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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7-20 16:33

我現在懷孕五個月在家顧老大,生活費都是靠老公,為了錢最近爭吵不斷,我們協議好生完第二個後就離婚,也協議好老大跟我,並且在我懷孕這期間到坐完月子每個月給我15000,離婚是要生完時才離,但是我現在要一份協議書先簽好,內容是老大跟我第二個跟他並且支付我每個月15000到月子結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內容並無違法,只須記載清楚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

2、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確保雙方權益。

乖乖 103-07-18 16:12

我妹妹未滿16歲懷孕,但男方已滿18歲,

但似乎是一定是公訴罪?

如何讓男方沒事呢?

如果雙方家長談妥情況下呢?男方也表示願意負責

那會無罪嗎?

您好,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屬公訴罪,被害人無法撤告,但若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行為人,行為人又是初犯,法院原則上會予以緩刑的機會,若緩刑期間經過行為人未再有違法情事,將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乖乖 103-07-18 18:2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屬公訴罪,被害人無法撤告,但若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行為 ... (恕刪)

謝謝林律師,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若雙方家屬達成協議,行為人若無再犯,那麼基本上就是給予緩刑嘍?

若是給予緩刑就絕對無前科記錄嗎?

非常感謝律師您!

只要被害人願意原諒並達成和解,行為人犯後態度良好,法院原則上會判緩刑,只要緩刑期間內不再觸法,緩刑期間結束久不會再有犯罪紀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31

 您好,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可簽立和解契約書取得被害人原諒後,

在偵查中向檢座聲請緩起訴處分。起訴後亦可向法院請求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

小楨 103-07-14 21:05

律師您好: 我跟前夫離婚後,我現在懷孕了,但他卻一直躲我,不肯出面,最後我透過朋友才找到他的人,但他卻逼我拿小孩,我如果不願意的話,叫我自己生,他不負責任,我現在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3-07-14 22:50

 如果你是在婚姻期間受孕的,

法律上就推定是你前夫的小孩,他要負擔撫養義務,

如果對方不願意,提告是會成立的

 

小楨 103-07-14 23:34

原本離婚後確實有發現懷孕,但已經手術流產了...後來前夫不知怎麼回事,又回頭來找我,說了許多好聽話,最後我原諒了他,他也因而住進我娘家三個多月後,某天他又突然的開始對我冷言冷語,就又離開了,離開後我才發現我又懷孕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5 06:54

您好!若是離婚後才懷孕,只要小孩確實與男方有血緣關係,就可要求男方認領小孩,並要求支付小孩扶養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沐 103-07-13 20:22

我在100年8月與前女有交往時有金錢來往

但到了101年農曆年前她懷孕了最後流產

年後她回高雄說要要我等她102年7月般回台北

但這段其間她跟我說她得了子宮肌瘤說是因為流產的關係

要我負責她看醫生的錢 我說好我回負責

期間我們也都有用line 電話聯絡 

直到今年6月初她還沒搬回台北

我覺得有問題 打給她老媽 才得知她結婚

這段其間我前後借了也匯了不少錢給他看醫生

我也打了電話都沒接也 傳了不少簡訊給她媽

看要如何處理這件事 但都沒下聞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我有轉帳 及現金存入他戶頭的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前女友欺騙您之相關訊息證據,及匯款紀錄,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留有相關事證,建議您直接提起民事訟請求賠償,較能追回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lson 103-07-16 21: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留有相關事證,建議您直接提起

 

但我只有匯款紀錄並無借據 這樣行得通嗎 會不會被反駁是贈與

程程 103-07-12 03:42

你好,我在網路上購買了睡衣五件,也收到商品,商品數量不對少一件,我告知補上給我

接著我便忙著婚姻大事,一直到過了約十天我想起。上網看了評價,他們問是否有多商品,我告知多一條小褲以為是證品如是寄錯我可寄回。

當時以看了其他消費者的評價,都是一樣的狀況,的問題。

我告知我東西請補寄,他回應已過7天權利已失。

但我不是7天後反應ㄚ,接著他的言詞非常不能溝通,我一氣下之下,說了黑店,買東西真的要看評價。

  他說要告我侮蔑他,他也知道我剛新婚幾天就說  我看娶到你的人也撐不久。 我看到後,每天擔心詛咒言詞。而且我目前懷孕一直不好睡難過擔心。 問我們如果真的上法院我有勝算嗎?謝謝回答 我能告他們什麼?   請好心律師回應我一下好嗎?謝謝 問,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可蕓 103-07-11 09:23

律師你們好:事情是發生於103.06.14晚上22時,我的國中同學約我去出門說要聊天,我答應他,隨即他來載我.一路就來到了海邊,一開始停在路邊我們開始閒聊,隔了30-1小時候,他說我們換個地方,然後他把車子開到了巷子內(巷子裡沒有監視器).一開始他很正常的聊天,過沒多久,他開始強吻我,我說了 不要 .但他沒有停止動作,開始託我的衣褲,在要脫下我褲子時,我又跟他說了 不要 也用我的手擋了他的手,他還是沒有停止動作.(因為當時天色昏暗周遭又沒有人,我害怕他將我丟棄在此處.所以我一直隱忍)之後他就拉起我的手要我我他口交,我也對他說 我不要,但他卻一直逼問我為什麼不要 為什麼不要,我感到有被強迫.之後他就用他的生殖器插入我的下體,我當下覺得很痛很不舒服(過程中他一直要求我變換姿勢).事後他穿起褲子並遞了濕紙巾給我,要我把下體擦一擦,之後還要我把濕紙巾交給他,後來他馬上開車送我回家.一下車後我感到非常難過,一直哭.但我當下沒有意識到我被性侵

直到103.7.7號我到婦產科去驗孕,醫生告知我已經懷孕.我跟國中同學說 我懷孕!他就跟我說不是結婚就是拿掉.但我跟他根本不適情侶關係,我根本不喜歡他.隔天我實在受不了心理的壓力,我到網路上跟網友分享我的事情,他們告訴我這是性侵.之後我打到了113專線,他們也跟我說這是性侵,到了昨天我到了警察局報案.

在我懷孕到報案這幾天,我有跟嫌疑人用LINE聯絡,之間我有問他 你那天沒有發現我沒有反應嗎?他回答說;恩...事後我覺得不對勁 還有 我跟他說這是性侵你知道嗎?他回答我 知道.但後來又改口跟我說這不是性侵,因為我沒有推開他沒有說不要,他還說我沒有限制你的自由.但我回他說:我當時有說不要,在你要脫下我褲子的時候我也用手去擋你的手,你要求我幫你口交時我跟你說不要,但你卻逼問我為什麼不要2次,他回答我說:事情發生了我想負責解決.想問以上這些對話對我有利嗎?(因為我6/14發生當下並沒有去驗傷及報案)我想知道我這樣對那國中同學的勝算多少?謝謝各位律師像這案子已經是公訴罪,我需要請律師嗎?要出庭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即便案件是公訴罪,如要將案情敘述清楚,並且針對被告的答辯,還要進一步提出說明,建議仍應委請律師提供專業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line聊天紀錄、驗傷單、濕紙巾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幫您整理犯罪事實,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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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1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供完整證據資料,為您整理並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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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1 10:55

不好意思...因為當下我並沒有把濕紙巾留下來...也沒有馬上去驗性侵

只有現在驗出的懷孕...但下星期1就要去手術,警方會去採證

但這樣子我的勝算是不是很少?因為警方跟說因為沒有第3者有看到

他怕事情會演變各說各話!但她真的是違反我的意願...

