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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 102-05-24 09:49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一、我前部門同事,在我背後及工廠現場散撥不實消息,我雖然沒有親耳聽到,也沒有錄音蒐證

可是他們的謠言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舉凡說我懷孕、說我倒追現場其他人等不實謠言等~

我本人目前未婚,也沒發生他們所謂的倒追事件,

慶幸有許多熱心善意的前部門同事還是會跳出來告知我他們在背後如此不堪且惡意地形容我,

請問這樣有辦法以法律制裁他們嗎?我有證人,但我沒有錄音

 

二、如果能成立毀謗罪,是否可先以存證信函警告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6
回覆 Rab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如果您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散佈謠言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要有錄音
不然就是要有證人願意幫你出來作證

不然這事情沒有辦法處理

Rona 102-05-20 14:15

男友的二姊懷孕了,不說生父是誰,
所以知情的人都不知道生父身分。

男友的父母已過世,
現有家庭成員是男友、他大姊、他二姊。

他二姊的工作是接案子的,
收入不固定,她本身也沒有存款,
還有約30萬的卡債,但她堅持要生。

現在我的問題是:

1.如果他二姊以後發生什麼意外,
法律有規定我男友一定要照顧小孩嗎?
(搜尋文章只看到說會有監護權)

2.因為我男友和他大姊都無法照顧小孩,
我的立場來說,我也不希望還沒嫁過去,
男友就相當於有一個拖油瓶。
如果法律有規定親人必須扶養小孩,
是否有什麼文件或是方式可以避免此情況?

1. 如果父母都不能照護  那現在法令是可以委由社會主管機關當作監護人    2.至於是否扶養  要看是否要家長家屬關係  

pikashi 102-05-20 12:24

請問我跟前女友分手近一個月,後來她跟我講她驗尿發現懷孕一週,但言詞過程不合理而且以前她也有以這理由騙過一次,所以我要她給我驗孕報告書,用任何方法她都不肯,我認為這個有涉及我以後的親屬扶養義務和權利,甚至有可能是報復或其它行為,既然通知我表示認定我是小孩父親,那我不是應該有權利要求證明嗎?否則她這樣告知又不給證據現在已經讓我每天不安?請問這個我可以用什麼方式去處理?謝謝

 你可先表示認領子女  如果將來對子女身分有疑義  可以訴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

 至於你現在可能沒有什麼依據    強制請求對方將相關資料給你看

溫和處理,不宜激烈。
102-05-20 07:16

律師你好:

我身邊有個男生朋友

去年八九月份不小心把他女朋友弄懷孕

懷胎兩個多月後女方家長帶她去墮胎

接著女方的姑姑要告我朋友強姦 甚至要求賠償20萬

但當時會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的 兩方都同意 並沒有誰強迫誰

5/28要開庭 由於他個人很擔心 所以我想先詢問看看開庭結果大概會是如何

又觸犯了哪些刑法民法的 ....

 

當時女方好像14還15歲吧 男方剛滿16歲

請問這樣男方會被關嗎? 大概會背判哪些罪刑呢?

女方的媽媽是同意他們交往的,但爸爸不同意

女方也有和男方傳些簡訊能證明是心甘情願的

請問到時開庭讓法官看這些簡訊是否有用?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了.....

越詳細越好! 辛苦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男方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由於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本件仍涉及強制性交罪,但本件屬告訴乃論之罪,仍可以和解撤告,至於簡訊的部分,仍然可以當據供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在沒有違反對方意願的情況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件即便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仍觸犯刑法的規定,惟男方未滿十八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本件既然即將要開庭,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就算是心甘情願,男方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27條第二項,也就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為性交(如果是強迫的話就是直接強制性交罪了)。但因男方行為時剛滿16歲,依據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的;另外第229條之1也規定此時是告訴乃論,所以如果可以和解的話,對方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2.至於簡訊的部分,主要是讓法官有更多可以依照刑法第227條之1去減輕或免除男方刑責的依據,如果雙方對於曾經發生過性關係已經沒有爭執的話,就建議把簡訊提出。

102-05-21 21:3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就算是心甘情願,男方也可 ... (恕刪)

律師你好

那請問是否會被關呢?

大約判多久?

pikashi 102-05-17 11:51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三年多前因遭遇困難期間不斷用不同藉口跟我借錢,後來我知道很多都是她編的理由並不是真的有那件事,但當時我都沒計較,一年前我跟她交往了,但借錢狀況仍然不斷,最近我跟她分手了,但她跟我講她懷孕了,因為之前她也有編過一次這樣的理由,我要看報告或帶她去驗她都不肯,所以我懷疑這次也是騙我,不知存何居心!所以我想請問她編造理由跟我借錢,讓我誤信有這事發生才借給她,這樣的情形可以告她詐欺嗎?我的轉帳記錄和簡訊我都有留存,但有一支手機留在她那,可以先到警局備案然後請警方去扣押證物嗎?那她欠的錢需要在民事另外提起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03
回覆 pikashi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三年多前因遭遇困難期間不斷用不同藉口跟我借錢,後來我知道很多都是她編的理由並不 ... (恕刪)

您應該提的是民事求償

您可以委託律師撰寫狀紙或出庭。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如果能證明借款理由與事實不符,確實有可能構成詐欺.

102-05-15 23:50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就是我跟男友再一起一年ㄌ結果交往一段時間我發現懷孕時我馬上告知對方請他出面處理結果我到預約地點卻叫我把孩子拿掉我聽ㄌ很生氣最後發現他只是想玩玩不肯負責任我想請他給我一個公道可以嗎

