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振 103-01-10 18:55

您好

我請小孩幫我做目錄,當時我有拍了照片給小孩請他編圖,但因為要去背小孩嫌麻煩到網路上抓圖,完成時問我可不可以,小孩語意是這是網路抓的做成這樣可以嗎?我解讀成這樣成品可以嗎?

就這樣用了,我用了,我將這照片用在我行銷的筆款上面,這張照片是我行銷筆款廠商的,我當時一直以為是我自己拍的,有一次還將這張照片放在別的筆廠的產品上 ,發了一次EDM ,問題來了, 我發的那次EDM剛好是我進貨上派人來試探我是不是只賣他的產品,因為暗中請人來問的需求價格低於照品廠商的價格,所以我就請人把產品改成別家的發給他.

問題來了,對方說我侵犯著作,但查證後我只發了那一次,對方找了半年多 ,找不到我行銷別人筆款的事實,竟轉抓我賣他產品時用他的照片,慘了

這是事實,我誤用了他的照片,對方一直不相信我只販售他的筆款,刻意拉高合解金,請問我該如何,是用跟他合解,接受不合理的要求, (賣他的東西用他得照片,幫他賺錢還要被他告),還是交由法官去判會比較好

請問通常這樣會如何判,對方還請律師陪同出庭,這種穩贏的官司還要請律師出門就知道不簡單了

目前已在偵察庭,對方以刑事案處理

有那位貴人可以給點意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嘗試和解不成,就向法院說明相關情況,請求從輕量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娃娃 103-01-10 15:38
我老公在10月份借了一筆錢給朋友買毒品~一開始我老公也不願意~但是他朋友卻說他都拿了拜託我幫忙~因為我老公也很信任他~所以沒簽任何本票~所以後來他朋友就將二級毒品在他那當作抵押~之後再跟他拿毒品~再慢慢還他錢~到12月10號~他們被抓了~因為他朋友被注意快半年了~也都有被監聽~那次約13人被抓~我老公也很配合主動將朋友寄放的毒品交給警察(約210公克安非他命)但是今天開庭~他朋友卻不承認那些東西是他的~反說是我老公要他賣的~而檢察官也因為不相信我老公無條件借錢給他朋友~所以對我老公的懷疑很像很大~到最後~檢察官問我老公是否還要補充~我老公有提到電話紀錄~根說是否能請我去當證人~因為我明白事情經過~爾後~檢察官要我們在1月14日在去開庭一次~想請問~這樣在開庭是直接辦我老公罪行嗎~還是會怎麼樣~可否有人能替我解答~我們又該請律師嗎~因為他有請律師~真的很急~拜託好心的律師大大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1月14日為偵查庭,為檢方偵查犯罪事實之開庭,目前您先生可能涉嫌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4條規定之販賣,您應主張只是持有,作為借款之擔保。並提出相關事證。雖然持有毒品,仍為犯罪,但較販買輕許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販賣安非他命刑責不輕,除了你可以當證人外,還有甚麼證據可以證明你說的經過嗎? 比如電話錄音或是line等,還是有其他證人,下次開庭是再調查證據,如果不能讓檢察官認為你說的是事實,那就會起訴你丈夫販賣,然後案子會到法院去,法官如果也認為有的話,會被判刑,真的要小心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ing Su 103-01-10 15:34

我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律師,老婆精神外遇,而第三者也當面對質卻有此事,而證據只有LINE的通訊資料,請問這樣可以告的成嗎?

我要提告防害家庭之並請求民事精神賠償,因為事過己經半年之久,老婆也搬出去了,丟兩個小孩的給我全權處理,而我老婆卻只負擔小孩每月讀書安親費用,

如果提告的話費用大約要準備多少,時間會很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通姦之具體事證,似無法提告刑事妨害家庭。不過該情形,似可請求民事之裁判離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38

 除非你太太搬出去是跟對方居住,才可以告略誘罪,不過先有證據才能提告,ˊ這種官司通常半年到七八個會解決掉

問題者 103-01-10 14:56
各位律師們好。 我帳戶被設定為問題帳戶。我是賣私服網絡遊戲虛擬積分 買家匯款給我我都有給虛擬積分。私服遊戲不提供交易資料。 我沒資料証明我有給他虛擬積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況且我也不知道哪個檢舉我的,無法與買家連繫。現在帳戶都凍結了。我會被起訴?

 被通知去做筆錄時,就可以比較了解案情,可由律師陪同作筆錄,也比較不會因為不了解而做不利自己的陳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相關單位之通知,以了解是觸犯哪方面之法條及規定,亦可於警方詢問前,先行諮詢律師,模擬相關情況。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露 103-01-10 14:03

家人被撞傷,對方不承認,目前對方已被起訴,請問我下一個動作要做什麼?

檢察官起訴內容如我另外想在補充給刑事庭法官,可以嗎?如何做?

對方態度非常惡劣,也不認罪,所以我不願意與他和解,如果刑事庭法官問我是否願意和解,我該怎麼應答?會不會法官認為是我的問題?對方連一句道歉都沒,很可惡?

律師寫狀費用怎麼算?需要準備那些資料給律師,目前進度需要些那些訴狀呢?請幫忙?

