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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4-04-04 15:17

想請問我有一個朋友女方在7個月就滿18歲,現在已經懷孕大概有8周多

如果女方家長要告男方會有什麼罪,(但女方跟男方都想把小孩生下來)

還有這女生 其實已經離家出走4個月多聽她說以前家裡人很會打他受不了才出來的現在這女生的身份證跟健保卡都被她媽媽押著不還她,要叫她 回去,可是女生不敢回去怕回去之後會在被打,而且現在也已經懷孕了,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因為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是男生要帶女生產檢費用很多,還有結婚戶口,跟小孩出生的戶口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8:07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男方有可能被告加重和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8:59

同沈大律師所述,另若是女方家人有施暴之情形,自可蒐證聲請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妨害性自主之問題,但若您父母仍對其提告,法院會仍受理,只是若無理由會以不起訴處分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女方家屬對男方提告,男方均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50

若對方已經年滿16歲,則只要您並沒有違反其意願而為猥褻性交之行為就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小紅 104-04-03 11:46

昨天po的文有些不完整,也不知道怎刪除,所以從新發問。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公公這樣我還能提離婚嗎?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3 12:11

您好。

離婚是有機會的,但監護權部分需證明由您擔任監護人對子女是最佳利益。

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紅 104-04-03 12:20

所以公公現在生病也可以提離婚唷?要怎麼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公公生病當然也可以提離婚,您應先蒐集相事證,以利後續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配偶偷拍照片,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爭取小孩監護權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小孩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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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3:02

您好,若先生有偷拍之癖好,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並向地檢署提出告發狀,待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以此做為離婚之離由。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紅 104-04-04 12:26

可以問問怎麼搜集證據嗎?是去看老公的手機資料嗎?這樣我會犯法嗎?要如何讓法官知道是老公偷拍的呢?因我看影片是沒有他本人。但他之前有說過他有偷拍人家。但這是之前他跟我說的,我沒錄音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手機資料您可以先側拍起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紅 104-04-02 18:43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4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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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 104-04-03 07:50

妳好,是沒有家暴。只是吵架會對我罵三字經。如果先私下談離婚,對方不給我孩子。他們如果說上法院,那老公會偷拍的事。對我有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配偶多次涉及偷拍、以三字經辱罵您,都可以認定對於子女不利,不過還是法院還是會綜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Coney 104-03-26 23:35

如題,我朋友與前妻的兒子(18歲,監護權是媽媽)與女朋友(17歲,今年滿18)交往且發生性關係,雙方家長皆知曉兩人交往的事,可是,現在女方懷孕了...

(1)我朋友的兒子會有甚麼刑責嗎?

(2)如果決定拿小孩,我朋友借兒子錢去處理,我朋友會有刑責嗎?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6 23:56
回覆 Coney 的發言內容:

如題,我朋友與前妻的兒子(18歲,監護權是媽媽)與女朋友(17歲,今年滿18)交往且發生性關係 ... (恕刪)

1.發生性關係時雙方的年齡,會影響有無犯罪

2.發生性關係時有無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性交,會影響有無犯罪

3.人工流產,宜注意有無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之規定,否則恐涉刑法第288條以下之墮胎罪

建議諮詢過律師再決定如何處理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Coney 104-03-27 00:02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Coney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1)假設發生時間為男17,女16呢?且雙方為兩情相悅,穩定交往中,且雙方家長都知道他們在交往中,這樣會有刑責嗎?

 (2)如果他們決定做人流,可是找我朋友借錢,這樣我朋友假設借了之後會有甚麼連帶刑責嗎?

 

 

 

優生保健法立法於民國98年6月12日(現行條文)

第九條 (人工流產之條件、同意及標準之訂定)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定人工流產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閣下如需專業諮詢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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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雙方均滿16歲,為合意,無性交易,似無刑事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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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雙方均滿16歲,為合意,無性交易,似無刑事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一、滿十六歲而無性交易的話原則上沒有刑事問題。

二、是否要拿小孩請三思,有的在墮胎的時候會傷到身體,後來就再也不能懷孕了…就算不為這個小生命想想也要為這個年輕的孕婦想想呀。

三、法律問題,了解得越多則擔心的越少,如果你朋友很擔心的話建議他就近找個律師聊一聊。先了解,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yndi 104-03-26 20:46

dear :

請問如果公司要解雇我,但目前我有懷孕,公司告知說工作未能達到標準,

所以不給資遣費嗎??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目前在公司服務滿3年多~~

詢求解答~~感謝感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22:39

這樣不可以

1.妳懷孕期間到生產,都不應該解雇你

2.解雇也要給資遣費,除非你自請離職或有勞基法規定免給資遣費的事由

3.如有必要,可能須訴訟確保你的權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依據勞基法第13條規定,雇主在勞工分娩前後的停止工作期間不得終止勞動契約。此外,你在公司已經工作了相當一段時間,應該不致於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且即便有第11條的適用,公司也應該先發給資遣費及預告期間的工資。

你的問題,應該是公司不想要負擔將來你分娩期間的成本,因此找理由請你離開。 你可以先向勞工局檢局及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以公司違法解雇為理由,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雇日起到回復工作日止的薪資

歡迎到本所網站留言,本所的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雙雙媽咪 104-06-23 09:48

我是想去找95聯盟申訴~欺壓懷孕婦女

本人目前也遇到

這個先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和解不成立就訴訟

千萬別簽了自願離職

meijin 104-03-15 02:51

小姑未婚懷孕八個月,婆婆要求兒子媳婦,小姑之子一生下來,就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並且承諾不需要對小姑之子有養育等任何的責任,甚至可以找一個律師來寫下一份切決書,兒子媳婦只要擔有監護權而不需要負責。堂嫂還說我們是要問看看你們的意見,不然我們就直接報戶口了!


問題歸納:
1.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2.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萬分希望能得到專業人士的解答,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5 07:20

您好!

就您問題逐一回覆如下:

1.   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答:生母還是會記錄為生母,只是收養期間暫停親子關係
2.   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答:應該是要先完成法定收養程序,自然就取得監護權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答:監護人就有法定的扶養義務要負責,切結書對此不會有作用。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答:只要收養關係仍存在,就有相應的扶養義務及繼承權,切結書對此不會有作用。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答:是的,但監護人不會因此有刑事責任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答:收養要先經過法院核可,才能去戶政辦理。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答:父母都不能行使監護權時,才會輪到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近親收養之禁止):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內者,輩分不相當者,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答:生母一定會有生母之紀錄,且收養亦須經生母之同意。
2.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答:若完成收養之法定程序,即成立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視為婚生子女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答:若已完成收養程序,即與原生父母終結法律上之權利義務,與收養之父母成立新的法律上權利義務。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答:若完成收養,即與養父母成立新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雙方互負撫養權與繼承權。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答:若完成收養,養父母即為養子女監護權人及法定代理人,於養子女成年前,有監督撫養照顧之法律上義務。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答:須於法院完成收養之法定程序。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答:須於父母無法行使親權時,祖父母方為第二順位之親權人。

 

若避免麻煩,可不收養之,避免日後不必要之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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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伯姪關係是可以收養的,例如下面這個裁定就是伯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1年度司養聲字第265號」

二、幫妹妹的話可以考慮一下啦…

三、如果不喜歡可以不用勉強,但是可以的話,要跟老公好好溝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如要現場諮詢請先以電話預約時間,謝謝。

我的意思是,這個兒子媳婦要好好溝通一下…

00 104-03-04 23:33

請問歐 如果滿17歲懷孕 男友不負責 這樣提告的了嗎?
性行為是你情我願 這樣還可以拿贍養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滿16歲合意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則對方不構成刑事犯罪,除芳對方有違反您意願之情形方構成犯罪,然您仍可向對方請求認領小孩及給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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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4 23:43

贍養費是裁判離婚主張的。依據您所述,應該是請求認領及給付扶養費用。

男方有扶養小孩的義務,但要先起訴請求對方強制認領,確認親子關係後,再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05 17:29

您好,

懷孕的月份回推回去必須要未滿十六歲方得構成刑法第227條之未違反性自主、意願的準強制性交罪,所以提刑事告訴可能會獲不起訴。至於您若與對方結婚,則小孩可以準正成為婚生子女,否則只能請求他每月付小孩的扶養費用視為認領提告請求強制認領,如同?大律師所言。

