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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4-10-30 00:38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賣家也是買家,昨天在網路上跟某位網路賣家下訂東西(fb群組),結果一下訂完她就把我們的對話內容刪除,也找不到她這個人,我當初跟她說我要以貨到付款方式付款,她這樣我可以拒收嗎?會不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希望能盡快回覆我,謝謝您們!

你好:

除非對方是企業經營者而有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7天無條件解除契約規定之適用,否則你就要受到買賣契約之拘束,若無解除契約之事由(給付遲延、給付不能),對方可以要求你給付買賣價金。你所是對方已經把貨品寄出表示有履約之意思,且你們約定貨到付款,你拒收拒付就會構成受領遲延、給付遲延,對方可以向你主張權利。 至於是否構成詐欺要看你是否自始即無給付價金之意思。
Lance 104-10-30 00:15

請問版上各位專業律師

請問預售屋應記載不應記載是否屬於法令中行政命令層級呢?若合約本文中有牴觸應記載不應記載部份,如本合約該條有效性是否有效或可主張瑕疵?

另問若建商刻意隱匿違建坪數連同合法坪數一同出售,未於口頭或合約中明示,是否可主張對方詐欺呢?

一般專門打預售屋訴訟收費都怎麼收呢?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0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條款除非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制止規定外,若雙方基於任意性同意之下,若要解釋為無效,需有無效之規定;若有坪數短少之瑕疵,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若欲全部解除買賣契約,需有結構安全瑕疵之合法解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0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條款除非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制止規定外,若雙方基於任意性同意之下,若要解釋為無效,需有無效之規定;若有坪數短少之瑕疵,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若欲全部解除買賣契約,需有結構安全瑕疵之合法解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法規命令,有強制拘束力,若合約與之違背自屬無效,但仍要看違反之情節及內容而定,另就隱匿坪數部分,可主張民事瑕疵擔保責任,要求減少價金。

jerry917690 104-10-30 00:09

律師 您好 :

公司資遣員工,且已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員工該注意哪些事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謝謝您 !

Q1 : 薪資資遣費、預告工資公式與明細 ?
Q2 : 資遣證明書(非自願離職書) ?

jerry917690 104-10-29 23:57

律師您好 :

具體來說 : 只買10套合法授權,但卻使用了200以上的數量

如果公司使用盜版軟體遭人檢舉 , 其離職員工MIS 是否有連帶法律責任 ?

 

雖然是離職的MIS,但在行為時如果他也知道該安裝行為並非在授權範圍之內,那麼不論是指示安裝或直接安裝的行為人(共同行為人),都會構成著作權重製罪的犯罪。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a874839 104-10-29 20:58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居住在家鄉的爺爺最近被告知地不是爺爺的,但是他已經居住在此70年餘(日治時代的祖父母便居住於此) 但是爺爺有地契!!土地在40年時被財團買下又轉手他人!!現在他要要回地,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土地登記在他人名下,則處理上會有困難,而其上之建物,仍可以依該地契來主張合法占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先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查詢光復後有無辦理土地登記釐清土地產權狀況。 若土地由你爺爺出賣給他人,他人當然可以再轉賣,至於是否可以繼續居住要看土地房屋在買賣當時始否屬於同一人所有,可以主張民法第425條之1有租賃關係存在。 若當初是被偽造文書辦理過戶,現在轉讓的第三人可能會主張土地法第43條、民法第759條之1信賴登記之公示制度主張公信制度,善意受讓。
小菁 104-10-29 17:48

律師您好:

我方因今年3月初騎乘機車被一位沈姓小姐駕駛汽車碰撞

當時我方懷孕3個多月,撞擊後當下出現挫傷與腹痛情形有送醫治療

醫生診斷為疑胎盤出血胎盤早期剝離並且緊急住院打針吃藥治療幾天

因此工作中斷,後續返家後仍在家安胎,身心靈煎熬到8月底才終於順利產子,而當時出院後有意願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和解當時中途離場!調解委員已開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予我方帶回,車禍撞擊後至今對方完全不聞不問我方狀況,也不做後續處理,也不賠償任何傷害造成的損失

如今這件案子我方已到法院先行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我方是已經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了,內容告知交由簡易法庭判決處刑

而處刑書有列出被告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但卻未實際定案,現在要附帶民事求償的話我該怎麼填寫怎麼處理?  

