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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103-01-16 10:36

律師您好:

在下父親之祖產登記於家父之名下,其過世後,轉至家母之名下(已逾20年),

家母過世後,除五名子女外,父親的兄弟也執意要分配祖產,請問是否合於法理,對我方及他方有利之法條為何呢?

非常感謝您~

1.動產登記為要件及公示外觀 原則上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2.如果目前登記母親名下 原則上就是母親財產遺產 父親兄弟姊妹自然沒有主張之權利 3.但如果確實是對方主張或你所述之借名關係 則還是要回復到原權利人名下 這樣就看其繼承人有那些人 可依法主張 4.以上只是法律可能的規定 但實際情形 你應該知道財產狀況應是如何

JEFF 103-01-16 11: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動產登記為要件及公示外觀 原則上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2.如果目前登記母親名下 ... (恕刪)

請教律師:

地產分配繼承是否會因登記之名義而有所影響(當初登記似乎是 周XX 並註明共有)其差異為何?

若是如此,該如何主張其權利呢?

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之遺產,您父親之兄弟非法定繼承人,無相關權利,又該土地若為共有,該土地之應有部分即為您母親之遺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H 103-01-16 09:47

本人於民國99年12月與建商合作:針對我們小區26戶進行改建計畫,建商並邀請一位投資人出資400萬,建商拿50萬,我拿350萬並將我的房產過戶投資人做抵押,合約言明於一年後無論整合成功與否,我都有權將我的房產以350萬過戶回我名下(但若當時我無法拿出350萬,投資人可據有此房地),當時並請代書做證,我簽了350萬本票(收受人為投資人)放在代書處,過戶投資人名下的房產權狀也放在代書處同時保管。 

由於一年到期後整合沒成功,因此打算要以350萬過戶回我的房產,但剛好碰到奢侈稅實行,投資人不願繳交奢侈稅,只好等奢侈稅二年期限過後再來進行,但二年到了,投資人拒絕將房產過戶回我名下(因估計房產價值超過800萬),由於多次協調不成,只好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一年到期後我沒立即過戶回該房地依合約我就喪失要回房產的權力,不然當時就要相對提存350萬做為過戶回作業依據,我想我都已經簽了350萬本票,還需再做相應提存嗎?這讓我心中感到不服,請問:

我在簽約時,簽給投資人的350萬本票,是否在法律上有相對提存的效力?到現在我都沒向代書要回這張本票投資人到目前為止也沒向代書主張她要此房地,房地權狀也都還在代書處。 簽約當時還不知道有奢侈稅要實施,合約到期後奢侈稅卻實施了。依據法令,奢侈稅是賣方要繳,由於過回房地時投資人屬賣方,而她拒絕繳交此稅導致無法即時過戶回該房地,我是否有權主張我要回房地的時間有延伸到現在的權利? 

以上煩請貴大律師法律上的解惑,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的起訴內容與請求權基礎,並且就您們所簽署的契約內容下去判斷,當然您會有舉證上的問題,需視您如何主張,才能再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與建商之合約如何約定,方能決定該依契約哪一條規定作為您的請求權基礎,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宗哥 103-01-16 01:05

律師你好

      請問我在結婚前,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在去年7月賣掉,但確在10月離婚,我想請問前妻有權要分這賣掉的錢嗎,這房貸都是我在繳,前妻不曾繳過

                                                 懇請律試回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法定財產制的部份,就婚前財產並無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不過就增值的部份則仍有爭議。

煞祿 103-01-25 02:23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房子是屬於你個人於婚前就擁有的東西

你可以拿出這證明啊 主張夫妻財產分開制度啊

去法院申請唄

你就不擔心前妻出手腳

宗哥 103-01-25 10:16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 ... (恕刪)

感謝你,謝謝

jones 103-06-07 23:56

去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是要兩方人一同前往?還是自己前往就可? 

jerry 103-01-15 23:19

想請問各位律師,小弟在網路遊戲中先遭人謾罵髒話後誘使我回嘴,我也回嘴了,對方就說要截圖提告,但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真的提告,請問對方先罵我這部分我是沒有想提告,但是我有需要先去向遊戲公司申請電磁紀錄,以證明對方有先辱罵我嗎?還是等對方真的提告後我再去,不知道後者會不會太晚?? 謝謝各位解答

1.如果擔心對方提告 你還是先聲請看看 但是否會給你我想可能會有問題 2.多數情況都會要求有司法機關函文 他們才願意配合辦理 3.不過如果只是單純網路上互罵 是否真的有必要透過司法程序去主張權利 你可以思考看看 是否真的有那麼嚴重影響你的生活 你透過司法程序主張 是否符合經濟效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罵您的證據,以免對方起訴,您無相關證據得以反擊。並注意6個月之告訴期限,避免逾期,對方提告而您未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asy 103-01-15 23:05

甲因被a警察懷疑甲有和一起案件有關係,而帶進警局,甲已有請律師律師來之前他選擇緘默,但a警察一直告訴甲(希望他快認罪),而甲在律師剛到(律師還不知狀況)甲就自白了,此自白算是證據嗎?