 

 盡快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的請求,附帶民事不用繳交裁判費,也可以再提書狀給法官,這ok,和不和解也看你的意思,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若您有欲補充之事項,可以書狀向法院表達之。就法院詢問之和解,若您無和解意願,或對方無和解誠意,亦可拒絕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41

 你沒有義務與對方和解,法院開庭時會詢問妳的態度,直接說明清楚即可

一,可以告訴人立場寫刑事陳述意見狀。 二,被害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和解。 三,倘要和解宜先了解行情。 四,以和為貴。 士林楊律師
小菁 103-01-10 01:54

????律師你好:

就是想請問一下

原本再網路上認識一個朋友

因為朋友有在小玩六合彩.

但是我夢見牌跟他說之前

他說如果中要分紅...

可是過幾天後她跟我說他爸爸住院.

我就說不急沒關係.最後想一想幾千塊而已不拿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 說什麼時候要匯寄給我.

我一直說不用了 ... 到最後他就罵我三字經一直罵.

我就不想理他了  之後  他就用一個貼圖是槍的回覆給我

還說要叫她朋友來找我 .叫我有種出去講清楚這樣.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威脅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無相關錄音及截圖證據,若有,似可彙整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K 103-01-09 23:40

律師們 你們好.   我的帳戶被人當人頭戶使用,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臉書上遇到一個女生,她說要從高雄上桃園找人,問我能不能載她到市區。 我心想 司機 沒關係反正也閒閒。到桃園後 她說她身上沒剩多少錢,她也沒帶到提款卡,問我能不能借他帳號,好讓她阿姨匯錢過來。當時我沒想太多,心想:錢匯到我這,我不吃虧,就答應她了。  這天大約匯了三千,我也領出來拿給她。後來過一個禮拜左右,她又來桃園,一樣也是說阿姨匯錢過來,問我可不可以幫她領,我也答應了。這樣前後共三次 每次金額大約三千至五千。之後就不常連絡,連臉書都刪除我,我心裡: 沒關係反正不缺這朋友。  一直到今年1月初,我要去領錢 繳我的貸款。卻發現帳戶不能領錢不能查餘額。問了郵局人員才知道,我這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這幾天我一直再跑警局,想趕快結束此事,但不知道怎麼證明自己根本不知情... 那女生的臉書還在但好像沒在用,手機已停用(號碼有留),臉書跟LINE的對話刪了大半(但有講到阿姨匯錢過來這些事),還有她入住的旅館應該有留下身分證。但她的名字那些我都不知道...事發日期是在11月初中,正確日期不太記得。  請問警察會幫我查嗎?還是做做筆錄就要我等法院通知?  (警察好像都把我幫嫌疑人,一開始還以為我賣帳戶)。     請問這部分刑責是?  我該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資料,好讓自己免於刑責?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6

 詐欺罪最重可以判五年,你應該會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到庭以保障權益

相關帳戶在案件沒有告一段落之前不會解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目前應提出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詐欺之故意相關證據,以利您脫免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星辰 103-01-09 22:44

請問法律咨詢家 線上專業律師

第一次發問~請賜教

家父在嘉義有一繼承土地,由於位於都市計劃外;又該土地周邊聯外道路是由12戶人家所共同持分之6米既成道路。因有住戶揚言將來車輛等..將不予通行,實乃至為困擾!

最近友人曾建言,可向其中住戶商請議價讓售持分,以讓自己也屬於此道路持分共有人應可通行!?

在此想試問律師,友人如此建言是否可行呢,亦或另有其他實務上之妥為方式呢? 謝謝眾律師賢達回覆.....感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34

 如果是袋地的話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無須購買土地持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符合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您似可對對方主張帶地通行權,而不用購買其持份。亦可將其對您揚言之相關言論加以錄音蒐證,或許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行為,亦可提告,增加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國華 103-01-09 22:27

律師您好:小弟姓林,一個禮拜前於電腦公司離職,但前兩天突然接到同事訊息,告知我公司發生了一些事情,事情如下:約兩個禮拜前12/16有位客人向小弟購買了一台電腦,金額為26900,我給她兩張發票,一張為12/14 8000另一張為12/8 20900,總共為28900的金額給他,但兩張發票日期皆並非當日12/16而是更早的日期(有告知客人,客人也接受),原因是小弟於更早12/8日資訊展期間,自己拜託朋友到展場來買自己公司的商品(資訊展期間公司價格比較優惠),打算帶回門市賣賺取價差,而當時會場的價格為20900,後來12/16當日賣了這組客人26900,因為12/8號請朋友於會場發票金額20900不足26900,因此小弟之前12/14號朋友有張8000的訂金發票便一併給了這位客人,但事後這位客人回去之後上公司網站註冊會員時發現,此張發票註冊出來的序號和他購買的不同(原因是小弟先拿公司的機器給他,隔天才拿自己在資訊展買的機器來補,相同機型,但序號不同)而且公司有購買100元即可獲得紅利1點的部分,他註冊完後發現他的紅利只有209,而並非他應得的269,因此到公司網站留言,說他覺得權益受損,1.紅利點數短少2.機器序號不符擔心日後保固問題3.他覺得發票日期並非他當日的日期他說他等於購買了便喪失了7日內可以換貨的權利(但其實不然,那是他自己想像)事後據小弟同事告知公司的處理方式是已經將紅利補給客人,序號不符的部分也已為客人解決,但現在有消息指出公司打算追究小弟的責任,就是小弟利用職務之便謀取財物(但其實這件事情在小弟公司人人都有在做,只是有沒有被發現而已),雖然只有6000元但小弟比較不懂法律,有些擔心會步會構成甚麼刑責,如果有的話有多嚴重?是否有有必要和解?可以麻煩大律師為小弟解答嗎,小弟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38