對不起...我好怕告不贏他

從事後到現在我已經每天都沒有睡好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與您之聊天紀錄或驗傷報告等,證明有違反您的意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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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芮 103-07-10 03:38

律師您好,最近我跟丈夫兩人正在離婚協議中,我們的情況是我先提起離婚的我會提起離婚是因為我先生在我們結婚後立刻就上高雄工作了一開始因為他說工作忙碌每個禮拜只回家一次,後來一段期間後,開始變成兩三個禮拜回家一次,甚至常常一個月才一次,甚至在我第一胎孩子坐月子期間,他都沒回來看我跟寶貝,打給他,他說他很忙碌,也因此那段期間,我有了產後憂鬱症,嫁給他後,我也發現他有一些債務問題,後來,在孩子七個月大時,有天有個女生到我婆家開的店面找我,說我先生與他妹妹有不尋常的曖昧關係,甚至對方跟我先生的簡訊以寶貝稱呼,當下我真的很痛心,當天對方姐姐載著我上高雄找我先生,我也確實在他手機發現種種關愛簡訊,而對方女生也承認對我先生的感情,後來因為孩子還小,我給他改過機會,也短暫搬上高雄居住,但期間相處變了,我們常因為一些小事吵架,先生也因為這樣常要我乾脆離婚,在高雄三個月期間,先生也幾乎沒給我生活費房租修繕費也都是我支付,然後我們有了第二胎,懷孕不適還要照顧年幼老大,先生因為工作也無法照顧我,於是我就回了婆家,但回家後他竟要我拿掉孩子,甚至用離婚脅迫我,要我在肚裡孩子與他之間做決定,我當下實在無法承受,也無法理解,我也問了他為什麼,他卻說我不是個好媽媽,我沒有什麼惡習,我也很盡力照顧孩子,我在婆家也打掃洗衣煮飯,也幫婆家顧店,我雖然不敢說我很完美,但我也是一直在學習努力做好一個媽媽一個太太一個媳婦,反觀他,在我嫁他兩年多,跟他聚少離多,也很少拿生活費給我,都是婆婆因我幫忙顧店,每月給我七八千不等做生活費,而他的債務也擱置沒處理,從那刻起,我已經心灰意冷,憂鬱的情形更嚴重,一度差點輕生,所幸被朋友看到救了我,婆家後來出來說要我原諒他,保證要他每個禮拜一定回來一次,但這保證也只持續了三個月,之後一如往常的三個禮拜一個月回家一次,傷害已經造成,答應的回家也做不到,第二胎產檢也幾乎都我一個人去,連我懷孕期間因為幫婆家顧店需搬重物,出血三次安胎三次,期間他也都沒回來看我跟孩子,就這樣的生活又過了三年,感情早就淡了,以前的傷害形成我們間的隔閡,最基礎的和孩子生活費,他後期一年多每月也只給我八千,但他自己卻買電腦手機,甚至我半年前婆店面收起來了,我到外頭工作後,他連一塊錢都沒給過我,包含孩子健保跟我自己的勞保保險都是我一個人負責,他也從不問夠不夠用,實在忍受不了了,我提出了離婚,但他卻因為我提起離婚,開始跟我爭奪孩子的照料,跟限制我的探視權,這六年來都是我在照料孩子生活,提離婚後他也突然有時間照料孩子,把孩子直接帶上高雄不讓我見他們,協議內容都還沒完成他卻這樣做,百般阻礙孩子見我,協議的內容也處處刁難我,我該怎麼做…………他沒詢問過孩子的意見就強行帶走,如果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我的立場站的住嗎?我該順他還是走法律途徑對我跟孩子比較好?協議的內容能幫我分析嗎?我公公曾經幾次打我孩子到瘀血,這也能影響法律判決嗎?我該如何證明?

以下是他要求的協商內容

我爸媽意思是監護權歸我,我想應該跟你們下午到家裡的言行有關係,有影響的吧!!!

 

更多的詆毀對雙方都不好,會有反效果!!

但我目前仍是同意監護權共有,

除非在你探視期間,小孩發生重大事故,我才會要求之後監護權歸我

 

1.一週2天(除周日不行,其它任選,

但你都要提前2天講,因為小孩不一定會回東港,

因為日後小孩有些教育行程上不能改!)

 

2.時間:早上09:00-21:00/(晚上21點前回到家,不得因上午晚接小孩而延後送回時間,且限本人來接!)不能過夜,不管是否寒暑假,皆是如此!直到妳有新男友或再嫁(小孩陰影會造成),或是違反時間,即停止探視權!

 

3.探視期間,小孩的違反協議要求,不得當作違反理由,建議你柔性勸哄,否則違反視同放棄探視權

 

4.小孩可以叫你媽媽,但是不可對小孩灌輸抵制我們的言教身教,並且不得去不良場所!一旦發現即失去探視權(你家族或朋友任何人都在內)

我方也是如是遵守!

 

5.學校活動會告知(日後不論是否在高雄就讀)會在知道的時後告知,如有要參與要提前告知,且不得利用活動時間帶離校園(校園活動,這部分不會計算協議的探視天數)

 

6.未規定探視時間,除了重大危安事件發生外,不得私下與小孩會面,否則視同放棄探視權,另外,小孩自行前往碰面,也應要第一時間告知我們,並勸哄,若多次屢勸不聽,也視同放棄探視權

 

7.小孩探視權直到小孩滿18歲成年後,依情形雙方再另外協議探視方式

 

8.小孩的教育費用,這部分我無所謂,依你能力自己訂

法律上是有這教育責任與義務的,但有沒有,我沒意見

不過在探視期間,每次給零用錢的年齡時,需斟酌與協議

 

-------------------------------------------------------------------

我沒有限制你看小孩,但是小孩要準備新生活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0 05:01

您好!對方條件太苛刻,沒必要接受;可以起訴離婚小孩若一直由您照顧對您較有利,應盡快提暫時處分帶回小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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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綾 103-07-08 17:42

我跟前夫已經離婚三個月多了!!!

