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Cynthia 102-04-23 20:21

父親從小就會家暴三名子女及妻子,並且在十八年前與我母親離婚,不管離婚前或離婚後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甚至會搶家裡的錢去賭博

父親因年輕酗酒及其他精神疾病生活無法自理,由社會局安置療養院後三名子女分擔費用。原領有之政府補助因故取消。

三名子女中有二人沒有工作,另一有工作的月薪也只有二萬八左右,實在無法負擔護理之家的支出。

想請問:

1.免除扶養義務的官司,是否僅能由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消極抗告?因父親無謀生能力,代提告者應為社會局,但若社會局提告又會牽涉到遺棄刑事責任,讓我們十分困擾。

2.是否可由受扶養人前妻(就是我母親)代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應盡扶養義務之告訴,再由子女抗告

3.父親領有情感型精神疾病中度障礙手冊,法律行使權上有沒有任何限制?比如限制行為能力者之類的。

請幫幫我這個惶恐的人,謝謝各位。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 ... (恕刪)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法院實務亦尚未有確定之見解,不過依照2011年之司法院見解似乎是認為民法第 1118 條之 1 為抗辯事由,無以於受扶養權利之一方未訴請負扶養義務之他方請求扶養,即由負扶養義務之他方先向法院主張此等抗辯事由,而請求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故逕行起訴主張恐不合法,而有遭法院逕行駁回起訴之可能,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各位律師在這個網頁上也是衡量當事人之立場提供建議,敬請其他律師即便有不同法律見解,亦請務必謹言慎行

維納斯 102-04-18 18:16

年前交了男友,但是在上星期男友動手打我,想請教以下下面幾點問題:

1.男友是家暴累犯(前妻申請過保護令),我已經有報案也做了筆錄並且通報社會局

但是因為男友家人苦苦哀求,所以想撤銷,請問來的急嗎?

2.家暴累犯有所謂的刑責問題?因為我當初申請家報令只是想保護自己,但是不想

讓他進去服刑!有方式可以撤銷媽?

3.現在如果撤銷或是和解可以不用開庭嗎?因為居住地不同!開庭不方便!

以上幾點想請教各位有經驗律師!我到底該怎麼做?

 

首先必須確定的是,只有您男友的前妻聲請保護令,在您男友打妳您前,您並未聲請過。

就您至警局報案部分,應該是提出傷害罪的告訴。而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重傷害罪則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現在這個階段,您是可以撤回告訴的,撤回後,您男友原則上沒有刑責。至於通報社會局部分,原則上會有社工來協助您聲請通常保護令,或者給予一定的輔導跟協助,此部分與您男友的刑責,原則上沒關。。 一件事情會有多種法律效果,您男友打你,您可以同時或擇一選擇下列追究方式:一、刑事責任部分:提出傷害告訴,這會讓他負擔刑事責任、二、家事事件部分:聲請通常保護令保護令可以要求您男友禁止對您實施家庭暴力,如果您男友再度實施家庭暴力者,您男友就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一般俗稱公訴罪);三、民事責任部分:請求他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即要他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所以,上面方式中,會讓您男友負擔刑事責任的,只有傷害的告訴,如果您現在撤回傷害的告訴,原則上他就沒有抓進去關的問題。但是,您還是可以聲請通常保護令,或者不撤回保護令聲請,而由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來達到保護您的效果,且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如果您男友再對您實施家庭暴力者,您男友仍有進去服刑的可能。又除非您拋棄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責任之權利,否則,您還是可以在和解時,要求對方負擔合理的賠償費用,當然這部分要看您的選擇。 如果您與對方和解,向警局撤回傷害告訴的話,就不用再去警察局及地檢署製作筆錄,也不會有刑事案件開庭的問題。但如果您還是希望有通常保護令的保護的話,請注意和解書的內容,不宜有您放棄聲請通常保護令意旨或者否認有家庭暴力事實的字眼,且針對通常保護令部分,原則上還是要開庭的。而就您擔心開庭不便之處,因為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規定,保護令聲請,得由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管轄,所以,您可以透過社工的協助,直接向您住居所的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這樣原則上您就不會有開庭上的不方便。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阿權 102-04-17 22:38

我朋友她老公長期病態精神迫害我朋友甚至曾經揚言要殺她前一陣子發生家暴有報案他丈夫的行為舉止已經嚴重影響我朋友工作跟生活甚至造成我朋友嚴重精神壓力生活不得安寧這星期要開庭了她要訴請離婚請問如是這情行上法院勝算大嗎?如要委任律師處理價格大約在哪?

shih 102-04-14 18:50
律師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應該確實有發生糾紛 爭執點在於對方受傷是否因你們造成 就看你可以提出甚麼相關證據證明 你們兄妹也是可以互相當證人 不過證明力比較低
shih 102-04-14 15:55

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因開庭日期在即,建議您儘速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hih 102-04-14 17: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 ... (恕刪)

有的當時還有大嫂的朋友 和我男朋友

驗傷報告上顯示兩隻手有抓痕

我有MAIL給您囉 麻煩在幫我回覆 謝謝您

您好,剛才已用郵件回覆您的問題,煩請您確認是否已收到郵件。

H 102-04-13 23:03
您好: 我父親在我6或7歲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對他只有小時後酗酒家暴的印象,現在我大概30歲,他用因長期洗腎而無謀生能力,到法院請求要我每月付撫養費給他,可是他從小就沒有撫養過我(我是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我若想用民法1118條、1119條免除撫養義務,請問我應該如何舉證他從來沒有撫養過我?而且還有家暴的陰影,應如何向法院解釋或舉證??懇請解答!!謝謝您!!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4-15 21:57
妳好 依妳所述 妳可以主張民法第1118-1條規定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但是訴訟上的舉證責任在妳這邊 舉證的方式包括物證及人證 於妳的情形 若無書證(例如保護令 診斷證明 錄音...) 則可舉出人證 例如母親或其他親友 只要曾經見聞過妳跟妳母親生活狀況的人都可以做證 至於其他的答辯 要看對方有提出甚麼東西再說 陳振榮律師
H 102-04-13 23:02
您好: 我父親在我6或7歲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對他只有小時後酗酒家暴的印象,現在我大概30歲,他用因長期洗腎而無謀生能力,到法院請求要我每月付撫養費給他,可是他從小就沒有撫養過我(我是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我若想用民法1118條、1119條免除撫養義務,請問我應該如何舉證他從來沒有撫養過我?而且還有家暴的陰影,應如何向法院解釋或舉證??懇請解答!!謝謝您!!
可能先提出戶籍設置地點證明 其他的部分開庭自然會陳述

聲請傳喚證人證明父親未盡扶養義務。

以上供參。

H 102-04-13 22:59
您好: 我父親在我6或7歲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對他只有小時後酗酒家暴的印象,現在我大概30歲,他用因長期洗腎而無謀生能力,到法院請求要我每月付撫養費給他,可是他從小就沒有撫養過我(我是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我若想用民法1118條、1119條免除撫養義務,請問我應該如何舉證他從來沒有撫養過我?而且還有家暴的陰影,應如何向法院解釋或舉證??懇請解答!!謝謝您!!
H小姐您好: 依您的描述,與我最近接觸的案件非常相似,如果是同一案件,恐怕不適合由我合答。 如果要確認是不是同一案件的話,請私下寫信給我,謝謝囉。
家凌 102-04-13 17:42