 只能事後要求認領小孩並請求扶養費。

火麒麟 102-05-15 09:04
我老婆(甲)3月騎機車黃燈起步後 要到待轉區行駛 然而綠燈了對面車量也同時綠燈 被對面車輛兩台機車碰撞到左後方的排氣管 然而碰撞到兩台機車夜校生(乙丙)(互為朋友) 輕碰到機車後方 她[甲方]當下有感覺然後回頭看了一下覺得沒事 因她有事就繼續騎車沒停下看[P.S乙撞到甲方~丙撞到乙方] 但後來接到警局通知 請她到案說明 後來得知後方兩名夜校生有互撞摔車 請她製作筆錄 並且把甲乙丙三台機車毀損處都拍照存證 送去法院評鑑 後來我老婆有幫對方1台機車修理毀損賠償對方醫藥費 也與乙丙簽好和解書 後來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去說明 問她的人(應是檢察官) 跟她說肇事逃逸就是不對(口氣很大聲)我老婆和檢察官說 她目前懷孕也沒工作收入無法一次付這麼多錢 要怎麼辦? 檢察官直接回答說 要關一年 我老婆說她人現在懷孕怎麼關 況且已經和解了也都賠償了 那檢察官又說或是緩刑罰金9萬 如果當下不接受緩刑罰金9萬到時候還有開庭就讓法官做出判決了 有沒緩刑他就不知道了 想問說此情形是真的像那個問話的人說得那麼嚴重嗎 ? 對方夜校生他們也說本來就騎比較快 但是這樣被撞上已經夠衰了 還賠償她們就算了 她們人也沒什麼事 閃到腰去掛急診拿藥罷了 醫藥費賠他們4百多元 機車理賠他們3千多 也已經在第三方見證下寫好和解書簽名蓋章 雖然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但是會罰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酒駕肇逃 補充一點 是當時發生事情時候我老婆是無照 後來員警有要她去考駕照 她也考到駕照了 所以這樣算是無照逃逸嗎 ? 請有法律專業的人士看完我的問題可以給小弟個解答或意見嗎 ? 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5

回覆 火麒麟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拿判決書跟律師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舞小臻 102-05-14 15:27
我原本四月二十九日該去執行(酒駕五十天)但我看錯日期沒去 (台中地方法院) 我現在懷孕五個多月 開診斷證明去申請暫緩執行 法院還會給我機會嗎? 我剛才有打電話給書記官解說了,她叫我看是要把申請文件寄送還是本人直接去辦理申請 我也有問書記官是否會收押 她也不知道 請問我是該寄送還是直接去申請 不然也是會被通緝 律師認為檢察官會給我通過的機率大嗎? 請律師給我意見一下!!!
如果依照法律規定 你目前確實不適合執行 你犯的案件也不屬於重罪 所以提出申請 應該還是有機會的
舞小臻 102-05-14 16:10

那我該本人去辦理還是寄送呢?

龍蝦 102-05-13 00:17

感謝願意看完這很長故事的律師們:

我今年(2013)34歲,我跟我老婆是在前年(2011/10/23)經由雙方家長認識的,對方家長說她很乖會做家事只是沒在工作,因為我的年紀也不小了所以想快點有個穩定的家,但也因為自己太過衝動所以就在跨年那天讓她懷孕了,她很瘦醫生檢查胎兒做超音潑的時候有警告母體太瘦影響小孩的發育,初期檢查醫生說小孩的體重不足2週當時我聽到很擔心就很積極的去問該吃什麼才能多補充母親跟小孩的營養,但她卻說不想吃太多肉每一餐吃的分量都很少,因為緊張所以一直要她多吃一點,因為這樣我們就不斷吵架,在懷孕的期間她也完全沒在工作,所以就在家裡住,再家住的期間我都跟她說家裡的是要多幫忙做別讓媽媽太累,原本以為她都有再幫忙做家事可是卻跟事實不同,她整天關在房間家事也沒什麼作,也不會煮飯連衣服也不太會洗,還要我母親做飯給他吃內衣褲還要她母親到我家幫她洗,要她學習做家事她卻說他都會不聽我母親的教導,我母親一再容忍很多事情都沒跟我說,當我知道原來大多是我母親在為她做的時候我根本無法容忍也對她發了好幾次的脾氣但她卻不以為意還是沒在做,小孩終於出生了(2012/9/12)小孩是在台中醫院生的,一開始在醫院住的是雙人的房間,因為隔壁床會打呼而且很大聲,為了小孩跟母親的健康所以就轉到單人房雖然貴了點彈感覺值得,她轉到單人房後有跟她說小孩睡覺的時後妳要跟著睡小孩起床的時候你就要起來為奶的,那時怕她沒有奶也買了月子餐,但她卻要以她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配合小孩子的時間在睡,小孩在餵母乳的時候她的姿勢不正確要她多看點哺乳的書她也不看,因為是自然產所以3天就能出院,把她接回家再她作月子的這段期間我請了15天的假,怕她休息不夠所以小孩除了吃奶其她時間我都會幫忙帶放假的時間小孩都是我在洗,可是她卻不會爭取時間休息還要到一定時間才要吃飯,等到沒時間休息了才說她都沒有睡好沒時間休息,有時候連月子餐的食物也會挑著吃,餵母奶的姿勢也都沒改正還是以她想怎麼餵就怎麼餵,小孩有時候因為吃奶吃不好的關係哭了很久,要教她怎麼餵她也不學,送月子餐的人教她要抱著餵她卻說她抱不動,月子做完了我也要開始到外地工作了但她卻不想留在家裡堅持要回娘家,我跟她說母奶最少要餵6個月然後要加奶粉在加,可是她卻不聽一回娘家就馬上餵牠喝奶粉,我知道之後整個氣到快瘋掉,每天都有通電話過了3個禮拜我回台中去他家要把小孩跟她接回來住,可是看到小孩後臉上無光她才跟我說小孩有感冒所以要2~3天才洗一次澡而且小孩都2~3天才解一次便,當時我整個人都無法相信她既然都無關緊要小孩的生體狀況都過了3個禮拜才跟我說,帶回我家後我帶小孩去看醫生,醫生說小孩的胃腸已經不好了,要慢慢的調理,而且我仔細觀察小孩的身體發現小孩頭部有黑色的硬塊遍佈頭皮,如果她真的有母愛為什麼小孩會帶成這樣,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後來她還把小孩丟著就回娘家完全沒顧慮到小孩要喝奶這事,我終於忍不住跟她提出離婚但她不要,念在小孩的份上所以我提出了一個條件,我要她去工作一起扶養這個小孩要她1~2個月就要找到,但她卻不太有意願要去找工作,在她沒工作的這段期間我很認真的工作為了養這個小孩,過了三個月她開始工作所以我就讓她來看小孩,但她卻沒有要付小孩生活費用,我連跟政府申請的輔育金都是在她的戶頭都確連一毛錢都沒出過,我想問我該怎麼跟她離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了解妻子的想法及態度,雙方可以互相討論一下,藉此了解無法達成協議離婚的原因為何?對方是有意願維持婚姻?又或者是甚麼條件無法談攏?如果雙方還是無法達成離婚的協議,則僅得主張有法定離婚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至於您這段婚姻究竟有何法定離婚事由,需詳細討論您婚姻的情況才得以分析,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3 14:33
回覆 龍蝦 的發言內容:

感謝願意看完這很長故事的律師們:

我今年(2013)34歲,我跟我老婆是在前年 ... (恕刪)

您的問題在於是否真想要離婚?是否要向法院提告離婚提告理由又是哪些?有無證據

建議您可以先委任本所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根據你陳述的狀況,若你提起裁判離婚的請求,而對造在法院表示你們只是對於扶養小孩的看法有爭執,且對方不願意離婚。我個人認為,法院可能認為你們的問題還不足以構成民法一零五二條的離婚要件,所以可能會駁回你的聲請。 也就是說,如果你真的很想離婚,那還是要走協議離婚的方式,還是要和對方談談離婚的條件,建議你稍微退讓一下離婚的條件吧!

