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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4-01-18 16:13

各位律師好,日前我們社區鬼委會的委員因為偽造文書業務重大過失,分別被住戶向地檢署和地方法院先後告發刑式偽造文書民事訴害賠償(兩件都是不同案由事件),但是這些涉案委員挾其管委會人脈勢力,強行通過決議,同意委員業務涉訟由社區公款補助律師費用,後來我們有住戶向涉案委員詢問使用的法源,而且說他們已經違反禁止自己代理原則了,他們說來自律師顧問費,但是過去這個科目一直都是與外面律師簽屬常年法律顧問契約的顧問費,從未有支應委員的業務官司問題。而且這兩案件是在不同時間點向司法機關告發和起訴,我們在這些涉案委員申請動支第二案損害賠償律師費前,拿到縣府工務局的公函,裡面直指此舉違反法令,應經區權會使得動支,但相關糾紛爭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並非本局權管所及。但是這些涉案委員還是堅持要用社區的錢請第二案的律師費。後來我們住戶就再向地檢署告發背信業務侵占

日前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理由無非以全部過程均經公開會議和會計程序處理,難認有主觀上不法意圖,但是並非所有犯罪行為都是偷偷摸摸才叫違法吧,那些委員就是吃定多數人都不管事情,也不知道這樣子不合法,更不會去司法機關提告,才敢大辣辣地去拿這個錢啊,如今有住戶去告,卻說不能告,似乎不太合理,另外,檢察官處分書裡也說,該兩案件均與社區事務有關,沒有任何根據說明委員不能因業務涉訟支領個人律師費用,所以認定無罪。但是也沒有根據可以說這些委員可以自己決議因業務涉訟而申請律師費阿,法律和規約已經對管理費的使用範圍做出了正面表列的規範,而如今檢察官卻說負面表列沒有特別規定不行,似乎很奇怪吧??

現在我們住戶想聲請再議,不知道有什麼理由比較能夠有翻盤的勝算,特來請教,謝謝各位律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8: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出七日內委任律師具狀聲請再議,並提出再議理由,若逾期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0 21:57
Dear 阿德,管委會的召開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需?1/5 區分所有扠人以上之同意,又管委??至少有一名財務委員,所以要支用住戶的錢打官司勢必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建議您先朝此方向蒐集證據。 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Emmy 104-01-18 15:36

請問法律人:

1.朋友是原告 原主張被告涉嫌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恐嚇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惟經二次上訴,地檢未詳加調查,僅以恐嚇案成立送交法院,法院亦判決被告拘役參拾日,得易科罰金

 2.惟被告現在上訴高等法院。請問各位法律人,朋友要如何重新申請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再行調查(條文依據)及成立(原事證地檢署未詳查)。

 3.現高等法院來通知書,請朋友就相關證據資料向地檢署提出,由檢查官向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調查,請問朋友要寫那份訴狀?要如何找回正義?原告要如何自救,因為被告後台太硬了。

 4.請各位專家協助一下,因案有時限。

 5.謝謝各位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8: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具狀至高等法院,向法院釐清被告知相關犯罪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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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4 21:24

Dear Emmy

若被起訴之罪名與其他罪之間具有一罪之關係,則依上訴不可分,就該行為所涉之其他罪名部分仍然可以幫請重新調查。但若欠缺一罪之關係,例如於不同時間、地點所犯之公然侮辱、加重誹謗而已經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者,則具有確定力。但若屬於前者之情形,上訴審法院亦認為其他罪名係一罪之情形而屬有罪時,則有成立數罪名之可能。以上回覆,敬供卓參!

惠惠 104-01-17 23:14

50萬元本票經(本票裁定自100年6月4日至清償日年利6%)102年12月10日強制執行拍100餘萬,債權分配78萬(利息6%/年,違約金36.5%/年,其他利息14%/年),債務人拿了8萬餘元以為就此債權不再糾纏,未料103年12月10日債權人又聲請強制執行以債權憑證請求48餘萬,原來前分配才還了7萬元,不知道該如何救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債權因前次執行未獲清償,確實可以以債權憑證再次聲請執行,反之,我方則可以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糖糖 104-01-16 19:51

今日收到法院寄來遠傳對我發的支付命令,但因事隔久遠,聲請狀寫著:債權人於民國96年11月21日申請租用門號,費用要一萬多元,是否會因此扣抵薪資?這筆錢一定要還嗎?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1-16 20:04

您好!

除非您自願立即還錢,否則就應先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等開庭時再依證據主張自己的權利。若將來開庭後法官最終認定您該還錢,還是必須要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對該支付命令異議之,若待確定後,對方即可以確定之支付命令對您財產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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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6 23:29

建議您不管如何,先向法院針對該支付命令異議唷!

小玲 104-01-16 06:04

我弟媳濫用保護令聲請誣告媽和我弟  弟弟有三年婚姻生了兩個兒子1歲和3 歲在今年我父親過世後 弟媳無故因煮個湯與媽意見不合便找來娘家的人到家裡吵架並錄音  兩天之後便帶走兩個幼子不告而別 並在3日後聲請暫時保護令 接著通常保護令也開庭了  還在法庭上利用他娘家人當證人律師當發言人 不敢面對弟弟  他律師用斷章取義的方法節錄弟媳在錄音裡的指控 弟弟簡直不敢相信弟媳那天自己亂誣告我媽有對她惡言相向 竟被當成是我媽說他的證據  一切指責都是弟媳自己編出來誣告我媽的  但他早已帶走兩個幼子 怎麼辦? 法官還沒判定是否成立 但是我弟要求要看小孩卻被她指定一定要到他家探視?  為什麼保護令可以這樣被借用來欺凌被告人  如何讓法官去聽整個錄音 了解弟媳的態度和我弟根本沒有口出惡言 但是她故意在錄音時自編不實的指控說我媽曾如何說她娘家不是  因而造成當場親家也非常不滿  一且都是她自編的  如何能讓法官聽整個來龍去脈 而不是斷章取義的筆錄呢 ?   這段婚姻是不可能走下去 所以保護令若成立不僅對我弟的不公平且會讓弟媳濫用司法利用幼子來威脅我弟和我媽 .  我弟是獨子  所以很在乎兩個小孩    謝謝幫忙

