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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no 103-12-12 12:49

你好,我想請問關於社區管委會主委,逕行決定更換社區保全的問題。

我們這棟大樓年約5年多,現任保全公司已經從交屋到現在,都一直跟著這棟樓,管理一向良好沒有甚麼重大缺失,因今年2014年8月底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選出了第六屆的管委會,本屆的主委一上任後就逕行決定要更換保全,於本周12/8周一晚上7:30招開了一個保全公司說明會,在會議中他找了4間新的保全公司做簡報介紹後,逼迫所有委員以舉手投票的方式選出新的公司,上屆委員提議把舊的保全公司加入,所以投票是由含主委9位委員選出第一到四間保全公司(新)第五間(舊)的其中一間。其中有3位委員支持沿用舊的保全公司,有4位委員全部都投其中一間保全公司。問題1:保全的更換是一年2百多萬的預算,且更換成新的公司一年將增加支出十多萬元,這樣重大的決議由舉手投票是否屬合法?問題2:因主委逕行決定要更換保全公司,所以引起住戶反彈,一天之內由四十多戶(超過所有住戶的1/5)聯署要招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但主委還是不理住戶的決定,在未告知其他委員的情況下,自行與保全公司簽約,是否違法?問題3:主委是現任警察局分局警察教官,常用警察身分壓住戶,我們住戶有請他的長官於12/10(三)來了解後,主委於12/11晚上下班後至保全櫃台提主委辭呈,簽了紙本,但日期壓12/12,今天12/12拿出了他已與保全公司簽約的合約,日期為12/11,請問這個流程是否合法?問題4:他與保全公司的合約裡,並無寫上他的身分證字號,且並無其他委員在場,是否可以算是簽約無效?

時間緊迫,再麻煩你們回我,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主張無權代理,但是必須看該保全公司究竟是否知悉  貴社區的爭議定其效力,知悉則  貴社區可以主張無效,反之則否。

2、並應檢附所簽立之契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委會會議紀錄作詳細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osen 103-12-09 22:58

請教律師大大

管委會以我老婆的資料跟基地台簽約5年,立約人是我老婆的姓名,今年是第三年,管委會立案了,合約管委會重新續簽接下來的兩年;合約已經換新,照理說舊的正本應該要還給我老婆,結果管委會說要備存,只能給我老婆影本的?

請問基地台的事已經跟我老婆無關,舊的合約書有我老婆的資料(除了名字還有地址和身分證字號,電話),雖然說備存是不會外流,可是我老婆還是會擔心!

如果說我老婆要強制要回舊的正本合約書,管委會硬是不還,我可以用沒經過我的同意取得資料或繼續使用,告管委會嗎?

我曾經有去地檢署告管委會,是用沒經過我的同意取得我的資料的原因,書記官說是扣留我的身分證嗎?我老婆說不是,後來書記官說這不算非法取得,是嗎?寫在紙本不算是非法取得嗎?

請各位律師大大,我怎麼幫我老婆討回資料?

hamburg 103-12-08 22:35

您好,我丈母娘在多年前已經離婚,後來跟一位老先生同居,後來那位先生將房屋用贈予的方式過戶給我丈母娘,我丈母娘在去年11月時發現罹患大腸癌第四期,所以他們兩位討論後就堅持將房子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在102年11月27號贈予完成,後來發現此人很惡劣,所以我丈母娘跟我太太還有其他家人都不想在跟他有瓜葛,所以在103年11月中將房子一樣以贈予的方式過戶給他。在前些日子我們想取消贈予,但對方已經送件到地政事務所了,但因為稅金的問題所以房子尚未完成移轉,我們有告知對方及寄存證信函表示我們要取消贈與,並表明對方要在三天內返還土地權狀及當初填寫的同意書及印鑑證明與身分證影本的部份,但對方不予理會,目前對方已去完稅,請問這樣我們還有辦法把房子拿回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19

建議您發存證信函撤銷贈與(並副本與地政事務所及承辦代書)。

 您好:

建議您應盡速向代書請求其向地政事務所撤回申請

如來不及撤回,就要到法院向對方訴請移轉登記回太太名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對方撤銷贈與並副本至地政事務所,避免移轉登記完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amburg 103-12-09 09:32
回覆 各位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不好意思,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們有寄存證信函了,只是地政事務所回覆我們說,之前有把件擋下來是因為對方尚未完稅,現在對方已經完稅,而且他手上資料是完備的,所以只要對方再次送件就會移轉了。只要完成移轉後,我們所主張的民法408條就不適用了。我想請問的是我們在尚未完全移轉前,主張民法408條去取消贈與,為何地政卻說對方只要再送件他們就會受理?還有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拿回房子及權狀的?我們想弄清楚後再委任律師處理。謝謝您的回答

玉米 103-12-08 10:12
我父母原本已經協議好要離婚,男方要求女方擬離婚協議書,但是男方遲遲不肯答應,
說一定要有女方名下房子的一半才同意簽字離婚
(1)因為先前女方發現男方消費能力驚人,便將男方提款卡及身分證代為保管,但是男方只要談到錢就會變臉,會辱罵及動手打人!女方說要告男方家暴,男方則回說沒在怕,他打人是正當防衛....
(2)女方是忍到現在,已經受不了男方長達三十年的辱罵(ex.畜生、去娘家就是去討客哥、娘家的人都死光光...)和家暴
(3)最近在男方的手機也有看到和別的女人有互傳有點肉麻的line內容(ex.愛你不是謊言...)
(4)Line的內容和辱罵家暴的影片和錄音檔案已經都有存檔備份。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這樣證據有齊全足夠嗎?(我們都沒驗傷, 只有拍照)
(5)女方要求的離婚條件只有:男方搬離,並每個月給予贍養費(作為精神補償),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想要來諮詢。

可以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以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來起訴離婚,依所述之line對話內容,再傳訊證人,勝訴機率是大的,對小孩扶養費不因離婚就可不付,所以離婚時併同請求定扶養費金額,一次處理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當然法院講求的是證據,所以應把相關事證蒐集好後提出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以及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概括條款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委任律師調解談判,較可保障女方之權利。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較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之虐待

    及第二項之具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訴請裁判離婚雖有機會請求贍養費,但須女方因此陷於生活困難,條件上較嚴格。

  建議可請求一次性給付之精神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07 09:09

各位教官好.....有個法律上的問題想問一下。

我爺爺很久前有登記一塊土地2700多坪(現在證人還在)

在前不久鄉里人(以下簡稱李員)有人跟我父親講說有登記到他的土地400多坪..我爸得知後,就決定還他..就把印鑑 跟身分證讓他拿給代書去辦切割及移轉。(有申請第一次鑑界400多坪)。因為李員要蓋房子..我爸善良,多移轉了70幾坪給他蓋房子....

