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荳荳 102-12-12 12:29

你好_我無意成為小三,剛認識時他說離婚所以我們就在一起,在一起後才知他還有婚姻,但我和他在一起第三個月便懷孕了,他軟硬兼施下我拿掉了第一個孩子,現在我們在一起四年八個月這中間我為他拿掉六個孩子,我恨自己對他的心軟,我不想再委屈自己但又不甘心,因為我沒辦法再有孩子了成不孕的女人,現他還是會天天來看我,但態度已和從前不同,他害怕家人知道他外遇的事說不想讓她們受傷,難道我就該死嗎?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又討回公道,如能當正宮誰願小三,好幾次我想找他太太說清楚,但不知該如何著手,請你給我點建議謝謝,我可以搜證嗎?確定我是真的在一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您已涉嫌觸犯該條罪名了,您男友的配偶可以依該條規定對您及您男友提起告訴,且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您男友之配偶亦可對您及您男友提起告訴後,單獨對您男友撤回告訴,只告您。您要考慮清楚,是否有其他方法,亦可達到您希望之目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知道她還是有婚姻的人後,還有繼續跟他在一起嗎? 這很重要,另外他是怎麼欺騙你他已經離婚的,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14

 建議可以提告請求賠償,

因為對方耗費了你的青春及身體(墮胎的後遺症),

不過要想清楚,打官司很折騰的,

或是停損跟對方分手

荳荳 104-06-27 12: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他已分手,今年3月23日另一偷吃對象聯絡我才知道她們在一起一年多,還有另一位偷吃對象,而他的家人早知他的偷吃慣性卻偏袒他,他因惱羞成怒到我家拿我家剪刀要刺殺我,我已報警對他提告恐嚇自由罪,因為他的行為我在自家裝了監視器也搬離...明明是他的錯卻是我承擔,已婚就該對家庭負責,一個騙過一個...我耗費了我的青春及身體,身心受創..難道對這樣的人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小毛 102-12-11 09:48
目前與越南姑娘交往中但未與女子結婚,該女子己懷孕快生產,想請問小孩出生後是否可以由父親認養從父姓留在台灣,那認養需要那些手續?還有需要注意什麼?(媽媽生產完即需被送回越南)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若該非婚生子女為您的子女,則您撫育即視為認領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nda 102-12-10 10:04

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10年.小孩目前9歲.先生從婚前到目前.工作都不穩定.收入也是時有時無.我有穩定工作收入.

這十年間先生有去大陸工作.收入也是不穩定.男方家沒有家產.先生沒有勞保健保國民年金.先生有些信用卡未繳款項.及私人借款債務.我有穩定工作.娘家也有些家產.

這十年間先生對我不是很照顧.因為期間我罹患乳癌.手術及治療期間常常不在身邊.(在大陸).

懷孕期間有發現他外遇與女人去開房間.(信用卡帳單).但他死不承認.這十年間也和婚前的一名女友常有聯繫(這是他唯一跟我承認的).96年去廈門工作時也被我發現手機有曖昧.最嚴重的是在今年.今年他給的家用僅有過年4萬台幣.清明3萬台幣.11月2萬台幣.暑假期間我跟他要小孩的教育費.都拿不到.後來才發現他在深圳有女人.4月短短10天給了她近3萬(我有拿到我先生記的帳.但他還是死不承認).

這十年小孩我照顧.我也工作貼補家用.但是他卻是外遇累犯.本來想說為了小孩小孩很擔心我們離婚)不離.但是一想到他這樣對待我.還是了斷吧.

1.所以我想要離婚.這樣我還可以再跟他拿小孩的教育費嗎?或是贍養費嗎?否則單靠我一個人的收入實在沒法供給小孩的生活教育.但是有婚約都已經沒法拿到錢了.離婚後不是會更糟糕嗎?

2.離或不離婚.他的債務我跟小孩會不會有麻煩?或是哪天他掛了.我跟小孩要如何自保不會繼承到他的債務

3.因為我有病在身.我很怕我會先死.萬一我死了.在沒有離婚狀態下.要怎樣杜絕男方分配到我的遺產.及娘家的家產(我想只留給小孩).在有離婚的狀態下.又要如何自保遺產及娘家的家產不會被男方拿到?

 

 離婚後,男方還是有扶養小孩的義務,所以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都要針對男方應該如何扶養小孩講清楚。如果沒離婚,他過世了,有繼承的狀況,如果沒有拋棄繼承,在法律上你跟小孩對他的債務責任,就以他的遺產數額為限,如果有離婚,他的債務就是他自己要負責,跟你無關,但小孩的話,仍然會有繼承的問題。最後,如果沒有離婚,要避免男方拿到你的遺產,是有辦法的,而如果離婚了,對方也就對你的遺產沒有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都可以提出證據的話,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應可說服法官兩人已經無法共同繼續經營婚姻

2、您的配偶的債務,以目前的法律規定,不會影響到您或是孩子,但本文仍應注意拋棄繼承的問題較佳。

3、您的財產,倘若有婚姻的情況之下,於您身故之後,配偶是有繼承權的,除非您的配偶有串改遺囑、對您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勢等,才可以拒絕其繼承

4、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確實無意與您維持婚姻,並且不願意照料子女,您應該依法提起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訴訟,以保權益。

您好,請不用擔心,離婚之後撫養費是你應得的,法律有規定對方一定要給付,至於債務問題,你不用擔心,你已經非配偶,所以不需要負擔他的債務小孩部分知悉對方死亡起三個月內都可以拋棄繼承。建議你現在就要開始作規劃,包含遺囑等等,要先提前規劃才不會被對方拿走,但因為你這案子除了你問的問題之外,更大的問題在於你離婚訴訟到底如何打,你必須要有完整的策略規劃,建議你要找律師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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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題所示,您似已取得法定離婚事由,且您似為無責之配偶,則復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您似可請求離婚之相關損害賠償。又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為無過失之一方,您尚可向您丈夫請求贍養費之給付。再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就子女之親權(監護)行使,您似較有利爭取到,是此,又可向您丈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ori 102-12-03 17:20

如題~

房客8月承租到現在,只有支付8月和9月的一部份租金押金也沒有履約給付

已經在11/16寄出存證信函了!房客仍是以藉口一再拖延至今尚未給付房租

電話錄音簡訊多次溝通都沒有效果......

若要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該如何處理? 費用大概是如何計算? 時間大概會多久?

