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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wei 103-07-12 10:10

請問~~我父親戶籍裡有我二伯的戶口,二伯和二伯母應該是還沒辦理離婚,

也有兩個兒子,據我所知,二伯也有把小孩養大才離家,現在卻因生病出院,再外的小三就把他接到我家裡來,經由里長和社會局的安置,先接到類似安養中心住,但是費用卻需要我們出??要如何才可以使他兒子出面處理呢?打電話也不接,二伯母只說了一句~等死了再說~哪現在是要如何處理,大家都置之不理,我們家也不是很好過,也沒必要撫養他,他也不是單身,還有兒子~請警察來處理也說要本人報遺棄,我們沒辦法報,就又推到社會局去了~唯有請他兒子出面才是解決的辦法,畢竟那才是他們的家事,只是現在我們應該怎麼辦??

小羽 103-07-06 18:30

我有脾氣別欺人太甚,到時我會讓你見識父母怎麼保護兒女的手段,玉石俱焚不算什麼我真的毛了!王婕王小姐我女兒不是菜,就算是也輪不到你吃,我賣了她也可賺錢,你算那號人物,我們家的女兒要讓你照顧關心,別假好心我家人不需要你關心,我PO這篇文章請你自愛別在與我女兒有任何聯絡,我們不喜歡你ok,再聯絡我會告你妨礙家庭,若有不實委屈歡迎三天內告我,人生很長別一直錯下去

ps.我現在差一個賺錢給我花的小三,這是我的真心話,我在老婆面前也說過了,你哪裡真的有條件好且有興趣的未婚女性可介紹給我,無限感激

律師大大們,我想請問以上的po文能告他那些罪名,拜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言論目前尚未構成相關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羽 103-07-06 18:14

我有脾氣別欺人太甚,到時我會讓你見識父母怎麼保護兒女的手段,玉石俱焚不算什麼我真的毛了!王婕王小姐我女兒不是菜,就算是也輪不到你吃,我賣了她也可賺錢,你算那號人物,我們家的女兒要讓你照顧關心,別假好心我家人不需要你關心,我PO這篇文章請你自愛別在與我女兒有任何聯絡,我們不喜歡你ok,再聯絡我會告你妨礙家庭,若有不實委屈歡迎三天內告我,人生很長別一直錯下去

ps.我現在差一個賺錢給我花的小三,這是我的真心話,我在老婆面前也說過了,你哪裡真的有條件好且有興趣的未婚女性可介紹給我,無限感激

yan 103-06-22 07:15

你好,我想知道我爸十年前因外遇,之後有跟我媽簽一張約,『如果在跟小三(公司會計師)有任何聯絡,就要給我媽一千萬』等文字,如今過了十年,一直在聯絡,這張合約算數嗎?

然後我爸有給小三錢,銀行裡面的錢很大筆,那要小三吐出全部可以嗎?

如今小三人打電話都沒人接或去她家也都沒出面,所以很怕錢都被轉走了。

那我們要用什麼法律才可以告小三,在拿一筆錢?

 

這是我私下替我媽問的問題,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因為這幾天都在吵,我爸也承認有小三了,這樣問題會更好解決嗎?

 

 

我們希望這事能更快結束,法律能幫我們討回嗎?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3: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可能涉及妨礙家庭罪,您的母親可以提出妨礙家庭告訴或是訴請離婚,並請求賠償、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2、另外可以依據該協議請求您的父親給付1000萬元。

 

周丁 103-06-21 15:13

我媽被我爸外遇小三罵"討客兄" "不要臉"等字眼 有搜集到錄音但只有一個證人提告嗎?如果可以要告公然侮辱還是毀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在公然的情況下,辱罵您的母親,則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2、證據的部份,錄音證人就足夠了。

Chian 103-06-19 09:55

對於小三成功破壞我方家庭,我方辦妥離婚後不到一年,小三就跟前夫結婚並育有子女,並且對我方監護之4位子女毫無盡扶養責任

後來小三過世,前夫無生活能力住療養院,小三子女要求我方分攤醫藥費,對於此狀況除了民法1118-1條外,還有其他有利於我方的法條嗎?

若是小三子女提出當事人(小三母親)已過世,此方面是有利於小三子女嗎?

謝謝

煞祿 103-07-24 22:32

民法第1118-1條規定:「(一項)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二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三項)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刑法第294-1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
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
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形下,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其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並且不會成立刑法遺棄罪。可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此等傳統社會的思想已不再堅守,子女並不是父母親的附屬品,或是養來防老的工具。父母親亦要善盡人倫、道德、法律扶養、教養義務,子女必定盡孝以報,如此家庭功能才能完備,社會自當和諧,社會福利之負擔自可減低。

 

資料來源:爸沒養我,我可以不養他?----實習律師郭凌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post/43791812-%E7%88%B8%E6%B2%92%E9%A4%8A%E6%88%91%EF%BC%8C%E6%88%91%E5%8F%AF%E4%BB%A5%E4%B8%8D%E9%A4%8A%E4%BB%96%EF%BC%9F----%E5%AF%A6%E7%BF%92%E5%BE%8B%E5%B8%AB%E9%83%AD%E5%87%8C

fifi 103-06-17 20:17

最近發現先生有一外遇對象,雙方於今年年初育有一子(透過聊天app知道),可是目前沒有確切證據,我只因看過他的聊天app有曖昧對話,並且雙方不固定約出來見面,如果想告他通姦,手機對話內容應該會因涉及秘密通訊自由應不能採用吧,我如果再她與小三會面時,跟蹤其後並錄像,可以當證據使用嗎?!會不會觸犯妨礙秘密罪?!另外如果在與老公攤牌時用錄音.錄影,而老公也承認他外遇,可當證據嗎,會犯法嗎?! 還有可強制要求老公與小三之子驗DNA嗎?!另外最後一點,我要在他們通姦的6個月內提告是指,他們有發生性行為的6個月內,還是我知道的6個月內?!如果他們在這6個月內,還有發生不只一次的性行為是用最早那次或是最近那次來計算?!  謝謝您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22: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告訴期間的部分是您知悉之後6個月內。

2、有關證據的部分,倘若您跟您的老公對話時為了蒐集證據錄音,爭議比較小,又倘若您確定您的配偶確實在育有一子,那是否有報戶口?