小梅 104-03-04 23:03

您好:除夕當晚開自小客車經由台1線善化往新市方向路段 因為忽然想上廁所所以看見前面有間沒營業的加油站 當下打了右轉方向燈距離加油站(大約八公尺此時車子在汽車道正準備要往機車道駛入)看後照鏡有發現一台機車距離我大約八公尺車上載了2~3大袋的物品因為有些距離所以我就駛入機車道準備進加油站這時那台機車減速煞車從我右後方保險桿撞上 當下女騎士有摔倒機車擦傷保險桿破裂掉下 由於當下對方不想報警我看她臉色蒼白所以堅持報警叫救護車 (因為她不報警擔心她的機車所以好像請路人把車往加油站裡面移動)當時雙方都沒保留現場 騎士送醫後傷勢為肩膀骨頭有裂縫未開刀眼睛有烏青當下包紮後就回家休養。隔天我先生就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我因為當天有稍微撞到方向盤(當下沒有不適我懷孕5個多月)隔兩天有出血現象有到醫院掛急診 在我安胎其間我先生都有打電話關心對方 對方也都回應很好沒什麼大問題 但是對方母親有打電話給我先生說明要私下約出來談和解事項但我先生有跟對方母親說明因為車禍當天是除夕警方說過完年後在錄口供是否可以等錄完後在談 對方母親說好。但是就在錄完口供隔1天就換對方父親打電話給我先生 內容說他女兒手斷 腦震盪 差點死掉我們都不聞不問 不私下出來跟他們和解 我先生有跟對方說是否可以等初步鑑定報告出來在來談車子賠償問題(在事發隔天我先生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時就很明確的跟對方說不管誰對誰錯我們都願意負責醫藥費)對方父親馬上態度大轉變說如果我們不願意出來私下和解沒關係他時間很多有空陪我們慢慢玩一直說我差點害死他女兒要告我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因為她是從後面撞上我撞擊點是在屁股 但是是在機車道上 是否她比較有贏面 她無照駕駛。要和解為什麼不申請調解委員會一定要私下談。我們從沒說不賠償但是請他等鑑定出來在談車子賠償問題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車禍中亦有受傷之情形,您亦可驗傷對對方於期限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取得和解談判之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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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05 00:19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因為你也有因此車禍受傷(撞擊方向盤而有出血現象且掛急診),建議妳保留相關受傷單據,於車禍後6個月內,看情況判斷是否要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爭取你的談判籌碼.

2.對方目前看來是要獅子大開口敲你一筆,請謹慎面對之

 

供參

104-03-04 08:29

親人初犯103年2級毒品安非檢察官來文要進行勒戒.親人剛好懷孕所以有寫抗告沒有進去.但現在又來文要開庭.親人小孩才3個月大.婆婆以80高齡需人照顧.且小孩吸母奶.煙.毒已逾1年沒吸.以戒掉.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大大.我們應如何做才能使得親人不用進入勒戒所及不用被判刑.親人沒能力請律師.法服也無法通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4: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案件,至多應於勒戒處分下來之前聲請戒癮治療。

2、倘若勒戒處分下來了,就很難阻止了。

 

 

蔡金席 104-03-04 00:18

本人與前妻於去年5/7離婚,前妻於今年1月告知本人,在去年12月生了一個小孩,也告知確定這小孩與我無血緣關係,推算月份,前妻是於離婚成立之前就與外遇對象有親密關係且懷孕,目前雖是離婚狀態,但小孩卻是在離婚之前懷孕,能否對前妻提告通姦? 追溯期有多久?

楊律師 104-03-04 00:41
1,只要你前妻通姦時點 你是她老公 就算未來離婚 你還是可以告 2,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是你今年1月才知悉,六個月內就要提告,延誤就不得再告訴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4 07:04

您好:

通姦罪為告訴乃論,必須在知悉有通姦事實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因此,依您所述仍可提出通姦告訴。附帶一提,若是對配偶有縱容或宥恕的行為,則不得提出告訴。

供參。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其提起告訴時效,係得知起算6個月內為之,另外在民事部分可請求賠償,其時效是得知起算2年內為之。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實務見解不一,我查過。

二、有認提告時已非配偶,告訴不合法者。

三、有認對方行為時仍為配偶告訴合法者。

四、但以上情況均係檢察官起訴後法院之判決,也就是說檢察官可能會起訴。

五、若要告,需於知悉後六個月內處理,最後一天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不是以發文為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 刑事通姦視知道有通姦時起算6個月,所以你今年1月知情的話,還在告訴時效內,可具狀向地檢署對配偶和外遇對象提出告訴。

 

2. 除了刑事通姦告訴外,對方2人還有民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時效是知道時起2年。

 

3.通常我們事務所的作法是提告刑事,在偵查中與對方談判,逼迫對方在民事上做較高的賠償,這樣通常可拿到比訴訟更多的賠償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蔡金席 104-03-04 14:06

進行法律提告之前,本人需先準備那些文件嗎?例如離婚日期之類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4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提出前妻懷孕生產之證據,並附上戶籍謄本(上方會記載您與前期婚姻存續期間),並委任律師或自行撰寫告訴狀提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藉由律師分析,以便能備齊訴訟相關證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如果真的已經生小孩,這個案件在證據層次問題不大。

(一)離婚證據,戶籍謄本上應該會註記。

(二)小孩非自你受孕的證據,這個地方要驗dna。

二、這個案件比較大的問題是法律層次上,已經離婚的配偶能否合法提告的問題。提告的時候可搜集一些採取肯定說的實務判決供檢察官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榮榮 104-03-03 00:37

請問15歲的女生跟16歲的男生發生性行為 以兩情相悅 兩小無猜條款還要出庭嗎

還有就是如果未成年懷孕要墮胎 請問醫院會通報嗎 已有同意書 且有保人

楊律師 104-03-03 00:55

你好,對於你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刑法第277條第三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227條之1: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3、刑法第229條之1: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4、所以建議你馬上跟對方家屬和解,不要讓對方家屬提出刑事告訴,如果已提出,建議在檢察官與法官那邊表達認錯之意和與對方父母達成和解較佳,以利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5、至於未成年墮胎,理論上是要得到女方家長或是配偶(如果有結婚)得同意,至於你說得通報社會局或是警察,我覺得應該是不會
 
供參
對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須告訴乃論。所以建議兩造家長應儘速達成和解為要。 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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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4-03-03 12:15

兩小無猜條款是對方願意撤告的情況,

你的案件如果對方已經提告,還是要上法院

除非跟對方和解,不然檢察官還是會偵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墮胎仍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未滿16歲,仍違反刑法第227條之規定,僅若男方未滿18歲,可依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之,目前您可嘗試與女方之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緩起訴之機會;又若女方未成年,墮胎仍需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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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未滿16歲,仍違反刑法第227條之規定,僅若男方未滿18歲,可依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之,目前您可嘗試與女方之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緩起訴之機會;又若女方未成年,墮胎仍需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呂夢 104-03-02 10:51

我之前和朋友借錢,我們有簽本票,有一陣子沒還他,他就要我沒錢還簽本票,每一個月還28000,現在積欠80多萬,目前對方要告我,我先生幫我貸款15萬元,我目前懷孕,我們能還多少先給他們,我們沒有不是逃避,現在對方告我我會被關嗎?我還能用什麼方式去處理?

CKH 104-03-01 12:40

我目前懷孕了,打算把小孩生下,對方是香港人,沒有婚姻關係,並不承認孩子是他的。

起因是他懷疑我在澳洲當過性工作者,因他在訊息裡常提及自殺,吃藥,我擔心他真的會出意外,遂在訊息裡承認我有做過,但後來不斷的言語攻擊讓我受不了。他手上的證據就是我承認過的訊息和他口中說的店裡小姐的佐證。但他並沒有任何影像證明我曾從事過。

我想請問此事對我的提告是否會有影響?我該做什麼準備來對他提告?如果要取得他的DNA是由我去找他取得還是法院會幫助我?我想向他索討小孩的扶養費,成功的機率高嗎?