PS因為目前我懷孕,沒辦法跟他耗太久,深怕耗到明年狀況只會更嚴重

 

 要先訴訟勝訴確定後,才能強制執行,這種案子不會很久,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客已欠租達二個月,您可以先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其限期搬離,若佔著不走,則要訴請法院遷讓房屋,至於租金部分,可以先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金部分,可以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具有執行名義,可聲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規定參照),若對方異議,則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參照)。關於租約部分,依民法第254條規定,應先發函定期限催告,若於期限屆至仍未付款,再發函催告解除契約。再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違約之損害賠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債各有規定的是不是應該在適用債總條文前先檢討一下有沒有特別規定之適用會比較好,有關承租人給付遲延部分民法第440條已有規定,逕予略而不用而去適用民法第254條、第258條解除契約,如此作法是否洽當,容有討論空間。
再者,契約之解除與契約之終止二者並不相同,概念上繼續性契約一般見解應該以終止契約來處理,否則租賃契約因解除而使契約之效力溯及的消滅,則衍生出來的法律關係恐怕更趨複雜,已有契約存在的情況,若動輒就必須回歸以不當得利來處理,恐怕更非請求權基礎理論下的合理思維。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武 102-12-03 08:35

我想請問
我與我女友生下了小孩
(在他還是別人的老婆的時候
但現在已經離婚了)
懷孕到現在一歲多
我只見過一次
但中間一直陸續有匯錢給他
幫助她養小孩
但是現在我想看小孩
他卻不給我看
我想爭取小孩的話
我提出告訴勝訴的機會大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才能爭取小孩的監護權,當然二者可以合併提起,才能節省資源,至於是否能夠爭取得到監護權,仍需再評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而能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者,僅有夫妻雙方及子女。次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7號解釋,目前仍未給生父提起否認或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之權利,雖您有撫養之事實,但撫養視為認領僅限非婚生子女,婚生子 女則不適用之。惟,目前您女友以與其丈夫離婚,已無釋字第587號解釋意旨維護婚生子女家庭圓滿之適用,也許有機會你可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到所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如同謝大律師、房大律師所言,我國法院歷來對於第三人主張親子血緣關係違反真實為由,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向來採取保守見解(即不准許),然因為本案女方已經跟配偶離婚,似可嘗試提起確認之訴。

2、而有關家事事件修法的部份,自101年修法以來,本文尚未查得我國法院因為家事事件法第67條規定而有放寬之見解,是否請黃大律師分享所承辦案件,供同道及諮詢人分享?在此先感謝大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事事件法第67條規定,就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如法院就原告或被告為生父之事實存在已得心證,而認為得駁回原告之訴者,應闡明當事人得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請求。法院就前項請求為判決前,應通知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並使當事人或該第三人就親子關係存在之事實,有辯論或陳述意見之機會。依第三十九條規定,由二人以上或對二人以上提起第一項之訴者,法院應合併審理、合併裁判。您得提起確認親子 關係存在之訴,為親子關係鑑定,復依家事事件法第6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就血緣關係存否有爭執,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但為聲請之當事人應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者,始得為之。命為前項之檢驗,應依醫學上認可之程序及方法行之,並應注意受檢驗人之身體、健康及名譽。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經鑑定確認親子 關係後,您再主張對小孩之監護權,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如經濟能力,小孩之成長環境等。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全盤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武 102-12-03 10:24

那如果對方要對我提告妨礙家庭的話
是否會成立?

他們已經離婚半年多 

那如果假設親子確認為否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告對方詐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提告妨害家庭,需視他是自何時開始知悉,只要自知悉時起六個月內,對方仍可提告,另詐欺的部分,應該尚難以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武 102-12-03 11:18

如果小孩不是我的(之前他親口跟我說是我的)

那如果我想要回我之前給她的錢(大約二十幾萬)

不知有沒有可能

或著我是否可以告她詐欺?

回覆 小武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小孩不是我的(之前他親口跟我說是我的)

那如果我想要回我之前給她的錢(大約 ... (恕刪)

 如果小孩不是你的,女生也知情,或許可能構成詐術,要了解女生跟你接觸的過程,比較能精準判斷,民事上也有要回的可能性,只要沒超過時效,可來電討論

小武 102-12-05 10:19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提親子關係之訴跟監護權
我必須要準備什麼?

還有如果不請律師要多少?

律師需要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1:50
回覆 小武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提親子關係之訴跟監護權
我必須要準備什麼?

< ... (恕刪)

 您好,關於本件訴訟所需要的資料,依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為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選定親權人之審查標準,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如:薪資收入,以利證明您有撫養能力),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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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晴 102-11-27 22:52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婚後不到一個月因吵架他動手打我 當時懷孕三個月多

這是第一次動手 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報警默默的原諒他

之後打了第二次 第三次 到第四次受不了才回娘家由娘家的媽媽陪同驗傷備案

我沒有對他提告但法院還是有給我通常保護令 法院開庭我先生沒到

想說藉此看能不能改善我們夫妻關係 結果沒有 後來也因為心軟

還是搬回來跟他繼續生活 他老闆都會拉他跑粉味

他人就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甚至無故不回家

我也想說就這樣當作沒看到 只是最近真的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

我們交談次數越來越少 連夫妻該有的同房也少得可憐

前幾日娘家媽媽打來說 11/30因家暴得去上課三個小時

我告訴他 他卻回我 他不去 。

我跟他提離婚 他卻不答應 離婚協議書都不知道被他撕爛幾份

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答應跟我離婚嗎 ?

家暴紀錄他還能要到小孩監護權嗎 ?

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 但小孩平時都是我一個人帶 他只有給我錢

我只要小孩 目前沒有工作 但 我可以請我媽幫我帶小孩 我去工作

保護令是在今年4月份下來的 能否利用這點跟我先生離婚呢 ?

到目前為止先生可能礙於保護令的關係 不敢動手 但是還是會用三字經辱罵

我不想再承受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擺脫他

 

你的情形裁判離婚機會很大,贍養費,夫妻財產請求和監護權也可一並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8 00:32
回覆 筱晴 的發言內容: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 ... (恕刪)

您可以先跟對方分居分居這段時間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小孩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用,等對方都不付時,再提告離婚。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先幫忙到本所官網按"讚"後http://lutong.myweb.hinet.net/,再來電諮詢,謝謝。

您好,如果是被家暴的話,可以提離婚訴訟沒有問題,監護權部分主要以主要照顧者為主,也就是如果是由你或你家人照顧的話,判給你們的機會就比較大,而且你也可以向對方要撫養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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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惠 102-11-23 00:11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家長也都知道. 去年的時候我懷孕.當時我14他37 我們跟我家人商量結果是結婚 可是生的時候被通報然後上警察局作筆錄 可是我們那時候生玩過沒多久就訂婚了正在籌備結婚 所以我跟我家人都沒提告 然後今年9月我男朋友被調去偵查 然後這個月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的內容跟當時我們做的筆錄有落差 而且檢察官沒找我跟我家人直接起訴 我男朋友會有事嘛? 我們過不久就要結婚了.怎麼辦? 假如到時候開庭了我們經結婚了那他還會有事嘛?
您好 不用擔心 因為你們已經結婚 法院會判緩刑

 有落差是怎樣的落差? 可先將起訴書傳真或email過來

JimmyCH 102-11-21 13:50

請問女友17歲 我19歲

雙方在你情我願之下發生關係
並未懷孕

請問這樣在民、刑事上面我是否犯罪?