3、本文建議您可以取得相關證據之後,委請律師提起通姦告訴或是離婚訴訟

為了提告通姦的採證,是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可當證據,知道起6個月內提告,另外對妳丈夫和外遇對象還有民事賠償可請求,時效是知道起2年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7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您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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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 103-06-13 13:31

先生要的是家庭…我們也有自己的小孩…小三生了也小孩…

怎樣才可以讓他們不會對我的先生有要求!!

怎樣可以讓他們不在出現在我的家庭

除了提告還有什麼方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向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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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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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三的小孩一但經由您先生認領,則其也會被視為法律上之親子關係,將來也可以主張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oe 103-06-13 22:47

目前還沒有認領..在出身證明上也沒有任何我先生的資料..

目後對方有要求還是有這權力..

所以沒辦法讓小孩現在就放棄是吧..即使小三願意幫小孩決定放棄也不行對不對??

對方也只要小孩…我只是想拿小孩讓他跟小孩不會以後不會在有關係!!

我所有的資料也只有這樣…請各位給我完整的答案…

我要先考慮看看最後的結果才能決定…

因為如果要告勢必會把事情搞大…也會影響到我的小孩!!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33

您好!一旦生了就無法完全撇清關係;因為小孩自己有強制生父認領的權利,且沒有時間限制,甚至生父死亡後仍可對繼承人主張認領,並加入成為繼承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毛毛 103-06-07 09:57

我是一個小三,剛認識那男的時我被騙不知道他已婚,跟他在一起已經一年多了,前幾天我確定懷孕了,那男的希望我生下,但他無法給我任何保障,說會告訴家人我的事卻也遲遲不敢說,知道他無法給我未來和名份,於是我自己去醫院藥物流產,我很不甘心只有我一個人受傷害而他卻什麼事都沒有,我很想告訴他老婆這些事,但我會被告通姦罪嗎?小孩也拿掉了,這樣通姦罪還會成立嗎?還是只能自己認了跟他斷了關係,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0:56

您好!通姦罪之所以提告困難,是因小三堅不承認,又難以證明有性行為發生;倘若您自己先承認了,自然就容易多了,萬一對方夫妻二人聯合起來專告您通姦罪,很可能會成立,且可能還要負擔慰撫金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主動承認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又明知對方為婚身分,對方配偶似會對您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屆時您除了可能成立該罪外,亦可能須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您需審慎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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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綠 103-06-06 05:23

抱歉打擾,想請教一下~

我老公在婚前三年就劈腿同一女子,結婚七年後我才發現,也就是說他腳踏兩條船十年。事情攤開後,小三口口聲聲說她不知我老公已婚,但我有兩人曖昧簡訊之記錄。請問我可以對她提告嗎?她可以告我老公詐欺(欺騙感情)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06:31

您好!若有足夠通姦證據(只有曖昧簡訊仍有不足),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另可請求精神慰撫賠償;再者,詐欺財產犯罪,對方若有被騙錢,才能提告詐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提告請求民事賠償,對你先生和外遇對象都可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通姦證據,如通姦之照片或錄影帶,可於六個月內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若僅有曖昧簡訊,若簡訊內容可輔佐證明通姦之事實,似亦可加以使用之,若無法證明,可依該簡訊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您配偶若無詐欺第三者之行為,使其受有財產上之損害,第三者亦無從對您配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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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05 22:28

前言:
一.本人住高雄為單親媽媽,育有一子,目前十歲就讀國小三年級.
二.95年於X泰銀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後因工作不順,肇而無力償還至今.
三.101年時,孩子生父同意每月給付八千元供小朋友教育暨保險,
遂以該筆款項向"X泰保險"某展業員購買小朋友醫療保險乙式(每年六月中旬約繳兩萬六千餘元),並於102年12月增購美金保險乙式(年繳約兩萬八千元).


案由:
  1.X泰保險展業員於今年(103年)一月份口頭告知,:因於X泰銀行尚有欠款,且X泰保險已收到"X泰銀行"申請之法院假扣押命令,由於本人為上述兩筆保險"要保人",故該兩筆保險已被"X泰銀行"假扣押.
 2.本人收悉該項消息,立即請X泰保險提供法院執行命令,並經該保險公司客服專線要求提供本人執行文令;惟該公司均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至本人親至該公司六合分部,經該保險公司人員協調台北總公司,"電話問出執行法院與文號,惟仍強調無法提供文令(連影本亦無法提供)
 3.至四月底本人因經濟因素,無法再行繳交相關保險費用,遂至X泰保險欲變更要保人,擬由小朋友生父自行繳付保險,保險公司聲稱:該兩筆保險已被假扣押凍結變更.
 4.五月底,家中收悉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發文時間:103年5月19日;受文者:本人)


請問:
 本人未收悉(執行)強制執行命令狀況下,X泰保險公司是否能逕行扣押本人執行保險契約(基金型保險,定期定額儲蓄保單,可中途贖回之保單,中途解約可領取之全部金額)內之各項權益?
依目前之情況,本人應向何處求助,如何求助?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若該執行命令已依債務人之戶籍地址進行寄送而經收受,依法應認業已合法送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若債權銀行非經向法院聲請函詢即早已知悉您的保險資訊,並能夠直接憑此資訊而聲請強制執行者,則其中過程恐有保險公司違法洩露個人資料之嫌,就此您可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請求針對該銀行保險公司提出申訴檢舉,要求徹查,若查有不法情形者,則針對您個人資料遭洩露所致之損失,即可能會有要求賠償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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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6-05 14:02

您好:

因為在繼承時即知所繼承土地債務設定,所以是共有持分,裡面有五分之一是外面小三的兒子繼承了,可是,因債權務人已找上門,現在由本人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款至107年,那位小三的兒子不願意還,且在土地上有房屋承租出去收房租,可是房租並不夠還款的錢,現在那位小三的兒子向法院主張強制分割,我可以債務未還清前,主張不給予分割嗎?謝謝您!

whalala 103-05-26 09:54

先生外遇半年,最近被我發現.