可是 我爸最近看地籍圖,發現原本第一次鑑界講的土地為480幾坪..代書移轉了近1000坪....有跟代書講..代書也裝皮皮不處理...李員因移轉兩年了,要蓋房子了, 也跟他講,請他處理後才蓋..他也堅持要蓋.還說有爸在刁難他.他老婆也也講土地沒這麼大。.

前 兩天我們有請李員及代書來我們家講......李員堅持說他當初依第一次見界點下去移轉代書也說他照第一次鑑界點下去移轉,我們當場用地籍圖的長度去量 鑑界點,代書說他可能移轉錯了...並詢問李員當初蓋房子鑑界時,發現移轉錯誤,為何不請代書更正....李員堅持說蓋房子鑑界是到400多坪的鑑界點.......(當天全程錄影錄音)

各位大大   我現在要處法律行動....我要以甚麼罪去提告....侵占? 背信?還是偽照文書?  我是不是要先發存證信函給他及代書?..

麻煩各位大大 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昇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李先生,請求其限期返還錯誤登記之部分;並同時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代書,通知其違反當初委任契約授權範圍,造成損失,請求損害賠償,若雙方均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告訴(如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民事訴訟(如所有物返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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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從刑事去著手,恐較無實益,建議應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以免時效逾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土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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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7 22:08

所以我現在是要提起民事訴訟?...並請人繕寫起訴書狀嗎?還是其他動作?

土地涉及金額多半龐大,且事發已有數年之久,對方現在較不可能承認自己錯誤,建議令尊攜帶相關資料,正式尋求律師諮詢,並盡快採取法律行動,以免時間拖越久,對他更不利。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由於您提及之案件涉及土地之重大權益

建議您應將錄音先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是否充足作為證據為宜

否則過早打草驚蛇反而不利於整體案情

本所有多項處理土地糾紛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YU 103-12-05 16:21

因為從事旅遊業者因為當初A報名參加旅遊團,因之前有交易紀錄,無不良紀錄這次有提出回國在付款,我有答應回國就避不回應 1.手機換掉  2.我們無簽署定型化契約書,因為我們一直以電話連絡,我無他的地址 但我有他的資料為身分證字號,這樣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我要追討回來這一筆款項。麻煩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還是有參與該行程,則可以檢附出遊的相關證明,提出催告證明,聲請支付命令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語櫻 103-12-05 12:39

朋友因為一時缺錢.聽信他人說拿身分證可以換錢,就拿男友媽媽的身分證去給別人辦門號換取現金,男友媽媽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報案!

結果目前盜辦的人,已經在跑法律程序,但是朋友還沒收到法院通知!

請問這樣是犯甚麼罪? 會判多久?

是親屬間竊盜,只要他媽媽不提告就沒事

語櫻 103-12-05 15:48

朋友和男友媽媽算是親屬關係嗎?

他們還沒結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56

如果還沒有結婚就沒有親屬關係。另外,除了竊盜罪外,若有人因此受騙,行為人也有可能成立幫助詐欺

嗶仔 103-12-03 22:47

如遇有大陸籍女子透過假結婚來台,而藉由其夫友人名義為其夫,且在來台前已與假夫之友未婚生子,但不願掛未婚夫名義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以免受制於未婚夫而使得離婚另覓如意郎君不易,遂與假夫 ( 老榮民 )協商給與微薄之代價鼓其如簧之舌誘其未婚夫之友辦理假結婚來台 ( 期間甚誘騙其於大陸置產購屋詐騙,且多次扣留假夫在大陸銷貨所得合計約200萬,目前市值約800萬 < 距今約20多年 > ),而其與未婚夫所生二子亦掛名為假夫婚生子,今假夫過世,且原未婚夫亦早於假夫過世,但假夫在台有子女,知該大陸籍女子之意圖,為還其父公道,欲加以揭發,但該女子十分精明,在二子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便離境由大陸祖母帶大,今假夫之子如以驗血以證該二子均非其父所親生,欲撤銷此一假結婚婚約,試問其步驟應如何辦理 ? 或該假夫子女應如何主張 ?

因老榮民(當事人)已歿,現在要提撤銷婚姻婚姻無效,恐有疑問。

若要排除大陸女子所生子女繼承權,需透過訴訟為之;惟訴訟類型,依事實細節而定。又本案涉及事實複雜,且年代久遠,建議若有訴訟需要,正式諮詢律師為宜。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好鬱悶 103-12-02 21:36

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您被訴幫助詐欺部分,可主張您也是受害者,不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2 23:47

您好:

1.因為你本身也是受害者,有相關遭騙購買之點數可證,所以你應無幫助詐欺之故意,不會構成

   詐欺之幫助犯。

2.既然你非犯罪行為人,則其他匯款至你帳戶之被害人無權向你請求賠償

3.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開庭時提出即可。

4.若仍擔心會構成犯罪有案底,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捲捲 103-11-27 15:28
是這樣的!今天收到燃料稅!!現在找不到那個人!1~2年了!怕日後有罰單問題 去到監理所問了!拒不過戶註銷!可是只有那個人的名字~所以不能辦 需要身分證才可以~去他居住地方也搬家了! 去警局說要辦理失竊 !也說不行 想請問! 像現在這樣子~ 可以辦理侵占嗎? 還是有其他好的方法呢
湯湯 103-11-26 00:29

請問黑豹旗因選手沒帶身分證(規定不能用學生證或健保卡代替)而取消參賽資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2-01 12:46

比例原則,主要有三個討論,

1.適當性(合法達到目的)

2.必要性(最低侵害原則)

3.衡平性(目的與侵害達到平衡)

以上。

啊牛 103-11-2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有關個資法的法律問題

近來我有一場車禍

對方向市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寄來的公文上面盡然記載了我與對方的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家地址、電話號碼

我與對方是有車禍糾紛

這樣之後有任何問題對方要找到我家來不是輕而一舉的?

或用我的身分證字號跟出生年月日在網路上查一些我的相關資料都行

這份洩漏我個人資料的公文上既然還有對方的簽名

我想請問市公所這樣告知對方我的資料是合法的嗎?

個資法不是保障我人身資料的安全嗎?

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是否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

lisa 103-11-25 11:16

請問 先生因為外遇,但又拖著不願離婚,目前先分居了。

而家裡的房子登記是他的名字,目前還不打算賣掉,

請問要怎樣在登記離婚後,還能保障我方房子的權益?

