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賢媽 104-02-21 16:55

公公於94年去世 . 包含未亡人+子女共5人簽下財產分割協議

女兒簽下繼承金錢

動產歸獨子A所有

幾天前收到法院寄來民事聲請調解

是其中一名女兒B在90年欠卡債未還.由資產管理公司來主張""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

主張動產予變更為相對人A 與B 共同所有.調解費由相對人負擔

請教

1. B無告知在外欠款.在財產分割下.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

2.是否資產公司主張B有1/5動產繼承權.覬覦這動產盼能炸出點錢

3.是否該參加調解? 參加調解不就代表想解決B得債務?

4.這塊動產價值不高且為袋地.周邊亦有地淪落法拍都還賣不出去.若被資產公司主張撤銷成功.最後淪為法拍..A有優先買權.這時去買回不會比與管理公司協商來的好?

期盼律師們解惑 

賢媽:您新年好 !

1.就該資產管理公司提起《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之訴,為維護全體家族分割繼承之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免費通話Line輸入本人帳號q789336亦可私密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專業經辦民事債務糾紛法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全體家族的權益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B無告知在外欠款.在財產分割下.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

    答: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但不一定成功,其需證明具有詐害債權之故意。

2.是否資產公司主張B有1/5動產繼承權.覬覦這動產盼能炸出點錢

   答:資產公司期待能從動產受償之。

3.是否該參加調解? 參加調解不就代表想解決B得債務?

   答:可參與調解,參與調解不代表想解決B之債務,若條件談不攏,調解不成立即可。

4.這塊動產價值不高且為袋地.周邊亦有地淪落法拍都還賣不出去.若被資產公司主張撤銷成功.最後淪為法拍..A有優先買權.這時去買回不會比與管理公司協商來的好?

   答:等到撤銷成功,再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B無告知在外欠款.在財產分割下.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

    答: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但不一定成功,其需證明具有詐害債權之故意。

2.是否資產公司主張B有1/5動產繼承權.覬覦這動產盼能炸出點錢

   答:資產公司期待能從動產受償之。

3.是否該參加調解? 參加調解不就代表想解決B得債務?

   答:可參與調解,參與調解不代表想解決B之債務,若條件談不攏,調解不成立即可。

4.這塊動產價值不高且為袋地.周邊亦有地淪落法拍都還賣不出去.若被資產公司主張撤銷成功.最後淪為法拍..A有優先買權.這時去買回不會比與管理公司協商來的好?

   答:等到撤銷成功,再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

阿翔 104-02-17 09:43

您好

我在2個禮拜前與公車擦撞

交通大隊員警判斷的肇事原因是

我未注意後方公車來仍繼續倒車(我要迴轉)

所以我的車的左邊車屁股擦撞公車左側

最後是協議和解,我負責自己車的維修,及賠償對方公車的所有維修費

 

2/2對方保安課的人員來信(mail)報估價單

賠償項目如下:

1.左側車身廣告(委外)4500

2.左側後輪弧1500 

3.左側方向燈(黃) 350 

4.左側邊保養蓋鈕扣 850

5.左後車身彎角補(FRP)委外1600

6.噴漆工資2600

7.鈑金工資2200

8.電工工資600

總價含稅14910

但明明現場看我只有看廣告部分有輕微刮傷,我認為很不合理

請問處理的方式是:

1.先私下和對方談

2.談不攏就上調解委員會

3.再不行就是上民事訴訟

請麻煩解惑,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28

您羅列出來的處理方式大致沒錯,另外對於賠償事項有疑慮,可要求對方提出照片為證,另外公車並非全新出廠,所以就零件費用的部份,也必須扣除折舊,這也是可以爭取。

Wendy 104-02-16 23:56

隔壁的二叔(菜販)只要一喝酒,就常常用言語汙辱我爸,我爸受不了就會出去和他理論,二叔先動手用大白菜丟我爸,我爸才反擊,最後連三叔和二叔的兒子都出來拉住我爸,拉扯中我爸基於想保護自己把他們手撥開,導致二叔自己跌倒,驗傷反要告我爸傷害,我爸只有被抓傷的痕跡,也不知道要去醫院驗傷

二叔把我家門前的玻璃門、鐵門全砸爛,我們有報警處理但是警方只有拍照並沒有做任何處理,也沒有收到三聯單,說要調解的里長也是二叔老婆的遠房親戚,請問律師我們堅持提告有勝算嗎?

對於這種不定時炸彈和惡鄰居我們有辦法聲請保護令嗎?

因為二叔常常趁我家只剩我爸一人的時候挑釁汙辱

Ken 104-02-15 20:32

2015/02/14 約下午三點十分

因無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不小心擦撞前車,無過大撞擊力,

對方被撞時,還坐立於騎車上,無倒地,

隨後對方堅持打110,做完筆錄,對方就騎車走了,

於晚間打來兩通電話,修理機車,第一次報價2千多,約一小時後打來第二次報價4千多(內部零件修理)

於星期一約在派出所,請他提供報價單
現場照片:

http://imgur.com/8LcokFk

http://imgur.com/fCNPQIV

請問該如何申請調解(周一上午會先去區公所申請調解), 且該怎麼應對呢?

第一次發生,有點不知所措                        

 

若對方明天願以500元合解,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若否,是否就等待調解委員會通知雙方來調解即可?(委員會會將時間主動通知雙方嗎?)