先生用的手機算是我借他的(我家人送我的,我用過一陣子後,拿給他用),

所以我從他手機中蒐集到的相片和影片都不會算是非法取得吧?

我發現後和他攤牌,他自己主動交出電子信箱帳號和密碼.(有紙條為證)

從這些資料中我又再發現他與小三有用臉書聯絡.

臉書小三自稱自己是情婦.

這些資料都明顯指出他和小三有性交事實,而且小三明知他有老婆還故意誘惑我先生.

我想告小三,請問怎樣可以對小三達到最嚴厲的警告效果,讓她害怕不再接近我的家庭?

1.提出刑事通姦罪告訴
2.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此部分可考慮待通姦罪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求以請求或者不等刑事部分偵結直接提起都可)
3.協商簽立協議書,訂立高額違約金條款使之不得違反約款破壞您的家庭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通姦之相片或影片,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通姦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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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具狀對其提出刑事通姦告訴。

1.如果有通姦行為  你可以直接提出刑事通姦告訴  2.如果無法證明通姦  但可以證明交往影響家庭及配偶  你可考慮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Mo 103-05-16 08:31

請問ㄧ下,如果有人開設匿名帳號(不是本名)在FB上以私訊方式罵我女友說她是介入我跟我前女友關係的小三,然後又以同樣方式私訊告訴我,罵我女友是小三.在我們封鎖她後,又以公共電話,騷擾我女友,要她跟我分手.
但是我已經跟我前女友分手了兩年,也已經快一年沒連絡了,
我們真的不知道這人是什麼人,這樣的對話我都有截取下來,這樣能夠用什麼樣的法律途徑去阻止對方繼續騷擾我女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6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您可以調閱通聯記錄並且以錄音存證方式,以釐清對方是否涉嫌強制罪、恐嚇罪嫌等。

2、         至於誹謗等侵害名譽,因為沒有傳述或是公然情狀,因此尚無法構成。

 1.單純私訊對話  除非有恐嚇嫌疑  否則要成立刑事犯罪應該是不容易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如非在公開場合對罵,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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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公開場合,似無公然侮辱之疑義,惟若有散布之情形,則似有誹謗罪之疑義,可視其言論內容及是否有散布之狀況,蒐集證據準備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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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 103-05-05 18:25

請問20年前發現男方外遇,但當時男方對天發誓已斷絕關係,且還有三名年幼子女,因此選擇相信並原諒。20年後再次發現有外遇(不確定是否與20年前同一個人),且有一名15歲私生女。

請問

1.現在提告算在半年內嗎?會因為外遇對象是同一個人就算超過半年,無法提告嗎?

2.有生小孩可算通姦嗎?還是說沒有捉姦在床就無法提告?

3.偷看男方的對話紀錄可作為提告證據嗎?(有跟小三的親密對話,甚至有自述性愛過程)

4.另外,若不提告,單純選擇裁判離婚,女方名下有房子,車子,及些許金錢,男方於對岸有房子及些許金錢。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若真的鬧上法院,法官大致上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四個問題~謝謝律師們回答!

你的問題較為複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16

您好!如果您只原諒那次,後續未再縱容,則新發現通姦小孩可以在發現起六個月內提告,但若已過刑事追訴期,結果還是會不起訴;倘若離婚,婚後增加財產原則上可請求分配差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發現有小孩之六個月內,對配偶及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配偶之行為,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監護,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不同次的通姦行為  可以分別提出告訴  2. 告訴期間以知悉犯罪時開始算  所以未必告訴會逾期  3.如果已經有小孩  且報戶口  那是通姦行為的鐵證  除非他證明該子女不是他受孕  或是其他方式受孕  4.你也可請求裁判離婚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48

 通姦在發現後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另外訴請離婚也會成立,

建議想清楚還要不要這段婚姻

小麗 103-05-04 15:15

?賴律師您好:
我先生外面有小三想跟我離婚,我不答應,小三慫恿他上法院,以十項離婚理由以外的「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我並沒有犯錯。這樣我先生憑什麼可以「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呢?在法庭上會有勝算嗎?或者我必須握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先生有外遇,例如簡訊內容等。

小江 103-04-30 08:13

律師們好,這個案件可能比較複雜,還請有耐心的律師替我解惑.

我父親在大陸工作20年,於15年前被我母親發現有小三,當時父親用性命發誓已斷絕往來,母親只好相信.但母親因此而對愛情充滿不安全感,長期服用憂鬱症藥物及安眠藥助眠.母親獨自養大我們三人,父親除了給錢,與我們三人完全無感情建立.

父親於去年退休,在今年3月底意外被我們(3名已成年子女)發現外遇關係仍是進行式,甚至有一名15歲的女兒(皆在大陸).因去年父親未告知就買去大陸的機票,讓母親生氣難過而撞牆,後因父親解釋要去自助旅行事情才告一段落.因此這次我們完全不敢讓母親知情,且母親已明確說明若父親對不起她她就活不下去了.

