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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宿 105-05-16 21:06

各位大律師好 我因為有跟一位朋友居住過一段時間 他有在賣毒品 我跟他有電話聯絡 可是因為他有毒品前科所以有被監聽 直到我們住的地方被警察搜索的時候我被偵訊的時候我才知道我也被監聽 但當時他已經因為毒品案件入監服刑 所以只有我和其他相關人等被帶去做筆錄 當時是我第一個做筆錄 因為當下害怕 警察在筆錄錄影之前又說不配和他們說的下去做筆錄不能離開 錄影前他們問我是不是有賣毒品給一個女生 我當下說有 警察有拿監聽譯文給我看 內容並沒有我跟那女生電話聯絡 只有我朋友跟他的對話 但其中有說到我那個朋友說他會叫我去找那女生 但事實那天我根本沒有跟那女生見面 可是我當下的情緒使然就說有去找她 還有因為我前段時間有因為持有二級毒品而被抓 那天正好要去酒店裡面玩 那時候我朋友還沒入獄 當時他打給那個女生朋友 因為他有認識我被抓的分局警察要請他幹嘛之類的 內容有用術語提到我因為什麼被抓了 而警察就用這點套說我是因為要去那酒店賣毒給那女生問我是不是有販賣給她 可是持有當天的時間跟他們電話聯絡的時間根本不是同一天 結果警察問我有沒有賣毒給她 我當下只想趕快離開 就自己瞎掰了時間跟地點賣了兩次一次有收錢一次沒收錢 但是這都是我瞎掰的沒有通聯的時間 結果一審時檢察官起訴我八個販賣 但都事證不明確 後來起訴那兩條我自白的部分 一審時我有翻供我說當時警詢筆錄內容是我瞎掰的 那女生當時做筆錄也是警察拿我做的筆錄給她看她照著說 一審時她也有出庭做證當時是警察要她看我筆錄做的也說她是做偽證 而被關的朋友因為我們是被起訴共同販賣 所以他也有出庭 轉為證人做證我並沒有去找那女生 也沒有販賣 法官認為我有 就判了五年四個月 後來我二審上訴 判無罪 被檢察官上訴發回二審 結果維持原判 原因就是因為我持有被抓了的時候他們的那通電話有說到我是因為毒品被補 所以法官認為這就是我犯罪的事實 然後我現在上訴三審被駁回 請問各位大律師 沒有事證也沒有物證(警察當時搜索家中並沒有毒品)只有監聽譯文已及自白 人證也翻供說我沒有 這樣還能判有罪嗎 還有 我三審被駁回 等於維持一審判決五年四個月 我還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或是上訴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須找到新的證據或是找到判決程序違法,才有可能推翻先前所判判決,但機率不高,建議必須要委任律師透過調卷、調閱警詢錄音錄影畫面或是找到新的人證,但必須要盡快,不然一旦判決確定就將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23:21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訴恐有困難,最好能找律師閱卷宗及判決書,以利協助找到有力的理由。

小宿 105-05-17 03:4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 ... (恕刪)

律師您好 什麼是違反判決程序呢 我有委任律師但是是二審開始委任 一審是委任法扶律師 二審委任民間的律師他說在一審時很多對我有利的東西法扶律師都沒有提出來 後面很不好打 假如判決確定之後大概多久會收到執行單呢 還有 我前面有一條持有二級 我這條算是在犯嗎 如果是 我大概要多久才可以報假釋 以表現分數一般不被扣分的狀態下

小宿 105-05-17 03: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 ... (恕刪)

律師您好 可是 譯文內容及對話者並不是我 而且跟自白的時間也不一樣 這樣也可以當證據判刑嗎

為保障您的權益,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Herbert 105-03-14 19:26

想請問, 由於當初是被騙進去詐騙集團,轉換工作的中間(打工一個月)

對方說他們需要製作客製化Excel的統計表單 , 然後幫忙買便當,

2014/08/04(星期一第一天報到) ,老闆問了我一些需要的資料 , 也叫我先想一響數據會整怎麼用,然後隔兩天他就拿了一分別人的表給我要我去修改,經過幾天我覺得有問題, 他們才老實說他們是做水車, (我還是不知道什麼意思) 經過了一星期我覺得有問題,當週就回家跟我爸媽討論這件事情(8/8父親節) , 決定不要做要提離職 , 而(8/11)星期一到公司就找不到老闆, 我跟裡面的"管理人"說要離開,裡面的"管理人"說要我直接跟老闆說, 同時也聽到其他人說之前有人被打等等的問題~ 於是我就想把要用的Excel用好交差就沒我的事情了! 他因該會放過我吧  !

8/14號我的Excel表格確認改完成,他們就說,老闆不見了, 要先搬離開這個地方幾天要我不要來這裡,後來8/20通知我回去報到,中午要去買便當,我一開門就被人闖進來, 我以為是黑道(看起來都像流氓)我整個被撞飛跌在旁邊, 後來他們才說他們是警察!