現在要準備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事宜!  對於訴狀書內容其中一項(事實與理由)(證物名稱及件數)不知道該如何填寫! 在麻請律師給予指導及意見感激不盡

一、簡易判決處刑的話可能不會開庭,這個部分如果你要做刑附民速度要快。

二、刑附民要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如果是一審已經判決的話,要先寫聲請檢察官上訴狀,跟檢察官說量刑過輕而且你希望能夠提刑附民,如果不上訴你無從行使權利。

三、目前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實的部分就是把對方有過失車禍導致你損害的事實寫清楚,原則上抄起訴書,然後把告訴人改成原告即可,用詞的部分法官應該不會太在意才是。再來是損害項目的部分,大致上可能請求的項目是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就醫交通費用證據;其他增加的醫療輔具[要看你實際上需要買了什麼],只要是原來沒有支出,因為車禍才要額外支出的費用都算;看護費用[需醫生證明,包括親屬看護一日二千元,除非你在台南,台南的話看護一天是一千五];精神上賠償;其他損失[只要是車禍造成的都可以請求]。

四、證據的部分可以提要儘量提,簡單的說要讓法官相信你有上面這些損失。

五、刑附民的話如果裁定民事庭之後再追加項目的話就追加的部分會有訴訟費用的問題,所以可以的話儘可能在一開始請求的時候就足額的請求,如果有些項目還沒有產生的話可以考慮先預估而為請求。再來是項目的部分要清點清楚,因為侵權行為時效的規定比較傾向是個別項目分開計算時效,如果某個項目你漏了,之後你超過二年再請求,對方一抗辯時效消滅你就沒了。

六、民事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進行而中斷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七、你可以考慮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寫狀紙,只有寫狀紙的話費用會比較便宜一些。

八、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要好好的愛他。

九、如果照顧小孩沒有時間去開庭,可以寫委任狀請親人或是律師幫你去開庭,這樣民事部分你就不用去開庭了,委任律師開庭的話費用會比單純寫狀紙貴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21:59

 您好

 建議您盡快刑附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Janet 104-10-29 17:46
父親基於家族合協與分擔年長母親的困擾,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元月十日與三叔簽立"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寫因產權分配需要將抽出鄰近土地三十五坪給三叔所有未過戶土地前先由三叔地上權登記! 想請問1.此同意書具有何法律效力呢?過了法律追溯期? 2.三叔擴大自身利益 惡意欺壓父親簽署,可以反要求賠償? 3.立同意書上只有父親親筆簽名,無三叔親筆簽立,這具有法律效應嗎? 4.父親立場需要做什麼設定防止侵權嗎? 以上 先感謝各位專業律師解惑!

一、同意書如果沒有去登記就只有債權效力。

二、同意書如果已經去登記了就有物權的效力。

三、只有債權的效力的話,會有時效的問題,時效是十五年,照你的說法九十年到明年才會有十五年,這個部分如果現在翻臉的話還是在十五年內,對方可以請求依約履行。

四、 同意書是一個證據,如果對方主張你父親同意要過戶而且他也同意,就會變成是債權契約

五、如果已經登記地上權,對方原則上就有地上權,如果已經登記所有權為對方,那麼對方就有所有權

六、主張脅迫的話要負舉證責任,如果證明不出來脅迫的話對你爸不利,這個部分搜證要多點心。不建議先翻臉或先提告再搜證,因為先翻臉或先提告之後對方就會防著,你要再搜證就不容易了,應該是先搜證再提告或是先搜證再翻臉。

七、同樣的問題其實可以一次問完,這樣的話你得到的訊息會比較完整。問個片斷的問題律師在回答的時候可能會造成誤會,進而回答錯誤,這就是所謂的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c2 104-10-29 17:45

各位律師好,

關於民事訴訟律師費, 查網路一說是 "僅3審之律師費用由敗訴方付,1-2審之律師費用還是得由原委任方付",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亦或是有其他例外的時候?

一、律師費的部分原則上的確是你說的這樣。

二、例外的情況,例如租賃糾紛,而且在契約有寫清楚說如果涉訟由敗訴一方給付,這樣因為契約自由原則及契約嚴守,就可以在訴訟上主張對方應負擔律師費用。

三、其他例外的情況要個別的查詢判決去分析判決,才知道有那些狀況是例外。

四、這邊回答是希望具體的回答個案,因為如果是要通案性的研究要花的時間會比較多,這樣一壓縮律師要回答別人的問題的時間就會少。

五、你問的問題比較抽象,沒有具體案件事實,這樣律師如果要窮盡回答的話要花的時間太多,因為不知道你個案的事實是什麼,所以我先回答到這裡。如果你願意說你的案件的事實,那麼律師再幫你判斷在你的個案裡面律師費用是不是可以請求對方負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原則上沒錯,惟第三審的律師費用會由法院來裁定,依法院裁定費用來負擔律師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0-29 17:44

你好

我想問個問題

背景

1.名字借哥哥開公司,任職監事,後哥哥私人支票拒往後,變更董事長。但未上任就倒了

2.任職監事時公司向銀行借款當保證人

問題

1.公司債務銀行會向保證人要債嗎?

2.保證人保險會被扣押嗎?

3.如保險被扣押,有否辦法?