 

以上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合解金額妥適,只需要確認調解筆錄內容無誤,並且記載雙方拋棄其他權益即可。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報價單來判斷是否妥適(倘若車齡較舊,有更換零件的話,則可以要求折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20:57

申請調解後,請靜待公所通知,屆時到場再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若是私下和解和解成立後,請記得雙方簽立和解書,以有所憑據。

Ken 104-02-16 22:10

謝謝兩位律師回覆,

今日跟對方談過後, 對方追加出院後保養(補品費)及精神賠償, 已申請調解了,

想請問最壞的情況, 大概需要賠到多少呢?(今日看過對方的急診診斷書內容為 頭暈、頭痛),

lantis 104-02-13 20:39

您好

我在去年10月底發生車禍導致骨折, 申請初判表的權責為對方佔七成我佔三成,已經開過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

1.當時開刀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書為休養及看護各三個月(但醫生說骨頭完全癒合到可以正常行動至少要6~8個月),後來我因狀況不佳去看中醫,吃中藥(全民健保診所) 中醫有幫我開一張休養一年的診斷書,結果對方產險公司不認同中醫的診斷證明, 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2.對方要我舉證我不是公傷假(提出請假證明或是休息期間的薪轉影本), 但是事發當時已經晚上11點了,我也不是在下班途中,請問這是我需要舉證的範圍嗎?或是對方如果懷疑,應該要自行舉證我是公傷?他們還說是要看我的"淨減損"而非直接賠三個月薪水,這是合法的嗎?

3.全民健保診所開的中藥應在強制理賠範圍?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3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損害賠償之部分,您須證明損害之額度,方可請求之,若對方與您無法和解,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在本次車禍中,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的金額包括:醫療費用、因車禍所增加的生活費用支出(例如復健器材、去醫院看診的車資)、無法工作薪資損失、看護費用、修車費用精神慰撫金等。

 

其中醫療費用、生活支出費用是以實際支出金額為準,無法工作損失是以原本可以領取的薪資車禍後實際領得的薪資差額(即因車禍而損失的薪資)為準,至於看護費用,如果您是由家人照顧,司法實務見解認為可以用1天2000元計算,如果您是聘請看護,則以實際支付的看護費為準。

 

診斷證明書的證明力不會因為是西醫或中醫而有不同,對方會表示不認同中醫的診斷證明書,只是因為中醫認定的休養時間比西醫長很多,會提高對方需要賠償的金額;至於對方要求確認你是不是公傷假,則是想計算您因為車禍而損失的實際薪資為多少。

 

不過現在既然還在調解階段,證據的證明力跟舉證責任法律問題應該還不是爭執的重點,目前主要是雙方對於賠償金額多少是否落差很大、有沒有可能各退一步達成共識的問題。

 

如果到最後調解仍然不成立,您可向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或是向承辦員警表示您要提告,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請注意不要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在地檢署起訴到法院之後,您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上面所提到的賠償金額。而到了訴訟階段,您所請求的每一筆損害賠償金額就都需要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從車禍發生到現在所有的支出費用單據請務必妥善保存,診斷證明書則請醫生記明住院天數、需有專人照護及照護期間等事項。

 

最後,全民健保診所開的中藥是在強制理賠範圍內的,但以由您自付額之費用部分為限。

 

玉米 104-02-12 12:35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給點指示...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12 15:0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5

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玉米 104-02-12 12:10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各位給點指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有關方向燈的部份,倘若沒有轉彎、變換車道等,確實無需開啟。

2、費用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單據、薪資證明、車輛修負擔單據等供判斷是否合理。

3、您未成年,因此是適用少年事件法,您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出面處理,否則對您很不利。

 

小如 104-02-11 17:13

請問因為拔對方車鑰匙被告強制

經過調解後也賠償金額給對方

對方也願意不追究

但因是公訴罪無法撤告

請問我(四年前有毒品前科)會被如何判決?謝謝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

1. 普通情況下,若僅是拔對方車鑰匙,且事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檢察官認因為原告已經原諒被告,做出不起訴處分,惟您有毒品前科檢察官或許認為您尚有吸食毒品情況,導致精神恍惚才會犯案,因此起訴機率較大。

2.若您目前並無吸食毒品情況,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2

若已經和解,舊友獲得不起訴之機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刑緩起訴之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偉 104-02-11 08:23

本人於102年3月分發生車禍,先後打了兩通電話給被撞的車主,車主第二次不太高興的對我說你就等保險公司跟你連絡就好了,等到了103年底保險公司才與我連絡,今年的2月初我收到了調解庭的通知單,看了上面求償的金額37萬,覺得太過誇張,我把當初車禍警方拍的照片拿給修車廠的看,都跟我說這10幾萬就可解決了,目前我是有誠意要還,只是想了解為何當初在修實不找我過去了解一下,隔了那麼久,價格好像就他寫多少就多少,不是不想賠,只是要賠也要的心服口服!想了解一下,面對這樣的狀況我有什麼權益,車場的人員是跟我說要提折舊方面的問題,還有要保險公司提供修理時拆下來的零件與新的要裝上去的零件的照片,除了這些我還要注意些什麼?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肇事的原因,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以利釐清

2、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相關的修復明細、價格明細供我方判斷,屆時您可以持相關資料向其他車行請求評估,並且主張折舊。

3、倘若對方均拒絕提出,則可以進入訴訟程序再說。

 

Jary 104-02-10 12:18

我本人借給前男友筆電跟手錶,供他在補習班上課使用,但是我們在去年底分手,他卻遲遲不歸還我筆電跟手錶,請問存證信函跟怎麼寫?萬一存證信函寄出後遲不歸還,報警後又該如何處理後續事項呢?提告還是調解呢?