要我到中間蹲好,拿證件出來,然後要我說哪些東西是我的, 我說不是,他們就說還說不是,這是不是你的位子, 我說我是做這裡,但是桌上東西不是我的(桌上有很多隨身碟,還有其他物件.

後來警察又說,你就好好配合,法院才會重輕量刑..

經過了一審,二審 法官都認為我跟他們是同一夥,我說的也都沒用, 最後再上訴的期間,其他人都進去關了, 得知裡面的"管理人" 本來判刑2年4個月後來執行時候是11個月,  而我本來判刑1年5個月,今天問了還是1年5個月! 

為什麼我才進去不到20天(沒領過錢) 做Excel表格的外人,卻要服刑的筆管理人還要久?

我還可以申請再審? 還可以非常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針對刑度來聲請,則要再審或非常上訴成功的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4 22:45

您好,若判決已經確定,非常救濟成功的機會很小,建議詳加考慮。

Herbert 105-03-16 00: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熱心的幫我解答。
可否再請問~ 沒有受害者,只是單有數字金額,這樣也算是詐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針對刑度來 ... (恕刪)

Herbert 105-03-16 00: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顏律師幫我解答。
可否再請問~
沒有受害者,只是單有數字金額,這樣也算是詐欺

您好,若判決已經確定,非常

Hsuan 104-11-26 05:37

你好 事情發生在一次農會改選總幹事,因為我爸爸也參與了這次選舉,由於對手洪女士綁樁腳買票被監查站人員監聽到,事後也傳召了他的樁腳去詢問,而他的樁腳也承認了洪女士交付他20萬元去幫他買票,時間地點人名都一清二楚,證據充足。

由於我爸爸一個朋友也慫恿著我爸爸拿錢出來買票,卻也被監聽到,認為我爸爸也有買票嫌疑,無奈那個在電話中慫恿我爸爸買票得人,在期間過世了,沒有人可以作證那只是他朋友一廂情願的想法,而這段期間我爸爸也一直官司纏身,直到前幾天判決我爸爸刑期七個月,罰款五百萬元,要上訴卻遭駁回。

而對手洪女士只是易科罰金,我想請問在這種不合理的判決,我們該如何申訴呢?

有想過非常上訴,也想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改變現況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令尊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判決確定要救濟比較困難,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二、如果真的是冤枉,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後提起再審,但再審是不停止執行的…七個月的話不能易科罰金也不能易服社會勞動…再來是民間測謊的效力的問題。

三、這樣的話也只是爭個清白而已。做民間測謊之這樣,如果後續你爸人生有其他的規劃,有人拿這個來跟他說嘴的時候可以大聲的說這個是冤案因為我測謊有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若判決已確定,要提起其他救濟會比較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纏訟二十年的徐自強擄人撕票案,高院更九審這個月1號將原本判處有罪的徐自強逆轉改判無罪。更九審指出,同案被告黃春棋在被判處死刑確定後,就以抗議司法不公為由拒絕作證,黃春棋被最高法院裁罰兩萬元確定。(潘千詩報導)

徐自強被控在民國84年9月跟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好友陳憶隆共同綁架建商黃春樹,最後將人撕票、埋屍、勒贖7000萬。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黃春棋、陳憶隆跟徐自強於更五審判死定讞後,94年間非常上訴成功,徐自強部分被發回更審,在二、三審間來回。更六審照樣判死,而更七、更八審改判無期後,更九審則以檢方主要是以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述,認定徐自強是共犯,但黃春棋又在後來的審判中一再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且檢方的舉證又無法證明徐自強有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黃春棋因拒絕證言,被裁定罰鍰2萬元,黃春棋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據了解,死囚黃春棋更九審拒絕作證後,媒體趁他還押時問到為何從更六審開始拒絕作證,他透露「法律只保障徐自強的詰問權,不保障我的。」

而高檢署也因更九審以黃春棋拒絕作證為由,推翻過去被告自白證據能力而判決無罪,判決違反法令提起上訴。徐自強被判9次死刑、2次無期、1次無罪,官司纏訟至今仍無法落幕。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61455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事訴訟法第175條定有:「傳喚證人,應用傳票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同法第176條之1復定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同法第178條尚定有:「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二)黃春棋就徐自強案件而言,依實務通見其地位屬證人;又因刑事訴訟法規定,就他人之案件,原則上任何人皆有為證人之義務,且若已於傳票上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的法律效果情形下,仍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庭,此時即有可能遭法院課處罰鍰或遭法院拘提。

(三)律師提醒,實務上常見之偵查手法,係將犯罪嫌疑人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喚,並嗣後再變更程序地位為被告。所以為免因不諳法律而遭致自己受有違法訴追之風險,實應於收到法院及地檢署傳票時,迅速洽詢有專業能力的律師分析案情利弊,始屬正途。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小竹 104-09-26 13:14

你好,

請問現在在監執行已經2個月還可以在申請再審或非常上訴嗎?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補救?

