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polo 103-02-11 02:24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取得一家公司的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查封設備,但有該公司大股出面主張設備已轉賣給他來異議,對抗強制執行.....後來我提   買賣契約不成立   民事訴訟....經法院判決確定  買賣行為不生法律效力.....但該股東不服提起上訴...

今日上訴法院法官問我  請求權基礎是什麼?我答不出來

請問  買賣契約不成立   跟    買賣行為不生法律效力

兩者之間是否有法律關連

我請求權基礎是要以那個法條來做基礎?

 

感謝回答

丫志 103-02-11 00:15

律師大大你好,本人是在基層派出所當一個小警員,近日因偵辦一起毀損案,故通知涉嫌人前來做筆錄,我總共打了2次電話要請他來做筆錄,但他都推說不來,要派出所發通知書才願意來,請問律師,我用電話通知也有同等效力嗎?

第二,該名男子在電話中口氣也很差,說要向我們警察局督察組檢察,果然,近日我收到了督察組的交辦單,內容指出,我打電話給對方時,我的口氣用恐嚇的語氣請他前來製作筆錄,但事實不是如此,該交辦單男子陳述的內容,與事實不符,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00: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該涉案人意圖使您受懲戒處分而捏造不實言論向您上級檢舉

可能涉及誣告

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 刑事訴訟法還是規定警方應該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警方詢問   所以原則上還是以書面通知犯罪嫌疑人  比較有效果   2.至於如果對方檢舉事由不實  顯然出於虛構確實有誣告嫌疑   但如果是雙方認知有落差的問題  是否會有誣告罪可能就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知還是以書面通知,比較符合規定亦具有效力。再就對方對方之檢舉,瑞對您造成相關刑事訴追,似有誣告之嫌,若僅是雙方認知上之差異,即有是否構成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54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實際情形告知警方,以釐清相關事實,避免您受相關刑事訴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52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販賣門號在現行實務上,大多會以幫助犯處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則可以主張無罪抗辯或是請求從輕處理。 2、對方教您的遺失等等,我想根本不合理,您可以自行斟酌。 3、倘若日後遭查獲您說謊,除了可能遭從重量刑外,也可以有誣告問題,您可自行斟酌。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51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您好: 據您所述內容,建議您要將實情說出來,至於可否因此阻卻您主觀上的故意,而無罪,可能尚有討論的空間,只能看您的說法,能否說服檢察官、法官,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預約,謝謝!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陳 103-02-10 20:50

律師大人你好 :

內容是這樣的,我與朋友口頭協議要合夥,公司負責人的名字是他的媽媽(癌症第二期住院中),他是實質的負責人,我只負責部份項目的營運,所有的付款與客戶合約的簽訂等,都是他媽媽的名字。口頭協議時說,我只就負責一個項目的營運,是我4他6拆帳,其餘公司營運的項目,我只提取營業額的5%做為收入。當初擬訂的草約內有競業條款,限制我一年內不得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做相關的工作(公司設立於高雄),但並沒有對應的補償方式,只有說如違反要賠30萬。但事後開始合作時(去年的三月底),他絕口不提合約,詢問了三次都不了了之,所以最後一個字都沒簽,就開始合作了(我從中部搬家到他家透天的4樓,他無償讓我居住),過了兩個月,發現分紅時的金額比例與當初草約上說的不同,他說他沒那麼多錢給我,而且我覺得我就住在他家,剩餘的金額他也不敢賴帳,所以我認為以與當初的草約不符了,就也沒再提合約這件事。

問題點是,去年5月他經由公司的網站,接到一個客戶的來電,客戶欲施作的項目是我負責的專項(他不太懂這個項目),所以朋友帶我一起去接洽那個客戶,因剛開始合作而以,公司的對外窗口還是他,但他忙於私務,拖了三個星期才回復客戶,導致客戶大發雷霆,之後他就將這個客戶交由我去處理,我本著服務的態度,雖然生意做不成,還是幫客戶提供專業的建議後,請客戶另請高明。

然後過了兩天,因對公司營運的熱忱相差太遠,我與朋友口頭請辭,我們協議,我將手頭上的項目做完,其餘進行中項目的營業額5%也照付給我,然後就各做各的。之後朋友新接的案子(不管是任何項目),都不用找我一起做,也不用分錢給我。朋友當天就在臉書上回覆我,並說他要PO出徵才的訊息,他於一個小時後在臉書上PO出徵才的訊息。

又過了幾天,當初大發雷霆的客戶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還是想請我來施作,我告知我已與我朋友拆夥了,如想請我朋友的公司來承接,就要打電話給我朋友,但客戶覺得我朋友的服務不積極,覺得我的服務跟專業比較好,所以仍選擇跟我個人簽約。然後經過一陣子細部的討論,我於一個月後與客戶簽約。

過了三個月後(這時我仍在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項目),我朋友侵入我的房間(因我住在他家透天的四樓,但他當初說房門的鑰匙不見了,所以我沒辦法上鎖)翻我抽屜,拿走我與客戶的合約,並將公司及他家中的門鎖換掉,說我背信還要我賠30萬,然後我手頭上快做完的項目與其他項目營業額的5%,這些利潤的錢也都不給我了(約20萬),當天晚上11點半就趕我出門,強迫我搬走,因他說的言詞鑿鑿,我不懂法律又害怕被告,所以只好搬走,他隔天又發一封訊息來說叫我積極出面處理,且經由我與客戶的合約書內記載的個人資料(姓名與身份證字號),發給全部的廠商,說我私接業務且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告我背信詐欺。我就說我要問問律師,他就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了。

我已去派出所做過筆錄,且已經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了,上面說我是被告
這件事已煩惱我許久,也讓我借錢過年,他卻逍遙出國,哀。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會被判背信罪嗎?會不會背了前科又要賠三十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屬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被認定有刑事責任,且您們雙方並未正式簽約,對方之提告是否會有理由,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背信故意及詐欺故意,而應為民事契約糾紛,避免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靜歆 (林律師) 103-02-17 12:32

 刑事方面建議向律師諮詢,並在應訊時出庭了解狀況,避免誤入對方所設陷阱。

www.wewon.com.tw 威望聯合法律事務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東 103-02-10 20:37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可能成立幫助犯,就說出實情,讓檢察官去查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東 103-02-10 20:28

律師您好

始末: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能被認定為幫助犯,建議您仍應將事實過程陳述,才能取得對您有利之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相關情形與警方說明,並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並無幫助故意或相關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enry 103-02-10 19:38

律師您好,由於我家從事近海漁業活動,在2014/1/13船被撞沉了,我二叔也過世了,但船是歸我父親所有,肇事方事後欲賠償1200萬,分成兩部份,900萬為我方漁船的賠償;300萬為人命的賠償

問題是我其他三個姑姑把我二叔的保險金還有類似政府補助的錢全部拿走並且不讓我父親拿這些錢;我二叔沒有子嗣且我爺爺奶奶也去世了,所以我姑姑他們沒把保險金分給我爸可以去舉發嗎?