我母親長期遭受父親言語及精神虐待,父親是船員,偶爾回家,一回家就是喝個爛醉後半夜回家,開始瘋狂亂罵,甚麼難聽的髒話都有,目的就是不讓家人睡覺,連鄰居都聽到,又愛賭博,甚至曾經為了賭博連我弟弟人都已經肚子痛到在地上翻滾他也無動於衷,還是外公趕緊開車載他去看醫生,母親曾經考慮過離婚,但是一提到,那個人竟說不可能,他要糾纏全家到死為止,敢離的話他不會讓大家好過,母親一直忍耐,所以我們不曾去報過家暴,母親一直都和弟弟同住,但是最近弟弟因案入獄了,母親一直以來忍耐也到了極限,不但爆發了高血壓(醫生說是腦幹血管硬化),還得了恐慌症不敢在那個人回來時待在家,不得已要躲到外婆家,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去訴請離婚有用嗎?我想解決這個長久以來糾纏我們家的惡靈,不想再這樣忍下去了,可是我該怎麼辦,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他們離婚呢?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已對於你的母親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以依法訴請裁判離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9:05
回覆 家凌 的發言內容:

我母親長期遭受父親言語及精神虐待,父親是船員,偶爾回家,一回家就是喝個爛醉後半夜回家,開始瘋狂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有無證據證明已經達到判決離婚的程度。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9:12

建議申請家暴令並訴請離婚,依你講的情況應可以成立

H 102-04-11 21:42
您好: 我父親在我6或7歲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對他只有小時後酗酒家暴的印象,現在我大概30歲,他用因長期洗腎而無謀生能力,到法院請求要我每月付撫養費給他,可是他從小就沒有撫養過我(我是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我若想用民法1118條、1119條免除撫養義務,請問我應該如何舉證他從來沒有撫養過我?而且還有家暴的陰影,應如何向法院解釋或舉證??懇請解答!!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六、七歲之後就沒有再見過父親,是指您與父親住在不同的地方?那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以提出?另外家中是否還有其他家人可以作證父親從未撫養您的情況?譬如母親、其他家人?父親施暴的情況,是否也有其他家人在場可以作證?建議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6
回覆 H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父親在我6或7歲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對他只有小時後酗酒家暴的印象,現在我大概30歲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這只能主張減少金額,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doridocu 102-04-11 15:07

其實我有國外大學院校的學歷....本來要找工作但是一直不順遂,父母覺得這樣拖下去非常難跟外人交代,於是安排讓我繼續就讀,有先找幾間比較有名的國立大學招生處詢問就學考試資訊,但是得到的結果都不是對我很有利的,於是輾轉詢問到了也很有名的私立大學教務處,對方有詢問我是否有認識的同學與老師,對學校的課程運作是否熟悉,我只說在跟同學喇賽的時候都會討論到,加上也有認識的,於是接受教務處主任的建議就讀民族音樂學系,上網查詢這個學系的風評的時候,才知道這個學系紛爭不斷,學科的進行中也會與學生或是教師有往來的法律糾紛問題.後來考進去後開始被整,全科系學生非常都敵意的想要趕我走,轟我的學經歷,就學過程汙化,心態有問題,害我被家暴,學校方面強烈要求我必須要參加心理輔導,精神科,我不知道校方有沒有安撫其它有不滿情緒的同學,可是對於我是轉系生這方面,我對自己的想法非常堅持也有自己的論點想要探討研究一直被打回票,我是研究生,可是校方一直要我閉上嘴巴安靜聽,安靜做就好,讓我很難參與課程,我有想法提出,教授回答不出來就會說我在抨擊,他們也有建議我轉學,但是研究所根本沒有轉學這件事情,需要重考,讓我沒辦法發揮自己的優點,卻又一直要求學生要有自己的研究論點,因為拿不到講義跟其他同學吵架的時候,校方都會先坦護我,在批評我,一方面都是要欺負我保護同學在學術的貢獻上不會有影響,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只能繼續學,繳學費,等著被退學,沒辦法發揮長才

小蕙 102-04-03 15:13

朋友老婆將三個月大的小孩帶回娘家避不見面,也不讓男方探望小孩

男方並無家暴等紀錄,女方堅持提離婚還要監護權

這樣女方可以主動提離婚訴訟嗎?男方並不想離婚

而且女方經常利用男方探望小孩要求時,威脅要簽了離婚才給看小孩

這樣有沒有辦法可以抵制女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事件中的妻子究竟是以何理由要求離婚?如雙方並未有離婚的共識,則其欲離婚僅得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至於女方擅自將未成年子女帶離住所,如男方有意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則不宜讓此情況持續下去,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2
回覆 小蕙 的發言內容:

朋友老婆將三個月大的小孩帶回娘家避不見面,也不讓男方探望小孩

男方並無家暴等紀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richard 102-03-25 16:14

我有個朋友工作正常,就是愛酗酒,和嫂子結?好像八九年吧,有兩小孩;去年他打了嫂子,嫂子有去驗傷,提出保護令傷害,後來撤銷。今年初兩人又吵架(沒打架),嫂子又申請家暴令,帶小孩去庇護所,朋友最近收到法庭通知,什麼”通常保護令”的,那是什麼啊?嫂子可以拿去年的驗傷單提離婚嗎?或是叫小孩說被爸爸打,我朋友最近工作心情很低落,問我該怎辦,他說他還想挽回這段婚姻,請問各位前輩這會離婚嗎?我該怎麼幫??

 如果被核發了二次以上的保護令,在訴請裁判離婚訴訟中,確實在婚姻難以維持這個部分會受到很不利的判斷,另外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的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所以連帶地在爭取小朋友的親權部分也是很不利的。

本案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檢視一下婚姻狀況以及聲請保護令的事由,進一步討論看看通常保護令部分是否並無核發之要件,具狀、陳述意見給法院來審酌,另外最重要的當然是設法去和他的配偶溝通一下之後婚姻怎麼維繫,並檢視自身是否也該調整一下自己可能沒有發現的缺點加以改進,這樣才能挽救婚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40

 保護令的官司跟離婚官司是分開的,不過如果保護令成立,對離婚官司不利

78003 102-03-18 16:43

我和先生已分居1年(原因非家暴外遇....說來話長)

分居期間協議離婚好多次,屢屢破局,主因在探視權談不攏:我要求在小孩對他熟悉前,必須有我陪同在旁(小孩目前1歲半,5個月大時我就帶他搬出,他完全不認識他爸),先生則堅持帶走並過夜。
現在先生要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要離婚

我沒有不離婚,我一點也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想到他會很害怕。
只是小孩還小,還在分離焦慮高峰期,如果他突然出現帶走小孩,還帶小孩去陌生的地方過夜,小孩一定會哭死;小孩的生活習性、健康狀態他也不了解,要他多來看小孩培養感情,他也不肯。我不希望小孩受傷。


以下問題 懇請律師幫忙:

1. 同居的定義
婚前婚後,他一直都和他媽(70多歲)、他姊(殘障) 住一起,我和小孩租屋樓上。我沒有他家鑰匙,他想上來就上來,每天最多1~2小時。我不知道他何時回家、何時出門,樓上也沒有他的生活用品。他也嫌樓上的房間太亮、太吵,所以晚上他也睡他家。

這樣也算同居嗎?這樣他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我可以反制嗎?