 你的行為有可能成立背信罪,

建議與公司好好處理這件事情,為了6000元背一條罪名不值得

國華 103-01-10 00:53

 律師先生:謝謝您的回覆 小弟十分感激 想再請教您 如果此背信罪成立 會有刑責嗎 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可以的話 此案只有6000元金額 罰金大概會是多少 另外此告訴一旦提出 就沒辦法和解了對不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背信罪規定於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若對方條件何哩,您亦能接受,可嘗試談和解。除非對方條件不合理,才等其提告提告後,仍可談和解。或亦可爭執該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國華 103-01-10 13:00

 律師先生:感謝您的回覆 小弟十分感激 不好意思想再請教律師先生一個問題 就是我這個行為確定是背信罪嗎 還是有可能附帶其他罪責 麻煩您了

惠雯 103-01-09 21:59

律師您好:我於2013/5/24購屋點交(中古屋),於同年9月間發現牆壁有滲漏水的問題,賣方也請工人施工,但於12月在原修繕處及新的位置又發生滲漏水的狀況,這時賣方告知僅處理舊位置的漏水狀況,新位置的漏水狀況因為已過半年保固期,故不負責!於簽約時也僅告知只有在浴室有漏水的狀況,現在漏水皆是在浴室之外的地方!我現在該如何處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應先將瑕疵之處拍照留存,並發函告知賣家此瑕疵,賣家除應負修補義務外,您們也可以請求減少價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賣方於賣屋前有無裝潢房屋之相關紀錄,且賣方亦負有相關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可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您應先發存證信函,定期限(如七天內)通知補正瑕疵,若屆期仍未補正,可再發函解除契約。若有委託仲介,就仲介部分,亦有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負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民法委任契約中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若其未告知相關漏水瑕疵,亦應負責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您可以主張發現新漏水處仍屬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保固,應自發現新瑕疵後起算六個月。
allen 103-01-09 21:02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家有一塊地.正方型有3筆地號.偏偏中間那筆不是我們的.約73坪.調了謄本有人名也找不到人.登記謄本是民國36年.這個人找不到的情況下.雖然我們佔用多年.但有辦法合法弄來嗎?.但佔用這塊地是可出入的.非袋地.左右2邊是我們的.但整塊正方型我們都使用中.麻煩您幫我釋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仍以登記為主,若是屬無主地,則會收歸國有,所以您們應先向地政機關查詢到底何人所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土地若以登記,無法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但可試試看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為地上權登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妤恩 103-01-09 17:2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哥他販賣二級毒品

案件有3件全部合併6年半 大概關多久可以假釋?

還有當初他被警察抓的時候有兩隻手機一起被扣

是要等他執行完畢才可以領回,還是他進去執行的時候可以領?

那要去當初抓他的警察局領還是地檢署領?

還有我們去地檢署保他的的錢,也是等他去執行的時候才可以領嗎?

如果哥哥進去執行的話,他自己簽的保金,可以委託他人去領嗎?

然後它執行日子是1/22過年前一個禮拜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哥哥延期執行......

或者如果哥哥過年後再去報到這樣算通緝嗎?

通緝的話刑責會加重嗎 .. 只是要過年陪媽媽完就自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大約3年3個月時可聲請假釋,但第一次聲請不一定會過。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3

 假釋要關一半才可申請,

至於手機應會被法院沒收,

保釋金則在全案終結確定時可以領取,

除非有疾病,不然不得延緩進監獄,否則會被通緝

無名 103-01-09 16:52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收到婦幼警察隊電話 說要去配合調查

今日也去配合調查 說查詢到小弟及時通聊天記錄 有與未成年發生關西

但記錄上小弟詢問該女年齡兩次  該女都表示 19歲 而記錄上有談到$

就這樣做了筆錄筆錄前 我問警察 該女幾歲 他回答 16........

製作筆錄中 我都說我有出來 但沒有做....該女 很高 而我並不高 所以聊一聊就給了車馬費走人  但警察一直問車馬費多少 我隨口說說 300....

而警察說 對方說我給他1000>< 還說出旅館名子

就這樣筆錄作完了....請問 我會收到什麼通知 罪很嚴重嗎???

 

無名 103-01-09 17:09

補充一下 警方說 女生有說我們有發生關係  好像所有條件都對我不利了....叫我快說真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可能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與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文建議您可以提出您的即時通證明對方有表示為19歲,及可以證明雙方並沒有進行性交易的證據

3、接下來應該會收到檢察官傳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您認為對方19歲之相關證明,及您無進行相關性交易。方能脫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之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名 103-01-09 17:1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可能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 ... (恕刪)

我無法證明我們沒發生性交易  但 警察列出的即時通話紀錄 上面就有對方說明兩次 19歲的紀錄

如果未滿18這條不成立 那我的刑責是??