以下是問題

1.若我母親因知情而做傻事,財產如何分配?若我父親到時堅持錢是他賺的就會全歸他嗎?若他馬上與大陸小三結婚,要求我們與小三女兒共分財產是可能的嗎?

解釋:父親賺的錢,除了私房錢(養小三女兒),其於全數給我母親做為養育費用,因此母親名下有房車及存簿的金額.

2.若我們要求父親簽署一張我們自己寫的同意書,內容是"不論未來這個家是什麼樣子,母親名下的財產全數歸母親及三名子女擁有",若他願意簽署,這種同意書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解釋:無法簽署財產分離,這樣母親會起疑...

3.若我母親因知情而自傷或自殺,我們能對父親提告嗎?需要什麼樣的證據證明呢?吵架的錄音算嗎?

以上,還希望能得到回應,我知道在母親不提告下什麼都無法做,所以我們真的好困擾,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由母親對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由母親向父親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如此您父親非母親之配偶,對母親之遺產即無享有繼承權,僅剩子女為母親之繼承權人。另關於三月方知道父親外遇有女兒一事,可於六個月內,由母親對父親及外遇對象提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六個月內不提,即喪失您母親之刑事告訴權,應盡速提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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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母親名下所遺留的就屬於遺產範圍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當然父親外面的小孩是沒有權利的

 2.父親可否切結不繼承  這部分感覺有點預先拋棄繼承權  這樣效力應該是有疑問的  但是建議還是可以做類似這樣的家族協議  以後應該都會有用處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江 103-04-30 11:0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母親名下所遺留的就屬於遺產範圍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 (恕刪)

感謝張律師解決我的困惑~~

那請問第3點呢??

若我母親真的因知情而自殺,能夠告我父親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30 16:08

您好!母親若是自殺,很難要求別人負法律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拉采娜 103-04-29 11:48

律師您好~~外子婚前以來約6-7年負債不斷均由我及家人解決(但大部分我無留證明),近年小三(也是有家庭)來電得知外遇一事,為了2-3歲大的孩子選擇原諒他,但這一年多發現他仍與小三交往且持續離家,去年我已提報失蹤,外子電話手機通訊均無法聯繫上只能由他聯絡我,最近外子放話提出離婚後又失聯,為了孩子成長,我想協議離婚,目前卻卡在外子身上無法解決,想訴訟卻無有效事証,我該怎麼做~~(已錯過訴訟通姦時期,我也不想提通姦訴訟,只想早日離婚擺脫)

再者,想詢問一下,若委託律師其相關費用是多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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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拉采娜您好, 1. 不知先生離家已經多久了呢? 2. 您的狀況應該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惡意遺棄」;或同條第2項有其他重大事由,因先生負債不斷,持續與小三交往,並且離家,主張裁判離婚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如果沒辦法協議離婚,而需要起訴離婚的話,就要有法定事由,比如有外遇,妳說的沒照顧家庭、經濟上的負債等,也可以做為婚姻不能繼續的重大事由,離婚也要連同財產未成年子女等一起處理,費用部分可電話

您好:法律上有裁判離婚,不過您必須要提供更詳盡的事實(人、事、時、地、物)。特別是時間因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之事由,確實可以構成離婚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您配偶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仍未履行,及有惡意遺棄之情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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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智 103-04-18 07:55

我和前男友分分合合總共五年,再最後一年因為家裡因素我和他提分手分手後他交了一位現任女友,而我當時有和前男友求和,並且有傳簡訊給前男友說可以當小三以及說他女友很醜(氣話),寫了一封信給他現任女友(內容是請她好好照顧他),但當時前男友並未答應複合。過半年(這之間我們並未聯絡我也交男友),現任女友把我寫給她的信公開再她的臉書上,開始在她的臉書和她的朋友嘲笑我,我有請前男友拜託她把那封信拿下來,因為共同好友很多,但後來信還在她的臉書上公開,我覺得很丟臉。就再寫一封信給她現任女友說明我當時並不是故意,請他們到此為止,並且我把所有網路社群關閉。近兩個月來,他現任女友先是tag我強迫我看他們攻擊我的內容,並且前男友還把我以前的文章找出來傳line給我罵我『婊子。真噁心』。我認真覺得很難受也憤恨不平畢竟都過去了,所有文件我都有拍下來,還有前男友打來罵我的聲音檔。請問有辦法提出任何告訴嗎?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人犯意已非常明顯,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是在公開的網路空間罵你嗎?如果是會涉及公然侮辱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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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公然侮辱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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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4-17 13:25

交往多年情人用情不專,誤發簡訊小三(因為不是很會操作手機,不確定是否有發出完成),後續確認共發8封,內容如下:1.Bitch is your mane.2.退休改行當賊了,公家之恥. 修正應該說是老賊3.幫你問過,迪化街有你的缺,你需求量這麼大,看過你的樣子可怕又骯髒。4.婊子別白費心機,他不會想上你的,有需要可以介紹你去華西街.5.他說你年紀一把,只適合摺衣.煮飯.排遣寂寞偶爾上上床. 哈!當婊子當得這麼可悲.6.婊子.別再來當賊偷雞摸狗上別人的床.骯髒的行為. 由於不確定小三電話,故很可能誤發,但對方已回簡訊:連續簡訊辱罵,已報警錄案。

 請問,會構成毀謗.需要民事賠償或者其他問題呢...

備註:簡訊未提及,對方姓名.

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律師,回覆跟我說..急急..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非公然,不構成公然侮辱,若無散布,亦不構成誹謗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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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03-04-21 14:20

 房律師您好:

                個人不懂法律,有去地院請問服務人員,服務員回覆:對方已傳簡訊回覆"連續簡訊辱罵一事,已報警錄案"。 如果對方真要告,可依民法 184 及 195 條,提出告訴。 請問..房律師,真的可提告,或是有其他民事罰則嗎... ??!        