謝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2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有擔任保證人,所以倘若主債務人沒有清償,則債權銀行會向保證人索賠。

2、要看是什麼樣的保險,倘若是儲蓄險、終身壽險等都有可能遭到查封

李小寶 104-10-29 16:37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之前因在職務上而挪用公款,當初與公司有簽一張協議書公司要求在期限內將全數金額還清,就不提告。而公司秘書有口頭上說有問題的話可以請我先生跟主管討論,但是因為金額實在是不小,而且在期限日快到之前我們有跟公司主管請求期限日是否能在延後,後來主管是先電聯說請我們先支付一半的金額這樣他比較好去說,但是我們根本籌不出來,到了下午主管又來電說公司說沒有辦法接受時間再延長(事情發生的同時都有跟主管說目前我的財務狀況和家裡情況,而且也有說明為什麼會動用到公款。),幾天後老闆娘來電說公司已把律師函送出了,到昨天已收到開庭函了

 

我想請問,我知道這件事情是我們不對,但是真的很有心要解決這件事情,要怎麼跟庭上說明?像這樣的情況有辦法爭取緩刑嗎?協議書算是和解書嗎?庭上會要求當場還款嗎?會不會當場被拘提還是收押?拜託幫幫我…

你好:

民事和解不會影響刑事告訴權。 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害才算是犯後態度良好,只是一紙協議沒給錢都不算。 認罪且還越多越有可能緩刑。 沒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不會被羈押,無須擔心。
Chen 104-10-29 16:19

 

Dear 律師

請問,若需採取支付命令,需要有對方的哪些資料呢?

我現在知道姓名(可能有改),電話(已成空號)

?問過對方姐姐,她回不清楚下落,只知道對方姐姐家地址,電話,Line...等

手上有借錢簡訊,匯款資料,無紙本借據

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9 21:51

 因為支付命令無法公示送達,你可能要透過其他管道得知對方的住所或者是聲請法院幫你調查證據查明對方住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電話,尚可以請法院依職權調取電話登記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22:18

您好,可能需要有確切的身分證字號。

若真的無法知道,可能就需要透過起訴之方式請求返還借款

阿普 104-10-29 14:49
請問律師,最近有位朋友說要去酒店消費,但這幾天資金比較緊但要招待客人,需要以簽單(一週後付款)請我幫忙,於是我找了常光顧的店家,以我名義幫忙,但一週過去了,卻遲遲不理會,找各種理由推拖酒帳,避不見面,請問我能以什麼方式討回我的權益?(他跟我的對話記錄都保留著)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9 22:14

 你可以主張,你們之間存在借貸關係,所以你先為他支付酒錢,並以對話紀錄為證。如需要律師為你發函或撰寫狀紙,歡迎來信或來電聯繫。

Janet 104-10-29 14:46
父親基於家族合協與分擔年長母親的困擾,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元月十日與三叔簽立"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寫因產權分配需要將抽出鄰近土地三十五坪給三叔所有未過戶土地前先由三叔地上權登記! 想請問1.此同意書具有何法律效力呢?過了法律追溯期? 2.三叔擴大自身利益 惡意欺壓父親簽署,可以反要求賠償? 3.立同意書上只有父親親筆簽名,無三叔親筆簽立,這具有法律效應嗎? 4.父親立場需要做什麼設定防止侵權嗎? 以上 先感謝各位專業律師解惑!
zen 104-10-29 14:28

律師你好!

之前我跟朋友合資一起做投資,後來我的本金跟獲利都被朋友給侵占,之後準備以侵占提告朋友,我提早告知朋友家人(因為朋友跑路了),於是他就知道我將要提告的訊息

隔天朋友打電話來說要跟我協議,他每月會定期還錢給我

我要求朋友必需雙方協議,並寫下協議書給我,朋友也說好

 

故請教律師關於協議書的寫法

1.我可以要求他簽下本票,來當作欠債證據嗎?

2.我在協議書上寫若不遵守協議的話,將無條件同意以侵占罪控告

假設幾年後朋友不再定期還錢了,我是否能以侵占提告他?

4.若協議書上寫無條件同意侵占罪提控,那是否可以避免6個月的追溯期呢?

5.我可以要求還款利息嗎?

 

在此感謝律師的熱心回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和解書及本票

2、可以於和解書中詳列事情經過及雙方的和解條件,並由雙方簽立。

3、侵占罪屬於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可以要求利息

5、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比較能夠保障權益。

Alice 104-10-29 13:23

各位律師好,我是賣家

我方在奇摩雅虎拍賣網站訂定一商品價格10元為我方之失誤,實際販售價格並非10元,且我方在賣場上已有特別註明下標前須先留言詢問價錢,因此當該買家自行下標時,我方已立即向對方告知該商品售價並非10元,且買家尚未付款,我方便取消此訂單,但卻收到買家投訴消基會,指控我方取消訂單不履行交易,必須出席協商會議。出席協商前,我方與該買家聯繫欲協商自行和解,但該買家卻要求我方賠償下標商品原價的20%為賠償金,該買家表示若不滿足她的要求,我方的損失會更大。請問該買家的賠償請求屬合理範圍嗎?