目前有男朋友而且懷孕快七周

這樣前夫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8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現在的男友曾發生過性行為,縱使現在離婚,仍然構成通姦罪。

2、倘若該胎兒的父親是您的男友,則將來可能成為定罪的原因。

小妞 103-07-08 18:09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姦罪之成立須於您男友知道您有婚姻關係之前提下,仍與您發生性行為,若對方不知道您有婚姻關係下,即使發生性行為,亦不成立通姦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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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 103-07-05 15:33

律師您好

 

這個問題是我朋友的問題,已經困擾她有半年之久了。

 

她是大陸籍配偶,然後跟前任丈夫已經離婚並養有一女七歲,並領有台灣身份證

她在去年時候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大陸福建的男子

經過交往期間在去年十二月跟女方要求替他辦理房屋貸款四十萬現金。房子是女方所購買的。

然而女方當時並沒做他想直接去辦房貸四十萬,並將四十萬現金當場交給男方。

後來因為公司資金男方都轉往大陸,公司沒有什麼現金可以使用,便向女方索取信用卡使用。刷卡金額達十來萬

 

在今年五六月份,男方曾口頭警告女方,若不跟他辦理台灣結婚讓他順利拿到了台灣身份證,將會殺死她跟她女兒,於是女方在五月份便前往大陸福建跟他辦理大陸結婚

當在大陸辦理結婚才知道原來男方在福建有老婆跟小孩並且是男方在前天跟大陸原配辦離婚後隔天馬上跟女方辦理結婚,這時女方心理已經有陰影。

回台灣之後,男方雙親在台灣四處跟人游說女方是為了一個月辦理假結婚狀態的五千元新台幣才跟他兒子辦理假結婚的,再來就是男方現在是辦理依親進入台灣的,在這時間內男方四處找女人上床騙女人錢,並讓對方女子懷孕五個月迫使那女子墮胎。

另外男方雙親的戶口寄住在女方房屋,男方兩間公司營登也登記在那間房屋名下,那房屋是女方所購買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我朋友她現在不想跟那男子他辦理台灣結婚。並想拿回所借給男方使用的五十來萬現金。都是向銀行借貸的,房貸四十萬,信用卡十來萬。

 

大陸已經登記完成,大陸婚姻登記書也已經寄來台灣還沒去領做完台灣結婚登記

 

請問律師,我朋友她有什麼方法才可以安全離開那名男子並要求男方還錢

並將男方雙親戶口跟兩間公司營登遷出去?

 

謝謝律師的關心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已經取得依親居留,則兩人在台灣應該已經有婚姻關係,倘若要終止婚姻,則必須訴請離婚

2、針對於對方出言恐嚇並且詐騙女子錢財的部分,涉嫌恐嚇罪跟詐欺罪,倘若可以提出證據,則可以報警或是提出刑事告訴。

3、有關欠款的部分,可以發函告知清償,或是核發支付命令透過法院訴請對方清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男方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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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 103-07-04 19:10

各位律師你好:

甲方今年19歲 乙方今年18歲 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

兩人你情我願發生了性關係,結果懷孕

因為還要繼續就學,所以必須把小孩拿掉

乙方父親要求我們分開且要求賠償30萬精神補助

並且寫一份切結書,那我該怎麼寫呢

請問各位律師們這樣合理嗎?

您好,若為性行為之雙方皆已成年且兩廂情願,即無法律上之責任,似無簽立切結書之必要,惟因尚不清楚您與對方間之關係與事實,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ZHai 103-07-04 19:31

那如果乙方父親要告甲方 這樣會甲方會被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4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男女雙方皆屬未成年,雇雙方皆有可能被對方父母控告和誘略誘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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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s 103-07-02 00:09

您好,我今年15,我女朋有16歲

我跟她發生了關係,在我們雙方情願下

她可能懷孕了,那現現在怎麼辦?

如果被對放家長告,我會有怎樣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滿16歲,且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發生性行為,也沒有離家出走的情況下,您不會構成犯罪。相反的,因為您未滿16歲,則對方可能涉犯刑法未滿16歲之人性交罪。

Joss 103-07-05 12:11

那如果我們都15歲做的

我還是15歲她滿16呢?

Joss 103-07-05 12: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滿16歲,且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發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7 18:04

倘若都未滿16歲,則都會構成犯罪

只是有規定得減輕或免刑

小猴 103-07-01 22:17

我14歲女朋友12歲我們兩個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發生了性行為
請問如果她懷孕了那我們想墮胎 醫生會告知雙方家長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未成年,無法自行決定是否墮胎,應向其父母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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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希 103-06-30 15:09

你好,不好意思,是否能跟你問些問題!

我哥哥跟他的前女友分開了,今天他有欠我哥哥錢,我哥哥跟她說 是否能多少還ㄧ些,她的前女友就告訴他法院見, 因為她跟我哥哥在一起有拿了ㄧ個小孩,因為當時他們在ㄧ起ㄧ個禮拜女方就說懷孕了『哥哥覺得有點怪,也沒說什麼,因為覺得無能力養才決定拿了寶寶』,女方會說法院見,是因為她沒有滿十八歲,她16歲快17歲!

哥哥跟女方在一起後,也幫她還了很多錢,她還領光我哥哥存在郵局的錢!他們會分開的原因,是因為她領哥哥的錢,而他們才只是在一起,女方就要求哥哥要拿多少錢出來養她,哥哥覺得只是在一起就這樣,他覺得無能為力!女方跟哥哥沒在一起後,交了ㄧ個男人在一起不到兩個禮拜也說她懷孕,因為這樣她跟男方要了六萬元,不然就跟對方法院見!我們此刻到底該怎麼做,我比較不會說話,有說錯話,請見諒,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方已經滿16歲,並且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並不構成犯罪,但是不能誘拐對方離開家庭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似乎是以此詐騙錢財,本文建議您的胞兄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利釐清案情,避免遭到對方惡意詐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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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 103-06-29 01:08

我與先生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子,約莫9年前,先生疑似外遇,夫妻間有嚴重口角,夫甚至有暴力相向的舉動,9年前也有驗傷單....9年前某日,夫 僅留一封E-Mail說:無法再相處為由 搬離家,將2個孩子都留給我獨立照顧,之後就少有音訊,小孩也不探望、生活費也更是從未給過...連小孩過年紅包也僅放在家外鞋櫃裡 再以電話通知拿取(但僅頭2年,後面就都沒給過錢了)....後面都只有他聯絡我的份,而我聯絡他 就要看他心情

約3天前我發現他在FB上 說:2013/4/24跟XXX結婚了,透過關係 也取得他跟那女人與夫家族聚餐的照片,照片中,那女貌似已懷孕  或許是因為急了,夫今天打電話來要求直接簽字離婚,但他給的條件是就照9年前我要求離婚時說的:把我們買的房子在無貸款的情形下過戶給我,我就要簽字。

但這9年中,我們就只是住這房子,其它水電瓦斯、小孩學費、生活費保險費...等等全都是由我獨力支付,也就是說除了房子以外,他完全是不聞不問的...連我家老二對父親都是沒印象的。

請問:要這間房子,是我9年前說的,這9年中間,夫無任何付出,連探望也無。現在他壓著我,只能給這間房子,只因我9年前的要求,我不能再將要求提高嗎?