                在此;先感謝房律師 您熱誠回覆。 

 

                                                                                               小市民 謝謝您

 

 

 

 

103-03-24 23:00

爸爸長年在大陸,近期我發現他不僅外遇還有女兒已經高三了
目前有的資訊只有網路來往的mail(包含小三和女兒的對話),這樣足夠提告嗎?
我可以瞞住媽媽提告嗎(不想讓媽媽受影響)_?還是一定要配偶提告
外遇僅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通常可以要求多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23:18

你好

通姦罪只有配偶能提起告訴

另外通姦民事損害賠償

蒐證足夠而且以丈夫及小三一起連帶請求的話

可能請求到六十萬以上

以上提供你參考

 

 

法律責任就是刑事通姦民事侵害配偶權益的損害賠償,這兩種責任的構成要件不完全一樣,成立門檻也不同,刑事部分也要在知道後6個月內提告民事賠償部分提告時可以請求高一點,讓法官去裁,但判賠的金額沒有固定,20幾,30幾,40幾萬都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對您父親及外遇對象提起刑事通姦告訴,亦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您母親亦可向父親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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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103-03-23 10:05

各位律師好,目前我爸跟我媽在談離婚,事情是2011年我發現爸爸外遇,我跟弟弟決定先給他機會讓他處理,但近一年未處理,因此2012年告知給媽媽,後來媽媽又給他近一年的機會處理,但依然一拖再拖,由於先前龐大的房貸,因此2013年3-4月賣了台北房子簽了代書,給了爸爸200萬+100萬的保險金,換到新北市的房子在我跟弟弟名下且爸爸不能再跟我們要錢,但2014年2月爸爸300萬沒了回來要錢...媽媽的說法是因為爸爸一直都有在賭博,玩股票、麻將什麼都有玩,因為這幾天媽媽在跟我和弟弟談離婚房子後續處理的事情,媽媽希望我們能守住房子,不讓爸爸繼續貸款也不希望她離開之後爸爸帶小三進來(我也不希望),之後會約一天4個人一起談,我想問的是:

1. 口頭談話時的內容,若用錄音的方式是否有具法律效力?

2. 若談定的事情,用白紙黑字寫下之後四個人簽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3.另外也想問,怎樣的約定條件方式較能約束爸爸,避免上述情況發生?(EX:若發現帶小三進來,則日後賣掉房子的錢只分三份、不得對新北市的房子再提出增加貸款的要求否則...)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或是有更好的建議也請提供,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白紙黑字寫清楚,而您父親的行為也已構成離婚事由,您母親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以免被拖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3 13:2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協議要怎麼約定只要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都可以

錄音可以當作證據

由於你們簽定的協議涉及爸爸跟小三的行為

效力上或許會有爭議

建議協議擬好後給律師看或找律師討論

對自身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外遇,構成法定離婚事由,您母親得對您父親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您母親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又您父親與外遇對象若有通姦行為,您母親亦可依刑法第239條規定,對您父親及外遇對象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是此,您母親實在不用與您父親協議甚麼,可直接起訴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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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103-03-14 23:10

我家僅有我父親在工作,母親為全職家庭主婦,我父親在外有小三,我父親與我母親欲離婚,因為未約定財產制,故用法定財產制,請問如果房子貸款已由我父親繳清,在七年前去辦贈與贈與給我母親,請問這樣房子會屬於分配剩餘財產嗎?還是會扣除掉?

又如果未離婚,但要求父親將其帳戶所有財產都過給我母親,如果在外的小三和我父親有了小孩,請問我父親的財產都在我母親帳戶裡,這樣小三和我父親所生的小孩有權利請求我母親帳戶裡的錢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5 01:1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母親蒐證提告通姦

然後同時也可以訴請離婚

另外若父親的財產都在你母親名下

則父親與小三生的小孩不能跟你母親主張權利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04:43

您好!因贈與而無償取得的財產,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小孩無權利請求母親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若有民法第1052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相關贍養費。亦可對小三提起刑事妨害家庭罪之告訴。若目前財產均為您母親名下,小三小孩無法向您母親請求之。夫妻間之贈與,一部列玉夫妻生於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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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u 103-03-12 21:44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事情原委是我因發現我父親生前有交往一位小三,在整理我父親的遺物當下,發現他的智慧型手機,有與對方床上的性愛照片,因為情緒的影響?,我用我父親的手機傳了幾封有恐嚇性質的Line到對方手機裡,因此我被對方告恐嚇罪,雖然發生此事時的我無前科,也因此案是刑事案件,我很不幸的被法院判要罰處拘役50日或易科罰金5萬,不過後續這位小三就誠如標題我所問的,他還對我提出精神賠償50萬,我想請問的是:(1)從傳訊到被判刑這段期間,我一次都沒去她家找過她,也沒打過任何通電話給他,更不用說傷害她,他這樣子請求精神賠償我該如何反駁才恰當?(2)她請求50萬法官一定會成立嗎?以上是我想請教的問題,感謝各位律師!

 

Mr.Tu您好,

1. 您必須主張,所傳Line訊息內容,未達使對方身心受到影響的程度。因對方為成年人,應有相當心智健康程度,不致受影響。

2. 就算受影響,也未達新台幣五十萬元的程度。

3. 詳細情形,仍須視您所傳簡訊內容判斷。

4. 可委由律師撰寫答辯狀,或出庭為您辯護,可將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確實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但他請求的金額應屬過高,您可以向法官說明恐嚇之來龍去脈,以減少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可向您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惟您亦可主張酌減請求之金額,具狀將相關情形與法院說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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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 103-03-09 14:32

謝謝戴律師: 我可以把我的婚姻狀況詳細的告訴戴律師 我們結婚已近20年,老大已19歲,老二國二,老三國一 孩子自國小三年級之後,便由我負責孩子的所有的教育費及生活費,直到現在 孩子也清楚他們的爸爸並沒有養育他們 另外,我和先生已分居6年,他也在外面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只是沒證據 但最近無意間看見小叔與她外面女人的對話 得之,他並不是只有一位女朋友, 請問,這樣還構不成離婚的要件嗎?