(口頭承諾說由我跟孩子居住,他搬走,這樣對我們有保障嗎?)

如果在協議書上寫:

甲乙雙方完成離婚登記,若未來甲方將xxxxx 之房屋買賣後所得均攤為三等份,分別由甲、乙方及雙方所生之子ooo(身份證000000000)共同平均持有

這樣可以嗎? 但還是很怕他未來私自賣掉..

另外對於贍養費扶養權、監護權扶養費、教育費等名詞不是很了。小孩會是由我帶,這樣協議書這樣寫是否ok,

雙方所生之子ooo(民國oo年o月o日生,身分證號:00000000)之監護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有永久的探視權。 甲方同意給乙方每月扶養費用(含生活費),為甲乙雙方月收入合計之三分之一,惟甲方承諾乙方每月扶養費用至少新台幣xxx元整(依求學不同階段,調整扶養費用,惟需由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進行調整金額),應於每月?日前將費用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闇嶽 103-11-24 13:03

共 同 經 營 合 夥 契 約 書

合夥契約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因甲方前以獨資經營之                公司為擴張事業特號乙方組織合夥為營利之目的。互約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經甲方同意訂立合夥契約互應遵守條件列開於下:

 

第一條  本合夥總資本額經甲方合夥人協定為新幣                   元整。

第二條  合夥人互約出資之種類數量及其認股數如下:

          一、 甲以現設在           獨資經營之            公司營業權及該動產廠房及附屬建物,暨廠內所設置動產機械器具及有關一切設備造作以及原動力電氣用水等設施全部之所有權估價為新臺幣            元為出資。

          二、 乙方以金錢新臺幣             元整為出資。

第三條  乙方合夥人以金錢為出資者,於合夥契約訂立日起  日於4個月內分期如數交付於合夥代表人收存。合夥人如有違背前項約定不履行義務時,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願受他合夥人之決議處分。公司開立獨立帳戶,經由合夥人開會討論決議管理。

備註:合夥人資金未全數付清前,帳戶營業額乙方不可拿來抵合夥資金,為公平起見雙方不得使用。

第四條  合夥人以物為出資者,其合夥人對該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均須依買賣之原則負擔保責任

第五條  合夥人以金錢或以物為出資之財產以及將來因合夥事務執行所取得之財產或或基於合夥財產所取得之天然法定孳息,及因合夥財產之滅失毀損第三人所生之損害賠償債權,均屬於合夥財產,為全體合夥人之公同共有

第六條  合夥財產合夥關係存續中,各合夥人不得請求分拆並不得私自出售其應有部分,或提供為擔保設定任何他項權利等行為。但合夥人為保全合夥財產之充實與穩固,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合夥人違背前條之約定致合夥蒙受損害時,除合夥所受損失應由該違反之合夥人負責賠償外,願受他合夥決議處分。

第八條  合夥人在合夥契約存續中,非經他合夥人全體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份轉讓於第三人或為其他處分。但就已確定之請求權或將來之利益分配利息清算後,剩餘財產分配等請求權或將其股份轉讓於他合夥人者須精油所有合夥人同意,如有一方不同意股權轉讓立即失效。

 

第九條  合夥人經他合夥人之同意就其股份轉讓合夥人以外之人,或為其他處分者,讓與人對於讓與前之合夥債務於讓與後仍應負責,其受讓人亦應與他合夥人負同一責任

第十條  本合夥經全體合夥人推舉(乙)為合夥代表人,對外關係代表合夥使合夥有關法律行為,或法律行為以外之事實之權,及為合夥之商業營業工廠諸登記名義。

第十一條 對內關係之通常合夥事務,約定由合夥人兩人共同執行之,其合夥事務執行範圍如下:

  一、會變,執掌金錢出納及有關合夥業務之收支結算等事務之執行責任

  二、管理工廠一切工作,及廠內諸設備機械器具之保養並對勞工技術人員負監督責任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為合夥代理人,其以合夥之名義所為法律

       行為、因而所收取之金錢、物品、茲息或權利,均應移轉合夥之名,不得私自保管,以自己之名義為合夥之計算者亦同,全部屬於合夥財產而所負擔之債務亦為合夥財產而所負擔之債務亦為合夥債務

備註:不包含合夥人之個人債務,個人債務須自行償還不可挪用公司資金,違者法辦!

第十三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應以忠實及有相當之注意執行事務,如因故意或過失對於合夥造成損害時,該合夥行人應負其損害賠賞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享有管理一定範圍之合夥事務,雖得由有執行權之各合夥人單獨執行;但其他有執行權之合夥人中有人對該合夥人之行為有異議時,應即停止該事務之執行。

第十五條 前條之異議應於事務結束前為之,而有執行權之合夥人遇有異仍單獨執行,因此所受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合夥代表人及管理合夥事務之合夥人,如為合夥起訴訂立和解契約,接受仲裁公斷,受票據上之義務,讓與動產,或設定負擔、為與、借貸或為他人保證等重要事項,應經全體合夥人決議並以書面授權或承諾始得行使。

第十七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而他合夥人亦不得將其解任,但經全體合夥人之同意或決議解任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不得請求任何執酬;但因執行合夥事務代墊支出之款項費用得憑據向合夥求償還。

第十九條 本合夥以每一個月決算一次,並為損益之分配,其分配之成數按照各合夥人認股份額比例為之,若有虧損及雙方須共同平分。

第二十條 無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有監督或檢查合夥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圖帳簿。

第二一條 合夥人得隨時聲明退夥,因合夥人之死亡、受破產、禁治產宣告及經合夥人之債權人就股份聲請扣押時,即視為退夥。

第二二條 合夥人為聲明退夥時,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並應於兩個月前向各合夥人以書面聲明之。

第二三條 合夥人聲明退夥,或因法律規定退夥時,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而退夥人之股份得由合夥金錢抵還之。但於退夥時,尚未了結之合夥事務得於了了結後計算分配損益。

第二四條 退夥人對於退夥後所生之合夥債務當然不負責任,但就退夥前所生之合夥債務仍應負責。

第二五條 本合夥契約成之後,非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各合夥人不得任意允許他人加入為合夥人。

第二六條 加入合夥人對於入夥前合夥所負之共同債務,與他合夥人應負同一責任

第二七條 合夥解散後,其清算事務由合夥人全體,或由合夥人中一人或數人或另選任他人為清算人。

第二八條 執行清算人開始清算時,應先就合夥現事務整理結束,並收取合夥言有權及清償債務而後返還各合夥人之出資額,尚有賸餘財產則按照各合夥人應受利益分配成數分配之。

第二九條 本合夥存續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條 本合夥契約成立後,對於合夥契約事項,及事業種類或營業地走之增刪變更,非經全體合夥人之同意不得為之。

第三一條 本合夥約成立後,甲應即依商業登記法第九條規定,將合夥人之姓名住址出資之種類數額向主管官署聲請登記

第三二條 後期備註條約適用於本契約,禁止竄改本文!

