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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2-07 22:13

請問律師,有關侵權行為賠償問題,幾年前,我認識一位男性友人,他有家庭,育有2子,但因他長期未與妻子履行同居義務,在婚姻上早已出狀況,我與男性友人成為非常好的朋友,經常出遊,但妻子在facebook看到我與她丈夫合照之照片,生氣憤怒,我傳了多封簡訊給她,希望能聽其解釋並諒解,若不希望我與她丈夫聯絡我可以消失,我無破壞婚姻之意思

但她自己與丈夫在一年前,自己尋途法院與該男兩願離婚,離婚後,該男與我又連繫上,因之前已是無話不談之朋友,故現在更成為男女朋友,反之,前妻不服氣,反以之前之簡訊內容,告我侵權行為損害賠償50萬完整,這是合理的 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22:5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不好意思要先請問您一些涉及隱私的問題

1.在男友與前妻離婚之前是否有與其發生性行為?

2.若沒有的話則沒有通姦的問題;若有的話,則需注意刑法第245條第2項之規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即給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男生還有婚姻時,你有跟他發生性行為時,有通姦和損害賠償的問題,但是不是告的成,要看證據,還有是不是已經超過時效,如果是離婚後發生性行為,就沒有任何問題,所以要看對方究竟是針對甚麼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美 103-02-08 00:00
回覆 小美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有關侵權行為賠償問題,幾年前,我認識一位男性友人,他有家庭,育有2子,但因他長期未與 ... (恕刪)

 並無性行為發生,且對方只有fb上我跟該男之出遊照,及提告內容之證據為我當時發送給她的簡訊....101-10月份

 

沈恆 (沈律師) 103-02-08 05:30

您好!無性行為就不會成立刑事通姦罪;但發生在離婚前的親密互動行為,若未超過二年,仍有可能要負民事侵權責任,端看證據內容足夠與否,而賠償金額也是可以爭執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詳細討論。

性行為是不成立犯罪,但要想辦法讓檢察官相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相關通姦犯罪行為,僅有出遊照片,對方告您似不一定會成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在時效二年內  前妻確實還可以依法請求相關侵權行為損害   2.民事妨礙家庭請求損害賠償  跟刑事通姦罪不同  未必要有通姦事實  只要超過社會男女交往程度  就可能被認定有侵害配偶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對您起訴,再視其主張為抗辯。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ddict 103-02-07 22:10

律師您好:

小弟我遇到一件事情

我在交友APP上遇見一位女性,她本身是在PUB上班的

但是,之後把關係搞得非常曖昧。

她前前後後跟我索要了1幾萬

後來我發現她隱瞞她已婚甚至有兩個小朋友了

我向她詢問 還堅持說自己單身 沒有婚姻

我想跟他談清楚 她反而告訴我 要談拿錢來再說

第一次 我還傻傻地匯了錢給她

但是 她卻跟我說 都過去了 沒什麼好講的

之後我一直想盡辦法跟她聯繫

之後終於在電話上,她反而說我是神經病心理變態怎麼不去住精神病院

接著又說 如果真的那麼想不開怎麼不去自殺死一死算了

 

請問律師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3

 你匯給他多少錢?如果很多的話再考慮提告比較好

Addict 103-02-07 23:46

,匯款紀錄比較少,大部份都是現金。。可以告他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向您借錢,且您亦有交付款項,可起訴主張借款返還請求。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為欺騙您,亦有機會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主要可能還是民事糾紛  你可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2.除非你能證明你拿錢給對方用意  以及對方跟你借錢的情形  才有機會構成刑事詐欺罪  但應該不容易成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除非您有對方施用詐術之相關證據,方有機會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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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et 103-02-07 21:31

您好~

    想請教下述問題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事情的原由如下:

我的父親向朋友購買金瓜石的房子,因為當地為台糖的土地,當地大部份的人是向台糖承粗土地後在上面蓋房子,而房子多屬違章建築,所以父親購買房子後委請代書去辦理過戶登記時,只辦理了土地契稅的過戶,在契稅繳款書上登機的主建物建號為"未辦理保存登記",所以當時並沒有辦理地上建物所有權過戶,過了幾年後才知道過去戶政事務所曾經有進行建物門牌的變更登記,才知道我們所購買的房建物在舊的門牌號碼上有登記過的建物於戶政事務所,這是我父親及他的朋友都不知道的,所以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建物所有權人仍為父親朋友的爸爸(目前已過世)。目前因為父親的朋友難以連絡上,聯絡當初辦理的代書也沒有遇過這樣的事情而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就我們的認知上在辦理契稅過戶移轉時並沒有連接上對的建物門牌,導致現在建物所有權尚未過戶的情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們要如何處理才能把我父親的財產順利的轉移妥當?

請各位律師先進 能夠給予建議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6

 無法處理,因為你們一開始就沒有弄對門牌,怎能要求更正?

建議直接要求拆屋還地比較實在

barbet 103-02-08 11:0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無法處理,因為你們一開始就沒有弄對門牌,怎能要求更正?

建議直接要 ... (恕刪)

您好~~

我前面有說過~沒有人知道過去曾經變更過地址,實際上也是遇到老里長才知道有這個事情,門牌號碼在我父親這一代沒有人知道,且地本來就不屬於這兩家人的,所以沒有拆屋還地的問題,我們是希望了解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順利將房建物產權移轉還給我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起訴請求拆屋還地之,以解決該產權不明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契稅名義已經辦理變更  只是戶籍門牌登記的問題  這部分應該還是可以跟戶政機關確認如何辦理變更   建議還是先問一下戶政單位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戶政機關詢問細節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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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梁 103-02-07 19:35

請教一下,如果要處份禁治產人的動產,是一定要法院同意嗎?還是監護人同意即可?

如果要法院同意,如何向法院申請?自己可申請嗎?還是需由代書or律師來做申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監護人欲處分禁治產人之動產,依法必須經過法院許可,始生效力,地政事務所才能夠辦理過戶登記

2、需要向法院聲請動產的處分許可,您可以自行遞狀,也可以委請律師代為處理。

傅駿翔 103-02-07 18:49

律師大大您好!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阿..我前任老闆因為有些事情..他把槍枝託我保管..

但是..事先我不知道那是槍枝(有用東西裝好)

事後我打開來看..發現是槍枝我馬上打電話給他..

他隔天就來拿走了!..我這樣算犯藏匿槍枝嘛!?

這樣我刑責會很重嗎.. 

麵包 103-02-07 18:24

律師大大您好!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阿我前任老闆因為有些事情..他把槍枝託我保管..