2. 他以「必須照顧老母殘姊」為由(事實上都是他媽在照顧),規避與妻兒同居、做家事、照顧小孩等勞務,法官是否採納?我又該怎麼回應?


3. 若他勝訴,接下來的離婚訴訟,我會失去監護權嗎?
(1) 小孩戶籍目前還在他家,沒他同意我無法逕遷出。
(2) 小孩一直是我照顧。
(3) 金錢部分,分居前他負擔保母費、奶粉尿布,其他生活用品我負擔;分居期間他未付半毛錢(他知道我們住址),理由是他窮(年收入上百萬,名下多房產),還要照顧老母殘姊(老母在領月退休金)。
我多次歡迎他來看小孩,約第3地見面也行..但他從未同意,聽說是經人指導「來看就表示他同意分居,他就不能用履行行同居義務告我」 <---真的是這樣?

4. 我娘家未支援,小孩是男生,會影響監護權判決嗎?

5. 「筆記本」、「當時與親友的通信內容」是否也算證據
分居後很難蒐證,且彼此都有戒心。
而過去我忙著照顧小孩,也沒辦法預測他何時上樓,他突然上樓來,我也來不及準備蒐證,所以都是寫在當記事本上,期間和親友通mail吐苦水也會寫到一些事由。

倒是他應該有錄到我哭叫的片段。

6. 分居期間的扶養費,要得到嗎?
若他離婚過程手段陰狠,我有考慮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他反還分居期間的不當得利

問題是,我曾請他支付分居期間小孩扶養費,他說他沒錢。我回信說扶養費我不會跟他計較,只要他能考量小孩身心發展,同意我探視權的主張,但若未來走法院,該有的權益我都會爭取。
這樣,法官會因我曾說「不會跟他計較扶養費」,而判決他不用給付嗎?

7. 若他勝訴,我要負擔他的訴訟費用大約多少?律師費是否也要幫他付?

以上,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8 16:56

若已將面臨訴訟程序,建議與律師詳談,才能獲得更適當的建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涉及婚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等問題,必須要進行詳細之討論後方得以進行妥善之規劃,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HOU 102-03-18 12:17

我在100.11月離家,並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同時在101.2月持驗傷單提出家暴,在5月取得一年的保護令。離家期間,小孩跟著前夫一起居住。在101.7月獲得宣判,准予離婚,兩個小孩(9歲、5歲)的監護權為共同扶養,未就探視權扶養的金額部分有詳盡的協議。但我從一月開始每月各匯五千元到小孩的戶頭。一直到離職之前的健保費都是從我的戶頭支出。

由於和前夫在同一個地方上班(中部),租屋處也都在同一個區域,前夫一直堅持不能把小孩單獨帶走,即便在訴訟期間曾經有短暫協議一周可帶兩天,但很快他就反悔。

我在102.1月辭掉工作,來到北部,前夫變本加厲,甚至在小孩面前說過,媽媽不要他們了,一直只堅持要看小孩只能回前夫居住的地方,甚至表態說他非常歡迎我看小孩,但是就是不能帶離開前夫居住的地方。

請問,我該怎樣申請合理的探視權。是在北部還是中部的地方法院?

 

1.共同監護除了對子女重大身分行為之同意權外 對於實際生活照護沒有實質意義 因為父母已經沒有共同生活 如何共同監護呢 2.原則上向子女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提出聲請 你可以先提出你想要的方案給法院建議 讓法官去裁量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前夫一直企圖阻擾您探視小孩,係違反友善父母原則,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可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亦可請求法院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由您負擔。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HOU 102-03-20 17:40

您好,

我想要請問,酌(改)定與小孩會面的時間,需要小孩出庭嗎?一般會開庭幾次呢?謝謝!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共同監護除了對子女重大身分行為之同意權外 對於實際生活照護沒有實質意義 因為父母已經 ... (恕刪)

 

王小熊 102-03-15 22:46

您好:我父親為公務人員,家中有三個小孩,自高中開始三個孩子皆為貸款念書,政府單位每學期有補助父親孩子念書費用,但父親均未拿出來,自己在外簽賭,欠下大筆債務,畢業後,三位孩子各自揹著40-80萬不等學貸,本人工作後開始每月給予父親五千補貼房貸費用五年(30萬),因父親表示想要自新,想要清償高利貸費用,自己辦理退休,拿取退休俸,並要求協助我與姊姊各自信貸80萬與100萬給父親還債,本以為從此父親可以改過自新,退休後,父親整日遊手好閒在家,持續簽賭,不出一年,又累積出200-300萬左右的債務,並將房子多方抵押,實在是對他很失望,以往對母親也是出口成髒,精神虐待,多年前甚至也有家暴紀錄,我與姐姐深感痛心,想要與父親脫離關係,請問可以嗎?

我們不想要背負他的債務,也不想與他有任何牽連,也希望可以協助母親脫離父親掌控,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忙我們??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2

不想跟你父親債務有所牽連只能等你父親死亡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另你母親可以訴請離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君 102-03-15 18:14

我爸告我男友和誘

但是我爸家暴在前 所以法院判不起訴處分

昨天收到不起訴書

我爸說要找律師上訴 ..

請問我開偵查庭時把驗傷單給檢察官

如果我爸上訴 判決會有改變嗎 ?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一般而言,再議成功機率不高

 

平凡人 102-03-12 00:29

版上的律師們,您好!

以下的問題,煩請看一下,麻煩你們告訴我要如何是好!謝謝!


人:

太太(乙方,成人),簡稱乙

小孩(甲方,男生,4歲),簡稱甲

我本人(被告A,成人),簡稱A

我大嫂(被告B,成人),簡稱B

我哥哥(被告C,成人),簡稱C

我爸爸(被告D,成人),簡稱D

我媽媽(被告E,成人),簡稱E

 

事:

提告項目01 : 去年9月,10月(甲)有在家中3F看到(A)與(B)在性交

提告項目02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迫吸生殖器,並被(E)用手機拍攝下來,然後公然再電視上播放,也被A,B,C,D,E不當性對待,例如用手指插肛門...等等

提告項目03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A)用白色膠布貼住嘴巴然後用大的垃圾袋包住後丟棄在外面

提告項目04 : (甲)表示他在家時時被迫看(E)的生殖器


乙對A,B提告通姦

乙對A,B,C,D,E提告妨礙性自主


以上這些問題皆為子虛烏有的事,我們都跟檢察官表示沒有這些事,目前還在偵查中!


Q01:目前我們全家是第1次出庭應訊,檢察官問完後就叫我們回去了,但日後要安排測謊,接下來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嗎?