我只知道他的護照號碼,生日,電話和住家地址。

謝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一、要先提認領之訴…

二、法律依據為民法第1067條:

     「 按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

    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民法第1067
    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三、如果生父配合鑑定,則以鑑定認定之;如果生父拒絕鑑定,則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主張他妨害舉證,法官會為有利你的認定。
四、可一併請求扶養
五、告贏的話就會有類似以下這則判決主文:
被告認領原告乙○○(男,民國一00年八月十三日生,身分
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其子。
對未成年子女乙○○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原告甲○○任之
。
被告應自本件裁判確定之日起至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底止,按月
於每月五日前給付原告甲○○關於未成年子女乙○○之扶養費新
台幣柒仟元;自民國一0四年一月起至民國一0六年十二月底止
,按月於每月五日前給付原告甲○○關於未成年子女乙○○之扶
養費新台幣捌仟元;自民國一0七年一月起至兩造所生未成年子
女乙○○年滿二十歲成年時止,按月於每月五日前給付原告甲○
○關於未成年子女乙○○之扶養費新台幣壹萬元。前開定期金給
付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十二期視為已到期;如再遲誤一期履
行者,其後之給付應每期加給新台幣貳仟元。」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1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人在台灣,可於台灣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及請求撫養費,惟若對方於台灣無財產,即使您勝訴,亦無實質意義;若對方人在香港,您僅能至香港訴訟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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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1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人在台灣,可於台灣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及請求撫養費,惟若對方於台灣無財產,即使您勝訴,亦無實質意義;若對方人在香港,您僅能至香港訴訟請求之。

妮妮媽媽 104-02-28 16:54

我和先生結婚近五年,婚前在先生公司擔任先生的助理,每個月領先生兩萬元薪水,後因懷孕結婚,產下孩子後工作繁忙,所以和先生雙方同意白天由我媽媽來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支付保母費兩萬元,而我因有實質為先生繼續工作一樣維持一個月兩萬元薪資小孩的開銷全部由我和娘家媽媽負擔,並沒有另外再向他拿家用,約半年前公司狀況不佳,我則沒有繼續領先生薪水,目前已到外面打工,從結婚以來婆婆一直不喜歡我,在人前人後都常批評我(有人證),所以和婆家關係並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改善故想離婚,卻一直擔心提出離婚看不到小孩...

小孩目前已經4歲多從小由我和媽媽一手帶大,媽媽白天到我家幫我照顧,晚上我下班後自己照顧,先生長期以來除了工作外一個禮拜幾乎有3.4天在打麻將,也曾經有外遇的狀況(先生有承認但沒有留下證據)常晚歸所以平常較少和小孩有互動,因此小孩非常依賴我,對先生則是不依賴親近(如果先生抱走,小孩非得要回來我身邊的程度),但礙於先生財力和婆家財力大大勝過我和娘家,一直非常憂心我是否能順利取得監護權

不好意思文長複雜是想將目前情況敘述清楚一點,簡單來說先生這邊除了錢多對小孩並沒有什麼付出,我本身並不迷戀錢財,只想要小孩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5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不會違法,縱使有妨害秘密之可能,也可主張有阻卻違法事由。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可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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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律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財力雖然是一個考量因素,但由於就小孩扶養費用您也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因此重點仍在小孩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您應朝此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羿禎 104-02-26 18:32

本人之前就未婚生子,已經生過一個小孩今年8歲,現在交了一個男朋友,跟他之間又懷孕了,已經3個多月,他沒想要結婚意向,而且一下叫我生下孩子一下又叫我拿掉,一直反反覆覆的,可是我想把小孩生下來,那麼他會有義務來養育小孩嗎?小孩的權力會歸他的嗎?因為我目前只是個待工廠員工已經養一個了,現在又要養第二個有點不容易,對方是個公務人員,那麼他是不是會有權力來跟我要,怕我養不起第二個,又不跟我結婚,怕等我生下來在來跟我搶。

小臻 104-02-25 11:12

我先生在我懷孕外遇,而我也選擇原諒我先生

第三者自己本身也是有家庭

但我與第三者有簽一份切結書

切結書內容是

我掌握他們通姦證據自白錄音

所以請第三者離開我先生,並在契約約定的時間內離開公司

否則將提告求償100萬

現在約定時間已過,第三者並沒有離開公司

我想問說那接下來我該如何做呢?

第三者的老公也能提告嗎?

我並非要告通姦,只是第三者未依規定履行合約

謝謝!

依你所述,要以契約提告債務不履行,但要詳細看過契約內容,才能比較明確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臻 104-02-25 12:5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要以契約提告債務不履行,但要詳細看過契約內容,才能比較明確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 ... (恕刪)

內容如下

因為甲方曾經與乙方之配偶單獨外出且發生性行為

被乙方發現,且有證據,甲方請求乙方之原諒,簽下以下條件

茲保證立約人甲方

1.從今日起與乙方之配偶斷絕所有聯繫

2.甲方願意無條件在於103年10月2日前自行離職,離開XX公司

倘若有違反上述之條件行為,願無條件答應如下條件

1.甲方願意無條件支付新台幣壹百萬元整給予已方做為精神損壞賠償費用

若甲方無法及時支付現金須簽立本票作為依據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同意事項,恐口無憑,特力本契約各執乙份以招信守

乙方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已上是切結書內容,請問我接下來該如何做呢?

要寄存證信函嗎?還是直接向法院提告呢?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5:1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的行為恐已違反契約約款內容而得向對方求償,當然,您同時亦可依侵權行為(配偶權)向對方求償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後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5 17:34

對方既有違約之事實,自得起訴請求賠償,但仍要充分搜證證明對方仍在公司而未離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協議書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呂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妮茉 104-02-23 22:47

我目前18,男友前幾天滿21

在18生日前一個月我懷孕,現在孩子已13週多大

男方家長很有心要處理,但家中長輩都知道且一直要我拿掉

只剩爸爸還不知道

長輩一直說要是爸爸知道一定會阻止我們在一起,且拿掉孩子,還要告男方,我有稍微查過我爸爸要是告男方妨礙性自主,男方是無罪的,但萬一我爸告男方妨礙家庭能成立嗎?即使是兩情相悅

之後家長又說要生可以,但要強制將我帶離目前的居住地,且跟男方斷絕關係也不準看孩子,請問這樣合法嗎?

假使我自行提議搬出去住,只是男友知道我住哪提供我資源,這樣男方會有和誘罪的問題嗎?

假使我自行提議搬出去住,而男友不放心孕婦自行生活而跟著同居保護照顧我跟孩子,沒有不良意圖或營利,而是基於保護他的女友與親生骨肉,這樣還會構成和誘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已經滿16歲了,且是兩情相悅,所以不會有妨礙性自主的問題。

2、至於和誘罪的部份,倘若沒有斷絕與家人來往,或是已經結婚,則不會有和誘罪的問題。

3、以上為法律見解,然本文仍建議,未達家庭合諧,您仍應該多嘗試與家人溝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4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滿16歲且自願與您男友發生性行為,您男友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先生 104-02-23 19:53

我20歲女友未滿16歲,原為男女朋友交往3~4個月(目前已分手)

交往過程中雙方在二情鄉月中發生性關係造成女友懷孕,目前女友家長約我見面,叫我先和他們談談,請問:

(一)因為暫時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我可以和他們談嗎?

(二)對談過程中如果被偷錄音,對以後上法院會有影響嗎?

(三)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可能有違反刑法第227條規定之妨害性自主犯罪,您若與對方協調,於協調過程中應注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確定有懷孕嗎?

二、如果有懷孕,那麼是可以從懷孕往回推計算何時發生性行為,這樣就算是沒有錄音也是會被認定違法

三、如果沒有懷孕而宣稱懷孕,那麼對方錄你音的可能性相當大。

四、你得想想除了懷孕以外,對方還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你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例如你有沒有傳過很露骨的簡訊給女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陳先生 104-02-23 21: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可能有違反刑法第227條規定之妨害性自主犯罪 ... (恕刪)

 

律師謝謝您

 

陳先生 104-02-23 21:0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確定有懷孕嗎?