但是..事先我不知道那是槍枝(有用東西裝好)

事後我打開來看..發現是槍枝我馬上打電話給他..

他隔天就來拿走了!..我這樣算犯藏匿槍枝嘛!?

這樣我刑責會很重嗎.. 

michel 103-02-07 18:18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當然我尊重法律,愛護理性客戶。也用同理心販賣自己能接受的物品,網路拍賣就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虛擬平台,希望對19條有鑽研的律師跟願意發正義之聲的朋友,給在下一臂之力。感恩~

 

 

 

小宇 103-02-07 16:54

律師大人您好

家弟103年1月22號假釋出獄.還有二年半的刑期尚未服完...我想帶他去大陸工作.因為我在大陸經商成績還算不錯

他有機會可以過去嗎....我應該如何向觀護人提出申請..需要什麼文件...成功機率大嗎

謝謝您

 

 

如果我提供相關公司證明.或者押個100萬在觀護人或檢察官那.要求三個月回台報到一次..不知機會會不會提高

 

現在台灣的景氣。假釋更生人.除非要有很大的決心或很嗆S中樂透的機會.才有翻身機會...不然十個有八個還是會回籠的。。。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受保護管束人出國聲請,必須經過指揮執行的檢察署檢察官的核准,因此必須向檢察官申請。又有關出國工作的部份,此部分機會應該不是很高。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4

 保護管束的話要按時報到,不會准你弟弟出國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必須定時到相關機關報到,似應無機會准予出國工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保護管束因為需要定期報到  確定目前其他問題  所以要准許出國機會應該不高  但你還是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看看是否准許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聲請看看,但機率不高,應不會准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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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3-02-07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感謝律師幫忙,另想請問,因緩起訴期已滿,需要進行什麼動作才會撤銷或是它會自行撤銷嗎?另外在請問,這樣算是結案了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6: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期間屆滿之後,法院會內部作業程序處理,不會另行通知,也無須另外聲請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5

 不需做任何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緩起訴期滿,法院內部之作業程序會處理,您似無須為相關動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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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只有起訴 不起訴 緩起訴會用書面通知  如果是判處緩起訴  緩起訴沒有被撤銷  緩起訴期滿後   檢察署不會另行通知被告   如果有需要你也可以直接跟書記官詢問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起訴期滿,不會通知您,您亦可打電話至該股書記官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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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青 103-02-07 10:32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資方履行和解契約,若拒不履行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已簽和解契約,但因資方未履行,似仍可向勞工局申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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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勞資問題雙方已經成立私下和解  如果對方不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契約  或是其他相關民事賠償  2.你也可以再向勞工局申訴  這並沒有互相排斥    3.原則上這屬民事糾紛 應該不會有刑事詐欺罪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亦向縣市勞工局申訴其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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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行 103-02-07 10:31

最近時常看到有些律師針對每個問題都以「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等空泛內容回覆,幾乎都是複製貼上來處理,這樣似乎對於極需求助的會員來講完全任何沒有幫助可言,在此誠心祈望大律師們多費心了。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8

 基本上我也不喜歡這樣的回覆方式,

不過就算針對個案,既然是免費諮詢,也不太可能花太多時間回覆,

如果真的有必要,還是建議付費找律師諮詢

 1.你的問題我也是深有同感  這網站設立初衷我覺得立意良善  不過最近有律師就是這樣直接空泛回答問題  且每個問題都回應  其實也無法真的解決民眾所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   2.還是建議  你或許可在這邊初步了解可能解決方向  但如果真的需要詳細資訊  還是花諮詢費  至事務所跟律師討論

任我行 103-02-07 10:24

最近時常看到有些律師針對每個問題都以「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等空泛內容回覆,幾乎都是複製貼上來處理,這樣似乎對於真心求助的會員來講完全任何沒有幫助可言,誠心祈望大律師們多費心了。

RAY 103-02-07 08:45

律師您好~

我有一塊小小土地鄰居家門口,多年來他們似乎都不知道那塊地不屬於他們的,鄰居在那塊地上蓋了鐵皮屋頂??並把車停在裡面?,也從他的門口經過我的地進出.我想請問:Q1 我是否可向法院申請,鄰居必須支付我借租用金?,否則就必須拆除鐵皮屋頂,並禁止停車在我的土地上,只保留讓他們有進出的權力.Q2 我要去法院申請前是否要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鄰居此塊地不屬於他們所有,請他們付租金給我否則必須拆除.Q3 如我上述情況應屬於畸零地,?畸零地是否可買賣?    感謝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所有權既然是屬您所有,除對方得請求通行權外,非經您們同意不得在上占有使用,所以您仍可以請求對方拆屋還地,當然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視對方如何回應後,再決定下一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加以返還或支付租金,屆期若其仍具不返還或支付租金,可提出所有物返還請求之訴訟,請求返還土地及使用期間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和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其實存證信函沒什麼用,但你也可以發函給他們,不過建議你直接提告比較快,但這些都需要由地政機關測量後才能確定有無越界,也可以同時請求無權使用的不當得利.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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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要你是土地所有人 該地沒有禁止買賣情形 當然可以交易  不問是否屬於畸零地   2.如果對方沒有使用土地權限  例如承租或是地上權  你是土地所有權人就可以訴請拆除   但還是要看是否有權利濫用情形   3.起訴前為了可以平和處理  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看他如何回應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對方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和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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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庫 103-02-07 02:09

律師你好!

我在租車租車,使用完畢歸還給店家人員檢查後沒問題離開

再過約兩小時,傳訊息跟我說,右前保險桿下方有擦撞要我賠款

請問律師我需要理會嗎 ?

我並沒有任何抵押物品

他們 一直要我賠錢

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損害對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以先簡單回覆非由您所造成,且損害賠償金額顯不合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說明損害非由您造成,請求對方證明損害為您造成,且相關賠償金額亦不合哩,其餘可不予理會。即使對方對您起訴,仍須負相關舉證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對方應該是主張侵權行為或是契約責任  但前提對方要先能證明是因為可歸責你的行為造成損害得  你都已經交車  對方也檢查了  所以對方可能不容易證明應該由你負責   2.可以暫時先不用理會對方主張  看他是否提出請求再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向您起訴主張時,再為抗辯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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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3-02-07 00:08

請問銀行定存,中途解約需本人嗎?如果需要,那一條法律有明文規定呢?
因為先父,生前的定存被繼母中途解約,想告銀行,但找不到法條可以告!
也找不到這方面的律師可以詢問!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0: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要本人解除

請問:

1.這筆定存金額之前有無列在遺產清冊內?