KO 104-10-29 13:08

想請問98年到期的會錢到現在都還沒拿到錢

因為是自己的阿姨當會首...錢也是被他偷標走

之前一直陸續請他還錢.她都擺爛

前幾天她兒子出面 願意解決

欠的錢約42萬..他兒子請求我一個月償還一萬元

願意多給3萬元ㄉ利息

但要寫切結書...我不知道切結書該如何寫?

可麻煩律師教我寫嘛?想請問切結書是否有法律效應呢?感謝!!

你好:

自己寫若內容不完整將來會發生爭議,若不想委請律師可以聲請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由調解委員幫忙,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若堅持自己寫,將來發生爭執你還是要提起履行契約訴訟,確定後才有辦法強制執行。
李小寶 104-10-29 11:17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您們好

請問一下,之前因在職務上而挪用公款,當初與公司有簽一張協議書求在期限內將全數金額還清,但是因為金額實在是不小,而且在期限日快到之前我們有跟公司主管請求期限日是否能在延後,後來主管是先電聯說請我們先支付一半的金額這樣他比較好去說,但是我們根本還籌不出來,到了下午主管又來電說沒有辦法(事情發生的同時都有跟主管說目前我的財務狀況和家裡情況,而且也有說明為什麼會動用到公款。),幾天後老闆娘來電說公司已把律師函送出了,到昨天已收到開庭函了

 

我想請問,我知道這件事情是我們不對,但是真的很有心要解決這件事情,要怎麼跟庭上說明?像這樣的情況有辦法爭取緩刑嗎?協議書算是和解書嗎?拜託各位幫幫我…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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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爭取緩刑之前提,應與被害公司達成和解,至於協議書之內容應再確認一下對方有無和解之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璿 104-10-29 09:4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

我現在已經18目前還有保護管束在,但我前幾天被保安大隊的抓到身上有三級毒品K他命~也有驗尿~

請問驗尿的報告會到少年法院嗎?

警局的警察人員跟我說:我已成年所以是以成年的方式處罰並不會到少年法院~

請問各位律師這是真的嗎?

YU-CHI 104-10-28 23:00

需要找位律師

幫寫離婚訴狀

新竹縣

您好:

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事由才可以,相關事實及如何處理歡迎電話聯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不然也只是枉然,白費時間精神及訴訟成本。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8: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再撰擬民事起訴狀請求裁判離婚,亦可同時間蒐集對方婚後財產證據,以利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尚未做好準備,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是要訴請離婚, 要先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項

會建議您先將符合裁定離婚要件的資料交由律師確認, 才能確認訴狀內容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10:30

 您好

須有民法第1052條之事由 始得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應先找位律師好好討論是否有離婚要件,再委請該律師來撰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 104-10-28 22:55
各位律師好 近期本人剛出席偵查庭結束,在開庭當中檢察官讓我們雙方出庭談和解, 因為和解條件無法達成共識,對方同意讓我有一段時間考慮,並留下手機號碼請我聯絡他,然後就離去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到廳內過,請問這樣是要等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嗎,還是我要自行申請調解委員會?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您好:

依您之敘述,檢察官應該是要你們私下和解,當然也可以寫訴狀或下次開庭時請檢察官直接移送調解

花絲草 104-10-28 22:41

律師你好:目前因一起案件正跟之前老闆沒付薪水.在走法院.

而今天收到幾則從之前老闆發LIEN給弟3者幾則恐嚇訊息.以及

?照.後由第3者傳給我看.已嚴重傷害到我了.請問我該如何做??

王覺 104-10-28 21:40
前天有車主撞到我的汽車, 因為是他錯,他希望私下和解不要叫警察, 所以我只有跟他要電話然後給他銀行帳號轉帳, 本來要賠五千已經轉帳,但事後我發現修車要一萬, 我電話請他再補5000給我不然我要提告,對方也答應了、 還要求要簽和解書,後來時間到她沒轉帳, 我再打給他,他居然說要反告我恐嚇取財,真是好笑,我也一直在等他提告警察傳喚, 我打算再告他詐欺誣告,我需要律師! 這樣狀況可以告死這種這樣的人嗎? 我不想和解。 太讓人生氣了! 最後還說他有錄音了,從頭到尾我就是說要報警告他而已 真是莫名其妙, 我有他電話跟姓名! 還有轉帳紀錄。 而他只有我電話銀行帳號。 警察何時才會來找我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2:08

 因對方過失被撞而提起訴訟,是正當行使權利,不會構成恐嚇取財請放心。

和解後對方不願意支付賠償金,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尚難構成詐欺罪。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約時間諮詢。

一、他八成是抓著你沒有證據證明有發生車禍,所以才這樣嚇你的吧。

二、這個部分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要先備份[如果洗掉就沒辦法了]。

三、有一個方法是民間測謊,但是基本上測一個問題就要一萬八千了,是否划得來你考慮一下。在沒有留下證據車禍,以民間測謊來處理應該是有機會的。只是如果你真的什麼證據都沒有民間測謊法官還未必會採[這個從公家測謊在刑事上的實務見解就能分析出來,民間測謊公司現在只有一間,測謊人員也是從公家測謊人員退休下來接案的,所以原則上法官的想法大致上應該會雷同]。