      另外300萬的部分他們也要全部拿走不分給我爸這樣可以舉發嗎?

你二叔保險的受益人是誰?有收益人的話,保險金不是遺產,是要給受益人,如果沒有受益人,那就是遺產,你二叔沒小孩,父母也不在的話,就歸兄弟姐妹均分,可對對方提訴訟要錢,不是用舉發的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是對方願意理賠的部分   可能還是要確認理賠性質是甚麼  如果是屬於保險賠償  這部分會直接由受益人領取    2.如果屬於賠償給家屬慰問金  這部分可能會被評價為遺產  由兄弟姊妹均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保險金若為遺產,而您二叔無子女,爺爺奶奶亦去世,故兄弟姊妹為您二叔之法定繼承人,若您姑姑們將遺產全部拿走,不給您父親,可提起民事訴訟向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傅老師 103-02-10 19:37

7~8年前,一位朋友找我為其操作股票進出,並且簽定有契約,只是當時朋友是以其母親姓名簽定,之後初期幾個月投資均有獲利,只是好景不常,泰極否來,終究還是因為融資操作而賠光了,期間買賣均有證券公司進出明細.... 如此,日過一日,近期朋友由於收入欠佳,向我追討初始投資金,我因表明無力償還,他竟然就此向法院控告我(詐欺)?!... 真是氣死人!!

請問貴官,我這樣有罪嗎? 抑或是我能夠反告其(誣告)嗎??

謝謝律師大人!!

單依你所述,當然是不會成立詐欺,但還是要看對方有沒有提出什麼事證會讓檢察官認為有詐欺的問題,如果有,那就要注意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成立詐欺罪,不過仍需視對方提出之相關證據資料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單純委託投資 如果確實有股票相關進出明細可以釐清投資金額  這部分應該屬於對方投資風險  不會有詐欺問題   畢竟沒有主觀上不法所有意思  也沒有施用詐術客觀行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爭取一不起訴處分,若能成功爭取一不起訴處分,方有機會對對方提告誣告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SL 103-02-10 17:49

律師您好:

我們的大樓剛建好,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後做成許多決議,但是某些不守規矩的住戶,不知道該如何約束,請主委鼓起勇氣先誠懇溝通,然後請問:

1 多次溝通無效後可以在大樓公布住家號碼及住戶姓名嗎?只做事實陳述,如幾樓幾號XXX停車格內停腳踏車

2 可以請大家輪流前去和他溝通(輪流去按門鈴,打電話懇求,在他大門貼字條.....),這樣會觸犯法律嗎?

3 請問管理委員的權限在哪裡?應該如何應付不自愛的住戶呢?

麻煩您,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住戶違規部分,可以將住戶違規事實公布,至於三不五時到府按鈴,則不建議,恐會觸犯強制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相關違規事實公布之,至於輪流溝通,大門口貼布條,按電鈴等,不建議,會有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確實有違規行為  建議先行跟住戶溝通  如果溝通無效雖然可以公布訊息  但注意舉證的問題  以免構成誹謗的問題   2.至於如果太密集跟對方反應  影響對方居住安寧或其他權益  是否有刑事強制罪  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行蒐證違規之相關證據,再公佈之。惟亦須考量相關用語,避免有誹謗罪之疑義。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uck 103-02-10 17:18

原由為因工作關係2011年11月認識黃小姐(到職),因當時她前夫外遇所以有開導他,且黃小姐2012年間也因為與前夫無法持續故已離婚收場,為當時因黃小姐為我所屬員工及親友介紹認識推薦來公司上班,故私下諸多照顧,且也有Facebook黃小姐間舒發情緒,但因黃小姐離婚後因考慮家中父母照顧故於2012年6月離職,至此已無跟黃小姐有任何連繫,甚至也將她Facebook好友刪除,迄今已無任何聯繫,但是今天收到黃小姐前夫寄來的律師信(2/7寄出)要求出面討論賠償事宜,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因為我也忘掉到底Facebook當下有討論過什麼,因為平常我就愛開完笑不知內容是否被誤解,今天有請同事跟黃小姐連絡過得知他前夫因為也被外遇對象前夫提告,且敗訴故現在只要跟黃小姐有交流的人他都想要求賠償,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恐有待進ㄧ步了解您與對方的談話內容,是否可以使法院產生心證,認為您與該女子已經有過性行為或是不倫關係,倘若均無,則無須過於擔心,對方有提起訴訟再行答辯即可。

您可無須理會對方所寄發的律師信。依您所述意旨,顯見對方想要主張您侵害他的配偶權,在此須考量者,1.須在對方與黃小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2.須您與黃小姐間有不正常的交往情況(諸如:擁抱、接吻或性行為等)、3.未罹於損害賠償的兩年時效。倘若您與黃小姐間無任何上述不當行為,對方自難以此為由主張您侵害他配偶權。

至於黃小姐部分,倘若其未曾同意對方使用其臉書帳號,何以對方可以取得上開對話內容,若是其前夫以不當手法侵入黃小姐電腦臉書帳號,黃小姐還可以對前夫提告,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指教、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僅有聊天而無其他違法之行為,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應該是主張於婚姻關係中侵害配偶權   這部分民事賠償只要能夠證明逾越男女社會交往程度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不一定要能證明到有通姦行為   這跟刑事通姦罪處罰沒有必然關係  2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向您起訴請求時,再視其主張加以抗辯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妞 103-02-10 16:22

1/27於Y拍訂購一件全新外套 結標金額賣家規避拍賣費用更改為10 但於問答可看出賣家回覆總交易金額!