舞小臻 102-05-11 18:12

我原本四月二十九日該去執行但我看錯日期沒去

昨天早上管區去家裡說要發佈通緝

我現在懷孕五個月了 還要入監服行嗎?

法院還會給我機會申請暫緩執行嗎?

刑事訴訟法第467條規定,
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
一、心神喪失者。
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惟若未有上述原因而仍有不便立即入監服刑之情形,實務上可具狀聲請執行檢察官另定時間,惟准否及可延緩多久,則取決於該檢察官之決定。

本件您的情形乃懷胎五個月以上之法定停止執行事由,建議您儘快檢附醫院診療證明等資料具狀向檢察官聲請延緩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蟲 102-05-11 08:31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方母親逼問下得知。
目前懷孕7個月...

請問女方家長要告男方的話,要如何提出?需要人證、物證嗎?

請問有哪些刑法民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9:47
回覆 阿蟲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 (恕刪)

告什麼?只要性行為時滿十六,就沒刑責。

民事上當然就是要求扶養費。

如果有疑問,可與本所律師預約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舞小臻 102-05-09 20:39

案由 違背安全駕駛至交通危險罪(酒駕)
拘役50天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我之前有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分配到教堂煮飯)
執行社會勞動時 我以懷孕三四個月了 
去作半天肚子就感到很不舒服下午就請假去看醫生了 (觀護人剛好也有打電話來關心我)
醫生叫我要休息幾天 我就開診斷證明及收據要跟負責我案件的牧師請假
但牧師卻不給我請假還說些啥 頂多就做到流產之類的話 
他不給我請假 隔天我也沒去執行社會勞動
(觀護人的聯絡資料又在牧師那 所以就沒跟觀護人說)

事隔兩天牧師有來我家 我有跟他說 我想直接徹銷社會勞動 
談了一下牧師也幫我聯絡觀護人約到教堂填寫資料 
觀護人有問我怎ㄇ了 我也老實跟他說 牧師說那些話 (我感到心裡很不舒服 啥叫頂多流產)

                                       

                                                  (不好意思 廢話好像多了點)

 

我四月中收到執行單 應到日期 102年04月29日 下午2時45分
而我卻看錯月份以為是05月29日 也是今天才發現我看錯的

我是單親媽媽帶兩個孩子 小的兩歲半我都在顧小孩沒啥收入 一時之間也拿不出五萬元

我下星期一 去法院找書記官談暫緩執行還來得及嘛?

暫緩執行條件

。懷胎五月以上者 ─ 須附證明文件。 (我懷孕應該也滿五個月了)

重點我沒依照日期去執行又沒錢分期(頭期) 下星期一去法院 會不會直接被收押呢?

!!!來不及了  星期五早上管區就去家裡照相說要給我發佈通擊了

現在我該怎麼辦?

您好:

明天就可以直接去找書記官,為何要拖到下星期一?

如果您確實符合條件,應該是還有機會

而且您不用擔心去找書記官的時候馬上被押~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1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8

 目前事情發展的進度是~昨天警察來我工作室把那台筆電帶走,也看過我手邊留存的收據,

                                 並對我說請我明天親自去警局一趟要做筆錄,目前還不知道失主

                                 會不會對我提告?

刑法第349條的贓物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失主沒有提告,但本案檢警既然已經開始偵辦,則最後還是得由檢察官之處分而結束偵查程序。
本件就贓物罪部分,您是否有收受贓物的故意其實是很有討論空間,但實務上就這個部分是採取相對較?鬆的未必故意標準,所以在偵查程序時建議您還是努力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填補其損害)、爭取緩起訴處分,以免遭起訴後,法院逕為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2
回覆 坎坷人生 的發言內容: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不是開資源回收廠,且您有請對方留姓名及手機,成立贓物罪的機率不高,但還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aiweiwei 102-05-02 02:26

女生20歲男生19歲

兩人因交往時發生性行為

女生懷孕了,但男生卻與女生提出分手

女生懷孕差不多五六個月

男生家屬要女生 生下來

但男生在當兵對此事置之不理

全丟給家

長處理 這樣可以告男生嗎?

 

 

 

 只能提告要求認領小孩,藉以要求扶養費,其餘無法律責任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07
回覆 aiweiwei 的發言內容:

女生20歲男生19歲

兩人因交往時發生性行為

女生懷孕了,但男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您有無能力扶養小孩,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呂 102-05-02 01:38

請問   如果讓16歲少女懷孕 但已拿掉孩子

女方監護人提告男方結果會是甚麼        男方20歲             

可能涉及私密問題, 是否email來詢問?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女方是否已滿十六歲?如未滿十六歲,則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其他部分,應釐清對方父母是否還有提出其他告訴內容,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依實務經驗,如無和解,恐需坐牢,不可不慎。

小呂 102-05-02 20:18

女方已滿16歲

男方滿20

 

假設無法和解

刑事民事上  會被判多種的刑罰

 

律師指點    謝謝

nora 102-05-01 03:50

您好!我與先生是在95年因懷孕結婚 先生的工作一直不穩定 但是常常喝酒喝到將近早上才回家

期間一再溝通 也曾因此事先生對我家暴 但我選擇原諒 這樣的事情持續到今年 我實在忍無可忍

與他協議離婚 但他不願意 所以我想尋求訴請離婚 不知道是不是可行? 是否會訴請成功?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家暴的部分是否有留存任何證據?是否曾去驗傷?是否有其他家人可以作證?此部分為訴請裁判離婚得以作為主張之依據;另外,雙方無法達成離婚的協議,是因為何種因素?可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依你所述情節,如有證據證人,成功機率極高。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0
回覆 nora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與先生是在95年因懷孕結婚 先生的工作一直不穩定 但是常常喝酒喝到將近早上才回家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沒有聲請家暴令,要舉證離婚事由有一定難度,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冽冽 102-04-26 20:01

不好意思!