有機會無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您須先想辦法證明對方您主觀認為19歲,如及時通聊天紀錄及相關照片等。您是否有查閱身分證之動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名 103-01-09 17: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 ... (恕刪)

不好意思  我家住高雄@@

我身高 170  對方身高 177.......重外表看不出來未滿18.....其他 我無法證明

我也無法證明沒發生關係....但警察能從即時通對話與對方說詞說有發生關係

 即時通說 2000....但對方說他拿 1000  既然都說好 怎麼會少拿  這可以當證詞

 出庭時 對方會出現嗎?? 我這方面 會有辯護律師嗎?? 還是一定要自己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非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強制律師代理之案件,除非您為原住民,方有強制律師代理,否則關於律師的部分,您必須自己委任。關於年齡部分,若您未查閱身分證,那您是否有對方之相關照片?再就錢的部分,不論是多少,均為有對價關係之交易,不甚有利。目前似應針對年齡加以著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通聯記錄上確實已經表示為19歲,本文認為您無需過於擔心,等到檢察官開庭時看看檢察官的意見再處理即可。

無名 103-01-09 18: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通聯記錄上確實已經表示為19歲,本文認為您無 ... (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那麼如果與19歲女生援交 刑責是??

會不會變成另一種案件....

無名 103-01-09 18: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非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強制律師代理之案件,除非您為原住民,方有強制律師代理 ... (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那麼如果與19歲女生援交 刑責是??

會不會變成另一種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19歲之援交,至少不是刑罰,而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行政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等風的旗 103-01-09 16:50

請問下 我今天去地檢署 查了我月初酒駕案號.以經起訴!好像是簡易判決哪種的?他們說我這各到時候不用開庭! 哪假設 被判緩刑的話 一般都會附帶什麼條件呢?紅單 要繳嗎???有沒有可能假設 判2各月 申請勞動 哪我要去繳紅單 哪不是白做了嗎? 因為我是初犯 0.34 有什麼補救方法嗎 還需要在律師書狀嗎? 因為假設去勞動 有又去 繳紅單 還不如把易科罰金 繳了 還比較省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紅單(行政罰鍰)可先不用繳,待判決出來,罰金可抵罰鍰。至於是否需要書狀,則視您需求為何,可以書狀向檢察官表達之,如以書狀表達悔意,請求緩起訴或從輕量刑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酒駕除了會有刑事責任之外,還會有行政罰鍰(俗稱罰單),兩者不一樣。

2、簡易判決處行的意思就是檢察官求處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但是還是必須由法官審理是否准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09: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刑事判決若遭法院併科罰金,則無需繳交罰單。但是倘若是判處徒刑易科罰金則您仍須繳交罰單。

sanzo0124 103-01-09 16:25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無法再行起訴。若於和解時要求法院於和解書上載明"保留民事法律追溯權"的字樣的話,是否就可依法再行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仍無法重行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9

 和解就是到此為止,如果還保留民事請求權,那就不叫和解

Eisa 103-01-09 16:22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在進行FB網路遊戲時, 在進行物品拆裝時, 因遊戲公司程式錯誤問題(有截圖), 讓原本拆卸下時會回到包包內的物品消失了, 多日在遊戲公司提供的幾個平台上進行申訴, 卻一直不見遊戲公司的回應, 上遊戲公司的論壇上查詢, 也有多位玩家與我有相同的問題, 遊戲公司以鴕鳥心態一直不願正面回覆玩家, 歸還原本屬於玩家的虛寶, 請問遊戲公司如此做有違法嗎??玩家應如何要回屬於自己的虛寶??感謝您撥空回答 Thx.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證明您因公司之過失所造成之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5:27

敬啟者您好:

         先前有就原告以被告未簽名的送貨單向被告請求貨款的問題向律師請教過。剛剛出庭回來,在庭上法官對於簽名的部分的確對原告所提的證據提出質疑,也詢問對方是否是請求貨款,原告說對。但法官忽然對我方(被告)說這件案子不適合民法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消滅時效?還說這件案子是15年的時效?包括連支票的部分都相同?可是查遍資料,貨款的部分的確是這樣呀!?有沒有可能有其他的法條適用這件案子?我想請問,在訴訟實務上,法官這樣講有沒有可能是為了引導我方跟原告和解加速結案而對我方做出這樣的講解?在庭上並未對法官提出這部分的質疑,想請教律師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全案之情形,個案加以判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5:53

我有查到:"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之請求權,僅指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

 

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請求權而言,不包含交付出賣標的物之請求權在內

 

,關於交付出賣標的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仍應適用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之規定。"請問交付出賣標的物之請求權跟商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請求權有什麼差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127與第125之分別,附上最高法院實務見解給您參考之:102台上2180號民事判決意旨:販賣土方並非被上訴人日常頻繁交易之行為,亦非屬其營業登記項目,是系爭價金之請求權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二年時效之適用,應依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認其時效為十五年。是此,您販賣貨物為何,是否為您營業登記項目,亦為考量之標準之一。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6:57