2.是在父親生前解約還是過世後?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劉先生 103-02-07 01:3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要本人解除

請問:< ... (恕刪)

沒有列入遺產清冊
是在生前中途解約,當時父親住院
我知道原則上要本人
但告銀行需要法條
請問有那一條法律規定
一定要本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父親與銀行之定存合約,就解約如何規定,銀行有無未盡其契約上之注意義務,若有違約未盡其注意義務,導致讓他人解除定存契約,則須負相關違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建議您可向該存款銀行詢問相關作業規定及契約之約定方式為何,以確定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另外,日後若欲追討該款項,則該定期存款流向似亦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

 1.定存解約是否需要本人進行 你可以先向該金融機構詢問  看是否容許由代理人去辦理  因為這部分不會有法律明文規定應如何辦理   2.端看金融機構處理是否符合一般作法  業務人員有無疏失   3.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繼母是否有相關刑事責任  這部分一併考慮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契約之相關規定,解約權為何人。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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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順 103-02-07 00:03

手機遇到騙子他使用臉書說明手機是2013年11月底購入 還有保固中

但是我今天去查手機卻超過一年 當時面交時我再次確認是2013年11月

底購入的嗎  ? 他確定是  賣家是個國中生  請問大律師們  這樣屬於詐欺行為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詐欺規定,您可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7 14:17

請您先保存證據,即當初賣家臉書所顯示的提供資料。再者,您當初面交時,有無錄音?除了您與賣家外,有無其他人陪同在場?而在您發現保固非如賣家所述時,是否曾與賣家聯繫,賣家如何回覆?以上均屬佐以賣家恐涉及詐欺的重要事證。

再者,雖賣家未成年,但倘若成立詐欺罪,其法定代理人依民法規定須負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但這屬後續民事賠償的問題。

如有其他疑問,請您來信或來電指教。

 1.確實有涉及詐欺罪的問題  但主要還是看訴訟時如何舉證證明對方有詐欺行為  即對方如何跟你說明手機來源跟購入日期   2.另外注意對方年紀是否已經有刑事責任能力   如果是14歲以下可能也是無法處罰  只能透過民事程序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透過民刑事程序主張您的相關權利,惟您均須盡相當之舉證責任且亦須考量相關之訴訟成本負擔。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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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 103-02-06 23:12

各位大律師

我們公司的會計人員拿了很多發票報核銷

可是檢察官現在卻說  那些發票不是公司正常營運的發票

下次要傳喚我開庭

請問我到底要如何處理? 我什麼都不知道啊!!

 

 1.如果開立發票  但卻沒有實際經營的入項或是去項    可能會有商業會計法會計憑證不實跟幫助漏稅的問題   這應該是實務上很典型空殼公司   2.如果是掛名義負責人  可能有刑事責任跟追稅的問題  如果有需要確實可以找律師協助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Fiona 103-02-06 23:31

律師您好:

謝謝你撥冗回覆 

但...空殼公司???

我們是都有在經營的公司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3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涉及刑責以及逃漏稅等問題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至本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你可能還是先確認檢察官傳喚你開庭  你的身分是被告還是證人  因為如果是針對開立發票的公司  可能未必是針對你而來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先確認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和43條逃漏稅捐之相關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你可能要把案情說明清楚一點,例如誰提告以及到底告的內容為何?這樣才能去規劃訴訟策略,把說法統一,一般這類帳務案件都是業務侵占比較多,這罪不輕要好好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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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處理相關訴訟程序問題,並為您進行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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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103-02-06 20:54

律師您好

日前我因網友謾罵而提告,該網友對我罵了十幾個白痴,現在收到起訴書,上面沒有開庭日期,請問開庭前會在收到信函嗎?該如何求償?該準備什麼呢?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規定: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循此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依法是可以不經開庭審理程序,直接判決而結束該審級程序的。故一般而言,該案若依通常程序審理,則後續應會發傳票予告訴人以俾到場表示意見,但若係簡易處刑程序則可能逕予判決,則不會發傳票予告訴人通知到庭說明。(案件是否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由告訴人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或者是檢察官起訴書來判別)

其次,關於賠償部分您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方式加以請求,亦可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加以主張,兩者之差別主要在於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起訴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開庭前會在收到開庭通知,若該庭為刑事庭,關於賠償部分,您應盡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以利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玉米 103-02-06 21:1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開庭前會在收到開庭通知,若該庭為刑事庭,關於賠償部分,您應盡速提出附帶民事 ... (恕刪)

他是以309條公然侮辱罪,然後提起公訴,如何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撰寫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加以提出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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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你提出刑事告訴後 經檢察官調查完畢起訴犯罪行為人   2.之後案件會移送過去法院  法官會定期通知開庭  所以你會在收到開庭通知單  身分應該是告訴人   3.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再提出民事起訴  可以考慮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提出   可省第一審裁判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開庭時一定會通知你,但是你要求償的話,你必須要提附帶民事賠償才可以.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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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103-02-07 13:4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開庭時一定會通知你,但是你要求償的話,你必須要提附帶民事賠償才可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如果我要提附帶民事賠償,在收到起訴書之後,幾日內將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寄往法院?

若無具體損害,只是那段時間失眠,無診斷證明該如何要求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3-02-07 20:58

您好!若為聲請簡易判決,則法院有可能不開庭即很快作成判決,此時不會有開庭通知,因此,比較保險的作法只能盡快在判決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再者,您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是精神賠償,不一定要有診斷證明。

張小拓 103-02-06 20:26

Dear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於1月底接獲公司因業務縮編資遣,當日上勞保局查詢公司提撥的6%,才發現與薪資不符,在前公司1年又326天,幾乎每個月薪水包含前公司所謂的『全勤獎金、伙食費、底薪』為3萬元、公司重一開始就替我保在25200元、這樣不就構成高薪低報部份、目前公司妥善處理部份為應附薪資資遣費均已完成支付,可是因為之前都少保導致我拿非自願離職書去申請失業給付金額會與之前保額有落差,之間的損失是否可以跟前公司請求賠償損失呢?

公司高薪低報部份已經投訴勞保局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您的相關損失,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提起訴訟加以主張之,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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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勞保投保有規範一定級距  資方需要依規定投保勞保  如果沒有依規定投保可能有違法問題   這部分你已經向勞保局申訴  2.如果因資方高薪低保  導致你受有損害  可以考慮先聲請勞工局調解  調解不成再透過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ony 103-02-06 16:29

各位大律師好:

家族有一棟4層樓的房產,房屋所有人分別為我的父母及舅舅和舅母一人一層,而建物的土地所有人則登記為家母1人.現長輩打算將這筆房產轉移給我等子女共四人.長輩都還健在,只是開始規畫房產轉移的問題,想請問:

1. 就轉移房產給子女有哪些法律手續要辦?