二、如果有懷孕,那麼是可以從懷孕往回推計算何時發生性行為, ... (恕刪)

 

律師:

(一)確定懷孕

(二)只要女方家長願意,我也絕對願意負責,問題是怕女方不願意而要要求其他

(三)謝謝您

 

一、以電話錄音證據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1112號
甲○○對於未滿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貳罪,各
處有期徒刑伍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
二、這則判決提供給你參考。
三、緩刑的部分一般來說如果你能取得家屬原諒和解的話比較有機會取得緩刑
四、如果你是要往無罪的方向努力,那就要看證據狀況了。
五、刑事案件在網路上不易談太詳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家長已經找上門,建議與對方談和解並約定賠償金額,如此若之後女方家長提告,可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陳先生 104-02-23 21:2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家長已經找上門,建議與對方談和解並約定賠償金額,如此若之後女方家長提 ... (恕刪)

 顏律師謝謝您:

最主要是我不想讓家人知道,而我也不知道對方家長要怎麼談?當然,我願意盡我最大能力,但是我剛滿20歲,讀二技夜間部,自給自足,沒什麼存款,白天上班薪水22k,所以,才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談

陳先生 104-02-23 21: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以電話錄音證據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 (恕刪)

 

律師謝謝您:

(一)感謝您的案例 

(二)最主要是我不想讓家人知道,而我也不知道對方家長要怎麼談?當然,我願意盡我最大能力,但是我剛滿20歲,讀二技夜間部,自給自足,沒什麼存款,白天上班薪水22k,所以,才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談

(三)再次謝謝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此行為是違法我想你已知悉

建議你可以先跟對方談

取得與對方和解的契機

否則這是公訴

至於錄音也無所謂

反正都已經懷孕

證據都有了

再不利也是如此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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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cat 104-02-18 15:37

律師您好,因事情有些複雜,煩請您耐心解答了,謝謝您。

我是對方婚姻的第三者,已於去年三月產下一子,過程中對方家人完全知曉。對方配偶應在去年一月時已知道我的存在(但沒有證據),想請問對方是否仍有對我提告通姦罪的刑事責任?或是只能請求民事賠償?

 

在我懷孕期間已與對方及其家人的共同生活,生父與我目前都無收入,經濟皆由對方父母負擔。孩子已經生父認領,從父性,共同監護,戶籍登記於對方父親(爺爺)名下。但由於生活摩擦實在太多,最近對方家人對我惡言相向辱罵(但我沒有錄音),更不讓我接觸與探視小孩長達半月以上,更將我趕出他們家,還告訴我,要這個小孩,就要把他從出生到現在的花費與對方母親照顧小孩的保姆費結清後才可把小孩帶走。一直告訴我要上法院讓法院判決小孩歸屬。這半月以來我僅有跟生父聯絡,未與對方家人聯絡,會被他們反告惡意遺棄小孩嗎?雖然我現在沒有經濟基礎,但我真的很想自己照顧小孩,並且希望小孩可以遷出他們家的戶籍,禁止對方家人探視小孩,但生父仍可探視與共同撫養。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可以成功嗎?還是因為對方家庭財力雄厚,我就會被判敗訴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16:28

律師您好,因事情有些複雜,煩請您耐心解答了,謝謝您。

我是對方婚姻的第三者,已於去年三月產下一子,過程中對方家人完全知曉。對方配偶應在去年一月時已知道我的存在(但沒有證據),想請問對方是否仍有對我提告通姦罪的刑事責任?或是只能請求民事賠償?您好,因為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犯罪,故若對方知悉最後通姦相姦之時間點若已經過了六個月,就不能再提告刑事囉。

 

在我懷孕期間已與對方及其家人的共同生活,生父與我目前都無收入,經濟皆由對方父母負擔。孩子已經生父認領,從父性,共同監護,戶籍登記於對方父親(爺爺)名下。但由於生活摩擦實在太多,最近對方家人對我惡言相向辱罵(但我沒有錄音),更不讓我接觸與探視小孩長達半月以上,更將我趕出他們家,還告訴我,要這個小孩,就要把他從出生到現在的花費與對方母親照顧小孩的保姆費結清後才可把小孩帶走。一直告訴我要上法院讓法院判決小孩歸屬。這半月以來我僅有跟生父聯絡,未與對方家人聯絡,會被他們反告惡意遺棄小孩嗎?雖然我現在沒有經濟基礎,但我真的很想自己照顧小孩,並且希望小孩可以遷出他們家的戶籍,禁止對方家人探視小孩,但生父仍可探視與共同撫養。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可以成功嗎?還是因為對方家庭財力雄厚,我就會被判敗訴呢?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父母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一旦經生父認領,親權即歸屬於父親,生母這部分的親權暫時停止,除非生父死亡才可恢復生母的親權,且認領有絕對效力,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認領
2.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 Line輸入帳號 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3.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您好:

1.依您所述,配偶知悉您的事情至今已經超過6個月,因此對方已無法提起通姦罪告訴,但仍可依侵權行為向您提出損害賠償

2. 非婚生子女經過生父認領後,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義務,因此對方負有扶養的義務,須與您分擔孩子扶養費用,因此對方要求費用由您完全支出係不合理,如果您與對方就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訴請法院酌定孩子的監護權,在法院還沒有判決前,法律上是處於共同監護的狀態。

3.依您的經濟情況,法院即有可能將監護權判給對方,但即使孩子監護權由對方擔任,您仍有和孩子會面交往的探視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2

您好,因為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犯罪,故若對方知悉最後通姦相姦之時間點若已經過了六個月,就不能再提告刑事囉。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父母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uj 104-02-18 11:40

現況女方滿17 男方滿16

發生性行為造成懷孕時 男方滿14 女方滿15

當時男方口頭承諾答應會負責 成年會娶女方為妻

但因男方提分手而打破承諾

如果要告告的成嗎?

告的話雙方各會有什麼罪?

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的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與您分享。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8 14:41

雙方確實都可能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但因行為時均未滿十八歲,依照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須告訴乃論,而事發迄今雙方都未提出告訴,此已經逾6個月告訴期間,縱提出告訴,也可能會獲不起訴處分。

uj 104-02-18 14:5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確實都可能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但因行為時均未滿十八歲,依照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 ... (恕刪)

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但男方有口頭答應 他毀約這樣還有構成告訴嗎?

超過6個月不能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之後小孩生下來,則可以要求對方認領並請求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紫凝 104-02-16 07:03

我原本在懷孕8個月的時候要跟男友去辦公證,但後來結婚條件沒跟他爸媽談攏(聘金細節那些),

所以分手了,也沒公證..

上個月小孩出生了,前陣子剛報完戶口,讓他跟我姓

但昨天小孩的爸爸傳簡訊給我說要跟我爭小孩的監護權

想請問未婚生子而又已經先讓孩子跟我姓的情形下,生父想爭監護權爭的到嗎?

如果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認領,我一定要答應嗎?

確認親子關係確定他是生父的話,那他就又有權力跟我爭小孩了是嗎?

我不想讓孩子給他..也不想讓他看小孩,有辦法嗎?

我一定要先弄清楚,因為到時候要請律師,請各位麻煩幫我解答,有機會也會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09:13

1.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須要有認領的意思表示或是對子女有撫育的行為而是為認領,才會產生法律上作為一個父親應有的權利義務(基本上都是義務),也才會有監護權爭執的問題。

2.只要是生父(有血緣關係),就可為認領的意思表示,甚至只要有對子女撫育(如支付給子女生活費等)也可視為認領,到時法律會直接視為婚生子女,無庸再起訴主張。

3. 而非婚生子女認領後的監護權爭議準用離婚的規定,先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則可向法院起訴爭取自己的監護權。不過,上述情形,有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是沒有辦法完全禁止無監護權的一方探視。

一、鍾律師講得好。

二、監護權的官司重點就是小孩跟著誰比較幸福,所以你可以開始搜集一些小孩跟著你很幸福的證據了…拍一些母子照…全家團圓照之類的…慢慢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

三、有的人會搜集對方不適合監護的證據。但比例上來說,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幸福的證據要多一些,畢竟到了法院抽象標準是「未成年最大利益」。

以上,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幼年從母之原則,您又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又何方較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亦會委由社工團體漸入訪談,惟即使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對方亦可行使探視權,但您可向對方請求撫養費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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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4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魚 104-02-16 05:22

因為我一位女同事跟她男友跟我們上司有過節

而且他知道我與我們上司也有一段感情  所以叫我假借我懷孕跟上司拿一筆錢

他們過程中一直有找人過去稍擾我們公司 也有打電話威脅我們上司 

還叫人自去店裡說  店不讓他開下去  這些我都不知情 我只是在他門有說要找我時才出現

他們還帶我去跟我們經理談判  叫我開口說要30萬賠償  但這也不是我的本意

因為我有欠他們一萬元還不出來只好聽他們的話 我又有家庭 我怕他們危害到我家人的安全

請問這樣我連同被告恐嚇這樣會從輕量刑嗎?  我已和對方解釋也跟它們達成和解意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配合到場並且以懷孕為由要求30萬元的部份,當然涉嫌恐嚇取財,且屆時相關事證根本無法切割行為。

2、倘若您坦承犯行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可以請求從輕量刑。(您有家庭欠對方1萬元等,均為您的個人犯罪動機而以,在法律上並無特別值得憫恕的地方)

 

阿志 104-02-12 19:44

目前狀況:

 

我與我老婆是再婚(皆無財產),她前夫已過世留下兩女一男目前住在前夫家(有財產),我老婆的前公婆健在,在我老婆懷孕期間她跟前夫所生的小孩(16歲)發生車禍(於103/08/22),需要長期復健(目前有請看護),車禍發生後我老婆就沒繼續工作了,我們的小孩也在103年底出生了。

 

問題:

 

1.她的前公婆要分擔撫養前夫留下來的小孩嗎?