我先生被一個小朋友指控毒品是我先生給他的(他說他給我先生$400我先生給他2支k煙),但事實是他們一人出一半的錢去找藥頭,對方沒有任何證據證人只有他嘴巴說詞而已,在台中地檢判無罪,檢察官又上訴到台中地院變判5年6,我們上訴到高院被駁回,因為真的不想白白被關這5年6,我們還有一個小孩才6個月大需要有爸爸陪伴,請問有什麼方法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9-26 15:38

您好!

判決已經確定,若想翻案,程序上可以聲請再審或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但要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的要件都很嚴格,建議應先提供判決書當面與律師諮詢可行性。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針對確定判決,可提再審及非常上訴,但要件限制嚴格,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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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只能提再審與非常上訴,但不影響確定判決的執行,也就是仍需先入監服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6 23:12

您好,縱使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還是不會停止執行。

但若有提出之打算,建議跟律師先為初步諮詢。

倫媽 104-09-24 08:22

律師你好~

我先生因妨害性自主罪(共犯,其餘兩個未滿18犯案)最高法院駁回,06/29已入監服刑。

刑法221、刑法222,服刑9年

請問律師 我先生還可以申請非常上訴嗎?被駁回的機率和加重的機率高嗎?

有一兒子和未分娩的胎兒 未滿18歲的妻子需要他照顧。

如要請辯護律師價位大概在哪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確定之後,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或是再審,不過都不會停止執行。

2、是否有機會,必須衡量全部案情,不過實務上救濟成功的很少。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7-23 12:00

剛剛去做警詢筆錄,當事人因使用Foxy看科學怪人,被著作權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在此叮嚀foxy有散布的功能,不要看沒有著作權的東西。看到壹票人被傳訊@@。

本人對使用foxy的辯護案件,有成功辯護之無罪案件(新北地院104年度易字第62號) 違反著作權之案件,也有向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之案件(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103號)。若不慎被訴,可以來所詢問。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高雄及屏東智財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

id ncc101ds

 先前有也碰到類似案子,告訴人會很有經驗的提出和解要求,很多人都因此花了三四萬元和解,以避免訴訟的冗長,有邵大律師的解說,或許被告可以堅持下去,但重點還是不要隨便下載影片,以上分享

顥文 104-04-24 17:11

販賣3級毒品

一審宣判6條販賣

因為有4條有爭議所以上訴到2審 也宣判了 撤銷一審改判轉讓為藥罪

但是在2審宣判前4天 上游抓到了 但是就上訴四條改判轉讓為藥罪不適用

我要說的是 剩下沒上訴兩條販賣 就沒得減

還是可以聲請再審 還是非常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4 18: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曾經供出上游,則應盡速聲請再審。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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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提起再審及非常上訴,您應加以考慮,機會不甚高,是否仍花費相當之訴訟成本,可再行斟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4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提起再審及非常上訴,您應加以考慮,機會不甚高,是否仍花費相當之訴訟成本,可再行斟酌之。

瑩瑩 103-12-18 16:41

請問有專門受理  非常上訴&再審  的律師可以諮詢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8 18: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非常上訴及再審之成功機率不高,您應考慮清楚是否提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22

您好,再審會非常上訴成功之機會很低,若有救濟之需求,建議與律師討論看看。

我們曾經有過再議成功的案例,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您所提及再審及上訴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您所要提的具體內容而定,當然他是一個非常之救濟程序,會有一定的困難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瑩瑩 103-12-20 11:4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我們曾經有過再議成功的案例,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 ... (恕刪)

那請問方便先拿案件過去諮詢嗎?評估是否有成功率嗎?

瑩瑩 103-12-20 11: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那方便前往諮詢嗎?看是否有成功率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1 12:00

您好,

之前當執行檢察官有提過一些非常上訴的案件(有一個刑庭法官改調民庭了),

之後當律師有提過一件非常上訴,向檢察總長提出後,檢察總長已經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在案,現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賴  id ncc101ds  ncc101ds@yahoo.com.tw 可以先諮詢。