KO 104-01-16 01:12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夜市賣商品 被抓到警局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之後開庭被檢察官(這位檢察官在開庭時 既然說了一句 台語(: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盜版) 東西上面都是 日語 誰看的懂阿 又有貼一張 原裝正品的雷射商標 ) 最後我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現在 有間X公司的委任律師 一直打來要我賠錢 要跟我和解 說我沒有任何前科 和解後他會跟法官請求 讓我刑事上面緩刑機會很大的

又說 如果我不給先給他錢 跟他和解 或者法官如果判的太輕 他們會再上訴

我很好奇的事

請問 他們是不是怕我東西很少(共4件) 被判無罪 所以先拿一筆起來??

如果 我不跟他們和解 法官通常在民事上面會怎麼判刑?

有的人之前被抓 有的說 要和解 有的說 都給法院判就好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快要開庭了 怎樣對我最有利 如果 賠他35K和解 法官判刑法30K 那我就要賠60K

那如果沒有先和解 法官 會一起判刑 還是分開判刑 那如果分開 30K或是兩樣50K ?? 我到底該怎麼做

KO您好:有關【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有告訴人,則可以先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若調解有成立,則法官原則上會給予緩刑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gela 104-01-15 01:12

你好

之前和朋友開了一間店 後來頂讓給了別人

由於對方當時金錢較緊湊,所以我們同意讓對方分期付款,我們有去公證,公證內容有提到若壹期不履行,視同全部金額均已到期,且同意我們執行強制執行,對方目前還款都拖拖拉拉的,也已經有兩期未還款了,我們想採取強制執行的法律動作,也已經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了,想問說接下來的法律程序我該如何進行呢?我該準備什麼文件來聲請強制執行呢?且我們想對 對方進行假扣押 ,查對方的動產動產,這些我們該如何進行呢?  麻煩你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5 06:46

您好!

公證書當執行名義就不用再假扣押了,可先查詢財產資料,選定要執行的標的財產,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強制執行書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您可先至國稅局查詢債務財產資料,再以聲請狀向執行法院提出而發動強制執行,聲請狀內容應記載執行名義、執行的標的物以及聲請執行的理由,並且檢附公證書。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ATY167 104-01-14 17:53

律師們好:

請問,若夫妻已簽妥離婚協議書,但協議書上只有載明小孩(6歲)監護權給男方,沒有特別提到探視權問題,也沒有打離婚官司,但目前,擁有監護權的男方不讓女方看小孩,在法律上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仍有探視權利。請問,目前,女方該如何爭取她的探視權,是直接向法院聲請嗎?請問可透過什麼管道?因為私下與男方談都無效,只好請求法律上的協助,女方該怎麼做?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4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或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與方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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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針對離婚協議書不足之處,應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38

您好,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唷!

 您好:

建議可與律師討論希望之探視方案

再向法院聲請裁定酌定探視方法

本所有多項處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菲菲 104-01-14 17:11

因先生違反保護令.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我便趕緊遞上書狀請法官從輕量刑-內容約是已與先生達成共識...先生頗有悔意...之類

在1月6號我親自到法院遞書狀.我先到了檢察署收發處

他說已經送到法院了.請我送去法院

去了法院.他說查不到.請我送去檢察署

去了檢察署還是說他已經送去法院了.我便來回跑了半個多小時

到了法院找了一位查詢進度及案號的先生

他說他查不到.請我一個禮拜後再送

一個禮拜1月13號我跑去找那位先生.他給了我案號及股別.然後轉交給另一位小姐

1月14接到法院來電說法官已在1月13做出判決了.意思是來不及了

判決結果使是拘役30天

罰錢是3萬,我想...這有點困難.先生一個月薪水也3萬

如果先生提起上訴.可以判輕一點嗎?還是可以分期呢?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18:26

Dear 菲菲,

針對犯罪偵查中所得之證據已足認定被告之犯罪時,得以不經通常審判程序而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不須開庭,所以通常會很快收到判決書,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受判決後十日內上訴至地方法院合議庭。您須要或可以主張的理由應是您先生的犯後態度與你對他的行為宥恕等等作為爭取減刑之理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55

可以聲請分期唷。

milim 104-01-12 17:38

小弟是一位持有永久性殘障手冊的智能障礙者。有4位姐姐。

2014年聲請輔助宣告,給了其中一位姐姐。這一位姐姐自出閣後、20餘年未曾照顧小弟。自父母辭世後、便爭取小弟的輔助權,明顯是為了小弟的錢財。裁定書中提到所有的姐姐願意照顧小弟,唯獨我被摒除在外。

我是自滿月、就被母親收養,與小弟無一絲絲的血緣關係。父母親辭世前,長年居住一起。

我今年已經50歲囉!未婚單身。是一位打零工的上班族、薪資約10,000至20000元。

請問:我可以拋棄小弟的扶養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2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輔助宣告與扶養義務實屬二事。

2、至於扶養義務的部份,必須依據扶養義務人及受扶養人判斷是否符合法律意見,如是否不能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等。

 

沈恆 (沈律師) 104-01-12 19:40

您好!

所有的兄弟姊妹都有扶養義務,不會因不擔任輔助人而有不同。至於扶養義務是否可免除,則要視經濟能力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葵 104-01-11 13:05

最近家人收到開庭通知,初犯,吸食安非他命

上面註記「本次開庭,將送被告觀察勒戒

我們在收到開庭通知後隔天馬上遞狀,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請問當天開庭檢察官還能給緩起訴嗎?還是直接送去勒戒所了?

