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去坐牢,是您男友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屬於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成立犯罪,才有可能去坐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的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的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我們該怎麼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的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請問律師我們該怎麼辦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於104/8月初騎機車發生車禍,我在過十字路口時變黃燈,我看左前方已過白線,(我跟她平行),我想跟她一起過去,(那知她忽然靠右停在代轉區),我來不急煞車撞上了她,她右腳骨折住院一個禮拜,醫生說要修養半年,出院時說要15萬的醫療費用,有12萬自付額,她先生要我先拿五萬給他,我說沒錢,我只有3萬,所以那時有3萬給他,他有開收據給我。
我想請問一下,因我沒第三責任險,他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說她沒打方向燈忽然靠過來是危險駕駛,我想知道這樣對錯的比例占多少?我也沒行車紀錄,她這樣是危險駕駛嗎?那如果是行事的責任那我是不是要全部買單嗎?謝謝!
Ps,我括弧的地方是做比錄沒講到的地方
若僅為遺漏事項未載明於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答辯之,避免自己己說出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將與對方之聯繫對話紀錄均有保留,以利將來訴訟主張,警詢也應就此為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2/27下午約3:50幾分在小巷,載著小孩及要寄給客人的包裹,我直行時速不超過35,但被一個時速超過60-70的人從我前輪撞上,我跟小孩直接滑出倒地,對方確沒倒,直接肇事逃逸,但剛好路口3隻監視器全壞,但再下一個路口,有拍到對方,所以警察告訴我,這告不成對方,只能說疑似是對方,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我們告不贏,所以給我對方電話,叫我們私下合解就好,不用報案,因為沒任何證據可證明是對方撞的,所以想請問,撞的當下真的沒拍到,我們只能私下合解嗎?但我額頭有縫,手腳也都傷,摩拖車前面都壞了,連洛對方,對方堅持是我撞他,我時速太快,只願付道意責任,問題是我還載小孩,包裹,怎麼對方沒事,可以直接跑,我跟小孩還被送醫院,我能騎多快,沒監視器真的告不成嗎?
ps,對方是有案底,然後警察一直叫我們不要報,私下合解,真的沒監視器,就只能我自認倒楣嗎?我現在只有交通隊醫院做筆錄,現在的警察還沒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因對方(認識快兩年的朋友)放出新加坡工作的資訊,稍感興趣,於是跟他聯絡詢問相關費用及如何應徵,接下來就是詐騙的開始(大概說個過程)。
對方表示:新加坡公司要收介紹費3萬5000元,單程過去機票1萬3350元,換新幣1萬(約1:23.5=23500元)還有雜項。共計匯給對方約73400元。
當所有金額都繳費完成後,對方開始一直延後出發時間,最後因對方假借出車禍又要延期出發的當下,告訴我車禍後再xx派出所作筆錄,感覺有異樣(因為延期4~5次了),打去詢問,結果搓破他的謊言。
於104.11.6日到鄰近派出所報案,對對方提出詐欺一案。
其中至今日說要和解還錢遲遲未有消息,至今日104.12.30主動約面談,
說願意從下個月105.1.12開始分期3期 共8萬的金額。
所以要跟我簽訂和解書,但是我上網路上看,和解書好像是幫他脫離刑事訴訟的一個方式,只要脫離刑事,就算有和解書也可能不會償還金額?
但我還是真的想拿回錢,所以可以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對方一手拿錢`給付後再簽訂和解書比較好?一手交錢一手簽定和解?
還有就是對方表示:偵辦人員跟他說,要是沒有和解,名下帳戶要被凍結,就不能還我錢了,是真的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心煩意亂。所以想請專業的人幫我建議看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請阿姨將警察之問題及回答先記錄下來,日後還會再收到地檢署之傳票,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在12/27禮拜日的10點左右
地點在清泉崗旁邊的7-11前方
當時因為看到車子所以走直線道,單時與他有一台車距,當我機車騎到他旁邊時她忽然衝出來,為了閃避他往左偏又緊急煞車,人趴在地上
對方的速度放慢,隨後又直接右轉開走了
當時旁邊是7-11理頭的店員看到跑出來幫我扶到旁邊
幫我報警跟叫救護車
直到我到了醫院檢查到一半,對方才跟警察一同到來
對方說開車的那個應該是我
當時在醫院做筆錄,雙方是分開作筆錄的,警方以我問你答方式做筆錄
當下未跟警方提到對方未停下車來
不過對方是事後才自行報案的
還有至於賠賞方面可以要求賠賞什麼??