Q02:(乙)皆說是轉述(甲)所看到的情形來提告,請問如果是乙個人的想告我們全家,但他確利用一個剛滿4歲的小孩來做偽證若調查後我們全家皆無罪,我若要告(乙)會不會牽扯到(甲)


Q03:我們全家人被(乙)搞的心情很糟!我可以告(乙)什麼罪,(乙)最重可以受到什麼懲罰


Q04:我認為夫妻已經到這個地步了,已沒有情份可言,我可以用這個案件來跟法院訴請離婚嗎?這要請律師嗎?這離婚官司要打很久嗎?

若是(乙)有過失(亂告我們全家),我要付(乙)贍養費嗎?大約要給多少?我名下有一間房子目前還在貸款,我月薪大約30K


Q05:我要回小孩子的機會大不大,我可不可以主張說(乙)會叫(甲)說謊那小朋友交給她教養是否適當

我目前有卡到一件家暴案,原因是我去年9月被(乙)告我對她跟小孩家暴,到今天為止已分居半年之久了目前與(甲,乙)分開住,保護令期限1年


Q06: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乙)又對我們亂提告,畢竟我們要工作沒辦法這樣應付(乙)


以上!懇請版上律師回答,謝謝!

 你們安排測謊,因為沒有做那些事情,只要以平常心面對即可。乙對你們提起告訴,如果可以證明是他捏造的,那你們可以對她提起誣告罪的告訴。甲才四歲,沒有責任能力也沒有作證的能力,你們告乙對他不會有任何影響。

余犽 102-03-06 02:57

我今年19歲

2/14因為要開車,把車子還給舊公司老闆,不小心弄壞家裡的公司的門檻。最後打電話跟父母親講,後來父母親就辱罵我,又叫我修理好門檻,後來我去買了修門檻的材料修理,我就乖乖地修理,但我在修理的過程父母親一直在旁邊入辱罵我,最後父母親還是請別人來修。
到最後我爸就把我的衣服通通丟出來叫我走。
之後我就走了! 我就去我女朋友家住,之後家人就傳簡訊叫我把家裡的東西搬出去,然後把家裡的鑰匙拿回去,還說我們家不可人接納你這種爛人。
還有我父母親又把我的手機停機,害我不能用。

我在我女朋友家住了幾天,家人就叫我在我女朋友家住幾天就好了,之後就要回家,當這件事沒發生。(媽媽講的)
這怎麼可能,你說那麼好聽,是爸爸趕我出來的,現在說那麼好聽,回去一定會被打死的。(我想的)

2/21開學後沒幾天媽媽來學校找我,因為我知道我媽媽來找我,我叫我同學把我的摩托車牽去藏,之後我從便利商店出來時,我媽媽看到我就在公共場合閃我一巴掌,之後還叫我回家,我就回她我不要。(因為我知道回家會被打,還有在家裡會沒地位)

平靜了!(我想我家人終於放棄了)

沒想到!!!
3/5學校的教官跟我說,我父母親已經要準備要告我女朋友(我父母親不喜歡我女朋友,一直認為是他帶壞我,因為之前翹家兩次過,因為家人反對我們再一起),我父母親要告的刑法第兩百四十條 (和誘罪) 【告訴乃論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護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官叫我回家,跟家人談談。(我不想害到我女朋友)
可是我是自己想住我女朋友家,又不是她誘拐我的,這樣我父母告的成嗎?(我不想回到那個不開心的家)

還有我想申請家暴家暴要怎麼申請?

還有什麼辦法嗎???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1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余犽 102-03-07 00: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可是因為我家人現在要我回去,我不回去。

現在用這條法律威脅我回去。

不讓要告我女朋友

小芳 102-02-24 21:29

我姐她在民國95年因為課業壓力大,結果得了憂鬱症,跑到大馬路上去給車子撞,

那天警察將他強制送醫,才知道她得了憂鬱症+嚴重幻想症

去年她上班跟同事處不合她就提離職,但失業後又開始發作,晚上都不睡覺,大聲的放音樂唱歌,

在家裡亂罵我爸媽都是難聽的字眼,連續用力關她的房門將近10來次,還在臉書罵別人一些髒話,

我回到家勸她不要再這樣做了,她講不聽還說要跟我斷絕關係,

我覺得她的狀態應該不是很好,家人都找她去看醫生,她也不願意!!

最後尋求警察&衛生局要將她強制送醫,但他們總是跟我們說,目前沒有自殘&傷人,他們沒辦法處理

這個人是不定時炸彈,每天都要發作一次,我爸媽也老了講不動我二姐,兩老尋求我幫忙,

重點是在一次的爭吵,她卻去聲請家暴令說我打她,明明就是姐妹吵架

這幾天收到法院寄的信件,信件中寫因不屬管轄區,

信件已送到法院,請問如果開庭我該怎麼處理,當下我家人也都有在場,我需要準備啥證據嗎?

PS:因為二姐她沒結婚,都一直住在娘家,那我以後是不是都不能回家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提出您家人的病歷資料予法院審酌,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惠 102-02-24 23: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提出您家人的病歷資料予法院審酌,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感謝趙律師:我和爸爸之前有去她就診的醫院調過病歷,如果當下提出就診證明,

目前不是有個資法上路,那這樣我跟爸爸會被二姐告嗎?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5 09:41

理論上醫院不該給你們病人的病歷資料,若擔心會觸犯相關法規,可在開庭時直接請法院向醫院函詢病歷記錄,即無觸犯個資法之問題。

小哲 102-02-13 10:48

1父親從未工作養育我們 一切由母親包辦 之前還未離婚時住在一起少說也有12-13年(這個很難提出證據吧因為之前的鄰居已經都不再了)

2父親曾經因為家暴母親而離婚(當庭直接說小孩她都不要要就拿去)

3父親曾盜領我的保險金(被保險人是我 要保險人是我媽 這樣他沒資格領八)

4父親的家暴曾造成我精神上的創傷(當兵被驗出精神異常 被驗退)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這樣如果我的父親去法院告我們未盡扶養義務 會告的贏嗎

現在還要照顧辛苦養我們的母親 而父親卻想坐享其成 媽媽心理面沒辦法平衡 總認為說她付出哪麼多才剛要享福 一個沒付出的人 卻突然間也要來享福 如果要提出證據 哪該是哪些證據

請給我一些建議 還有如果請律師大約要多少錢呢 感恩

 

 

蔡律師 (蔡) 102-02-13 11:15
回覆 小哲 的發言內容:

1父親從未工作養育我們 一切由母親包辦

2父親曾經因為家暴母親而離婚

... (恕刪)

告不告的贏要看證據有多少。

您可以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17

對父母的撫養義務一般只能減輕無法免除,除非有很特殊的情況,你的情況可以爭取免除試試看

膽小貓 102-02-12 14:16

之前有問過我想訴請婚姻無效

網址再這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207117&tid=9&ccode=PostDate desc

現在先生家暴 我有驗傷 等備案

我手上有張先生之前簽名的協議書

內容是 只要他打我 外遇 搞曖昧 我可以拿到兩個女兒的監護權 扶養費1萬5一個月 車子

證人 但他有簽名蓋手印 這樣有效嗎?