謝謝大家~

小茵 104-01-10 23:09

律師好:我和先生已經分居半年彼此已經沒感情見面就是吵架 雙方的價值觀落差太大實在無法生活一起而且分居1個月時對方就已經把家門換鎖了…對方沒有暴力這樣離婚訴訟能過嗎?(對方不願離除非小孩歸給他)

雙方育有1子1歲半 出生到現在都是我自己帶 而這半年母子都住娘家這期間對方只付2萬5給小孩費用…我想聲請小孩監護權法官會判給無收入的媽媽嗎?我有房子貸款

如何聲請監護權呢?…一定要請律師勝算比較大嗎?

 您好:

依您所述您與配偶已分居達六個月

故應可向法院聲請定小孩之監護權人並請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通常是1人約八千至1萬2千元)

且您既為小孩之主要照護者,應較有機會聲請成為小孩的監護人

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成功之機率亦較大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1 16:29

1. 起訴離婚依照民法第1052條規定若非是第1項具體事由,就是第2項其他不能維持婚姻事由,但若是第2項的情形,需不可歸責的一方起訴,但若雙方都可歸責,則雙方均得起訴。是以,您表示彼此已經沒感情,這能不能構成第2項,可能還有疑問,需看對方或雙方是否有一定的事由,導致雙方婚姻無法維持。

2. 子女監護部分您若要爭取,建議要讓法院認為您這一方有獨立扶養的能力,而您表示子女從小由您照顧這點對您有利。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換門鎖之行為,可能構成刑事強制罪,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又關於裁判離婚之部分,若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似較容易成功,若對方無明顯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在經由調解過程中協調處理;再關於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大,可再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34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milim 104-01-10 09:58

小弟是一位持有永久性殘障手冊的智能障礙者。有4位姐姐。

2014年聲請輔助宣告,給了其中一位姐姐。這一位姐姐自出閣後、20餘年未曾照顧小弟。自父母辭世後、便爭取小弟的輔助權,明顯是為了小弟的錢財。裁定書中提到所有的姐姐願意照顧小弟,唯獨我被摒除在外。

我今年已經50歲囉!未婚單身。是一位打零工的上班族、薪資約10,000至20000元。

我是自滿月、就被母親收養,與小弟無一絲絲的血緣關係。父母親辭世前,長年居住一起。

請問:我可以拋棄小弟的扶養權嗎?

甜甜 104-01-08 15:14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8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聲請之,目前裁定下來,已經沒有機會了,不建議您嘗試抗告,一來機會非常渺茫,二來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之,毫無意義,建議早點進去,好好表現,早點出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有被驗出,初犯一定必須要觀察勒戒,但可具狀向地檢署請求院外戒癮治療,就不需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19:24

您好,若勒戒裁定已經下來,就來不及了,就算抗告,百分之九十九都會被駁掉。

甜甜 104-01-08 15:01

警方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雖然完全無搜索到任何毒品跟器具,有扣押我的手機,還帶我跟他們回警局驗尿。有 或 沒有,驗尿是最準確的。當下採集我的尿液後,先以試紙測試,呈陽性反應-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我也只好坦承,也說明了 在他們要來搜索的前幾天有過ㄧ次,唯獨的ㄧ次,是第ㄧ次 也是最後ㄧ次,我知道這種東西碰多了不好,所以自己告誡自己,畢竟有嘗試過就好了,因此而無成癮。做完筆錄,隨即至檢察署 臨時開庭,當時有ㄧ份具結人簽章的要我簽名 並照著內容唸出來,所以這算是 我是以證人之身份吧?! 開完庭 檢察官告訴我 若需要我到庭的話,會再以傳票通知我,手機暫時無法歸還 還要扣押著。當時我有問警察他們,是不是會被勒戒,警察回答我說 “以他的經驗談 依照我的情形,完全無任何前科案件,加上我只是第ㄧ次 即是初犯,通常檢察官會先以原諒之方式 不致於送至勒戒”。經過二個月左右,我也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傳票,心裡以為沒事了…結果這幾天 收到了…地院的刑事裁定,我卻成了被告人,檢察官聲請將我觀察、勒戒裁定,如不服裁定,於五日內提出抗告

我該如何寫抗告呢?! 我真的不想要被勒戒>< 還能有其他方式可選擇或替代的嗎?

我好不容易 在工作上 才剛升級到 主管這職位而已>

我真的很倒楣(就那麼的ㄧ次而已…),也感到相當後悔…

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

當時我有因感冒發燒,有吃感冒藥跟普拿疼加強錠,這會影響尿液之檢驗嗎?

而我被扣押的手機 是何時才會歸還我呢?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就可以聲請發還手機

3、依法必須給予處遇,該法警給您錯誤的訊息,一般而言應該再檢察官裁定下來之前聲請戒癮治療,現在這樣提抗告,改判戒癮治療的機會不高。

 

甜甜 104-01-09 19: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吃藥不會影響。

2、執行完畢 ... (恕刪)

因為第一次遇這種事,完全不懂法律刑事流程,所以根本不知道會有個刑事裁定之類的。上回臨時開庭完,檢察官也沒說要我去勒戒,只有說 檢察官告誡你“不要再跟那些朋友在一起了,這樣才能戒毒“,當然就會想說 一個月過去 沒有收到傳票 二個月了 也沒有 以為沒事了...對於我們都不懂法律的人,怎麼會知道就是要在這時候先提出聲請呢?! 直等到現在收到裁定...才明白 要事先先提聲請之動作><

就閣下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請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委請律師具狀請求准許緩起訴戒癮治療,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歡迎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甜甜 104-01-31 02:14

律師們您好~

繼上次我發表的問題後...

我前幾天有收到檢察署的刑事開庭的傳票了,

我想問說,,,我有上網爬文過,大致上都說 “只要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會再收到傳票,而通知開庭後即勒戒” 是這樣嗎?! 傳票上不會有需執行勒戒的告知嗎?

我的傳票上的備註只有“請務必到庭”的字,並無提到要開始勒戒的字眼......