 

2.我老婆沒辦法工作,所以有請前公婆幫忙支付醫療費,他們有責任幫忙支付嗎?

 

3.因為她前公婆不肯幫忙支付醫療費用,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嗎?

 

懇請幫忙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2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公婆不用分擔撫養小孩,您妻子為小孩之監護人,對其負有扶養義務,您無法向前公婆請求撫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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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4-02-12 23:55

你太太是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需負擔撫養義務 

sammi 104-02-12 15:54

想請問否認親生子女訴訟書怎麼填寫

我在96年與前夫結婚,在100年5月因經濟關係跟前夫討論要離家北上工作

在102年7月認識外遇對象,在102年8月告知前夫,我有外遇對象要離婚

但當時因為體諒前夫關係我們遲遲未辦離婚

在102年第10月懷孕外遇對象的小孩,也告知前夫,但小孩卻在八週左右離開了!

在103年4月又懷孕外遇對象小孩,所以我跟前夫協調好今年會辦離婚,所以在103年11月辦離婚手續完成

在1041/1跟現任先生登記結婚,在104年一月底小孩出生。

在102年二月要辦小孩戶口,卻被戶政告知小孩必需登記前夫為爸爸,但是三方面都知道小孩不是前夫的。

但是戶政說這是民法規定,要由前夫提起否認訴訟

所以想請問?

1.否認親子訴訟必須要由前夫提嗎?母親提可以嗎?

2.前夫若提否認是否比較快判決呢?

3.若前夫提訴訟他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可以準備自白書他親自寫上否認關係證明呢?

4若想要快點結束判決最好準備什麼資料可以一次審判呢?

5.最後可以請律師大概教教我一下如何寫訴訟書呢?

因為我前夫不會寫,我也不太懂。

拜託。。。。

李克 104-02-10 20:53

你好 我想請問 租屋(套房)期間 懷孕

預產期三月中  租屋合約六月到期

房東認為會影響到其他房客

問我怎麼辦 我則說另找房子

當問到押金部分 會扣一個月

我老婆則說 這樣會扣的話 要住到合約

房東:不行 會影響到我的其他房客

我想問 押金部分是否能拿回兩個月 ?

謝謝你的答覆 感恩!

 

一、如果租約尚未到期,房東承租人或其家人懷孕為由要求搬家,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沒有一個法官會支持這樣的房東

二、就算契約有寫承租期間不能懷孕,也會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三、房東下次再這樣說的話記得要錄音搜證,不然後續如果房東拗一些其他理由,會比較不容易處理。

四、我可以了解承租人人在屋簷下的心情,房東其實也是怕事而已,所以搜證後如果房東堅持要你們搬走,由於不是你們的錯[這應該算是房東的錯,因為他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除非你們承租期間有破壞租賃物,不然房東是不能扣押金的。

五、以和為貴,因為你不知道房東人品如何,還是讓小寶寶可以順產才是重點,如果有糾紛,孕婦不宜參與處理糾紛過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55

不用理他,對方的主張沒有理由。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08

您好!

您可安心住到合約期滿,房東沒有權利中途趕人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ndy 104-02-05 15:49

Dear 律師您好:
    之前因騎車紅燈汽車撞,當時懷孕6個月,有安胎證明,手、腳受傷,後期寶寶生長未盡理想,出生時體重過輕急診轉院(併發其它問題),請問「寶寶體重過輕」是否只能以精神損失?請求賠償
以上,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5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依據寶寶的身體健康做判斷,倘若影響健康,則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反之,倘若雖然體重過輕,但是安全無虞,則只能就其他損失請求賠償

 

1.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可以具狀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6個月內),俟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協助,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此類車禍理賠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2.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_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時效二年[重算五年,但請先記得第一次是二年,二年內要處理]。

二、母親部分可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在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的時候把小孩的狀況依證據一併陳述,我想法官會在你的精神上損害賠償部分酌增。

三、胎兒部分的請求在因果關係的證明上面會有點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1:10

您好,建議您先調閱資料,並佐證嬰兒體重過輕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以請求損害賠償

另外,亦可以精神上損害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尾熊 104-02-05 06:38

我11月出懷孕的時候,我先生還開心!

可是…他12月9日突然說他想要離婚,一直吵著要我把孩子打掉,而且說離婚已經想了很久!

直到婚宴(一月四日)前20天雙方家長出來講,因為我先生一直鬧說,感情不和,他對我沒有感情了!

最後家長勸說住在一起,要生活過才知道!

其中在12月份先生還有工作,所以生活還算正常,沒有太過分!但是也有很多活動,都說我懷孕,不讓我去!

被逼到不行婚宴前兩天跟他去打孩子,當天晚上他就跟朋友去單身趴!

婚宴當天,一會到家,他換玩衣服又出去玩通宵!!

從一月份開始,他的活動都是通宵居多,去的大多都是不給我跟的局!一直逼我離婚

 

甚至…他找的證人也是他的公司同事!!

我在前幾天回他家收東西才知道,他大多時間沒回家都住在一個女生家!!

而那個女生也是證人介紹給他認識的!!

其中…他們三人還一直有串謊騙我!

請問…這個可以訴請離婚無效嗎?

證人跟我家有利益關係,而且只是看過我,也知道我不想離婚

 

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兩人的離婚意願,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離婚不生效!

沈恆 (沈律師) 104-02-05 07:43

您好!

如果您自願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又有兩個合法證人,並辦妥離婚登記,原則上離婚就有效。依您所述情形,還看不出有構成離婚無效的理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無尾熊 104-02-05 07:45

先生說如果我不簽他就一直繼續這樣下去…

就您所述(婚姻)的問題,已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但是倆造如未去戶政機關辦妥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為保護您的權益,本所誠願協助倆位居間調解,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處理婚姻問題實務經驗提供給倆位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律師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已經去登記離婚

如果還沒有去戶政登記

是不算離婚

就算簽字也不一定要去登記

如果已經登記離婚

如果兩個證人在簽離婚協議書時

並沒有在場的話

離婚是無效的

如果要在場且你也簽字離婚

縱使嘴巴說不願意

但還是簽了

恐怕離婚還是會生效

我建議你思考後續處理問題

包含給付撫養費等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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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沒辦離婚登記,那婚姻還是有效存在,如果已經辦了,那可以被詐欺而同意離婚來主張,但這部分要看是不是還在主張期限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辦理離婚登記,再爭執離婚無效僅能針對證人是否知悉雙方離婚真意並簽名之,若也證據可證明,方有機會提起訴訟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請再三思,是否真的還要這個男人,再決定是否提告。這確定是你要的幸福嗎?

二、你說的情況是證人未親自見聞你有離婚的真意,但要看證人開庭時怎麼說了。

三、為避免開庭後證人說謊,可考慮事先錄證人音。智慧型手機都有通話錄音app 可下載,錄到後找律師幫你再確認再處理吧。

四、可找個律師查些勝訴判決供你參考,再據以搜證,搜到的證據會更有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4-02-03 16:45

我跟前夫離婚後~沒多久交了男朋友~後來也懷孕

小孩子報戶口父親欄是登記我前父的名字<目前蹲在監獄裡>

我想問這樣我能申請親子關係無效嗎?

我要準備些什麼資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3 16:59

向法院提出否認生父的訴訟。可以先去做DNA鑑定

104-02-03 17:5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向法院提出否認生父的訴訟。可以先去做DNA鑑定

前夫目前蹲在監獄裡

除了驗DNA就沒有別的方法了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否認子女訴訟之前其他人起訴後法院的判決案例:初步結論:[一]即使是在監服刑也有人送鑑定的。也就是說這沒有鑑定的困難。[二] 但是鑑定需要費用,而且費用不少。[三] 我至少查了三個判決是沒有鑑定,還是得到勝訴判決。主要依據是受胎期間法律上推定之父人在監獄而且坦承他不是生父,所以法官相信法律上推定之父不會是小孩的生父。

二、提告有時間限制,需於知悉後二年內提告

三、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加油!加油!加油!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但您亦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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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要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

然後再讓生父認領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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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04 17:21

 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為什麼?