2. 因建物的土地所有人僅登記家母一人,法律上該筆土地可以辦理分割4份嘛?

3. 因長輩都還建在,對於該筆房地產目前只想未雨綢繆的轉移給我等子女,實際的管理仍由長輩管理,因此擬訂一份財產管理聲明書,並且由相關的關係人簽署後,以規範子女對轉移的財產不當運用,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又如何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請解釋一下

3Q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述如下:

1. 就轉移房產給子女有哪些法律手續要辦?

房屋移轉子女須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為贈與或買賣均可。

2. 因建物的土地所有人僅登記家母一人,法律上該筆土地可以辦理分割4份嘛?

該筆土地似無法分割為四份,應為四人分別共有,各有土地四分之一之應有部分,分別握有土地持份。

3. 因長輩都還建在,對於該筆房地產目前只想未雨綢繆的轉移給我等子女,實際的管理仍由長輩管理,因此擬訂一份財產管理聲明書,並且由相關的關係人簽署後,以規範子女對轉移的財產不當運用,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又如何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可於契約中載明,即使產權移轉,仍須提供與長輩使用。若有違約情事,訂定相關違約金及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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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5

相關程序相當繁雜,你需要的是全盤規劃,建議付費找律師處理比較妥當,

想要問一問自己弄,後面產生問題也很麻煩

回覆 pon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律師好:

家族有一棟4層樓的房產,房屋所有人分別為我的父母及舅舅和舅母一 ... (恕刪)

 1.房屋移轉   只要向地政機關聲請辦理過戶  如有相關規費及稅捐依法繳納後  即可過戶完成  2.土地目前登記一人名義  如果屬於建地當然還是可以分割  但是可能會遇到房屋如何使用土地的問題   所以還是建議讓房屋所有人均有土地應有部分  可能比較不會有問題  3.可考慮訂立家族協議  協議如何使用系爭房屋土地  如果有人違反  課以相當法律效果  如果有需要可以公證這協議書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nne6255 103-02-06 15:18

律師,


想詢問公司一名員工於1/24口頭離職說做到1/31日,主管皆同意蓋章並文書流程 至人事部,連續致電三日請這名員工來辦理離職手續,卻遲遲不來辦理,且於1/28已給付當月份薪資及年終獎金後,1/29日反悔不願自願離職,要公司開除他且要公司付資遣費用,但公司已另外找人來上班了,1/29日請該名員工直接去勞工局申訴,因時逢春節,2/5日人事部已辦理1/31勞健保退保,並已公告該名員工已非本公司員工,其該名 員工致電人事部2/6日要打卡上班,請問公司人事部要發存證信函給這名員工解除僱傭關係嗎?如何請他無法進入公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已為終止僱傭之意思表示,且公司既已同意,則生終止之效力,所以公司仍得主張雙方已不存在僱傭關係而拒?其上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名員工已表達終止僱傭契約之意,而公司亦同意之,該僱傭契約似已終止,員工之請求無理由。目前應蒐集彙整員工表達辭職之相關文件,及公司表達同意其離職之相關文件,以利於訴訟中提出。亦可對員工發存證信函,告知雙方僱傭契約已解除,若再擅自未經同意進入公司,將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7

 建議請律師發函把事情說明清楚比較好,

你們自己弄自己寫的東西往往到法院都是砸自己的腳

依您所述情形,本件既已因勞方自請離職而終止勞動契約關係,則其主張自屬於法無據,再者,本件勞方嗣後亦早已有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之情形,則縱使就前述自請離職之事實,雙方各執一言,真偽有所不明,退步來看,貴公司亦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逕行終止契約。(形式上最好能以存證信函方式來作處理,另務必要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項之法定期間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資方跟勞工應該已經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所以應該沒有再行終止契約或是解除契約的問題  如果勞方對於是否還在職有疑義  經勞工局調解不成  他自然會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2.因勞動契約已經不存在  當然可以禁止其進入公司上班場所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nne6255 103-02-21 16:53

 

anne6255 103-02-21 16:54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anne6255 103-02-21 17:2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fan 103-02-06 14:08

律師大家好,我今天接到法院公文,原因是因為之前店的合夥人我們強迫他退股,當時也說要扣掉虧損後有剩下的還他,但他不要,現在告我侵佔,這會成嗎?我要找律師嗎?

可針對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來作無罪辯護,要不要找律師,看你的需求,如果你有把握可以自己開庭的話,其實就不需要找律師,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侵占罪主要需要有意圖不法所有之意思   如果沒有主觀犯意  不一定會成立侵占罪   2.如果是合夥做生意拆夥產生糾紛  原則上應該屬於民事案件  比較少會被認定有不法所有意思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

fan 103-02-06 16:1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針對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來作無罪辯護,要不要找律師,看你的需求,如果你有把握可以自己開庭的話,其 ... (恕刪)

當初是他自己說不要的,現在確告我,如果要找您,費用會很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依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依您提示情形,本案若為退夥糾紛,似為民事爭執,可從無侵占之故意著手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那就要判斷你和對方手上有那些事證,找出辯護點,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Cathring 103-02-06 13:10

律師您好

我跟前夫離婚後,對方到現在都沒付過小孩撫養

但協議書是有寫說我不能對他要求任何錢

我能告他要他扶養嗎? 委任律師費用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其起訴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至於您的撫養費,須視您協議書如何約定,是否有效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你跟前夫離婚  你們之間約定不能跟對方有所請求金錢  這確實會發生一定法律效力    2.但父母對子女依法還是有扶養義務   還是可以子女名義為請求  請求父親支付一定扶養費用  這法律上應該沒有問題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費用應該會在5-6萬以上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撫養權利是指未成年小孩對父母的權利,你已經不是他的配偶,對前夫沒有撫養請求權,沒有什麼所謂看協議約定如何影響前夫撫養你這種問題,這是很基本的法律概念,所以跟你能不能對前夫請求金錢無關,你們的約定,頂多會影響你對前夫請求返還已經代墊的撫養費,但後續小孩成年前的撫養費,你還是可以代小孩向法院聲請要前夫付撫養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你可以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提告撫養

因為協議書只拘束你

不會影響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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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3911 103-02-06 11:37

我想請問律師,我是一位小賣家,我在露天有放代購商品,其中一樣是kitty的殼,我沒有買大量的貨品囤積,客人需要哪個殼,我就幫他從淘寶買進那個殼,香奈兒殼也有,我知道那是仿品,可是我只是代購,這樣我跟買家都有違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2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代購不會違法,但是倘若代購的商品本身違法的話,則構成違法

Judy 103-02-06 10:22

律師你好~

2/3日下午4點多在彩卷行,買了數張刮刮樂,其中刮中這張以為只中1000元,於是當場拍完照片後,就跟店員兌獎,因當時有再買2張200元的刮刮樂,店員就找了600給我,事後才發現中獎該張的刮刮樂是中了刮區所有的獎金15000元,隔天2/4下午4點半左右,帶著這張中獎的刮刮樂照片給店家看,店家推說昨天沒有中15000的帳,而且重的刮刮樂已經撕掉丟到垃圾車裡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侵占罪嗎?