DEAR SIR:
               我們是被告,對方是建材行,出貨單,包括被告有簽收及未簽收的送貨單上都是一些建材,查了對方的統編,應屬其營業項目,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否合乎民法第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條款?法官說這筆貨款有15年效期是否真的只是為了引導我方與原告和解所提出的見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個案情形均不一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吳小姐 103-01-09 15:12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那天台北下大雨左方無來車我沒有走斑馬線過馬路(離斑馬線大約還有25~30公尺),右方汽車有停下來禮讓我,我招手跟汽車打招呼確認後往前走,但是當我走過汽車後就被機車擦撞到小腿,他車速滿快的,然後他摔倒撞到停放在路邊的車輛,他人沒大礙我是小腿有輕微撞傷但無明顯痕跡,對方摩托車外殼毀損,因為在辦喪事急著走對方也同意讓我先去忙所以沒有備案有互留電話,他有和停路邊車輛的車主去警局備案但沒提到我,現在他要求我付摩托車維修費全額14900元,我需要付錢給他嗎?有其他要負責的事項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您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14

 機車修理費顯然過高,請與對方確認從何而來,並提出相關單據

星星 103-01-09 13:30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朋友A 因不知而販售違反商標法的商品給被告(被告已開第一庭),

被告說:法院將傳朋友A當證人說明,

請問"證人"當下會不會轉"被告"?

證人現該如何是好?

請大大律師指點.

謝謝

蕭小姐 103-01-09 11:43

想請問如果請律師幫忙擬訂婚前協議書,辦理分別財產制,詢問注意事項,要如何收費?

可以來電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夫妻財產制採法定分別財產制,當然若您們要約定清楚亦可以協議方式為之,並向法院申請登記分別財產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同花 103-01-09 11:10

去年10月朋友找我代購物品,我向另一名甲女詢問是否有物品,三方提供圖片,貨號確認,朋友並且交付部分款項匯入我帳戶。因整個過程中經過三個月,詳細過程也有向朋友?明,也讓那名甲女直接和我朋友連絡。後來物品因卡關、調貨等問題,中間過程三方都知道,為了避免傳達口誤,所以直接讓甲女與朋友連絡。這三個月都有提及是否要先退款,朋友連續幾次都說不退款,要等,都有文字紀錄可證明。後來朋友到後面12月時,?我與甲女說法反反覆覆,我多次告知是否要退款,他一直都說要等。甲女其中有提及過,退錢時,貨也到,但是後來我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他,其中也先退款了一部分金額。剩下還沒有退款部分,朋友也向我說可以分期付款給他。 

三個月當中,朋友並未與我說明,此物品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11月至12月間,朋友才跟我說此物品並非他要收藏,而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所以是B人所要。朋友跟我說提及到B人身份是流氓,如果不好好處理,B人要帶人到我的住所找我,此話?了好幾次,有文字可證明。先前的款項,是朋友匯入我的帳戶,而不是他的A朋友或者B人所匯入。 

因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朋友,就不會有其他麻煩事也不會複雜化。但是A朋友及B人,因為沒有給他們交代為什麼拿不到物品,所以透過朋友,直接在通訊軟體上,直接向我?,還錢是小,有個理由交代才重要(朋友先前已說明讓我分期付款)。所以不斷用文字施壓我,因為原本說要物品給他,結果一拖了三個月,說要還錢也一直拖,說直接到法院處理,說甚麼也沒用。但是我已經陸續匯兩筆金額給他了,都有匯款單可證明 

後來今日,朋友的A朋友,?一定要給他交代,所以要甲女與他的A朋友連絡,交代清楚為何沒有物品。其中A朋友簡訊告知甲女,因他的手機快沒電,叫甲女打另一隻號碼連絡A朋友,結果甲女撥打過去,其實是B人,此B人身份是流氓,當甲女與B人通話中,我有錄音,B人與甲女對話過程中說到,為什麼都還不還錢(但是已經先還朋友一部分了),也提及到讓甲女一個禮拜的時間還錢及出來交代,如果沒有出來交代,就要讓甲女公司無法開,即使上來找甲女,也會把她找到翻遍了。 


想問一下律師,這樣的買賣糾紛,是否有到詐欺的部分? 
因為我有與朋友爸媽協議且朋友也說讓我分期付款,而且也有匯了兩筆給朋友 
但是現在朋友的A朋友,要叫朋友,以朋友的的名義對我提告,並且上法院說明交代為什麼沒有物品 
現在A朋友的B人,直接用言語這樣向甲女?,是否有恐嚇危害部分?因為先前朋友就有說到B人是流氓,所以都很害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完整案件情形判斷有無構成詐欺恐嚇,目前似為民事糾紛,應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09 02:43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此案件報價金額大約需多少呢?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09 00:29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此案件報價大約需多少金額?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雯雯 103-01-08 23:55

我有一件事情要請教,我父母親買下預售屋轉單的案子,屋主和仲介未主動告知我們買的那一戶下面是車道。屋主和仲介刻意隱瞞房屋下面是車道的事實,進而取得好一點的售價,這一點我覺得被詐欺。事後和代銷公司求證,果然屬實。打電話給屋主和仲介。他們倆方都不積極處理。還說如果要在轉單,要我們自付轉單的費用。打給代銷公司連絡,代銷公司說在第一時間有清楚告訴買方房子下面是車道之事實。如果要在轉單會協助處理。我爸爸是因為生病,所以才想搬家換到空氣好一些的地方。對方轉單賺取103萬。又遇到這樣的事情,萬一住了不平安,或者又有什麼樣的事情。想請教

律師我要如何和賣方爭取我的權利。對方說他沒在怕的……聽到覺得更生氣。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預售屋下面是車道,能否作為解除契約之事由,仍有討論之空間,您們最好能夠再審視一下契約內容,以及當初有無廣告單等資料,再研議應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子下方有車道,原則上不會被認為有何瑕疵,除非是因為有車道衍生出其他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屋主刻意隱瞞,可能有違反相關契約義務之疑義。就仲介部分,亦有違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委任契約中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規定。若造成您的損失,似可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25

 你這個應該無法解約只能請求減少價金

ching 103-01-08 23:45

律師你好:

我爸爸跟他的兩位兄弟,共同擁有一間房子(店面)...