再來就是,我想提出延後執行勒戒呢!? 檢察官會同意嗎? 因為快領年終了...不想要連年終獎金什麼都沒有了,那會很鬱卒的說><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39
哈利 104-01-08 12: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11月因為酒駕酒測值0.38 被函送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不給予緩起訴直接送法院簡易判決,最近我收到判決書有點嚇一跳

我是初犯無前科,法官判行三月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八萬分六個月繳納國庫.

我的問題是 ,我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罰則

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 g/L 以上未滿 0.4m g/L 最高罰金是4萬多

法官直接判三個月易科罰金是重判嗎?還是只要簡易判決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做判覺?我知道酒駕不對,但這個判決該上訴嗎?屬於合理範圍嗎 ?

補充我被警方函送過程配合,檢察官照片後我有寫聲請書希望緩起訴處分未果.在法官判前我有打電話去給書記官但是他跟我說就是等法官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8 14:43
Dear 哈利, 您看到的台北警察局的酒測值及罰鍰部分屬於行政罰,至於簡易判決的部分得易科罰金則屬於刑罰,由於本案已宣告緩刑,故兩者可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併罰。罰金就是繳了不用服刑,罰鍰就是一般的違規罰單而已。
Alice 104-01-07 19:40

 

我的父親在2014年12月初因為酒駕被因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我想請問我爸爸是騎機車是初犯酒測值0.37態度也良好也坦承犯行

我並不清楚酒駕相關一切法律

我想請問"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這樣的處刑是有依照一個標準來才裁定還是看法官要判多久就判多久?

因為剛剛看了一些其他人的發問他們有些人都好像沒有被罰到新台幣九萬元那麼高酒測值也比我爸爸的高,所以想了解這方面

今日收到簡判書,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嗎像是可以申請緩刑還是就已經定案了?我知道申請上訴好像機率刑期減輕不太大

不好意思因為真的對法律完全不了解,謝謝律師耐心回應

一、上訴期間極短,最後一天以法院收文為準。若要上訴不要超過時間。

二、法官量刑的想法每個都不同,我曾任三名法官之助理,了解法官酒駕之參考因素,真的是每個法官都不同,也只能努力了。

三、上訴努力爭取輕判,就算沒成功,至少也緩一緩時間籌個錢,不然快過年了。

四、若判決確定則可試著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6

您好,法官的量刑只要在法定範圍內,都沒有違法之問題,若真的不服原判,趕快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說明上訴之理由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判決主文未宣告緩刑,即表示您父親仍應繳納罰金,但若經濟上有問題,可以在執行時聲請分期繳納或請求易服勞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CP17 104-01-04 01:26

兩個月前老婆突然申請暫時保護令,且暫時保護令有下來,該保護令並無聲明我要強制遷出,僅載明我不能騷擾她,隔天下班回來老婆換了門鎖,至今我一直不能進去家門。

 

老實說我們婚姻是有出狀況,可是結婚這麼久,我本身並非暴戾之人,幾次衝突都是老婆故意挑釁,當然也發生口角,沒想到她就聲請保護令....

 

因此,我想請教能否以強制罪或是其他方式提告,會拖這麼久是因為我也被保護令給嚇到,認為保護令就是要遷出居所,可是我後來看了這暫時保護令,似乎沒寫到要我遷出居所。

 

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做及自保,謝謝

 

 

 

 

 

 

 

一、保護令一經核發即生效力,抗告中亦同,萬萬不可違反,有刑責。

二、不建議提告妨害自由,會激化衝突。

三、家暴令目的不在處罰,在防止家暴

四、語言上暴力也是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範圍。

五、故說話要小心。

六、若欲離婚聲請調解好好談即可。

七、若你還愛她,冷靜一陣子再設法贏回她的心。

八、若仍擔心,找個律師請其查些判決給你參考,了解越多擔心越少。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4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該保護令提出抗告之,是否提出強制罪之告訴,應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CP17 104-01-04 15:40

 各位熱心的律師您好

  

CCP17 104-01-04 15:50

 各位熱心的律師您好

 

CCP17 104-01-04 15:50

各位熱心的律師您好

 

針對暫時保護令已於收到後不久提出抗告,至於妻子日後做的這些動作實在是斐以所思,居然拿小孩當武器,日前我返家將小孩接出來後(妻子同意),幾天後返家她居然避不見面,刻意讓我們連絡不上她,現在她把小孩丟著,我們也進不去家門,明天就要上班小孩也要上課,我實在忍無可忍,逼不得已才想採取法律行動。

 

所以,才想先由她任意更換門鎖開始進行提告...急需法律相關協助,以喝止妻子繼續相關不理智行為。

 

 

就您所陳述(婚姻)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就您所陳述(婚姻)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菲菲 104-01-01 15:50

日前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因先生違反暫時保護令

最後一段寫著-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銷告訴或...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我沒有打算撤銷保護令.但目前也不希望先生因違反保護令而有刑責或罰鍰

我該怎麼做

對違反保護令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罰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提醒您,保護令是可以由申請人向法院聲請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反保護令公訴罪。

2、可以撤回告訴的部分應該是傷害罪。

3、以狀紙陳述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法院表達您的意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4-01-02 11:09

我並沒有提出傷害告訴

違反保護令公訴

那我還要寫狀紙嗎?

我沒有要撤銷保護令 目前只是不希望他有刑責或罰鍰

本案應請先生在法定上訴期間提起上訴(收到判決後,十天內)
再由你寫狀對於不願先生被判刑的部分,表示意見。

建議你找律師協助處理。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婷婷 103-12-31 20:10

今年6月份因上網找工作,被詐騙集團騙了提款卡~

因為我的帳戶被利用,所以我是被告

後來12月份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沒多久

有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上面是一位受害者先生

他被騙19萬~所以這份文件意思是~我要還他19萬嗎?

能分期或是找那位先生談呢?