若表示已選任律師,則等待律師期間依法不得詢訊問,訊問所得之自白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不得作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察取得該自白之程序手段有瑕疵,可排除該自白證據能力或減低其證明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5 20:37
律師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5月份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要求近90萬的賠償金 對方直接告我過失傷害,雖然目前還是駁回調解委員會處理,對方有去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結果尚未出來 我想問說,如果最後還是我要賠對方較多,那刑事部份的過失傷害是否就會成立? 那過失傷害怎樣才會成立? 如果最後雙方談的理賠金額都ok,可是我還是無力償還,是否又會遭到提告? 是不是如果無力償還金額的話,就會只剩民事責任,就不關刑事責任了? 請律師幫忙一下...謝謝

過失就有刑責,跟賠償金多少無關,但有和解就可爭取緩起訴緩刑,所以對方有過失的話,你一樣可以告對方刑事,然後賠償金就可依雙方過失比例相抵減少賠償,如果因為和解爭取到緩起訴緩刑,你卻反悔不履行,就可能被撤銷緩起訴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52

您好,

      1.這部分還是先等車禍肇事鑑定出來,確認雙方過失比例。如果對方確實有受傷,您又有過失,那當然會成立過失傷害;反之如果您有受傷,對方又有過失的話也一樣,過失比例只是在請求民事賠償的時候計算而已。

      2.如果和解撤回刑事告訴,就算之後無力償還,也只是民事賠償的問題。但要小心對方可能會以您一開始就無資力卻誆騙其簽立和解為由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鑑定結果出來再行考慮,且究竟是否符合過失傷害之構成要件,亦可爭執之。另就民事賠償部份,若對方亦具有部分過失比例,可請求與有過失減低損害賠償。若您有受傷,亦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您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oris 103-01-15 19:46
請問律師,我有朋友因為吸食安非他命,結果第一次開庭就被說要去勒戒,之後來開庭時沒去開,結果就被通緝,過了一段時間後警察找上門 結果警察來的那天剛好又有吸食,然後就被帶回去警局做筆錄驗尿 之後就移送法院裁定,現在目前已進去勒戒要二個月時間,請問二個月時間完後,如果剛好又收到第二次吸食的驗尿報告,這樣會繼續再被勒戒嗎?還是能夠出來以易科罰金的方式?
1.第一次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被抓 實務上多以裁定觀察勒戒處理 所以你目前應該是需要先去勒戒所 2.至於第二次施用被抓 檢察官可能會起訴以施用第二級毒品 再由法官去審理 這部分是否可以易科罰金還是要看你將來判的刑度如何 如果超過六個月可能就無法易科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二次吸食部分,可能會被判刑,但應爭取六個月以下之刑期,方有機會易科罰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nie 103-01-15 16:4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我於102年10月被酒駕紅燈撞傷,對方酒測值0.75作筆錄時,警察要我直接提告,所以就上了法院,法官要我們去調解委員會和解看看,對方說他無力賠償,所以調解委員要我申請調解不成立,再送上法院,想請問再上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還有會出庭幾次?對方真的很沒有誠意解決,請幫我,謝謝!

您好:

您可以請求的有因車禍造成的損失、增加的花費、損失的收入,此部分您要準備相關能證明您受有損害的單據,如醫藥費收據、看護費收據等,還有不能工作的損失,如薪資單等,因此資料越多對您的訴訟越有幫助。而開庭的時間長短要是案件而定。最後,因為您說對方沒有錢,因此您可以先向對方車輛投保的強制責任險請求理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沒誠意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nie 103-01-15 17:18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請求的有因車禍造成的損失、增加的花費、損失的收入,此部分您要準備 ... (恕刪)

 重點是這算是第2次上法院,他的公共危險罪仍不會判刑嗎?我覺得他一直在拖延時間不想處理,我問他想多少和我和解,他一直不說,我怕他會拖很久,請問公共危險罪能拖多久?謝謝!

 

annie 103-01-15 17: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沒誠意和解。可待起訴後, ... (恕刪)

 我一開始就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了,現在我想知道第2次上法院會有結果嗎?因為他已犯了公共危險罪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表達對方無和解誠意,拒絕和解和解無法成立,請求法院依法審判依法判決,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檢察官陳述和解經過,並說明對方無和解誠意,請檢察官依法起訴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凡 103-01-15 15:43

請問律師

最近在知名線上遊戲被人在公開的場合用英文毀謗

F開的英文單字 並指名我使用的 遊戲的角色名

剛好當時只有我使用那一名遊戲角色

最後我遊戲角色死亡

他又用英文指名我遊戲 ID 罵我 死的很難看 

請問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bc 103-01-15 14:35

某天下午回家路上停車倒車停車時,誤撞後方機車騎士,造成機車騎士受傷,警察測酒測值為0.21,想詢問律師酒測值0.21會被檢察官起訴嗎? (初犯者)

謝謝

 

 

本案涉及過失傷害罪及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則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而依該條規定可知,除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該條第1項第1款)構成公共危險罪外,酒精濃度未達前述標準,但甚為接近且有肇事的結果,還是可能會遭警方以該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該條第1項第2款),由檢察官調查後決定是否起訴。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為0.25以上,您為0.21,未達法條規定之標準,除非情節重大,檢察官偵查後,決定仍要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奇幻少年 103-01-15 14:03

想請位各位律師...關於妨礙名譽的案件

最近有收到刑事傳票...要我前去開庭...