我拿這些打離婚官司 我能拿到兩個小孩嗎? 我不想要小孩分開 也不想讓小孩跟我分開

但是經濟能力我是比男方差的

能贏嗎?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11
回覆 膽小貓 的發言內容:

之前有問過我想訴請婚姻無效

能不能贏,沒律師能保證。但就目前您所陳述,機會超過五成,但還是得看遇到哪位法官。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網頁按"讚",然後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2 23:26

看起來是有勝算,不過監護權部份涉及小孩利益,不是你們兩個說了算,法院會自行斟酌

Peter 102-02-07 17:21

小舅被妻控告家暴 離婚 且被趕出家門 育有一男一女 男在當兵 女為護士 皆不願撫養其父 小舅因中風(雖已康復) 腦部受損 已無工作能力 亦無任何財產 目前生活堪慮 其雖有家暴記錄 但是否仍能訴請其子女出面撫養其父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17:32

可以訴請子女扶養義務,但子女也可能請求法院減免,甚至請求免除扶養義務(參照民事訴訟法第1118條之1)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訴請子女扶養義務,但子女也可能請求法院減免,甚至請求免除扶養義務(參照民事訴訟法第1118條之1 ... (恕刪)

扶養義務的減輕或免除:民法第1118條及民法第1118條之1

林智群 (klaw) 102-02-11 00:14

扶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可以提告

show 102-02-04 20:20

女方在1/30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已收到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2/26出庭),2/4雙方已協議離婚並且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家事法庭通知書內容:
------------------------------------------
案由:通常保護令
應到時間:民國102年2月26日
期日種類:調查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到場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查通知書向所定法庭庭務員報到,如無法到場,得提出委任書委他人到場。
二、受通知人如就本事件提出書狀時,應將案由、案號一併記載。
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如不到場,本院得依法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
事出原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

請問: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萬分感謝,各位律師熱誠的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0

您應該先做第四點的假設。和解,這點若不能解決,才來談是否要請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8

你如果還想住在原處就必須請對方撤回,對方不撤回的話建議請律師處理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A:可以!有幫助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A:委任律師後,律師也必須幫你去開調解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A:這是誤會、誤傷,至於怎麼表現,我們可以幫你研究,原則還是不做作、自然的呈現真實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A:你會收到撤銷告訴書,而不是免開庭的通知書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show 102-02-04 12:47

女方為越南新娘,在按摩店工作(大夜班,有提供色情服務),欲把小孩偷送回越南。

現在雙方已協議離婚,但女方不肯遷出戶籍及搬離。請問以下幾點:

1.(一)離婚條件是小孩監護權歸女方,女方負擔所有扶養費,男方不須負擔。

(二)雙方同意在上述所協議內容之外的財產債務,各自名下之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    之債務各自理直,與對方無關,且雙方同意拋棄對對方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權。

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2.女方在離婚前有向法院提告男方家暴,男方收到法院傳票2/26開庭,(事出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今日2/4雙方協議離婚,已至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成功。

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1.子女扶養費有約定 在父母間有效 不過不能對抗子女 2.傷害罪是否成立以行為時認定 並非離婚後就當然沒事 3.所有權人可以去戶政 直接將他的戶籍遷出 4.你不讓他進屋 如果他無故進入 可以報警處理

 雖然已經離婚,不過家暴法對於前配偶還是有規範的。

所以,你還是要去開庭,如果裁定家暴令下來,你也必須要遵守。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1.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A:對!

2.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A:有效!要出庭!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A:戶籍的部分,你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逕為遷出登記
申請書  (按我)

要前妻搬出去的部分,則要小心處理,你要是把她東西處理不好,萬一少了什麼,搞不好會被告毀損罪。
建議你最好還是找律師好好討論一下

阿美 102-02-01 11:54

對不起我打了很多 ..但我真的很煩惱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所以看到大家都在這裡發問問題所以才想試一試,也許你(妳)們真的可以幫助我!
真的很謝謝你(妳)們很有耐心的看完,也真的很謝謝妳(你)們替我解答,謝謝回答我的各個好人 !!!真的很感激你(妳)們!

你們好,我現在19歲,在我18歲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家變,我的爸爸常常在喝了酒之後就變一個人,常常打我的後母,以前更是常常打我的姐姐(所以她翹家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結婚了,爸爸他們也都合解了,但總是在缺錢或喝酒就打電話到姐姐的婆家去,讓姐姐跟他的婆家飽受燒擾,而且時間都在凌晨3點,5點,或者一天的時間都有)(我跟姐姐是不同爸爸跟媽媽的,我是爸爸的,他是後母的),在高二的時候,她又因為喝酒跟我後母吵架,弄斷她一隻手,醫生說要休息2年才能工作,但每次她們2個酒退了以後又恢復以前的感情,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適應,因為我的爸爸跟後母都不找個正當工作,我從姊姊口裡知道,原來他們從未我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在做類似拉皮條或者是仙人跳或一些零時工的工作,以前他們曾被抓進去關過幾次,後來更一直酗酒,還把我的叔叔,阿伯和奶奶趕出了原本租了10幾年的屋子,後來更因為不工作付不出10個月房租,還硬是叫我奶奶跟叔叔要給他分擔一半,但後來那些房租都是我晚上假日打工還的,因為我讀日校,然後學校的註冊費,學雜費還有家裡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我一個人負擔,我有就貸,因為忙著賺錢所以我都沒有去學校,後來房東說不准再讓我們住下去了,而且以後每個月都要償還他租金,好險我在工作認識了現任的男友,他回家求情讓他媽媽給我住在他家(因為我奶奶把戶籍遷出去了,跟我是分開的,還有奶奶為了不要讓爸爸後母找到我所以我才住男友家),因為若我要在外頭租屋又要償還所有債務是不可能的,之後我便跟他們分開了,原本以為事情演變成這樣她們會乖乖的找一份工作,但是他們寧願在高雄火車站像流浪和亂睡喝酒也不去找,然後每次只要沒錢了就會打給我跟我說他們需要本錢做以前的工作,不給錢就會威脅我說什麼要去報警察,跟警察說我失蹤了這樣警察找到我之後他就可以跟我見面當面跟我拿錢,還一直叫我幫他們還房租,之後我因為害怕,每個月寄錢他們,我一個月賺不到1萬,因為那時我還再上學,他們還會騙社會局的人員們,說他們很貧窮還有一個女兒再上課所以一直這樣跟政府拿暫時的補助錢,但是他們都拿去喝酒!每次奶奶看到我都很辛酸要我不拿錢給他們,但是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因為只要我想狠心不理會,他們就會留言給我罵我類似三字經,我是想死,還有後母說是你是死了沒或婊子還有不要逼他,他有辦法可以找到我和不要考驗他的耐性跟要六親不認甚至說要把我跟奶奶做掉之類的,直到有一次他們因為喝太多酒住院,很可憐的和我說他們要戒酒所以我相信了,但是沒多久又開始一直這樣,重蹈覆轍的我真的很膩也很憤怒跟害怕,最近他們給我的留言我都有錄製起來,我也有奶奶姐姐們可以當證人,甚至以前住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為人,還有我們到現在舊住址都還沒遷到新的地方,因為沒有房子