邵勇維律師敬上

瑩瑩 103-12-29 10:59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該如何諮詢

六王 103-10-06 14:26

與前妻的衝突有一年多了~~~~她提告家暴傷害~~~結果被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為了讓自己不要在人生留下記錄~~~~及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已跟一個月前她和解~~~~~~她說要用離婚撤回告訴~~~~~~所以也只好跟她簽字離婚(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想離)~~~~~~離婚特約條件上也寫著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狀也送到法院去了(撤告狀只寫"和解撤告")~~~~~~問題來了~~~~~~~~最近我才聽到懂法律的人說離婚可能無效~~~~~~~~~因為...........離婚證人有兩個~~~~~~~~一個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簽的名字~~~~~~我連看也沒看過個人~~~~~~這個人也沒有問過我是否想要離婚???????另一個人是她親人~~~~~~問題是是我前妻自己簽她親人的名字(看字跡就知道)~~~~但是戶政事務所還是讓我們辦了~~~~~~也辦成功了~~~~~~那時候看到我太太拿到身分證那種得意的表情~~~~真讓我覺得很痛苦~~~~~結果最近聽說她跟人家在一起了~~~~~~我真的很不甘願~~~~~可能這就是她的目的吧~~~~~~~~~
我可以去打離婚無效官司嗎??????因為這樣的離婚無效官司很少人打~~~~~~但是如果離婚無效成立~~~~~會不會影響到她撤回刑事告訴的部份~~~~~也就是說刑事撤銷告訴也無效~~~~~~~~~~因為這是環環相扣的事情~~~~~~我聽懂法律的人說檢察官可以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刑事撤銷告訴狀是她自己親筆寫的~~~~~~~書記官也確認過~~~~~我刑事撤銷告訴沒有違法或偽造啊~~~~~~~~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能告訴我嗎????感激不盡~~~~~~
我沒有跟前妻簽和解書~~~~~~我前妻只給我刑事撤銷告訴狀~~~~~~撤銷告訴狀上面只有寫說已於自行和解~~~~~~撤銷刑事告訴~~~~其實和解有很多~~~~~離婚只是其中一個條件而已~~~~~而且也是她自己答應的~~~~~我本來還想要跟她打官司~~~~我是無辜的~~~~~~~~~~
但是這樣我也涉及犯罪(偽造文書)嗎??????是這樣嗎?????在我根本不了解的狀況下~~~~~~一個證人是她找的~~~~一個證人是她自己簽的~~~~我卻成為共犯?????這樣對我來說很不公平~~~~~~那這樣我怎麼還敢打官司呢????一打官司結果連自己都賠進去?????那我該怎麼辦????婚姻權益受損~~~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前妻逍遙?????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5:14

您好!倘若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離婚的真意,則並非有效證人離婚也會因而無效;再者,離婚無效是因為不符合法定離婚要件,並不會影響已經撤告的刑事案件;若您還想保有原來婚姻,應速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否則一旦對方再婚,您原來的婚姻也可能因對方合法再婚而被視為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以先準備,待刑案不起訴處分後,即可提出。

小恩 103-10-03 23:09

我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第一次賣就被抓到了有承認初犯所以有減刑 被判2年4個月因為還有一條是供出上游可以減刑但是我朋友第一時間並沒有馬上供出)昨天三審被駁回~官司已經纏訟了快三年了,再駁回前的兩個月才剛開完偵查庭(以證人身份供出小明上游,因為事發第一時間怕被報復,拖到前兩個月真的沒有辦法了才硬著頭皮去供出上游)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

1.如果小明(上游)承認了當初毒品是他拿給我的朋友並且承認是上游 這樣我朋友是否符合供出上游之減刑規定?

2.現階段三審被駁回了..如果在這之後小明(上游)已經坦承當初拿毒品給我朋友並且是我朋友的上游(符合供出上游減刑之規定)   那這樣有辦法再上訴嗎? 非常上訴?還是申請再審?

3.如果我朋友已經去服刑當中 法院已經判刑小明為我朋友的上游 這樣我朋友會再減刑嗎? 

 

拜託各位大律師  感恩  感恩  萬分感謝.................阿密陀佛...

小恩 103-10-03 22:54

我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第一次賣就被抓到了有承認初犯所以有減刑 被判2年4個月因為還有一條是供出上游可以減刑但是我朋友第一時間並沒有馬上供出)昨天三審被駁回~官司已經纏訟了快三年了,再駁回前的兩個月才剛開完偵查庭(以證人身份供出小明上游,因為事發第一時間怕被報復,拖到前兩個月真的沒有辦法了才硬著頭皮去供出上游)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

1.如果小明(上游)承認了當初毒品是他拿給我的朋友並且承認是上游 這樣我朋友是否符合供出上游之減刑規定?

2.現階段三審被駁回了..如果在這之後小明(上游)已經坦承當初拿毒品給我朋友並且是我朋友的上游(符合供出上游減刑之規定)   那這樣有辦法再上訴嗎? 非常上訴?還是申請再審?

3.如果我朋友已經去服刑當中 法院已經判刑小明為我朋友的上游 這樣我朋友會再減刑嗎? 

 

拜託各位大律師  感恩  感恩  萬分感謝.................阿密陀佛...

小恩 103-10-03 13:17

我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第一次賣就被抓到了有承認初犯所以有減刑 被判2年4個月因為還有一條是供出上游可以減刑但是我朋友第一時間並沒有馬上供出)昨天三審被駁回~官司已經纏訟了快三年了,再駁回前的兩個月才剛開完偵查庭(以證人身份供出小明上游,因為事發第一時間怕被報復,拖到前兩個月真的沒有辦法了才硬著頭皮去供出上游)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

1.如果小明(上游)承認了當初毒品是他拿給我的朋友並且承認是上游 這樣我朋友是否符合供出上游之減刑規定?