事情發生在FB社團網路留言中...

本人在裡面發了些闡述性的留言...裡面內容或許諷刺了些

裡面未指名道姓只是哪個人所為...

但對方認定這段留言事描述他...

並在留言下方發些挑釁字句...

而我並未再針對那些挑釁字句作回覆...

之後對方以事件進行提告

但提出證據中只擷取我所發的闡述性留言

而他挑釁字句卻全數刪除...

這種情況下是否使案件不成立??

因他提告證據不全..只提他認定有利之留言?

 

令若案件成立...是否只會開庭這一次??

判決情況可能有哪些?包括可能刑期或罰金?

是否有勝訴之可能性?

還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提供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對方挑釁之言論,或您的言論並無人格特定性,亦無可得推知特定人之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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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103-01-15 13:17
律師你好~我是前幾天問我老公毒品案的小姐~ 我們今天要去開偵查庭.後來到那裏之後~到那之後檢察官叫我們去找一位長官作筆錄~ 在做筆錄之前~長官也問我們可否提出有力證據證明他跟我們借錢~ 我老公有提到幾個重要的日子~警察都說那幾天沒有監聽到~所以如今我們也都沒有任何他跟我們借錢的證據~唯一知道的只有他當時的女友.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證明他的清白~ 可是我老公有很堅決說那是他朋友的東西~而警察卻說對方有人證可以證明是我老公的~ 對方的人證也都是他們的人.那這樣是他們說了就成立了吧? 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辦~也很想請律師~但是又沒有太多的財力~因為都被他朋友借光了~ 真的能否再請你教教我們能怎麼做嗎~謝謝你~或是如果要請你打這官司~需要多少費用呢~ (有寄信到您的信箱 但是都沒收到回覆 不曉得是不是沒看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4: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3-01-15 12:08

如果委任律師一同前往,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那此次開會雙方未達成協議的話,直接委任律師對有消費糾紛的兩間公司提出訴訟的話,費用上怎麼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陪同基本上會視地點及案情而定,而訴訟會以審級來計算,所以律師的報價仍需先審視您的案情後,才會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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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茹 103-01-15 11:42

我想請問如果收到執行單子沒去報到會馬上被通緝嗎?

通緝了會增加刑期嗎?

因為有辦理延期入監,可是還沒收到單子有沒有獲准

這樣沒去報到應該沒關係吧,可以等收到可不可以延期的單子再去吧?

還有我老公是申請老婆懷孕延期,我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不准,為什麼不會過呢?

因為我沒收到單子所以不知道書記官說的是真是假,因為他態度很不好。

還有如果他進去被關通緝那些會影響假釋的申請嗎?

 

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收到執行單未報到之隔天,即發布通緝。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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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3-01-15 05:10

因和遠傳電信有限公司與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消費糾紛,也有向台北市消保官進行申訴,因第一次與兩間公司協調不成,有向台北市消費者保護中心提起第二次申訴,台北市政府有寄開會通知單過來給我,請我2/6到消費者服務中心開會進行第二次協商,因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件,對於法律上的問題也是一竅不通,想問說當天是不是可以委託律師陪同前往開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天仍可委任律師一同前往,但此會有費用的收取,您應一併斟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一同與您前往,替您爭取權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旗錒 103-01-14 23:32

我今年19歲 因為一些原因被迫簽下本票 還被拿走身分證 我想請問律師 本票不是要20歲以上才具法律效益嗎??   未滿20歲簽的本跳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還算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19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除非您有使用詐術方法使對方誤認您已成年,否則您所簽發之本票似效力未定,若您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該本票不生效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票據行為屬於法律行為,而法律行為依其內容之意思表示,說明票據行為之性質,約可分為二種,即契約行為說及單獨行為說。至於票據行為究屬契約行為,抑為單獨行為,學者見解不一,惟多數論者認為我國票據法係採單獨行為說之發行說。
又按民法第78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簽發本票既屬於單獨行為,則除非經法定代理人允許,否則依法未成年人簽發本票之行為自屬無效(並非效力未定)
另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對方既曾取走該未成年身分證,當知發票人尚未成年之事實,據此應無民法第83條之適用。

第 83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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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shley 103-01-14 22:25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跟先生結婚時有約定夫妻財產為分別財產制,且有去法院辦理登記並登報,於登記分別制後一年多,我買了500萬的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房貸240萬也是用我的名義貸款,而我們在婚後五年 (房貸已繳80萬,剩160萬) 時,欲辦理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

 

請問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對日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的認定上有差異嗎? 我於分別財產制期間買的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嗎?

 

我找到:依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這條是否可解釋為:不管是廢止分別財產制或變更為法定財產制,都是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改用前的財產視為婚前財產,所以我名下的房子可視為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剩餘財產?

 

日後若離婚,關於剩餘財產請求權的計算,婚後剩餘財產是不是需扣掉我的婚前財產500萬和房貸160萬? 另外,若離婚時房價已漲到1000萬,且房貸已繳清,則我的婚前財產算是增加到1000萬,婚後剩餘財產需扣掉婚前財產1000萬,剩餘的才能請求分配,請問是這樣對嗎? 

