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昨天我與朋友聚會晚上12點多喝了一杯龍舌蘭調酒,有部分朋友先離去,我於01:40離開,準備上車的時候剛好朋友打電話詢問,我接起電話說了兩句馬上被警察攔下車,警察請我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35 mg/l,因為我當時很清醒,我有詢問是否可以測第2次,因為我心裡想會不會是嘴裡殘留酒精導致酒測值偏高,警察回覆說不能測第2次,測第2次就要送法院,當時我不太清楚酒測的程序.我就讓派出所扣車,並開罰單.今天我查詢一下,法律似乎沒有明文規定可以漱口之後再測,但網路上有受測人可以進行平衡測試等權益,所以想向律師請教一下,受測人可以主張權益為何,這能申訴嗎?為何不能測第2次?因為我的酒量大概 7 瓶玻璃瓶啤酒,一杯調酒酒測值高達0.35實在有點高.而且是大約1小時之前喝的

在網路上遇到一個男生,由於當時家人車禍需要一筆錢..這男生說願意用十萬和我發生關係,當做是幫我渡過難關但在完事後並無立即付款,而是一直拖延...後來甚至要求我當他女友!
而我也答應了,之後持續不斷和我上汽車旅?,,,但他一直說要付款給我卻有一堆理由(有我們的對話記錄為證),但在我在9/17-18出國,回來後他說他生病了(頭痛)所以我們都沒見面,直到9/21上午因發訊息跟他說我家的事,他卻氣回覆並罵了一個[幹}之後還來電罵我!!一直到9/26號其間他對我沒有好語氣,並且在電話中也有罵我髒話(我有錄音)9/27後開始不接電話和到目前都關機中...想請教,,我是否可以提告他什麼呢?
1.由於當時家人車禍需要一筆錢..這男生說願意用十萬和我發生關係,當做是幫我渡過難關
但在完事後並無立即付款,而是一直拖延...這可以用什麼罪名求償或要求他履約??
2.在電話裡罵我和罵我髒話 造成我心靈上的損傷...又可以用什麼罪名求償?


前一振子我在網路拍賣網站看見有人在出租筆電.而我就跟那個人租了一台筆電.租了幾個禮拜我想說問看看對方肯不肯直接開個價錢賣給我.對方答應了他開一萬八.但因為我沒辦法一次九付清.我請他給我分期.他也答應了他要我半個月付三千總共分六期.他要我跟他簽本票簽了六張的票都是三千.第一期我繳了三千給他.但後面因為我沒工作了我繳不出來.他也給我時間讓我延.但我找到工作了.只是我這個月領的錢真ㄉ很少光我的房租繳清就沒了.我沒辦法環他.他生氣了他說他要告我侵占.但當初我們講好這台筆電他是願意賣給我了只是分期付款而我也附過依期三千給他了.後面我並不是不想付給他是我真ㄉ有困難我也有跟他講過我也沒有不跟他連絡.我只是希望他再給我時間等下個月我領比較多錢我一定會正常繳.但他說要去告我侵占.我想請問我這樣構成侵占嗎?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
我在網路上買了一台MP5 結果送來的跟我要買的不一樣
我打給賣家 他問了廠商之後說
廠商說送的東西就是一樣
我跟賣家說我買的跟送來的就是不一樣
他就硬跟我堅持送的是一樣的
我又問那我退貨日期還沒到 那我可不可以退貨 ?
賣家說我已經先付款了 所以不太能退
那這樣按照消費者保護法
我應該怎樣保護我的權益 ?
我已經有客訴拍賣網站了
還有哪些方法呢 ?
後天退貨日期就過了
如果賣家拖到後天
那我不就不能退了 ?