四、接下來你跟對方談話建議也要錄音。裝個錄音的APP吧,挑好一點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Jill 104-10-28 20:42

律師您好,

請問已與對方和解並在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對方3萬元,尚未支付賠償金時,對方反悔要求提高賠償金,後來又重新談定賠償金額為6萬元,現在要重寫和解書,請問和解書上的賠償金額是寫6萬元嗎??若是重寫和解書,是不是第一次寫的和解書就自動失效?因為擔心對方到時候拿了二次的和解書跟我要9萬元.

                                                                      Jill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1:26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因此如果雙方約定的和解條件是針對同一件事件,只是第二次約定的和解金額較第一次高,應認為雙方合意之第二次的契約已經取代第一次舊契約,對方不得向您請求9萬元和解金。

Jill 104-10-28 21:39

律師您好,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針對同一事件,雙方談定了總共的賠償金是6萬元,就算他事後又反悔,也不能來跟我索取賠償金9萬元,是嗎??                                                          Jill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為避免爭議,應於第二份和解書註明該份是取代第一份和解書等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ll 104-10-28 20:25

律師您好,

請問在第一次和解時已在和解書上載明要支付賠償金3萬元,但是還沒支付3萬元時,對方又反悔說要把賠償金提高,否則要提告,所以後來又重新和解,現在要重寫第二次和解書上,因為雙方談定的賠償金是6萬元,請問在第二次的和解書上是要寫賠償金6萬元嗎??若是重寫了一份和解書,第一份是不是就無效了?因為擔心對方後來拿2份和解書來跟我要錢,賠金額不知道是不是就變成9萬元了??                                                           

                                                                                    Jill

 

stanley 104-10-28 19:39
我想問毒品相關問題 因為之前在ut男同志聊天室有人在約玩的寫hi fun因為不懂 然後就與哪網友約 因她說要我去拿東西(安非 他屬成是ice)因我也不知道 第一次好奇 他就把哪位聯絡人用Line傳給我 要我與他聯繫 去幫他拿 我說好 就第一次去拿這東西.
然後前天因為自己有支gucci手錶 朋友送的 也沒再帶 然後自己敲哪位給藥物的拿東西 他說換2克我說好 然後因為自己經濟狀況有困難 想說賣錢 當初哪位給藥物他說I克賣2500 然後我也第一次知道這是這樣屬稱的 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我想說上去ut男同志聊天室賣 當初上去網路也沒想哪們多 因為看到有人打說玩菸 就直接跟他說我有賣 賣一克3500 這樣 2克賣7000 然後是警察它們在等的 然後警察就問我 我說這是我第一次 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沒有這樣過 因為待業中 才會去亂想這樣 然後我跟警察說我以後不會了 我知道錯了 他說初犯 是還好 然後就跟警察會警局 去做筆錄 驗尿 指印 也因為太晚 被關在拘留所 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從來沒這樣被關在這裡過 然後去法院 也先在男新關的地方很多人 然後叫到我時被上手拷 也是第一次這樣 我很害怕 然後就上去2樓去檢查官哪問 他就問我 毒品是我在台北市復興北路13樓被抓到 我說對 他說是我自有的嗎? 我也說對  然後我也跟他說我不知道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我也跟他說我有跟哪位拿藥的人的Line通訊 我可以傳給警察它們 因為一開始我也有跟警察說 我可以把這訊息傳給它們 然後檢察官問我 警察有說傳給他們嗎? 它們好像沒說話 我也忘記 然後檢察官說 我願意提供資料給他們嗎?賣藥物的人 我說我願意提供 我也說我提供完這訊息傳給警察 我就要把這個通訊刪除 他也問我這包藥要銷毀嗎 我也說好 然後就這樣 然後就又下去b2 沒多久 換另外檢察官 旁邊一樣坐書記官 他也問我同樣內容 我也跟他前面第一位檢察官這樣跟他說 我也說我第一次不知道 然後檢察官說 以後不要再犯錯誤 我說好 他就說一萬元交保 然後就交保出來.
然後我也不清楚 想說交保出來就好了 我朋友說還要等法院通知信函來 還要在上法院一次 我有點害怕 前天在拘留所 我對我說我好笨 怎們會做這事情 我很後悔 自己好奇 害到自己 然後現在也要等驗尿出尿 如果說有驗出來 聽朋友說 要勒戒 我也有上網查詢 也害怕 但因為下週有新工作要開始上班 如果勒戒工作又不知該怎辦 我朋友說可以申請醫療勒戒 每月去醫院就不需要進去勒戒 也可以好好上班 法院判初犯我也不知道會怎判 可以易科罰金嗎?
他有說可以寫狀紙 寫我的情形 到時交給檢察官 因為我經濟狀況有困難 也要繳交房租 也有就學貸款要繳納 然後我本身是hiv的病患 都有定時回去檢查 因為沒有這樣過 所以很害怕 想詢問顏寧 律師小姐 謝謝                                                      我是張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0-29 00:35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而且要立即在時限內處理 才有可能免去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相關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毒品,就比較麻煩,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說錯話,變成承認販賣之自白