契約壹式參份,合夥人各執乙份為憑。

 

                合夥人(甲方):                         印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合夥人(乙方):                         印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如果我要拆夥,我需要賠償他的損失嗎?

如簽本票拆夥後是否可以拿回,對方欠的資金是不是也可以拿回!

還有,合夥跟合資的基準點到底是哪部分?!我看很多資料還是不明白!

備註我是乙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約必須看您是否於不利合夥事業時聲明退夥。

2、退夥必須結清,結清結果會影響是否可以取回本票及資金。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分析權利保障方式。

 

闇嶽 103-12-06 11:49

那我合約並未註明違約金,是否要付違約金呢?

還有,我們合夥一段時間,但公司並沒有人和運作,我該如何拿回我的合夥資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隨時請求退夥,且因為均未開始運作,因此可以取回所有投資款。

2、建議可以先發函告知退夥,並要求對方把資金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起訴請求。

闇嶽 103-12-07 12:09

假如已經解約,但對方又不願意退款該如何解決?!

ˇˇ 103-11-23 09:25

22和一位女生16歲發生關係 被他爸爸知道,

之後來找我強拍我的身分證 

之後他爸爸打電話給我,一直要找我家人談,

但我堅決(因為我認為我滿20能自己處理)

之後我跟他談判破裂,他說只想跟我家長談....

就在昨天他跟我說 ,叫我法院見

問題

1.所以在警察局未通知我之前,是會把到法院通知書記到我家??

2.如果警察都沒打給我就代表他沒報警嗎?

3.如果要做筆錄 我該怎麼??應對呢?

4.他有報案一定會受理,開庭嗎....?(怕到時很難承受語論壓力)

沒接到通知書或電話,代表對方還沒報警,但如果接到,必須要去警局作筆錄時,還是委任律師陪同應訊,才不會被誘導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而且又不知道自己說的是對自己不利的話,對方有提告的話,一定會交由檢察官偵辦,重點是想辦法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3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於發生性行為時已滿16歲,只要您不是違反對方之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均有機會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罪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發生性行為,雙方之間又無任何性交易關係,則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可放心不理會對方之請求。

ˇˇ 103-11-22 18:03

我22和一位女生16歲發生關係 
被他爸爸知道,之後來找我強拍我的身分證 之後走人
之後他爸爸打電話給我,一直要找我家人談,但我堅決(因為我認為我滿20能自己處理)

之後我跟他談判破裂,他說只想跟我家長談....
就在昨天他跟我說 ,叫我法院見

問題
1.如果他要告我,是要去警察局嗎?那警方會打店會通知我嗎?
2.現在我住在外地,如果確定 被提告 ,還是什麼都不會通知,就直接寄法院通知書到(我的戶籍地)嗎?
3.我怎麼確定他有沒有告我???(他因為他就跟我說等著法院見,每天提心吊膽.....)
4.還是各位 覺得我現在跟怎麼做比較好???給個方案

您好:如果您與對方發生關係時,對方是滿16歲,而您與對方都是自願,這部分您是沒有刑事責任。若被告,您是會收到檢警寄來的傳票或通知單。不要過分擔心,正常生活就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報警,則警方會再通知您製作筆錄,而後再送交檢察官偵辦,而本件重點在於有無違反對方意願,所以此部分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ˇˇ 103-11-22 20:34

1.所以在警察局未通知我之前,是會把到法院通知書記到我家??
2.如果警察都沒打給我就代表他沒報警嗎?

3.如果要做筆錄 我該怎麼??應對呢?
4.他有報案一定會受理,開庭嗎....?(怕到時很難承受語論壓力)

ˇˇ 103-11-22 20:37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您與對方發生關係時,對方是滿16歲,而您與對方都是自願,這部分您是沒有刑事責任。若被 ... (恕刪)

1.所以在警察局未通知我之前,是會把到法院通知書記到我家??
2.如果警察都沒打給我就代表他沒報警嗎?

3.如果要做筆錄 我該怎麼??應對呢?
4.他有報案一定會受理,開庭嗎....?(怕到時很難承受語論壓力)

 您好:

如果您對案情非常擔心

就建議尋求專業律師作正式諮詢

較能完全解決您的疑慮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gg 103-11-19 10:13

請問:
朋友於101年借10萬,
於103年簽本票,但面額簽3千與1萬至104年底,且未寫借據
前兩個月準時還款,接下來避而不談,
持有本票身分證影本且知道公司位置
但公司薪資付現,名下無財產
除了寄存證信函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

麻煩各大律師回覆,謝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依您所述,您係向朋友要求返還10萬元之債務,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予學長,請求他返還債務,如渠未於20天內異議,則可依該支付命令向朋友為強制執行,然如渠於20天內異議,您就須依訴訟程序主張您的債權

另您亦以該二紙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強行。

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如未異議,可對其強制執行,如有異議,轉為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11-19 13:20

您好!

既然有本票,最簡便的方式是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只要有工作薪資,即使付現金,一樣可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lbee 103-11-14 12:31

對方分別在九月30日、十月8日借錢,當時說十月12日領錢就會還了


但事後怎樣都找不到人,現在只知道對方的名字和身分證,卻不知道真正住處的地址


請問這樣的情況該怎處理?

不知道地址就沒辦法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要起訴,有身分證法院可查戶籍址,訴訟可以進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lbee 103-11-14 18:36

對方的戶籍早已沒住人了,他是個孤兒

起訴是去地方法院?

若知道債務人戶籍地址,可以於起訴狀記載其住所地為戶籍地址,向該地所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返還借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4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提出借據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迫使對方出面與您協調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4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捏造事實以此為由向您借款,或可嘗試以刑事詐欺提告。 

 您好:

如果對方借款後完全沒有還任何金錢就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如果曾有還部分錢就只能告民事返還借款

提告後都有機會可以讓對方出面處理或查知對方的戶籍資料

Albee 103-11-16 15:38

刑事詐欺是屬於"告訴"?