 

以上問題,煩請回覆,非常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改用法定財產制後,所得之財產方為婚後財產。至於改用前分別財產下您的財產債務均為婚前財產,婚前債務。是此,婚前財產部分不用追加計算,但若您已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則該清償額必須追加為婚後財產計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糖糖 103-01-14 22:25

律師您好,

我先生婚前有買房子,頭期款是我公公付的,之前因為我先生錢賺得比較多,所以房貸家用都是他支出,我自己也有工作自己賺自己花,二年前我發現我老公有外遇,他想和我離婚,但因為有小孩跟不甘心,我不願意離婚!先生後來換工作後賺得比較少,他要求我開始一起支付房貸及生活開銷!但我不想再過這種生活,前陣子長輩給我一筆錢我想拿去買房子,但我又擔心若離婚的話,我買的房子是不是得和我先生財產均分?

另外我先生婚前所買的房子,雖然之前我沒付,但後期我都有幫忙繳費,離婚是不是有權力跟我先生爭取財產均分呢?

婚姻中取得的房子離婚的話會被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依法有一定的計算方式,不是所謂的財產都以均分來處理,法律不是這樣計算的,建議離婚後再購買,另外婚姻中你用自己的錢幫丈夫繳房貸,要主張權利的話,可說那是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婚姻中取得之財產,除非能證明為特有財產,否則將視為婚後財產。是此,買房子還是於離婚後再購買。又關於您已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您可將該項債務追回,目前您應先蒐集您先生外遇之相關證據,若能取得通姦錄影帶或相關照片,更可以提告妨害家庭刑事告訴,於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您亦為無責配偶,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糖糖 103-01-16 22:4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律師您好,您提到~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所謂的證據如果我有匯款的紀錄可以嗎?那給現金是不是就沒有證據了!

 

糖糖 103-01-16 22:47
回覆 房律師 律師您好,請問什麼是特有財產?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可將該項債務追回,但要如何追回?目前沒有找到任何外遇之相關證據,我是否就無法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糖糖 103-01-19 23:45

律師您好,您提到~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所謂的證據如果我有匯款的紀錄可以嗎?那給現金是不是就沒有證據了! 什麼是特有財產?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可將該項債務追回,但要如何追回?目前沒有找到任何外遇之相關證據,我是否就無法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Dalyu 103-01-14 20:25

各位大律師您好,可否幫我看看:[以下會先敘述,最後會提問]
我是一名已經連續延畢2年的碩士生(今年讀第4年),目前已通過口試,但教授已表明想要刁難我,因此拒發給我畢業證書,要讓我自己知難而退,那目前該名教授使用實驗室大多數學生當人頭洗錢,例如說:國科會某案子發下人事費以及材料費等等...多筆金額依序發給每位有承接此案的學生們,但教授卻以需要購買實驗器材以及實驗材料等..多樣理由,要求每位學生所得之國科會人事費,匯回教授的戶頭[有匯款紀錄][註:該教授在高雄台灣企銀開設一個帳戶,後來在花蓮台灣企銀又開了一個戶頭,那花蓮戶頭仍以自己的姓名申辦,並非學校或實驗室名稱,(這表示如該名教授以後離職或者跳槽其他學校,該筆金額仍進入他的口袋;目前所知有60萬定存)]另外該名教授會無緣無故生出一大堆發票(盡是收購一些硬碟阿文具等等...)但實際上並無發現這些設備的存在,該名教授還吃人夠夠,嘴裡不吐骨頭,學生將金額匯回實驗室只給予5%回扣手續費,但大多數學生家庭每年都會收到所得稅之稅單金額是徵收6%,因此學生們反而在被該名教授多吃1%金額,舉例:某學生該年計畫案得到人事費金額20萬,全數匯回教授帳號,在此之後再還給學生5%(1萬)但年末所得稅徵稅收6%(1萬2),因此該名學生莫名虧損2千,

想請問:如此知情事是否可對該名教授提出告訴?何種刑罰?那學生會不會有共犯嫌移?那如要告要怎麼告?或者可向誰申訴?學生大多數家庭都很單純(小蝦米與大鯨魚的對抗是否很難贏?扳倒教授的機會有多大?)(發票部分恐怕皆已經被核銷恐無證據,實體證據可能只剩該實驗室所有學生的匯款紀錄)因之前會計法發佈教職員除罪化,恐怕無法有效幫助在教育體制下被壓榨的學生,在麻煩各位律師幫我看看要如何處理,小弟在此有爬過文有找到類似的文章,因為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此我選擇發文在詐騙的地方還請見諒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336&tid=7&ccode=PostDate%20desc

國科會匯給學生,之後如果是學生自己願意匯給教授,那除非教授對學生有恐嚇的言行,不然民刑事都很難說他有什麼問題,至於學生因此多繳稅,教授可能有侵權行為,但可獲得的賠償也不多,會不會成立也有爭議,但這教授絕對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可聯合所有學生協同律師民代開記者會,如果你們真有決心要反抗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開始蒐集該名教授之相關證據,如錄音或蒐集發票及其他文件資料等,彙整相關完整犯罪資料,可嘗試至地檢署告發,讓檢察官著手進行調查。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5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會計部分,雖然已經有除罪的問題,然倘若教授以此方式榨取財物仍然可能成立詐欺罪,倘若是國立大學的教授並擔任行政職的話,甚至於可能成立貪汙治罪條例之相關犯罪,倘若您真的想要告發教授犯行,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與律師正式諮詢後,在告發,以避免日後發生誣告等問題。