我請問律師

就是一對男女在交往原本很穩定結果女方懷孕了!

結果他們在懷孕七月後才分手

女方跟男方要了4萬塊的補償費用

男方也答應了!

可是目前男方只給了女方4千元!

剩下的遲遲不給!

這時候女方該怎麼辦?

(男方目前17歲,女方去年年底才18歲)

希望你把孩子好好的生下來

以後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扶養費用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

比較迅速而且有效,只要對方二十日內沒有提出異議

就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對方的財產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6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不過對方異議就要打官司,

你們是口頭協議,沒辦法證明雙方有此協議的話,可能要加告對方侵權行為

冽冽 102-04-27 19:4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希望你把孩子好好的生下來

以後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扶養費用

你可 ... (恕刪)

謝謝律師

小孩會生下來的!

不好意思我可以在請問幾個問題嗎?!

男方的家長已經知道了!

要找女方討論小孩的事宜……

女方該怎麼說才對女方比較有利?

如果男方他們堅持要小孩怎麼辦?

萬一他們威脅女方要走法院…

女方該怎麼辦?

情勢會對女方有利嗎?

 

peichu 102-04-26 17:55

我和男友交已有八年之久,已論及婚嫁,最近有位女生(男友的朋友)在男友的電腦裡看到我的資料主動聯絡我~說她懷了男友的孩子,並且同時告知男友的父母她懷孕。若經過求證根本沒有懷孕,但她所捏造的事已讓我身心俱疲,請問她這樣到處散播謠言我是否可訴諸於法律??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若您所述屬實對方將可能構成誹謗妨害名譽罪並有相關民刑事責任!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peichu 102-04-27 18:04
請問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要如何收集證據??

 

 

 
若晞兒 102-04-25 19:25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男方17歲,女方15歲

在去年八月發生關係,女方那時候是離家出走,然後住到朋友(異性)家

女方說跟男方發生關係是半自願!(他們不是什麼情侶關係,但認識沒幾天就發生關係了)

女方說如果知道男方當初有女朋友,她就不會跟他發生關係

他們之後也沒有繼續見面

直到今年二月多,男方接到警察局要他去做筆錄,說那個女生懷孕六個多月

然後要告他性侵

也決定生下來,女生不要男方負責,只說小孩生下來要給社會機構

最近女方應該也已經生下來了!

但就是說要告男方性侵她!

1這樣兩個都未成年,男方判刑會很嚴重嗎(女生都說半自願了)?

2能私下和解或是金錢賠償嗎?

 

 

 

進入訴訟程序後檢察官或法官應該移調解,另男方也是未成年,一般會從輕處理。

若晞兒 102-04-25 20:08

 

男方現在滿18了,女方也滿16

法官是依發生事情的時間去判刑嘛?

這種事情能和解嘛?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是合意性交的情況下,因女方未滿十六歲,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男方未滿十八歲,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如果是違反女方的意願而為性交者,則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會是影響法院處刑範圍的重要因素,因該罪處罰的刑度不輕,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manda 102-04-24 09:15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結婚,我們要告我先生的前女友背信

我先生的前女友前年在網路上認識我先生,他們在加拿大同居一段時間後,因為懷孕或是當時有爭吵,女方執意要搬回台灣, 她說服我先生要變賣一切在加拿大的家當然後搬到台灣跟她結婚,並共組家庭(沒有紙上契約/ 只有臉書記錄),我先生真的變賣家產,到台灣要跟她結婚時,她卻一再拖延,她要求我先生每日到銀行領3萬元現金給她,還又叫我先生租昂貴房子,買全新家具,買新車都以結婚為前提(都確定我先生是付現金,沒有轉帳紀錄),還有就是騙他說 外國人不能在台灣開戶,錢都是由女方保管。 但當孩子都生下滿月了,還不肯結婚,寶寶報戶口是父不詳,而當我先生的錢快被她掏空,可是她又說不出錢到哪裡去時,我先生握著剛領得的3萬元,不肯給她,她居然報警說我先生偷她錢,把我先生趕出她家,我先生隔日就離台返加拿大。請問謝小姐的行為,我和我先生可以用什麼名義或罪名來告她? 她真的很過分。

 

謝謝您

主要還是朝詐欺罪思考吧 並可以請求確認是否該子女為親生子女

小紀 102-04-23 20:59

這個月幾日全部的?射 再1.2小時服用了事後避孕藥 兩顆一起吃
幾天後的出血 算是mc嗎? 來5.6天
本估計22日mc來 卻提早19日來
是不是有出血就代表沒有懷孕

 您好:

您所詢問題為醫療專業問題,建議您尋求醫界人士洽詢,始屬妥適,謝謝

貓貓 102-04-23 16:51

控告內容是:

被告(我)於96~98年與本人是男女朋友,

交往期間代為保管本人郵局存摺及提款卡,

(他只有提款卡放我這)

被告於97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

共六次未經本人同意盜領及匯款轉出!

(他卡都放我這~當然都是我幫他領幫他轉,而且是經過他同意)

計新台幣xxxxx元,

事發前再三告知不得任意動用本人存款,

被告仍一意孤行,事後經本人查覺被告承認犯行 並同意還款。

(這都他掰出來的)

雙方分手後已逾四年仍未償還~

經四次存證信涵催討均不予理會,

簡訊回應以沒錢為藉口,

影然有侵佔竊盜行為,被告犯行事證已然明確,



鈞院 判決如訴之聲明以....

(看不懂他手寫的)

證物:郵局提款轉帳匯出帳號清單

被告承認犯行同意還款簡訊

(那時候我懷孕,怕老公誤會才隨便傳訊應付他)

存証信涵共四次存證聯共四份

 

 

——————

上面是法院寄來的!

我跟本沒拿他那麼多錢,

況且都是他自願的,

會回他簡訊說要還錢,

我在懷孕中不想讓他一直煩,才隨便應付他。

當初為什麼自願拿錢給我 ,

因為他很喜歡做愛,我覺得很厭惡,

後來達成協議~給我錢我就跟他做!

 分手後本來相安無事~

誰知道他現在養女人缺錢了就來搞這招~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律師大人們替我想想辦法~~5月7日就要開庭了

 

王耀星 (Eric) 102-04-23 17:2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重點在於證據資料是否足證當初是贈與或做愛的對價抑或是盜領?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3 18:29

您好:

對方的主張其實有許多矛盾之處,

但您是否真的要以「性愛對價」為由抗辯?

您們之間的協議,倘若讓您老公知道,有無不妥?