1/30於7-11取件.外套起毛球口袋還破洞.第一時間顧及賣家顏面於問答告知請賣家提供退換貨資訊!賣家都無回應.

1/31要看賣家回覆時才發覺問答被刪除也被加入賣場的黑名單無法發問!

只好透過評價告知.賣家都相應不理.且從一開始寄件都留小名也無聯絡電話.商品除了瑕疵還跟當初刊登的商品照片款試鈕不同.不曉得這是否構成詐欺??

因為剛好對方寄來的外套我已有相同的.我怎麼可能再去買一件相同的外套.對方的圖片讓我誤買到以為不同款有瑕疵的外套 .卻不讓我退貨!

Y拍協調都無下文.賣家昨日還於評價上回覆我吹毛球疵的買家.態度又差真是名副其實的奧克.這些話讓我非常不舒服不曉得是否也構成公然污辱?

以下是我對賣家的評價是否有構成毀謗恐嚇??

1.等待多天不見賣家回覆.看來賣家誠信確實有問題.外套實品與圖片不符.外套口袋破洞瑕疵起嚴重毛球非敘述新品.寄件時就留別名非本名.將買家加黑名單無法再提問.刻意規避後續問題釐清.大過年不想觸霉頭.麻煩您請自重

2.今奇摩回附屬於第三者平台.不會干涉買家是否要對賣家提出告訴.只有收到警局函件才處理.公然汙辱屬於刑事部分.6個月期限提出告訴有效.簡單的交易糾紛非要讓人勞心勞力.給您最後通知.再不想處理.資料備妥大家見面談.

對方無真實的姓名Y拍只有警局函件時才會告知賣家的資料.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哪種比較簡易? 這需要請律師嗎? 相關的交易紀錄 .還有圖檔都保留著.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相關言論可能涉及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網拍負面評價的發言  這部分我覺得要成立誹謗罪實在有點牽強  應該還是屬於合理發言或是評論的範圍  否則刑法所管的範圍實在有太廣的感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對方之言論,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李小姐 103-02-10 14:38

由於一些原因,現在阿嬤與大孫女(我的姐姐)住在一起,阿嬤的一等血親只剩姑姑,姑姑前幾天向姐姐表示:阿嬤現在行動不便無法自理起居,照顧的責任是要由住在一起的姐姐(孫女)去負責的,又因為房子登記在我跟姐姐的名下,所以看護費要我們自己(孫女二人)去負擔。姑姑自稱已經嫁出沒有權利去管理阿嬤的起居,又稱有職業病,手腳會疼痛,所以無法幫忙照顧她的媽媽(阿嬤)。請問律師,阿姑的行為是否已構成棄養母親呢?而我們身為孫女(阿嬤二兒子的女兒)是否有義務一定要全部負擔照顧阿嬤的責任呢?據我的理解女兒無論是否有出嫁,自己的父母還是要有義務去照顧或是給予扶養費。早期約六年前姑姑要求姐姐給阿嬤的30萬是要當急用金,由姑姑代為保管,姐姐逼不得已跟銀行借錢,現在想跟姑姑拿回去支付看護費,結果姑姑只交代30萬全部花完,都用在阿嬤的身上,但是口說無憑,且阿嬤的老人年金一直由姑姑代領及保管,根本很少看到使用在阿嬤的生活起居及醫療照顧,請問該如何向她討回來呢?麻煩律師了,謝謝!

民事部分依法你奶奶應由你姑姑扶養,跟嫁出去,有職業病甚麼的,都沒有關係,但扶養程度要看你姑姑的能力,這可交給法院裁定刑事遺棄部分,你奶奶現在由你姊照顧,不是無自救力之人,法院向來認為不成立遺棄,另外30萬部分,有刑事侵占民事返還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0 14: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姑姑是法定負扶養義務之人

您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其負扶養義務

否則可能涉及遺棄

另外保管30萬部分

姑姑可能涉及刑責(侵占 詐欺等)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給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10 16:43

 姑姑是阿嬤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依民法規定負有扶養阿嬤之義務,此義務僅於姑姑死亡或姑姑已依法免除扶養義務時,方不須負擔扶養義務,因此其餘姑姑所述僅為藉口,並無法律上效力。關於你與姊姊照顧阿嬤部分所支出的費用,可透過民事訴訟向姑姑請求賠償

 至於遺棄部分,因阿嬤尚且由你們二人在照顧,故不合於遺棄罪之要件。30萬部分,姑姑所作所為確有成立侵占罪之餘,除刑事可能構成犯罪外,民事尚可請求姑姑賠償

以上僅你來文所述簡易回答,倘欲詳細瞭解訴訟策略及後續求償方式,歡迎來信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姑姑為奶奶之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奶奶可起訴向其主張扶養費。再就30萬元之部分,可能涉及刑事侵占罪,可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扶養義務人順位  應該是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優先  所以姑姑不論是否出嫁  應該都有優先扶養祖母義務  2.這部分跟房產是否登記在你們名下沒有關係  只要確實奶奶有受扶養權利即可  3.如果姑姑不願扶養  可以奶奶名下向法院聲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姑姑對奶奶具有法定扶養義務,奶奶可起訴對其請求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智 103-02-10 14:06

律師先生您好,前陣子我在歐克團購網上買東西,之後遭詐騙集團騙錢了!前幾天蘋果日報才在報那間團網有把消費者的資料賣給別人,蘋果日報說要找收害者一起集體訴訟,請問一下我要怎樣才可以找到跟我一樣受害的人集體向團購網求償呢?程序管道我都不了解! 煩請律師先生解答tks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7: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尋求消保官或是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協助,應可發現同類案件。 2、又或是倘若蘋果日報知悉,也可以透過該報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詢問各縣市消保官消基會或頻果日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這部分可以考慮跟消保團體或是消保官申訴 並詢問類似案件  應該可以蒐集到相關資訊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UE 103-02-10 13:4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手機遺失被對方拾獲不還,這部分我已提出侵占告訴。

此外他更將我LINE的帳戶、工作檔案照片刪除,導致我的聯絡人及重要文件通通都遺失了,這部分是否有條文可訴訟
另外我有查過刑法359, 360條,但這個原本是規定"電腦"的犯罪,所以不知道在手機上能不能成罪? 