中獎的獎金有辦法拿得回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說明相關情況並限期請求對方返還獎金,若屆期對方不予理會,似可提出相關民刑事告訴,加以請求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udy 103-02-06 10:5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說明相關情況並限期請求對方返還獎金,若屆期對方不予理會,似 ... (恕刪)

 你好~請問需要報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定期限及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侵占罪要有主觀犯意  亦即需要意圖不法所有之意思才會成立   2.不過我覺得比較有疑問的是  刮刮樂都是由機器兌獎  你對中金額是否真的是15000  你可能還是先行確認  否則是否有誣告情形  一併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vivi 103-02-06 08:56

律師您好

朋友的爸爸之前車禍,左腿截肢,還有腦震盪的傷,調解一直談不好賠償,現在要告了,請問賠償金可以要多少?

 您好,這要看被害人年紀.職業等等,才能夠計算勞動損失,其他部分就是以實際損害為主,精神賠償可以開個一百五十萬左右讓對方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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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失,那可請求因為車禍而生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增加的支出(醫藥費、交通費等)、喪失的勞動力(針對截肢等傷勢)、精神賠償,但要注意,你爸爸也有過失的話,對方可因為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限,須儘快為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金額部分除包括醫療相關費用,複健相關費用,減損勞動能力費用外,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而本案車禍過失認定及傷害認定,亦可能需要相關鑑定機關之鑑定報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2-06 11: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 ... (恕刪)

責任部分我也不清楚,感謝黃律師詳細的回答,之後有需要您幫忙開庭,再跟您聯絡

1.車禍事故  主要請求賠償項目不外是不能工作之損害  醫療費用  增加生活負擔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  原則上前三項都需要明白舉證相關證明  證明損失範圍   2.至於具體金額可能還是要看你們個案情節而定  這沒辦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哲銘 103-02-06 05:56

主要是著樣的我二月五號當天發生了一場車禍是著樣的我從直騎被一台光陽的110cc的車子撞到當時快要轉紅燈他的方向是凱旋路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在代轉區裡 突然衝出來我為了要閃一台電動車被撞到的當時我有下車查看人有沒有怎樣我不知道他的車號跟電話我想賠他修車的錢當時錢帶不夠所以我最後就走了

可以幫忙我嗎

拜託了各位大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對方有受傷  沒有留下處理後續事宜  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如果行車有疏失  也可能有過失傷害罪問題  如果真的無法聯繫  那可能還是只能等看對方是否有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otg0243 103-02-06 02:26

我是個大學生,一向喜歡從事電腦的相關研究,日前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我侵犯智慧財展權,我就莫名其妙地去法院,才知道有人使用我架設的網頁伺服器發布盜版的影片給別人下載,而且還建立一個facebook使用我的個人資料和兩張照片。


我的伺服器是使用Linux架設的,但了解這作業系統的人光是現在資訊工程系畢業的年輕人都不多,更何況是檢察官呢,先說說開庭過程吧。第一次開庭的檢察官一開始就問"有沒有身心障礙、原住名....身分",我就提出我有身心障礙(無手冊)證明,也提出國外伺服器的硬體配置(證明我有伺服器主控權),還有犯罪的人可能是經過我架設的proxy以及VPN伺服器透過我的IP上網(附上範例圖片),另外也說我有連接我伺服器的IP資料,但檢察官一再的說"證據指向對你不利",算是還有聽我的話,說要我寫答辯狀作為這次開庭的結尾。
我的答辯狀寫的相當詳細,我示範VPN連進我的伺服器,進而可以使用我的IP從事網路上任何行為,試圖說明別人也是可以使用我的IP;而且我還說明沒有經過SSL/TSL加密的網頁要如何竊取登入的帳號密碼,試圖說明網路就像公共場合一樣不安全。我為了讓這點更有說服力,就舉了司法院的一審審判系統當作範例(http://i.imgur.com/rHR96qG.png),還附上Linux上監控會檢視出的資料(http://i.imgur.com/SfwYRjk.png),但是我的IP記錄檔才兩天就有三百多萬筆的連接,檢察官還說我的也有可能是隨便複製來的,那我覺得這是檢察官的質疑能不能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據,就像我說IP不能當作參考也有提出例外。