還有,我家老大已經大了(滿18),事情發生時老大五年級了,那時老二剛出生....現在孩子跟我要求,說他們將來不想養父親,請我協助辦理相關事宜,那我又能做什麼相關申請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配偶與第三人有通姦行為,您可以據以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的配偶與該第三人賠償您的損害。

至於您是否接受協議離婚,應視您是否願意離婚、您能接受的條件而定,您可以提出您想要的條件,再與對方進行協商。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與外遇對象有通姦行為,使外遇對象懷孕,您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亦可對您配偶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在舊未成年子女部分,若您配偶從未撫養未成年子女,其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其對您配偶日後之撫養義務亦可主張減輕或免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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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蓋因對方現在應該急著向您離婚,故或可以此為籌碼,透過裁判離婚之方式,向對方主張離婚之損害賠償,並主張贍養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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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兒 103-06-24 23:39

請問 公司在我到職時都沒有幫我投保 發現懷孕資遣

現在我們的雇用關係確定判決了 

但是公司對於勞保 勞退跟健保 都不理賠

因此我申請支付命令 而對方提出異議

我們今天去調解庭 本來都同意了 到了檢察事務官那邊

對方又反悔了 所以又訂了下次的調解庭時間

 

 對方傍晚又說讓法院判決 下次的調解庭也不用去了

現在我的問題是 我的支付命令本來是申請未投保的權益損失以及懷孕資遣的精神賠償(公司有被開罰違反性評法的公文)

 

我另外有對公司提起未投保的詐欺 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我可以把支付命令所寫的未投保權益損失的部分 挪到刑事起訴時再一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而支付命令的申請只剩下懷孕資遣的精神賠償部分嗎???

如果可以的話  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聲請支付命令,則您可以直接在該訴訟追加,不建議等刑事那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6-20 19:32

與對方沒有結婚但生了一個女兒。

(因為對方的父母在意我還有一個小孩,所以無法結婚

但在我懷孕其間什麼也沒關心與照顧!

連生產都是我一個人自己去醫院!

起初對方的父親有說過要補償我,而給了一筆金錢

對方的父親知道我懷孕後沒多久就沒工作了!

又加上生產費是跟公司的老闆借來的!

到了報戶口的當天,要求說因為小孩要給他們養,所以無法共同擁有監護權

所以只好讓給了他們!

在辦戶口前,男方的父親有說,不是要切斷我和我女兒的關係,而且想看小孩都可以隨時去看,也可以帶小孩出去玩。

但是等我照顧小孩滿一個月後,開始阻擋我與我女兒的碰面相處,甚至於還說因為我女兒看到我所以變的不好照顧。

所以要求我一年只準看二次!

雖然我沒同意!

但是他們的阻擋越來越兇,甚至看到我來馬上就把小孩給載出去!

一直忍了三年了,對方直接對我說,

男方:我女兒不是動物園的觀賞物………

我跟男方說我是去看我的女兒,他之後又回我……男方: 妳女兒?在你帶來給我的時候你以經沒資格說你是他媽媽了 來看個幾次就認為是啥  

如今我已經有好幾個月沒看到我的女兒了,我到底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雨婕 103-06-12 00:05

當時發現懷孕已經滿16了,但那男生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不是他的,因為之中分分合合,最後一次分手後女生有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但沒發生性關係,最後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一個禮拜後也分手了,後來又跟原本男生在一起,之後發現懷孕,那男生一樣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但算排卵期也是女生跟男生在一起的時間,算給男生聽,男生也一樣的態度,甚至還說一些傷人的話,把話講很難聽。最後女生爸媽知道他這樣子的態度才決定提告

但我想問的是這樣子男生真的不會被逞罰或被關嗎?因為其實我們家人都希望他能得到教訓,他現在是滿18歲了,因為聽社工說他是不會被關,因為與女生性交時是未成年,我對這個問題很疑問!還有,他這次這件事不會有前科嗎?

而且被告之後他還好聲好氣用臉書私訊我說:請我不要認為他不負責,說什麼孩子生下來驗DNA如果是他的他會負責,然後一直說他當初聽別人說我跟別的男生在一起有發生關係,所以他懷疑沒有不合理!我說:要負責當初就會負責了,怎麼到被告才要說要負責?而且甚至現在還在懷疑?而且你也不能負責什麼,也是要家長出面!他說:警察說我18了可以自己負責。

我想問他這意思是到最後開庭他家長不會出現?是他自己而已?這種事情應該家長也要出面吧?

而且這種事情法官通常會怎麼判他?而且發生這件事我媽想跟他們拿60萬,就是養孩子的錢;精神賠償;生產費;月子費,以及一些費用,我們也不是亂開價,因為養孩子真的不簡單!

而且他一直懷疑不是他的,一直說什麼要驗DNA,這樣的話最後法官會怎麼做?會也要求我一定要驗嗎?因為費用真的不是我們可以負擔的!

以你們的經驗法官會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案件的部份,除非等到對方滿20歲才提告訴,否則目前仍然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入獄的機會確實較低,但是對方還是可能會遭其他處遇,如保護管束等.

2、本文建議您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對您男友提出刑事告訴,但其亦適用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待小孩出生後,可對其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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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3-06-07 09:57

我是一個小三,剛認識那男的時我被騙不知道他已婚,跟他在一起已經一年多了,前幾天我確定懷孕了,那男的希望我生下,但他無法給我任何保障,說會告訴家人我的事卻也遲遲不敢說,知道他無法給我未來和名份,於是我自己去醫院藥物流產,我很不甘心只有我一個人受傷害而他卻什麼事都沒有,我很想告訴他老婆這些事,但我會被告通姦罪嗎?小孩也拿掉了,這樣通姦罪還會成立嗎?還是只能自己認了跟他斷了關係,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0:56

您好!通姦罪之所以提告困難,是因小三堅不承認,又難以證明有性行為發生;倘若您自己先承認了,自然就容易多了,萬一對方夫妻二人聯合起來專告您通姦罪,很可能會成立,且可能還要負擔慰撫金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主動承認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又明知對方為婚身分,對方配偶似會對您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屆時您除了可能成立該罪外,亦可能須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您需審慎考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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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ing 103-06-06 16:31

我與前夫在2013年11月19日離婚

當初離婚時我們是以共同監護方式辦理離婚

所以目前兩個小孩是我們共同監護

在2014年2月認識新對象   但最近發現懷孕

前夫目前尚不知道懷孕一事

但有朋友說

由於前夫和他的家人認為現在的我無法再金錢上面給予小孩照顧

希望我能放棄監護權

但我不是很願意

之後我朋友又說

現在的我離婚未滿半年又懷孕

他是有資格對我提告

請問他要對我提告示要以哪條法規提告

一  我在離婚前並沒有做出越軌之事

二  結交認識新對象也是在離婚之後3個月的事

     這樣他能對我提告?

您好:您離婚後再懷孕與您是否能照顧子女,並無太大關連性,因此應不致影響您對小孩親權的行使,而對方單方面要改定親權行使也必須要向法院聲請,且也需要法院認定由您與您前夫共同行使親權會對子女不利時,才會改定由您前夫單方行使親權,因此不需要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就子女最佳利益考量之,故即使您前夫欲請求單獨監護,亦須證明共同監護有何對子女不利之可能,而由其單獨監護為子女之最佳利益;再就離婚未滿半年懷孕,須您前夫證明您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發生性行為,方構成妨害家庭罪,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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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6-04 09:12

我與老婆分居約5年了,小朋友分別為12歲與7歲。已與老婆協議好了1到2年後和平申請離婚。但之間並沒有談到房子財產分配的問題。小朋友有時與我住有時與老婆住,天數基本上分配的很平均。我已結紮4年,但上個月女友卻意外地懷孕了,已檢查確認過小孩是我的。

目前有以下的問題

1.房子財產分配與配偶一定要一人一半嗎?