我前夫不告我~我ㄝ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我前夫ㄝ知道我後來有交男朋友

ㄝ知道我懷孕了~孩子不是他的

這樣我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nancy 104-01-29 17:53

我是l小姐, 34歲已婚。本案為網路騷擾,請新竹地區有意接案律師協助。

--------------

簡述事由:

本人前日在台大ptt電子布告欄babymother版發文章,請教嬰兒手部發展疑似遲緩的問題,

在討論建議之餘,有數名版友挑以風波,逕行衍伸為網路霸凌(成人為網路騷擾),

以本人暱稱透過各種方式肉搜,將本人歷史文章揭露,並逕行判斷內容左右討論內容,造成名譽損失。

--------------

欲詢問之可能犯罪成立內容:

(1)兩件跨時間,且主題毫無相關的文章,
被版友逕行作"連結" ,  "認定兩者有關"
並自行下"因果定論" ,直指A文內容=B文內容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2)另外一點,即是A文內容本人說"希望大家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的課程,

"並未說"我想省錢不想治小孩",
逕行被版友公開回文成"好可惡 ,還不想要花錢治小孩"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

詳細經過:

本人有經精神科醫師判定之強迫症並持續服藥約兩至三年,病情穩定,判定可懷孕生子,只是需要停止藥物。在懷孕生子後,診斷出幼子有牛奶過敏,以母奶餵食為佳,因此我繼續停止精神藥物,以繼續餵奶。

 

本人在哺乳初期適逢產後,加上新手媽與幼子的適應期多磨合,睡眠不足外,成日一人於房中足不出戶,疑似焦慮停藥導致 嚴 重 產 後 憂 鬱 症 ,當時為去年八月。去年八月當時本人一心推責丈夫尋求心理出口,在情緒不佳下,於台大ptt討論區marriage版上發文"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期望社群力量安撫作為產後憂鬱之發洩管道。究其內文,為本人當時極不穩定心理狀態下尋求網路溫暖之文章,故用詞多偏頗,意圖博取網路同理與版友一同責罵丈夫作為紓壓,當時本人衝動發文內容讓許多版友誤會我核准丈夫對幼子做虐待,其內容多情緒性、也可能是當時極度焦慮時做出的失控妄想、無現實根據之文章。後來本文無後續討論也無回應。

 

事隔半年多後,本人在babymother版發了一篇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較晚的文章,馬上有marriage版友直接引用"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舊文,並將豪無證實的內容臆測公開說成結論,將本人兩件獨立無關連、跨時間、跨兩版的文章做轉錄,並且對大眾散佈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半年前抱怨老公的文章內容導致,該行為毫無根據、毫無事實邏輯關係,實屬造謠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本人幼子罹患發展延遲=本人允許老公家暴虐童導致。文中散佈本人是"兇手",其後很快速地累積數百推文指名本人賤、畜、只想跟老公每天做愛、還說自己好幸福、人渣、垃圾、噁心。

 

 此外,本人在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晚的諮詢文中,提到期望大家提供不要巧立名目開課的診所,也逕行被網友回文曲解成本人虐童外,更曲解成本人不希望幼子接受治療,希望幼子不要花到自己的錢。大眾傳播威力之大,以及大眾人云亦云、只憑直覺思考不做合理邏輯判斷之風,使得本人後續接到威脅要報警、通報社會局之回文。本人有意願負擔專業諮詢,請擅長網路紛爭之律師提供協助。

 

另外針對上文,期望回答事項如下:

 

(1)本人針對半年多前發文多虛構偏頗,已在ptt版上道歉,但版友說破嘴仍不信,說本人是推託虐童之藉口。版友並說已根據本人他版發文內容,說已通報社會局介入。想請問律師,本人在網路上他版最早發布之文章,為情緒不穩定時上網取暖討拍發洩文,內容完全非事實,本人幼子經得起任何專業鑑定,生長曲線一直在頂標,粗動作也提前兩三個月就達成,但是網友皆說本人先前的發文是犯案確實證據,請問律師,"一篇我自己產後重度焦慮時,想要上網找其他網友一起罵老公的發洩文,可以當作犯案確實證據嗎?

 

(2)那些轉錄文章逕行將無關兩事件做因果推測的版友,以及附和加入罵本人之集體霸凌版友,

逕行曲解本人"期望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合理的醫療院所"本文,說成是"本人致使幼子腦傷,並且不願意出錢治療幼子"的荒誕推論, 是否有法源可供訴狀參考?

 

謝謝

 

 

 

 

 

 

 

bowbow 104-01-29 12:58

朋友的先生 因吸毒被抓 卻意外被爆出跟別的女生同居對方甚至剛剛懷孕

甚至對方女生是得知他已婚 還跟他老婆曾經一同吃過東西 因警察那得知

雙方有同居關西 甚至懷孕1個月 目前得知女方可能已經將小孩拿掉
但是朋友有在家中找 到一件男方從女方家拿回的換洗內褲 上面是有不明分泌物!!! 想請問一下 有警察抓他們為同居關係 這樣朋友可以告他們妨礙家庭嗎? 如果內褲上的殘留物 確定為性交殘留 是否就可構成通姦???

但是朋友問過檢驗所 幾乎都不幫忙處理這種案件?? 

因女方從發生事情後還讓男方持續同居中 根本不怕被告的樣子??

但如果目前小孩拿掉 還能告嗎???

對方有同居關係,如果取得的內衣分泌物可以驗出雙方交媾的證據即可認定有通姦的事實。建議先取得可以證明對方與先生同居證據,並同將該內衣提出通姦的告訴。提出證據及告訴後,檢察官會囑託檢驗機構進行分析及調查。

能將衣物送鑑定,並調閱人工流產的病歷資料,作為提告刑事通姦證據,但要注意告訴期限的問題,民事部分可以侵權行為請求對方連帶賠償民事部分認定比刑事寬鬆,有不正當往來就有賠償責任,不一定要證明有發生性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9 14:40

通姦事只要有性交的事實就可提告,小孩子是否出生或是拿掉等,都無影響,建議多蒐集資料以便於提告

一、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二、閣下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bowbow 104-01-29 20: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有同居關係,如果取得的內衣分泌物可以驗出雙方交媾的證據即可認定有通姦的事實。建議先取得可以 ... (恕刪)

是警方抓到他們在屋內吸毒 還有上新聞  新聞是寫 他們是同居男女 這樣算嗎?
如果女方那邊不承認小孩是男方的 且小孩也拿掉了 法官也能調資料嗎?
但是我問瞭檢驗所 都不幫忙檢驗這種檢體 哪我要去哪邊檢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光憑媒體報導,要成立通姦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發生性行為,並於知悉您配偶為已婚之狀態,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即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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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另外,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Jocelyn 104-01-22 22:12

你好,請問一下我本人已滿十八不過已和男友生下一女,現在我們要去登記不過我爸媽都不願簽同意書,那這樣該怎麼辦呢?自行簽名的話,戶政會查證嗎?(例如打電話簡訊給爸媽),如果我現在懷孕了,沒有同意書,戶政會給予登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您滿20歲之前,結婚均需父母之同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3 11:52