後來隔了約兩個月又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有發現到這次的檢察官換人了,我想說答辯狀寫的這麼詳細應該是可以讓檢察官不以IP判斷兇手,所以就比較輕鬆的去開庭(中央百世大樓),結果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開庭有告代(應該是指告的代理人吧....),開庭前檢察官就略帶諷刺的語氣說"你的答辯很精采喔"還問我在開庭前問我要不要先跟告的人溝通(是一家公司)...還說我年紀輕還是學生 這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對方撤告就不會有前科之類的,我心裡想說這不是等同於承認這是我做的嗎(他應該只是想要和解金),所以就沒講話,開庭過程一開始詢問年籍資料和"有沒有原住名身分......",我就回答沒有,他只問告代"你是甚麼時候發現被告犯罪?",他就拿資料講甚麼時候怎樣發現之類的,我就想"難道這是未審先判我就是那個犯罪者嗎?",這麼檢察官不只一次跟我說"我也是弄網路的",但以下幾件事情感覺他根本是騙我的....,我有說我是用Linux Ubuntu Server來架設伺服器的,然後他問我"你是用甚麼作業....",我看他說不出來,我就說"作業系統",他就重複說"你是用甚麼作業系統架設伺服器的",我就愣了一下,重複說"Linux Ubuntu Server",檢察官停了一下有些結疤的說"Linux Linux(拼音)",書記官就打上去(Linus)......,我想說打錯算小事就沒理會,然後就問我怎麼架設伺服器,我心裡想"你不是說你是弄網路的嗎...",我就說"下指令啊...",然後他接續問"怎麼下",他問的方式非常咄咄逼人,我就愣了好幾下,因為Linux Ubuntu Server這個作業系統是文字介面的啊,除了下指令不能做其他事情...,又不是像windows視窗化的作業系統可以用滑鼠,我在想該怎麼回應,這問題就像一條直直的大馬路問我要往哪裡轉一樣,我就說"用終端機啊...",然後他就繼續問其他問題,我覺得只要說到專業的部分他就會直接略過問其他問題,而且很多問題書記官都是沒紀錄的,最令我意外的是他說"IP就是鐵證",這時我覺得我寫的答辯狀完全沒用...,他還說這些都是指向我的IP,我就說"網域指向我的IP嗎?",他毫無思考的回答"對",我就問"真的嗎",他就說"這邊都有資料,每個IP都是指向你",我就說"你要用DNS看網域是不是指向我的IP才對....",他就繼續說"對喔 不同的IP指向你才奇怪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這句話說好幾次,我就說"不同的IP只像我這是很正常的,那是因為動態IP可以使用DDNS動態的...."還沒講完又被打斷,他就不加思考堅定說"那不是動態",然後手放在後腦杓好像是在想那叫甚麼,我就完全了解了,他真的不是再弄網路的..DDNS第一個D就是Dynamic(動態)的意思啊....,我通常不太苛求不是專業領域的東西,但是檢察官在用一昧地否定來提升自己的格調...,而且檢察官自己也有表明也是在弄網路的所以我才預設立場我講的他應該都了解,整個開庭過程他都一直在講他的,我們就像是在各自表述一樣,我講我的時他只會說"你的答辯我與予尊重"達到表面的公平,害我講到最後都不想講了,更誇張的是因為他一直自顧自的講話,我就問檢察官說"你到底有沒有想要了解我的意思?",他遽然回答我"我又不是你的心理醫生",顯然我是希望了解"我表達出來的意思"而不是"我"本身,我甚至有提供網域持有人的名仔和地址,但檢察官完全不理論就還給我,表明地址在國外但至少網頁是中文,好像是國外就不想管了,就像一定要抓到那個兇手,但我真想直接了當的告訴他那是不可能的,三百多萬筆IP太多了,而且幾乎還都是外國的,這檢察官一直要我證明不是我做的,調查事件真偽不是檢察官業務範圍之內嗎?那還要這檢察官幹甚麼呢?。這個檢察官就像是個不想學習的學生一樣,再好老師都沒辦法授課,最後他又要我寫答辯狀...,說過年之後會再傳我,結果隔天就收到傳票了..,2月12又要去百世大樓開庭,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檢察官溝通了。


雖然有點自誇,從上了專科學校到大學老師和學生都蠻肯定我的未來,從我的程式設計,硬體裝修上....,但對於法律我真的完全外行...,有種沒有請律師在法庭上就不受尊重的感覺....,但是我怎麼可能請律師呢...,我一直再想我的答辯狀都是在網路專業的說明,似乎都沒有說明到法律方面,希望有熱心高手指點一下該如何寫答辯狀比較有說服力,我也不知道我寫的答辯狀法官會不會看,我只能把伺服器的架設安裝過程寫出來然後再加上更詳細的回答檢察官庭上的問題,我的草稿打到一半,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rompXldlZKc3NHbVVaT0ZESTA/edit?usp=sharing


不知道我下次開庭能不能在庭上問檢察官為何要否定我說的動態IP?、問檢察官我提出"IP為鐵證"的例外那還有甚麼證據證明這是我做的?、DNS網域持有人證明並非我所有 為何不把我的資料納入參考?


我是否可以提出檢察官有失職,但我不知道該怎麼用言語來詮釋...,希望有高手指點..,另外問問換檢察官是正常的嗎..?


感謝各位的閱讀,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出庭,為您向檢座說明並答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司法人員確實對於電腦犯罪未必那麼知悉  如果有必要你可以請求調查相關證據  例如你要證明事情  可以函詢哪個較中立的單位  這或許會有助於你的舉證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2-05 21:42

dear 律師:

我朋友跟我借款,然後於去年簽本票給我,到去年底都沒還,本票上只寫欠款金額及他蓋章部份,這樣我可以去申請支付命令嗎?或者依您的專業有其他好一點的方法可以處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21:56

您好!不用聲請支付命令。先提示本票要求對方付款,若不付款則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然後即可調閱對方財產資料、聲請強制執行。

 1.本票執票人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法院核准後可以依此查報債務財產   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是屬於比較簡便取得執行名義方式  2.但如果對方還是沒有財產確實也是可能無法獲得償還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本票,可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亦可提起借款返還請求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似應先行確定發票人有無填載必要記載事項,若欠缺必要記載事項,系爭本票恐有無效之虞,後續請求履行未必依法有據。

票據法第120條之規定: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因此參照以上規定可知,發票日乃是本票之絕對應記載事項,如果發票人簽發時未將發票日填寫完全,則依票據法第11條規定:「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該本票因欠缺應記載事項而無效。另到期日並非本票之絕對應記載事項,欠缺到期日之記載者,本票尚不因此而無效,惟須注意的是票據法特別規定,欠缺到期日之本票,應屬載有受款人之記名本票,如為無記名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否則本票失其效力。(票據法第120條第六款參照),未載到期日的本票視為見票即付,也就是說執票人可以隨時向發票人提示請求支付票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na 103-02-05 21:32

先生在大陸工作,已經四個月未給小孩生活費也沒什麼來看小孩

因為在大陸工作台灣不用報稅也查不到薪資所得

小孩是共同扶養,我懷疑先生利用這點故意不給

詢問有這可能性嗎,我該怎麼辦?

離婚走法院的話,像他在大陸工作,是不是委任律師出庭即可?

 

 1.父母無論是否仍有婚姻關係  依法都須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所以你是可以以子女名義跟對方請求負擔扶養費用   2.但如果對方在國內無資產  是可能無法取得金錢 只仍依此主張對方不扶養不給付家庭生活費訴請離婚   3.家事案件尤其離婚訴訟 法官多會要求當事人本人需到庭  縱使有委任律師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扶養請求應該具狀向法院聲請裁定,而這樣的案子會先開庭調解調解不成再由法院裁定扶養方式,實務上常以小孩所在地之官方核定每月生活費用除以二來請求,如果你也想離婚,那這兩個案件會合併同時審理,對方如果都不出庭,那對你是比較有利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對方若不出庭,對您較為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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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 103-02-05 20:39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先生在監獄,我們已協議要離婚,但是他再離婚協議書內容寫"雙方同意放棄日後訴訟權"會對我有何影響嗎?