2.現階段三審被駁回了..如果在這之後小明(上游)已經坦承當初拿毒品給我朋友並且是我朋友的上游(符合供出上游減刑之規定)   那這樣有辦法再上訴嗎? 非常上訴?還是申請再審?

3.如果我朋友已經去服刑當中 法院已經判刑小明為我朋友的上游 這樣我朋友會再減刑嗎? 

 

拜託各位大律師  感恩  感恩  萬分感謝.................阿密陀佛...

隱居 (勇公) 103-10-03 23:35

都試看看吧。不論是非常上訴及再審。

我當緝毒檢察官那麼多年,還沒有遇到過那麼久才破獲上游的。

(都已經三審判決確定了才查獲上游)

因為通常第一手的情報沒有即時查證,隨者時間而事過境遷,

要查獲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若有委任意願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恩 103-10-05 10:45

親愛的大律師您好:

小明(上游)在我朋友還沒供出他之前已經因為其他的毒品案而進去服刑了,除了我朋友指證他之外另外阿肥(另一位證人,當初陪我朋友一起向小明買毒)也一起指證,如果小明認罪了 這樣有符合供出上游減刑之規定嗎?感恩不盡............

隱居 (勇公) 103-10-06 01:02

只要是因為你朋友供出上游而查獲犯行的,就是用減刑的規定。無論如何,先拿到查獲上游而上游遭起訴的起訴書(如果起訴書上面載明經你朋友檢舉查獲更好,這樣就是不用調查明確就知道經你朋友查獲上游,要不然起訴書沒有載明,可能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法官或檢察官也懶得查就駁回)

起訴書上面有載明,我們再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試看看。

我當緝毒檢察官那麼多年,還沒有遇到三審定讞後才查獲上游的事情。

(通常一審判之前,會查到就會查到,不會查到就不會查到了)

小恩 103-10-07 14:29

律師您好:

因為我朋友這件案子發生大概在2012年2月左右....然後小明(朋友的上游)在2012年7月左右因別件毒品案服刑(聽說被判十幾年)~我朋友在2014年才去找當初偵辦的警察供出小明上游並隨後大概一兩個月開完了偵查庭~現在問題是小明早就入獄服刑了 也不可能被查獲什麼.....  如果小明承認當初毒品是他給我朋友的   這樣子有符合供出上游之減刑嗎?   

因為我朋友害怕遭到報復 所以事情剛發生沒有供出上游~直到發生兩年多了才去警局坦承有上游並也開完了偵查庭(被傳喚當證人出庭,加我朋友共兩位證人出庭指證),沒想到才開完偵查庭沒有多久2014年10月就收到三審駁回的通知單了(還沒收到主文)....

 

真的非常謝謝您  感恩不盡真的.......

103-09-04 22:57

請問~友人跟男友交往期間,男友販毒,被跟監的過程有幫忙運毒,但未收取任何利益,卻被判刑為販毒15年有期徒刑

已移送入監,男友也被判刑入獄,但男友媽媽可以作證,也有錄音作證只是幫忙運毒並未收取任何利益,這樣錄音檔是否可作證,還是男友媽媽可以出面作證

提出非常上訴減輕刑責,友人也很後悔當初跑腿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30

運毒就是構成要件的行為,雖然沒有分到利益,通常會被認為與其他共犯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頂多量刑輕一點而已。我之前一件男女朋友的案件,男方沒有收到錢,都是女方在收,

男方負責開車,毒品及錢都是女方在收,也是被判刑十三年。辯解幫助犯也是法院不願採信。

事實認定的部分,要聲請非常上訴,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有實際的困難度。

有新事實、新證據,係再審事由。(全國一年沒有准幾件,比非常上訴還難)

我當執行科檢察官期間,聲請非常上訴,了不起一個月一件或二件就很厲害勒(一個月約看壹仟多件確定判決,屏東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就二人)。

相關細節部分,有時候要閱卷甚至聽錄音帶才可以查明。

小白 103-07-21 20:21

最高駁回 有機會再非常上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非常上訴或再審,均需對原判決挑出為違誤之處,所以需審視原判決而研議非常上訴或再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白 103-07-21 18:24

請問 傷害致死案件 有機會非常上訴

小白 103-07-21 20:15

請問 這非常上訴還有機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非常上訴或再審,均需對原判決挑出為違誤之處,所以需審視原判決而研議非常上訴或再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非常上訴或再審,均需對原判決挑出為違誤之處,所以需審視原判決而研議非常上訴或再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堯 103-04-04 17:38

我的案子我簡單的舉例好了:

我在102年1月在拍網販售水解乳清蛋白粉,網頁欲PO上原廠提供的COA(規格表),原廠刊載的蛋白質含量是80%,但依我在網路查詢的知識得知一般水解乳清蛋白的蛋白含量應為90%以上,於是我將原廠給我的資料的蛋白質含量用軟體將80%修改成90%,再將修改過的規格表圖檔PO在商品頁面,而後覺得該圖不妥於是在102年2月將該圖撤除,而後在103年約莫9月收到地檢署傳票,說我偽造文書,到地檢署了解之後才發現是同業惡意檢舉,同業早在我PO網的當下就先存檔該圖,同業原本是把這個圖向衛生局檢舉,可能是要檢舉我商品敘述涉嫌誇大不實之類的,但衛生局似乎沒有法條可以對我開罰,於是才把案子轉給地檢署,所以地檢署以偽造文書約談我,起初我覺得這只是商業糾紛的手段,也解釋給檢察事務官知悉,事務官也覺得這個案子很沒有意思,況且原廠的公司對於我修改資料沒有提告也沒有意見,我覺得不至於會判刑吧..重點是檢舉我的人也沒有向我購買該商品而蒙受蛋白質刊載不實的損失,純粹是惡性的檢舉!我的疑問如下:

1.我的案子應該有不起訴的空間吧(同業本意並非告我偽造文書而是希望衛生局以刊載不實罰我錢)?我沒有犯意只是倒楣在撤圖之前被同業存檔該圖而讓其有做文章的機會,問題是我圖早已撤掉超過半年了~~

2.如果我認罪了也被判刑易科罰金繳納完畢,發現這當中有空間可以上訴

還有辦法再提非常上訴嗎??

 

 比較偏向於詐欺未遂 ,如無把握,建議直接委請律師協助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六個月之刑事告訴期限限制,再者,非常上訴須證明判決有適用法令違法之處,請求檢察總長為您提出非常上訴刑事訴訟法第441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龍 103-03-15 13:55

力士但是現今居然沒有不見,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了現在收到不得上訴!!是否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聽說還有非常上訴麻煩請問要怎麼處理???謝謝

Tracy 103-02-25 21:04

事件: 交通違規紅單內容:機車紅燈左轉

此案已申訴一年, 交通事件裁決所一直無法提供正確違規資料, 所以轉向法庭行政訴訟.

請警方提供違規証明照片(含車號)==>其無法提供, 提供了一份非本人(本人是女性, 提供一份男性的)違規錄影CD(也沒車號只有正面), 車子帽子都與本人女性不同, 去法庭申訴還硬要判罰1800, 天理何在? 警察說他有業績壓力就叫民眾自己拿紅單後再去申訴就撤單. 我當時請警察開錄音他不肯, 要做異議聲明他無視我的提出, 我拿手機出來要錄音他丟下紅單就跑了…(我沒有違規不肯簽名,他說你自己去申訴,我沒意見)

結果現在法庭開完的結果寄來的公文說影像模糊判我敗訴, 叫我提出員警的違反法令條文. 我只能說真是扯到爆了...

請問要如何自救阿? 請大家幫幫忙. 感恩!

謝謝律師的回覆, 但此案為行政訴訟, 法院告知無非常上訴. 且第一次上訴已花300元, 此次若再需上訴要再花750買訴狀, 天阿, 我決定擺爛算了, 這種欲加之罪的案件, 到死都不會去交錢的!(因為影像檔非本人, 車子也不一樣~且後座載的長髮小孩居然變成短髮老人...這種案件法官還睜眼說瞎話..真是沒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於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救濟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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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於判決結果沒有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救濟  案件就會確定  將來可能會有行政執行的問題   並不是沒有去繳納就沒問題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燕 103-02-21 13:42

你好:

事情原因是這樣的

在99年9月我的爸爸帶著我的兒子(那時約兩歲),去公園玩球,回來的路上在家中附近騎樓下的麵店買晚餐,爸爸抱著我兒子,我兒子手中拿著球,結果我兒子球沒拿穩,滾到了馬路上,剛好有機車騎士跟後座的女兒跌倒,我爸爸覺得可能是因為球的關係才害他跌倒,有叫警察來,也是跟警察說<可能>是因為我們的球害他跌倒,有去過調解委員會,但因對方要求16萬,我就跟他說不可能,調解委員會的人不但沒調解,還說那就直接上法院,於是對方就跟法院提告, 一審已經下來,判爸爸兩個星期且叫對方提供新的證據,對方不服於是又上訴,二審法官第一次去時直接問對方說那你覺得應該判多久,對方說應判三個月,當下法官還說不可能判那麼久,結果第二次開庭法官就直接跟我爸爸說就判三個月,問我爸服不服,我爸就回答說,當然不服我要上訴,結果法官跟我爸說,不得在上訴,我很疑惑,對方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後座的女兒為人證,其他都沒有,為什麼法官都不用叫他們提出證據,而且我爸當時是跟警察說<可能>是因為我們的球害他跌倒,又不代表一定是我們的問題,覺得法官不公平,想要在上訴,請問這樣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嗎??需怎麼提出???