該如何避免被對方家長控告?

先謝謝您撥冗一閱

您好:

您的女友已經滿16歲,若您與她之間的性行為是兩情相悅且無任何金錢交易,是沒有刑事責任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4: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在你請我願下發生性行為,則沒有違反意願之性侵害罪的問題。

2、倘若對方已經滿16歲,則無與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罪的問題。

3、倘若您沒有誘拐對方離開家庭,則無和誘罪的問題。

4、本文仍建議您應該尊重對方及對方家長,避免發生爭議。

JimmyCH 102-11-21 15:11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的女友已經滿16歲,若您與她之間的性行為是兩情相悅且無任何金錢交易,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另外想請教除了刑事責任以外,我是否還有其他應注意的風險擔負?

另外,在法務部的系統中,其顯示您的字號是10738號呢

JimmyCH 102-11-21 15:1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在你請我願下發生性行為,則沒有違反意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另外有兩點不懂,懇請指教

"誘拐對方離開家庭"這個名詞聽起來很新穎,然而我不大了解,google出來的資料也滿生澀的,還懇請您詳加說明一番

另外,我恰好最擔心的就是會起爭議阿...,請問依據您的經驗,會有什麼樣的爭議會跑出來呢?

對方未滿18歲,其家長是否能以此訛詐我一筆呢?

感謝您撥冗回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5: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誘罪是指,使未成年人脫離監督權人的監督,如使未成年人離家出走。

2、倘若對方年紀還小,您就與其發生性行為,則對方家長可能會控訴您違反其女之意願而發生性行為,姑且不論是否能成罪,您可能會疲於訴訟。倘若您有使對方外出不歸,則可能另外觸犯和誘罪的部份。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鬼鬼 102-11-19 15:54
你好請問一下 : 女方和他的男方發生關係,但不是我自願的,雖然說是男女朋友,但男方覺得是我自願的,可是女方都有跟她說我不想,而且不想懷孕,但他又不聽,男方知道我很怕癢,一直用我,也跟男方說很清楚,為甚麼不能懷孕了,但還是不聽,家長知道後說要找他出來說話,但男方一直不出面,之後女方家長去警察局報案,之後還是醫院驗肚子裡的孩子DNA,男方過幾天收到傳票,才跟來跟女方的家長見面地方,跟女方家長說他們之前有去哪裡,但女方不清楚那個地方,也不知道這裡是做甚麼地的方,或是去男方家裡做甚麼事,這樣法律上女方跟男方哪個比較有勝算。
說實在的聽不出你的重點是甚麼 但應該是要認定是否有強制性交的問題 個人認為女方重點感覺是不想懷孕 而非不想真的性交 這樣是否真的成立強制性交 感覺有點疑問
布丁 102-11-19 10:53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他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本來就很大..今年9月我生下妹妹..11月初妹妹入男友家戶口(我們沒結婚).他的前妻得知消息..要對我們提告..我知道這樣通姦罪會成立..因為小孩就是證據.想請教那開庭我的小孩需要做親子鑑定嗎?我能拒做嗎?通姦罪處一年以下.如易科罰金的話是會罰多少?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刑事案件倘若您坦承犯行或是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孩子的父親為對方的配偶,則無需進行親子鑑定

2、易科罰金是一天折算新台幣1000元或2000元或3000元,如遭判刑2個月,以2000元折算一日,則為30x2x2000=120,000元。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並且要求生父扶養您的孩子。

您好,刑事案件無法拒絕鑑定,一般來說,通姦罪會罰十八萬以下,我建議你是否找對方談和解.解決此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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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23:53
回覆 布丁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 ... (恕刪)

通姦罪要定罪,要看您知不知道對方有老婆。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oolist 102-11-16 23:37

我於5月進入旅行社上班,擔任票務專員一職,負責業務為同業旅行社機票報價,開票,辦理簽証,收款事宜。在職期間,8/30發生1家旅行社積欠款項約29萬(旅行社老闆捲款而逃),造成公司呆帳,而當時公司並沒有對員工做出處分

直到我於10初告知公司因懷孕身體不適提出離職之要求後,10/18公司發MAIL要求我們員工告知個人責任歸屬。然後10/25公司以我們事先沒有報備公司此家旅行社有拖款情形,以及既然知道此家旅行社有財務方面的疑慮還繼續跟此家旅行社來往為由,認為是我們4位的業務疏失,要求我們4位員工須按責任比例去分擔此款項。強調是不會扣我們的薪水但若離職公司會以個人業務疏失要求員工賠償。至於如何賠償按法津規定,一直到11/14公司都沒有告知個人須分擔的費用為何?

資深員工掛帳約7萬,我掛帳約11萬,簽証人員掛帳約1萬 再加上之前款項跳票約9萬

 資深員工已於11/15離職,公司要求他須賠償3萬5的損失(金額算法未公開),資深員工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跟公司達成協議簽下還款切結書後離開公司,對我即將於11/30離職需負責的款項隻字未提。只是淡淡的說公司會再找我談。

在這件事情中,我自認沒有所謂的業務疏失存在。公司在我任職時並未告知我收款流程規定,以及那家旅行社信用不好須特別注意的提醒都沒有。而且我是個新進人員,對於每家旅行社的習性也都不清楚,而且主管也未告知,而且此家旅行社在我還沒有進公司服務之前就有拖款的跡象,事後有詢問過資深同事,資深同事說之前也有報備主管,但主管並沒有指示是否再跟此家旅行社來往,所以資深員工也沒有告知我此家不能往來。而等到我8/15與此家旅行社找我開票後,款項於8/23要收款時已找不到此家老闆,而於8/30我們被通知此家老板已跑路,造成我有約11萬的未收款。而發生這件事後公司才發EMAIL通知員工公司的收款規定(這星期1-5的款需於下星期5前收回,最晚於下下星期再收回,若無收回,請停止往來),然後拿來套用在已發生的事實上,所以認定我新進員工無法在規定內收回款項,所以也要分擔未收款項。我也跟公司說明了我的立場,但公司還是認定我有疏失

 我想請問,我到底有何業務疏失,公司要以何種理由來告我?此家旅行社已跑路,公司不去用法律途徑要求對方賠償反而來告員工。因公司很強硬的跟我說如果我不賠錢就是要走法律途徑,如果我於11/29離職時,公司要求我簽切結書我該如何應對?

 感謝您耐心的看完,希望能給我回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03:46

您好!有無疏失並不是公司片面認定就算數,訴訟時公司若無法證明員工有疏失而應賠償,還是會敗訴;另,要離職是員工的權利,不需要因此就簽不利的切結書。以上謹供您參考。

coolist 102-11-18 22:07

謝謝沈律師的回覆。另外我還想請教的是,因為是我本人跟此家旅行社有往來,所以每一筆往來紀錄都有帳單的成立,共11萬多。帳單上業務人員跟承辦人員都是我的姓名(但我並未親筆簽名)。帳單都是用電腦套印,直接列出,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CODE去成立收款單。公司是否就可以以此帳單(因都是我成立的),離職後款項卻未收回來做為業務疏失的証明而要求我賠償呢?