brock 104-10-28 19:18

我剛剛開完庭

想請問律師們 ~

這次詐欺罪  法官判我訓誡

因為和對方和解了 錢也還了~

那我想請問 我被凍結的戶頭裡面還有我的錢 我怎麼才能拿回來

還有這件事情 法官還會繼續調查嗎? 還是就此結案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會就此結案,結案後,您可以持法院裁定書向銀行申請解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偉 104-10-28 19:08

如提~~想請問各位律師~今天去開了偵查庭了.對方也認罪了(恐嚇).想問說我想跟他要求民事的精神賠償要如何動作?

順便一問接下來法院那邊的流程是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願意跟您和解,否則您向檢察官表明請其依法起訴,起訴後您再另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承認犯罪,卻未與您達成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撰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與您達成和解,待起訴後,您可再撰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10:35

 您好

需待起訴後 始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羅羅 104-10-28 19:06

想請問各位律師,根據通保法11-1: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

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是不是只限定檢察官不能查(如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為

11-1又寫了: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

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是不是表示只要警察想調ip紀錄,報請檢察官許可就可以了??


最近在臉書上有網友說我公然侮辱,但沒有直接證據,也就是說

我本身在使用的帳號沒有罵過他,但他說有別的帳號公然罵他,

說我大頭貼用詞什麼很像我,那按照這樣情況他可以去找警察,

叫警察查ip看那個罵人帳號是不是跟我本身用的帳號同ip嗎?

因為根據通保法警察好像只要報請檢察官檢察官許可

之後就可以了。如果不能調ip那他還可以告的成功嗎?


羅羅 104-10-28 18:33

想請問徐律師,根據通保法11-1: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

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是不是只限定檢察官不能查(如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為

11-1又寫了: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

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是不是表示只要警察想調ip紀錄,報請檢察官許可就可以了??


最近在臉書上有網友說我公然侮辱,但沒有直接證據,也就是說

我本身在使用的帳號沒有罵過他,但他說有別的帳號公然罵他,

說我大頭貼用詞什麼很像我,那按照這樣情況他可以去找警察,

叫警察查ip看那個罵人帳號是不是跟我本身用的帳號同ip嗎?

因為根據通保法警察好像只要報請檢察官檢察官許可

之後就可以了。如果不能調ip那他還可以告的成功嗎?


你好: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 :「(第1項)本法所稱通信紀錄者,謂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第2項)本法所稱之通訊使用者資料,謂電信使用者姓名或名稱、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地址、電信號碼及申請各項電信服務所填列之資料。」IP屬於通信紀錄。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第1項)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第2項)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通訊保障及監查法在103年1月29日修正,並於103年6月29日施行後,增定第11條之1已經限縮檢察官、司法警察官調閱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之權限,限於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加重誹謗罪最重本刑是2年,依第1項規定無法調閱,第二項規定是依前項規定,當然亦無法調閱檢察官無法調閱IP位置會增加檢察管偵辦難度,但檢察官還是會依其他方式偵查,若無確切證據認你你有誹謗犯行,當然無法起訴你。
羅羅 104-10-28 18:32

想請問曹律師,根據通保法11-1: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

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是不是只限定檢察官不能查(如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為

11-1又寫了: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

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是不是表示只要警察想調ip紀錄,報請檢察官許可就可以了??


最近在臉書上有網友說我公然侮辱,但沒有直接證據,也就是說

我本身在使用的帳號沒有罵過他,但他說有別的帳號公然罵他,

說我大頭貼用詞什麼很像我,那按照這樣情況他可以去找警察,

叫警察查ip看那個罵人帳號是不是跟我本身用的帳號同ip嗎?

因為根據通保法警察好像只要報請檢察官檢察官許可

之後就可以了。如果不能調ip那他還可以告的成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22:1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是的,均受到法定刑3年以上的限制。 2、可能需要提供嫌疑人的相關資訊,如上班的地方等,提供員警查詢,或是傳喚關係人釐清
可樂貓 104-10-28 16:31

老公2015年2月要求離婚,原因說我無共識感,因照顧小孩小孩出生到至今3歲都為有工作,10月25日也請娘家雙親南下談合,但老公一直不願合好要求離婚,當天婆婆說叫我與孩子搬回婆家住緩和兩人離婚氣氛,但因痛苦無法在住在婆家,要求家人能南下接我回娘家,11/27晚上家人南下接我回家,當晚也回住處拿衣服,老公要求我交出家門鑰匙及戶籍牽出,還說10/28會找律師提出"和誘"給我家人及說我拋棄家庭,我該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25