阿咪 104-02-09 11:01

本人與家中親戚共同持有房屋,產權持份劃分為二,自備款多年前由家中長輩支付,但後續房貸皆由本人支付,已支付完畢,皆留有匯款證明。對方堅持主張產權 1/2 持份,但雙方感情已十分不睦,可能需訴請法院仲裁調解,有關貸款支付部分,請問本人是否可以訴請法院重新劃分持份比例,以利產權移轉

aking 104-02-08 21:13

停等紅燈,被無照的撞到,可以找車主理賠嗎?(雙方無人受傷)

1/31我車在停等紅燈,被同車道後方追撞,雙方無任何人受傷,對方原本是說,不要報案,修多少錢,他全部幫我們出,因為他是權利車。不過當天已報案,且有開立三聯單,對方強硬說,那我一毛錢也拿不到~ 現在我的做法是,對對方駕駛申請調解要求賠償~ 不過對方看地來是小混混,意思就是不給了。請問:對方是無照駕駛,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因為我車沒有投保車碰車,只有保第三責任車損部份~ 保險公司說,那無法申請理賠,因為後車負完全責任。那之後的調解提告都要我自已跑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aking 104-02-08 23:4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主非駕駛人即非侵權行為人,無法請求車主理賠,您僅可請求駕駛人理賠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king 104-02-12 16:54

再請問,所以車主借車給駕駛,無盡查證責任,不過因人員沒有損傷,所以沒有任何責任呢?

謝謝回覆,因為目前駕駛完全不理~不打算賠!

yuki 104-02-08 17:31

各位律師

小弟想要去法院調解,請求房仲代銷返還服務費。

原因:

小弟買了一間房子,結果蓋起來和合約書所簽訂的坪數不同,最後發現是因為有二次施工檢舉所以二工的地方被報拆,所以前些日子和建商解約,現在小弟想要和房仲代銷要回當初介紹這間房子的服務費。

1.合約書上沒有任何文字告知有二次施工

2.施工圖原本應該是二工的部分也沒有用虛線表示全是用實線畫好

3.沒有簽屬任何的二工同意書

4.手上有一份解約後建商給小弟的房仲物件調查表,可以確定房仲代銷知道有二工的問題

5.當初在簽約時房仲代銷也沒有提供任何的屋況說明書(動產調查書)給小弟看和簽名

請問綜合以上5點小弟有機會可以要回服務費嗎?

謝謝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應有機會要回仲介費,但若調解不成立,最後可能仍需提起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29

您好,您不僅可以跟代銷業者主張權利,亦可與建商主張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建商及代銷發存證信函,說明瑕疵存在,請求解約或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主要仍應視您與建商之合約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C 104-02-06 14:13

因與鄰居糾紛(車速過快 起衝突) 申請社區管委會出來調解
但管委置之不理 認為沒有事由 也沒有理由調解住戶糾紛
特此查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第五項管委職務 "住戶違規事項制止"
告知管委有義務出面 但管委還是不出面調解
請問在法律上有無法條可強制規範管委出面 ( 除罷免外)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36

管委會並沒有調解的功能,

還是建議去區公所申請調解,調解筆錄效力也比較強 

104-02-05 19:59

我騎機車在最外道機車道,左方B汽車突然快速右轉撞到我,我只騎30,到警察局B車主說是有A貨車在最內道要超車變換車道到他的車道,B車主為了閃A貨車所以才撞到我,但他們沒有撞到,初步研判表說A有快速變換車道並未保持車距的肇因,但B和我都無肇因,我今天去調解委員會,B的保險員咬定他們無肇因,要我自己去找A車主要求賠償車損,但是委員說因為是B撞到我所以應該是B要賠償給我,然後B才應該自己去找A要求賠償,最後調解不成。想請問1.B車真的像初判表那樣無肇因嗎?還是B有什麼肇事責任?初判表真的完全都沒錯嗎?2.我到底應該向A還是B求償?3.若要走法院我可以告他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0:55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承上,可依鑑定報告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與對方談論和解之基礎。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最後,建議可以依據鑑定報告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

 

,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Victor 104-02-05 11:29

??????

本人12/27於士林區發生車禍, 人員無傷, 對方為計程車, 現場有報警處理, 一個月後鑑定結果出爐, 根據本人保險公司說法是雙方各有責任, 但是我方車輛損失較嚴重, 保險公司聯絡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卻置之不理, 本人保險公司建議我到愛國西路申請對方地址, 並到事發所在地申請調解, 請問

1, 申請調解對方還是置之不理 ?

2, 對方為計程車, 有合申訴管道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調解沒有強制力,對方置之不理的話,可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起訴後可向戶政機關調閱被告資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ctor 104-02-05 12:49

對方為計程車, 有無向計程車管理單位申訴管道 ?

經車行估算,為修費用6,7千元, 為此興訟使否划得來 ?

對於這種道路流氓,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損害金額不大,不建議委任律師提起訴訟,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發支付命令,可能較為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甄 104-02-04 12:17

對方承諾車禍賠償金要分期(12期),付2期後就未再支付,調解書上有註明:上開金額共計12期,倘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打給對方手機都停用了,完全找不到人,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2-04 12:33

您好!