2.12歲與7歲小朋友扶養權歸法律會怎麼判定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不是簡單地把所有財產分成一人一半,原則上是以各自婚後現存財產來做為計算基礎,各自扣除債務,少的能對多的請求差額分配,監護部分要看雙方的經濟、教育、小孩狀態等等來決定,這些問題都不是單純的一定如何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4 1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夫妻婚後財產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而未成年子女部分,得爭執監護權之歸屬;惟您女友懷孕,似有通姦罪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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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3-06-03 22:24

請問,我朋友是女方,因婚前名下有房子,還在貸款中,跟目前老公(男方)結婚2年,育有一子,從結婚到現在男方的名下無任何房產及土地,一段時間都住在女方家,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因女方胎盤不穩問題辭去工作,有付幾個月的房貸,孩子生下後,又回到職場,房貸由女方持續繳納直到現在,因為一些原因,目前分居中,女方剛嫁進男方家時,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賣房子給男方買房,前陣子甚至跟女方說,如果離婚房子男方有權要求分房子,請問他們有這個權力嗎?如果男方要求離婚,請問他們還有權分房子嗎?男方是性無能,有去看醫生,目前檢查中,那他們有權拿分居要求離婚嗎?如果女方未離婚欠債的話,簽本票,男方如果要求分財產是否也要連負債ㄧ並計算?因男方有買車,在男方名下,有貸款中,是否也要列入財產分配中?另外因為男方對小孩都是沒什麼心在照顧,但因為男方家庭比較完整,那還有機會可以爭取到小孩嗎?(男方沒錢買奶粉給小孩,由他家人出,卻分期去做整套的汽車保養,大概2萬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裁判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事由,若無裁判離婚事由,僅能協議離婚,關於離婚後,可就雙方之婚後財產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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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103-06-03 16:36

首先,先感謝各位願意瀏覽我的文章,還煩請各位幫忙,謝謝!!

問題陳述如下:

此爭議其實是小弟的配偶與補習班之間的爭議,她與補習班購買課程,根據合約內容課程為6個月96堂課。她在上了約27堂課之後因為懷孕身體不適而請假,而現在因有孕在身,加上未來須照顧小孩,所以我們決定向補習班取消剩餘的課程申請退費,而補習班卻回應雖課程時數雖未超過1/3,但是已超過6個月所以不同意退費。

根據退費規定,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日)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由此退費規定看來,課程型態分為兩種,一種是以全期時間為主的課程,而另一種就是以課程時數為主的課程。

接著我們去洽詢消保會,他們的回應是說,依據我們所購買的課程合約看來,我們的課程應是以總課程時數為主,因為剩餘的課程並沒有因為超過6個月而消失。

我們將消保會的回應告知補習班業者,但它們仍然不同意退費,理由仍然是已經超過6個月。

根據這個情況與規定,我們是對的嗎? 補習班業者是否應該退費給我們?

我們已於消保會進行申訴,過幾天要開調解會了,如果調解不成是否就要上法院? 若真的不幸要上法院,我們有勝算嗎?

感謝各位的瀏覽,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還煩請各位的幫忙,謝謝!!

您好,您與補習班間的問題癥結點在於對契約的解釋,既然消基會做出對您有利的解釋,之後程序自然對您較有利,建議可攜帶合約找專業律師討論,了解將來程序的走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亮晶晶 103-06-01 14:41

您好!

我弟弟(滿20歲)和他女朋友(快滿20歲)未婚懷孕,當我們家一知道女方懷孕就希望能夠結婚,但是女方家長不願意。先前女方因為離家出走寄住在我們家,但是我們有通知女方家長是否要將女兒接回家待產,而女方表示知道了,但是始終未來接女兒,直到小孩出生後一個禮拜,女方家長怒氣沖沖到我家說我們太誇張小孩都出生還不結婚,並把女兒及小孩接走,女生回家住兩個禮拜左右便離家出走跑來我們家,並希望我們不要通知她的家長,兩人原打算在女生滿20的時候辦理公證結婚,不過在我們家寄住半年左右,女生帶著小孩離家出走跑回她家(走的時候留下紙條說我弟弟不夠愛他所以要分手),我弟弟非常想要那小孩因為是自己的兒子,我們家人也都很愛小孩,不知道是否有辦法要回小孩?我弟弟有工作,女生沒有。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為小孩生父,亦對小孩享有監護權,目前可提起監護權改定訴訟,請求法院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改定監護權從雙方共同享有到您弟弟享有單獨監護權。您亦需蒐集由對方照顧小孩對小孩不利之相關證據,即由您弟弟照顧小孩為較有利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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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1 18:4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弟弟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爭取單獨監護權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男方需要透過認領  才會跟該子女產生親子關係   2.男方看起來應該已經有認領事實  如果女方否認  男方可以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以及同時請法院定子女監護權應該由誰行使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雨婕 103-05-27 19:56

我在15歲時跟一個17歲男生在一起,我們在一起1年多,在一起之中也分分合合,有實我想分手他還一直阻止我甚至拉扯我不讓我走,不然就是吵架時他會使用暴力。之中也有性行為,那也是兩個都同意!

去年12月中我們分手,之後我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但沒有發生性行為。而之後去年12月底我又跟17歲男生複合,那時在一起也有性行為,那時我已16歲,但到了今年1月多我與他有去婦產科照超音波,發現懷孕7週,當時他也有看到,也有聽醫生講,之後我們開始為了這件事吵架,也分手了..

後來我要他負責,他不要,他一直說:妳不要一直騙好不好?我說:當時你也看到了,什麼叫我騙你?最近還跟我媽說:我善於說謊怎樣的,我媽聽到說:他怎麼可以這樣羞辱我?

而且現在開始他也一直推托說不是他的孩子,要我驗DNA,然後我說如果他在這樣我爸可能要提告了!後來他就說:你們根本要錢吧?所以這樣我們之後也去提告了。

那我想問:這樣的情形,他會被判幾年?而且他一定要我們驗DNA嗎?因為如果要驗他也不可能拿錢出來驗,那我們自己根本也沒這麼多費用去驗!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42

您好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由法官依案件輕重程度擇定之。

您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如果法院允許,得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納之訴訟費用。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DNA相關鑑定刑事案件不會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因此您無須擔心,但是倘若提告之後,本案屬於公訴罪,將無法任意撤回,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力判斷應該如何處置。

您好,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驗DNA應視到時案件進行程度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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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華 103-05-26 20:40