未滿20歲結婚,戶政機關登記審查上仍須有父母同意書,建議都與父母溝通,切勿自行偽造父母同意,以免涉犯偽造文書

阿賢 104-01-16 05:09
女方發生性行為已滿16 男方23 現在女方17歲懷孕約5個月了 前ㄧ陣子有發問過此問題 現在女方家長不准女方跟男方聯絡甚至有任何交集 但女方還是會私下跟男方聯繫 因為知道男方真的要負責 而彼此都想一起生活照顧這個小孩 所以會主動告知男方說女方家長有什麼動作 女方家長已經知道所有過程 前陣子要求女方用寫的方式把經過寫出 好可以讓委任律師可以寫訴訟狀上訴 女方家長告知女方沒有寫就是要去開庭讓法官問 當時女方也沒有動筆的念頭 所以女方家長自行將知道的大約過程告訴委任律師 幾日前女方偷看女方家長的line 委任律師告知因女方滿16所以男方沒有刑責 接著又看到委任律師說 已經打好民事訴訟狀的草稿 要女方家長傳被告(男方)姓名住址 何時發生、是否在被告家中發生 大概描述一下 以及女方家長要求賠償的金額 讓律師可以再次確認 又數日後女方發現女方家長私下去產檢診所拿診斷證明 在當天晚上女方家長也告知女方不用開庭 說為了不讓女方開庭難堪終於和律師想到辦法 要女方好好安胎生下小孩撫養他 現在女方準備休學以及辭職 ㄧ方面好好安胎ㄧ方面女方家長不想女方被人說話 Q1、女方為何不用可以開庭?不用再次確認口供嗎? Q2、那民事賠償部分是女方家長上訴金額多少就賠償多少嗎?還是要看法庭判多少?(備註:男方願意負責以及照顧女方撫養小孩) Q2、知道女方預產期大約在何時,但沒辦法明確知道何時出生,那是否出生後男方(生父)隨時都可以爭取撫養權? Q3、因女方家長跟女方說過,小孩以後後面的父母欄會是他們的名字在戶口登記養子,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女方未婚生子,女方家長是打算認養嗎?如果是,那男方(生父)事後才去爭取撫養權可以嗎?因不知道準確出生日期,所以遇到此狀況可以做什麼動作?

您好:

以下回答假設前提為「所有性行為皆發生於女方已滿十六歲以後」

一、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採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舉證責任亦由當事人負擔,簡單說就是女方家長不想打官司、不想舉證,甚至撤回起訴,皆無不可,所以不是提告後女方就一定要到場。

二、金額以法院判決為準,記得去開庭抗辯;但如果請求的是「女方貞操權之損害賠償」,則因女方已滿十六歲有貞操自主權,故該同意性交不構成侵權行為,女方家長自無法起訴主張賠償。(女方家長似乎並非提起強制認領,則無附帶請求給付扶養費之餘地,故不討論)

三、血緣生父可向生母以口頭或書面表示認領,或以支付扶養費之方式為認領,但此時生母可以否認;至於否認之後效力,本人認為係可以使生父認領效力消滅,但實務及學者見解偏向「此時必須由生父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且由生父負真實血緣及認領行為存在之舉證責任,待勝訴判決確定,始有視為婚生子女法律親屬關係」。簡單地說,如果生母否認您的認領,您至少還可以嘗試起訴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但並非何時想以法律上父親自居皆可。(戶籍登記規則及衍生爭議先不予討論)

四、女方父母收養子女,於法無效(民法第1073-1條),除非是安排出養給他人,但該出養原則上必須得到本生父母(自然血親,即包括已表示認領的您)之同意(民法第1076-1條),否則法院也不會認可,戶政也不會擅自登記為養子。

五、既然已經知道預產期,且出生前即可表示認領,只需先表示認領子女出生後再採取相關行動即可。

六、建議可採取行動:(如您真摯地想要共享小孩的親權)

1、先儘早發存證信函表示欲認領女方腹中子女,並表示欲先匯款一定金額供做撫養費用,請對方提供帳戶,並保留匯款紀錄。(以免女方在辦理出養時主張您未認領或未負扶養義務而跳過您的同意)

2、待小孩出生後(日期不可能完全無頭緒,旁敲側擊也可以知悉),前往戶政事務所請求辦理認領登記

3、如女方否認,再向小孩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親子關係

4、如女方中途成功辦妥出養,則可待親子關係之訴勝訴後另外提出確認收養無效之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已滿十六歲,雙方亦為自願發生性行為,您即無刑事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琳琳 104-01-12 03:19

您好:

我老公在我懷孕期間家暴我多次,因此我逃離到娘家躲著,如今他現在居然告我〝未履行夫妻義務〞二月初要開庭(調解),我也準備請律師,想請問您,我這樣叫構成未履行會成立嗎?依你經驗法官大概怎麼判?

我其實不懂調解意義…如果我輸或我贏會怎樣?法官該不會逼我繼續跟他履行義務吧?輸了,我會被罰錢或孩子歸他嗎?

快開庭了,麻煩儘速回覆我,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舉出家暴事實來抗辯,若法官認為分居事由,並不會強制要履行同居義務,另就您家暴的部分,您應向警局報案並驗傷,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得以對方家暴、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以解決雙方的爭議。至於對造所提出之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即便對造取得勝訴判決,仍舊無法強制您履行同居義務,只是從對造已提出該訴訟看來,對造已經在為後續離婚訴訟做準備,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琳琳 104-01-12 03:18

您好:

我老公在我懷孕期間家暴我多次,因此我逃離到娘家躲著,如今他現在居然告我〝未履行夫妻義務〞二月初要開庭(調解),我也準備請律師,想請問您,我這樣叫構成未履行會成立嗎?依你經驗法官大概怎麼判?

我其實不懂調解意義…如果我輸或我贏會怎樣?法官該不會逼我繼續跟他履行義務吧?輸了,我會被罰錢或孩子歸他嗎?

快開庭了,麻煩儘速回覆我,感恩!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12 13:39
您好,請問您備家暴時是否有到醫院驗傷? 有無證人可以證明他的家暴行為? 還有,其實您可以提起離婚反訴,同時聲請保護令,我認為您這樣太危險了! 是否需要委請律師幫忙呢? 對於受暴婦女或小孩,我都會給折扣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當初於對方家暴時,有聲請保護令驗傷單或有相關人證物證,可主張有正當合法之分居事由,並再提起裁判離婚之反訴,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琳琳 104-01-11 14:25

律師您好:


我在懷孕期間老公家暴我多次,直到去年十月份我快生了(第一胎)他又打我和言語羞辱我﹑丟東西,因此我逃到娘家去躲著,自十月中旬到現在我都每天過著害怕陰影的生活,連在醫院我都不讓他靠近我和孩子,我為了保護孩子因此他連孩子一面也沒見到,最近他去申請法院調解告發我〝未履行夫妻義務〞要我2月初出庭調解!我想準備請律師

因我是因他家暴才逃離他,但他卻硬ㄠ說我離家出走,他還惡人先告狀去請律師,請問您法官會大概怎麼判?

他要跟我搶孩子監護權,他會家暴打人,但他薪水大約六七萬,依你法律經驗他拿的到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2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對方確實涉及家暴,則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不合法,且無法爭取監護權。 2、 當初是否有驗傷或就醫,亦或其他證據可提出?
小蝶 104-01-10 23:16
請問各位律師: 妹妹年滿18未滿20歲,動手打人對方也未滿20 聲稱我妹讓她流產 對方報案,有驗傷單,但是並不嚴重因為對方隔天還可以上班,無懷孕及流產證明 請問如果對方沒有懷孕妹妹將付什麼刑責? 如果對方真的因我妹動手打她導致流產呢? 如果談和多少錢是合理範圍呢? 唉...我也知道打人就是不對 但是畢竟是自己的妹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妹妹應該是涉嫌觸犯刑法傷害

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為告訴乃論之罪

最好能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6:51

 如果是互毆的話,雙方都構成犯罪,

不過你妹妹如果導致對方流產,

那可能構成重傷害甚至殺人罪(胎兒大於六個月的話)

但到底有沒有流產這件事情,請對方提出文件,不要被對方嚇到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若對方對您妹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您妹妹亦可同時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已取得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33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參與和解程序!

小華 104-01-08 23:22

我近日 和一位女網友 發生了性關係

由於部前不知道有沒有懷孕 但女方家長 堅持 要我拿出30萬(不管懷孕與否)

不然就是告我

我23歲她17歲 雙方都是你情我願

請問律師 如果他們家長告下來 我會被罰至少3年的監獄嗎?附加前科?

如果對於這30萬 我拿去給他們 我們該簽什麼協和書 ? 或是?

拜託律師們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08 23:47

您好:

1.因女方已滿16,如雙方均是合意性交即無觸犯刑法

2.因你未觸法,似無給付對方和解金之必要。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華 104-01-09 14:51

律師 謝謝你的回答

請問除了 刑罰以外 有沒有民罰 或是 其他罰呢?