順邊一提,對方說的話每次都不同
對方說我時速超過60,又說未看到後方有來車,事後又自行報案
他堅持根警方說自己速度不快
請問律師大大,小弟在最近12/23早上開車載小孩上學,在馬路欲轉巷,右轉時才發現老先生出現在車頭左前方,碰撞到那下,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是70歲老阿伯,當時額頭有外傷出血,等交警來勘查完現場後,請我至澄清醫院做筆錄,做完筆錄與對方太太至醫院2樓等阿伯開刀,到下午手術完成,阿伯轉送加護病房,我跟對方太太有進去探視傷者並觀察情況,醫生說碰撞後顱內有出血,開刀清爐內淤血,老伯當時狀況是清醒的,到第2天對方說醫生給傷者插管後引起肺炎...一些症狀等等...也無法進食,之後大部分都昏迷不醒,醫生說有時會醒,第4天醫生才說可能因為碰撞所以導致心肌梗塞,所以要轉中港澄清醫院要做心臟手術,讓血流通,手術前會打一種針,但打了可能會因為傷口關係導致出血或不治,結果中午轉去中港澄清下午宣告不治,目前醫療費用18000是對方先支出,事後我找時間再給對方,對方喪葬費用是22萬,小弟有打算跟對方和解,與對方約時間去調委會討論,我方給對方醫療費用18000及喪葬費22萬本人先籌10萬現金,至於12萬再按月攤還,借此與對方先和解,但對方怕先跟我和解,到時上法庭會對他們不利,而強制險的部分也不知會理賠多少,小弟強制險只保基本的而已,所以就算我先支付這比錢也無法跟我和解,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大姊我該怎麼處理會對雙方都比較好呢?
您好;
我想請教我最近的事故,
因紅燈,我前面3輛車(C車,D車,E車)都停下等紅燈,我是第4輛車(B車),我也因紅燈而停下,結果剛停不久即遭一輛酒駕的休旅車(A)從後方撞上,導致製我(B車)推撞到前面C車,C車又往前推撞到D車,而D車又往前推撞到E車.因我車上有人受傷且也提驗傷報告,在警局作筆錄時當下就對酒駕的造事者提出刑事告訴即民事賠償.
而警方對其進行酒測值達0.43左右,而且他做筆錄時說我的車(B車)有緩慢移動,可是我是我有停下來等紅燈.
想請教,如果如他說的我停止後又有緩慢移動(還是紅燈)就被他撞上,那我是不是就要賠償前面的車子損失?
如果假設真的成立了,我要如何?
他是酒駕難道可以就這樣把C,D,E 3部車的責任轉嫁到我身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由A車負全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律師們好:
對方轎車追撞我方轎車肇事主因 我方停等紅燈 對方高速衝撞 導致車損嚴重
目前車已經在修車廠修理一個月了,當初對方是說明要讓保險處理!
但是我每天上下班需要用車,所以我直接請修車廠估價7萬5~我直接拿現金給修車廠並要求先不等保險理賠,先把車復原!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1)修車費用不值7萬5這麼高價,請保養廠開立收據明細證明7萬5修在何處,但修車廠遲遲未開立收據證明給我,只說7萬5保險會賠了事!因當如何處理?
(2)因為我我已付出這7萬5,導致目前急需用到這筆錢家裡急用,可否請肇事者先至保養廠處理這7萬5現今修車費用,日後調解保險理賠匯款也是匯入對方帳戶!是否妥當?
(3)我因車禍當天筆錄上無人員傷亡,但隔天頸部,前胸已拉傷,就醫整斷出,也開立醫生證明,此項可提高過失傷害罪嗎?