訴訟本身是很專業的,沒找律師協助,自己去進行,不知道案件法律重點在哪,本來就很容易失敗,有沒有空間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要看判決有沒有違背法令,或是針對事實部分提出再審,但這兩個都是很專業,難度也高的程序,不是一般民眾有能力自己做的,所以還是要先看判決書內容,然後注意再審提出的期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判決確定三十日內針對原審認定事實有無錯誤提起再審。若判決適用法律違法之處,可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惟不論是再審或非常上訴,均有一定之難度。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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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 102-04-28 18:2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本案應思索是否有符合再審事由之可能,如您主張原判決所憑之證言屬於虛偽,則可循此途徑聲請再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飛 102-04-28 17:5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判決已經確定 要再救濟 只能提出再審或是請求非常上訴 不過如果你只是爭執事實認定的問題 看來成功機會都不大

無心 102-02-15 10:53

請問律師大人:

如果審判長依職權傳喚證人,但在詰問告訴證人(敵性證人)當中發生誘導詰問,就是詰問中帶有答案選則,此時直證人在告訴目地下必然選擇對被告不利之答案, 請問此時被告該做何處理?!

另外法院依職權傳喚證人,審判長優先詰問證人,是否就等同主詰問,此誘導詰問 不是該被禁止嗎?

朋友案件剛剛三審駁回,當時沒提出這點, 最近因為有發現新物證準備提出再審,請問律師大人這時對2審提出抗告已遲,3審也駁回, 此點是否能列入再審理由之一 或是 只能提非常上訴?!

墾請各位律師 解惑 感激不盡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5 16:50

敵性證人本來就可以誘導,

至於法官職權訊問證人並非交互詰問,也不是主詰問,故沒有規定不能誘導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豆芽 102-01-19 16:36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想請問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因為完全沒證據,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

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錢再繼續打下去,

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在審書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你的案件可以試試看, 並要求收費6位數.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有需要這麼貴嗎?

正常價錢是多少錢?

 

請速回

 

非常感謝您

 1.案件確定  確實只能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不過這並不能停止執行

 2.至於撰狀費用  如果找所謂大牌律師寫  費用確實可能如你所詢問到的可能超過十萬元

    不過我想一般律師事務所應該不至於收費這麼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確實有其困難度,而要比較要成功機率的話,律師一定要看過全卷後才能寫,當然這樣所花出的時間成本會比較高,所以收費一般會視卷證資料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46

類似這種案件,建議您可以先請律師出『法律意見書』,大概花個兩三萬元,請他看完卷後,出具書面意見表達有哪些點可以作為再審理由,就比較不會被坑。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MING 101-06-14 11:48
如題,朋友於98年已入獄服刑,最近他說其中有一案的刑期尚有討論的空間,此案他在合併刑期前已上訴過但被駁回,最後共有3案合併執行。他要我幫他找資料他想要聲請非常上訴,請問各位法律達人,像他這樣已合併執行逾3年(已過半刑期),還可聲請非常上訴嗎?謝謝~~
王耀星 (Eric) 101-06-14 18:4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凡是在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即可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縱使已合併執行逾3年且已過半刑期,仍然可以提非常上訴。但您提到「刑期尚有討論的空間」如果僅是指法院量刑不妥的問題,除非法院判刑的結果已經逾越法律所規定的刑度,否則並不能以「量刑過重」作為非常上訴的理由,但如果刑期顯有違法錯誤,仍可以針對其中單獨提出的。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4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網站管理員 100-12-25 08:14

1.依刑事訴訟法令受理之案件,受害人因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者,或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判決無罪確定前,曾受羈押或刑之執行者,得依冤獄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另不依刑事訴訟法令之羈押,受害人亦得依冤獄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但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宣告,曾受羈押,有冤獄賠償法第2條所列各款情形,則不得請求賠償

 
2.冤獄賠償由原處分或判決無罪機關管轄。但不依刑事訴訟法令之羈押為由請求賠償者,由所屬地方法院管轄。


3.賠償聲請人不服決定機關之決定,得聲請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覆議


4.聲請覆議應於決定送達後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經原決定機關向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為之。
(相關法條:冤獄賠償法第1條、第2條、第4條、第15 條)

冤獄賠償法已改名刑事補償法

第一條     依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受理之案件,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受害人得依本法請求國家補償: 

一、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受駁回起訴裁定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 

二、依再審、非常上訴或重新審理程序裁判無罪、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聲請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 

三、因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而經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前,曾受鑑定留置或收容。 

四、因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而依重新審理程序裁定不付保護處分確定前,曾受鑑定留置、收容或感化教育之執行。 

五、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期間,或刑罰之執行逾有罪確定裁判所定之刑。 

六、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期間、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逾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確定判決所定之刑罰或保安處分期間。 

七、非依法律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      之執行。  

 

第二條     依前條法律受理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害人亦得依本法請求國  家補償:  一、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以外之事由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事由即應認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 