1.請問如果等到我20歲了,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去把跟他們連在一起的戶籍遷出來自己一戶?
2.還有我能不能去跟警察說不要將我的住址給其他人就算是親人也不要?如果他們去報警我怕警察會說他是我爸所以就給他了。
3.這樣算是言語虐待嗎?我跟姐姐能不能告他們家暴?我的姐姐和家人都替我作證的話。
4.家暴保護令成功後是代表他們遠永都不能接近我嗎?如果要延長申請可以請幾次,期限是多久呢??
5.他所欠的健保費在我20歲後我是不是能重新一個自己的健保不用幫他還?因為他現在還是我的被保險人,在我20真正成年後是不是就是一個新的健保身分而不用跟他的債務連扯在一起?一定要由工作單位保嗎?如果工作單位沒有勞健保呢??
6.他如果要告我遺棄,那我跟奶奶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告他遺棄?
7.我的監護權是爸爸,我可以轉移嗎?給奶奶可以嗎?奶奶現在70歲了,沒有任何所得,只有老人年金。
8.是不是我早點登記結婚,我就可以將監護權給丈夫或別人?或者結婚後爸爸就能力管制不會那麼多那麼大?

對不起麻煩您了,因為我真的接電話接得很害怕,我跟姐姐有時後都會有幻聽..連睡覺都好像聽到手機在響,凌晨電話,平日的電話真的困擾我跟姐姐奶奶好久好久了,我覺得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家人了,眼神跟言語讓我真的很恐懼....不好意思請您替我解答一些好嗎???

謝謝您真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2:54

1.滿20歲可以自己遷戶。
2.這要有家暴註記,警察才不能給。
3.這樣算家暴
4.保護令要看您聲請哪種。原則可以延長。
5.健保成年後可以自行投保,可掛在區公所。
6.您沒辦法告父母遺棄
7.監護權改定必須向法院聲請
8.結婚視同成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珮吟 102-01-17 09:22

我公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那天她有喝酒~0.87....回來家裡一直辱罵我跟我婆婆~
還說我不應該幫我婆婆聲請保護令證人(暫時的保護另以下來)~~還說我怎不死在外面~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三字經~要告我到死~~關到老~~然後要報警說我打他!!
公公拿起話筒猶豫不決的要不要打電話~~媳婦就從公公手上把電話拿下來~媳婦跟公公說我用手機替你打給警察!!警察來..公公說媳婦用電話打他手跟左耳~要驗傷!!驗傷單上寫左手指跟左耳有挫傷~~媳婦卻沒打他~~有婆婆做證人~這是之前發問刑事問題~~刑事的法官比較採信我跟我婆婆話樣子
那天我公公不服氣~跑去民事申請對我的保護另~申請內容我不知道~可是我大約想應該是說我打他吧~~~(公公之前也對婆婆申請~被駁回)~~今天在家收到法院的傳單~~
我公公去聲請保護另~相對人是我...請問他之前對我婆婆家暴的紀錄~~有算嗎???
如果要開保護另~~我可以拿以前他辱罵的三字經的錄音嗎~給法官聽嗎?有幫助嗎??
我婆婆也會幫我做證~~-公公保護另會下來嗎~~(現在公公想一些也的沒有的.在亂用)


(公公現在的心態是如果保護令下來可以就可以趕我出去)

1. 保護令原則上雖然是形式審理 但聲請人還是要提出相當證明讓法官大致可以相信 2.如果公公有這些前科紀錄 保護令要核發機會應該不大

小奇 102-01-12 11:31

哥哥從小到大一直都好吃懶做,每天都要跟家裡討錢,動不動就言語辱罵雙親或摔東西,也進出監獄多次!因為父母已經年邁,也無法再工作賺錢養他。以前都會租房子供他住,現在沒錢只好讓他搬來我家住。我爸媽要求讓他暫時住,等他有工作再出去租房子,問題是他現在已經40幾歲,從有工作能力到現在,實際工作年資不超過一年!哪有可能找工作。知道他要進來住,家裡都把菜刀水果刀收起來,因為他以前紀錄實在太可怕,讓人會恐懼。才住進來三天就開始鬧事,三天兩頭對父母辱罵三字經,要錢買酒。不然就命令年邁父親買東西給他吃。我想請問一下我的問題有辦法解決嗎?真的很無助。1.我是房屋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因為之前他在外租房子,但是戶籍設在我這裡,常來家裡鬧事要錢,社區住戶都怕死了。我跟管理員請求不要讓他進來,管理員告知他身分證戶籍地是在這裡他無法擋!我問戶政事務所,兄弟之間要遷出戶籍必須他本人來遷出,不然就是他人在國外,才有辦法遷到戶政事務所。無解。2.十一月份父母因為被他家暴,暫時住到庇護中心,申請保護令。法官說父母不是所有權人,只能通過1.2款保護令。無法通過強制遷出及遠離令。這段與他同住期間,我下班回家就只能躲在房間裡,有點乞丐趕廟公,動不動要我交出父母金融卡,我也對他進行錄音蒐證,申請保護令。法官告知我他只有言語暴力,踹門行為!並沒有嚴重身體傷害,而且如果把他強制遷出他要住哪裡。所以只有通過1.2款,警察也上門佈達保護令宣示!父母也持續被他言語暴力要錢,上次警察來把他帶走,結果法院又放他出來。告知他在一次就要交保。媽媽看到保護令這麼沒用,現在就繼續忍耐,社區住戶報警,警察要做筆錄送他,媽媽又不想做筆錄,他覺得根本沒用,不到一天又放回來,反而更可怕。天天如此,我買一支最簡易操作錄音棒給媽媽蒐證,不然這樣痛苦日子還要持續多久。3.我是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如果我趁他出去或者是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我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我家,我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嗎?4.我有甚麼辦法把他趕出去,因為我姊姊一直想回家探望父母,都不敢回家。謝謝線上律師這麼有耐心看完我的家暴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 如果我趁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並不會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

二.若您哥仍違反保護令,則您哥已觸犯家暴法有刑事責任,可以另行提告,以便發監執行.

三.本件之後可能會有繼承問題,若您父母不希望讓您哥繼承,應為意思表示使您哥喪失繼承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哥哥對於房子有居住權嗎?

如果沒有權利,就應該沒有強制罪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去問那個法官

換鎖,這個方法是不是可以

 

這個問題還蠻棘手的

你可以把資料拿給我看看

我試著幫你研究一下

Tiffany 102-01-10 09:55

我被先生家暴了,經法院核發十個月的保護令,已訴請離婚,對方要求小孩監護權分配財產

房子是我出頭期款的,貸款也是我繳,小孩是我生我養的,請問對方有權利要求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0 10:44

必須夫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才不能分配。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詳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但您可向您先生請求贍養費及小孩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ffany 102-01-11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 ... (恕刪)

我有工作,是不是就不能訴請膽養費?

小孩的監護權,目前小孩1歲半,我有什麼優勢呢?

我有家暴保謢令10個月,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嗎並且申請精神賠償?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我要如何舉證對房子的貢獻?