那如果以行是詐欺告對方,需要多久的時間才會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6 2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罪是公訴罪,但是被害人提起的叫做告訴沒錯。\

2、必須是案件繁雜程度及檢察官辦案態度有關,倘若有委請律師的話,案件會進行得比較快一點。

小東 103-11-13 21:57

律師您好我有一件事情想請教您 我叔叔他身分證盜用去辦易付卡 

已經大約3年多的事情了 前幾天調查局打電話給他說他涉嫌洗錢案件

但是我叔叔他都不知道她身分證被盜  現在非常警張   請問這罪會很重嗎

因您叔叔已成為被告,又涉嫌洗錢,建議他可委任律師,或聲請調查對他有利之證據,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東 103-11-13 21:44

律師您好我有一件事情想請教您 我叔叔他身分證盜用去辦易付卡 

已經大約3年多的事情了 前幾天調查局打電話給他說他涉嫌洗錢案件

但是我叔叔他都不知道她身分證被盜  現在非常警張   請問這罪會很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3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叔叔應向調查局說明身分證遺失,但之前未辦理掛失,目前已辦理掛失,並未參與洗錢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叔叔可爭執並未有洗錢之犯嫌。

另外,洗錢防制法之罪皆為重罪,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前往偵訊,已保障自己之權益。 

依您所述來講,若係提供易付卡供犯罪之用而未參與其洗錢行為者,可能構成相關犯罪之幫助犯
申辦易付卡,一般應提供雙證件,似非單以身分證即可申辦,建議可請調查局查調當初易付卡之申請相關文件,以證明被告身分證件確係遭到冒用及易付卡確非其申辦後提供給犯罪集團使用之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魚 103-11-13 16:31

11月初在奇集集有看到徵人啟示,工作內容是在家工作PO拍賣文,以及回覆買家的問題,之後便要我提供我的帳戶及身分證說是為了轉薪資及員工資料登檔,沒想太多就把資料都轉拍過去了,過程都只用LINE聯絡,PO完拍賣文隔日便有多筆轉帳到我帳戶,對方說那是買家的匯款,叫我全轉回公司,我便轉回他給我的公司帳戶. 之後覺得奇怪,有打165詢問,確定被當人頭後便報警了,也陸續接到檢舉,帳戶成了緊示帳戶.  我跟對方的通聯對話,以及徵人啟事都有保留,請問這要這麼處理呢? 我會被判刑嗎? 我才剛畢業就遇到這種事覺得人生毀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保留您當初聯繫及提供之資料,以利之後向檢察官主張是受詐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魚 103-11-13 17:40

律師您好~ 我相關對話及文章都已給發到您的信箱 ,可以幫我看看嗎.?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

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法院49年臺上字第77號判例意旨: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 ,而未參與實施犯罪之行為者而言。

您的情形必須就您是否有幫助之意思為爭執,即須說服檢察官或法院,您並無幫助公司欺駹騙他人金錢之意思,方可依上開法律及判例意旨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空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3 22:29

您可主張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幫助詐欺之犯行,然您須將先關資料蒐集齊全,以避免檢方將您認定為幫助詐欺犯。 

李阿杰 103-11-12 23:18

某縣某xx選舉候選人,因為被對手用我家父親死亡的事情製作文宣指導xx候選人,而xx候選人卻在xx報紙跟開記者會,公布我們所簽公文(政府核定機密文件)及當初所理賠金額數字,及我父親死亡證明部份,因為我們簽的文件,有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章。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我們!? 我們可以向雙方提出告訴嗎!?

選舉選他們的就好...無緣無故把我家的事情被公告出來,莫名起妙平靜的生活被他們打亂,四處謠言叢生...我家小孩在學校還被老師問,被其他家長問搞什麼東西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3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確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違反。

2、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道歉,並賠償,否則可以提告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謹補充:刑事方面,對方恐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刑責;民事方面,您或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諾寶 103-11-10 15:06

我當初進公司的時候他們要求繳交身分證影本和印章,十月初我被公司資遣,然後他們要我十一月在去領十月薪資和遣散費,我十月離開的時候要他們把印章還我,可是他們把我的印章用不見,我說我十一月還會去,要他們再找找,現在十一月了,他們還是沒有找到,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0 1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應該由公司開立和解書,表示該印章確實已經遺失,並且負擔賠償責任

2、日後難免仍有爭議,不過應該取得切結書自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20:00

您可發函請求公司返還印鑑,若無法返還須損害賠償

芳芳 103-11-05 22:21

你好

不知道自己身份證字號和名字同時被知道會有事嗎

我的身份證字號被我的乾妹妹知道

我的乾妹妹用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跟一個賣麵的老闆借錢

賣麵的老闆拿那張借據給我看

那張借據只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其他的身分證影印本都沒有

原本我不想理他

可是大家說借據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我就要負責

我越想越怕

借據被老闆收回去

我沒證據如何自救

 

 您好:

只要不是您借錢及簽名就不是由您負責

對方要向您主張權利就應由對方負舉證之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簽立借據,不存在借貸關係,並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款成立前提在於有金錢的交付,故若對方無法證明有給付金錢給您,且借據上又沒有您的簽名,對方向您主張返還借款,沒有理由唷!

Donyy 103-11-04 17:25

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人,本身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

幾年前簽約給香港某知名大娛樂公司(甲方),今年9月已跟甲方公司正式解 約,而合約內容當下也請甲方律師部的同仁跟我解釋此合約的內容,他們說這份合約,就是我簽了公司蓋章之後我就可以隔天在外面,簽給其他任何一間經紀公司,和做我想做的事情 (包括幕前的演藝事業),但是因為時程太趕所以沒有等到公司蓋完章拿到副本就離開香港了。

過兩天之後我的經紀人使用微信告訴我說已經與甲方公司正式解約了,而他說合約已經蓋章了甲方公司程序都走完了,解約副本在他身上,會找時間拿給我(這些他說的都有證據),但是一直推拖,事隔一個月才跟我說甲方公司將合約收回,所以這合約公司並不會承認。

我想請教律師,以此情形是否在我沒有拿到副本的情況下,合約依照法律是成立的?就算是甲方公司任意收回且不承認? 而在之後如果我跟其他公司簽合約,甲方公司是否會依照未解約的情況下告我毀約?