阿睦 103-01-14 20:21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 我滿18歲 未滿20歲 剛剛玩遊戲罵了人 我打這樣 開阿A廢物 他ID是:開啊a 我同音不同字 這樣會被告
您好: 您所發表的文字如果只是私訊(即只有對方看得到的話)基本上不會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但是若您所發表的文字是在公開頻道上,還有其他人可以看到,則涉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的問題,同時還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因此網路上的發言壁需要小心。而雖然您用同音不同字,但是如果仍然可以從您的文字推知對方是誰,一樣是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而您已經滿18歲,在刑事上必須為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建議您向對方道歉,以免對方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與論達可得特定之人,似仍有公然侮辱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睦 103-01-14 20:20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 我滿18歲 剛剛玩遊戲罵了人 我打這樣 開阿A廢物 他ID是:開啊a 我同音不同字 這樣會被告
您好: 您所發表的文字如果只是私訊(即只有對方看得到的話)基本上不會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但是若您所發表的文字是在公開頻道上,還有其他人可以看到,則涉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的問題,同時還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因此網路上的發言壁需要小心。而雖然您用同音不同字,但是如果仍然可以從您的文字推知對方是誰,一樣是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而您已經滿18歲,在刑事上必須為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建議您向對方道歉,以免對方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與論達可得特定之人,似仍有公然侮辱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睦 103-01-14 20:11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 我滿18歲 剛剛玩遊戲罵了人 我打這樣 開阿A廢物 他ID是:開啊a 我同音不同字 這樣會被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與論達可得特定之人,似仍有公然侮辱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erry 103-01-14 18:49
Hello 律師你好~我台灣的親戚有個案件~我就直接說了~我堂弟他跟一個女生交往~兩人都滿18歲~之後分手後~女方要求復合~結果我堂弟不肯~於是女方跟女方家屬告我堂弟性侵~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收押禁見~因為我堂妹跟我嬸嬸打長途給我很擔心(我人在新加坡~而且家裡我是最大的)目前我叫她們去找承辦檢察官~檢察官助理說~因為女方有證據~才會收押~(目前我得知是這樣)~我想問如何解除收押禁見~還有這種官司可以和解嗎??因為我嬸嬸她們經濟能力不是很好~所以暫時她們無法請到律師~

被收押禁見的話,就要找律師看守所被告談,才能清楚被告對這案件的認識和詳情,不然光憑其他人的敘述,對事實本身也難有完整了解,強制性交和解是爭取輕判的方式,能不能和解要看談判技巧和對方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堂弟被收押禁見,則須委任律師方能至看守所會見面談,以釐清相關事實。再者,此種案件類型,有談和解之空間,但須視對方開價是否合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凱 103-01-14 18:31

律師  你們好
我想請問我在2010年時因 詐欺 被判刑有期徒刑3個月  這次因酒駕被抓  酒測值達0.34
我在五年內已經犯過了一次 但那時我以申請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這樣算累犯嗎? 判決書也收到了  判決書 上面也寫說 五年內在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最 加重其刑。

請問這樣判決會判多久 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會構成累犯問題,又有關於刑期部分,您所收受的判決書主文會明確記載您的刑期。

煞祿 103-01-25 01:39

還是別喝酒喔 現在喝酒開車 人神共憤。。。

加油 我只能為你禱告。。。

希望你真心悔改

小露 103-01-14 16:11

您好;

   家人與人車禍後不久死亡,但目前檢方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想請教律師,如果依照民法195條解釋(以過失傷害來說),家屬可以代位向加害者要求被害者之精神賠償嗎?死亡時尚未起訴~還是法條規定無此權力就算要求仍無效?

紅字部分解釋為何意?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僅以過失致傷罪來起訴,對您們顯屬不利,所以您們應在一審中爭執本件應屬過失致死罪,如此您們繼承人才能進一步請求損害,且可以據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先免繳納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家人是因為該車禍事故所受傷害死亡,則您應該準備死亡之相關事證提供給法院,使法院變更審理法條為過失致死。

2、又有關精神慰撫金的部份,為一身專屬性權益沒有代位請求的問題,僅於民法第193、195條所列之人才可以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家人是因該車禍死亡,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及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依上述規定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即精神賠償。且亦可爭執為過失致死,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露 103-01-14 17: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家人是因為該車禍事故所受傷害死亡, ... (恕刪)

 曹律師您好;

       如果起訴已確定為過失傷害,家人已死亡,家屬可以代位提出被害人的精神賠償嗎?

民法195條所規定最後一句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此句話的意思可以嗎?