如果他們家長要告 是否 只要女方坦承 是自願與我性交 並無任何交易

我就不會有任何前科 被關 或是 處罰(包含罰金 之類的  不管民刑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為合意,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惟民事上對方可能對您提出侵權行為之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如果你是性交易比較麻煩,但也判很輕,但你們又不是。

二、如果女生跟你私奔也可能有刑責,但也判很輕,你們並沒有。

三、這麼多律師建議你別擔心,如果還擔心的話就近找個律師談一談請律師查些資料給你看吧。

台北楊俊鑫0928967948

小貓 104-01-05 09:26

孩子現在快兩歲,為非婚生子女,孩子父親的配偶在懷孕時就已經知曉,並且我也有當時她傳的簡訊可證明她知道這件事,現在想要讓父親認領兒子,想請問對方配偶還能提告嗎?

已過相姦罪告訴期,無法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5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為知悉6個月內,但是必須注意是最後一個行為開始起算。

2、強制認領的部份,可以一並提起酌定監護權及給付扶養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5 22:05

您好,除非對方配偶還有掌握其他更心更近期之證據,否則則無法在提起刑事告訴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5 23:08

您好,建議您盡速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或認領之訴均可,至於您自己的刑事追訴我倒是不擔心,只是您的可能會被對方配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另外,如果男人有提供孩子扶養費用,記得保留單據,這是視為認領之要件。

以上,如有需要,歡迎聯絡。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47

 通姦罪要在六個月內提出,已經無法提告,

至於小孩認領事宜,你的狀況是可以的

N 104-01-04 22:36

8月份我老婆委託徵信社跟監,有拍到我和小三在她家門口和我的車上親吻照片,我想離婚但老婆堅持不離婚,從此關係就像仇人一樣每天都很痛苦。

後來,老婆曾在車上放錄音器具但沒錄到什麼有用證據

接著,老婆妹妹去租GPS叫她安裝在我的車上監看行蹤,期間我曾將車子停放小三家附近好幾次,但這應該也屬於沒有用的證據

然後,老婆在小三家門口對面安裝可錄影拍照的器材,拍攝到我白天多次進出小三家,還有兩人騎機車相載的照片。

現在老婆依然堅持不願離婚,我覺得未來可能必須走向裁判離婚,想請問:

1.小三原本在我的工廠工作(工廠和住家是在一起的),偶爾會和老婆打照面,
我當初是騙小三已經和老婆離婚,但因為不知怎麼告訴長輩才會暫時還住一起,
因為小三知道我和老婆原本關係就很冷淡,所以也相信我的說法,
但我們才在一起沒多久就被徵信社拍到親吻照片,所以我就告訴小三這件事,
經過諒解後就恢復原本普通朋友關係了,

請問如果老婆要告小三民事妨礙配偶權能成立嗎?
小三今年30幾歲多年工作都不穩定,現在失業好幾個月了,存款不到1萬,名下有人壽和年金保險,如果判決能成立大約會被判罰多少錢呢?

 

2.刑事訴訟期是半年,老婆告知徵信社的調查結果是2014/8月中旬的事,假如老婆想提告刑事,期限只到2015/2月中旬對嗎?

期限過了就不能再提告刑事了對嗎?

 

3.我查過一些有關小孩監護權的爭取,主要照顧者很重要對嗎?
小孩目前一歲多都是老婆在照顧,老婆從生完就失業至今,最近才開始偶爾會去妹妹公司幫忙做會計,小孩那時就會交給她媽媽帶(但她媽媽身體不是很好,前陣子又突然心肌梗塞),
老婆從懷孕前就陸續有在吃抗憂鬱之類的藥物,生完後好像也有在吃藥,
前陣子鬧得不愉快時,她還威脅我對我說"如果有天我和小孩不見了看你怎麼對長輩交代",
從此我就一直很擔心她會不會因為憂鬱症而想不開帶著小孩一起自殺....

我的收入要付貸款每個月幾乎都沒剩,有時還會周轉不過來,像這樣小孩監護權會判給誰的機率比較高呢?

我要如何讓自己處於有利爭取的地位呢?
小孩交由我媽媽照顧可以嗎?我媽媽比她媽年輕,而且身體好很多。

4.法律上對於有過失的一方,是不是財產分配能分到的就比較少?
我要如何讓自己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呢?
由於老婆四處蒐證的行為,造成我每天精神壓力都很大,總是覺得有被偷拍錄音的感覺,
老婆可能沒在住家動手腳,但我就是無法安心在這個家住下去總是有被監視的感覺,像這樣我該如何蒐集對我有利的證據呢?
我如果受不了就搬出去住會變成對我不利嗎?

5.我可能也會被告通姦、如果要裁判離婚和爭取小孩監護權
以我這個案例,請律師幫忙能為我爭取到哪些呢?

6.像這樣的官司大概要打多久時間?

非常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1.  通姦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通姦罪若在配偶宥恕下,就不得提出告訴。因此若您妻子已經對通姦行為表達宥恕,即喪失其告訴權,如果您在事情發生後就沒有繼續通姦行為,就算妻子提出告訴,只要您提出妻子已原諒之證據,檢方就會不起訴處分。即使沒有配偶原諒的證據,若妻子未在知情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就無法再提告。然而,雖然沒有刑事上的責任,妻子仍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們對侵權行為負上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不建議您主動搬出去住,這樣會有觸及刑法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的問題,恐觸犯刑法第240條第2項。

3.  您必須提出您妻子有精神問題又無經濟收入,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僅能由外婆代為照顧之證明,並配合小孩若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取得監護權機率可提升,您亦必須提出財力證明,證明每月有固定收入及固定住處,且有強烈之照顧與監護意願。

4. 依您的情況,爭取裁判離婚監護權都不困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N 104-01-05 19: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通姦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通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只有進展到親吻並沒有通姦,但妻子還是可能會提刑事告訴(這段期間她一直都有用這個在威脅我),她並沒有表示原諒,她只是帶著不甘願跟我耗下去堅持死都不要離婚,她認為離婚就讓我稱心如意了,所以儘管兩人生活早就像陌生人一樣,她依然堅持不願離婚

我也知道民事有兩年的追訴期,所以光是想到她要一直用提告掐住我的脖子那麼久就很痛苦...

2.我搬出去住是因為跟她同住精神壓力很大太痛苦,並不是有外人介入造成的,這樣也會觸犯您說的"和誘"罪嗎?

那如果我請妻子搬回娘家住可以嗎?假如她不願意搬回去住,我可以想辦法(不會觸法)讓她進不了家門嗎?

3. 小孩目前才1歲多所以無法表明意願,妻子的精神問題很難提出證明,因為我只知道她一直都有在吃類似抗憂鬱的藥物...

請問將小孩交由我媽媽照顧可以為我爭取比較有利的地位嗎?讓我媽媽變成主要照顧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5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屬於有責配偶,似無法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規定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反而您配偶有可能對您提出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且您為有責配偶,亦有可能須負擔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您可能可請求裁判離婚之依據僅有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5 23:17

您好:

徵信社偷拍或跟監的部分您有證據嗎?如果有,就保留這些證據,提起離婚訴訟吧! 讓老婆將所有對您不利之資料提到法院,讓法官認為您與老婆間已發生不可回復的夫妻關係(所謂的破綻主義),然後裁判離婚

當然,因為您有錯在前,所以也許會有損害賠償小孩監護權也不見得可以取得。法律無法對先犯錯的人給予最好的保障,這點也請您能了解。

以上。

小P 104-01-03 12:54
您好: 想請問一件事情,我在一所幼稚園任教,園所於12/11遭教育局稽查,當下我和小班老師因非本科系所以被提出警告,如兩週內未改善,將雙方開罰,後當天下班老闆要我進辦公室去談,他就說一大堆,我回您現在的意思是要我離職是嗎?他說我也不願意啊!且我一次少兩位老師耶!我說可是您當初也知道我非本科系,但如今卻是這樣處理事情,且我懷孕耶!您要我怎麼去找工做啊?他回我也很無奈啊!後因太氣他的處理方式,我說明天再給您答覆,回家便告知先生,先生要我做至12/12離職,後因擔心拿不到薪水,所以只好簽他要我簽一張因個人因素而離職的紙,還要大班老師站旁邊當證人,且教育局要他兩週內改善,所以正常12/25小班老師理當也要離職,但是12/29老公上班前經過園所發現她沒離職,想請問: ?我還有辦法要他給我非志願離職證明書嗎? ?我還有辦法申請到失業補助嗎? ?對於因害怕拿不到薪水而簽因個人因素而離職,這樣有效應嗎? ?對於他繼續讓小班老師非本科系還繼續任職,是否有管道可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值得以訴訟解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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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值得以訴訟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