而我的經紀人他未經我同意就將副本還於甲方公司,請問法律上他這樣的行為會有觸犯到什麼樣的條例嗎? 還有一般在台灣可以寄存證信函去香港嗎?因為上次我詢問郵局他是說只限國內存證,國外他們不存證,而真的到時他們收到函之後不回應我的話,我是否真的要跟他們打官司?而如果他們真的不承認,我是否真的束手無策了呢? 非常改謝您的時間

謝謝


吳致毅
回覆 Dony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人,本身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

Donyy您好

依照您所提供的敘述,這解約合約已經生效,不因經紀人繳回副本而異
副本僅係證明問題,如擔心後續遭原東家要求履約,建議得委請律師發函聲明 

Donyy 103-11-04 18:06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如您所說需要尋求律師發函聲明,是所謂的存證信函嗎? 是要聲明什麼呢?必須由香港律師執行嗎?還是台灣律師也可以呢? 且是否由此聲明之後就可以避免日後原東家要求我履約之情形呢?

 

謝謝

建議你委任台灣律師律師函給對方,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瑄瑄 103-10-31 11:02

台南xxxx分局通知書

案由: 詐欺

被通知人姓名: OO

特徵: ( 空白 )

出生年月日: OO 年 OO 月 OO 日

住居所: 桃園市OO 區OO 里 O 鄰 OOO 路 OO 之 O 號

應到時日: 103年 OO 月 OO 日 OO 時 OO 分

應到處所: 台南市 OO 區 OO 路 OOO 號 (偵查隊)

聯絡人  職稱姓名: 小隊長 OOO

           連絡電話: (OO)OOOO-OOOO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任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下面好像是印章名)
我想請問一下這是去做筆錄嗎 ? 需要到兩三小時媽 ?當事人會去媽?

還是只有我跟警察 ?  我該怎麼做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31 11:20

 

我想請問一下這是去做筆錄嗎 ? 是的,去做調查筆錄。 

需要到兩三小時媽 ?不一定,不過兩三小時算久的。

當事人會去媽? 原則上會排開時間,不會碰到,可以先打電話給偵查佐詢問唷。

還是只有我跟警察 ?  我該怎麼做 ?

您可以評估看看要不要於前往警局前,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偕同警局。

瑄瑄 103-11-02 09:47

如果可以和解麻?

那是否可以幫我忙呢費用多少?

因為我南下所以沒有很多錢…

面對警察我要講什麼…

柯柯 103-10-28 03:06

賣家說可以先匯一半款再取貨,有拍他的身分證給我看,也說如果當天沒有收到貨的話可以直接報案,那這樣可信度多少呢

身分證會有偽造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29 19:57

若不放心怕付了錢對方不給東西,最好的方式就是面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退而求其次者,那就要求對方提供完整的聯絡方式、匯款資料等,越多個人資料當然會越有保障。

玉兒 103-10-26 21:56

律師你好

我老公不小心讓同事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

原本以為不會有事

直到有天

有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

來我們家說

我們去他家裡修車

欠他錢

他拿一個借據

借據上面寫我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證字號

那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一口咬定

是我老公欠他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要還錢嗎

對方說要和我們上法院

上法院我們會贏嗎

借據只要有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就有法律效力嗎

不用有身份證影印本嗎

我們這邊沒有借據

也沒有什麼可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對方只給我們看借據一眼就拿回去

要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對您們會比較有利,並可就該借據予以否認,若知何人所為,亦可以提告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民事起訴後,再就該借據非您先生所簽去做爭執;亦可將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

你的論述疑點重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53

您好!如果不是您老公去修車,也沒有簽借據,則您老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且既然借據是假的,您老公不需自己證明清白,反而是對方要能證明簽名真正才有權利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如主張借貸關係而請求返還借款,對方須先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包括借據之真正、有交付借款的情事,如您先生並未借款,您可以據以提出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t 103-10-24 09:55

小時候父母就離婚,我跟媽媽。

前幾天聽說父親身亡了,我想去辦拋棄繼承,可是我沒有死亡證明,沒有父親身分證號,沒有任何相關文件。

請問什麼文件都拿不到的情況下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我有小孩,辦理拋棄時可以連小孩一起辦嗎(不確定父親之後有沒有其他小孩,所以也不知道我的小孩會不會有繼承權)?

1.拋棄的方式:由拋棄人以書狀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2.所需文件:繼承人除戶之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之證明書)、全體繼承人之現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拋棄繼承通知書、遺產繼承拋棄書、拋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書。

3.戶籍騰本取得方式:前往戶政事務所以利害關係人(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申請取得。

4.關於您的子女是否會有繼承權部分:繼承人之子女,並不因而有代位繼承權。但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因此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先順位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位繼承繼承。無後順位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於配偶,配偶拋棄繼承時,其應繼分歸屬於其同為繼承之人。由此可知您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將依您的兄弟姊妹是否有拋棄繼承而定,而您是否有兄弟姊妹則可由戶籍資料中得知。

5.另現行民法改以全部繼承有限責任制,故如無拋棄繼承,只要有履行法定程序,亦不用擔心因繼承而需以自已財?清償繼承人負債之問題。

阿哲 103-10-21 14:20

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 我之前在8591虛擬寶物要賣裝備

但是買家說可不可以用ATM

當天要交易的時候 我傳了我的存款帳簿跟身分證正面給他

他說他要去匯款了 他匯款完之後也有用LINE傳明細表給我

他當時說因為農會假日沒有即時轉帳 要等到禮拜一作業的時候才會入帳

禮拜一我去刷簿子 錢沒有入帳 而且電話也沒打不通

我剛去警察局要報案 可是警察局說現在虛擬寶物帳號或寶物

他們現在已經沒辦法受理了  我有把整個過程的LINE歷史訊息拍照存證

跟他傳給我的明細表及身分證都拍下來了 這算是網路詐欺嗎?

我該如何找誰處理?警察局說現在已經不受理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3 16:19

可參考中華民國刑法339條,建議備好相關證據,各地法院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諮詢。

以上。

tim 103-10-19 22:06

我有一個朋友大約三年前跟我借20000元(銀行轉帳),後來有還過一次6000元(銀行轉帳),之後就一直部正面回應,找理由推拖,不接電話簡訊也不愛不回,但是我只有這個人的銀行帳戶、手機號碼和姓名,要提告我也沒有對方的地址身分證字號,請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可以還我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於二十日內未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確定,可對其財產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聲請支付命令還是要有對方的住址才能夠聲請

盡量查看看有沒有對方的地址資料

不然就要問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此涉及專業)

冬小眠 103-10-19 08:13

前幾天我登入my card官網.設定了安全代碼.也改了密碼.昨天更是申請了通訊鎖..
結果今天...我下午4點下班.5分打卡回家..上信箱發現.
my card有被登入.我進入my card帳號裡.
發現 點數消失1750點..
盜轉過ㄑ的遊戲我沒看過.在轉儲機制裡也找不到
我就奇怪了...我登入還要打通訊鎖.何解對方盜我帳號不用打通訊鎖?
甚至轉儲機制找不到被轉入的遊戲??