焦糖 102-01-09 01:58

律師您好
我被人在網路上私底下辱罵髒話以及恐嚇
以及遭對方公開辱罵瘋子精神變態

以及散播不實私人資訊以及屬實的私德---宣傳我"被家暴"
還有散播由他所捏造的"我到處騷擾別人"的非事實

請問這種情形除了可告對方刑事妨害名譽以及恐嚇之外
民事可告嗎?罪名各為何呢?

告對方的刑事妨害名譽有兩條  

對方傷害我的情形  又是符合哪一條呢
民事提告程序為何??
另外請教律師
我公開用文字酸對方家庭狀況"難怪你爸媽不要你"  "沒有家人"
"你疑似有精神病"  "你有吃藥嗎?" "療養院還舒服嗎?"

並且公開回覆對方文章用沒有指名道姓的方法寫道----"真是個精神變態"
不知道我這樣有觸犯刑法或是民法嗎?各是哪條呢?
謝謝您

 

 

1.民事部分 沒有契約關係下 侵害對方權利 原則上都是構成侵權行為 可以依此請求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 2.提告程序 準備好起訴狀向管轄地方法院起訴即可

珮吟 102-01-05 18:17
我公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那天她有喝酒~0.87....回來家裡一直辱罵我跟我婆婆~
還說我不應該幫我婆婆聲請保護令證人(暫時的保護另以下來)~~還說我怎不死在外面~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三字經~要告我到死~~關到老~~然後要報警說我打他!!
公公拿起話筒猶豫不決的要不要打電話~~媳婦就從公公手上把電話拿下來~媳婦跟公公說我用手機替你打給警察!!警察來..公公說媳婦用電話打他手跟左耳~要驗傷!!驗傷單上寫左手指跟左耳有挫傷~~媳婦卻沒打他~~有婆婆做證人~~請問這樣被告會有刑責嗎~被告會被關還是無事

公公已經好幾件有家暴前科l!!傷害罪沒有人證只有驗傷

被告是媳婦

公公如果不和解又會怎樣勒~~(目前在官司中)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19:09

依您所述情形,既然有證人可以證明清白,應該不會有事,不用擔心。

101-12-31 01:24

我再fb打了一篇文章! 內容大概是

[只會說會花不會省,狗喔!妳們是爸爸媽媽沒交好還是天生破腦?你們是怕台灣生育率太少,要多下死點人,才有人投胎嗎? 垃圾!]

然後我有標記和我很好被欺負的那個女生,我們簡稱他是史迪奇!

史迪奇他被家暴,所以監護權被判到他阿伯身上! 就被帶到北部了! 結果史迪奇的的啊伯看到這篇文章有來回我留言! 我也有回他阿伯! 結果史迪奇的大姐<阿伯的大女兒>就說要告我公然侮辱罪! 可是我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這樣公然侮辱最成立? 他啊伯來回我留言我也沒有罵他喔!只是說話有點酸而已! 史迪奇的大姐要我po文道歉.打電話道歉.叫我父母道歉.登報一星期道歉,那我要理他們嗎? 我的小表妹和我們同年齡,都同班同學他怕惹事情所以就去跟史迪奇的阿伯道歉! 可是這件是我一直到後來才知道,我根本不是事先知道的,這樣算是公然侮辱證據之一??

那史迪奇的表弟是直接到史迪奇的文章回史迪奇留言罵他賤! 那請為這樣算公然侮辱毀謗罪嗎? 他雖然沒有說誰,可是直接到別人文章留言就算了吧?

拜託幫幫我,這是最近的是而已,謝謝:")

仙草 101-12-27 17:56

律師好,因為父母在多年前已離異,但父親仍不斷向我們要錢,已隱忍多年

上週家暴令出庭,並提供過去威脅、恐嚇辱罵簡訊,及父親多次借款簽立的切結書及協議書

還有三則對話錄音及兩段來家裡鬧事的影片,我(97年驗傷的)跟弟弟的驗傷單各一份

今天通常保護令已核發下來了,父親卻來電怒罵說他要抗告,要告我們作偽證

因為當天開庭通知是寄到戶籍地址(警察查的),他說沒收到,不能只聽單方說詞

但我弟之前有傳訊告知開庭日期,當天法官亦有詢問也有告知法官,

想知道這樣他抗告會成功嗎? 這樣是我們理虧嗎?

現在很擔心他挾怨報復.....@@

而且他來家中要錢時與弟弟衝突,他一口咬定弟弟打他  要告他傷害直系親屬罪

只是他沒去驗傷,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

 1.抗告必須提出具體事由   可以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 

    當然父親如果主張送達不合法  法院也確實送達不合法

    其抗告自然有理由

 2.傷害當時沒有診斷證明書  要構成傷害罪機會應該很渺茫

    畢竟事後再去驗傷 很難證明是當時所受的傷害

仙草 101-12-27 18:30

 請問律師,送達到戶籍地址可以構成不合法的理由嗎?

他目前居住地是租賃(與人分租)

Nancy 101-12-12 20:35

律師你好:

與前夫離婚兩年多來,說清楚講明白了不再聯絡

他卻有事沒事想到就來騷擾我,前陣子更在線上遊戲辱罵

之前我有開庭過一次,申請到了家暴保護令,本還要一併提告毀謗,心想保護令已申請到便作罷

現在保護令已過期,加上他後來又開始失控騷擾我,我忍無可忍找上他家人

拜託他家人告訴他若再不自制自己行為,我將會對他提告!

後來過了一段耳根清靜的日子!!但前兩天他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對!!這次還變本加厲

線上遊戲上大喊我的真實姓名辱罵我,更說要殺我全家大小!!

罵完後更直接跑到我家樓下,他來之前跟走之前,都各踹了我家大門一次,而且是三更半夜!!

所以聲響非常大,門上還留有他的腳印,我家大門旁也有裝監視器,他的惡行監視器都拍得很清楚

而就算他走了,還是讓我害怕的整晚都不敢睡覺!!

請問對他提告的話,能提起甚麼告訴?

加上他之前有酗酒習慣,而且兒子監護權在那,不希望兒子有這樣的父親!

所以我懷疑他有精神疾病加上酗酒後無法克制自己行為,能否在法庭上提意強制他就醫?

而我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藉由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麻煩了,感恩~

 

 

 

1.可以先聲請保護令 另外提出恐嚇人身安全罪的告訴 2.子女部分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改定子女由你監護

大雄 101-12-06 17:09
請教律師先生: 哥哥因家暴案被判拘役50天一天1000元罰金 沒有前繳 我如要如何申請易服勞役,以代替罰金.要如何申請
    會過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3

建議先以書狀向地檢署提出聲請,但是否會過要看檢察官態度,

刑事執行報到那天要親自前往地檢署說明

joyce 101-11-26 17:01

律師您好:我在2個月內不斷地受到兩位被告簡訊及隱藏號碼的電話騷擾,簡訊多達50則,內容多為謾罵,威脅的內容,但又不涉及恐嚇毀謗,發訊及打電話的時間不定有時在半夜,甚至謊報自殺及被家暴,半夜請管區來查看,已報案提告,想請教,要以刑事強制提告還是民事騷擾提告,可先以刑事提告,起訴後改以民事求償嗎?謝謝撥冗回覆.