或者家屬完全無法提出被害者精神賠償

小露 103-01-14 17: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家人是因該車禍死亡,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 ... (恕刪)

 房律師 您好;

       如果確為車禍過失傷害,但被害人已死亡,家屬可否代位要求被害人精神賠償

死亡時尚未起訴

 您好:

家屬並無法代被害人提出精神上損害賠償,但若被害人死亡,則家屬可以依195條第3項規定,來請求本身之精神上損害賠償,所以本件您們要朝過失致死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露 103-01-14 17: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家屬並無法代被害人提出精神上損害賠償,但若被害人死亡,則家 ... (恕刪)

 謝律師 您好;

      (1) 目前起訴內容為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訴訟訴狀是否需依起訴過失傷害請求賠償或者依然可以計算死亡賠償刑事民事訴狀中?

(2)或者未變更為過失致死前,要求死亡賠償需另請求民事訴訟才行?

另訴狀及律師費如何計算,謝謝.

 

 

 

您好:

一.由於檢察官是以過失傷害來起訴,若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請求過失致死的損害賠償,則會有被駁回的風險,所以建議仍應另獨立提起民事訴訟才能避免被程序駁回的風險. 

二.至於訴狀及律師費用,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小猴 103-01-14 15:04

想請教問題法律問題

子女及母親為低收入戶家庭,父母分居,最近父親的財產登記子女名下,但父親不盡扶養責任,也不給子女錢,導致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同時讓子女及母親陷入生活困境。子女及母親應如何提出維護權益的主張及處理?

懇請律師在繁忙中之下抽空回答此問題,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是此,您及您母親可起訴對您父親請求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20 16:28

小猴:
這個問題必須先確認問題中的父母僅是分開住而未辦理離婚還是已經離婚,因為這牽涉到問題中的父親是否對問題中的母親負有扶養義務。依民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負有扶養義務,但雙方若已離婚,則無此義務。
再者,問題中的子女除可依法向父親要求給付扶養費之外,如果父親已經將財產登記子女名下,子女即有權處分該財產子女未成年,母親可以用法定代理人名義處分,但若母親未與父親離婚者,則又須徵得父親之同意始得處分房產。國稅局及社會局或許是認定該財產屬於子女才會認為母親及子女不符合低收入補助之資格。
以上,謹提供參考。

許小雞 103-01-14 12:05

我接到冒用律師身分打來的詐欺電話
請問,
這樣是否有涉及詐欺及違反律師法的嫌疑?
內容還有涉及個資的情節,

我們已經在11月14日 在地檢署開庭,
結果收到不起訴起分書,
我是否可以到轄區派出所另作筆錄提告對方詐欺未遂,違反律師法,違反個資法? 因為被告冒充律師身分,通知我 我的先生在外調戲良家婦女、犯罪,要我先生負起民刑事責任,並要他工作不保 ,並且口頭答應要幫我打離婚官司,還把我女兒上班上學的地點都講出來,是否涉及違反個資法? 

恐嚇電話皆有錄音存證 
針對以上行為,被告已在檢察官面前認罪,但是檢察官並沒有以詐欺未遂、違反個資法、違反律師法起訴,請問是否申請檢察官再議? 

甚麼時候收到不起訴書? 可先mail不起訴書過來研究,看過後再決定再議機會多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不服,可於7日內聲請再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莉莉兒 103-01-14 09:24
律師您好~ 我在2014/1/2摩托車停置在自家店門口,被一台轎車撞到,當時對方沒停,我先生大喊他才倒車查看,下車後對方表明他趕著送貨至前方,他初看我車子沒損壞,留下電話後去送貨,當我再次發動摩托車,發現排氣管有聲音,牽去車行,才知道破了,當ㄒㄧㄚㄓ打給對方,他表要幫我修車,請我送去給他朋友到車行,要晚點跟我聯繫,但是他不接電話了,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尚無刑事問題,僅有民事問題,建議您們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森林 103-01-14 07:21


各位律師先生們:您們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就是我曾經請教過台北的註冊商標總局.請他解釋"平行輸入"的含意.他說.例如可口可樂.原廠是國外.他已經在他本國註冊了商標.如果他再來台灣註冊.算是權利耗盡.所以我們是可以平行輸入他的產品的.

而其他小品牌.如果原廠在他本國有註冊.但是沒來台灣註冊.而是台灣人去註冊.這樣我們就不可以平行輸入.

      真的是這樣嗎? 有勞各律師先進們解答.萬分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商標法與平行輸入商標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附有商標之商品由商標專用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市場上交易流通者,商標專用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專用權。但為防止商品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此係商標耗盡理論之明文化,因此,對於平行輸入國外著名商品在國內市場銷售之行為,原則上應認為合法,在裁判實務上,亦多引用最高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44號判決,認為真正商品之平行輸入,其品質與我國商標使用權人行銷之同一商品相若,且無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欺矇之虞者,並可防止我國商標使用權人獨占國內市場,攏斷商品價格牟取暴利,因而促進價格之競爭,使消費者購買同一產品有選擇之餘地,享有自由競爭之利益,於商標法之目的並不違背,在此範圍內應認為不構成侵害商標使用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詢第二個問題:其他小品牌.如果原廠在他本國有註冊.但是沒來台灣註冊.而是台灣人去註冊.這樣我們就不可以平行輸入.該回覆應該仍有問題,因為其非仿冒商標,所以應仍有主張平行輸入之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猴 103-01-14 01:28