您好,若先生沒有向您主張裁判離婚之理由,您又不想離婚,可以堅持不要離婚,因為在現行法下,想要訴請離婚,需要提出一些事由,不能說感情淡了,就當成裁判離婚之依據,不然被駁回之機率很高。

另外,建議多蒐集先生想要把您趕出家門之證據,才可以證明您並非不履行同居義務。

建議還是先向律師初步諮詢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沒有對您之裁判離婚事由,對方縱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被駁回的機會很高。

您好:

若要訴請離婚,需有離婚事由存在,否則會被駁回訴訟,但仍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cc2 104-10-28 15:54

各位律師好,

這個案例是一棟超過30年的5層樓公寓,1樓佔用全棟住戶之共有地搭設違建出租(持續約30年),若被其他層住戶提告"侵占"及"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問:

1) 就"侵占"而言, 若事實(違建出租)於30年前即成立(之後並無任何"侵占行為"之擴張), 是否就刑法已過法定追訴期(10年?)而無法成立侵占罪.?

2) 關於"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之民事賠償若判決成立, 依法賠償金範圍年限僅為5年(非30年)?

3) 續2, 此所謂"租金"是否僅就土地(不含地上違建)而論? 而不論此違建實際租金為何, 其所謂"相當租金"之定義是否即依照土地法,以公告地價總額年息之10%為上限?

4) 若提告人僅一戶(含1樓共5戶), 那1樓對於此不當得利返還是否只需針對此戶賠償1/5權利範圍之金額? 

5) 另, 假若1樓之侵占行為並無出租(違建自用), 其他住戶是否仍有權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你好:

占用共用部分蓋違建,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竊占罪是即成犯,已經超過追訴權時效提告會不起訴。民事上可以訴請拆屋還地,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07、164已登記動產之回復請求權、除去妨害請求權並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實務認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是5年,超過部分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一樓住戶是占用共用部分之土地,當然只就土地部分依土地法第97條規定計算。 就其對於土地之應有部分比例去請求。 不管有無出租,只要有占用之事實就享有利益,就要返還利益,惡意占用又出租才會有民法第182條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但民事可能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惟民事仍需負不當得利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但民事仍需負不當得利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rayddn 104-10-28 15:40

各位律師好,

一開始是為了避免其他順位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遺產很少)

所以向法院提報遺產清冊, 而且已完成登報

後來發現債權人還是可以提告

未避免將來訴訟困擾,想再聯絡所有繼承申請拋棄繼承

問題1. 其他繼承人當然沒問題, 但我是聲請人, 可以也改拋棄嗎?

感謝各位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超過三個月,則無法再申請拋棄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J 104-10-28 15:39

請教律師在外牆安裝鐵架(為了放置冷氣室外機)有法可管嗎?

Akon 104-10-28 15:04

各位律師好,這是一件行車糾紛,但對方完全不想出面處理,小弟我現在已到警察局告對方毀損強制,但不知道之後到法庭上的我如何提出哪些告訴以及賠償,因為完全沒有經歷過,所以有很多問題,文章比較長,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謝謝。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當天是晚上,我開車在等紅綠燈,有個機車騎士停在我左前方(有清楚拍到車牌),看到綠燈號誌後但沒前進,因為我要往左邊走,我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對方綠燈要前進了,結果引發對方一路跟車還擋在我車前方四次(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對方蓄意擋車),在小巷子內我無法繞道而行。

在小巷子內對方曾停在我副駕駛座旁拿石頭敲我車窗跟我說話,有看到對方的臉,但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像是喝酒醉,在這過程中沒有任何衝突(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音),最後我就先行離開。

殊不知對方居然一路尾隨,到我停等紅綠燈時,對方居然拿石頭砸破我後擋風玻璃,然後就騎車離去,當下我就報警了。

我一直表態要約在警察局談和解,只想對方賠償車損就好,但對方一直避不見面而且不承認當天晚上有騎車外出,警察打很多次電話只有接過兩次,也沒有回電警察過,態度很不好,我只好對對方提出毀損強制告訴。(這過程都是透過警察溝通,並未跟對方面對面或通話過)

 

有幾個問題如下:

1.後方駕駛有目擊對方砸破車擋風玻璃,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對方砸破車窗前幾秒時有經過他的車,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請問不知道這樣告對方毀損能不能勝訴呢 ?

 

2.因為對方一直蓄意擋車,使我無法繞道而行,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那對對方提出強制罪是否合理呢 ?

 

3.如果強制毀損罪起訴成功,還能對對方提出車損賠償(是民事訴訟還是民事賠償呢)嗎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情形下提出 ? 要如何說呢 ?

 

4.警察有拍我車窗破掉的照片,修完車之後(有收據)才發現車頂也有被打到凹陷,因為當時是晚上看不清楚還有什麼地方有受損,而且我緊張之下以為只有後擋風玻璃破裂,所以筆錄只有寫到後擋風玻璃破裂,請問這部分我能求償成功嗎 ?