紫嫣 103-03-03 19:47

我先生跟小三約會,跟蹤的我盯著二個多小時,最後,我上前要開車門,也請他開車門。豈知,很過份!根本不開車門跟我解釋與交待,我從車子前繞到隔壁小三座位要求開車門,我先生不管我拉車門是否危險,即快速駕車肇事逃逸,我去醫院急診腦震盪住院三天,公共危險罪會成立嗎?

阿嘎 103-03-03 18:28

我媽媽在2002年的暑假去世,那時候我才小三,媽媽那時早已跟爸爸離婚,手上有一間房子,後來房子法拍法拍後的錢折抵貸款,還有剩餘負債,當時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所以負債三等分給我與媽媽的前前任丈夫的兩個兒女,所以現在我的戶頭,只要有錢,就會被強制執行,之前有在網路上詢問過''民法96年修正後的條文(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1條),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請問我是否適用這個法案,及我該怎麼使用這個法案?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9:10

您好!您於2002年繼承開始時尚未成年,適用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1第2款,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繼承時您仍未成年,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限定繼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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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點 103-02-24 00:23

本人因被騙而誤當小三

該男一直以捏造的身分與我交往

近日發現該男為已婚身分(交往過程皆不知情,直至分手才知道)

我因氣不過在網路上公開我們的交往過程

想讓他朋友知道他是怎樣騙人的

包含該男捏造身分狀況 我們兩人出遊合照  我兩LINE對話截圖

並在FB對他的好友發私訊

貼出我們合照  並說我在不知情狀況下成了該男婚姻的第三者我深感抱歉

結果他的朋友有人打電話關心他老婆

他老婆拖人轉告我關閉網站

目前網站也已關閉

這樣我會觸犯甚麼法律問題嗎

PS 網站上寫的都是事實並無捏造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4 01: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誹謗

若對方有截圖留作證據

有可能被提告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但若您陳述為真實,且您亦可舉證為真實,似可主張刑法第311條規定之免責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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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 103-02-21 22:07

雙方結婚七年,無小孩。近日男方疑似外遇,目前只有發票等間接證據,但小三疑似已有身孕,因此男方急於辦離婚。不過男方目前無存款,且多年來無帳面收入(跑單幫收現金),女方有穩定工作收入(年薪約70萬),且薪水全交由男方處理,男方不但將女方的薪水全花光,還用女方的名義借貸約280萬(因女方有工作較好申請貸款),總計雙方財產如下:

1. 男方家長"婚前"購買的房屋(男方名下,無貸款):市價約450萬

2. 雙方存款→幾乎為零 (全被男生拿去投資)

3. 信用貸款:280萬 (借款人為女方)

若依照法定財產制,目前狀況,女方是否無法請求任何賠償?現在男方還是堅持無小三,只是夫妻"協議"離婚,請問女方是否應該堅持不離婚,蒐集證據提告?(拖到小三小孩出生?)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1 22: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夫妻雙方婚後財產幾乎沒有

所以分配不到什麼

建議可以先告男方通姦要求賠償

然後再起訴請求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36

 婚後沒有財產只有負債,不用考慮夫妻財產的問題,建議處理通姦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似無婚後財產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建議可拖至外遇生產,掌握確切之通姦證據,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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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離婚部份應詳查資金流向,倘男方不予配合,且未處理名下債務前,切勿協議離婚。本件可詳細蒐證小三生子後,再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併請求損害賠償

通姦部份,因刑事採嚴格證明主義,若無抓姦在床之證據,恐難定罪,若小三真有身孕,這孩子即成通姦鐵證,屆時自可一併解決財產賠償問題。

建議您仍須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外遇生子,掌握確切通姦證據後,再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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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3-02-02 23:29

先生有小三被發現後想離婚,但我不願離婚。我該怎麼做呢???能否只告小三妨礙家庭???

先生已經很久沒拿錢回家了,家裡生活鎖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去找小三理論,小三也光明正大說他們在一起很久了。跟小三說明了如果不分開要法院見,先生與小三也都無所謂。請問我該怎麼做呢???不想離婚便宜了他們二個。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04:28

您好!可以只告小三妨害家庭;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ruby 103-02-03 09:00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那我必需準備哪些資料對自己比較有利呢??在法庭上,若先生堅持離婚的話,我會不會因此而敗訴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5:53

您好!妨害家庭離婚是不同的訴訟,要分別處理。依您所述情形對方並沒有權利要求離婚,若對方堅持提離婚,對方會敗訴。而您提告妨害家庭,要蒐集通姦證據才會成立。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第三者及先生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再就先生部分,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得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子女監護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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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你可以先行提出刑事妨礙家庭告訴後  就先生部分撤回告訴  只針對小三部分追究責任   2.民事部分你可以只起訴請求小三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風而 103-01-15 17:19

請問我曾傳了2封Mail和1封簡訊去給對方的老公,裡面是說和我這個小三的經過和一張猥褻的圖片,但是都是用一個匿名,然後對方去報警,請問這樣算造成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題示情形太模糊,是否mail或簡訊裡有相關文字敘述,而對方就此對您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風而 103-01-15 20:26