男19 女17未滿18

發生關係女方懷孕 雙方家長已知道 但女方媽媽說會提告

我和女友雙方自願 沒有強迫 沒有交易 沒有誘拐  女友是幫我說話的 

這樣的話會有刑責 或 民事訴訟

小夢 103-05-23 15:11

我先生從一月份開始沒有工作(從事業務),私下貸款10萬元(貸下來才告知我)+信用卡欠了約20萬元左右+車貸約2年多要繳(一期約1萬2),一月份沒工作時跟我說他想自己接單拼看看所以要我給他三個月的時間拼,我也想說好,就讓他拼一下如果三個月時間到拼不出成績他就會另外找工作了,我們是在外頭租房子因為我婆婆從我未懷孕前對我說話就是用三字經,我懷孕時對我更是不客氣,那時我先生自己說要載我上下班(並非我要求的)三不五時就打電話盧小小還有一次打到公司來,還曾經打電話給我先生的前女友,他前女友還傳簡訊說我先生為什麼要斬斷他跟我婆婆的親情,反正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鬧的那種,到我快生產時還對我說要生時不可以打電話給我先生,要生自己去生,出生後小孩是我娘家帶的到四個多月時我先生要求要給婆家帶,我也想說之前的事我也不想計較畢竟那是孫子,從我婆婆開始帶小孩至今(小孩目前10各月了)期間發生過坐螃蟹車坐到屁股紅紅兩片(兩三天才消失)我也想說不想計較只是自己非常離過自責,而前些日子我還常常下班會去聽到她跟我先生說我怎樣又怎樣的(因為他沒發現我回家了)反正就是挑撥離間,然而家裡的開銷從我懷孕到目前都是我,現在因為我先生要求得期限已經過了(原本是三各月我給了他四各月的時間)我要求他換工作把車賣掉償清一些費用至少也比輕鬆,可是他跟我說他目前的工作(一樣跑業務同樣的工作只是換給人請而已)一各月3萬元,他也不願把車賣掉常清債務,這樣的一各沒有責任心的人所以我想離婚但我想要小孩監護權我這樣的勝算有多少?小孩很黏我跟我娘家的人小孩得副食品也都是我放假時親自熬煮的,他們帶小孩時加熱就好了,晚上照顧小孩也都是我,我也有小存款(因為之前貼太多了)薪水3萬多,有一台汽車,如果我先生不願離婚,打離婚官司取的監護權能有多少勝算呢?因為也非常不想讓我先生家人探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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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有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子女若您為主要照顧者,亦有較大之機會取得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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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案件,您必須提出您所述婆婆惡意破壞您與配偶關係之證據,或是其他兩人無法繼續維持婚姻證據,否則不一定可以訴請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法院除了會審酌目前子女意願外,還會審酌雙方的經濟情況、照料子女的能力等。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因為您的陳述有點混亂,不利釐清

103-05-22 01:12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假如

A男方已滿19 B女方滿16

在雙方都妳情我願下。

 

 

發生性行為。且懷孕請問如果女方母親要提告的話會是被判什麼罪呢?

我去查詢了一下。看到已滿16未滿18的女生。是有選擇權利的。

女方家長威脅我要拿出錢。拿不出來女方家長就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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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年滿16歲,且是在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發生性行為,則確實不會構成犯罪.

2、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執意提起告訴的話,仍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避免因證據不足遭檢察官認定為違反意願而發生性行為.

1. 男方應該是有與少女性交罪的問題  如果已經自白且沒有跟被害人和解  坐牢機會應該很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27 00: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年滿16歲,且是在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發 ... (恕刪)

目前女方已提告。想請問一下

女方如果不承認是妳情我願的狀況下。會怎麼判呢

女方目前改口說說強脫她衣服。

但我們做了3次切早上還聊天並送女方回住處

 

 

 

 

 

aysin 103-05-15 09:41

因雙方都成年男的軍人,女的學生。男方有固定的女友已經交往許久,女方一直陸續跟前男友分合常上夜店約男性友人出門。

喝酒意外懷孕(11月初)男的告訴女的拿掉孩子,女方說會去拿掉騙說已經處理好,現在孩子已經19周女方說要不要負責,拿家人壓男方說不要負責會告到你退伍!

帶去驗DNA醫院說沒辦法驗需要到專業醫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之下發生性行為,並且都已經成年,則沒有犯罪問題.

但是倘若日後順利生產下來,則可以要求生父認領子女.並且要求扶養費用

傑哥 103-05-13 16:03

與在網路上交到的14歲女友發生性關係  之後事隔一個月  我們因為不和分手了 她媽媽發現我跟她女兒的關係之後 想要對我提出告訴 目前無直接證據 僅有的只有簡訊FB的片段 但是內容有些不雅 其不雅的部分都是文字 我的前女友也不想告我 我是初犯 目前對方家長還未提出告訴 女方也沒有懷孕 請問這樣我會面臨到什麼樣的刑責? 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09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最重可以判七年,請謹慎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提告,則女方之證詞即屬重要,若其證述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則會變得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3 19:58

你好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對方家長可以提告

建議謹慎處理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目前無明確證據,您可先行否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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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先不要承認有發生過關係,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但女生可能會被家人說服改變說法,建議你先去與對方家人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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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不慎,恐需坐牢,小心為宜。

任旭 103-05-09 02:41

請問一下

我朋友24歲 跟他女友  17歲   發生性關係懷孕

不過兩個人都是自願的  但是女方家裡 想要提告 

請問這樣我朋友會被判刑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確定滿16歲以上,雙方亦為自願,似不構成相關刑事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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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和誘脫離家庭 沒有性交易  依你所述情形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若雙方均年滿16歲,並無違反意願及涉及性交易等情事,即無刑事責任,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6

 雙方已經滿16歲,你情我願不會構成犯罪

小曼 103-04-29 00:08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公司是時薪人員.但在公司作加油員也兩年半多ㄌ~

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當時對汽油味會感到不舒服.所以成跟上司提出留職停薪.

但公司不願意留職停薪.也沒有可以轉職(比較輕鬆的職位)的位子給我.所以我說我身體真ㄉ不舒服.也感到對同事們不好意思.想休息一段時間.有請問公司汽油會不會對胎兒有所影響.但上司不敢保證.後來決定離職~給公司簽ㄌ一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公司願意開給我.在103-2-27離職.

在3月底我向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補助金.已通過.是不用我.是我自但公司一職找我要我說明不己自願離職.但是~我當初是說~公司不願意讓我留職停薪.我還想繼續做.但又覺得我這個孕婦做甚麼好像都不對.也沒有其他職位上我做~

現在公司的上司常常打電話給我也常常找我.天那~我在待產~即將要生的我~真ㄉ不知道該怎麼辦~還說公司要罰款~3萬至15萬.當初公司不知道非自願離職書不先通報會罰款.

公司也送公文給勞工局~上面所寫的都是我自願ㄉ~身體不適也是我自己的問題.

真的不知道開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公司不願給您相對之條件,可不予理會公司之要求,至於公司打來之電話,均可加以錄音存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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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已開立相關證明文件給你  這部分不可能因為公司單方面主張就認定文件效力  所以這部份你應該是不需要擔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琉璃 103-04-26 16:41

執行書上寫

拘役50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抵算一日 保安緩刑管束 緩刑兩年

但沒有提到義務勞動服務

這樣還要服勞動服務嗎?