因為我現在一頭霧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0:35

您好,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您可與對方就還款條件比如分期等條件,協調和解

一、刑事部分簡易判決處刑可不開庭且速度可以很快,若要爭個清白宜速寫狀請求法官開庭審理。刑事若勝刑附民也會勝。

二、反之,若要認罪和解求輕判,則可聲請調解,與對方談分期。

三、曾有人捶腫了手聲淚俱下哭著說他沒做壞事就算被冤枉,還是一毛也不賠。這看你了,是認罪還是爭清白要自己決定。

四、若有困難請不起律師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7

嗶仔 103-12-29 23:38

一、                請問獲勝訴判決確定時,二審未聲請准宣告假執行,試問該筆債權債權人遲未以該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亦未清求債務人給付,是否請求計付之利息會一直累計 ? 如僅請求債務人為給付,而未獲債務人回應,是否除依法聲請強制執行外,該債權無法實現 ? 因發現無債務人提存要件 ( 即債權人遲延給付問題 ),又想隨時間經過增加法定利息,應如何做較理想 ?

二、                又,如該勝訴判決另有他債權人獲悉 ( 如債權銀行 ),但該債權已於一審即移轉與第三人,而第三人尚無財力繳交執行費,惟該債權該第三人乃第一順位債權人,惟他債權人並不知悉該勝訴判決之訴訟標的已移轉與第三人,而先行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會否事先通知該獲勝訴判決之原告 ?

三、                如係事後執行完畢方通知原告,原告當如何補救 ? 又如會事先通知原告,原告是否應提出之法律程序為 [ 異議 ] ? 或是否應由該第三人來提出 ?

四、                是否該第三人應事先採取強制執行手段為佳 ?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23:54

您好!

1.債務人若不主動還錢,利息就會累計下去。
2.若執行標的物有優先債權,才會先通知名義上的優先債權人。
3.除非是扣除優先債權後無剩餘,否則沒什麼好異議的,由受讓人聲明參與分配就好。
4.無絕對好壞,視個人的需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您似乎誤解優先債權的意義,這無關乎債權取得的時間先後,重點是該債權就特定標的物是否存有優先受擔保的權利,例如存有第一順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當該抵押物拍賣時可以第一順位優先分配拍賣價金,因此其他債權人執行該抵押物時法院會通知第一順位抵押權債權人,查明究竟有多少債權應第一順位優先受償,剩餘部分才會由其他債權人受償。

嗶仔 103-12-30 01:49

 

一、      1.債務人若不主動還錢,利息就會累計下去。

二、      2.若執行標的物有優先債權,才會先通知名義上的優先債權人。

三、      3.除非是扣除優先債權後無剩餘,否則沒什麼好異議的,由受讓人聲明參與分配就好。

四、      4.無絕對好壞,視個人的需求。

承上開第2點回覆,試問沈律師,如何使執行法院知悉確定判決之標的已屬移轉第三人之債權 ? 取得該債權之第三人應如何對外主張細枝確定判決在所有債權銀行起訴以前已取得,故舉凡取得執行名義 ( 或債權憑證、確定判決 ) 之時點均早於其他債權銀行 ? 故債權銀行如確定判決在系爭債權移轉之後者,即無權利執行該確定判決標的 ? 向執行法院提出一些聲明或有無相關之公示類似宣示主權之法律程序 ?

阿勳 103-12-28 11:01

12/29號要執行  刑期(11年6個月)毒害防制條例 我想請問 如果12/29日沒去報到 會不會馬上發佈通緝 並且沒收交保金 或者 在多少時間之內 去  就不會發佈通緝跟沒收交保金? 求解答

如果合法送達,會先發拘票,然後向法院聲請沒收保證金,裁定需要一段期間,約一到二個星期,然後等到拘提無著及法院沒保的裁定下來就會通緝

那請問我明天不去報到  那我要在幾月幾號之前去自首 才不會沒收交保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不想保證金被沒收,則應趕快自動去報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靜 103-12-27 00:46

大家好:家母收到一封來自地方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於ˊ十年前親阿姨跟信用卡公司借款不還,當時家母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隔年親阿姨卻將自有的房子贈與給家母。之後就找不到人,家母在這期間常接到卡債公司找親阿姨還款的電話房子在當場贈與後權狀也被親阿姨帶走。  我想請問這情況下家母該負擔刑責嗎?自身的財產會遭扣押嗎?

您好: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歡迎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債務是您的阿姨積欠的,與您的母親無涉。

2、但是有關於該贈與財產,則可能會有問題(民事責任)。

3、建議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提出抗辯即可。

 

何小姐 103-12-20 01:42

簡述:我機車當晚行經該處時底盤碰到某物,後停路邊查看底盤及往回頭看該處,遠遠看到該處有一台汽車停路中央,且有一物卡在其前面,因我機車沒明顯損害故離開。一星期後收到警局來函通知疑似為肇事機車,要求前往警局做筆錄,到警局,告知我未和任何人車發生碰撞,我在警員做完筆錄照完機車相片後即離去(該警員也認為不太可能是肇事機車)。半年後收到產物保險公司來函要求賠償8萬,本人於是聲請車禍事件資料照片等,發現該汽車碰撞情況(兩車行進方向、損害嚴重)確有不合理(但初步分析研判表:涉嫌肇事),的確不可能由本車碰撞。今由受保險公司委託之催收機構來函催帳,請問該如何處理?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12-20 03:46

您好!

如果您沒有過失責任,可拒絕對方的請求。對方如果仍不放棄也只能向法院起訴,且必須負舉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就您所提示車禍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細節,期能以法律實務專業為您解疑。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wu0 103-12-19 00:32

您好

在二審中,請問被上訴人(原告)如果要做訴之追加,那是直接在答辯狀聲請就好了呢? 或是要額外寫聲請狀呢?謝謝

sk 103-12-17 00:54

收到法院通知單

案由:返還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

種類:調解

膳本內爭議情況摘要

相對人XXX於民國92年申請現金卡,未依如期繳款至103積欠債務28XXXX

聲請人為確保債權,經查,相對人xxx為相對人之女,該系爭動產為相對人xxx於95年以買賣原因而取得,惟相對人xxx當時剛成年不久,按經驗法則,相對人xxx當時應無足夠資力可購買系爭動產o是以,系爭動產時應唯相對人xxx所購買,僅登記於相對人xxx名下,由此顯見相對人xxx僅係出名登記為系爭動產所有權人,實際所有權人扔為相對人xxx,該借名登記之目的在於規避聲請人對其追索債權

父親欠的債不想幫他還,因為他不工作  房子是我買的且當時早已就業中目前還在繳貸款

請問此事件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 房子會遭強制執行嗎 ?