BUE 103-02-10 14:10

另外剛剛看到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42條,不曉得能不能適用。因為個資主要保護"得以識別個人"的資訊,然後列舉的東西不確定有沒有涵蓋到通訊軟體帳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妨礙電腦使用罪章部分,不是以電腦為限,但是有關於相關設備是否包含手機,則仍有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告知承辦檢察官,希望其就這部份追訴對方。

2、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部份,則不會構成,蓋該條主要是確保資料的正確性,就您所述的狀況,似難構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58,359條規定,於手機亦有構成之可能。您可一併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除了提告刑事侵占罪告訴外  另外可以提告無故取得  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  這部分只要屬於電磁紀錄就是屬於保護客體  應該不限於電腦上的紀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刪除您資料之的部分,可一併提出告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東 103-02-10 12:31

各位律師您好

始末:

在經朋友的介紹下,知道有地方能以電話門號換現金

好奇下跟隨前往詢問

賣方說所有門號都是提供給房屋仲介使用

便以8000元將我名下5支門號賣給他們使用

再賣後2.3個月陸續接到環保局寄來廢棄物清理法的單子

都是以將該支門號停話為懲罰

我也不疑有他以為真的是提供給房仲使用

卻在今年初收到一張刑事案件通知書

案由為:重利案件調查

我打電話回去詢問向我購買門號的賣方

問他們為什麼一開始講明是提供房仲使用卻成為重利案件的電話人頭

他第一句話卻問我 我有沒有亂說話

還教我怎麼跟警察說明

賣方說:你就說你之前自己去辦門號,電話不見了

          其他的事通通不知情,還要我不能把他們供出來,如果供出他們我也會有罪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會以我為人頭去從事重利案件

是警察通知到案時才知情

請問各大律師,這樣我該把賣方供出來嗎

如果供出他們我會觸犯到何種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實際情形告知警方,以釐清相關事實,避免您受相關刑事訴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 應該只是牽涉被告所涉犯之重利罪  因為警方開始應該都會調閱重利組織所使用電話  掛你的名義  當然你會牽涉在內    2.這部分如果可以釐清事實  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僅提供號碼而已,無涉及亦不知情相關犯罪行為,以釐清事實,避免被追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余 103-02-10 12:29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 我在101年和房東簽訂一份租賃契約 , 原先約定是獨立電表計算 ,且電費為1度4元 , 有一個但書是"若政府的電費有調漲時 , 他們得以按照比例調整電費" , 目前在102年後就沒有再繼續簽訂契約 , 已經自動轉成不定期契約了 ,電費是半年收一次 .

      我的狀況 : 102年後第一次收費時 , 他以台電漲價為由 , 導致他的用電成本提高 , 在收費時才單方面告知我 , 目前他已經將電費調整為6元 , 然後他們一直威脅我,若我不滿意可以搬家 , 造成我的困擾 , 因為我有問過台電的收費 , 他們說是採級距收費 , 最高1度收費也差不多5元左右,之後我就要求房東將半年的電費收據列出 或者告知我用電的電號 , 若真的有漲的這麼高時 , 我也願意繳納這些費用 , 但房東一直用這是機密, 拒絕提供給我資料 , 但後續協商多次 , 房東終於把電費降為1度5元.

     我的問題 :

          1 目前我的租屋契約已經轉為不定期契約 , 那房東可以用不滿意他調漲的電費或房租的理由要求房客搬家嗎 ? 若之後他將電費調整為1度10元 , 我也只能被動的接受嗎?

          2 若之後台電降價時 , 我是否也可以主動要求房東調降電費呢 ? 若我要求房東調降電費,若他不接受 , 再度要求我搬家, 那房東是否有違法呢?

         3 像房東不提供他繳電費的資料 , 這樣是否合法呢?

fsc 103-02-10 12:27

第三人(男)與配偶(女)發生不正常之交往(有愛意情書數百通及汽車旅館發票),本人可提什麼告訴?本人家住苗栗,有那一位律師願意接此案??感謝您的回答.

單就你所述這樣的證據,能不能讓檢察官起訴,不那麼一定,或許要再看看通訊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通姦罪乃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知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因此知悉及提告的時點很重要,不要超過六個月。且不曉得您除有意提起刑事告訴外,至於民事離婚或損害賠償部分有無打算?暫且不提刑事部分,與配偶以外之異性有不正常的互動,在實務上即可認定侵害他方之配偶權,因此您可向妻子與第三人連帶求償

詳細部分請您來電預約諮詢時間,至於應如何提告求償在一併與您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情書數百封及汽車旅館發票,是否構成通姦犯罪,仍需視有無性交之相關照片或錄影帶,或有無其他更多證據,如配偶之自白錄音等,使檢察官達成心證起訴之。不過以上證據亦可提起民事裁判離婚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雙方互動  確實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的問題  倘情節重大   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2.但因為很難證明對方是否有通姦行為  所以是否會成立通姦罪  這部分可能看對話紀錄以及其他相關事證去認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可作為請求民事裁判離婚或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請求之相關證據,若有更直接之證據,亦有可能可提起刑事通姦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mes 103-02-10 10:24

家裡最近買了一塊地,地上有很大一片芒果園

因為我們家不是主要務農,因此在土地附近雇用了一位當地的果農

想說等芒果收成的時候,雇用他幫我們收割芒果,然後拿去販售

也有談好雇用金額,並且也支付了

但是等收成期到了,該果農卻把所有的芒果收割,然後拿去販賣

沒有給我們任何的收成金額

想請問一下律師,關於這樣的問題,我們該如何處理?