而且我現在懷孕沒辦法執行義務勞動

 有別的替代的方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懷孕,則具有暫緩執行之事由,可以先向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但本件易科罰金的部分,因有緩刑的宣告,所以先不用執行該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有緩刑之宣告,故似不會先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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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文部分似有緩刑宣告,建議您看一下判決主文及理由中之說明,有無提到爰併宣告緩刑,以啟自新等相類文字進一步確認。若有緩刑宣告,則刑罰於緩刑期間暫不執行,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my 103-04-26 16:13

因為老公外遇不願離婚,所以協議離婚很難,

第三者因為是同公司的外勞,我跟她溝通過後,她目前是想跟男方斷反而是男方苦苦糾纏,所以現在我想請徵信抓姦在床,訴請離婚應不可行

因此我想問,如何保證自己的權利,我辛苦賺來的錢不想因為離婚得分一半給他,好讓他去養第三者,婚前他有一堆負債都是我辛苦幫他還掉,除了婚前他有買房產貸款由他負責,我主要是家庭開銷跟幫他付欠債,所以我想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我的財產

1.我的婚後財產不想與他分

2.他的房產我要求一半的所有權

3.如果我去請求夫妻財產分開,是否只要登記我名下的銀行帳號股票帳號,他就不能申請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如果我將他名下房產沒有過戶的情況下登記到我名下,會屬於我的嗎?或者他的部份不特別註名那些是他的財產,只有我的提出申請,這樣以後離婚我能對他申請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4.如果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帳戶裡的錢是以當天申請的金額是屬於你的,日後存的也同樣算嗎?還是會變成共同財產要一直去提出申請

5.如果以上都不可行,我要如何保障我的財產,轉入其它人名下可以嗎?如果跟朋友借帳號將錢存入那邊,男方還能追討嗎?還是我要在離婚協議書上要求對方放棄對我申請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這樣是不是我也不能要求他名下房產的1/2

總結就是我要保有我的財產不跟他分,但他名下的房產我希望至少能拿1/2,為了我肚子裡面的??,我得好好打算,我不認為離婚後他會養我們,他都能在我懷孕外遇了,生下來只會讓事情更複雜。

拜託各位律師大人幫幫我

可以法定事由向法院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例如對方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不給付生活費用等,但改用分別財產制當下,仍會面臨要清算剩餘財產分配問題,另外,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不是單純的誰的財產給誰一半這樣計算,如果是擔心將來生計問題,不僅是從財產分配著手,也可從贍養費等著手,對方對小孩也有扶養義務(就算是離婚後),不願意付可對對方強制執行,也可對對方和第三者請求民事賠償(民事部分不需要能證明有性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沒有捉奸在床的證據,在刑事通姦罪比較難構成,但民事仍可構成裁判離婚之事由,所以您仍可以訴請離婚,雖然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但以對方的情形,您可以提出抗辯使其無法請求二分之一來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3-04-26 16: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法定事由向法院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例如對方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不給付生活費用等,但改用 ... (恕刪)

 如果將錢轉移到其它人名下,這點可行嗎?慢慢存入當生活開銷領出來

還是可以請對方在離婚協議部份寫下放棄對我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並願意將房產分一半給我當膳養費,但要對方簽下這樣的協議書,

是不是要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有通姦才可行,

扶養費的部份一併寫入協議書內,這個是不是要律師在場才有效益

另外如果為了將出世的女兒,想再給對方一次機會,可以保留這份協議書

等到對方再有偷吃行為再去辦理離婚,會有時效問題嗎?

領出來是可以,如果要協議,只要雙方都同意就可以,沒有太多限制,感覺你應該看了一些資料,但理解都不太正確,一些不相關的事項都混在一起考量,建議是就一次處理好,不管是要協議(可把扶養費還有其他事項寫清楚),還是要起訴,沒有那種先簽協議,等之後怎樣再來請求

 

 

amy 103-04-26 17: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領出來是可以,如果要協議,只要雙方都同意就可以,沒有太多限制,感覺你應該看了一些資料,但理解都 ... (恕刪)

 所以這部份還是先跟律師協商

需要雙方到場嗎?費用大概會是多少?

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也不願意協商

我是不是就要請律師幫我訴請離婚費用會很高嗎?

不好意思  因為懷孕加上遇到這種事情

思緒很亂  亂寫了一堆問題  感謝各位律師的幫忙

可先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就起訴離婚,併同處理及請求扶養費、贍養費小孩監護等問題,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您可起訴請求裁判離婚,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就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平分之,故目前可先將您婚後財產減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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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如何保障我的財產,轉入其它人名下可以嗎?】老公都不可靠了,你還要再次將錢轉入其他人名下,如果你又被他人騙一次,怎麼辦?你容忍得下嗎?請記住,唯一可靠的是自己,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哈哈 103-04-20 14:02

我想請問一下,目前女兒才16歲,可是因為跟男朋友發生關係,而懷孕,男朋友目前21歲,正在當兵中!一開始也想說,叫對方家長賠錢了事,不追究這樣,但是對方不但不賠,也當做理所當然,那我想問,如果是這樣可以提告嗎?那是會判什麼罪,提告的話需要證據嗎?而且當兵被告是以軍法對吧?是不是會判更重呢?提告會成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20 15:06

你好

請問你跟男友發生性行為時滿16歲了嗎?

事關重大

建議你謹慎處理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您好,如果當時已經年滿十六歲,這不會違反任何法律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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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11:58

您好:

若您的女兒在行為時已滿十六歲的話,對方是不會成立犯罪的。當然若您的女兒當時尚未滿十六歲的話,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賠償損害,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即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這樣對您談和解會比較有幫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阿亞 103-04-17 20:51

我在去年年中結婚了,不過問題出在我前男友出現騷擾
結婚前有卡債,由於在談及結婚過程時,夫家還不知道我有卡債,於是我努力的尋求銀行...可惜銀行無法借貸...所以當初有和前男友借款(可是在12月有還清了)
結婚後(11月)前男友從澳洲回國,我礙於已有婚姻為由拒絕見面,可是他回說,主要目的是回南部見家人,順道會到北部找朋友,順便看我能不能出去吃個飯之類的...再加上,那時尚未還款,盧不過,所以答應出去...
這期間我一直在想要如何與他斷絕關係,因為先生不希望我與前男友有任何聯絡,1月~2月初,我們很少有聯絡,前男友有時都會傳訊息說他平日的生活近況,但我已讀無回。

在情人節過後,前男友不開心的要我說明一切,為什麼漠不關心?我說,真的沒什麼話好說...後來,前男友要求我歸還他贈送的物品,我同意了,不過我人在國外,要等回國才能寄還。當下,前男友也同意,並且提供他家住址,還說,東西歸還後,不再打擾我的生活。不過問題出在,前男友問為什麼不能與先生離婚,與他在一起。我說,我們沒有愛情了,而且我好像懷孕了。
前男友看到這句話,整個人都變了,批評我為什麼會懷孕?當初說的話也是騙人的?  
說我從頭到尾都是在玩弄他,還說當初為了我搭9小時的飛機回國,沒多久,就說不要我歸還物品了,但是要我賠償他現金(機票錢+物品金額)不給,就要跟我先生說,我讓先生戴綠帽,並且說我尚有欠款未還,還要散播做愛照以及影片。再後來,意思是說,不管我有沒有跟先生說這件事,我都要給他他說的機票錢等等的"封口費"。

由於前男友說話越來越誇張不實,我精神情緒上支撐不了,於是將社群網站刪除,但前男友就直接傳訊息到手機,略帶威脅的說要告我。並且到我家附近散播我讓先生戴綠帽之類的事情。前男友也已經私訊我家人說這件事情。
以上是我目前事件的過程,我的家人,我的先生,我的夫家,我都已經說了整件事。但我有一些問題...