他的兄弟一直要出租店面,但是我們家不同意!!!

如果他們執意要出租,我們能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共有物的出租,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之同意始能為之,因此倘若對方硬是將房屋出租出去,該租約不能拘束其他共有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應經共有人以分管契約加以協議之。若對方不經分管契約而執意為之,可起訴請求其返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1-10 02:17

您好!為促進共有物有效利用,依98年修正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及法務部98年10月1日法律字第0980032730號函釋:「共有物之出租行為自屬上開民法第820條第1項所稱共有物之管理行為,而得依多數決為之」;因此,出租共有物已無需全體同意,本件其他二位兄弟持分合計若已超過二分之一,即可逕為決定將三人共有店面出租,不需要您父親同意,另當然您父親有權利分得租金。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廷 103-01-08 22:12

小弟在兩年前開車被臨檢攔下酒測值達到0.55有公共危險罪緩起訴一年然後繳交3萬元給公益團體,監理站的罰單也都全部繳清了。

102年11月份小弟因為前一天晚上喝酒,隔天早上騎車上班身上還有酒味被警方查到,吹氣之後0.27又一次公共危險罪被直接移送地檢署,但是檢察官只跟我說限制住居讓我寫地址和電話就叫我可以走了。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有可能被關嗎??因為還有家庭要養。萬一被關了家庭支出都斷了,現在小弟我還是怕怕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易科罰金或者勞動服務??

法律小學生 103-01-09 10:00

大大你好  如你所述 你這第二次酒駕很快就會被判刑了

會判多久則是要看法官 但鐵定很不樂觀  

 就此類酒駕事件本人及身旁的朋友都有處理經驗

建議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未肇事二次酒駕的部份,過去法院大多不會判超過6個月,但是近年來酒駕事件頻傳,判超過6個月的會越來越多,本文建議您提出相關證據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將來不會再酒駕,如參加戒酒課程等,否則難保你不會入監服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是累犯,關的機率增加,您應盡訴具狀求情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ona 103-01-08 21:54

最近老公去辦了信用卡,怕使用不當成卡債.....多種原因,想辦理夫妻財產制。請問律師:1.夫妻財產制是什麼?  2.辦理夫妻財產制後,他有負債,我就不需為他背債嗎?  3.該去哪裡辦理?  4.辦理手續須帶什麼證件.資料?    5.如果是後離婚,我需辦理什麼才能不用為他背債  

您好,夫妻財產制是一種統稱,他包含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等等制度,不過你根本不用擔心,夫妻不用互相背負債務,這是法律規定的,數十年來均係如此,你所認知的夫妻互背債務都是誤解,媒體或一般人不懂法律而亂說,除非是夫或妻一方死亡,他方無拋棄繼承,否則夫妻債務都是自己承擔.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建議您可以用分別財產制(簡言之:夫妻兩人的財產是分開的),不過需經登記,否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結婚前未約定夫妻財產製,依民法規定及為法定財產制。丈夫之債務與您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若現在要更換夫妻財產制,反而面臨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ona 103-01-10 14: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若是夫死亡,事前已離婚的話,也該為他背債嗎?   2.如果因以上條件背債的話,辦理拋棄繼承,就沒事了嗎?  3.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裡面包含的財產有哪些?

米醬 103-01-08 20:09
之前網路上分享下載網址(是複製別人的) 不過 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 我也忘了刪掉 我也沒有收錢什麼的 只是單純的分享 前天剛錄完筆錄 面對問題 我都很老實的說出來 之後我問了 做筆錄的警察官說 這個會怎麼樣處理會不會很嚴重 他說不算很嚴重 只是要看警察官怎麼判 付不起錢是不是會被關 那麼我是否會被關? 如果要付是要多少? 有心想要改 現在我也叫客服人員幫我關網誌了 這次我學乖了 再也不會去分享幹嗎的了 請律師們說明一下 拜託了 我只是想知道 會不會很嚴重 有要付什麼責任? 還有今年19歲 律師你好,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涉及者為違反著作權法,會有刑事民事上的責任,此案件,在移送給檢察官後,建議能與告訴人洽談和解,而使民刑事一次解決,否則刑事仍會被起訴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嫌觸犯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有民事刑事責任。看是否能與對方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al 103-01-08 19:44

鄰居噪音不甘其擾

先後報警數次,警察總是以無事證回應(不僅如此,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竟然還比我上網查的資料還差),針對這點,如果同時由我拍照舉證是否可以向警察單位申訴轄區員警處理失職?又拍照舉證自己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方得為證據?亦或是應如何做方能主張其轄區員警失職?(因為屏東鄉下警察這種處理方法真的令人很火大,竟還先後回應我狗噪音是環保局的管轄及非夜間時段,檢舉人有容忍義務,還是我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員警回答是錯的)