律師您好: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在去年八月中我在我機車前方的置物廂發現一本證件皮包,當時並沒有處理就把它擱置在我的椅墊下的後車廂,

直到上禮拜五1月10號晚上11點多騎車下班半路遇到警察攔下臨檢,那時因為之前酒駕駕照吊銷,所以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隨後警察要求檢查我的後車廂,發現到這本證件皮包,就隨即把我帶回警局。

回 到警局警方也連絡失主來警局做筆錄,失主作筆錄時表示這本證件包當時是放在他的機車後車廂被偷走的,於是警方就以涉嫌竊盜罪的罪名把我帶到分局拘留等待轉 交地檢署。隔天開庭時,檢察官問訊時我一直強調說那本證件皮包是在我的機車前方置物廂發現的,但檢察官似乎一點都不相信,認為我在強辯,還反回我一句 :有這麼好的事?有人無緣無故會把"禮物"丟到你的機車車廂內送給你喔?一點都不相信我講的話....

後來檢察官問我有沒有經過當天失竊的地點 ,我回答說沒有。

偵訊完畢,最後就以四萬元交保...

東西明明在我的車廂發現到的,為什麼我要被判竊盜罪?下次開庭時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講了,檢察官似乎就是不相信我講的話..

懇請律師指點一下,非常感謝...

證人?或其他證據? 如果檢察官不相信,被起訴的話,就只好到法院那裡去攻防,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01-14 09:28

大大你好 有關你所述 很明顯檢察官就是不相信你的話

情勢對你很不利   你若想進一步知道解決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是有心人士竊取該皮夾後,取走財務之後將皮夾跟證件棄置於您的機車前置物欄內,則您確實沒有涉犯竊盜罪。

2、然您繼續持有該失竊物,則恐成立侵佔遺失物罪。

3、本文建議您應該請求檢察官調閱當初發現該皮夾時附近的監視錄影器,或是傳喚證人到庭,以釐清事實。

4、至於是否坦承竊佔遺失物罪,您可自行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檢察官不相信您,您目前又無其他對自己有利之證據,可待起訴後,於法院針對檢方之證據加以質疑,減低其證明力,使其無法直接推論您有偷竊之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猴 103-01-14 13:52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與建議:

如果我一直沒有辦法證明皮夾證件是撿來的,是否會因為失主作筆錄是報竊盜,法官就會判我竊盜罪呢?

可是被判竊盜罪不是也要有相關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雖無法提出對自己有利之證據,但亦不代表提不出有利證據就一定是犯罪,是否構成犯罪,檢察官應盡其積極之舉證責任,而若有辦法針對檢方之證據加以攻擊,排除證據能力或降低證明力,亦有可能爭取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a 103-01-14 00:49

如果我想委託律師幫我處理未成年子女變更母姓這案件....需要花費多少呢??

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a 103-01-15 00:5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來電討論

謝謝律師~~

via 103-01-15 00: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 ...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連絡。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娃 103-01-13 23:47

請問律師會首以不同的人頭標會還找人頭出面投標,請問若被倒會要如何告發會首,人頭,及冒標者,當然是詐欺偽造文書但如何舉證才會成立及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看是否有相關之開會簽名紀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必須蒐集合會之相關證據,尤其會員名簿、匯款資料,再核對其他會員是否確有參標,並以會員相互作證。

小小娃 103-01-13 23:33

請問律師多名被告,有部分被告已被假扣押,有些被告還沒有,請問一下尚未起訴,偵查中,為怕對方脫產,還需要對未被假扣押被告,提出假扣押的申請嗎?手續如何辦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向法院具狀聲請對對方財產假扣押,於狀紙內陳述請求假扣押之相關具體事實及理由,並願意提供擔保金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明 103-01-13 23:01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小明 103-01-13 22:45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商標法與平行輸入商標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附有商標之商品由商標專用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市場上交易流通者,商標專用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專用權。但為防止商品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此係商標耗盡理論之明文化,因此,對於平行輸入國外著名商品在國內市場銷售之行為,原則上應認為合法,在裁判實務上,亦多引用最高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44號判決,認為真正商品之平行輸入,其品質與我國商標使用權人行銷之同一商品相若,且無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欺矇之虞者,並可防止我國商標使用權人獨占國內市場,攏斷商品價格牟取暴利,因而促進價格之競爭,使消費者購買同一產品有選擇之餘地,享有自由競爭之利益,於商標法之目的並不違背,在此範圍內應認為不構成侵害商標使用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vonne10126 103-01-13 22:14

上個月被同事在Facebook上用『影射』的方式言語侮辱

於是去地檢署遞狀,收到傳票上頭顯示是"他"字案

問題:

當初告訴狀內容有明確提到我要告的對象→附上對方的姓名、手機電話以及工作地點(惟不知身分證字號以及居住地)

還有列印影射的內容內容圖片數張(帳號確為該同事所有)

1.但檢察官還是以"他"字案號來傳喚告訴人,請問為什麼呢?

上網查了一下,他字案通常為『犯案被告不明、或被告明確但犯罪態樣不明的案情』

2.以我這個案件來說,代表檢察官認為我提出的證據過於薄弱嗎?不然怎麼不以"偵"字案來偵辦呢?

意味著開庭時須補強另外的證據嗎?