(4)因為車禍當天筆錄肇事分析表已顯示全責,我是否還需一個月後至當初處理的員警那申請車禍分析鑑定表?
因為我被撞 而對方不聞不問 修車都是我自行在追蹤! 有勞大律師們幫幫忙解答~謝謝!
以下動手女稱為A
前陣子聽婆婆說A女說她壞話
今天跟老公.兒子.弟弟.婆婆去街上買東西,碰巧遇到A,他剛好走在我們前面
我們走在後面說話,走到一個攤販前面看到A跑去跟人家說我們罵他(講得非常大聲,旁邊還有遊客)
走到他旁邊的時候她指著我們對著我們罵,我婆婆就有回他,後面我也有回他
到後面就起爭執,他作勢要打我(有用台語說要打我),我下意識閉上眼睛推她
然後他就扯我頭髮開始打我,然後我婆婆跟我老公還有弟弟衝過來要把我們分開,然後他就打他們連我兒子都打到(才十個月我弟弟抱我兒子),後面叫警察來
我想問 這樣可以告他甚麼?
我們能說因為要阻止遭到攻擊所以正當防禦嗎?
各位律師您們好:
今日我收到地檢署的刑事傳票,內容:妨害名譽,主要是在網路上和人有口角上的糾紛,都是私下密語兩人對話,當然對方有拿出圖文來做控告,而我這邊,我只能單面訴說,是對方先行出言不遜,我才反擊,而我沒有截圖文的部分,但是都是雙方密語,未散布也未公開,但是在後來我有私下跟對方談也有告知對方因為這樣的問題雙方都有錯也是對方先對我口出惡言,但是我還是有先行道歉,對方還斥罵我是屁孩...等等之類的言語,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對方了,對方還刻意對我訴說他的朋友也是被公然汙辱得到賠償金3W元...類似的語言,請問這樣的案件刑責是?
第二個問題:我收到是桃園地檢署的傳票,因為我住台中,加上之前做筆錄我已經有親自去桃園一趟,因要上班的緣故,要申請轉移到台中地檢署處理,我要怎麼處理?
謝謝您們
小弟先向各位表達最深的謝意,因為自己以前沒被起訴過更沒進過法院,家中又有重病長輩要照顧,所以真的很擔心會被判刑,希望能給各位律師或懂法律的朋友們給我一些建議及應對方式,謝謝!
我是一般上班族,月薪也不過就2萬多,所以在YAHOO拍賣販售2樣商品想補貼一點家用(是正版商品,非盜版商品),當時就以商品品稱在GOOGLE上搜索了3~5張同型號商品的圖片使用於自己的拍賣賣場,但後來無預警的被警局通知去做筆錄,才知我被台灣代理商控告維反著作權,今天也收到起訴書,因自己對著作權的觀念差,以為自己販售的是正版商品不會有問題,沒有想到這樣使用網路搜尋的圖片也犯法,所以被起訴我坦然面對。
但我當時在搜尋該商品圖片時,圖片上或該網頁上都沒有註明該圖片是有版權,所以我是在無知的情況下才使用,在去警局做完筆錄後意識到自己可能侵權也立刻將圖片刪除,也不斷的向檢察官說明不是故意的,但起訴書中在犯罪事實中被記錄一段-明知圖片為該代理商所有,確故意使用。
這點我真的無法接受,如果代理商在報案前有試著告知我已經侵權我還繼續使用的話,我無話可說,但從頭到尾代理商完全沒有想要先提醒我或告知我已經侵權,也沒有要合解的意思,就直接報案,記訴書上怎麼可以記錄我是明知故犯呢?
很怕這樣記錄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因此朋友建議我寫陳報狀至地方法院的刑事庭,讓法官可以先看過我的陳情對之後的判決有幫助,也避免我在出庭時因為緊張而無法好好表達時還有陳報狀供法官參閱。
我想詢問的是:
1. 先寄陳報狀真的能讓法官看到嗎? 或者有其它更好的做法?
2.想請教有類似官司經驗的律師如果被判有罪,會被關多久或者可易科罰金多少?
3.如果這類官司想請律師大約要一般行情價約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