二、免訴或不受理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如有證據足認為如無該判決免訴或不受理之事由即應為無罪判決。 

三、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判決免訴或不受理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判決免訴或不受理之事由即應為無罪判決。 

四、因同一案件重行起訴或曾經判決確定而經不起訴處分、免訴或不受理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且該同一案件業經判決有罪確定。 

五、因同一案件重行起訴或曾經判決確定,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判決免訴或不受理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刑罰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之執行,且該同一案件業經判決有罪確定。 

六、因死亡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事由而經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前,曾受鑑定留置或收容,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事由即應認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

 

第四條     補償請求之事由係因受害人意圖招致犯罪嫌疑,而為誤導偵查或審判之  行為所致者,受理補償事件之機關得不為補償。  前項受害人之行為,應經有證據能力且經合法調查之證據證明之。

 

第十五條     補償之請求,得於決定前撤回。  請求經撤回者,不得再請求。

 

資料來源 : 台灣高等法院

紫琳 100-12-06 10:31
我有一毒品案件已上訴到最高了,不過被駁回了執行書也寄來了不過對於我的判決我所詢問過的律師都認為太重了且有很大的上訴空間15年5個月我實在無法接受,想請問若想經由非常上訴該如何做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2-06 17:20

非常上訴限於原判決有違背法令,才能提起,且必須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如果只是判刑太重,並不是違背法令之理由,且你也不能自己提起。

網站管理員 100-11-15 19:16

1. 你可以請教律師或專業人員,了解判決(裁定)書登載之判決理由及法律規定之目的等,再看看判決(裁定)書最後一頁是不是可以上訴。 
2. 可以上訴:應在收受判決(裁定)書後十日內具狀向判決之法院提起上訴。 
3. 不可以上訴:在法院宣示判決那天,案件就已確定了,這時你只能依非常上訴或再審程序請求救濟了。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網站管理員 100-11-15 12:52

1.依刑事訴訟法令受理之案件,受害人因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者,或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判決無罪確定前,曾受羈押或刑之執行者,得依冤獄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另不依刑事訴訟法令之羈押,受害人亦得依冤獄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但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宣告,曾受羈押,有冤獄賠償法第2條所列各款情形,則不得請求賠償。 
2.冤獄賠償由原處分或判決無罪機關管轄。但不依刑事訴訟法令之羈押為由請求賠償者,由所屬地方法院管轄。 
3.賠償聲請人不服決定機關之決定,得聲請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覆議。 
4.聲請覆議應於決定送達後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經原決定機關向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為之。
(相關法條:冤獄賠償法第1條、第2條、第4條、第15 條)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故鄉 100-04-25 21:35

【行政法律問題】人民如何釋憲救濟

【問題】

釋字185裡認為全國各機關皆受釋憲結果的拘束,判例也在釋憲審查範圍內,那對於一個,比方有違背男女平等之嫌的行政處分,行政法院皆認定無違背,那還是不能提起釋憲救濟嗎(註一)?

【解析】

按 「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旨在使司法院負闡明憲法及法令正確意義之責,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 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時,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法律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法律牴觸者無效,為憲法第一百七 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七十二條所明定。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或其適用法律、命令所表示之見解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 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是項確定終局裁判即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蓋確定終局裁判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或違背法令,得分別依再審、非常上訴及其他法定程序辦 理,為民、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所明定,並經本院釋字第一三五號及第一七七號解釋在案。故業經本院解釋之事項,其受不利裁判者,得於解釋公布後,依再審 或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行政法院六十二年判字第六一○號判例稱:『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所例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對 於本院判決,固得提起再審之訴,惟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係指原判決所適用之法規與該案應適用之現行法規相違背或與 解釋、判例有所牴觸者而言。至於法律上見解之歧異,再審原告對之縱有爭執,要難謂為適用法規錯誤,而據為再審之理由。』按確定終局裁判於裁判時所適用之法 規或判例,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依上所述,是項確定終局裁判,即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如以該解釋為理 由而請求再審,受訴法院自應受其拘束,不得再以其係法律見解之歧異,認非適用法規錯誤,而不適用該解釋。行政法院上開判例,與此不合部分應不予援用。」固 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3年01月27日釋字第185號解釋所揭示,惟乃係對行政法院62年判字第610號判例所為之解釋,並非係針對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令 所為。倘人民認為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令與憲法有違,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註二)第1項第2款之規定,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 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是本案仍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至確定終局裁判後,對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註三)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聲請釋憲。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5年2月13日奇摩知識+首頁>社會人文>法律>生活法律>行政處分和憲法抵觸的問題。

註 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 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參照。

註三:解釋性行政規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85年07月05日釋字第407號解釋參照)及措施性法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90年01月15日釋字第520號解釋參照),均得為釋憲之標的。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公職
、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一天一情話)
我愛妳...
絕不因病,而忘了說:
我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