簡訊內容:
你好.我是XX的女性友人,XX,我知道XX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XX打回,但我想XX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XX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XX,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XX我也恨XX從我手中奪走他,而XX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XX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然後就把汽車旅館的卷拍照傳給他老公看看了

mail:
我刪掉了,不過內容跟簡訊內容差不多,只是多加了一張狠狠猥褻圖案 

但他說報警了,我假借別人名義傳給她老公,這樣會犯什麼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6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對您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魷魚 103-01-11 16:02

首先,
我看到幾個人在FB上留言,
但是我從頭看到尾都沒有一個所以然,
根本就是沒證據卻把禍搞在他人身上,
而那個他人恰巧指的又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
看不下去我就在下方留了言:

「我怎麼看樓上幾位嗆人的方法就跟屁孩沒兩樣,
還講的跟真的一樣?
證據都沒有妳是要怎麼認定別人犯罪?」

也許是我錯在先,
不過它那種留言也已經汙辱到了我:

「我看你是沒臉見人大頭貼放那?~
我看這樣也好啦鬼門都關了免得你長得跟他馬子一樣恐怖出來嚇人,還是你是他私底下包養小三那麼互他哈哈沒懶趴的也愛」

還請幫忙一下,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咪咪將 103-01-10 12:56

提告夫與小三妨礙家庭官司,夫與小三聯手為造我簽名之撤銷告訴狀,遞入法院,而隔天為法院傳訊開庭日。告訴期間夫又設局騙我說與小三是純屬誤會打嘴泡且會與我離婚,我信以為真便於開庭日對檢察官撤銷其二人告訴,檢察官有問我為何突然撤銷告訴,我有說這是離婚條件之一。

但事後夫卻黃牛至之不理。我驚覺有異打電話小三母親詢問事情經過沒料到小三母親一開口便承認她倆有交往,她女兒是第三者沒錯等語,我十分惱怒與震驚,小三母親把他們聯手為造的撤銷狀全推給夫,她什麼都不知道等語,我說我要告訴檢察官一切都是妳們與我夫設局騙我,她便假意息事寧人告訴我願賠償我跟我道歉,讓我照她的意思寫一張撤銷告訴狀給他。結果也跟夫一樣得手後就沒下文。

我一連被騙二次,現提告夫與小三為造文書,請問是否為有效???

因為第一次當庭撤告是夫騙我說會與我離婚;第二次是小三母親說會賠償我我才寫另一紙撤銷狀。但夫與小三為造我簽名,時間點是在這二次之前並且沒經我同意,我該如何主張對我比較有利,因為他們真的很可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握有完整證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43

 妨害家庭部分你已經撤告,不管當初撤告原因為何,都不能再告了,

你頂多只能追究對方偽造文書的罪責

sherry 103-01-06 13:09

你好:

我的父親在我15歲時遺棄我和小弟.小弟從(3個月大)就被父親拋棄,然後和母親離婚並與小三就是後母結婚,之後我和阿公阿媽住,而小弟就丟在褓母家,一直沒有一起生活也未扶養我們.

這中間他又離婚又跑到美國結婚,一直旅遊世界,也沒和我們互動.30年過去.最近混不下去,到處欠錢,美國,大陸,台灣,都有債主,目前他的租屋處快被房東驅逐.沒付錢,他本身也不工作,因為他的認知他只做大事業.等機會.

最近轉往我這邊要我賠償45年前.當年我母親與他先上車後補票懷我時,我母親的聘金和買傢俱宴客30萬.想錢想瘋.這種可笑的藉口他可以拿來寫好幾封信騷擾我,甚至要我不得好死,等等非常不雅措詞.我真的很煩,不願意再和他有任何牽扯,請問該如何做?另外,這10幾年來的健保國民年金,和醫療意外險都是我在幫他付,而且我也不會停止,請問這樣會被他告遺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父親本身並無身命危險,似難構成遺棄罪。且您確實有替其給付相關費用、且對方多年無照料您與您的弟弟。

2、就有關恐嚇信件的部份,本文建議您可以保留,用作將來訴訟之用。

根據你的陳述,你的父親自小就沒有扶養你們,且還寫恐嚇的信函威脅你們的安全,你們可以舉證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院裁定確定後不但免除扶養費用給付,且將來也不會有遺棄尊親屬罪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恐嚇信件,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亦可向法院請求對您父親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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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3-01-03 23:01

請問如果握有另一半跟小三簡訊對話 , 內容有稱呼對方"親愛的" "愛你"  "想你"之類的, 但沒有鹹濕或性愛方面的對話 , 還有一同出遊過夜 , 但沒睡同在一張床上,雙方都否認有親密關係, 也沒他們親密合照 ,這樣子以民法第1052條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 可以請求離婚嗎?   還有如果另一半已經有悔意且認錯道歉並承諾不再跟對方有往來 , 這樣訴請離婚判離的機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完整具體事實情況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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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叔 102-12-31 19:32

律師你們好:

我的父親今天早上提告棄養,下午我去警察局做了筆錄

我父親從我國小三年級就離開我們母子三人,已經離開26年左右,如今卻提告我們棄養,想請問律師們,除了我跟我弟還有我媽媽三個人的人證之外,還要準備什麼樣的證據呢?