又請問如果請律師撰寫存證信函乃至訴訟,是否為最後手段?(很感冒警察這種處理態度,如果是自己走法律途徑,真的是便宜了轄區員警!)又其價位?自己又應該主張甚麼權利?因為如果是主張社秩法第72條除了要有我到警局做筆錄外,還得有兩名證人方得對其開罰,這在鄉下地方,鄉下人自掃門前雪的生活方式下根本行不通,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向警察舉發之外,可詢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但在證據的蒐集上,應確實蒐集,最好能以錄音錄影方式紀錄,並就每天噪音之時間點紀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以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侵害居住安寧權利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曉英 103-01-08 19:17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去函當地主管機關詢問關於集合住宅已辦理分割,獨立產權,其容積/建蔽率/法定空地共同計算,臨路住戶選擇不加入管委會,該住戶之土地/建物是否合法?

-----------------------------------------------------------------------

有收到當地主管機關回文, 內容為 " 按建築基地為包括供建築本身所占地面及其應保留之法定空地,為建築法第11條所明定:旨揭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及使用執照時建築基地為XX市XX段一小段XX號一筆土地,爾經分割變更為XX段一小段XX.XX-1至XX-16地號等16筆,仍應視為建築法第11條所稱之[建築基地],其建蔽率.容積率.法定空地仍應就原領使用執照之基地面積與該基地上建築物面積分別予以檢討。 "

-----------------------------------------------------------------------

我不太懂回文的意思,是說我們就算產權獨立,仍然需要共同檢討建蔽率.容積率.法定空地嗎?仍然視為同一宗建築基地嗎?所以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的規定嗎?該住戶是我們區分所有權人?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第五十三條 多數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 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三條所定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建築法第十一條規定之一宗建築基地。

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施行前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申請開發許可範圍內之地區。

三、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割之地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主管機關之回函,該臨路之透天住戶,仍應屬您們集合住宅之一部分,故仍應受管委會之規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應受管委會之相關規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亦士 103-01-08 18:12

你好, 我目前在一間工廠上班,在10月份時在操作不當將刀具撞壞,公司要求我賠償,具公司所說那刀具價值32000元,但公司只願意負責2000元,叫我賠償30000元,我覺得價格不合理,所以就找公司商量但公司說沒得商量,因此公司在我每月薪資扣除5000元(以扣2個月)。   還叫我交一份報告,因是社會新鮮人,所以也傻傻的在報告上寫上我願意賠償的字樣也簽了名,不過我不寫全賠。  後來我想想也不太對,在前幾天向公司提出離職,但他將我12月份薪資全部扣除。

補充:剛進公司時有簽約,不過合約到期後也沒再簽約

請問律師們,如果我以薪資未發之由,沒去上班是否有觸犯勞基法?

還有我報告有說賠償,但沒說到全額賠償,那我需要全額賠償嗎?

那公司的作法是否違反勞基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所簽立的報告書沒有提到賠償金額,則公司不得直接預扣您的薪資,此部份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且請求給付薪資

2、有關您毀壞刀具的部份,此部份公司要向您求償,必須證明是您的過失(倘若公司沒有盡到勞工教育義務,則也必須負擔),且提出相關單據來證明價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簡 103-01-08 17:10

您好

我前晚騎機車酒駕酒測值0.48(我約六、七年前曾經被酒駕過一次,當時是0.45,只有繳罰單及去上課),隔天移送台北地檢署,下午在地檢署樓下的簡易庭,我認罪了,當庭檢查官跟我說直接等判決書,我想問的是:

現在我能申請緩起訴嗎??

另外當晚在派出所時,我也很配合作筆錄,我有詢問員警能否作類似單腳站立或畫圓的動作,當下員警回我不用,這是合理的嗎?因為我想說我當下意思是很清醒的。

我現在能作些什麼事情,讓我能儘量得到較輕的判決嗎??

我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我現在能作些什麼事情,讓我能儘量得到較輕的判決嗎?或者上網查詢所謂勞動服務來代替罰則,是否需在判刑前先行申請呢??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即已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所定之公共危險罪,無庸進一步審酌客觀上是否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形,故本件您所提及警方未進行平衡感測試之作法,應屬依法有據。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這類案件因為社會氛圍,大多會以聲請簡易判決,直接等候法院判決,不可能緩起訴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法律小學生 103-01-09 09:57

小簡你好 如你所述 這次酒駕你很快就會被判刑了

至於應如何處理酒駕事件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皆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具狀向法院表明您的請求,至於會不會採納,則是法院之權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nzo0124 103-01-08 16:46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否有權再依車禍過失傷害民事告訴?

   若不行,那是否可用其他事由提起(例如:因車禍所造成的無法工作的損失...等)

2.如果和解時提出僅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是否可以?

謝謝律師

就您所述問題應視雙方最後達成之和解協議內容(所書立之和解條款)而定,一般而言,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通常和解的時候,一定會載明拋棄請求權,當然就不能以此事件再行提告.至於如果是告訴人之一方,你願意在刑事和解,民事另外處理當然是沒問題,法律並無規定刑事和解,民事賠償一定要放棄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法再重行起訴。而和解須雙方有相當之共識,若無共識,難達成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力 103-01-08 15:07

請問律師先生 小姐們 本票憑票准於98年1月5日 那有效期限是到何時 如果過了 有效期限 是會讓人當做沒有的票嗎??