事實經過:
本身是新手代購,專門代購日本的網路商品寄回台灣。
最近在yahoo有一件案子,買家要我代購的是一件陶瓷品,
我已順利代購完成,買家也收到貨,
但收到貨後買家卻來信說 東西破了 (有附上照片)
寫信給商家,商家說已過七天保固,無法賠償~
代購流程:
代購文上標明:
向日本網站訂貨,日本商家寄到日本收件處,
日本收件處集貨後一起寄回台灣集貨處,再分發給賣家。
(約7~14天)若要購買易碎品,請買家自行考量運輸中的風險,運輸風險代購無法負責!
若物品不幸有瑕疵需退換,在商家的保固期限內可幫忙與商家溝通,
但產生的國際運費代購無法負責。同意匯款等同於同意以上說明!
問題:
賣家現在來信主張
1.
店家沒有盡完善告知並且做合理包裝貨物之義務下,要求買家自行考量運送中的風險,甚至
是負擔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 →可是我頁面明明寫的很清楚 不同意不要下標啊><
2.
賣家說他有將此件事故提及他的律師朋友,他說在法律責任上,分成兩種情形:
無償→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自己購買易碎品郵寄,應該會在物品上標示易碎品
,提醒業者)
有償→ 交易上有相當知識經驗應盡之注意 (便何況是幫其他人處理)
也就是說,不管代賣是有償無償,基本上要盡的責任,就是當做處理自己的事情 一樣的
小心、注意。
我的問題是,身無代購的我,即便已經在頁面上清楚寫明無法負責易碎品的寄送安全,
那現在東西破了,是我要負責的嗎???
補充說明: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是易碎品,當初買入的網頁只匆匆看過,以為是一般的裝飾品,
買家來信委託時也從未提起是易碎品。
直到買家收到東西說破掉,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易碎品!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告我們嗎?
因為我們真的覺得很倒楣
1. 買家委任代購時並未說是易碎品要加強包裝。但買家認為我們要代購商品,就應該了解是什麼材質。
2. 明明有寫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代購無法負責了。
雖然只是件2000不到的物品,但要我們白白賠償我們也無法信服啊 :(
謝謝。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關於土地法拍後發還分配金需要多久的時間?本人家裡有塊土地於今年法拍出,結有餘款,然而在6月中依民事執行處發函陳報帳戶資料,但是至今都快4個月了都還沒有消息,當初判決結果我們都沒有異議,故就照他時間內陳報帳戶上去,起初地院書記官說最慢7月底就會下來,後來7月底再次詢問,說什麼銀行那邊還在跑流程需要一個月時間叫我們在等等,結果我又等了一個月再度詢問書記官,他說銀行還沒解款回來,之後最近書記官就叫我聯絡銀行承辦人催她比較快,因為每次打去詢問書記官他也很無奈,因為就是還沒有解款回來,我也有上網爬文,通常沒有異議照時間內陳報幾乎很快1個月多款項就會下來,所以想請問律師遇到這種問題有什麼辦法?因為網路也查詢不到進度,二來一直詢問書記官因該也會覺得很煩吧!!

朋友 前二年 被她現在的老公騙婚
因為她老公有天告知她說要去坐牢了,是因為金錢糾紛,並跟她說 想要去牢裡面看他 必須要結婚才能申請,所以朋友為了看他就答應結婚, 老公也於登記後二天入獄
但是經過一星期 發現老公入獄原因竟然是下藥迷姦其它女生十幾個..........
因此朋友無法接受,並在這二年長期一直活在 心理極度憂鬱的生活裡
這期間朋友也寫信想要老公同意離婚,但是每每都被老公 推翻 並承諾未來的日子
所以就一直拖了二年至今,而且連老公買的房子都買老公的媽媽的名字,但卻是朋友在繳房貸
現在她總算想通了,而且也已經搬離原本的地方,並想要去法院訴請離婚 ,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來申請,更想把繳的房貸拿回來,近百萬
想請教這樣是否會成功,但是在網路查詢文章 又看到這一段
【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知悉後已逾一年和 逾五年 不是一樣嗎? 所以朋友經過了二年,到底可不可以呢? 亦或是有其它方法或案例可供參考呢? 謝謝各位律師朋友