如果調解書已經過法院核定,可以先查閱對方財產,選定執行標的,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訴對造未依約定支付賠償金,建議可先至國稅局清查其名下財產,俟選定標的後即可對該財產遞狀聲請強制執行,閣下如需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就歷年來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ay 104-02-02 20:43
律師你好,我在103年11月24日被資遣,在同年11月28日寄出存證信函 函內告知公司遣散費細項,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予本人申請失業補助, 若有影響本人權益時該失業補助金由公司支付,在資方收到函件時,及日後 並未對內文提出議異 12月18日向就業中間申請失業補助,在104年1月12日收到勞工保險局 來函告知離職公司在103年1月至11月欠繳保費,暫行拒絕給付補助金 我留有103年1月至11月的薪資明細影本,蓋有公司的大小章,以茲證明 在職時公司每月按月從薪資扣除保險費用後才予於實際薪資, 104年1月23日逕向勞工局申訴調解,1 月30日調解當天資方未出席開 會,調解員當日致電給資方,資方才口頭告知已補繳保費,資方影響申請 補助在先,請問在開立第二次調解時出示存證信函時可確切要求資方 給付我六個月的失業補助
南茜 104-02-02 15:54
Dear all: 我父親與母親大約在我國中時離婚了,家中三名女兒(69、72、73年次)皆由母親撫養長大,母親支付我們所有的教育與生活開銷。三、四年前,父親因為長期住院,醫院社工聯繫到我們家中三名子女,希望我們出面幫父親負擔醫藥費生活費用。但父親需要支付的費用越來越多且所求無度,多到我跟姐姐們無法負擔,無法支付費用後,父親告我們小孩棄養,我跟姐姐們到區公所開了調解委員會(時間2013年五月),答應每月支付父親6000元渡日!(大姐2000元、二姐和我各1500元)。2013年12月父親電話上要求我先支付3000元給他當2013/12及2014/1的生活費用,並且口頭說明以後不必再支每月付生活費用給他,倘若不夠生活費用會再打電話給我,我再匯款給他。 今日,社工經由姐姐告知我,我長期沒有匯款,會提告我! 請問: 1.大姐跟二姐都有支付費用的情況下,父親能夠告我嗎? 2.我從小生活在父親的暴力虐待下,我實在不願意支付費用讓他生活,有什麼法律途徑的保護,可以讓我不再支付費用給父親? 感激大家的回應!

依你所述,刑事遺棄罪部分並部會成立,至於民事扶養問題,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當然要能勝訴,要再詳細了解你有那些事證可以做法律上主張的支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對方對於你沒盡撫養義務的話

那麼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

主張免除撫養義務

而且只要對方沒有陷入生活困難

你就沒有撫養義務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諮詢: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2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104-02-01 02:51

互助會的會頭死亡,那小孩上調解委員會和會腳處理是否會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1 1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若為會首之合法繼承人,即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9:17

您好,若會首之繼承人全體餐與調解,或其他繼承人有授權某一繼承人餐與調解之權限,則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調解時,應確認對方之身份,到底是繼承人或是代理人,而繼承人可能會有數人,均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anda 104-01-31 13:14

您好:1.目前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接下來的程序是??直接判決嗎?   

       還是會先排調解?如果是直接收到了判決書,還可以上訴嗎?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一定會判賠償嗎??需要多久的時間才會

          知道結果??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1 16:05

1. 您是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若是,且您認為本件有開庭審理必要(如欲為無罪答辯)者,可具狀請求法院開庭審理。若否,簡易案件基本上不開庭,法院會為簡易判決。又,對簡易判決不服,得上訴至地方法院合議庭。

2. 刑事附民程序一般都會移民事庭審理,之後就與一般民事案件進行無二,需視具體案件情結、證據資料多寡決定法院判賠多寡、審理時程長短等。

一、歡迎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您的訴案,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目前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接下來的程序是??直接判決嗎?   

       還是會先排調解?如果是直接收到了判決書,還可以上訴嗎?

A:法院將為簡易判決處刑,若您對判決結果不服,可再提起上訴之。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一定會判賠償嗎??

A:您應於刑事判決確定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出您請求之金額及理由,若有理由,法院即會准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4

,

小勁 104-01-30 17:03

小弟最近買了預售屋要驗屋,1/1驗屋後發現許多問題,陸續去了2兩次驗屋

狀況依舊甚至更差,想請問有什麼法條及方法可以來解決此狀況

瑕疵狀況如下:

1.地磚空心,17坪的室內空間貼50*50地磚,有超過30片以上的空心地磚,

用硬幣去敲每一片磁磚發現了磁磚有空心的部分範圍極大,但營造建商遲遲推託說這不是空心磚,說不能用硬幣敲,說什麼磁磚要四個角加上中間共五點,有三點空心才給換,但小小房子有超過30片地磚空心,真的是施工不良,但營造卻是消極的處理態度不打掉重貼。

2.陽台上許多地磚高低不一會踢到,在加上色差嚴重,另外磁磚靠近牆邊縫空了兩三公分,但營造一樣消極處理,挖起來又補上去但越補越誇張,高低起伏更大。

3.廁所壁磚因營造為了沖洗廁所的水管管路在磁磚留個空洞,但其空洞奇大無比像是破掉一樣,處理態度就是隨便拿補土補在瓷磚上瑕疵不堪

4.其餘小細節瑕疵多到不多闡述...

想請問各位律師,有沒有什麼法條可以來跟這些營造建商來調解

不然營造商遲遲消極不處理,告訴建商建商壓不過營造,真的是快氣死了!

在麻煩有無良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主張減價或是修復,或是賠償

2、您可以發函限期修復並交屋,否則就可以請工程公司進場估價之後以減價並要求賠償方式處理。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無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問題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19

您好,建議您先發函為瑕疵通知後,再請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繕瑕疵,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勁 104-01-31 10:42

感謝諸位律師的細心解惑,這星期天會再去覆驗,如果對方態度依舊,可能就會委託線上律師的幫忙了!真的非常感謝各位~

anima 104-01-30 14:04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2014/8/17 騎乘黃牌重機行駛快車道.撞傷一位沒有走斑馬線的路人

當時路況是我方閃示黃燈.對方閃示黃燈.他站在快車道上被我撞上.因為那邊地方昏暗

所以警察來 給我的出補分析研判表上

我方肇事原因如下: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導致X小姐受傷

對方肇事原因如下:設有行人穿越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不得在其100工使範圍內穿越道路肇事

在幾個星期前2015/1/15第一次和解 但是失敗了

因為對方要求50萬的精神+工作損失賠償

後來對方自認有錯降至30萬 一直說自己是兩家店的店長三個月沒工作損失很大

對方受傷的醫藥費機車強制賠償

想請教一下

1.如果再一次調解 我方提出10-15萬做賠償是否合理

或者是說上告到法院 法院判賠的金額大約會在那裏

我是很有誠意想跟他和解 可是30萬金額實在太大了 實在拿不出來也不想杯前科 拜託請解答...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後續對造會以刑事附帶民事向您求償,屆時您的重型機車也許就會被拍賣,建議閣下與對造和解較妥當,以上問題回覆如仍存有疑惑或需本所協助調解,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11