對方有侵占背信的問題,民事部分有損害賠償責任,可提告處理,但要以證據來使提告成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是對方幫你們看管果園  對方應該會有刑事侵占罪的問題  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另外會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  可利用附帶民事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事侵占業務侵占罪及背信罪等,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琇琇 103-02-10 02:52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因為是在網路上販賣,證據應該已經被截取,不建議否認,應朝請求緩起訴緩刑爭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承認相關犯罪,並將家裡困難之情形加以告知,具狀求情,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相關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琇琇 103-02-10 02:49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違反藥事法,建議您誠實以對,並將您的動機與家庭狀況一併告知檢察官,以求較輕之刑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偉反藥事法之相關規定,您可將您之相關家庭狀況,與檢察官說明求情之,以請求緩起訴處分或較輕之相關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易斯 103-02-10 02:01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初犯依法要先勒戒,不會起訴判刑,有沒有吸食,實務上就看驗尿,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有沒有移轉或販賣要看證據,有勒戒過會有紀錄,但不會不能出國,傳票部分可向警察表示你的要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涉及釣魚偵查或是陷害教唆  但看起來還是會認為是合法釣魚偵查  2.如果單純施用的話  檢驗結果呈現陽性  第一次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  你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看看  就可以不用入勒戒所   3.至於是否有涉及販賣  地檢署應該會另行分案  不會跟施用於同一案件偵辦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米 103-02-09 23:59

DEAR 大大:

我和爺爺及奶奶,自幼一起同居至今(同戶籍~不曾遷出)

於2012年奶奶發生車禍~(無自我能力+行動不便)須有外籍看護照料,

加上爺爺年紀已高(意識清楚.又是奶奶的監護人)將現金給於我(孫女),

以臨櫃提領方式(無轉帳紀錄.無書面契約.無公證效力之行為.同戶籍狀態下

.無創業之實.尚也未婚中)自己留有一間房子,他們的生活起居都是由我在打理~

不管是申辦任何福利之文件.就醫收據.看護繳費單據.日常醫療用品收據~我都有留存

由於姑姑一直洗腦爺爺~導致姑姑揚言要提告我騙取爺爺的現金~

請問我這樣是否有構成?~我有這些的單據是否能成為照料她們的證據?

如果走上法院我的勝算大嗎? 我還須提供什麼當作最有利的證據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31

您好,針對您得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就該筆款項,您確實用於照料爺爺奶奶,並且保留單據,則無須過於擔心,但是本文建議您,要盡量以匯款的方式、刷卡的方式或開立支票的方式付款,或是保留其他證據證明。(因為部分法院是不採信收據的。)

小米 103-02-09 23:24

DEAR 大大:

我奶奶兩年前出車禍至現在無自我意識且下半身不便

我爺爺在2013.10.07替奶奶做監護宣告~

因為奶奶的理賠金下來了~爺爺想要把奶奶的理賠金提領出來

請問爺爺這樣去農會提領需要提供什麼文件證明~農會才能讓爺爺提領?

如果爺爺把奶奶的理賠金提出轉交到我這邊

這樣我們兩個人會怎麼樣嗎?(法律上的行為合法嗎)

謝謝 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爺爺是奶奶的監護權人,則依法可以提領該筆款項,但是該筆款項只能用於有利於受監護人之上,因此不能任意贈與您。

YSL 103-02-09 22:56

律師您好:

我哥哥七八年前經由仲介到大陸娶妻,但是對方始終不願意來台灣,後來藉口懷孕,說等小孩大一點再來台灣。我哥哥算日子懷疑小孩不一定是他的,對方拒絕驗血證明,雙方關係便惡化,如今幾乎已經完全不再聯絡。想請教:

1 這樣的婚姻關係算有效嗎?如果要離婚對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2 對方有無可能已經在大陸悄悄辦理離婚了呢?

3 若一直這樣拖下去,未來我哥如果往生,大陸從未謀面的配偶和小孩是否能跨海來爭奪遺產?(有一棟房屋是我和哥哥的名字,以及哥哥未來先繼承母親的遺產等現金)

麻煩您回覆,感激不盡!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23:14

您好

關於您哥哥的問題

建議儘早訴請離婚對自身的權益較有保障

若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1. 看起來應該是在大陸登記  如果有必要可能還是需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2.如果透過司法程序 訴訟文書都需要送達    兩岸人民也可能透過海基會跟海協會轉送文書 3.如果沒有解決婚姻關係    因為對方屬於合法繼承人   確實將來會有爭遺產的相關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戴嘉志 (戴律師) 103-04-18 14:59

您好

1 如果您哥哥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在大陸就是有效之婚姻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可在大陸法院訴請離婚

2 按照大陸之婚姻法規定,對方不太可能單方面在大陸辦理離婚,但也有例外情況存在。

3 關於小孩的問題,如果訴請法院離婚,可申請法院鑑定確定親子關係是否存在。如果小孩的確是您哥哥的,日後存在跨海來臺繼承遺產之可能。

4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提供完整資料與訊息,mail至郵箱:b88401223@gmail.com 或致電:0958589251,與我討論詳談,為您提供更為完善之法律服務。

天天 103-02-09 20:54

律師您好

      請問婆婆身分為佃農 之前把土地出租給人當小吃店 去年底地主發現要收回土地 經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後 地主同意103年12月31日再將土地收回並要求要拆除地上建築物 該小吃店與婆婆簽的租賃契約為97年7月31至1004年7月31日止 您沒看錯 就是1004年 之前簽的合約都是6年為一期 這次竟簽了一千年>"< 多次與該小吃店老闆溝通 告知今年底地主要將土地收回 所以希望他們能在今年7月底前搬離 可是老闆卻說租約未到期 他們不搬 地主也拍照向苗栗縣政府舉發違建 (目前建管處尚未來拆除) 請問遇到這種房客不願搬離的情況 該怎麼處理 我們又該負哪些責任以及要如何做我們才能將自身的損失及責任降到最低 勞煩辛苦的律師為小女子解答 辛苦您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以您所述的狀況,雙方契約的真意應該是存續期間到104年7月31日,且應該是明顯的誤載,因此雙方的租任契約應該是到104年7月31日屆滿,屆時土地所有人可以直接請使用人返還土地,倘若使用人拒絕,則可以由土地所有人提起訴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契約只是誤載,請對方屆期依約歸還,否則土地所有人將依法訴追。

天天 103-02-10 10:12

律師您好 可是今年年底地主就要將土地收回了 我們沒辦法讓小吃店繼續承租到明年7月(已經和地主調解完成 縣政府的公文也已經下來 土地將於103年12月31交還給地主) 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到時候跟地主約定的時間無法交還土地 小吃店這邊也不願搬離 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再次感謝辛苦的律師幫小女子回答

1.  如果簽租約已經換約多次  每次都是六年一期  你所述的情況確實可能只是屬於文字上的誤載   租約時間應該還是到104年    2.  因為地主要請求返還   承租人如果不同意時  可能還是要等今年底期滿  再由地主起訴請求返還土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契約時間部分可主張為誤載,真意為至104年七月,至於若於今年年底,地主欲收回土地,可對小吃攤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之相關訴訟。小吃店則可能對您主張無法履行租約至104年七月之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益仔 103-02-09 20:32

英明睿智的律師們好

 敝人所居華夏之電梯已故障多日,因無管委會,經敝人多次主動調解及溝通均無人願意修繕,我想要先行維修電梯後訴訟追討其他人應負費用,請問訴訟時程會很多次嗎?訴訟費用會很貴嗎?謝謝解惑!