再者,對方存證信函及您們雙方往返的簡訊詳細內容,
有無可以提出攻擊對方的資料?

特別是發文日期、時序跟對方的主張有無出入?

這些都是在訴訟上需考慮與注意的….

 以上供您參考,祝一切順利

貓貓 102-04-24 08:23

簡訊都是對我不利的內容!

對我有利的早在多年前電話就取消,

也沒留 簡訊記錄。

他曾經在我朋友部落格留言攻擊她,

但我朋友也早刪了!!

誰知道他過這麼多年會突然這樣。

 只是我沒掌握任何有力證據

 勝訴機會渺茫嗎?

 

102-04-18 20:33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所以不管怎樣都會被關就對了? 那我再讀書怎辦? 能緩刑嗎...緩刑能多久...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又發生這件事情,會直接起訴之前的事情嗎?

還有怎樣找到免費的律師  我學生 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我成年20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0:55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免費的律師只能找法扶,您可以上網找法扶電話撥打聲請陪訊。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102-04-18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我在高雄市,可是他需要低收入戶證明才可能申請吧...我大學生,不希望讓家裡的人知道...該怎麼辦  感謝回復

102-04-18 21:0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而且我沒中低收入戶證明,單親 家境不好,所以不希望母親單親 ... 不是故意搞出這個=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2:17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強制辯護案件本來就可以申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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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弟 102-04-24 09:19

其實 你有保留對話 就一切沒事了

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都沒保留就死定了

想辦法再問他一次  訊息阿  LIME阿 反正能想辦法保留的就好

第一:保留她說他常上夜店的對話(上夜店要成年)  PS他外觀成熟嘛?看的出未滿18嗎?

第二:保留她說他為了自保不想被管束陷害你的對話

第三:如果你真的是強迫他  那他之後不可能還會跟你出來(常理來說)

102-04-18 12:05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因為對方行為時未滿16歲,而你已經滿18歲了。所以無論你們是否兩情相悅,你都會成立犯罪,但重要的差別是「違反她意願的性侵」或「合意性交」兩者的刑度會差很多!這件事請務必尋求律師協助,另外,現在有的蒐證的動作先做,若你跟那位女生有聯絡,如果她有提到她是為了自保才說謊說被你性侵,把這個錄音下來,日後用來證明她說謊
貓咪 102-04-18 10:14

你好~我想請問依些未成年少女懷孕ㄉ相關知識..

(1)..女生14歲  男生18歲 因交往嘗試禁果發現時已有懷孕6周 雙方母親見面是覺得他們還太年輕不懂事情ㄉ嚴重性加上女生實在太小不適合生子  決定墮胎 費用由男生支付..

(2)..因雙方督正值青少年和叛逆期 女生住在男生家屢勸不聽不願回家和男生分開 但女生媽媽擔心經過此事兩個小孩還是不懂怎ㄇ避孕來保護自己和對方 再住再一起發生第二次ㄉ機會還是有可能  女生媽媽想簽定協議書之類ㄉ條約 來嚇阻再發生懷孕  另如雙方母親和小孩資料 並說明雙方家長注意小孩行為 女方家長有權保留告訴權 男方須接受提告賠償之類ㄉ..因不懂怎ㄇ寫 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請教律師..

附:女生已經拿掉小孩並向醫院申請證明(男生也陪同到場)  男生媽媽也願意在女方家長提出ㄉ協議書來簽名蓋章 不知有何規範可寫 並是否存有效力

女生家長是覺得兩個督還太小 還想給男生一次機會 但聽到多數都是說提告 他也擔心對小男生不好 並竟他也有意解決  不知如果這次原諒他並簽下協議書 如再發生是否可以提告  還是現在就該提告??  謝謝

 因為男生已滿18歲,在刑法上是要完全對行為負責的人,所以他的刑責是犯刑法第227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人」性交罪(七年以下)。因為男方已經滿18歲,所以可以現在提告訴、日後也可,本件沒有6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與女方為性行為時,是否為十八歲以上?女方是否已滿十四歲?依據刑法的規定,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開罪名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本件男方與女方之年紀涉及刑法之適用,需先加以釐清

如男方未滿十八歲,則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注意告訴期間。

另外本件尚可能涉及和誘罪,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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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 102-04-20 02:14

律師你好~

因約對方母親明天中午見面並談後續問題.兩個小孩或許緊張我會提告 女生先說我不會和他分手後來又說是不是我回家就沒事了...我是擔心他們會口頭保證不會有下次(因女生知道家人希望他回家)並先讓我打消提告ㄉ念頭  那我可以做些甚麼來嚇阻事情再發生 也保障如又發生是否還可提告 (本身也考量很多願給兩個孩子機會避免男生留下案底對未來是個阻礙 和小孩也不會因為此事而反目成仇..但也擔心自己沒強硬逼分手還讓他們再一起等於也縱容他們 )

我想請問我能要他們簽協議書並商談過程錄音 不知這是否可嚇阻 是否可作證成為證據之一?)

小甄 102-04-16 09:17

您好:

      如果未滿16懷孕,女方己向警方報案.檢體己呈檢警.並於這個禮拜檢方己向被告開偵查庭.請問:

1.原告在筆錄當中.稱被告並沒有強逼發生性關係.原告父母親並沒有原諒被告.沒有一句抱歉.沒有協商.這樣刑期會減刑嗎?刑期多久?

2.己進司法.檢方會傳原告嗎?還是單憑被告說詞?偵查筆錄會寄給原告嗎?

3.若是要被告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己有偵字號).