律師大哥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我在今年3月找工做的時候不慎被騙走提款卡還給對方密碼,
目前有一個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我有一個受害者..
金額共10萬~~
已經做過兩次筆錄,一次是網路被詐騙的受害者筆錄,一個是主動到案說明..
我在發現自己帳戶有不明資金流入又轉出後有立即辦停卡..
此時華南銀行尚未告知我的帳戶有受害者..我也沒有報警
等了好久,終於要開庭了!
想請問律師大人,我需要準備什麼?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其實我蠻害怕的
家人都不懂,我也剛畢業不懂..
目前手上有所有和騙我的人的即時通對話紀錄!以及詐騙我戶頭的經過和工具
請問我還要提供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我是真的被騙...但是我知道我錯在把提款卡交給別人..
自己一個人到台北工作被騙,讓南部的家人很擔心~
不好意思!打這麼長...這半年一直在等這件事處理!!我真的好緊張...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上個月月中因為 由於法律常識不足
加上個人的疏失 在網路上販售了遊戲主機並附贈了盜版的光碟
此商品也是網路上購入二手.所有光碟都是上位賣家附贈的 等等
本人只是想買來讓家裡的弟妹玩
對遊戲方面 知識也不是很足夠 後來 由於想再買台二手摩托車
只好再將主機出售 被抓後 才知道 這些光碟為盜版光碟
面交的人是遊戲公司的人員和警察先生
被扣了六片盜版光碟走
當日我就被帶走做筆錄、做完筆錄
直接被送往 地方法院 檢察官以問完話 就讓我走了
可能看我是女生 所以我沒有再地方法院過夜..
他要我說出當時賣我這套主機贈送我光碟的人
走出問話的房間後.警察告訴我.如果我沒有說出來這位賣家.
這樣就表示這就是我做的.請問警察先生這句話的含意是什麼?
所以下次接到傳票 我應該就要回答他這個人的聯絡方式
這樣對我或對那個賣我主機的人 有什麼懲處呢?
我爬過文章.廠商方面可能會需要我賠償.這樣我和賣主機的人.
是否都會面臨倒賠償這方面的問題呢?
現在在等傳票中
這段時間我很懊悔我所做的一切
我想要在這段時間 彌補我的錯誤
我想要寫篇悔過書給檢察官或者法官
還有我想向廠商致歉的道歉文章
問題1.請問本人該怎麼寫悔過書?有沒有範例或者參考 讓我知道如何下筆?
問題2.我不曉得下次傳票收到後面對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請問我該在我所寫的悔 過書上怎麼稱呼這兩位比較恰當?有沒有統一的稱呼?
問題3.請問道歉文章該怎麼寫比較好?
問題4.請問什麼紙張寫都可以嗎? 都恰當嗎?
問題5.寫完後 我是否是等到開庭 見到法官或者檢察官 在遞上我的悔過書呢?
必須在哪個時機點遞上.會比較恰當?
問題6.請問在這段時間內 我是否該聯繫廠商比較合適?
檢察官和警察 都沒有提供給我被害廠商的資料 電話
我手上只有當初跟我面交的那位遊戲公司先生的電話.
目前還未知道有無什麼罪型.這樣我該等到貴公司跟我聯繫就好嗎?
問題7.由於本人家境不優渥.父母分居.母親身體不好.
所以家裡都靠我賺的微薄薪資支出家裡零零碎碎
暑假期間本人才幫弟弟繳完第一期高中學費.
存款剩餘不到一萬.妹妹高中時也都是靠低收補助才有辦法讀完高中.
所以我也害怕廠商提出大量的賠償金額.有什麼辦法比較能讓廠商壓低金額 呢?廠商是否再提出賠償金額是 會知道我的存摺裡面只剩下不到一萬元而讓 我賠償少一些呢?
問題8.請問以上書卷我可以手寫嗎?本人家裡沒有印表機 雖然字有點醜 但是手寫 是否比較有誠意呢?
問題9.寫悔過書和道歉書.有無辦法讓我再刑事或民事上.加點分數嗎?