要我去報案.問說點數最後是否會歸還.客服跟我說沒辦法保證!!!
這分明不是我的問題.為啥要我ㄑ承擔?
而且查IP位置..是大陸的IP...這是算我倒楣嗎???

你們官網出問題.結果卻是消費者去承擔後果.這樣對嗎???

很遺憾接獲您的反映,如遇到點數有疑似被詐騙盜儲的情形,在未經過調查確認結果前,我們無從判斷是否為詐騙盜用案件或其他私下交易衍生糾紛,建議您盡速至附近警局完成報警程序,再提供報案三聯單/點數卡影本/購票證明(如發票)/個人身分證件影本/親筆簽名之切結書切結書可後補;唯線上購點詐騙案件請務必先致電MyCard客服專線(02)2651-0754申請文件或至MyCard官網客服中心下載線上購點切結書}並MAIL至service@mycard520.com.tw或傳真至(02)2651-1874,我方收到資料後會立即協助代為向點數儲值之遊戲公司申請帳號鎖定。 另因交易皆已成立所購點數皆已儲值,因而無法取消交易,而在報案三聯單備註第二項也提及,僅供報案不做其他證明用途,故我方無權在司法終局判決未定讞前,僅憑報案三聯單異動該用戶帳號之點數儲值狀態,請您見諒。 至於點數疑似被盜儲之後續求償部分,仍需由警方偵辦完畢後,根據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依法由被害者向加害者提出求償申請,我方也會依照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進行處理。 最後在您備案後,警方會來函,MyCard一定會盡全力配合警調單位作業提供所需電磁紀錄並協助調查,再次提醒您仍需提高警覺防範詐騙。 謝謝您的來信!

 

後來我根據會員登入歷程查詢裡的IP去查位址.發現是在大陸.這樣我還需要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到管理維護義務,則您因為帳號密碼外流所受之損害,確實只能向行為人請求賠償

2、不過本文建議還是可以報警之後,請求消保官進行協調。

冬小眠 103-10-19 12: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 ... (恕刪)

如果沒報警 直接在消保官線上申訴 這樣可以嗎?

家人對報警很反彈...堅持不給我報警~"~

小武 103-10-14 09:39

請問私下寫探視協議書在法律有效用嗎?

我們只有寫協議書

但沒有第三個人在場

但是有簽名寫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

如果不履行協議

可以拿這協議書提告嗎?

成功的機率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0: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內容不違法、違反公序良俗,都可以拘束雙方。

2、但是倘若協議內容不利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改定。

無言 103-10-07 18:56

2014年10月4日 我收到紐約的律師樓寄來的通知信 我身分證上的配偶現在人在美國
她是外配 大陸籍 現在40歲 她已經在2012年拿到身分證入了中華民國國籍 在2013年1月18 
跑了 回大陸 後來又去美國打黑工 在2014年1月6日她回來台灣 於4月21日又走了
我在律師信上面有看到 這封信是通知我 對方要請美國紐約最高法院仲裁我跟她的婚姻
1我沒有打過她 所以也沒有驗傷單 美國法院要如何仲裁??
2我兩個都不是美國人 美國最高法院也沒有來雙方取證??這樣就能仲裁離婚嗎??
3律師給我的通知書是要用 CPLR 308(5) CPLR 308(1) (2) D.R.L. § 236 D.R.L § 255
仲裁我的婚姻
如果這樣就能仲裁我的婚姻 我是否能說 美國也未免太強大了 強大到連兩個不是美國的公民的外國人 它都有辦法活生生的拆了 那美國還有甚麼做不到??

是否可以請在美加的兄弟姊妹 或者朋友 幫我看一下 這樣美國的法官是否就會判離婚

只是我 從來沒有去過美國 她在2013年曾經拿台灣免簽證進入美國兩次
在今年的六月 又進去美國了 

據我所知 一般旅遊簽證都是三個月 這是否是她要在旅遊簽證到期離美的時候 拿去給美國簽證官
說因為要打離婚官司所以要求簽證延期

只是我很奇怪 為什麼美國律師會接這種案件

其實今年一月她回來就一直吵著要離婚  如果我跟她不是有一個六歲的女兒我早就跟她離婚了 我心裡一直想不能讓我女兒沒有母親 甚至於她開口說要(假離婚)的話都說出來 說甚麼叫我不要去上班 每個月匯款一千美金給我(這個我都有證據 她當時傳簡訊給我 我都有保留下來)

只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也不可能去美國跟她開庭 

只是我搞不清楚 兩個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在美國結婚 又沒有雙方取證 美國紐約最高法院憑甚麼能仲裁他國人民的婚姻??

我是否能在台灣的法院告她 她這樣是等於詐婚 拿到身分證 國籍 就跑了

小孩也不要 也遺棄

是否能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無言 103-10-08 18:52

難道沒有律師先生小姐有遇過這種情形嗎??

那就抱歉 打擾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於美國仲裁法的部份,是針對海商案件及商業案件才有。

二、有關於仲裁法程序的部份,原則上是必須有雙方申請,或是曾經有過書面協議,無法片面開啟仲裁程序。

三、因此本文認為對方應該不是提起仲裁程序,而是律師發函希望你出面處理離婚事件。(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四、台灣婚姻的部份,本文建議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等權益。

 

無言 103-10-09 18: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於美國仲裁法的部份,是針對海商案件及商業 ... (恕刪)

謝謝曹律師的回答

因為整本都是英文信(大概將近20頁)  所以我有請比較專業的人士看一下

大致如下    對方律師是說她有在美國住將近或者一年  所以她要訴求離婚

或許還有加上一些有的沒有的

當然我是想說   當兩個都不是美國公民 都沒有綠卡 只有女方單方面在2013入境美國兩次(打黑工)2014入境一次.都是拿中華民國護照入美因為台灣現在去美國免簽證(還是打黑工)(因為她也不會英文.也沒有美國的社會福利碼)  這樣的單方面提起訴求  

美國法院的司法都不用  雙方取證  就能可以仲裁他國雙方的婚姻嗎??