4.民事賠償賠償多少?(一般案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是否已十八歲?依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如係違反當事人意願而為性交,則應構成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並不會將訊問筆錄寄送給告訴人,偵查程序之所有調查內容,須待檢方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得委請律師進行閱卷

本件既已展開偵查程序,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C 102-04-06 13:42
請教律師: 我和男朋友生了一個小孩,懷孕期間我就把工作辭了,在家帶小孩,小孩出生後報戶口時因為男方覺得共同監護很麻煩,所以當時就把監護權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但在小孩一歲三個月時被男方強行抱走,說好半年後寶寶就會回到我身邊(口頭承諾),但是寶寶現在已經二歲了,男方家人卻一直不讓寶寶回到我身邊,又想盡藉口不讓我見寶寶,說我不會養孩子,不會賺錢,說我沒本事,又說小孩是跟父姓,監護權在男方那邊,我沒權利抱走,若是我哭鬧要見孩子,男方就會說我有躁鬱症等一些難聽的字眼,因為男方已經結婚了,我現在有第二胎在二個多月時(101/12)有和元配見過面,元配當時不知我有身孕了,但只是希望我的孩子給長輩帶,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孩子回到身邊,如果上法院的話因為我沒工作是否會沒希望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如果我生完第二胎,元配還可以告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的爭取,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但會以小孩最佳利益為判斷. 至於通姦的部分,則自元配知悉時起算六個月,所以並非您生完第二胎元配即無法提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C 102-04-05 20:02

請教律師

我和男朋友生了一個小孩,懷孕期間我就把工作辭了,在家帶小孩,小孩出生後報戶口時因為男方覺得共同監護很麻煩,所以當時就把監護權登記在父親的名下,但在小孩一歲三個月時被男方強行抱走,說好半年後寶寶就會回到我身邊(口頭承諾),但是寶寶現在已經二歲了,男方家人卻一直不讓寶寶回到我身邊,又想盡藉口不讓我見寶寶,說我不會養孩子,不會賺錢,說我沒本事,又說小孩是跟父姓,監護權在男方那邊,我沒權利抱走,若是我哭鬧要見孩子,男方就會說我有躁鬱症等一些難聽的字眼,因為男方已經結婚了,我現在有第二胎在二個多月時(101/12)有和元配見過面,元配當時不知我有身孕了,但只是希望我的孩子給長輩帶,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孩子回到身邊,如果上法院的話因為我沒工作是否會沒希望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如果我生完第二胎,元配還可以告我嗎?

小珊 102-04-03 10:54

哥哥與大嫂離婚3~4個月了~(女方出軌)

當初離婚時說好女方要每個月付小孩教育費和生活費1萬~

但女方至今都沒付半毛~

也都沒探視過小朋友

想請問~因為小朋友不是哥哥親生的

女方懷孕時被拋棄哥哥不忍心才娶了她

畢竟小孩無辜

如果女方將來來討小孩監護權

男方會輸嗎?

1.雖然目前名義上有親子關係 但該子女是否法律上也親子關係應該有疑問 2.如果該子女沒有受婚生推定 她生母應該可以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3.如果有受婚生推定 還是可能提出婚生否認之訴 4.如果沒有親子關係 就沒有監護權

Joey 102-03-25 23:0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我才於前年10月去上班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小孩。現在小孩三歲兩個月。與先生分居中孩子依然是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

事情是這樣:我於去年9月與一名美國男子線上英文聊天,對方在一個月的聊天過程中有兩次詢問有關性方面的問題,當時我人在上班,也無回覆並且告知對方我在上班,而先生透過我的iPAD存取我的對話記錄後寄到他個人信箱,並且懷疑我外遇。後來先生就於10月搬出去了。(這中間我有求他回來,並且有去動了心律不整的電燒手術,當時有用line跟先生提到小孩要給她照顧之類的話。不知道會不會影響監護權的要求)搬出去後他只有回家過幾次,然後就提出要協議離婚,並且威脅我如果我不簽字離婚他要把小孩立刻帶走(當時我有叫警察陪同)所以他並沒有把小孩帶走,中間都有錄音存證。之後他母親同意我過年期間到美國散心(但我並無實質錄音證據,只有錄到我與公公對話 出國期間小孩要給她照顧,他答應說好)

然而我回台後,前幾天,先生趁我回帶小孩娘家時幫我媽慶生時,進入我住家拿取我相機的記憶卡,並且看到我去美國與男生友人的合照,又聲稱我外遇。並且從桃園到我娘家說要立刻把孩子帶走還要叫警察來,我覺得很害怕,目前不敢回去桃園的住所(不知這點會不會被他指控不履行同居義務之類的)。(先生情緒控管一直有問題,常常惡言相向、情緒起伏很大,同居時也有拿小孩出氣過,但當時我沒有錄音存證。)

現在開的先生條件是

1.監護全都歸他

2.探視權要經過他同意

3.每個月要2萬元兒女教育費

4.他在去年9/27號去看身心內科 醫生開給他一些抗憂鬱症藥物,他聲稱是因為我外遇讓他得憂鬱症,並要索取精神賠償

因為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沒簽,但是他揚言要拿我與美國友人的對話記錄跟照片(照片並無親熱只有站在一起照相)去法院告我,但我想他應該不會那麼快,因為他目前沒有在職證明(失業中),我只想要小孩監護權,其餘都不想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做?是否應該先出擊告他還是等他來告,那這中間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可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我被冠上莫須有的外遇還要被離婚,我真的不希望丟了小孩還要付他什麼賠償費用。我真的只想要留住小孩就好,其餘的不想跟他有瓜葛了。

但是就我所知,我的薪資似乎沒比他高(我底薪比他高,但是他加班薪水都比我高)請問這樣會影響法官判定監護權嗎?再者,我因為心律不整開刀不久,以後不知還有沒有懷孕能力(身體比較虛寒),可否用這點跟法官說想要留小孩?或是會影響法官判定?

 

以上,

真誠的、並且感恩的希望各位律師幫助我...

 

謝謝

Joey小姐妳好

首先,妳先生手上的證據,雖未達刑事通姦罪的程度,但如果你先生用民事向你訴請離婚,不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的情況較複雜,可能需要先用電話談看看你比較好理解,才能了解有無訴訟上可攻防的方式,如果可能,可於明日上午9點,來電0972 699 668 劉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目前與您同住還是與先生同住?您與先生都有意願離婚,只是離婚的條件尚未談妥?由於您的問題牽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俗稱監護權),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8
回覆 Joe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 ... (恕刪)

您先生告不成,您反而可以告您先生妨礙秘密,畢竟那是您私人對話,他沒有權利看您的東西,不是嗎?小孩歸誰,基本上要看您小孩幾歲,現在是誰在帶。2萬元?這是唬人的,法院如果真要判,頂多夫妻各自負擔一萬。戶籍在哪不是重點。分居只要有正當理由就行,例如言語家暴等。

如需詳細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祥和 102-03-19 14:25
敬啟者: 您好!本人妹妹(已滿20歲),和一男子交往並懷孕生子,惟該男子後來劈腿與他人結婚後,便棄妹妹及幼子不顧!妹妹獨力扶養幼兒又要工作,實在是非常沈重之負擔,請問法律上該男子有義務扶養該兒子嗎?如有!妹妹該如何主張該男子負起育兒之責!如該男子不承認兒子是屬於他所有!妹妹該如何主張?懇請 賜答!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9 14:31

可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並請求給付扶養費用。

毆弟 102-03-18 19:49

本人是被告 妨礙性自主的乘機性交罪

當初有喝酒發生關西(但對方有意識,也非強迫 

但之後女方懷孕墮胎被學校知道才被提告

知道對方已經開過一次庭了(好像在2月多

目前收到通之4/10開庭

這段時間 有跟對方談和解  對方也願意

他們的意思是看我方開出多少錢和解

請問 假如真的和解

我4/10庭上 我該如何講  為了爭取緩刑就說我有犯案?(可是明明沒有的事

還是要堅持原本說法(但是我沒有證據能說明當初是雙方願意,很怕被法官認為我不認罪,判更重

乾如何處理  真的好煩...