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異議會轉成訴訟,之後會先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這樣的案子通常不會很久,訴訟費用要看你請求金額多少按比例徵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21: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

若對方後續無動作

可以發支付命令請求

這種案件通常不會拖太久

訴訟費用則視金額按比例計算

若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民事案件訴訟程序 可能平均至少要8個月以上至一年4個月的時間  可能因為雙方訴訟主張 調查證據情況不同  會影響法院訴訟程序進行    2.至於裁判費用  原則上看你請求金額多少  約為百分之一  如果請求100萬  裁判費用約為1萬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時程視法官開庭進度所決定,沒有一定。至於訴訟費用則視您請求之金額決定,大約百分之一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OO 103-02-09 18:45

律師您好, 我有幾個問題懇求給予請教,有點冗長,請往下看,

我約在4年前在網路以車易車(流當車),貼價差的方式換到贓車,當時我並不知情,是刑事警察局依通聯紀錄聯絡到我,請我開去協助調查才知是贓車,當天車被扣在警局,我當晚就聯絡換車給我的人,看他如何處理,他聲稱並不知情,只是幫人代賣,因為簽買賣合約書的時候是另一人,只說可以讓我再貼錢買一輛車,所以在求償無門下,我被迫再拿錢出來買另一輛,只是交車當日有被暗示說這台車也是有問題,叫我自己開小心一點,我想應該也是贓車。 後來他告知我有一輛車想要賣,要我幫他找人去買,事成後給我8萬紅包,想說已拿了一大筆錢出去,不無小補,剛好公司同事有購車需求,但買新車資金又不足,所以我告知他,我朋友有一輛流當車要賣,看他有沒有興趣,當下亦也告知開流當車的風險(貼牌被開單、被銀行拖走...),後來幾經考慮,他也同意買了,只是當時礙於資金尚有不足,在我當保人下,對方也願意讓他分期,至於分期的錢由我每期到期日去收,當晚再到我家來拿,而紅包則在尾數還清後才會給我。 就在還清後幾個月,刑事局依搜索票來我家,拘提我至警局調查,而我同事也在當天被帶到警局去調查,後來也都查實我們這2輛車都是贓車,後來我同事被不起訴處分,而我被起訴牙保及故買贓物,第一次到法院開庭,法官有問我認不認罪,我想說既然事實已發生多說無益,且也想看看態度良好可不可以換得"緩刑",所以當下都認罪。就在事後沒多久,我同事就請律師對相關涉案人提"民事求償",我也包含在內,2月25日我被通知去開"審判程序"庭,但也在同時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關於假扣押及執行1/3扣薪, 請問律師

1.我無前科,有機會緩刑處分嗎? 我剛成大碩班畢業,還有大好前途,真怕人生因此留下汙點

 2.審判程序還未結束,為什麼我同事可以對我申請假扣押及扣薪? 該案件涉案人大約有6~7位,為何只對我求償當初購車的70萬? 錢也不是進我口袋...

 3.審判程序時,我可以跟法官說當初我仲介時並不知道是贓車,賣方對於該車來源也都沒提及嗎? 因為第一次已都認罪,這時再解釋,會不會造成法官對我的觀感不好,影響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前科、坦承犯行、與對方達成和解,ㄧ般而言,應該可以請求法院給予緩刑宣告。

2、假扣押本來就是在案件終結前的保全程序,而受害人依法可以對於任何一個行為人求償聲請假扣押

3、倘若您之前已經認罪了,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推翻自己的證詞,否則本文不建議您任意翻供

1. 有被害人的案件  縱使認罪  如果沒有和解的話  法院也未必會給予緩刑宣告 2.有可能民事部分成立連帶賠償責任  對方要跟誰起訴求償是他的自由  他沒有必要將全部人都列被告  如果你認為其他人也要負責  你可以請他一起參加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QOO 103-02-10 21:20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有被害人的案件  縱使認罪  如果沒有和解的話  ... (恕刪)

 請問張律師,

若請你接這Case 的收費大約是多少? 因為手頭僅剩無多,若資金不足,是否可以分期? 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我無前科,有機會緩刑處分嗎? 我剛成大碩班畢業,還有大好前途,真怕人生因此留下汙點

是否有緩刑之機會,視您如何主張及法院如何判決,似仍有相關請求緩情之機會。

 2.審判程序還未結束,為什麼我同事可以對我申請假扣押及扣薪? 該案件涉案人大約有6~7位,為何只對我求償當初購車的70萬? 錢也不是進我口袋...

同事可能認為您亦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故一同起訴之,不過是否成立,仍可再為爭執。

 3.審判程序時,我可以跟法官說當初我仲介時並不知道是贓車,賣方對於該車來源也都沒提及嗎? 因為第一次已都認罪,這時再解釋,會不會造成法官對我的觀感不好,影響判決?

可向法院說明相關情況,將案情解釋清楚,不一定會造成觀感不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小姐 103-02-09 17:23

由於一些原因,現在阿嬤與大孫女(我的姐姐)住在一起,阿嬤的一等血親只剩姑姑,姑姑前幾天向姐姐表示:阿嬤現在行動不便無法自理起居,照顧的責任是要由住在一起的姐姐(孫女)去負責的,又因為房子登記在我跟姐姐的名下,所以看護費要我們自己(孫女二人)去負擔。姑姑自稱已經嫁出沒有權利去管理阿嬤的起居,又稱有職業病,手腳會疼痛,所以無法幫忙照顧她的媽媽(阿嬤)。請問律師,阿姑的行為是否已構成棄養母親呢?而我們身為孫女(阿嬤二兒子的女兒)是否有義務一定要全部負擔照顧阿嬤的責任呢?據我的理解女兒無論是否有出嫁,自己的父母還是要有義務去照顧或是給予扶養費。早期約六年前姑姑要求姐姐給阿嬤的30萬是要當急用金,由姑姑代為保管,姐姐逼不得已跟銀行借錢,現在想跟姑姑拿回去支付看護費,結果姑姑只交代30萬全部花完,都用在阿嬤的身上,但是口說無憑,且阿嬤的老人年金一直由姑姑代領及保管,根本很少看到使用在阿嬤的生活起居及醫療照顧,請問該如何向她討回來呢?麻煩律師了,謝謝!