事情發生在約0817左右!我再網路上找到一個用新台幣12663跟我換取3350港幣!
但是他在八月多就匯款給我!但是我一直沒有匯款給他!對方只有給我PTT帳號而已!
我因為太忙沒有和他聯絡上!其中只有在九月初有問他是不是沒有收到港幣?但是後來我就沒有在上去PTT上面看信件,一直到今天才有跟他真正對話到!有跟對方說不好意思給她拖那麼久的時間!也跟他說要退還金額給他然後再問他要什麼補償?結果他跟我開口要50000的補償!不然就要交給警方處理!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比較妥當?因為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報案了?要跟他和解他開出來的金額又超過我的想像太多?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一直和對方談不容價錢就只有等警察找上門嗎?如果警察找上門?他要求5萬的賠償對我會有利嗎?因為我也請求他原諒也跟他說在合理的賠償下我都可以接受!只是現在5萬的要求!讓我不知道該怎樣好?可以有律師給我點意見嗎?謝謝

我是在台北動漫展被XX美語補習班拉去當場簽約的
總共84000 分2年繳
他有給一張契約書..但是沒有給我5天審閱期
契約書上有寫修業期間是101/8/18~12/18
我是8/13簽約然後我在今天跟他說我不想上了
但是期間我只有上過8堂課
他說只能退一半
雖然依照法規第三十三條是合理的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1.jsp?LawID=P05H1005-20060911&RealID=05-08-1005
但是這樣等於我上這幾堂課要繳41000?
在網路上也有看到沒有5天審閱期是不合法的
那我應該找誰幫忙呢
求解.....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被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您好!
我在上個月月初的時候在網路上求職,因為我所應徵的是業務助理,所以對方要求我傳真我的身分證影本給他,後來他通知我會計那邊需要我的銀行帳戶,他們要請徵信社調查,於是我不疑有他 就把我的提款卡和密碼一起寄給了對方,因為在求職的過程中 我都是用即時通再和對方做聯繫,寄給他之後他還是陸續有再上線,但是我每當我詢問她我是否求職成功,他總以會計還在審核為由,要我等候消息,之後我覺得不對勁,去郵局詢問,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再作筆錄過程中,我只提供了對方的即時通 和 我寄卡片時的那張貨款單,即時通的對話已經自動洗掉,我沒辦法提供更多對我有利的證據,證明我也是受害者,下禮拜4我就要去偵查庭偵查,下下禮拜2開庭,我想詢問有沒有其他能夠幫助我的方法..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
有個朋友最近要離職,公司在這幾天裡拿出過去他新進時所簽的保密條款,內容大意就是你所做的任何案子,在交片上電視或客戶自己放上網路前,你不能以任何形式公開。
朋友在制作公司交任的案子時,有習慣取其負責案子的某些片段,經剪輯後作為日後的「作品集」之用,並且等候「作品集」內所有的影片和內容,均在客戶安排下公開播送後才放上網路,供人參考。其所剪輯之影像,純粹只用於「作品集」的使用,並未?及買賣等營利行為,然而,公司卻要求其將放上網路之「作品集」加設密碼,待第三人有要求時再給予密碼使他方能觀看其剪輯之內容。
公司在網路上搜尋到朋友自行剪輯放上網路的「作品集」,恐怕將來客戶會因朋友自行剪輯的舉動引發公司與客戶間法律上的紛爭,因此要求放上網的作品集須加設密碼,不得以公開之形式放置於網上任意供人欣賞。
想請問,公司這樣的要求是何理的嗎?
又質問朋友,剪輯時是否詢問過客戶的意願,對方是否白紙黑字的寫下願提供案子部份內容作為朋友制作「作品集」之使用?? 朋友說的確沒有每一位客戶都詢問過,只有部份,但也只是口頭上的詢問意見而已。且「作品集」放上網的時間也都於當中所有影片均公開曝光後才發表的。
想請問,關於個人「作品集」的收集,實際上有取得得客戶同意後才得以使用的必要嗎?
感謝您的回答。