不出庭會怎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細節,俾能以法律專業為您解困。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沈恆 (沈律師) 103-12-17 02:47

您好!

可提出證據將購買動產的資金來源說明清楚,盡量說服法官資金與父親無關,才會對訴訟有利。
如果都不出庭,法官會認為您不否認對方的說法,有可能依一造辯論直接判您敗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建議您應盡速蒐集由您購買房屋之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如匯款單、買賣契約書、貸款契約書等),否則恐被法院判決撤銷所有權登記而須移轉至父親之名下,就會被聲請強制執行。

本所有處理此案例類型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sk你好:

為了確保妳自身的權益,建議還是不要無視法院的開庭通知及對方的書狀

雖然在本件中原告銀行要負責證明房屋之借名登記的事情,但同上面幾位律師所說,如果妳都不表示意見的話,難保法院不會相信原告銀行所說的事情

因此會建議妳將取得房屋的經過清楚地交代讓法院知道,依據經驗,可能無須法院判決原告就自行撤回起訴了

另,本件如果判決妳敗訴,原告銀行並不需要透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直接可到該管地政機關辦理妳名下房屋過戶給父親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53

您好,建議您出庭答辯,才可確保您之權利。

光明 103-12-16 11:42

請問:我房租已經到期.也已經寄存證信函不再續約.租客不理會我.所以我聲請公示送達也已經公示送達完成.請問我可以進入房屋內嗎??還是有其他方法?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13:05

您好:

一、如果租賃契約有經公證程序,可直接提起返還房屋強制執行程序。

二、若未公證,只得起訴請求返還房屋,並依契約到期後占用日數請求相當於租金數額之不當得利價額返還;如有擔保金或可約定扣款之押租金,亦可扣下占用日數之金額。

三、即使租期屆滿,房東原則上也只能循法律程序救濟,不宜私行自力救濟;實務上即有房東以租期屆滿抗辯不構成侵入住居罪,而遭法院否定之案例(參照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836號刑事判決)

結論:可先瞭解對方為何不肯搬遷,並仍請耐心依法追訴,勿留讓對方反過來以刑逼民之把柄。

 

您好

要直接提訴訟才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貿然進去恐怕會有爭議

建議以後都要用公證契約

才能直接強制執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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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6 23:03

您好,可直接起訴請求遷讓房屋

 您好:

如果能夠聯絡到對方就建議以錄音存證之方式獲取對方之同意錄音

如果無法就必須透過提出遷讓房屋訴訟之勝訴判決強制執行方能自行進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in 103-12-15 22:28

請問我之前在網拍賣一個lv皮夾,被網路警察釣魚釣到了,已經去開庭當場檢察官告知我不起訴,但是前兩天收到聲請簡易判決書,今天又接到書記官來電問我要不要去和解,我想請問為什麼檢察官說不起訴卻又給我簡易判決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即已無法再回頭爭取不起訴,所以仍應積極和解,以爭取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咖啡 103-12-15 18:27

請教各位大律師~因我之前告對方偽造文書~但在外面工作而沒收到傳單之下而沒去開庭,現在反被告妨害自由裡的毀謗~污辱~防礙名譽等罪,我被告對方證據如下..(幹破妳娘老雞掰~有沒有拿錢自己憑著良心講…如果有拿就死全家~我會一步一步的把證據浮出臺面上的~風聲可以在亂放……我保證讓妳在二林四鄉鎮無法生存下去~偽造文書三年以上…證據其全~這條就夠妳受的了…~給妳臺階妳不下……還有其他的~我就慢慢練丹!!!).....(求求妳們拜託妳們不要在讓我發神經了喔~不然我會將一切事情台面化~不要逼我發布講妳她媽的偉大事蹟…不要逼我發布照片讓二林四鄉鎮的人民們認識……抄妳她媽的~多會幹礁…不要讓我抓狂嘿…想要詐領別人的保險金~妳們的報應馬上來了…)......(
賤女人~破壞人家家庭就算了…還想詐領保險金!!這些只是個見面禮~後面將會一條比一條還大!!!各位住二林的朋友們~請小心這位做保險的陳小姐喔~)這是我在我的臉書po上去的,而我們沒在臉書互加好友,亦更不可能有共同好友,其中一個好友就是他女兒,對方是名保險業務員,幫我爸偷保保險,而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她,她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稀,而對方也已領到保險金,得了便宜還賣乖~來反告我們...在上星期五開庭檢查官問我以上是不是我po的~我全部認罪,但因可能檢查官有調閱事情的來隆去脈,後面就沒問了~就直接問我們要不要和解,在當下我說願意,對方也說願意...在這星期三要開和解庭,但因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而所po文章都皆事實,也有相關左證,所以我想星期三的和解庭反悔不和解,反告他污告和詐欺...想請教各位大律師當天開庭我該如何應對?而我的勝算會有多少??而我被告的會不會成立??煩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們這些受害者該如何做法?據我所知當初我向保險公司申訴,公司沒有讓她領,而她反告他公司聲請交付審判,而她現在也還在跟她公司互告中,他們公司和我都主張此保單無效,和受益人不敷保險法....拜託各位大律師請教教我該怎麼辦??相關新聞請看[東森新聞]控保單遭冒用 民怒:審核做假的嗎==01==http://m.youtube.com/watch?v=AS4EtKu89-I==02==http://m.youtube.com/watch?v=HokqW2NzsHg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辯護之,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應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誹謗;又對方若有相關犯罪證據,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謝 103-12-15 13:59

我在2010年犯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三級毒品(初犯) 目前三審上訴被駁回 共賣給四個人12次 被判9年有期徒刑

目前收到上訴駁回通知,我想詢問:

我的上游是被監聽抓到,我也是當天被帶回局裡偵辦,在局裡我做筆錄時有指認他就是我上游,這樣可以用19條來減刑嗎? 因為法官都沒有問到此事。

還有我上游之前因二級毒品進去勒戒,由他女朋友賣K他命給我,但她卻沒有被傳喚,這樣我可以再聲請在審上寫下嗎?