小楨 103-02-09 13:00

 律師您好:從去年12月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他能因而告我什麼嗎?)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我已寄存證信函請他履行同居義務,他如果不理會我呢?

1.他偷過戶偽文的事有限多久期間內未提告,是否就無法追究此刑責嗎? 2.他可以因我使用他提款卡而告我嗎?但他確實開始是給我使用的。3.聽說他2/14要帶其她人出國玩,我不能制止嗎? 4.我們結婚後,財務都在他手上,我的一切生活他都不必負責任嗎? 5.我每年都正常檢驗,但去年檢查子宮頸癌但細胞病變,醫生說他若曾有跟此帶原者發生關係 而我抵抗力免疫力弱時,就因而不小心感染,他不用負點責任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4:40

您好

首先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受告訴期間限制

再來您若有蒐證丈夫通姦的事實

可以提告

最後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亦可訴請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您 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小楨 103-02-09 15:24

我就是被徵信社騙了五萬元又找不到他外遇證據?那換言之他也能反過來說我用他atm提款嗎?這也就是我不敢提告,因他做生意的,我負責算帳核對跟開票給廠商,那這樣他也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37

您好,針對身分證的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針對換鎖的部分,可能有強制罪之疑義。再您發存證信函限期對其請求履行同居,若屆期其拒不履行,則有相關遺棄情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又對方2月14號帶其他人出國,若您能拍到相關照片,如於機場親密舉動之照片,亦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楨 103-02-09 17:35

請問你們服務處在那?我這是板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所位於大安捷運站附近,步行約五分鐘,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7:53

您好

我們的事務所在板橋捷運站1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的王品大樓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先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請求相關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若有更具體之證據,亦有機會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楨 103-02-27 14:11

律師您好:我先生透過親友刻意傳達告知,他說我如果有任何動作那他就告我曾經用atm領錢,開他的支票...這些他本來就都知情的,現在卻拿來叫我無條件當離婚簽字,在他還沒變心時本來就卡片,支票,存摺等等都放我這,直到102年的11月分,他說他要自己管!我開支票跟提款他可以告我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不一定會成立,可先視對方之主張,再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游 103-02-09 09:36
本人為解決與人合作投資房產糾紛,而委託律師訴訟,以律師之戶頭及其助理名字繳交裁判費及提存金及擔保金,現已和解。請問如何退裁判費及提存金及假處分假扣押之擔保金?時間要多久?若要自己查或申請退款手續為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29

您好,若您已委任律師,您可請該律師為您辦理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先以律師之帳戶繳納,則退還仍應以律師之帳戶名義為之,法院對於退還款項,會比較謹慎,所以時間上可能不會那麼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辦妥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pple 103-02-08 20:46

律師您好

最近我因為手術需要小額貸款 認識一房仲 上頭有金主為要避奢侈稅 在找人頭當車主
等於用我的名字辦這台賓士車貸 會給我20萬 然後我每月分期還款給他 不需利息

而他做我的保人

汽車一開始會跟保險公司申請限定駕駛人是他(代表他在用車) 當五年的人頭車主 每月可領一些些利息這樣

我先前查過 在這個網頁有看到人頭車主的一些可能的問題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77604&comopen=1

不知當人頭車主之後車貸 罰款 事故會否有什麼風險
如果我們有立約 並白紙黑字寫明:

用車人與付款人及車子持有人是他  在汽車使用期間產生的任何罰款 事故 以及貸款及其相關費用均須由他負責   然後雙方簽名蓋章 這樣會有效力嗎?需要他附證件影本嗎

感謝幫忙,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0:55
你好 當人頭車主問題很多 如果你要求對方簽訂這樣的契約 這樣就與對方要你當人頭的目的(規避一些法律責任等)有違了 對方願不願意簽就是個問題了 再來 這種契約有沒有效力 要看有沒有具備契約的型式以及約定內容有無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若有雙方簽名及具備相關契約成立要件,似應有效力。惟您仍需承擔相關罰單繳納後無法向其取償之風險,即若該車有相關違法行為,也可能會聯絡調查您。和若其貸款無法繳納,銀行亦可能對您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lian 103-02-08 18:53

外婆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和外公兩人胼手胝足辛苦了十多年才纂下來的。外公去世後,就已將房產過戶給兩位舅舅。
但是最近因為一些家庭糾紛,外婆想要把房子賣了(外婆仍住在這棟房子內),為自己的後半生做個安排。 但是大舅告訴外婆,房子是他們兩兄弟的名字,外婆沒有任何權力支配。

請問律師

Q1. 房屋產權過戶後,外婆是否就已無任何支配權力了呢?

Q2. 還有因為大舅常常忤逆外婆,外婆可有權力要大舅搬出目前共同居入的       房子呢?

Q3. 目前二舅同意賣房子,但大舅不願意,可有辦法強制執行賣屋?

Q4. 如果能順利賣屋,變賣後的金額付完房屋借款後,應所剩不多。二舅是       否能提出所剩金錢無法讓大舅平分,需要留給外婆養老及三舅療養院及         日後的生活開支呢?(三舅為智能障礙者)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19: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子過戶於舅舅們的名下

則外婆不是房屋所有權

無法主張權利

另外因為兩位舅舅是共有房屋

可以主張分割共有

無法協議分割

得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Q1. 房屋產權過戶後,外婆是否就已無任何支配權力了呢?

過戶後,該房屋所有權人為大舅及二舅,外婆非該房屋所有權人,似無法支配該房屋
Q2. 還有因為大舅常常忤逆外婆,外婆可有權力要大舅搬出目前共同居入的房子呢?

若外婆非目前該房子所有權人,無法為該主張。

Q3. 目前二舅同意賣房子,但大舅不願意,可有辦法強制執行賣屋?