因為整本都是英文字  所以我也無法一字一字打上來給曹律師您看   抱歉阿

?儀 103-10-06 19:36

請問各位律師   小弟我想要知道說 我在線上遊戲有申請身分證修改書 9/14號提供過去的,9/22遊戲公司的專員有打電話給我說 此帳號要停七天,但是七天過完了 9/30號遊戲公司專員也以手機簡訊傳給我說:你好,你的身分證修改申請已通過,煩請你於3天內在簡單或者利用線上客服提供修改費用500點點數卡卡號密碼,以利為你進行修改,謝謝你。遊戲公司客服芙蕾兒敬上^^,2014-10-01 20:33:42提供500點點數卡了 我也問了一下遊戲公司客服說:大約幾天會修改完成,客服說 2~3天 我自己也算了一下10/1號開始2~3天 不就是10/3~4號嗎?   10/4號到了也剛好是星期六 我去問了一下遊戲客服說 請問2~3天了怎麼還沒用好 怎麼沒有打電話過來? 結果因為是假日 所以2~3天不包含假日,那我就算了 星期一到了也就是今天 我剛問了一下遊戲客服說 已經過了2~3了 怎麼還是一樣沒有收到手機簡訊或打電話來,遊戲客服說 還要等7天.... 我直接傻眼 東西都用了半個月了 要錢就要的很快 只是修改資料會要怎麼久的時間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感覺有種被騙的感覺 這樣子我能提告之類的嘛? 

六王 103-10-06 14:26

與前妻的衝突有一年多了~~~~她提告家暴傷害~~~結果被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為了讓自己不要在人生留下記錄~~~~及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已跟一個月前她和解~~~~~~她說要用離婚撤回告訴~~~~~~所以也只好跟她簽字離婚(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想離)~~~~~~離婚特約條件上也寫著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狀也送到法院去了(撤告狀只寫"和解撤告")~~~~~~問題來了~~~~~~~~最近我才聽到懂法律的人說離婚可能無效~~~~~~~~~因為...........離婚證人有兩個~~~~~~~~一個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簽的名字~~~~~~我連看也沒看過個人~~~~~~這個人也沒有問過我是否想要離婚???????另一個人是她親人~~~~~~問題是是我前妻自己簽她親人的名字(看字跡就知道)~~~~但是戶政事務所還是讓我們辦了~~~~~~也辦成功了~~~~~~那時候看到我太太拿到身分證那種得意的表情~~~~真讓我覺得很痛苦~~~~~結果最近聽說她跟人家在一起了~~~~~~我真的很不甘願~~~~~可能這就是她的目的吧~~~~~~~~~
我可以去打離婚無效官司嗎??????因為這樣的離婚無效官司很少人打~~~~~~但是如果離婚無效成立~~~~~會不會影響到她撤回刑事告訴的部份~~~~~也就是說刑事撤銷告訴也無效~~~~~~~~~~因為這是環環相扣的事情~~~~~~我聽懂法律的人說檢察官可以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刑事撤銷告訴狀是她自己親筆寫的~~~~~~~書記官也確認過~~~~~我刑事撤銷告訴沒有違法或偽造啊~~~~~~~~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能告訴我嗎????感激不盡~~~~~~
我沒有跟前妻簽和解書~~~~~~我前妻只給我刑事撤銷告訴狀~~~~~~撤銷告訴狀上面只有寫說已於自行和解~~~~~~撤銷刑事告訴~~~~其實和解有很多~~~~~離婚只是其中一個條件而已~~~~~而且也是她自己答應的~~~~~我本來還想要跟她打官司~~~~我是無辜的~~~~~~~~~~
但是這樣我也涉及犯罪(偽造文書)嗎??????是這樣嗎?????在我根本不了解的狀況下~~~~~~一個證人是她找的~~~~一個證人是她自己簽的~~~~我卻成為共犯?????這樣對我來說很不公平~~~~~~那這樣我怎麼還敢打官司呢????一打官司結果連自己都賠進去?????那我該怎麼辦????婚姻權益受損~~~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前妻逍遙?????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5:14

您好!倘若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離婚的真意,則並非有效證人離婚也會因而無效;再者,離婚無效是因為不符合法定離婚要件,並不會影響已經撤告的刑事案件;若您還想保有原來婚姻,應速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否則一旦對方再婚,您原來的婚姻也可能因對方合法再婚而被視為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以先準備,待刑案不起訴處分後,即可提出。

zie 103-10-04 23:40

  律師們好~

前陣子公寓大樓發生了一些大事

讓大樓的管委換了大門的鎖

要求所有住戶把舊鑰匙換新鑰匙  在管理員那一物換一物(舊換新)

到這裡是沒什麼問題

管委會要求要換新鑰匙的住戶必須給予身分證以確認個資

才能領取新鑰匙

我本身對於"要給身分證才能換新鑰匙"這部分有點超過

且有待疑慮..給予身分證的這個動作的用處在哪?

 

Q:請問管委會有權力可以因不給予身分證,而扣留我的大門進出鑰匙嗎?

    我是否有管道可以拿回我的鑰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委會可以確認領取鑰匙住戶身分,但是不可以以核對身分證為唯一方法。

2、換鎖應該是跟具規約約定辦理,因此可以依據規約主張權益。

阿哲 103-10-04 02:13

之前被父母逼到要學英文,而去了一家補習班聽聽看

業務伶牙俐嘴,報名費變很便宜,2280*24=68000

而且我提供了身分證,學生證影本,還簽了信貸合約(遠東)

但有五天鑑賞期,有什麼方法可以比較完全沒糾紛

還有另一張契約沒簽到,排課表也沒寫

 

10/3 22:30簽的

10/7才到期

打算明天才要去退的

米蕥 103-10-03 20:48

我今年19歲,媽媽已過世

身分證上的父欄不是我親生父親

媽媽沒有跟他離婚 當初家暴媽媽,媽媽逃出來

媽媽要離婚跟我的親生父親結婚對方說要100萬不然不肯離婚

所以到現在他們還沒離婚

想要把監護權改到姊姊名下或我親生父親下可以嗎?

我們從沒見過面,我只知道她叫甚麼名子

對方應該也知道我的存在

之前有問可以驗DNA然後鑑定親子關係

我家很窮沒有錢可以驗DNA

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或者有辦法把我身分證上的父欄變 ------ 這樣嗎?

若要否認身分證上父親,須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向法院提起否認生父之訴。待上開訴訟勝訴後,再請生父認領,否則您母親歿,監護權依法屬於身分證上父親,不可由令姐或生父取得監護權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婷 103-10-03 16:48

您好:

勞資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勞方告上法院,除告資方外一併告調解人簽署調解不成立資料時違反個資法(無隱藏身分證號),調解不成立雙方簽名時並無意見,請問此案可能起訴嗎?

出庭時該如何應對呢?感謝回答

若您是調解人,在調解不成立書面上出現原被告個人資料是正常,除非一方有事前或當場要求個人資料保密,否則應無洩漏個人資料問題,建議您據實陳述上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