我在警局還有供出其他上游者但是查到後面他已經入監服刑了,這樣還能減刑嗎?

我被四個指認販賣三級毒品,這四個都是朋友,我們都是互相拿毒品在其中一個人家裡吸食、抽菸 他們連一次的錢都沒有給我過,我也想說算了,也常常請我出去吃飯,喝酒等,我在一二三審均認罪協商均被判九年,請問這場官司已經無法再讓我有一次自白的機會嗎?

您好:

1.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減輕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因此若您在檢方偵查時,自白並供出其他共犯,可依該條款減刑,但前提是該名正犯或共犯必須是檢方尚未知悉者。

2.法院會判多久會依照您販賣的量、次數及有無前科,建議找律師檢視檢方持有證據是否充分,加上您有在偵訊中自白,配合供出上游破獲即可聲請減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上訴最高法院已遭駁回確定,似僅能再提起非常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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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12-15 16:0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律師那我現在三審駁回 還可以供出其他上游之嗎

小陳 103-12-15 16: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那我現在三審駁回 還可以供出其他上游嗎

 

 

法律小學生 103-12-15 16:12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三審都把你駁回了

             要爭取改判,你就必須趕快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錯過處理的時效性  就要入獄服刑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肢殘 103-12-15 09:00

債務人被聲請假扣押財產後,在法院裁定前與第三者設定債權有效力而不被列入扣押範圍內嗎?

阿嘉 103-12-13 18:45

之前我與對方有一民事官司,我是告訴人,我勝訴了

法官判決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判決之前是由告訴人預繳

所以對方現在應該將訴訟費繳還給我,但對方拒絕繳納

我已去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查無對方動產可供執行

於是法院發給我債權憑證,要我發現對方有可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時再拿出憑證聲請強制執行,不過我從法院給我的"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發現對方有一台汽車,請問律師我能申請扣押那一台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只是實際上查封拍賣必須知悉該車輛的所在位置,否則無法執行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嘉 103-12-14 00: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只是實際上查封拍賣必須知悉該車 ... (恕刪)

所以說只要知道車子在哪就可以查封了?

提出憑證聲請再予強制執行就可以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4 13: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是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19

您好,因車子屬於動產,所以您需要向法院陳報車子所在地,才有辦法強制執行唷!

米亞思 103-12-13 17:44

各大律師我在95年2月因毒品被判5個月同年12月被判6個月但是96年10年收到一份減刑判決書各減刑一半可是執行5個月刑期時第22天我家人易科罰金但是繳納的卻是已4個月8天來計算這樣多繳納的錢我能聲請歸還嗎97年時我曾打電話去詢問但沒下文如果能要的回來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嘗試向檢察署書面陳情退費。
楊米漿 103-12-12 22:40

律師您好:

      家父在民國95年去世,當時我剛成年,舍妹仍未成年,家母已在家父生前離婚。主要是因為家人當中皆不知道家父生前有負債,也不知道繼承的相關法律責任,由於98年對於限定繼承有修法,但是家父是在95年去世,一直到近日才知道生前有債務,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可以舍妹的名義申請限定繼承?或是只能概括繼承?最近收到財務公司所寄來的信件,內容表示將會去法院申請查封事宜,請問我又該如何處理?若無法聲請限定繼承又該如何處理?再麻煩您回覆我,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繼承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案情細節,俾能以法律專業為您解困。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繼承】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因令尊在95年間過世,除非您妹妹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令慈)在知悉其得繼承時起二個月內,有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否則她已為概括繼承,依法應當償還令尊之債務

又若她有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之情形,或可透過訴訟,以繼承財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ALLY 103-12-12 15:55

我與小叔有糾紛.婆婆不顧先生的意願.將先

生名下財產在一年內陸續全部移轉成自己與先生前妻小孩名義. 先生因長期酗酒有酒精性失智等情形. 我是合法配偶但先生名下卻已無財產. 先生無奈只有每天繼續喝酒.前妻小孩十數年來少有聯絡.都是我在照顧.小叔甚至親口說出要我滾蛋並有暴力行為.我先生沒辦法制止他弟弟的行為..只好要我下一次遇到就報警.

請問我有沒有辦法保全我的權利?. 據說印鑑證明第一次須本人.之後皆可委託辦理 但我先生說他這 一年內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贈與? 先生不願提告自己的媽媽. 請問我該怎麼辦?

曾有想過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但其家族沒人站在我這邊除了我先生.連看護的地位都比我高. 就算聲請也沒把握.每天住得很害怕。

難道我只能等先生百年後再以合法繼承人身分向受贈人提起訴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依實務專業經驗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確實未經先生同意,縱使先生不同意對母親提告,您可提起偽造文書告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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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 103-12-12 15:05

借款契約所示借款期限至民國101年,尚在追溯期效內

(附:借款契約本票)

1.向法院提出本票聲請裁定前是否需要先提出本票鑑定或其他程序?

2.在執行本票裁定或是借款支付命令時,是否需向債務人所在地方法院提出或是其他縣市地方法院亦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25

您好,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可依付款地或發票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 

陳情書 103-12-11 17:11

各位律師,請問一下,因為對方提出向法院聲請

需要民事調解了,我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還有在調解期間還必須履行離婚合約的內容嗎?