麻煩律師們幫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因為本案對方為影射您,而無直接之人格特定性,是此,檢察官可能在調查是否可得而知為您,若有其他對您有利之資料,應多加提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他字案,僅表示檢察官認為目前之證據還不明確,如證人均未傳喚,尚未送請鑑定等,均有可能先暫列他字案,並不會有所謂的不利問題,目前您應該盡量協助檢察官釐清案情,並檢附證據即可。

小如 103-01-13 14:35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想請教您以下幾個問題:

1.我與先生已離婚監護權問題仍在協調庭處理,這當中先生又寄存證信給我但內容完全不是屬實我該如何回覆?需要在回信OR可以不理會?

2.目前收集先生家暴遺棄小孩證據,當初雖然我並沒有被他打傷因為我跑掉了但他把家中東西打壞同時恐嚇我,且在之前就常情緒控很差時常對我發脾氣,我已不堪他的騷擾且他無盡過當父親的責任離家數月才會至法院訴請離婚當初我在事情發生期間有向朋友訴說過事情也有簡訊FB網站訊息,是否可做為證據或人證?

3.我收到存證信後又再次讓我感到恐怕是否可申請保護令

以上問題麻煩張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您好,存證信函就是一封信,法律上沒有任何效果,所以不需要去回應.至於在臉書的留言,可以當證據,但要看與本案有無關係.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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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存證信函含有恐嚇內容,則可以再次聲請保護令,是否檢附開存證信函?或是可以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

2、有關監護權的部份,是否已經獲得訪視報告?內容為何?

雪倫 103-01-13 14:31

律師您好,我在2013年7/17被先生毆打我在當時叫了警察並到附近醫院"驗傷"...我知道"驗傷單"只有六個月效期,我要離婚他一直不願意,因為我們的房子是一人一半,說我的錢都是他賺的,真可笑我自己工作了20幾年只是這2年辭職;我們還有一個國三的男孩,我準備監護給他...律師,我該怎麼辦?我告他或寄存證信函給他一定會被他打個半死因我們3人都住在一起(各分房),有資詢師說要我先搬出去但這有困難因為有小孩需要照顧,他(先生)需要常常到日本出差...驗傷單"的六個月效期是1/16(下星期),律師,請教您有沒有好的方法,我只要離婚沒有要告他但不要激怒他,如最下撤有什麼切結書之類,要有法院公證過或律師背書過?律師,律師費是沒問題的,只要保障我/對我最安全的方法.拜託您了/感謝

驗傷單只是證據,沒時效的問題,先聲請保護令吧,可以保護你跟小孩的安全,之後再起訴請求離婚,這樣情況實務上以不堪同局虐待為理由起訴,離婚機會是大的,連同監護權一起處理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驗傷單沒有時效的問題 你說的應該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告訴期間六個月 2.如果你不願意提出傷害告訴 你可以考慮聲請家庭保護令 請求命對方不能靠近你一定距離 以保護你人身安全 3.另外你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請求 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主張 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同時也可以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主張自己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不要告他,則只有雙方協議離婚一途,就是雙方均同意離婚並簽署離婚同意書即可,但若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有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途,目前可以保護您的方式,即先聲請家暴令,但聲請過程法官仍會開庭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聲請保護令,並儘快提起傷害告訴,以免逾6個月時效。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8:35

親愛的雪倫:

看到您的故事我非常難過,也深深能夠體會您為何做這樣的選擇,但目前您必須做的,是聲請保護令,帶保護令核發下來,他就不能再與您接觸,否則他會有刑事責任

另外,您是否考量過去警察局報案呢? 

您要不要委任我們我無所謂,但您這樣終日擔心受怕,我擔心他有一天真的會對您不利,而傷害了您的身體或性命啊!

103-01-13 14:08

律師你好 本人在10年前有購買一部中古機車  錢也已經繳完 但我一直沒去過戶 那家機車行也沒開了 機車因購買三年壞了我也停在以前租屋處沒去理它 也不知道還在不在 那家機車行也沒寄通知書去過我家要求過戶  請問這部車所有權人還是車行  但我會有法律則任嗎?繳完的收據也不見了  有好心律師能解答我的疑問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6: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不是該車的登記名義人,則原則上相關的法律責任與您無涉。

2、倘若該商號仍未廢止,則您可以請求該商號名義人協助處理廢止登記,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非登記名義人,則似無相關法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芭比 103-01-13 11:28

律師您好,之前法院已向債務人發出強制執行,但日前債務人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異議,法院參考各級法院辦院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審簡易審判程序之期限,共計2年10個月,加上審理期間及上訴...等,年限約需3年,所以法院定擔保金額准許債務人停止強制執行。 

為什麼債務人可以用此方法來拖延? 那欠錢的人都利用這點來逃匿規避也太不公平了!! 請律師幫忙求解,謝謝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13 11:43

您所引的「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目的是限制法院辦理案件「最久」須於多久時間案終結案件,避免案件延宕過久影響當事人之權益,並非您的案件一定要經過這麼長的審理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一定都適用最久的期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8:41

芭比您好:

如果債務人無法提供全額擔保,則不妨礙執行之進行,而且債務人供擔保停止執行後依法必須起訴,否則法院也不會理他。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提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