菁仔 102-11-15 10:38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但因未滿181天生下我孩子 離婚時已有孕2個月

法律上孩子是屬於前夫的 前夫已和解也不要孩子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訴訟過程約多少工作天才會好?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如法官要求先登記小孩戶口才受理 有辦法不登記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我與老婆同居一年直到她懷孕才知他有婚姻

並決定面對解決 所以才會拖到懷孕後他才辦離婚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不知道您的訴訟進行到甚麼程度? 否認親子之訴,多半還是靠鑑定,至於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7
回覆 菁仔 的發言內容: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 ... (恕刪)

婚生否認之訴必須由母親提出,前夫不到,法院還是會調查。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ing 102-11-09 09:10

請問

女生剛跟我在一起接近半年的時候

因為有不愉快,認識了B男

後來懷孕了,女方家人就要她快點跟B男登記結婚

但是孩子是誰的其實她不知道

結婚後,跟B男同居半年,但是其中生活得並不快樂

因為這不是她想要生活跟婚姻

所以女方索性逃離,逃回老家

三年後也就是現在,B男知道了我的存在,我也終於知道B男的存在

從一開始到現在,我跟女方每個月至少都有一兩次見面

天天都有連絡

但是跟B男卻很少見面

現在女方,覺得早就不愛B男了,想要跟我好好在一起

但是B男卻不想放手

 

問題    請問女生該如何跟B男離婚?

          請問B男如果要告我通姦,成立嗎?

1.如果婚姻關係中 有通姦事實 且對方可以證明 確實可能成立通姦罪 2.離婚要有法定事由 也許子女可以先去做血緣鑑定 如果確定不是現在父親的 應該有機會判決離婚

妳們有性行為,對方又能證明的情況下,就有通姦的起訴空間,另外判決離婚事由很多,要詳細了解他們的婚姻狀況後,才能判斷,如果是協議離婚,就牽涉談談的技巧,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喵兒 102-11-08 09:55

因為我大嫂懷孕的關係,所以我哥娶了她。生下小孩後,小孩就丟在老家給我媽帶,他們二夫妻就去住在新家,但是因為我哥都不拿錢給我媽,我媽為了養小孩,就在早餐店上班,有時候還要去打掃民宿,為此爆瘦了六公斤,頭髮也都白了。

因為我媽去上班的關係,外婆必須凌晨不到五點就要去照顧那小孩,她平常有在工作賣炸雞,整理完收工,都已經半夜了。所以她的休息時間都不夠,為此身體越來越差。

我大嫂沒有在上班,整天就是睡覺跟玩手機,就是不願回老家帶小孩或是接去帶。

昨天發現外婆生了很嚴重的病,無法那麼累,太操勞會致命。所以想勸她不要那麼早去照顧小孩,但是她又捨不得我媽太累。

想要逼迫大嫂把小孩接走(看能不能靠法律),我媽又怕小孩會受到不好的照顧。

我可以告我哥跟大嫂棄養?讓他們知道這樣的做法是錯的!

如果我媽跟外婆都不肯讓小孩被社會局接走之類的,有辦法強制嗎?

另外我大嫂私生活混亂(婚後曾離家幾個月,並且懷了別人的小孩,還拿掉了),那小孩極有可能不是我哥的,若是驗完dna,那小孩不是我哥的小孩,即使我媽跟外婆不願意讓小孩被送走,也有法強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8 1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責任部分,因為目前小孩仍有您的母親照料,因此您兄長的行為尚無法構成遺棄罪。

2、本文建議您:

(1)倘若您的兄長、兄嫂確實有經濟能力而不願意扶養子女,則您的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擔任監護人,然後向您的兄長、兄嫂請求扶養費。

(2)倘若您的兄長、兄嫂無經濟能力照料,則確實應該申請安置,建議您還是要與母親溝通,且所謂的安置並不會剝奪探視小朋友的權利,所以還是應該全盤考量為要。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18
回覆 小喵兒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大嫂懷孕的關係,所以我哥娶了她。生下小孩後,小孩就丟在老家給我媽帶,他們二夫妻就去住在新 ... (恕刪)

您要證明有不盡教養,才能聲請改定監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預約諮詢。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如 102-11-07 15:02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與先生認識期間因他在外工作自行租房子,跟我父母提起說開銷很大而我父母就先把一間房子給他住且毫無收取任何房租,直到去年結婚了,婚後他說明想趕快生孩子若我不配合他就大發脾氣,平常的情緒控制也不好甚至有時還想打我是我趕緊跑掉,不久後我便懷孕了,先生聽聞我懷孕後卻逃避責任離家1個多月都沒回來,因我考量胎兒越來越大需要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所以我主動找他回來,之後持續到我生下一名女寶寶後二個星期做月子期間他有天下班回來對我咆哮斥責我沒能力生兒子讓他的父母在家族面前丟臉,同時他們對我完全不聞問也不負擔我及小孩的任何費用,離家又4個月之久,我到法院訴請離婚在上個月已簽自離婚了,目前待小孩監護權要處理。可是我看他最近完全感受不到他對我還有任何情份及有對小孩責任感而是自己非常消遙自在,我覺得我當初很像被他騙婚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嗎?

※何種情況是詐欺騙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騙婚應有困難,畢竟您們也已經有生活了一陣子,故現在的重點,應在於離婚小孩監護權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須釐清的是雙方目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仍有爭議?對方欲爭取監護權?或者雙方可藉由協議之方式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菁 102-11-07 11:41