您好,初判表內容表示雙方都有過失,建議您還是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siki 104-01-29 23:00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去年十月份初的時候,我騎著機車在巷子裡不小心跟一輛機車相撞,雖然兩邊都有受傷,不過對方傷得比較嚴重,肋骨有斷掉一兩根
那時後也有去報警處理,警察也有說可能是意外,且給了我們一張單子,上面有寫可以在三十日後上網查詢處理進度"審核完畢"確認之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在一個多月之後我也有去上網查詢是否審核完畢,但是查詢的結果就是沒有這筆資料,於是之後我就忘了這件事,所以也沒去申請

車禍發生後的隔天我就立馬去富邦申請理賠給對方(雖然我那台車只有保強制險,且那時我不知道岡山有沒有富邦,所以我直接去捷運凹子底站附近的富邦),畢竟對方傷得比較嚴重,富邦說會去聯絡對方,也有給我單子跟名片讓我給對方

之後的在隔天我去醫院去看看對方,那時保險的單子和名片我有給對方,且有留聯絡電話(雖然在事後的四個月後對方找上門才知道我電話留錯了,慚愧),對方也說沒關係,所以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但誰想到還沒完

於是到了今年的一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來自調解委員會的信

我有去打電話給對方問怎麼回事,結果對方就說我留錯電話,他們找不到人,所以只好找調解為員會,也有意願要和解
然後我就上網查詢初步分析研判表處理進度,於是查詢的結果就是這筆資料又神奇地出現了

於是到了第一次調解的日子,結果對方一開口就要二十萬元的賠償金,而且對方也沒帶收據,甚至連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沒有,賠償的金額包括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補償費、機車修理費、還有兩個月的薪資損失,但說實在的,這個金額我方覺得太誇張了,所以要求得有初步分析研判表和收據我們再來談,於是第一次調解就這麼結束了

然後我立馬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且去了富邦問一下理賠狀況,結果富邦就說他們有去聯絡對方,但對方沒來申請

且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的,雙方都有錯,而且還是錯在同一點:
未依標誌、標線(慢)指示減速慢行,筆事致人受傷
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5款及第61條3項
(慢)字,]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面路況變遷,應減速慢行

所以二十萬什麼的,完全沒道理嘛,於是之後我就去申請調解,而且我爸也說如果對方硬要凹賠償的話就大家一起上法院

到了第二次調解的日子,調解委員還是先讓對方開口說賠償要多少錢(可能對方傷的比較重,所以兩次都讓對方先說話),也還是一樣二十萬

然後委員就問我要向對方要多少賠償,原本我沒想說找對方要賠償,但一想到對方所要的賠償,再想到我的機車修理費(雖然現在已經報廢換新的了)和醫療費,所以我就開口說十萬

然後委員就說竟然筆事責任都一樣的話就各付50%,我付他的5萬,他付我的1萬

但對方要求一次付清,不過我這個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一個月薪水才兩萬多,哪可能付得出來
於是第二次調解不了了之,就等下次調解
但我爸之後就說直接上法院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這個案例上民事刑事的法院的話,根據法律條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和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相關單據計算賠償金額,不能一蓋而論。

 

 

呆瓜臻 104-01-29 18:16

對方酒駕撞我們以後

左側車身嚴重毀損

我們只要求修車修到好

如果調解破局要提出告訴的話

法官會判賠全額賠償還是我們也要負責部分金額???

因為對方一直藉故壓低金額,並且說上法院也不見得會全額賠償

所以要我們接受他開出的金額,不合理的要求該如何解決?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18:30

您好!

賠償比例要依雙方過失比例而定,而且賠償時要扣除折舊金額;如果金額談不攏,就訴訟解決,但要考慮訴訟成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如果車損的部分

會計算折舊率

所以不是全額賠償沒錯

但是如果其他損害

就必須看實際狀況

建議你直接告他就好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kina 104-01-28 20:47
在生產過程中大出血醫療糾紛 雖後來因家屬要求轉院 未造成身體上實質的傷害 有到衛生局調解 但是調解失敗醫院不承認有醫療疏失 但是有去調病歷看 發現護理紀錄和醫生寫的不盡相輔相成  護理紀錄並未詳細記錄生產急救整個過程而醫師卻寫得非常詳細 而整本病歷書寫都有錯誤(EX日期 藥物劑量) 我可以提出甚麼相關訴訟??紀錄記載不實?偉造文書?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抓醫師偽造病歷,恐需詳加比對找出破碇,當然本件仍可以對醫師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但應具體指出有偽造之處,檢察官才比較會繼續查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惟您需具體指摘偽造之處,將病歷資料加以比對分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na 104-01-28 21:38

我想請問 破綻是不是一定要實際身體受到甚麼損傷才可以提出?

不能只因為護理紀錄和醫生寫得不能相呼應嗎?