 

 

5.在事發當晚到現在一個多月,每每我開車或騎車時,只要後方有人一直跟著或是突然停在我車旁,我都會很緊張而且害怕;晚上睡覺都會一直想到案發經過對方跟車以及砸車的事,導致很難入睡;還會常常想到如果當天老婆小孩坐在後座的話,就覺得一陣後怕。這些事情我有跟朋友以及老婆說過。請問這樣我能不能對對方提出精神賠償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時候提出 ? 能提出多少金額才比較合理呢 ?

 

6.警察有說到請對方到警察局說明時,對方口齒很清楚,跟行車紀錄器聽到的差很多(聽得出來是同一人),警察認為當天有喝酒,這樣能讓對方吃上酒駕的罰單嗎 ?

 

7.假設判賠成功,如果怕對方不肯賠償,請問要如何提出強制對方執行賠償呢 ? 在什麼時候要提出呢 ? 

 

8.請問要提出民事賠償、精神賠償或是其餘賠償,是在法庭上口頭跟法官說嗎 ? 還是事先要填妥什麼文件嗎 ?

 

我的問題很多,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耐心看完以及回答!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1:53

 拍到蓄意擋車,妨害你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故意拿石頭丟你,構成毀損罪,我想你的行車紀錄器應該也可以錄到車窗破掉聲音,雖然沒有拍到他丟石頭的畫面,但是以他擋車的行徑以及車窗破掉時他在附近的間接證據,應該足夠證明他有毀損你車窗。民事損害賠償可以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預約時間諮詢。

cc2 104-10-28 14:59

各位律師好,

我的案例是一棟超過30年的5層樓公寓,如一般老公寓其樓梯間主要是供2~5樓住戶進出,樓梯間所在位置並不在1樓住戶室內,但確定有納入1樓建物權狀內,1樓住戶因無鑰匙故無法進入此樓梯間,更無法上至樓頂.請問如此狀況,

1) 1樓住戶是否有權對2~5樓提出 "侵占" 及 "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告訴?

2) 若可,侵占範圍是否包括 "樓梯間土地持分", "樓梯間建物(於一樓)" 以及 "頂樓空地持分"?

3) 此案例2~5樓之於1樓, 是否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因鎖門),及刑法第189條之2阻塞逃生通道罪?

cc2 104-10-29 19:41

懇請解答阿~感恩

Chen 104-10-28 14:34

 

Dear 律師

雖然我的狀況跟其他人相比,相對來說小很多,但還是很想詢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表妹約三年前向我借錢($10000),沒有約定何時還,沒有紙本借據,但是有傳簡訊借錢,有匯款資料。約第二年左右有聯絡請她還錢,但是手機已變成空號,不知去向。曾向表姊詢問聯絡方式及下落,但是都說不清楚,沒聯絡。一直到現在,雖然不報太大希望,但至少希望能讓對方及自己好好學一課,欠錢不還的困擾。

麻煩律師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至 104-10-28 14:02

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小弟開車時壓到人,對方第二天辦理自動轉院,轉院中過程死亡,經鑑定後,我車子並未有死者身上證物轉移跡證,死者身上也沒有被我車子撞擊痕跡,至於其他證物都無法明確證明是被我撞擊,經過一審判我無罪,對方不服上訴,二審卻判我十個月,我該如何?

一、上訴最高法院,要注意上訴時間很短,只有十天。

二、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建議找個律師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至 104-10-28 14:4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上訴最高法院,要注意上訴時間很短,只有十天。

二、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建議找 ... (恕刪)

我的本刑最重只有二年,聽說沒辦法上到最高,要上到最高法院好像是三年以下

而且目前已判決定讞,就算想調查一些之前沒提供也沒注意到的資料,也不知道還能透過什麼管道去請調?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45

若判決已確定,就只有非常救濟程序可以救濟了(非常上訴或再審),但成功機會很低。

老漁夫 104-10-28 13:40

想請問政府機關刻意曲解法令來對人民做出罰款等處分以致人民權益受損,在打贏行政訴訟後,除了原本的聲明將原處分撤銷訴訟費用讓被告來負擔外,交通費、住宿費、請假損失等是否能一併向被告求償,另外還能採取甚麼行動來讓被告承受些亂開罰單的責任,以端正行政風氣、避免無辜百姓在受害呢? 

在此先感謝大律師們辛苦的協助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找媒體報導此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0-28 11:20
請問律師,我沒有毒品前科的話,要是有人檢舉說我吸毒,我有權拒絕去驗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1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您可以拒絕,不過員警可以向檢察官將您強制送驗。

2、倘若您有施用毒品之虞的相關跡證,檢察官就會准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48

若有吸食毒品初始犯罪嫌疑,可能會被聲請強制採尿。若有吸食且已採尿,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