例如協議書裡沒有協議到探視時間(監護權是歸我),我想由法院裁定這會影響嗎?

還有我想申請變更小孩姓氏 會有影響嗎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理,訴訟權是不能放棄的,也不會有人概括的約定說放棄訴訟權,這樣的協議內容顯然是外行寫的

 

 1.放棄其他訴訟權利  原則上指依目前雙方情況而言  如果是將來有侵害權利  或是其他情形  還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2.對方雖然沒有子女監護權  但依法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約定  可請求法院裁定   3.子女姓氏變更  原則上由父母約定  有法定事由則可請法院裁定  原則上如果子女跟你生活  是有機會請法院改姓的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佳佳 103-02-05 22:5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 ... (恕刪)

律師您好

就您所言,是否代表他寫這項根本無效呢?

如果我還是以這份協議書去辦理離婚,是否就表示我同意放棄訴訟權?

那是不是表示以後他出獄有穩定工作我也不可以向他要求支付小孩扶養費?

因為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所以我想說先跟他離婚再到法院申請請法院裁定對方的探視方法跟時間這樣可以嗎

如果想請律師代寫內容大概是怎麼收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目前對方似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得對其起訴主張之,亦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等,此似與對方協議對您較為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小姐 103-02-05 20:36

律師您好:

我兒子在校與同學玩官兵捉強盜

其中有一參予遊戲孩童跌倒門牙斷裂

但只是單方面憑其認知我兒在後方推人

且在沒有任何證據

對方家長控告我兒傷害罪 

校方一開始於協調會上

已告知對方家長並無任何同學看見我兒子推人

且當時是另一同學正後方追逐受傷孩童

距離僅約一隻手臂(年約8-9歲)

且受傷之孩童當時於保健室的自述亦為自己跌倒

是當事者家長介入後才轉口說有人推倒

警方的調查亦已確認並無此事

如法官當庭宣告不付審理時,我可以反告對方什麼罪名??

刑事部分可考慮提告誣告,但依你所述成立機會不大,反而是起訴民事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機會比較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刑事案件要成立需要有責任能力的問題  如果未滿14歲是沒有刑事責任能力  是否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就有疑問   2.再者  如果是遊戲中發生 且沒有相關證人說明  也很難認定是應歸責誰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刑事若您不成立相關犯罪,可能可告對方誣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ps304102001 103-02-05 20:35
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是有關於我財產分配的問題,就是我爸爸跟我伯父在15年前分家,但還剩一塊地還登記在我爺爺的名下, 我父親七年前已過世,我爺爺在前年也過世,我伯父趁我爺爺快過世前將剩的土地登記在他的名下,那塊土地現在賣了卻不認帳,卻不分 給我的母親,想請教一下律師這樣如果上法院是否有勝算(15年前有簽訂分口書,裡面有寫著各分得土地的明細,另外還有註明爾後若 有繼承處分時,兄弟2人均同意再為均分)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20:55

您好!15年前的協議書是否有爺爺的簽名同意?協議書內容是否包括尚未過戶的剩餘土地?爺爺過世前辦理過戶登記是否經過爺爺的同意?以上都會影響判斷,請先釐清。另外,即使伯父願意分也不是應分給母親,應是分給父親的全體繼承人。

 1.可能要先確定協議書內容為何  如果單純兄弟約定分配繼承財產  這未必會有效力 因為被繼承死亡前都屬於他的財產 他可以自己處分    如果是屬於家族協議  則應該還是會發生一定法律效力   主要是看財產權利人是否同意  2. 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伯父移轉土地之行為有無得到爺爺之同意,若無,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即使爺爺同意,是否為贈與,於兩年內亦可視為遺產,您可主張代位繼承。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ken 103-02-05 17:39

律師們好

請問我之前有去做削骨手術

但是已經1年多了臉型一直都嚴重不對襯

我可以對醫生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診所調取病歷資料,以先保全證據,而本件是否能夠提告成功,在於該醫療有無疏失,若只是主觀上的問題,則不容易成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醫生是不是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的問題,要看醫生有沒有過失,這樣的案件通常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訴訟結果很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en 103-02-05 18:2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醫生是不是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的問題,要看醫生有沒有過失,這樣的案件通常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那再請問提告成功機會大嗎? 法官會起訴醫生?

可以賠多少錢呢?

機會要看證據,如果醫生有過失檢察官會起訴,不是法官,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賠償金額要看資料後才能初估

 1.整型美容的問題  這部分很難確認當時契約內容是如何  對方給付義務如何  如何認定對方沒有盡到契約義務  畢竟審美還是屬於比較主觀的問題  所以除非醫師整型有明顯瑕疵  比較有機會請求相關賠償   2.建議可以先到其他整型科去看看  讓其他醫師評估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申請相關病歷,就醫生是否具有過失,通常會送鑑定機關鑑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陳華明 (律杏) 103-02-21 18:57

您的問題較複雜.削骨是一項大手術, 雖是醫療行為, 但就身體的健康或生理機能而言, 並非是一項必要的手術, 這是要先認知到的. 削骨之後臉型變成不對稱, 想必會對您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在民事上或可求償. 可引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來求償, 此時醫師就必須要舉證他就不對稱之結果, 並無故意或過失. 您的精神上痛苦確實是肇因於削骨手術, 是可求償的. 但在刑事上, 則不一定會成立業務過失傷害, 因為是您同意進行這項非必要的手術的, 又, 身體或健康之傷害何在? 削骨後就一定是造成傷害嗎? 若是傷害行為, 為何術前還同意施行?  刑事的認定顯然是較嚴格的!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4 18:55
您好,這屬於業務過失傷害,意外過失致傷的告訴期間已逾六個月,除非您近日才受到精神上傷害例如憂鬱症等,且提刑事起訴醫生的處分比率偏低。我瞭解您的痛苦,且這種傷害通常是不可逆的,鑑於以上原因,我建議您直接提民事求償提告後會送醫審會鑑定,但建議您在提告前先聲請保全病歷或術前照片等,因為證據偏在他方,對方有可能竄改或?匿,我們可以先就現有證據研討訴訟策略。 如有進一步需求,歡迎您聯絡我。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希望有服務您的機會,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CC 103-02-05 16:56

律師您好~

近期被公司解雇解雇原因當日跟我說時不甚詳細,就叫我簽離職單,可是我是非自願性離職。後來請人詢問發現是因為他說我公然侮辱主管影響公司紀律還被有證據已經給律師準備提告我,可是我個人是不覺得我哪裡有侮辱到他們,反而他們無預警解雇我讓我覺得身心靈受創。。請問她們告我?我還可以去勞工局投訴他們嗎???或者就算有證據證明我有侮辱她,這樣我會被罰很嚴重嗎??