 

 

漢堡 102-03-18 20:13

 對方女生幾歲?

滿16了嗎?

和解也不要私下

等開庭再跟對方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行為當時對方是幾歲,且本件應該是在偵查程序,若和解對您的罪責當然會有減輕的效果,但您要先確立您的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乘機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非告訴乃論罪,並非可透過和解而促使告訴人撤回告訴,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毆弟 102-03-18 22:33

對方17未滿18……現在的問題是  如果和解

將來在庭上,我是要為了能減刑  只好說我有犯案

還是堅持本來就沒有的事去辯解,(但真的很怕辯輸,還被認為不肯認錯,導致錯過減刑的機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要參酌相關資料及進行面談後,方足以提供進一步之建議,尚請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預約前往本所面談之時間。

漢堡 102-03-23 16:31

 又是疑似仙人跳的案子

對方想要你的錢

和解的話法官可能會認為你心虛

認為你有犯罪才會想和解

我認為如果你沒做就不要和解

之後如果真的被判刑

你在庭上再要求和對方談和解

千千 102-03-18 19:04

我在去年一月懷孕時, 告知我婆婆還有家人因為是第3胎了,所以想要拿掉,最後我婆 婆問他的舅媽的媳婦要不要收養這個小孩, 結果她們很開心期待這個小孩出世, 但是他事前有說會負擔生產費用及做月子費用 ,101年10月小孩出生了, 她們也負擔前面說的費用及包了一個紅包給我 ,小孩出生三天就被抱回去了,現在她們去申請法院收養結果好像不通過, 說好像是她們收養的話這個小孩會跟生母也就是我是同輩分所以不通過, 現在她們也養了5個月 ,說是找到人辦理這個問題的人, 要我跟生父一起跟她們一起去 ,我不知道她們要做什麼 , 可是我只想知道這樣私下找人辦理收出養的手續,不需要法院裁定了嗎, 這樣我們如果簽了出養同意書要付什麼法律責任嗎 ,

1.收養一定要經過法院許可 2.現行收養制度 如果一定親屬間可以直接聲請法院核定 如果沒有親屬關係 原則上禁止自己找小孩收養 需要經過媒合程序 並試行生活 最後才經法院許可 3.要注意有沒有販賣人口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11

收養規定去年5月已經改了,

現在不能自己抱回家,

而是要由兩家收養機構各自代表收養方及撫養方進行評估再報法院核准才有效

拉麵 102-03-15 12:54
我老婆不是他們親生的,現在是跟她母親(我岳母)一起住。

當初我老婆在2X歲時,因為她父親外面有小三,所以離婚了。

事隔快10年了,期間她父親對我老婆及岳母無聯繫也不聞不問。

現在我老婆突然被她父親告棄養,請問該怎麼辦?

現在我老婆懷孕了,真的很捨不得遭到這樣的打擊。
根據我老婆敘述  大約21歲時她的養父母(我老婆不是他們親生的)時就分開住了(我老婆跟媽媽住,他父親跟小三住),但此時還未離婚。 在那個時候他爸爸就已經沒拿錢回家給我老婆跟媽媽了。 但是這時候我老婆也出社會工作了,父親的一些健保費啦~還是由她在繳。 只有一個想法,雖然因為小三介入而導致離婚,但是也沒必要作到那麼絕情。 但是從此過後,彼此雙方也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只是沒想到,在1X年後,竟然莫名其妙被告棄養,實在很讓人感概。 因為我老婆的想法是,都離婚了,而且她爸爸也跟小三有一個家庭了。 再說那麼多年彼此也都沒連絡,甚至連嫁給我時沒聯繫也聯繫不到。也 就變成不了了之~

1.有合法收養關係 在依法終止收養前 就有義務負擔扶養義務 2.至於是否要主張父親未盡扶養之責 所以可以減輕或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是另件事情 不過這需要經過法院審核准許始可 3.刑事案件開庭主要還是朝確實很久沒有共同居住事實主張 沒有遺棄故意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48

回覆 拉麵 的發言內容:

刑法第294條之1: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而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有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您這案件要妥適處理,否則您老婆除了要留下前科之外,還必須付出十五年的扶養費。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1

如果他養父沒有盡到照顧義務,你太太的撫養義務應可減輕或免除,不過要法院判決

102-03-11 10:12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七個人實在不便
想在先生名下的房子好好開始我們一家的生活
但實在沒辦法.因為先生他大哥怎麼都不肯離開
所以我們現在暫住在我娘家(兩家騎車只要十分鐘)
但我們兩三天就會回去吃飯
偶爾假日也都會帶婆婆去外面走走

先生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都已經各自成家
公公已經去世快十年了.當初公公去世時他們兄弟姊妹有口頭協議
現在這間房子給我先生.因為只有我先生有穩定收入.
但就是要負責照顧媽媽(這天經地義的事).還要繳公公留的房貸
房貸每個月繳一萬多元.我先生每個月都有繳.也有銀行扣款證明
快十年也繳了一百萬有了.現在先生名下的房子是三樓透天
媽媽住一樓.二樓有兩間房.一間大哥住.一間結婚前我先生在住

婆婆在我們結婚前有說過
結婚前大哥會搬出去.讓我們住大房間
而且婆婆說這話不只一次
婆婆都這麼說.我當然認為可信
於是我先生在結婚前就跟大哥說請他在我們結婚前搬出去
他大哥那時候說: 好.給我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到之後你可以把我的東西都丟了也沒關係
一星期後我們就把大哥房間的東西收拾到外面客廳(我們沒有"丟")
因為想要稍微裝潢房子和整理房間
沒想到他回來看到竟然翻臉不認
說我們憑什麼趕他走
還說當初公公去世有協議把房子給我先生.也有說好不能趕他走

我們去問了婆婆.她說她無法作主.要兄弟自己解決
我們又去問了兩個姐姐.她們說沒有不能趕他走這件事
我先生他大哥已經結婚十多年.有個13歲的女兒
但老婆跟女兒都在娘家住.很少回來
大哥工作也不穩定.又會喝酒鬧事
而且房貸從來沒有幫忙繳過
住在家裡也沒有補貼任何費用給我先生
反而是一再闖禍花錢消災

由於我們好聲好氣的跟他聯絡了有三.四次
但他都是耍賴不理.甚至還更過分
帶他的朋友回家住.卻也沒有告訴屋主(我先生)
所以今天我們寄了存證信函給大哥.請他七日內要離開

我想請問的是:
1. 若七日後大哥還是不離開.就直接去法院告他嗎?
告他需要準備什麼或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告他之後的程序會是什麼呢?
這樣我們的勝算大嗎?