1.對方可以要求將物品換成現金嗎?

2.我應該要賠償他機票錢嗎?

3.前男友和我家人說,我婚後見面有與他做愛,他有照片,這算毀謗嗎?

4.他現在說要寄存證信函到我家,這樣他會發現我婚後住的地方嗎? (他只知道我娘家)

5.整件事情,他認為我欺騙他的感情,所以要付他所謂的封口費賠償,這樣對嗎?

整件事我承認我的作法有不對,我以為只是單純朋友見的借款與見面吃飯,怎麼知道會形成現在這個局面...雖然我的家人說,他已經失去理智,無理取鬧了,叫我別理,但是這如果傳到公公婆婆耳裡,我這輩子要怎麼面對?我先生出差到國外,打算年中回國先到警局備案,先生說相信我,沒有要離婚的意思,但是我現在很害怕出門,很怕他在社群網站的聊天對話中,發現我們對話中的地標,找到這邊來...這件事對我的未來很重要...希望可以得到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4-18 02:27

您好!對方可能已構成恐嚇誹謗罪,可以具狀提出刑事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之言論進行錄音蒐證,彙整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香菇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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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103-04-09 21:38

前幾年看到的新聞,
說一對男女朋友, 因男方發現女方的感情逐漸轉淡,為此故意把保險套戳破使女方懷孕,等女方檢查出真的懷孕男子便告訴此事,女子一氣下報警處理

後去醫院做流產手術,但卻使子宮受到損傷。

我想請問女子可告男子侵權行為嗎?
是侵害身體健康嗎?

倘若兩者身分互換,結果會有所不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之案例,在法國曾判決有罪,至於在我國是否可以比附援引,仍有討論之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證明您的損害為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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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3-04-07 15:52

我婚前有動產,目前還在貸款中,之前是自己付,懷孕時房貸由老公支付,孩子生完後找到工作也是自己支付,目前跟老公育有一個女兒,因最近跟老公處的不是很好,他家人又常?唆老公一些事,怕他們為了想要我的動產而害死我,因不想讓他們那麼容易得逞,想問可否立遺屬把動產給想要給的人嗎(不是給女兒也不是給老公,更非給夫家任何人)?那流程是如何?需要什麼文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6: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預立遺囑動產給他人,但若侵害您法定繼承人即老公、女兒之特留分,仍可主張返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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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103-03-28 14:53

在我懷第二胎時(2013/9/30),在丈夫的LIEN中發現與一名酒店的年輕女孩有親密對話與合照,但因老公說跟外遇對象已分手我就不再追究,但因老公的行經詭異,經常以工作為由不回家,直到2013/12/15我在老公的通話紀錄中發現一支未明的電話號碼,我輸入在我手機後發現就是老公之前外遇的對象,我們有用LINE對談,女方承諾不再打擾!但因沒存檔所以12月份的對談資料已流失.2014/1/17丈夫離家出走,之間他都不願承認與這名女子還有在一起,直到2014/2/7我無意間在丈夫與這名女子的FB上各自擺放他們同遊的背影照,在與丈夫跟這名女子的訊息對談中才慢慢發現他們根本沒斷過.而且他們已同居在一起(這些對談我已翻拍存證)2014/2/23這名女子約我出來吃飯,演了一齣戲說是要將我丈夫甩掉,假裝跟我友好,讓我丈夫在FB上PO文重傷我~但後來還是在一起,2014/3/4我在這名女子LINE的動態上發現她懷孕了,我也用LINE跟他與丈夫對談,他們都承認有這回事,所以我能將這些資料蒐證提告嗎??提告能成功嗎?但我只是要對該名女子提告,能只告她嗎??如果告訴成功能賠償金額多少??謝謝!!

您好:若您可以證明那女生所懷孕的小孩是您老公的,而反推日期是在您與您老公婚姻關係間,且那女生亦明知您老公是有配偶的人,則要告對方通姦是有很大機會成立。而除了刑事以外,您也可以對那女生提起民事求償,或是附帶民事求償。另外,您若只想追究那女生的責任,可以再提告後,在撤回您對您老公的告訴即可。最後,因為通姦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您必須在知道起6個月提出告訴。至於賠償金能請求多少,要是您的身分、侵害的情節輕重與對方的身分財力而定,沒有一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8 17:56

你好

你可以蒐證後對小三提告通姦

這是告訴乃論

六個月內要提告

若對方被起訴後

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5: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對方通姦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通姦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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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兒 103-03-28 09:57

我跟我男朋友因為意外懷了小孩,

去年因為口角導致沒有順利完成婚事,

我爸爸卻向對方提告[妨礙性自主],

從小孩懷孕推算起來,那時候我15歲未滿16歲,

現在我也滿16歲了!

我男朋友也成年22歲,

現在小孩出生了急著要報戶口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和解一定要結婚嗎,

還是說我父親有意願和解就能判緩刑

您好:如果您男友與您父親有達成和解,而您與您男友甚至已辦理結婚登記,要獲得緩刑機會是蠻高的,此部分建議您再與您父親多溝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能與您父親和解,可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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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薇 103-03-27 15:28

我目前未婚但懷孕中,因為有太多原因和困擾家人不建議我結婚

我想獨自撫養小孩不想給男方!但男方也知道我懷孕也根我說過我離開可以但他會去爭取小孩……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7 15:37

你好

建議可以就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擬定協議

以免日後糾紛

您好:因為您未婚,所以您的小孩生下後,直接視為您的婚生子女,而男方必須要先透過認領,才能使小孩成為他的婚生子女,而您可以否認男方的認領,男方必須要透過訴訟確認跟小孩的親子關係,在確認小孩與其親子關係存在判決確定前,小孩都將由您單獨扶養行使親權。而若對方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敗訴,則其即無法對小孩要求行使親權,即便法院判決男方與小孩親子關係確認存在,您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定小孩的親權由您單獨行使。若您還有疑問,歡迎您來電討論。

 

您好,這個問題你根本不用擔心,先別說他是否知道你生小孩,縱使生了小孩,你拒絕他認領,小孩在法律上跟他也是沒有關係的,所以監護權絕對不會被搶走。縱使他要以訴訟強制認領,他也必須要證明小孩跟他有血緣關係(民事訴訟無法強制驗DNA),只要你不要留下任何證據證明他與小孩的關係,以及接受他的金錢作為撫養費,他強制認領訴訟也不見得會贏。所以你現在與他對話或訊息往來要注意,不要留下任何證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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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子女非婚生子女,須待男方經認領程序,您可拒絕認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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