您好,本票時效為三年,如果超過時效就無法以之為本票裁定,但是如果簽立的本票的原因事實如果還沒超過時效,本票可以當作原因事實的證據,例如借貸關係.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期限為三年。若過期,僅喪失本票請求權,但仍有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或亦可作為借款之相關證據使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nzo0124 103-01-08 14:11

律師您好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經法院調解庭後於調解庭勉強和解,之後認為不合理是否能夠再提起民事告訴(未滿2年)?

另外再提起民事告訴是否要支付裁判費?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調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除非有撤銷之事由,否則無僅針對不合理另提民事訴訟.

二.另提民事訴訟,需依請求金額來繳納裁判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anzo0124 103-01-08 15:16

律師您好

1.就不論合理性而言,就請問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否有權再依車禍過失傷害民事告訴?

   若不行,那是否可用其他事由提起(例如:因車禍所造成的無法工作的損失...等)

2.如果和解時提出僅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是否可以?

1.不能另訴。
2.和解須由雙方達成合意始可,並非單方一廂情願即可,故而雙方若能達成共識,基本上尚無不可,但實際上,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能再重行起訴。且若和解條件雙方無共識,似難以成立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貢小丸 103-01-08 13:38

各位律師您們好:先前因聽信代辦公司能協助申請整合負債降低貸款利息而讓代辦公司協助申請其間代辦公司之業務專員也口頭允諾如未整合成功將會退還其代辦費用我也答應讓代辦公司申請『整合負債』代辦期間代辦公司也向我收取了代辦費用但申辦到一半 我才發現代辦公司並不是用『整合負債』來辦理而是直接用『債務協商』來辦理我的貸款我一知道之後馬上就要求代辦公司停止辦理也自行打電話債權銀行要求退件辦理債務協商如今信用卡也都被銀行強制停卡代辦公司也無意想退還代辦費用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方法能讓代辦公司退還代辦費用給我
詢問過身邊有打過官司的朋友是建議我先寄一份存證信函過去給代辦公司如果代辦公司還不退還代辦費用的話就直接上法院談了
想問一下律師們是否有不用上法院就可以讓代辦公司退還代辦費用給我
ps.順便附上當時所簽立之契約

http://www.flickr.com/photos/83006008@N02/11949392075/

我於民國97年期間即開始持有信用卡至今並未欠過任何一家銀行信用卡帳單

也未曾使用過分期付款也未遲繳過任何一家信用卡之帳單

因為我是用帳戶自動繳信用卡費的

再麻煩律師的解答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商不成,僅能以訴訟解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貢小丸 103-01-10 00:58

感謝房律師的幫忙

看來還是得要上法院了

只是不知道房律師有協助雲林地區的網友嗎?

阿捷 103-01-08 12:00

因為本身朋友是化學兵...保險公司是拒保的但我遞成報告書上去請求該保險公司給予融通核保..現在朋友提告偽造文書..請問各律師這是否有構成偽造文書罪呢?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還是要看到你做的文書是甚麼樣的文書?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偽造何文書?如何偽造?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ock 103-01-08 07:38

各位律師請教一下因有委員在社區會議中指名道姓說前財委某某某把社區的公共基金挪出來讓社區的人誤以為是前財委一個人把公共基金給挪出來致基金利息受損這樣能告現任財委妨礙名譽嗎?[公共基金及社區有關金錢都是必需三顆印章]

這要看他講這話,是不是有所憑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是該與論內容是否為真,若非真實,則可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誠 103-01-07 23:51

請問律師:

      我本身有工作,朋友想借用我的身分找工作,我是否該借他?

      這樣對我本身工作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1-08 05:45

建議  台端最好不要,以免日後不必要的困擾。

順祝日安!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1-08 05:46

回覆 阿誠 的發言內容:

建議  台端最好不要,以免日後不必要的困擾。

順祝日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授權對方使用您的身分任職其他公司,可能涉犯偽造文書詐欺罪及逃漏稅等罪嫌。

2、至於是否影響您自身的工作,則必須視您所任職公司之工作規則及所簽訂之勞動契約為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觸法之危機,請慎重考慮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達爸 103-01-07 22:33
律師您好 首先要感謝您迅速與熱心的回覆。 我想要在請教一下, 我們只想控告同事1, 且因為同事2之留言是否恰可證明同事1所指之人為本人老婆。 若同事2於偵訊時可否說其所指”xxx"為他人而不是我老婆,請問是否構成偽證罪? 以下為同事1臉書上的內容: 以下為臉書上內容 同事1:”你這躺著賺的傢伙去吃屎吧你。” 同事2:”是不是被朋友在背後說盡壞話然後他渾然不知還把他當成寶的那位高傲xxx" 同事1:”Ur right!真的氣神魯命! 同事2:小動作那麼多都幾十歲的人了!誇張!有話就當面說!不說就不要搞那些,不能就平平淡淡的嗎? 同事3:真可憐...那位! 同事1:一點也不,因為他是必取! 同事1友:必取就讓專業的來吧! 同事1:快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只想告同事1,就不用對同事2提告。至於同事2是否會成立偽證罪,即在同事2本身,若其作偽證,當然會構成偽證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