因為男朋友家有三個兄弟,我男朋友排行老大,其它二個弟弟,大弟住外面,二弟在大陸工作,我和男朋友和他爸爸媽媽住在家裡,去年9月二弟娶一位大陸新娘回台灣,大陸新娘當時懷孕在台灣代產,大陸新娘的老公(二弟)就回大陸工作,把老婆一個人留在台灣,今年二月大陸新娘生了小孩,老公還是把老婆一個人留在台灣,老公三個月回台看望老婆一次,問題來了,那位大陸新娘每天都為一點小事辱罵我男朋友的媽媽,連我都看不下去了,大陸新娘每天忙著上網,沒工作又不做家事,家事都是我男朋友的媽媽在做的,小孩子哭了快20分鐘也不管,後來我男朋友的媽媽跑去抱起小孩在哄小孩,大陸新娘就對我男朋友的媽媽辱罵說小孩子在哭你抱他幹嗎,我就是要讓他哭,哭是小孩子的工作,我在隔壁房間聽了很傻眼,後來我男朋友的媽媽常常跟他老公和我男朋友抱怨說媳婦都會罵他,我男朋友聽了之後,他二弟回國我男朋友跟他說你老婆都會辱罵媽媽的事,之後大陸新娘的態度一樣沒變越罵越厲害,我男朋友在家也常常聽見辱罵聲,到了今年10月12日大陸新娘不知道做了什麼事我男朋友火大了,我男朋友忍無可忍去摔了大陸新娘房間門,門被摔壞了,大陸新娘跑出來和我男朋友對罵,大陸新娘說你看我一個女孩子家帶小孩就好欺負,我男朋友回他我忍你很久了,每次你在家用東西用完都是我們在幫你收,還常常對我媽大小聲,隔天大陸新娘就跟他老公(二弟)說,他二弟打電話給大弟說,叫大弟把他老婆接去他家住,事情發生到10/16日,二弟說要去報警告我男朋友家暴恐嚇,後來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去報警,後來到了11∕6日,他大弟打電話給我男朋友說,這幾天二弟會從大陸回來,說回來要告我男朋友家暴恐嚇,還請他大弟去作證,當時發生摔門事件,家裡只有我和他媽媽在家,他叫他大弟作什麼證,請問我和男朋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請問要請律師嗎,而且我們沒什麼錢請律師,請懂法律的大大們幫忙一下,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拜託大家幫忙,文章打的有點長....我希望大家幫幫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的男友只與對方發生過一次爭執,則我國法院認為家屬間偶發爭執不算是家庭暴力,惟,有關恐嚇的部份則可能會成立,但是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物。

2、有所謂的證據,必須是可以證明當初確有其事,證人必須親身見聞,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男友的大弟於當時似乎不在現場,應無法為該案的證人

3、本文建議您,應告知男友,就弟妹的行為已經涉及家庭暴力,應該申請保護令,要求搬遷。(此部份與對方是否提出恐嚇告訴、家庭暴力無涉)

家家 102-11-06 17:01

您好,我在101年2月時報名補習班的『保證班』,當時繳了6萬元的補習費用,但是報名後卻因懷孕身體不適沒去上課,連上課證都沒領,現在補習班說我已經超過退費標準所以不能退回,但是保證班是保證考取應該沒有像短期的上課時數限定,現在補習班是要我轉為函授或是辦理保留上課日期再或者就是不上課也不退費,我現在帶小孩無法去上課,請問有其他可以退費的方法嗎?(不一定要全額退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與補習班所成立的補習契約中退費規定,是否能檢提?否則無法判斷退費規定是否合理?

2、有關類似補習班的爭議,您可以尋消費者保護途徑救濟,請消保官介入協調。

東方 103-03-13 14:30
回覆 家家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跟您的情況很相似~目前我也是必須帶小孩~無法去補習班上課~想請問您~最後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已被困擾了很久~看到您的留言~才想請教您~謝謝~)

小冠 102-11-01 12:09

前 . (可以看下面文章我打的比較清楚)
http://www03.eyny.com/thread-8997829-1-1.html

最近本來是因為要娶我女朋友!
但是之前因為本來我母親說要找人來談婚事
(找很多人,她乾媽媽以為是要上來打架還是談婚事)

但是因為她乾媽開的條件太離譜
很多人都不認同
而我當然也做不到

不過在這之前都有兩情鄉愿發生關係 都是自願的

最後她乾媽媽叫我們分手
不過這段期間她乾媽一直在詢問說"我們在一起的原因"

不過她乾媽媽(三伯母,三嬸)
扣留我女友和她親生爸爸的證件
因為我們分手了,但是還是有聯絡
但是分手後她乾媽媽就很強勢


因為我前女友 有說【她乾媽有黑道背景】
然後現有再聯絡的 稱:阿光  目前是通緝

當初我女朋友在家裡就聽到風聲說她要派人來傷害我們家人


她乾媽就說要告我
原因是:她乾媽說我們都上床有發生過關係了 (我女朋友27歲)
因為已經滿20歲了所以自己有監護權
她乾媽就一直在找我們弱點說 (她是中度智障) 沒有自主權
----
其實在這之前就有帶我女朋友去雙和醫院驗過,心智正常也有證明
所以他乾媽如果用這個來壓我們肯定不會過
不過她乾媽就一直在講說
盡然沒有心要在一起,跟她(我女友) 發生過關係 不用負責嗎?是被幹爽的嗎?
我們都是兩情鄉愿
我真的是覺得因為我女朋友自己也被他們利用 必盡不是"親生的"

然後還有因為我女友的證件被扣在她乾媽身上
因為他們當初缺錢要用錢 所以帶我女朋友去辦現金卡
但是現在我女朋友已經成年了27歲了,她思考很多她反悔了
但她現在還是住在她乾媽家,所以我女朋友都不敢行動

連讓我女朋友要搬出去
她乾媽也不同意 (其他人都答應)

然後他們  (我有電話錄音)
其實在通話內容就有講說  他知道我家也知道我公司在哪
所以不然現在是要派人來跟我們怎樣還是要傷害我們之類的嗎?

事實! 我女朋友她乾媽三嬸三伯母,就已經扣留我女友證件和她親爸證件身份證


因為我們分手了,覺得我女朋友在這樣被利用也不是辦法
但是我不知道如果說他們這樣的情況其實是等於騷擾恐嚇
(都被扣身分證

我女友親爸爸也同意我女朋友告她乾媽
但是我女朋友就是沒這個勇氣
所以我想報案的原因是,我要告她乾媽,但是不知從何開始
因為我們都分手了她還在找我們麻煩
不是說要來我家就是要來我們公司
然而我女朋友也不曉得保護令是否能申請成功
懷孕,兩情鄉愿發生關係,沒付訂金聘金,分手了還要求賠償 有理嗎?

依你所述,是不需要賠償,而提告部分,可提出告訴狀告訴,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均媽咪 102-10-25 12:13

因為先生屢次被我發現他嫖妓;因顧慮孩子才一歲而已;從懷孕到生產完~原諒了無數次

與他結婚一年多;我隱忍了他的脾氣和他易怒的個性'言語上的暴力

中秋節那天第一次動手掐我脖子兩次

但因為離婚他不答應

所以我想與他協議條件~若不答應就只能離婚或者分居

協議條件該如何有法律的效力

因為我才24歲真的法律問題懂得不多~希望盼給我解答~找律師處理費用貴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內容如何擬具,則應先視您的條件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鴨鴨 102-10-23 06:02

我目前是20歲大學生

女朋友是15歲學生(十一月滿16)

近日她告訴我好像懷孕了 可是沒有懷孕的確切日期

請問除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走

 

刑法第227條之規定,主要是著眼於未滿十六歲之人並未具有完全之性自主決定權,故特別立法加以保護,因此只要發生性關係或者為猥褻行為之對象係為未滿十六歲之人者,即已觸犯該條之規定。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鴨鴨 102-10-23 05:47

請問我目前是20歲大學生

我的女友生日是11月中(目前已經10月22) 即將滿16

她告訴我自己好像懷孕

但是不確定受孕日期

那請問法律上的年齡是該算是15歲還是16歲

若是15歲除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其他路可以走嗎?