以及整本病歷明明就是8/24住院8/25就轉院但病歷書寫日期從8/24~8/29都有

連手術日期都寫錯

這樣不能算實際的破綻嗎?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4-01-30 11:26

 病歷紀錄與護理紀錄明顯不一致, 顯示一定有一份是遭到竄改, 這已涉及業務文書登載不實, 可告發犯罪. 但是否因登載不實就一定有醫療過失, 則在未定之天. 醫療過失並須視當時接生過程中有無違反注意義務及對傷害結果醫師是否有預見可能性. 不過醫師的欲蓋彌彰, 是可以想見的

104-01-28 20:11

我方如未開始民事調解程序,如何防止對方脫產.(目前還在等待對方以及交通隊車禍現場圖等資料出來)
若對方在這段期間於訴訟開始或判決下達前(車禍事件發生後)脫產,在之後有辦法追回或做什麼處理動作嗎? 
目前無法執行假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就是假扣押程序,為何無法執行? 2、針對脫產行為可以提起撤銷訴訟塗銷登記訴訟救濟

就您所述車禍賠償問題,建議閣下應先對肇事人其名下之財產逕行假扣押防止其脫產,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專業辦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小偉 104-01-28 19:29

各位律師您好:

有件事想請教較一下,小弟我在調解委員那和對方調解,過程中一開始對方是說:『如果不想賠沒關希,事後我會找兄弟處理。』而我們這場車禍有第三方人他聽到就和調解委員說:『盡然他要找兄弟處理,我自己的損失自己處理。』其中對方有罵問候我娘的話,而且還又說一些讓我們害怕的言語,如『你最好不要說話。』等等,後來調解委員把我們雙方分開談,一開始對方是說賠他一輛和他那輛同車齡的車,分開後又說要10萬,我們聽到覺得很離譜,我們想雙方的車齡都很老舊,要修的話同等於買輛新車的錢,我們就說5萬,後來對方就出來嗆聲說:『5萬你拿去買棺材喇。』走到調解報到處指者我們嗆聲說:『回去小心一點』當時全部的調解委員和民眾都有聽到他的嗆聲,我們有要求幫我們調解的的人幫我們開個證明之類的,他們卻回我們這不關他們的事,後來有去警局詢問,而警方說要有錄音,當時我有錄到一段如我上打的:『你最好不要說話。』

以上如果我告對方恐嚇是否成立?

還有我能夠要求對方賠我精神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涉及恐嚇罪,您提告後可以聲請傳喚調解委員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再請求檢察官傳喚委員作為證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再請求檢察官傳喚委員作為證人

小偉 104-01-29 19:43

不好意思再請教眾律師幾件事當時的調解調解委員沒有放名牌在桌上,如果傳喚調解委員作證不知道名子叫什麼怎麼辦?

如果傳喚來調解委員否認或是說他不知道等等的話怎麼辦?

還有我這場車禍是十字路口我方行駛於幹道對方行駛於支道,而車禍撞擊點我方是駕駛座前大燈直角,對方是副駕駛座前大燈直角,對方有受傷醫生說對方要休養1個月,我們只是挫傷,而對方開價10萬要我們賠他,當時調解委員沒有和我們雙方談路權,就直接談要賠多少我們覺得很奇怪,所以如果以路權來講我們因需賠償對方多少?

barzker 104-01-28 14:15

律師們好
小弟是租車公司的員工 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 
今年1月3日有客人(以下簡稱A君)向我們承租一輛國產車
租賃合約是由A君(無擔保人)與我們簽訂 
但A君私下將該車輛借給B君使用 我們事先不不知情
於1月6日晚間B君因躲避警察臨檢加速逃逸 並將該車撞壞(B君輕微擦傷無大礙) 
B君部分是聽警方說是有涉嫌刑事案件等等...不願意透漏B君資料給我們
所以照理來說我們應該是要向A君求償是吧...? 
經原廠勘估修理費需要28萬左右(不含營損及折舊)
保險部分恰恰該車並無保車體損失險(事先有與A君告之如有車損需100%自負額)
經事發到現在1月28日 已與A君多次連絡請他到公司處理車輛後續處理事宜
都避不見面 打電話也直接語音信箱 存證信函也有發但都無接收 調解會也不來... 
車子的部分我們已經請維修廠維修了 目前正在進行中..
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如須走法律程序又要該準備什麼資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相關單據及契約書,起訴請求A、B負損害賠償責任

2、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洽商。

 

婷婷 104-01-27 17:54
我是一個讀五專的學生,在103/12/18下午要上補習班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是騎機車,那時時速40且直行,對方是開賓士的女人,對方要右轉時沒打方向燈,導致我煞車不急被擦撞到,連人帶機車摔倒,滾到一輛停在路口的車底下,左半邊擦傷挫傷機車龍頭(好像叫三角架)撞歪,兩跟後照鏡全斷,左邊的機車板都刮傷,她說會請保險員與我聯絡後續,但是一直到調解當天104/1/26都沒任何保險員打電話給我談後續問題,車子修理的總金額是8900我只要求對方賠償所有的醫藥費及5000元的修車錢,對方也說好,但是到調解當天104/1/26對方又改口說只願意賠我4000,說她的賓士鏡子也有裂掉換了3000,要從原本談好的5000中再扣1000起來,態度非常惡劣,一直責怪我說是我騎太快才會撞倒,從頭到尾都不給他人開口講話的機會,還欺騙調解委員說她的保險員有跟我聯絡,後來講到調解委員也受不了,請我們各自回去,一切賠償重新再談,104/2/13再進行一次,因為我家境不是很好,為了念書上補習班及打工好不容易買了機車,現在遇到這種事真的有點手足無措,我們的要求也不多,只要求醫療費及修車費一半約6205,但對方還想討價還價,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賠償我所要求的金額?(總金額是10105)對方的保險員在調解的當天下午才打電話給我,但是他說只能賠償醫療費的部份,因為對方沒向他們保車險(應該是沒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該怎麼辦?我104/2/13就要調解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不因刑事程序進行而影響民事時效之進行,二年內處理即可。另,民事時效如果中斷而重算的話時效是五年。

三、關於車禍過失比例,如果有爭執的話,進入訴訟後是以鑑定為準。

四、以和為貴,和解當然是好事,大家可以談的話就好好談,沒有一定要訴訟,畢竟如果告刑事你也是要開庭。

五、民事請求的方式很多:(一)和解調解。(二)支付命令。(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四民事起訴。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您好