2.我們之後想把房子賣了.若是大哥不離開.還是可以賣嗎?

3.房子確實是我先生的.他也繳了十年貸款.
房子若賣了.其他兄姐有資格回來分錢嗎?

4.我一定要請律師嗎?    不請的話有勝算嗎?

請有經驗的律師幫幫我們.我們只希望有個安身立地的家
謝謝!!

1.如果對方不離開 還是只能訴請搬離 準備好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即可 2.房子所有權人當然有處分權 不須得到對方同意 3.除非其他繼承人可以證明房子屬於遺產 否則沒有列入遺產分配問題 4.是否請律師訴訟 可能是個人需求的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23
回覆 屏 的發言內容: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 ... (恕刪)

這您告刑事侵入住居會比較方便。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詳細服務請看官網。

102-03-14 10:53

 謝謝張景堯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問關於起訴狀該如何準備

可以自己撰寫嗎?

還是一定要請律師呢?

謝謝律師!!

102-03-14 10:55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我會再審慎決定的

謝謝!! 

瑜瑜 102-03-04 18:37

您好,我想請問你
甲方和乙方曾是男女朋友,之前在一起時乙方曾懷孕(當時乙方宣稱自己已滿16),事後乙方家長向甲方拿取金錢墮胎(墮胎也沒有驗DNA所以也不確定孩子是否為甲方的),墮胎後,乙方家人和乙方說事情就這麼結束不追究(約一年前發生)。事後約三個月雙方分手分手後他們還是有連絡,分手後沒多久乙方似乎金錢上有困難並向甲方要錢,只是甲方手投也緊,所以就沒有給乙方。直到去年十月,乙方宣稱家人要向甲方要錢並說那筆錢是給乙方當初補身體的錢,後來甲方有匯款給乙方(有留收據),乙方拿到錢以後就說這次事情真的結束了,今年一月,乙方不斷傳簡訊給甲方,後來乙方又說要告甲方,因為乙方覺得甲方虧欠她太多,並傳簡訊擺明報復心態、不斷的說法庭見、這是你虧欠我的、我會讓你有個不一樣的過年等等,並且說自己和家人已經拿著惰胎病例向警方備案,後來雙方溝通後(有和乙方的家長溝通,溝通過程發現她家人完全不曉得乙方向甲方拿補身體的前這件事,據說乙方把那筆錢拿去買手機),因為不想留案底,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決定和解但是乙方要求和解金10萬,並且要甲方簽切結書還要帶保證人,當天講好和解以後,乙方是說他向警局撤銷了這個案件,前幾天乙方傳了訊息給甲方又想要向甲方借錢,當時乙方還說:我剛滿16呵呵傻眼嗎?(那時候才知道乙方當初未滿16)
想請問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如果他真的未滿16那甲方是公訴罪吧?公訴罪還能分報案跟備案嗎?
切結書還沒簽,所以在這之前都有變數吧?,如果簽了這個切結書具有效用嗎?
乙方說話前後反覆似乎只想要錢,他那些簡訊我們可以說她是恐嚇嗎?

您好,

      1.誠如您所述,與未成年人性交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對方撤銷備案就沒事,就算與對方和解,哪天對方一個不高興,仍然可以去提告,也就是說刑事告訴權是不可以事先拋棄的。

      2.建議將相關簡訊留存,談話盡量可以錄音,凸顯女方刻意隱瞞未滿16歲之事實,會較為有利。

瑜瑜 102-03-04 19:47

所以這證明女方說有報案也是假的嗎?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簽切結書嗎?
女方一直想要我們簽,一直問哪時候可以見面簽,
我們可以以這些簡訊反告她恐嚇嗎?

柔柔 102-03-02 23:48

您好 我老公幾年前因為傷害妨礙自由通緝

因為當初沒有錢和解加上我那時候懷孕 他決定不去開庭

想說之後賺錢再去開庭 那請問他如果現在賺夠了 能賠給當初的傷害和解

那請問他去開庭還會被羈押嗎? 他在通緝這段時間我也生了 現在小孩2歲半

我們沒有結婚 所以小孩是我的名字 他也很努力賺錢 想要給我們名份

我很希望他這次去開庭不會被羈押 因為如果他再被羈押 我很怕不知道多久

能用少少的錢交保 然後和解 這樣就只剩妨礙自由 然後希望能夠易科罰金

他在當初有被羈押一個多月 就是因為那樣所以他現在很害怕去開庭

可以的話我希望您們能幫幫我們的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看起來似乎通緝時間至少已3年左右,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可先由律師遞送答辯狀進行相關辯護,可有助於釐清案情。

至於羈押與否,需視是否有符合羈押的要件,也須依您所提供的資料方能加以判斷。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碩碩 102-02-24 18:45

我前女友因為她懷孕 後來有簽和解書談和解
和解書上有說以後不得見面請問大大這合乎法律嘛? 

Gary 102-02-25 00:34

這是不合乎法律的,不過你的前女友如果是未成年

那你就乖乖遵守吧,不要讓對方生氣去告你

因為你讓未成年的女友懷孕這倒是違法

就算你們和解也沒用

102-02-22 15:5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上個月因跟朋友去喝酒 但對方已經喝到醉到不行 所以我把他帶我我自己ㄉ旅館休息 我本身也有喝也累了 睡到一半時 他卻對我侵犯 由於這個月經沒來ㄑ醫院檢查才知懷孕一個月 因為他拿萬塊叫我拿小孩 我家人是認為這樣不能 經雙方協議以6萬6達成和解 可是今天有ㄑ醫院拿藥吃藥 但醫院事先有幫我開懷孕證明 不知今天卻不接我電話 這樣我能告他嗎?
你要告他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