畢竟也是你情我願 沒有強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此部份是指14~15歲。又,犯罪行為是以行為時判斷年齡。

2、因為您已經成年了,所以是公訴罪,倘若對方家長去報警,就算達成和解,案件還是會移送地檢署偵辦。

3、另外,建議您不要輕易與女友前去墮胎,此舉不但傷身,且於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可能再觸犯墮胎罪。

4、本文建議您,既然愛她,就負起責任,與對方家長溝通,不要以司法方式處理本案。

娃娃 102-10-21 09:01

你好我想請問未結婚孩子也跟我姓.但當初他的父親有領養也有監護權..

可是孩子他根本沒有在扶養.孩子從出生沒多久他就和外面的女生又有了小孩

我因為受不了他一在的在外面有女人甚至還懷孕只好根他分手

剛開始他沒個月都會拿一萬塊給小孩當生活費一直到孩子10個月他就沒在拿錢了

之後人也消失.一直到最近我為了要辦小朋友的一些補助發現什麼都要爸爸身分證跟簽名

孩子都已經快讀小學了連爸爸都不知道是誰.這兩天從他跟前妻所生的兒子得知他去了大陸

轉告他兒子跟他說放棄監護權他又不願意

請問我如果申請法院判理我該如何保護我的孩子被他沒責任的爸爸帶走

也該如何讓他放棄監護權

是不是這樣監護權會是他的而我沒有了監護權

拜託幫幫忙告訴我該怎麼做謝謝你

如果沒有扶養事實也沒扶養意願 那妳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由你單獨監護 這種案件 法院判准機會應該不低

gill05310 102-10-18 12:31
如題 剛離婚後才知小三已經懷孕兩個月,可否告通姦罪? 6/20辦離婚,6/29號小三來訊息說懷孕兩個月,離婚我前完全不知情 目前手上有小三即時通訊息,承認介入婚姻、已懷孕事實, 不知這佐證可以對前夫和小三提出妨礙家庭通姦等告訴嗎?

 當然可以,但前提是先前未曾有原諒之舉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告訴期間自知悉時起算,由於小三懷孕期間是在您前婚姻存續中,所以仍有通姦罪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0-16 21:03

前好一陣子 我媽媽(A車)上班時要左轉進公司的巷子,有注意對向只有一台檔車(B車)還很遠就轉彎進巷子,已經進到巷子口了還被B車撞到機車後方導致跌倒,而B車則是後輪翹起來可見時速有多快,我媽媽當時人倒在第上根本不曉得有第三台車(C車)來追撞這件事,而C車車主當時懷孕9個月 預計下禮拜出生,只好提早剖腹出生母子平安,之後得知她是被B車翹起來的後輪掃到臉,重點是他說完全沒看到我媽媽,然後他就撞上去倒地了,起初我們也都很關心他(C車),C車車主跟他們家人也知道我們是被B車撞到很無辜,媽媽也有叫他去申請強制險他本來不知道有這種東西,接下來他說要告B車但是律師跟他說要告的話要連我們一起告勝算才大,就說其實不是要告我們只是為了要告B車拿到求償所以沒辦法,我們也想說好,我們自己私下再談。

經過一連串的訴訟就在昨天媽媽收到法院寄來的信,內容是C車車主提出的賠償,裡面有一個最扯的是精神賠償"120萬",他從車禍我們去看他到現在他完全活蹦亂跳,怎樣都看不出來有精神損害到,如果是收驚費1200塊就算了,竟然是精神賠償120萬,請問法官真的會就這樣判我們要給他120萬嗎,還是機率不大,加上一些醫療費用什麼的要180多萬,但是醫療費用我們有用強制險給他了,這樣還要再另外給嗎,沒道理吧,我們也是受害者阿,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幫幫我們應該該如何做才好才不會被坑?

請問可以私下跟C車和解,然後讓他繼續告B車就好嗎,近期可能會去跟C車討論一下,希望能順利。

而且我媽媽本身身體就不好有恐慌症,這件事情發生到現在就很鬱悶,真的好無奈喔,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精神慰撫金的部份,通常法院會審酌受傷的狀況、雙方的茲力等去判斷,且通常一開始都開的很高,所以無需過於擔心。

2、有關該次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因為您的母親已經過彎完成了,難謂有何責任可言,且c車的駕駛母子平安,那麼還有什麼損失?

3、車禍事故損害,除了精神慰撫金的部份都必須提出相關的單據,且必須依照過失比例負責,因此建議您無需太過積極與對方和解,因為對方不太可能單獨與您母親先行和解。(倘若會的話一開始就不會連您母親都一起告)

4、雖說車禍事件沒有受傷的一方略為吃虧,但是倘若對方一開始就獅子大開口,那麼就繼續進行訴訟吧,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想打贏這場官司也有難度。

琬妹 102-10-16 17:45

雙方未滿16歲 13歲14未滿 當下雙方你情我願

1.分手後女方要提告強暴成立嗎

2.兩人都未成年男方家長可以提告

3.若是女方懷孕男方提告會有贏面嗎

4.女方分手後有找其他男生到女方家裡 不清楚是否有性行為 若是他們性行為懷孕 賴給男方 怎麼辦

5.女方懷孕若不確定適不適男方的小孩怎麼辦

6.女方是屬於得不到就毀掉應要害男方怎麼辦

7.男方之前有與女方爭執 女方已要提告侵占搶奪 這樣男方罪會更重嗎

他們這樣有辦法和解嗎???

 雙方都觸犯了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性交罪,不過因為雙方都還沒滿十八歲,所以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的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雙方家長都可以用法定代理人的身分提起告訴。不過因為雙方都未滿十八歲,這類的案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規定,法院會予以減輕或免除刑責。  至於如果懷孕了,男方如果是小孩的父親,將來還是要負起扶養責任的。小孩是不是因為男方的性行為而受孕的,將來可以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加以確認。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又本件涉犯刑法第227條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處理的重點首要在於以達成賠償並由告訴人撤回告訴,若嗣後已經和解成立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不過,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害的。只是因為本件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又在和解破局而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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琬妹 102-10-16 17:27