我是新娘秘書,客人或模特兒臉上的彩妝&髮型創作是屬於我的作品,而攝影師也有拍攝的作品,以下狀況一:
新人跟我會簽訂新娘秘書服務約定書,我是乙方,新人是甲方,我再合約內有一條內容是"乙方可放置甲方部份照片作為網路作品之用"若新人同意簽約後反悔,說他有銷像權,要求我不能放他的照片,而她臉上的妝&髮型是我的著作權,那麼該怎麼辦?如何界定?
狀況二:
我找模特兒化妝造型後請攝影師來拍攝照片,因為是互惠制度,大家都付出勞力&時間,所以大家都沒有薪資,大家的酬勞就是飲料+餐盒+照片檔案,所以我們3方是否都可以放照片在網路上當作品用?
如果有支付模特兒鐘點費用,是否不用給模特兒照片,模特兒能夠以擁有銷像權的權力來索取照片嗎?同樣的我&攝影師都有著作權,那界定是?
狀況三:
現在網路科技發達,以mail或其他傳輸方式往來簽約,這樣的合約合法性?或是該怎麼做能有合法性? 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
姊夫停車在紅線上(已經停好了..人不在現場).有一個青年被計程車撞傷了.現在重傷
青年的家人說是我們在紅線上的車子擋住視線 才會害青年被撞.法院判刑式與民事責任
刑事判賠計程車司機坐牢1年半 姊夫55天可易科罰金.但計程車司機不願意支付金錢.所以被關
姊夫以5萬5不用坐牢..但是現在民事訴訟好像要賠錢..現在青年的家人看在我們付的出錢的樣子
她的律師教他可以向我姊夫討全部的賠償金額.但是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如果假設今天民事賠償金額是100萬好了那至少也要是姊夫跟計程車司機一人50萬對吧.或者是按照比例來賠償
可是現在青年的律師是說他們可以只要向我們追討全數100萬
因為計程車司機已經聲明他不會拿錢出來 要坐牢就坐牢
請問姊夫該怎麼辦.我查過網路 我們有過失傷害罪.因為亂停車
雖然我們有連帶責任.可是為什麼卻要我姊夫先付清全數100萬然後再換成計程車司機欠我方50萬呢?那我們也真的拿不出100萬只能拿出50萬該怎麼辦..