因為金額其實不大

對方應該只是欺負你是學生

建議你直接向警局表示你要提告過失傷害

檢察官去逼他處理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01-27 16:51

甲方從後方撞乙方,造成乙方倒地,甲為路口左轉客車,乙為直行機車。兩方都無酒駕超速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卻寫乙有疏忽,甲未依規定左轉讓車。(乙方是被後方車輛突然撞上,為何會有疏忽? )

醫師診斷證明寫明受傷部位及傷勢,手部骨折,腿部挫傷、腳腕扭傷,並寫宜修養四個月,後續須再追蹤。 

 

事發後甲從未探訪或致電慰問關心 

第一次的調解會,甲說沒有收到調解通知以致無法到場。(但委員會並未收到退件)

第二次的調解會,甲方駕駛本人未出面,僅甲方代表的保險員到場。

乙方有經營小吃店面(員工含雇主四人)的正職工作的投保薪資單,還有假日兼職居家清潔和保母,兼職有雇主寫的證明(姓名、地點、時間、時薪、工作內容都寫明了)。

 

甲方的保險員說醫師診斷寫得太籠統,不能證明乙方真的四個月沒有去工作,且店面還有繼續營業,並未因我無法工作而暫時歇業。甲方保險員還質疑乙方與小吃店雇主為親戚關係,應該還是有拿到薪資;還揶揄乙方並未因此次車禍殘廢。且乙方只有投保單,沒有薪資單或其他證明來證實有領這樣的薪水,兼職部分雇主寫的字條不足證明,保險員不願賠償。又說肇事責任則分成7:3(保險員擅自認定),要再扣除三成的最低工資。

 

也就是說甲方只願賠償乙方兩個月最低工資的七成、修車費和醫療費用。(連精神撫慰金都不願支付,保險員的意思是乙方沒有殘廢,就不需要精神撫慰金)

 

不確定保險員講的事項哪些為事實,調解委員會的人也好似只想趕快讓雙方和解,不斷勸說乙方這樣的條件已經不錯了。

 

 

請問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1-27 23:31

你可以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應負擔之比例為何。如認為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

如果條件談不攏

那你就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即可

剩下的就讓檢察官去逼對方和解

不用妥協於你不想要的條件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儒 104-01-27 15:00

日前發生小事故,想請教"大律師",?甲方後續處理方式應該為何作業,如下說明,,

甲方為主幹(閃黃燈),乙方為支幹為(閃紅燈),乙方衝出撞擊甲方右後輪及右後門,嚴重變形,經原廠檢驗修復為4萬7左右(需15天),乙方保險公司也前往的確認,向我方表示路權7:3它們責任比較大,不過要過失相抵,我方還需賠償乙方3成約12000左右,只願意支付22000給甲方,等於說甲方被撞,還要賠對方及自已,近日2次協調會乙方都委由保險公司來談,立場很堅持(路權及3:7比例),目前已開立調解不成立書,後續甲方該如何處理,乙方它們說了算嗎?

1.甲方 業務職天天需開車桃園→新屋→客戶端來回跑,如修理車要15天,甲 方可以申請代步車或其它求償嗎?

2.?甲方 可以要求它們全額修復車輛而不用在賠償乙方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7 15:40

您好:

1.有關過失比例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必須車禍事故鑑定後才知。

2.建議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於訴訟中請求車禍鑑定,以釐清雙方過失責任

3.若我方完全無過失,即可向對方就損失全額求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她的男人 104-01-27 10:15

您好:

我在12月底與人發生擦撞,我車子外?毀損,我人有小擦商,事發後兩理拜,因對方一直不理會,所以我在1/13去警察局告他傷害,之後再與他連絡後,他得知我去提告,變得很積極與我和解,昨晚1/26已與我簽完何解書,我想請教:

我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傳票,我現在要如何最便利的方法去撤告? 一定要走到法院嗎? 是否有書信的方式撤告,如果能不動用到向公司的請假成本去撤告,當然是便民的方式.

非常謝謝你們的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3:02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她的男人 104-01-27 1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沈律師,謝謝您的回覆,請問撤回告訴狀的範本參考嗎?另外,一定要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對嗎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 ... (恕刪)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最簡單的撤告方式的話,就是寫一個撤回告訴狀寄給警方,這樣連警局都可以不用去,中午的時候到郵局寄個信而已,對工作影響最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她的男人 104-01-27 19:1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和解金還沒拿到,我會在收到匯款後,寄個掛號信給警方, 不知是否有撤回告訴狀的範本? 網路有非常多範本,不知用那一種,若律師能提供範本,我將會非常感激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 ... (恕刪)

阿宏 104-01-26 17:37

我家人以前向國有財產局購買一塊土地,位在沙鹿,國有財產局告訴母親該地有一坪在隔壁,如要購買必須連同那塊地一起購買,買下之後母親一直找不到隔壁的地主出來溝通,一直拖到現在,而該地主申請電表之後母親就拿它沒轍了,直到這幾天母親找上警察局,請警察致電給該地主希望他能夠出來協調,而他竟然不停向警察說他不方便,儘管警察說要親自接她,他也都說不方便無法到,最後在警察要求下才到場,到場之後該地主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且堅決不留地址,最後在場員警和母親都拿他沒轍,過幾天母親找上地方調解委員會和地方法院  但是他們都回應母親沒有對方地址無法協助我們  請問這個情況有辦法透過任何管道對他提出訴訟嗎?  那我以後去別人家的土地蓋一間房子  只要不被查出自己地址就都沒事了嗎  簡直荒謬至極,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謝謝~

阿宏 104-01-26 17:53

另外所有文件都還留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電話的話還是可以以電話做為特定對象提告

2、對方倘若涉及竊占罪,員警就可以直接調閱對方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對方之電話,特定被告,提出相關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刑事告訴,請求以對方之電話調查相關申請人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upe 104-01-26 16:40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就閣下提起(袋地通行權)的權宜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並請將資料備齊至本所研討細節,本所就以歷年來辦理袋地通行權之實務成功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袋地通行權之訴訟,您應先整理您目前現有之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upe 104-01-26 16:24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則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雪柏 104-01-26 16:23

去年購地建屋。

發現

後鄰屋簷越界約82公分,集水器鏽蝕漏水。下雨水柱灌到我的土地

房屋已完工,但我不敢放瓦斯桶,熱水器。怕被水柱灌噴到。

已告知里長,對方敷衍。已寄存證信函告知,且申請調解,對方無反應或出席。

至今超過8個月---

請問各位專家,

還有什麼方式可處理?