目前該房屋為大舅及二舅分別共有,即使二舅願意出賣,亦僅能賣其自身之應有部分,無法強制執行賣屋,除非二舅與大舅協議分割不成,依民法規定,提出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

Q4. 如果能順利賣屋,變賣後的金額付完房屋借款後,應所剩不多。二舅是否能提出所剩金錢無法讓大舅平分,需要留給外婆養老及三舅療養院及日後的生活開支呢?(三舅為智能障礙者)

大舅及二舅為外婆及三舅之法定扶養義務之人,大舅二舅賣房子的錢為大舅二舅之財產,二舅無法私自處分大舅之財產,惟大舅若不願盡其對外婆及三舅之扶養義務,外婆及三舅可對大舅起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lian 103-02-08 23:57

非常感謝房律師給的詳細回答。

可否再請教律師,有朋友提供了資訊,外婆仍有權力能將房屋產權要回。

不知這資訊是否正確,那可以如何辦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婆是否有權,除非主張於外公過世後,外婆將其對該房屋繼承之應有部分權利附負擔贈與大舅二舅,今大舅二舅違反其義務,外婆撤銷贈與,回復其為該房屋應有部分所有權人之地位,似方有機會請求返還之,但亦非返還於外婆個人,而是返還於全體共有人,即外婆大舅二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有問題想問 103-02-08 18:23

律師 您好!

想請問昨天我下載聊天交友app,

對方問我什麼我就回答什麼,

今天突然想到之前有人在聊天室被抓,

想請問這app已經註明一對一聊天(不構成公開散布吧),

且我們聊天內容無涉及金錢或是對等交易,

也沒提到性交易或是暗示名詞,

聊天內容只有提到個人性經驗,且幾乎都是對方問我答,

這樣有觸法嗎?還是算言論保護?

如有觸法是否對方也有誘使人犯罪(因為我幾乎是回答一方)? 

也許是不懂法律總覺得好恐怖,

我只是想聊天,第一次下載,以後再也不敢了!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無散布性交易之訊息,則似無相關違法疑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yk6 103-02-08 11:31

請教各位律師
網路上被一個疑似打手的人,故意抵毀我的產品造假有問題等等....
造成我的聲譽損失與近百萬元的貨品滯銷

目前想要先聲請假扣押,避免對方日後脫產&擺爛
但聽聞現下假扣押審核嚴格,沒有辦法證明對方會脫產就很難成功,是否是如此?

有無其他方法? 謝謝!

是的,目前許多法院對假扣押審核偏嚴,但還是可從日後有難以受償切入論述,以及其他一些技巧來增加成功機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假扣押目前聲請需要有假扣押必要性  除非很明顯能證明你對對方有債權存在  且對方有脫產或是逃匿的情形  否則確實有難度   2.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  看對方如何回應  這也可以當作證據使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聲請,您必須證明有假扣押之原因與必要,可先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視其如何回應,或打電話向對方請求,就對方之回應加以錄音,以利蒐集相關證據,證明有假扣押之原因與必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的債權尚未明確定,所以假扣押要成功的機會自然不高,但您仍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以免顧此失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犬 103-02-08 08:33

我想在RC語音購買『私人』伺服器程式檔

只有對方的ID 對方不留電話 不用8591交易 且要用點數交易

而且收費為3500元

此金額不多也不少可是被騙的話會很不甘心...

我還沒跟對方交易  我想請問怎麼做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我真的買了3500點給他  可是我什麼都沒拿到又該怎麼辦?

 

懇求專業的律師群幫忙我解答疑問^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的損害為何,對其提告之,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我真不懂要提告甚麼  你都還沒有直接受到任何損害  沒有損害  要提告甚麼  2.如果你認為交易有問題  建議還是不要輕易將金錢或是點數給對方  否則沒有相關資訊要追究責任可能會有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證明您所受損害額度,再提出訴訟請求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谷芳 103-02-08 08:11

請問收購贓物律師費用大約多少錢,如果金額太高我就付不起,

楊女士的孫子賣東西給我,楊女生要把東西給回去又不想付錢買回,一直恐嚇又開出我無法不到的條件不然就要贓物罪告我,去年約4月或5月收購,楊女生7月或8月才來要回東西,事後商談8或9次不成(開出我作不到的條件)才在2月7日跟警察收搜我的住處。

您有詢問電話或直接到那裡詢問您們,謝謝

現居地:高雄市

陳先生

 1.收受贓物罪屬於刑事案件  一般高雄地區刑事辯護案件一個偵審程序約收費5萬元   但當然每個事務所會依照個案情形有不同收費標準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相關案情而定,且若您不知道該物為贓物,亦不一定會成立該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御小炎 103-02-08 07:39

我在FB社團發了一篇遊戲公會收人的文

而條件比一般公會高出許多

引來一些網友回應

其中有兩個人

A:神經病 (回兩次)

B:我操你老母個機白

他們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他們在我發的文章中回應

我幾個團員及朋友一看就知道是在罵我

甚至有其它網友勸導他們不要爆粗口

1.請問這樣罪名能成立嗎?

2.如果可以 該準備什麼? 目前只有留言的照片

3.該怎麼提告? 第一次遇到 可以告訴我大概流程嗎

4.需要什麼花費嗎? 聽說請律師很貴=_=

提告公然侮辱,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應該屬於公然情狀下侮辱他人  且在你發言下回復  應該是足以特定對象  2.可以至警察局提出告訴  或是具狀給地檢署提告都可以   3.委任律師提告一個審級要5萬元以上  你可以自行評估看看   4.??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寫mail 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ammi 103-02-07 23:24

律師您好:

家人酒駕5年內3犯  無肇事  第ㄧ次罰款  第二次勞動  

這次在喝完酒還有睡過後才騎車  沒想到被欄下

而在前陣子收到檢查署的執行傳票命令   

今年2月19要報到  刑罰:  有期徒刑四個月  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折ㄧ日

併科罰金15000     但後面有註明:   本件檢查官認不宜服勞動

5年內3犯不得易科   入監服刑案件  如於就近監獄服刑

得提出住居轄外證明       所以想請問您  這ㄧ定要入獄嗎?    有辦法轉環嗎?

那如真的要入獄  轄區外證明要怎麼申請?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2

 建議爭取易科罰金看看,是由檢察官決定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不過此仍為檢察官之決定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依實務上目前的操作 如果酒駕三次  應該是不會給予易科罰金了  避免各地案件因為檢察官不同  有不同待遇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2.當然你還是先聲請易科看看  至少有聲請才有機會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寄MAIL  至jingyau1225@gmail.com  或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討論  以確保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聲請易科罰金,但不一定有機會。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