雙方未滿16歲 13歲14未滿 當下雙方你情我願

1.分手後女方要提告強暴成立嗎

2.兩人都未成年男方家長可以提告

3.若是女方懷孕男方提告會有贏面嗎

4.女方分手後有找其他男生到女方家裡 不清楚是否有性行為 若是他們性行為懷孕 賴給男方 怎麼辦

5.女方懷孕若不確定適不適男方的小孩怎麼辦

6.女方是屬於得不到就毀掉應要害男方怎麼辦

7.男方之前有與女方爭執 女方已要提告侵占搶奪 這樣男方罪會更重嗎

他們這樣有辦法和解嗎???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又本件涉犯刑法第227條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處理的重點首要在於以達成賠償並由告訴人撤回告訴,若嗣後已經和解成立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不過,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害的。只是因為本件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又在和解破局而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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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7條之規定,主要是著眼於未滿十六歲之人並未具有完全之性自主決定權,故特別立法加以保護,因此只要發生性關係或者為猥褻行為之對象係為未滿十六歲之人者,即已觸犯該條之規定。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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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d 102-10-16 14:42

您好,想請問本人在民國100年底於台中婚紗展會上簽訂一組婚紗照,並當場信用卡支付所有費用,並於101年中拍攝完成,並著手開始與業者進行挑選照片、修像(單張照片修改)、設計美編(修像圖進行美工排版)直至挑選小物照片(如音樂盒、謝卡、24吋照等等…),並於當下挑選時發生修像圖檔與當初已完稿的修像圖檔不符(為未經修改、照片整體色階由原色改為暗灰、或是不需要的文字一再出現等…),本人與本人太太並於當下多次要求業者員工田經理,立即向外包的設計美編人員取回一份已修改好的修像檔,但業者一直未與外包商取得照片,直至今年102年10月間告知本人設計美編已找無該檔案,期間101年發生該狀況始至102年10月間,本人與本人太太多次由桃園龍潭開車至台中業者公司多次溝通,並於溝通過程中已更換至少三人以上修改圖檔,仍未依照本人及本人太太的意思修改,期間業間有意將責任歸究本人及本人太太,如:

1、業者提出合約寫明60日內未取件,本公司不負責保管責任。但本人回覆,圖檔尚未完成如何取件。

2、業者提出101年間有與有方連絡告知要過去校稿,但因為我們家中有事所以無法過去。本人回覆,並無收到任何連絡,且因業者告知完成後會主動連絡,再加上當時我太太於101年9月間懷孕,故無花太多時間於該事件上,以至於事隔多月。

3、近日102年10月間,業者透過美編,向本人提出合約中修像僅限在人物表情、並不包含照片背景及其他部份,如仍不滿意可以寄存證信函予業者。本人回覆請告知合約第幾條第幾款有此聲明,因為本人並沒有看到該條約定。

基於以上狀況,想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我們也打電話消基會詢求協助,但消基會意思是說他們只能接受申訴,但並沒有任何的強制力要求業者如何,但如果最終走到訴訟請問我們該怎麼事前整理資料及搜證呢?是否能要求時間、金錢、精神上的賠償呢?

Ho 102-10-16 13:56

你好,我老婆結婚後一直住娘家,當初因為懷孕五個多月加上她公司距娘家離很近兩分鐘可到,因為我也沒車可以載他(轎車)怕危險所以跟我老婆說生完我湖口家在回來住,她有口頭答應,生完後她媽媽百般刁難不讓我把小孩帶回我家,我老婆就這樣說因為要帶小孩下班就回娘家,很後悔我當初聽信他媽得話把小孩戶籍牽在娘家,覺得很合理,我有多次跟她媽媽說要把小孩帶回來養但是他媽媽不肯,很明顯她媽媽想綁著小孩就綁住我老婆我已起訴她履行夫妻同居義物,還有一件事,她最後一次回來,我們有吵架但從來沒有打過我老婆我最後次問她為什麼不回來,她媽媽說因為我動粗打她,我說沒有,只有吵架後來半小時後合好她也很正常晚上還一起逛夜市如過打她可以驗傷可以告我,她媽媽說還要證據喔,當然不然你隨便就可以當不回來住得理由嗎?請律師給些意見

只能說 你要先證明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地在哪 如果沒有同居地 那她回娘家居住也未必沒有履行同居義務 先確認雙方戶籍在哪邊

Ho 102-10-16 20:25
回覆 Ho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老婆結婚後一直住娘家,當初因為懷孕五個多月加上她公司距娘家離很近兩分鐘可到,因為我也沒 ... (恕刪)

我跟我老婆戶籍都沒遷動過,他戶籍在娘家戶籍在我家,但是我有新娘房有從新佈制照她得意思去做得房間是否能證明我老婆有認同在我家一起住得證明不然她為什麼婚前家具擺設,床多大,窗簾要怎樣得全老婆得想要得去做,可以證明我這裡她是心裡有認同住這得嗎?

Ho 102-10-16 20:47

她戶籍在娘家我戶籍在我家但新娘房是照她得意思去做得可以表是她有認同這裡住可以嗎?

阿國 102-10-06 15:46

最近一直被一個女生騷擾

再五個月前,有個女生瘋狂的追求我,可是我並沒有接受他

可是後來有次她約我去她家然後我被她硬上了發生了關係,可是我沒有射在裡面

後來我不想跟他有任何關係,可是忽然她跟我說她月經沒來懷孕

後來大概三個月的時候我帶她去婦產科驗孕,可是超音波沒照到,驗尿也是陰性反應

我就起了疑心,懷疑她是不是假裝懷孕要騙我

後來我們商量希望他去墮胎,他也答應了

可是後來他去診所墮胎的時候一下子就出來了

他說醫生說失血過多無法繼續手術所以必須要下次才能動手術

當時我心裡OS失血過多應該會留院觀察吧,怎麼可能就這樣放人了

後來第二次他去墮胎的時候堅決不讓我跟去,只讓她的朋友陪她去

然後應該是手術期間的時候,簡訊傳了一封很長的訊息過來

內容是說她的朋友偷拿她的手機傳訊息給我,罵我造成他很大的傷害,要我以後多陪她之類的

可是後來我的朋友發現在他應該手術的時間,根本不在婦產科,反而在跟我朋友的朋友聊天

意思就是他根本沒有去過婦產科

所以我就很不爽的搓破他的謊言,然後把他的手機封鎖起來

結果他反而惱羞成怒,傳了封簡訊給我

內容:你封鎖我沒有關係09XXXXXXXX、09XXXXXXXX,這兩個哪支是你媽的電話?

我當下看了就火大了,因為我是單親家庭,家裡只有我跟我媽兩人相依為命,而且我媽身體並不是很好,我怕他知道這件事情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所以我只好回撥給她,問他到底有沒有懷孕,桔果他傳了一張沒有露臉而且肚子大的誇張的照片,還有一張沒有附上日期名字的超音波照片給我看

問題是那照片裡的肚子根本就不像他的,而且超音波照片什麼內容都沒有

所以我就請我朋友去看看他的本人肚子有沒有懷孕的跡象(因為我跟那個女的分隔兩地,而且約他見面看醫生他也都不肯)

結果我朋友給我看他偷拍的照片,根本就是沒有肚子

然後現在的情況就是我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懷孕,他卻一直拿這件事情煩我

而且我如果不理她,他又會威脅說要打電話給我媽

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他真的懷孕,小孩生下來了,他要求我強制認養,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脫離嗎?