 

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減輕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者,可免除(民法第1118條之1),另外刑法第294條之1第4款,亦有類似的不罰規定。所以應朝提告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的方向來舉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提出您父親未扶養過您之證據。如您戶頭之金錢都是您母親提供或您學費均由您母親支付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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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Lin 102-12-20 15:29
律師您好: 一年多以前,本人因為不滿友人為招攬老人協會業務,不斷騷擾我身邊其他友人,憤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結果她將po文列印下來告我毀謗,現在刑事判決拘役30天,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另外一份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膳本,此人要求精神賠償金20萬元! 我想打擾您的是:這女生一開始來接近我,是來尋求工作資源上的協助,而她是我前老闆的小三,我不疑有它,也聽了她吐一堆苦水!期間也介紹了不少可以配合工作的物料商給她認識.但之後我發現她來靠近我的目的並不單純. 原來她正想找我加入她的老人協會業務,也就是坊間的一些地下生前契約,多人押注可以此人死亡後,分得利潤!但我表明沒興趣.而她也頻頻私底下招攬從我這裡認識的朋友加入,其中兩位有人因為受不了他的騷擾,而來找我訴苦.這段期間她就很有辦法的一下子叫這個老公,叫那個老公,讓我覺得怎麼會有這種為了賺錢而手段這麼低賤的人呢? 於是某日我因為喝了酒氣憤不過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做那些沒道德的業務,利用下賤手段等等言詞. 我很願意付這個刑責,因為不管如何,我是造了口業!可是她居然獅子大開口,大言不慚要求精神賠償20萬!我不知道這最後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只想快快平息這一切自惹的風波. 當然我也不會再傻了,替朋友出氣卻造下口業也招來小人有機會無度的需索... 所以可以請您給我一些意見嗎?我並不想上訴..而事實上我也沒錢可以賠她! 謝謝您,打擾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20萬元是對方的請求,但法院是否會判賠那麼多,仍未確定,所以開庭時您可以跟法官解釋事實經過,以減輕判決之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決定要對您請求多少隻金額,但不代表一定會判賠這麼多,您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法官說明事實經過,突顯對方惡性和自己之弱勢,以利請求判少一點。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 102-12-14 21:17
1. 請問我要如何杜絕我老公和小三生的孩子回來爭財產? 2. 如果我比我老公先死,我該如何確保我名下財產會由我的孩子繼承而不是我老公? 3. 我老公名下的財產及身後保險理賠,要怎麼處理私生子才分不到? 請問能幫我解答上列問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之規定,除非您現在即開始處理您老公名下之財產,讓您老公毫無遺產,否則,若有遺產,您老公之小孩均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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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02-12-15 23: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之規定,除非您現在即開始處理您老公名下之財產,讓您老公毫 ... (恕刪)

謝謝律師的解答,那麼關於我所提的第二個問題呢?如果我比我老公先死,我該如何確保我名下財產會由我的孩子繼承而不是我老公?能幫忙解答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對於您的遺產,除享有繼承權外,亦享有法定財產制消滅後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您的婚後財產與其婚後財產隻差額平均分配。再繼承之。若您不願讓其繼承,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除非有上述喪失繼承權事由,否則縱使您將所有遺產給您小孩,您配偶仍對遺產享有特留份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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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要讓你小孩繼承財產,你只能生前先贈與給你孩子,否則你先生一定有繼承權,至於房子爭產部分部分,保險金就是把受益人改成你小孩或你,然後請你先生把財產登記給你或你小孩,這樣才能防止.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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荳荳 102-12-12 12:29

你好_我無意成為小三,剛認識時他說離婚所以我們就在一起,在一起後才知他還有婚姻,但我和他在一起第三個月便懷孕了,他軟硬兼施下我拿掉了第一個孩子,現在我們在一起四年八個月這中間我為他拿掉六個孩子,我恨自己對他的心軟,我不想再委屈自己但又不甘心,因為我沒辦法再有孩子了成不孕的女人,現他還是會天天來看我,但態度已和從前不同,他害怕家人知道他外遇的事說不想讓她們受傷,難道我就該死嗎?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又討回公道,如能當正宮誰願小三,好幾次我想找他太太說清楚,但不知該如何著手,請你給我點建議謝謝,我可以搜證嗎?確定我是真的在一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您已涉嫌觸犯該條罪名了,您男友的配偶可以依該條規定對您及您男友提起告訴,且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您男友之配偶亦可對您及您男友提起告訴後,單獨對您男友撤回告訴,只告您。您要考慮清楚,是否有其他方法,亦可達到您希望之目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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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她還是有婚姻的人後,還有繼續跟他在一起嗎? 這很重要,另外他是怎麼欺騙你他已經離婚的,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14

 建議可以提告請求賠償,

因為對方耗費了你的青春及身體(墮胎的後遺症),

不過要想清楚,打官司很折騰的,

或是停損跟對方分手

荳荳 104-06-27 12: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他已分手,今年3月23日另一偷吃對象聯絡我才知道她們在一起一年多,還有另一位偷吃對象,而他的家人早知他的偷吃慣性卻偏袒他,他因惱羞成怒到我家拿我家剪刀要刺殺我,我已報警對他提告恐嚇自由罪,因為他的行為我在自家裝了監視器也搬離...明明是他的錯卻是我承擔,已婚就該對家庭負責,一個騙過一個...我耗費了我的青春及身體,身心受創..難道對這樣的人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槿 102-12-06 13:25

房屋是阿公留下的遺產,已辨理好繼承為五個人共同所有,但這房子是阿公和小三一起住,小三並沒有名份,她在我阿公死的當天也提領戶頭的錢光了,她現在仍住在那間房子不搬走,該如何處理做才好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屋的部分,您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遷讓房屋,而您阿公的存款,若能證明是該女盜領,則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並依民事來請求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文正 (呂律師) 102-12-06 13:49

依您所述,已經辦理完繼承登記,是現共有人任一人或數人

均得本於所有權訴請其返還房屋,如有更進一步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

刑事部分有侵佔竊盜偽造文書可能,民事針對房子,可以起訴請求返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23:38

 您好,關於房子的部分,民法第821規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您或任一共有人,得依所有權請求其返還該房屋。亦有可能涉嫌刑法第320條規定之竊占罪或第306條規定之侵入住宅罪等。再者,就存款部分,亦可能涉有偽造文書詐欺罪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