1.如果跟公司有相關勞資爭議 認為公司解僱不合法 你可以考慮向勞工局申訴或聲請調解 2.至於是否會有公然污辱 還是要看是否有以抽樣負面言論謾罵他人 且在公然情狀下 沒辦法一概而論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勞工局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K 103-02-05 15:44

律師們你們好!

今天我一個朋友在網路上與人起口角,之後憤怒的打了一句;「你死了那麼多次,過年應該很慘吧?」 對方就說要提出告訴!

但是我朋友沒有說出任何汙辱性字眼,這樣對方告的成嗎??

依你所述,要成立妨害名譽很困難

KK 103-02-05 15:49

那請問律師,他這樣有辦法告我朋友任何罪名嗎?

他的意思是 我朋友詛咒他

1.是否構成公然污辱  還是看對方言論是否屬於抽象謾罵  且屬負面評價   主要還是要看對話具體情狀而定  如果單純你所述這句話如果沒有其他對話一起判斷   應不容易成立公然污辱犯罪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KK 103-02-05 16:05

那場的情況 大致上就是他那場玩得很差 角色一直死亡,我朋友先是打了「上路是要死幾次?」

之後他又繼續死亡,才又打了上述那句話!對方中間也有回應幾句,但都沒有用汙辱性字眼謾罵,他就突然說已經截圖,並且要提出告訴!接下來就一些很常見的叫囂字眼「快去」...等等

這樣我們有需要擔心嗎??

如果情形就是你說得這樣,沒有其他了,成罪機會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公然侮辱之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05 14:55

我之前介入人家婚姻,對方離婚,我與原配也達成合解了,但原配不甘心,還是三不五時就寫簡訊來,
這次的簡訊裡內容寫:
第1則:是妳自己對已婚男生說國中時就想跟他發生關係,自己低賤了自己,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妳自己好好反省。
第2則:還有妳大概不知道他們公司的同事,他們總是愛談論去酒店自己有多厲害,男人跟男人間他怎麼被看待,我同情他原諒他,而妳會不會只是……所以我也同情妳
請問第一則我可以告她對我造成妨礙名譽或什麼的嗎(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因為我並沒有說過第一則的話(想跟他發生關係),第二則我可以認為她是在影射我是酒店女生告她悔辱嗎?
我有回對方:我沒說過那些話,我要告你誹謗,
她回我:簡訊不是她寫的,是知道我們事情的路人甲,
那可以代表她散播這些事給第三人知道,告她公然毀謗嗎?
律師幫幫我!我對介入她的家庭有悔意了,錢也賠給她合解了,但她寫這些話真的對我造成了傷害!
請問這些訊息對話可以當成證據對她提刑事求償民事嗎?

如果對方只傳簡訊給你,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除非他也有傳給別人

1.刑事公然污辱罪需要行為人於公然情狀有抽象謾罵言語才會成立犯罪   如果單純簡訊罵人  除非情節嚴重構成侵權  否則應該沒有法律責任相關問題   2.至於如果對方將不實言論轉述於他人  是有可能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103-02-05 17:1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刑事公然污辱罪需要行為人於公然情狀有抽象謾罵言語才會成立犯罪   如果單純簡訊罵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百忙之中抽空的回答!!
那再請教一個問題,若元配去告知我們共通的朋友說我和她前夫有拍私密照,但沒給那位朋友看,這樣有算散佈穩私什麼的嗎?

 

1.單純說有拍攝親密照片言論 跟侵害或洩漏隱私好像沒有甚麼關聯性  且這部分訴訟時如何證明?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無故將相關照片流傳出去  對方再將此事告知你   可能會有散布猥褻物品跟恐嚇罪的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單純告知似不違法,尚須證明有散佈等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ele 103-02-05 14:53

請教各位律師...

公司要我們簽一份文件

內容美其名是目標管理
要我們每個月請假率低於多少,
缺失要低於多少,
加班要配合……

如果沒達到,考積扣分,考績達到D,公司可以解雇員工

請教您..這是合法的嗎?
我們可以不簽嗎?

麻煩您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5 16: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出席率、缺失、加班影響考績評比,並無違法問題。然,倘若因此變更勞資雙方原本約定的勞動條件或是限制勞動基準法所保障之權益,則恐有違法之虞。如,內容等同要求員工不得請假,並影響薪資跟解職,則違法

2、又公司不可以強制要求員工簽立任何文件,亦不得以此為由扣薪、解職等。

1.可能要先定性該文件性質是甚麼  如果屬於合意變動勞動條件  那你可能就要注意簽立後相關法律效力如何  除非違法法律規定  否則都會有相當效力 2.如果是屬於契約性質  你不同意相關條件 當然可以不簽立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同意相關條件約定,可不簽名之,若您簽名同意,則相關規定及納入契約規定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2-05 14:48

請問律師,朋友跟我借了100萬,沒寫借據,有辦法要回來嗎?

是匯款? 還是給現金? 有證人在場看到借錢這件事嗎? 可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起訴,但重點還是在證據有多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vi 103-02-05 15:1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匯款? 還是給現金? 有證人在場看到借錢這件事嗎? 可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起訴,但重點還 ... (恕刪)

感謝黃律師的回覆,是用匯款的,有親人在場看到他來跟我借錢,這樣可以告的成嗎?

借款返還訴訟重點在借款合意,以及交付借款,依你所述,都有證據訴訟上機率是大的

1.借款契約原則上口頭約定就可以  不需要書面資料  書面只是方便舉證   但前提是你要證明確實已經交付金錢給對方  否則還是不會成立    2.建議可以先用簡訊或是電話詢問對方  如果對方有承認  那訴訟上你應該比較好證明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vivi 103-02-05 16: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借款返還訴訟重點在借款合意,以及交付借款,依你所述,都有證據訴訟上機率是大的

那請您處理的話費用是多少呢?會很貴嗎?抱歉,這樣問很冒昧,沒請過律師,但是看您的經歷很完整,怕會很貴

您好,你已經能夠證明交付金錢,目前需要舉證的就是有借貸的意思,建議您趁現在對方仍無戒心,先用錄音簡訊方式套對方話,保留證據,只要你提到他沒還你錢,他也不否認有借款即可.縱使沒有套到話,也可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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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匯款紀錄,可證明交付相關款項,目前須證明交付款項之原因為借款合意,可設計相關問題錄音之,已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