如果走法律途徑會該麼做,流程(時間)?有強制力嗎?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越界,則可以提出排除侵害訴訟,勝訴之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必須寫狀紙遞交法院,然後開庭辯論,依據案情約為8~數年不等。

3、建議您倘若要提告的話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尋求正式諮詢。

 

 

104-01-23 22:35

小弟於去年七月間因公司接到高雄岡山設置洗車場案子, 委託人是向地主承租土地開業的,地主土地因有搭建臨時鐵皮圍籬, 拜託委託人向我們施工單位協助拆除,小弟也與施工人員協助清除, 卻因拆下的鐵件地主要自行取回,所以我們就將拆下鐵件丟於現場, 地主來載回時因態度與我們有些摩擦, 所以小弟便興起惡作劇念頭將其約10根左右鐵柱取走(約全部鐵件的四分之一), 也因此地主報警處理;小弟便因警方來電而到案說明, 並向警方承認所有鐵件為小弟所帶走,故而因次遭簡易庭判處一個月刑期; 在判決期間原告曾經寫下存證信函索賠10萬元, 因金額過高小弟曾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依照原告存證信函所寫住址申請), 卻遭查無此人退件,然後直到判決確定後原告才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此次小弟因原告多次傳騷擾簡訊(內容如有人說你好像金城武之類), 所以並未到場調解;也因此原告會同檢察官又提出上訴(上訴原因依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073號判決), 這判決與本案內容相差太大,且並無關係;在上訴開準備庭時, 原告提出求償17000元,卻又不與小弟調解(因當時鐵價格25500元/噸, 價格差異過大所以小弟請求調解),檢察官當庭也直接說小弟不依照原告提出金額賠償的話,會遭判刑加重。 以上至此小弟請問該如何接續處理?懇請各位律師大大指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一定會判更重,您可以向法官說明和解過程,以便讓法官了解您並非無和解誠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16:41

您的意思是上訴二審後,對方表示跟你要求總額17000元的賠償?這看起來已與原審其請求的10萬元差很多了,請自行斟酌,若和解當可爭取法院給予您緩刑機會。

104-01-24 20:58

律師您好

原告在二審提出求償17000元時,小弟有同意要調解申請,但是對方又不願意調解;而且所提出求償內容與現實差異過大(依照當時公告鐵價問題及大部分金額浮報),因此小弟希望透過調解來談。

104-01-24 21:05

律師您好

在開準備庭時法官讓小弟發言的機會不大,且內容皆在於小弟認罪與否上(小弟接答覆認罪),並無他問;請問小弟是否該準備書面文件先送往法院呢?

QQ 104-01-22 23:47

初判表 

A(我方):閃避疏忽

B(對方):暫停不當

 

事發經過:A(我方)時速40左右騎車直行經過T字路口,A(我方)方向路口號誌是閃黃燈,看到B(對方)與我同方向的停在路口邊,在A(我方)快接近B(對方)時,B(對方)突然左轉,A(我方)為了閃避緊急煞車而自摔。

請問:對方堅持雙方都有錯,僅願意負擔一半的費用,對方態度很強硬,我不知道該如何與他協調,我這樣應該負擔的比率大概是多少?申請更進一步的鑑定,要再花三千元,是否有這個必要?如果上調解委員會能夠要求到我所有支出的費用嗎?

謝謝你們!!!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3 09:25

您好:

1.依初判表之分析,雙方均有過失;如要確定誰是車禍主因或次因,則須送車禍事故鑑定

2.調解為雙方磋商讓步,要賠償全額機率不大,如仍堅持,建議循訴訟途徑為上。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curry 104-01-22 11:05

各位律師您好:

父親近日在路口被一名老婦違規逆向撞上,當下有叫警察,無酒駕,我方有第三責任險,肇事責任歸屬為對方七成、我方三成,老婦人有受傷住院近兩個月,現已出院

昨日調解後對方一口開價280萬元,我方沒有答應,想請問對方提告有無可能敗訴?假如判賠金額有可能約為多少?

判賠金額多少要看對方必要費用支出(醫療費、看護費等)、慰撫金(雙方經濟狀態、具體情節)等,再以過失相抵計算,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您所述車禍過失責任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損害賠償金額之計算,應請對方提出計算式,再列入過失相抵之折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1-23 16:12

您好

不知您的父親有無受傷如果您父親也有受傷

基本上因為刑事過失傷害只要對方有過失不論過失比例大小多少都會成立

因此你父親在刑事上面也可以對這位婦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因為對方提出如此高的金額

勢必和解不成

這樣可能未來會在六個月內對你父親提出刑事告訴

如果你們也有提的話

也是會讓他們投鼠忌器

大家日後談和解也會比較好談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

因為過失比例對方七你們三

所以如果對方損失有100萬

你們就是賠30萬

至於這樣的案件會賠到多少

要看實際醫療支出,因此車禍造成之日常生活必要支出,還有工作收入減損及是否有扶養的親屬等來合計

有需要歡迎來電諮詢

07-334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