如果是你的血緣 對方訴請法院強制認領 經判定後 你沒有機會可以說 不要 而不負任何責任

102-10-06 13:34

男方滿20女方未滿18滿16了

女方懷孕,雙方自願發生關係

有住男方家裡一兩天但有告知父母

父母也同意但不知道女方懷孕

最近也準備告知女方家長懷孕的事情

如果男方願意負責,女方家長刑事民事能告什麼呢.

 

也許對方會朝向略誘罪或是和誘提告

小熊 102-10-04 20:0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大吵小吵不斷,而且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也不管,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自從結婚後不但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痛苦的生活,想跟他談協議離婚;明明都談好條件了,等到了約定到去戶政時卻又恍點我(已經好幾次都這樣)。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願意跟我離婚就是要拖著我一輩子,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看到他的臉我就痛苦,他的存在讓我感到無比的壓力,因此完全沒辦法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連話都講不到兩句就吵架,請問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5 07:02

您好!可試試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具體理由則還須加強補充。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熊 102-10-04 18:4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從結婚後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想跟他談離婚;剛開始是說好,等到了約定的時間又恍點我。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跟我離婚,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9:5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原則上是需有法定事由的,如遭虐待、對方通姦等。但仍有概括規定,可以由法官來判斷夫妻雙方是否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2、由台端所述,雙方似均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但倘若要起訴離婚的話,仍須提出相關證據,也就是就台端所述的種種是要提一些證據,供法院作為判斷依據。

小熊 102-10-04 20:24

難道我只能繼續過這樣的生活,法律都沒辦法處理我的問題,因為一時的心軟而我必須付出一輩子的時間,我查過之前也有案例有些有是用夫妻無性生活,或冷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我不可能用這些案例來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僅就您所述的狀況判斷,並且請您準備相關證據,否則對方於法院否認您所述的情形,則恐遭敗訴判決,又或者,是否可詳述兩人相處之衝突,始能進一步提供協助。

小然 102-10-03 14:49

我在8/5到公司去上班

10/1當天忽然告知我下午就不用上班了叫我離職.事前完全沒有任何預兆

一開始是說工作表現不佳所以要我離職

後來又說是因為我懷孕會請假所以要我離職

可是進公司時有簽一份合約

意思大概是指如因表現不佳可無預警要求員工離職並不給予任何補償

所以公司也不打算給資遣費也不認為自己有錯

跟公司反應後.公司也只說我愛計較那一點錢

然後說當初簽合約就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簽的

可是如果不簽就沒有工作啊!能不簽嗎!?

去勞工局勞工局也只會說當初看到合約應該先申訴才對

現在就當學一次教訓以後看清楚就好

現在肚子大起來了也不好再找工作

真的很無助...

 您好,僅依您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公司所為已恐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基法等相關法規之規定。
二、公司要求簽立之定型化契約內容"指如因表現不佳可無預警要求員工離職並不給予任何補償"部分,恐已違反勞基法、民法等相關規定,該約款應屬無效。且,該約款之內容似無法單純以所謂契約自由原則予以排除。
三、綜上,公司恣意要求您離職,應屬非法解雇。
四、如有其他問題,請再與本所聯繫。02-23971973

yy 102-10-01 22:02

你好:

我今年17歲,我的女友15歲,交往時女友家長反對並要我們分手,且告誡我們不能發生關係,但我們在兩情相悅下還是發生關係懷孕了,女友家長欲提告, 請問我會被關嗎?如何才能不會被關, 可以和解嗎?如果被關了還要賠錢嗎?要賠多少錢?

無助的年輕人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由於您係十八歲以下,可因此減輕或免除其刑,且為告訴乃論,故建議您應儘可能與對方和解,以爭取對方不提起刑事告訴,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凱 102-09-28 17:15

律師您好:請問我女朋友他滿18未滿20懷孕結婚一定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嗎?

因為小孩怕出生沒明沒份.....拜託了給我個詳細的回答不知要怎辦

Echo 102-09-25 15:34

您好:我女兒目前6歲就讀大班,當初因為她生父不願意登記結婚,於是孩子生下來後,我在長輩的遊說之下,讓生父認領,並協定共同監護,當時我不暸解共同監護會有那麼多麻煩的後續..因為我懷孕時有宴請親友,就算孩子的生父不願承認和我有婚約,我還是在兩年前為了釐清和孩子生父的婚姻關係,爭取到在同一天登記結婚後,辨理離婚,但當下男方並不願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我,孩子之後都跟著我,男方希望孩子每週都能回去他家,不然就威脅我要把孩子帶走,我為了避免衝突,就每週讓他把孩子帶回,但他帶回後,有時也沒辨法陪伴孩子,反而把孩子留給阿媽或姑姑照顧..隨著孩子愈來愈大,今年暑假起我想爭取孩子隔週在去男方家,因為我也是假日才有放假,也希望能多陪陪小孩,男方不願意,堅持說要到學校把孩子接走,說我剝奪他的權利,他可以告我,請問男方可以在雙方共?成共識的情形下,執意把孩子從校園接走嗎?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一些..?若是爭取監護權會很困難嗎?

小玉 102-09-11 20:06

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珈珈 102-09-10 00:50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張律師! 我男朋友在過兩個月滿18歲,我現在16歲,我們發生關係如果被我的父母親抓到,我父母堅持要提告的話,他會犯什麼罪?如果我不小心懷孕了,他又會犯了什麼罪? 還有 .. 如果我們用現在的年紀去旅館的話,會被警察抓嗎?
如果是合意性交 沒有金錢對價 你們完全都沒有問題 只要沒有脫離家庭 也沒有和誘略誘罪問題
安琪 102-09-09 13:59

 

我剛滿18歲

監護權在於媽媽可是實際上都是爸爸在照顧我

她沒有給我生活費,也沒有盡到撫養我的義務

爸爸在大陸工作~當初監護權給媽媽是因為要領取補助

沒想到鬧翻之後她便用監護權來控制我

在17歲時懷孕她也知道

後來爸爸幫我和老公辦了訂婚儀式她都知情可是沒參加

她也有說要幫我簽小孩的登記的同意書現在卻突然反悔

可是現在剛滿18歲 小孩也要出生了

我要如何讓監護權轉到爸爸手上?讓我和老公辦理登記結婚

因為登記也需要戶口名簿!這些資料都在媽媽那邊~

可能還是需要向家事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但聲請人必須是父親

安琪 102-09-09 15:22

 

請問直接向法院申請更換監護權

爸爸得到的機率高嗎~

想順便也把弟弟的監護權拿回來

可是爸爸人在大陸耶~弟弟尚未成年現在居住在阿公家

弟弟生活起居都是由叔叔和阿公阿嬤幫忙照料!

是需要打官司是嗎..?

謝謝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