對方訴請調解是想多增加探訪小孩的時間

再還沒有調解結果,可以不讓對方探訪小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1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請律師須看自己的需求,因為請律師會有律師費等成本問題。

對方想要請求增加探視時間,建議您不要因為在調解階段,就不給對方探視,否則對方直接以阻撓探視聲請改定監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家事案件均會先經調解程序,調解過程只會就雙方予以協調,協調不成再由法院訴訟處理,至於調解前均仍依現況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委任律師,視您需求而定,委任律師亦增加一定之成本,惟若委任律師,可與其討論應如何爭取對您最有利之條件;關於探視部分,若您阻撓探視,可能被視為不友善之父母,而讓對方作為提出改定監護請求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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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04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我有一件關於竊盜案問題

就是某某天某某日在某某地點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拔走

就某某時間把他騎走了 然後把這輛機車放置在一間銀行騎樓

後來我就自行離開了

然後過了沒幾個月 就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竊盜案 叫我到案說明一下

後來過去之後警察就把我帶去筆錄室作筆錄

筆錄完警察有問我說 還有沒有甚麼話要補充的

我就說希望能與對方和解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叫我自行離開.....

我離開之後也有想找被害人和解 但光靠我一個人力量是不夠的

也尋找過被害人想跟他和解

我也有悔過的心

但...... 過沒幾個禮拜就收到法院檢察署的通知書

要我12/10號去開庭 時間是下午四點.....

那麼我去開庭之後 如何向檢察官說明呢?

又如何跟檢察官聲請緩處分或者易科罰金

因為我的工作最近才找到的

也去作沒幾天 然後沒跟老闆說明原因就請假了...

因為我怕我說出原因之後  我這份工作就沒了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如果委託律師的話 費用該怎麼算

我本身經濟算不太好...

請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個忙嗎???

我怕我去開庭之後檢察官會把我當場收押

這樣子的話  我如何跟被害人和解  也如何工作呢???

現在的我心情好煩 又好悶....

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使用竊盜之問題,是否構成竊盜可能仍有疑義,當然竊盜罪屬於公訴案件,所以檢察官仍會偵辦,至於最後結果,則要看您如何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25
回覆 金估意阿俊 的發言內容:本人也有誠意要悔過.....但如何寫悔過書 又如何能找到被害人呢?

 

法律小學生 103-12-09 21:29

大大你好 依照你說的情形 現在趕快處理還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

             但一定要用對方法 等到判刑下來就遲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35

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電話

去警察局要對方的電話號碼的話

如果警方說不給 說會違反個資法的規定

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不到一天的時間了

來不及的話又該怎麼辦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1:49

您好,建議您可以跟檢察官表達想要跟對方和解。 

您好:有關竊盜之罪,應謹慎處理,12月10日要出庭,時間緊迫,請速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可以跟檢察官表達想要跟對方和解。 

顏寧律師 

你好  謝謝妳喔

那麼該如何向檢察官表達想與對方和解

又能換取緩刑易科罰金呢?

我怕到時候檢察官會不同意壓

那麼不同意的話

會不會當場羈押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寫狀子跟檢察官說有跟對方和解之誠意,原則葬檢察官都會盡量促成。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2:56
回覆 台南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竊盜之罪,

謝謝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2: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寫狀子跟檢察官說有跟對方和解之誠意,原則葬檢察官都會盡量促成。&nbs ... (恕刪)

恩恩

謝謝

那麼如何寫狀子呢?

狀指又怎麼買 怎麼寫

要寫我想跟對方和解的意思嗎?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3:06

請問一下

有哪個律師大大明天可以撥空打電話給我 

謝謝

如果要請律師的話

費用又怎麼算

狀紙可以幫我寫嗎?

先生您好:有關竊盜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24 103-12-09 00:53

各位好:

有關於簡易判決問題想請教大家,幾月前家母在與小叔(家父的弟弟)及小姑家父共四人在咖啡廳談事情,途中小叔因不滿家母插嘴而動手毆打家母3拳且拳拳往頭上招呼,使家母跌落椅子摔在地上。

現場立即請店家協助報警,並至醫院驗傷準備提告,既是親戚我方當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殊不知事後施暴者態度惡劣且至今(2月有餘)皆未與家母聯繫或道歉,一句都沒有....

綜上所述,家母毅然決定提告。第一次是開偵查庭,在庭上時被告當庭承認犯行,家母也表示不願和解,所以偵查庭很快就開完了,11月21日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是起訴傷害罪及家暴,在概略了解簡易判決後,我們以為不須再開庭(不想見面),只需靜待法院判決書,哪知在12月初收到一張傳票,開頭是"刑事傳票",內文表格應到處所是"協商室",附記打"調解"

請教各位專家:

1.家母已於偵查庭表示不願和解,那可得知這張是法院要我們調解還是被告提出要調解?(我方在簡易判決書收到後沒有做動作)

2.因陸續在與對方接觸時對方說話都帶有威脅用詞,且在開偵查庭完後還再庭外大呼小叫至引起旁邊警察注意,所以我方非常不願意再與對方見面,請問調解當日不到會受到處罰嗎?

3.調解不成立後是回到簡易判決還是一般訴訟程序,有哪幾種可能會需要再開庭?

4.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後,被告有辦法聲請調解嗎?應該只能請求法院開庭吧。這點我很疑惑,有沒有可能是被告檢察官起訴還找申請調解就會造成此現象?

以上問題勞煩各位,文意有不清楚地方或有需要補充資料我盡快提供,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刑事庭安排的調解,可能是被告聲請的,也有可能是承辦法官的習慣。

2、建議還是去,倘若不想去可以找代理人,避免遭罰。至於會不會達成則是另外一回事。

3、調解不成立,刑事案件就會繼續進行,倘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會判6個月以下。

4、本文建議,應該出席調解庭,倘若有安全考量可以委請代理人出席,倘若不願意原諒對方,可以使調解不成立即可,不過應該避免對方向法院提出我方有心刁難而無法達成和解之抗辯。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主張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