話狂CALL,甚至直接打到女性友人的上班地點<PS.男性網友知道她在哪裡工作(網路上就查的到店的電話)>。

請教律師,這樣能否對男性友人起訴,可否對他在一次作警告?若不在改善就報案?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在短時間內密接性的撥打電話(即俗稱之奪命連環摳),則可能構成刑法上之強制罪,建議您蒐集證據對之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