1.對方的行為應該同時會有刑事民事責任 2.可以先提起刑事強制罪告訴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瓜呆 101-11-16 13:34

目前未婚妻正在打官司

未婚妻的媽媽已離婚,原來的生父目前糖尿病且雙腳截肢,

現在家裡除了未婚妻外還有一個19歲的妹妹跟17歲的弟弟

生父的家人似乎是把他的錢用光後?!決定要把他丟到安養院

於是乎向未婚妻提告,告她棄養且失德

但是未婚妻她媽媽沒在工作,又買房買車,導致無法申請低收

家裡面所有的經濟重擔全部落在她身上,自己一個女兒要養

弟妹的學費也要負責

 

雖然法官可能會考慮到現實的經濟狀況且當時離婚是因為家暴來輕判比例

但是我們已經在年初說好明年的一月會結婚,假設官司還沒結案

那我們結婚使用夫妻財產分離制的話,會影響到她負擔原生父扶養金額的比例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37

你們夫妻要用哪個財產制跟法院要判你未婚妻負擔多少撫養費是兩回事,

不過你已經預見你未婚妻可能會有債務,建議結婚時採用分別財產

101-11-14 10:18

請問20歲但是因為疾病重考延遲兩三年還在唸高中

父親過世
母親有能力但寵愛哥哥 我哥21歲還在養他
但是對我家暴(我也有保護令)母親說20歲將不再負擔任何費用
我在唸高中又離家遠 回到家都7點無法兼職晚班
想專心唸書考大學
法律來說

我可以再要求生活費和學生費嗎?

如果要上法院 勝算如何?

貓仔哥 101-11-11 14:30

小弟在七年前認識我老婆

那時候是在網路遊戲認識的 大約認識1個月就開始交往

當時的她告訴我有她有多巢性卵巢瘤 幾乎不會懷孕(但是沒看過任何醫生證明)

但是交往約10個月  她就懷孕

其實當時我也沒想太多 想說小孩子能來是福氣於是我就選擇了結婚

在當時 我已經知道她大約有積欠信用卡債跟健保局有積欠2萬多  

但是信用卡債 她說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太太是個家暴家庭 她的家庭不完整 住在一個算是佛堂的地下室(一貫道)

她母親是住持  她妹妹也因為家庭問題 有竊盜偽造文書前科

她父親沒同住 因為會喝酒亂打人 家中的人除了她母親 都沒固定收入

這些在結婚前 都沒聽她說  只有模糊的提過

結婚後 她開始露出她的嘴臉  先是性情大變 變的脾氣很暴躁

當時想說是生小孩的關係 也沒想太多

接著卡債一家接著一家出現 一共有六家

想說本著夫妻同心  我也努力賺錢的幫助她還錢

但是我的家庭一直不太和樂  除了小孩子教育問題

她沒在上班  忙著沉迷網路遊戲 跟社群網站 小孩子哭了才照顧

吃的方面大多都是速食品跟零食  小孩子也是不吃青菜只吃零食跟油炸品

還有就是婆媳問題  正確來說 是我父母跟她都不太合

一直到了前年幫他還完卡債(已知的就有六家.都積欠多年沒繳利息到信用破產)

又出現電信業者的催繳  一共兩筆  也大約兩萬多 

我太太在前年也開始有在市場包水餃一個月賺5~8千元

因為她的開銷太大 所以常跟她的娘家伸手要錢 當時我並不知情

她的開銷大約都是網路購物 跟吃零食 飲料花掉的 一天4瓶飲料是基本的

她不喝開水

我的薪水約4萬 除了給家人 還有小孩教育費 跟平常的水電瓦斯 還有給她的錢

幾乎每個月都是花到乾 也就是月光族

為了這些 我跟我太太的爭吵越來越兇

到了兩個星期前 又跟她吵架  她帶著小孩跑出去 當時沒說去哪邊

我想說她可能回娘家  但是隔天我問她母親  她母親說沒回娘家

當下我就著急的很  因為她沒告訴我 就把她自己的行李跟小孩全都帶出去了

一直過了快五天  我四處問她的親友 才知道她回娘家住 她母親騙我說沒回去

連絡上以後 我跟他說我父母親想小孩  所以跟她說好後 先將小孩帶回去

接著她也避不出面交涉 也不回家 小孩就由我跟我父母親照顧

又過了一個星期  她告訴我想跟我談談接下來的問題

我們約見後  她直接了當的跟我說  她要離婚 我的房子她有權利分一半

房子是我母親 存了一輩子的錢 她買在我名下

在我跟我太太結婚時候 房貸還有一百多萬沒繳完 後來結婚的第五年左右繳清

我太太認為 她有權力拿走一半的房子 或者等額現金

小孩她要帶走 因為這樣 她才可以跟我每個月要贍養費

現在小孩在我身邊 我不想給這樣的女人一毛錢 也不希望小孩子跟著她受苦

 

女方曾告知我  她說我父母親不給她看小孩 要告我父母掠奪小孩

              房子因為尾款 是用我帳戶的前轉帳繳  所以她有資格分房子

              小孩子在學齡前  大多離婚官司小孩會判給母親

              她要我等著  她一定會告我這些 她說她要拿走她應該拿的

我父母親因為這樣  每天都睡不著 吃不下 我父親還高血壓

我在結婚前 有六位數的存款

到了今天 我戶頭幾乎沒錢  我母親辛苦一輩子賺錢買的房子要被拿走

請問各位  我該如何訴請離婚 能不給女方錢  還有小孩讓我扶養

寫了那麼多 抱歉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請幫幫我 求各位幫我

 1.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你要提出主要可能朝向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

    將上開你述敘的過程及事項  提出相關證據跟法院說明

 2.離婚同時也要處理夫妻財產分配問題

    如果房屋是母親所有  看用什麼方式去證明

    有可能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3.子女監護的問題

    要提出妻子平時如何照護子女

    生活習慣及個性

    應該是對你相對有利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立法意旨,固在使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之資產,於婚姻關係消滅而雙方無法協議財產分配時,由雙方平均取得,以達男女平權、男女平等之原則,例如夫在外工作或經營企業,妻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備極辛勞,使夫得無內顧之憂,專心發展事業,其因此所累積之資產或增加之財產,不能不歸功於妻子之協力,則其剩餘財產,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妻自應有平均分配之權利;反之,夫妻易地而處亦然,俾免一方於婚姻關係消滅時立於不平等之財產地位,是夫妻就其剩餘財產係以平均分配為原則。惟夫妻之一方如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等情事,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欠缺參與分配剩餘財產之正當基礎時,自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於此情形,若就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始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期公允。

另外,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

sunny 102-10-12 13:57

請問貓仔哥有找到適合的律師,有處理成功嗎?,可以幫忙推薦嗎? 我哥最近也遇到相關的問題了..

阿加 101-11-09 21:25
律師你好 4-5年前已先寫好離婚協議書又請二名(報紙上)證人到家簽名蓋章..卻沒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目前生活情形是家暴丈夫與一女子同居在外...尚無法搜證通姦的情形下......是否可以提出離婚確認訴訟?離婚成功率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仍需登記始生效力,而本件若您們現在仍有離婚意願,則建議雙方再簽具另一張協書,才能快速離婚,但若對方不同意,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