尋樂發佈至重生
星期三 23:36 ·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你還能算是人嗎?
你最好就給我玩失聯這一招
你是趕去投胎還是裝憂鬱呢?
電話怎麼打就是關機
你可以再稍微沒人性一點!!
今天是因為她們不想跟你計較,不然你還能夠如此消遙嗎?
能夠如此自由嗎?
你可能連打一通電話都有困難
你快點出來行嗎?
二十幾歲的人 成熟點好嗎?
都已經當父親了還這麼幼稚
你以為你是小朋友 年輕小夥子是嗎?
你沒那個本事!!
你還記得你有一個女兒嗎?
你記得那個是「你的」女兒嗎?
你還記得世界上有「你女兒」嗎?
父親到底怎麼當的
你知道你女兒從來沒過問
「爸爸咧?」 或是 「爸爸在哪?」
她已經完全忘記你這個做爸的人你知道嗎?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你腦裡沒她 還奢望她腦裡有你嗎?
你以為所有事情都這麼簡單嗎?
你知不知道你已經當爸爸了? 你知道「爸爸」這兩個字嗎?
你知道那是甚麼意思嗎?
今天你女兒會這樣無情,是你的問題你知道嗎?
不僅對她毫無關心,甚至還大聲吼他
那些就都算了
重點是你跟她說那什麼話?
你一個做父親的跟自己女兒說這種話
你以為每個人一生出來就都是單親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這麼無情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跟你一樣吊兒啷噹嗎?
你這個人說話真的一點思考 或是 常理都沒有
一點禮貌可言都沒有,我知道你自己一點也不明白
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你以為他是你朋友嗎?
你瞭解他們是長輩嗎?你懂不懂禮貌觀念呀!
你千萬別跟我說些,我對我父母說話的態度
那是因為他們是我「父母」不是你「父母」
你爸已經不要你了,他們是長輩並不是父母懂嗎?
之前的事也就算了。
事情爆發後,你砸了我們家的東西 我們沒跟妳計較
你還整天來煩我們家的人。你知道這可以告多少條嗎?
整天打電話,我媽每天說得都是那幾句
你卻像智障或聾子一樣,聽都聽不進去。
聽不進去還打來做甚麼?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不要臉嗎?
砸了別人家 沒先說聲對不起就不斷的打擾別人
說心事,那算是甚麼心事啊?
如果真的是心事早就解決了,你根本只是個幼稚的小孩。
還不停的否定她。
她跟你說什麼都沒有,你不信,那是你家的事
你怎麼不去煩你媽呀?
她是我媽不是你的心理諮商懂嗎?
知道我家經濟困難,還對著我媽說 腦裡只想錢
你以為這是誰造成的? 你今天成熟點,會有這種事嗎?
電話費貴的要命,你不繳難道要我們繳?
誰知道你這個人還會做出甚麼事
半夜跑進我們家 跟個瘋子似的
她幫你開門是因為對你還存有希望
結果你最後的行為實在太難看了!
已經沒有人想幫你了
你知道我媽有多氣嗎? 她幫了你
結果你現在擺這爛攤子,要我們收拾
你怎麼還有臉活在這個地方呢?
電話費,我警告你!
你這兩個月電話費你沒繳你試看看
還有,在兩個月
十一月就出來了。你最好趕緊離開這個地區,當然直接離開臺灣是最好。
他出來,事情可就不會這樣輕易結束,你到時想逃都逃不了。
最後,你快點出來簽字好嗎? 已經沒有任何人想幫你了!
還有你女兒,拜託也請你放棄扶養權吧!
交給你,她會怎麼死都不知道,還記得她的腳嗎?
就是你媽找的那個懂得享受人生的保姆害的!
你也別想說你要女兒。
當初要的是你,現在不要的也是你。你放棄吧!
法院見,就這麼簡單!
敗仗你是吃定了!
因為會有其他人看到才沒把話說得太直接 太難聽
你別以為我只是這種態度!
尋樂發佈至重生
約 1 小時前 ·
原來「妳」有在網路上看到我呀!
講難聽點,我就是要罵妳兒子
我要罵到他肯出來為止 懂嗎?
我們把他趕出去只是剛好而已
明明應該住在自己家,應該住在外面
結果沒辦法養活自己 跑回 「娘家」
天呀! 笑死人了!
又不是我家的人,為何要收你呀!?
況且 他賺了多少錢我們根本也沒拿到什麼
全被他自己拿去買些垃圾食物 買光了!
在這邊只是多一個白吃白喝的人罷了
為何還要留他呢?
不過妳也真是個好母親
對著我們說 干你甚麼事
說得好像不是你兒子一樣,難怪妳腦裡兒子沒有自己女兒
跑回娘家還不止一次,這能聽嗎!?
丟臉!
如果你有看見,請務必轉達給你母親!
真不曉得他是用什麼心態照顧你
尋樂
6 小時前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 悲劇吧!
兒子就算了,母親活了快半個世紀卻還是那模樣
難怪會被唾棄
顯然這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真的講的很難聽!!!

我想請問依下,
在今年暑假時,因為工作賺的不多也沒有存到錢的關係,某依天再網路上聊天室認識一個男生,聊著聊著他問我說,有缺錢嗎?我說誰不缺錢,因為賺的也不多,問我是需要什麼,我說需要依台筆電,於是他說兩萬夠嗎?我說夠吧!於是他說要不要見面聊,我說好,當天晚上見面時,他說兩萬乾脆每次都用約會的方式償還,依次扣兩千,我說我還是都用現金環他好了,他思考後~說好吧 但是要寫借據,結果我就寫ㄌ,寫完之後借據我就給對方ㄌ 以為他就會把錢給我,結果他說他去領錢叫我等一下,我說好,結果等了半小時對方也沒出現我想應該是網路上出來耍人的而已吧,於是我就走了,過了兩個月對方拿那張借據去告我詐欺,說我拿了他錢卻不出現...償還!請問大位大大...我沒拿到對方的錢但當下借據被拿走後,我想說不是本票所以不以為意,這樣告我詐欺,會成立嗎??
要怎樣上庭駁回...?


用欠錢的人的名字去他媽媽家的公司網頁留言,請問以下有構成什麼罪?當初借錢沒任何字據,
只有網路聊天記錄。但是所留言的事情是屬實。
就為偽造文書部分有有下條文來講
就有形偽造而言,除文書名義人非真正制作人外,是否尚需以文書之內容真實與否,以為犯罪之構成之要件,理論上相當分歧有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之分。然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
是否足生損害之虞。
萬一留言內容是真實的,那就沒有損害到他人吧,也就是無罪?
留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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